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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技能培訓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2-09-16 06:40:09

『壹』 天津市農民教育培訓條例

第一條為了促進和規范農民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和從業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農民教育培訓及其相關管理活動。

本條例所稱農民教育培訓,包括農業實用技術培訓、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民成人學歷教育等教育培訓活動。

具有本市農業戶籍的勞動者,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者以及不具有本市戶籍但在本市承租土地從事農業生產兩年以上的勞動者,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在本市接受農民教育培訓。第三條農民教育培訓應當堅持政府主導、統籌規劃、社會參與、注重實效的原則。第四條市和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市和有農業的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農民教育培訓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五條市和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民教育培訓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年增加。

農民教育培訓經費主要用於:

(一)補貼參加農民教育培訓並取得證書的人員;

(二)培訓從事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

(三)改善農民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條件。

農民教育培訓經費應當在財政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農民教育培訓經費使用管理細則,由財政、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六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監督管理。

農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分別負責農業實用技術培訓、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農民成人學歷教育工作並組織實施。

發展改革、科技、建設交通、財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農民教育培訓的相關工作。

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宣傳,營造開展農民教育培訓的良好氛圍。第七條市和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民教育培訓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協調、解決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重大問題。

聯席會議由本級人民政府主管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領導人員召集,由農業、發展改革、教育、科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共青團、婦聯等有關組織負責人組成。

聯席會議在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日常辦事機構。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和個人參與農民教育培訓事業。

本市鼓勵單位和個人通過資助、捐贈等方式支持農民教育培訓事業。第九條市和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完善農民教育培訓服務功能,實現農民教育培訓資源共享;應當扶持具有本地產業特色的實踐、實訓基地建設,給予資金、場地、設施等支持,並對農民教育培訓示範機構在教學設施設備等方面提供保障。第十條市和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農民教育培訓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學業務培訓,提高其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並保障、改善其工作、生活條件和工資待遇。

從事農業實用技術培訓、農業特有工種培訓的專職教師在評定職稱時,應當將其從事農民教育培訓的業務水平和實績作為業務考核的主要內容。第十一條本市應當建立和完善農民教育培訓工作逐級考核評價機制。市人民政府負責考核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農民教育培訓工作,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考核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農民教育培訓工作。

考核評價內容包括農民教育培訓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經費保障、師資建設、培訓質量和效果等方面的情況。第十二條市和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對農民教育培訓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以及接受教育培訓後取得顯著成績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三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據農民教育培訓計劃,定期公布農民教育培訓項目、專業、時間和承擔農民教育培訓機構的名稱等信息,為參加教育培訓者提供方便。

『貳』 如何開展農民培訓需求分析

1、開展農來民教育需求自分析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從而達到切實了解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現狀,摸清農民對教育培訓的需求情況,分析農民教育培訓需求規律,掌握農民教育培訓機構的培訓能力,總結農民教育培訓經驗,為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政策提供依據,為農民教育培訓實踐提供指導,探索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長效機制。
2、培訓需求,就要走進農民,實地調查。

『叄』 組織農民進行農業技能培訓,你怎麼組織重點注意什麼

對農民進行農業技能培訓,有利於提升農民對生產原料和化肥等輔料的鑒別能力,提高農民的種植和養殖技術,對於農作物生產安全、農民增產增收、新農村建設與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對於此次培訓,我會按以下步驟展開:

第一,組織此次農業技能培訓之前,我會確定培訓工作組的工作人員,先對農民朋友所關注或者急需的農業技能先行了解,根據農民朋友的信息反饋,再與領導進行深入溝通,有針對性地制定培訓計劃和安排培訓內容。

第二,根據實際情況,對於農業技術培訓我會選擇農閑時在村委會活動中心與試驗田地、農場等地展開。我會聯系農業技術學校的老師,根據本地生產特點以及農民朋友在實際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有針對性地設定實用的培訓內容,並將培訓內容制訂成冊,以備發放。培訓方式選擇理論輔導與實地實踐相結合的方式,以提升農民朋友的理論知識和實際應用能力。在確定了上述內容後,我會將之寫成詳細的計劃書,估計出培訓的預算,向領導進行匯報,並根據領導的意見對方案進行進一步的修改。

第三,在培訓計劃審批通過之後,即可准備培訓活動的相關組織。我會通過張貼海報、村委會廣播、走戶入戶等方式對此次農業技術培訓的重要性和具體培訓內容進行宣傳,希望更多的農民朋友能夠了解此次培訓活動,鼓勵他們積極踴躍的報名參加。

第四,在具體的培訓過程中,作為此次培訓活動的組織者,我應全程跟蹤,確保培訓組的工作人員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並且及時與培訓老師、參與培訓的農民朋友以及培訓工作組的工作人員保持聯系,了解老師在培訓過程中需要配合的地方、農民朋友存在的問題以及工作人員在組織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及時為他們解決問題,保證此次培訓活動的順利開展。在每天培訓結束之後,我應抽時間組織農民朋友對於當天學習的內容進行討論和交流,爭取做到當日知識當日消化,提升農民朋友參與培訓的積極性,保證此次培訓活動的效果。

第五,培訓結束之後,我會將此次培訓的主要內容制定成知識手冊,當農民朋友在生產實踐中遇到相關問題時就能夠及時查閱和解決;我還會定期舉辦培訓老師與農民朋友的交流會,在培訓之後集中解決農民朋友們的具體問題;此外,我還會跟蹤采訪參與培訓的農民朋友,了解他們對於此次培訓的滿意度,收集意見反饋,為以後組織類似培訓活動積累寶貴經驗。

最後,我會對此次培訓組織活動做一個全面反思和總結,對於經驗教訓有更為深刻的認識,並形成工作總結上報領導,使領導掌握此次農技培訓的具體情況和效果。

在組織農民農業技術培訓的活動中,我認為需要重點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培訓內容的設置以及師資的選擇應該符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農民朋友的生產需求;

其次,在培訓的過程中了解農民朋友遇到的實際問題並且及時解決能夠提升大家參與學習的積極性和熱情,並且真正起到幫扶的作用;

最後,培訓結束之後應該進行信息跟蹤,對於農民朋友在實際生產過程中的問題及時幫助解決,形成長效機制,有利於此次農技培訓取得實效。

『肆』 你對職業農民培訓有何意見和建議怎麼寫

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就必須培養一大批有文化、懂技術、鑽專研科學、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在農民工培訓工作中首先要充分認識到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緊迫感。在建設新農村進程中,農民是主力軍,是新農村建設的直接參與者和受益者。如果沒有農民科技文化素質的不斷提高,沒有適應現代農業建設需要的新型農民,就不存在新農村建設的基礎,就沒有新農村建設的根本支撐。只有培養造就一大批高素質的新型農民,把當前農村巨大的人口壓力不斷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讓廣大農民共享和應用農業科技成果,推進現代農業建設,才能不斷提高農民轉移就業和務農的能力,在全國農村形成增收致富的長效機制,調動農民崇尚科學,崇尚文明,形成農村良好的社會風氣的積極性。
農民工培訓工作牽涉面廣,農業、熱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技、教育、建設、財政等相關部門工作既有交叉又有銜接,部門之間要密切配合、經常協調,教育培訓機構之間要互通信息,要充分發揮在現有教育培訓資源的作用基礎上,加強農民工培訓基地建設,改善農民工培訓條件,增加培訓項目和內容,不斷擴大農民工培訓規模,提高農民工培訓的質量和效益。要不斷發展和改革農村教育,辦好農村職業學校、農村成人學校,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基地。各類職業學校、技工學校要擴大面向農村的招生規模,大力開展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學校、技工學校要結合市場需求,適時調整專業結構,積極開展農民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伍』 新型職業農民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農業部辦公廳印發《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方案》以來,各地積極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進行了有效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為進一步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重要性、緊迫性
(一)把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放在三農工作突出位置加以落實。農村勞動力向城鎮和二三產業轉移,是伴隨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必然趨勢。目前我國農業勞動力供求關系已進入總量過剩與結構性、區域性短缺並存新階段,關鍵農時缺人手、現代農業缺人才、新農村建設缺人力問題日顯普遍。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聚焦農業科技,著力解決農業生產力發展問題,明確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突出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著力完善農業生產關系,進一步強調加強農業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新型職業農民是構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展現代農業、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力量,進一步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關鍵在於激發農民自身活力。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有利於農民逐漸淡出身份屬性,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必須同步推進農民職業化進程。各級農業部門要把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作為重要職責,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支持,將其放在三農工作的突出位置,堅持「政府主導、農民主體、需求導向、綜合配套」的原則,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推動落實,培養和穩定現代農業生產經營者隊伍,壯大新型生產經營主體。
(二)准確把握新型職業農民主要類型及內涵特徵。從我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農業生產經營現狀及發展趨勢看,新型職業農民是指以農業為職業、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能、收入主要來自農業的現代農業從業者。主要包括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和社會服務型職業農民。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是指以農業為職業、佔有一定的資源、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能、有一定的資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來自農業的農業勞動力,主要是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民合作社帶頭人等。專業技能型職業農民,是指在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企業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中較為穩定地從事農業勞動作業,並以此為主要收入來源,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農業勞動力,主要是農業工人、農業雇員等。社會服務型職業農民,是指在社會化服務組織中或個體直接從事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並以此為主要收入來源,具有相應服務能力的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主要是農村信息員、農村經紀人、農機服務人員、統防統治植保員、村級動物防疫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
(三)進一步明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的目標任務。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一項關系三農發展的基礎性、長期性工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要結合實際做好頂層設計,並大膽試驗,積極探索路徑和方法。試點工作主要包括三項基本任務。一是探索構建一套制度體系,包括教育培訓制度、認定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體系。通過試點,提出制度體系的基本框架和具體內容,力爭在制度上有所創新,在政策上取得突破。二是培養認定一批新型職業農民。以「讓更多的農民成為新型職業農民」為目標,以「生產更多更好更安全的農產品供給社會」為方向,針對重點對象開展系統教育培訓,結合認定和扶持,加快培養一批從事現代農業生產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各試點縣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以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為重點,確保試點期間每縣培養認定500-1000名。三是建立一套信息管理系統。建立新型職業農民信息管理系統,是實施動態管理、開展經常性培訓、提供生產經營服務、落實扶持政策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各試點縣要結合實際,具體提出信息採集類別,並據此建立健全認定的新型職業農民檔案。
二、積極探索構建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制度
(四)建立農民教育培訓制度。各試點縣要深入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當地農業勞動力狀況,以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作為重點對象,根據不同類型新型職業農民從業特點及能力素質要求,科學制定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要堅持生產經營型分產業、專業技能型按工種、社會服務型按崗位開展農業系統培訓或實施農科職業教育,不能代之以一般的普及性培訓或簡單的「一事一訓」。要尊重農民意願、順應務農農民的學習規律,採取「就地就近」和「農學結合」等靈活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要圍繞增強教育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課程體系和師資隊伍建設,創新教學方法,改進考核評價辦法。要建立經常性培訓制度,各地要著眼幫助新型職業農民適應農業產業政策調整、農業科技進步、農產品市場變化和提高農業生產經營水平,明確經常性培訓的主要內容、方式方法、培訓機構、經費投入和保障措施,建立與幹部繼續教育、工人崗位培訓相類似的新型職業農民全員經常性培訓制度。
(五)積極探索農業後繼者培養途徑。在做好對現有務農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基礎上,各地還要以保證農業後繼有人為目標,開展農業後繼者培養,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吸引農業院校特別是中高等農業職業院校畢業生回鄉務農創業,支持中高等農業職業院校招錄農村有志青年特別是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主、合作社帶頭人的「農二代」,培養愛農、懂農、務農的農業後繼者。各試點縣要把回鄉務農創業的大學生、青壯年農民工和退役軍人等作為當前農業後繼者培養重點,納入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計劃。
(六)構建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各地要切實加強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建設,不斷提高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專業化、標准化水平。要統籌各類教育培訓資源,加快構建和完善以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等農民教育培訓專門機構為主體,中高等農業職業院校、農技推廣服務機構、農業科研院所、農業大學、農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廣泛參與的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體系,滿足新型職業農民多層次、多形式、廣覆蓋、經常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訓需求。
三、加強新型職業農民的認定管理
(七)加強對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必要性的認識。開展新型職業農民認定工作,建立完整的資料庫和信息管理系統,有利於統籌培養和穩定新型職業農民隊伍,落實支持扶持政策;有利於實施動態管理,開展經常性培訓和跟蹤服務,幫助其提高生產經營水平,引導其更好地履行責任義務。各試點縣要以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為重點,研究制定認定標准和管理辦法,開展認定管理和信息檔案建立工作。
(八)明確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的基本原則。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要堅持以下基本原則:一是政府主導原則。由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發布認定管理辦法,明確認定管理的職能部門。二是農民自願原則。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不得強制和限制符合條件的農民參加認定,主要通過政策和宣傳引導,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三是動態管理原則。要建立新型職業農民退出機制,對已不再符合條件的,應按規定及程序予以退出,並不再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四是與扶持政策掛鉤原則。現有或即將出台的扶持政策必須向經認定的新型職業農民傾斜,並增強政策的吸引力和針對性。
(九)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辦法主要內容。認定管理辦法中應明確認定條件、認定標准、認定程序、認定主體、承辦機構、相關責任,建立動態管理機制。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是認定管理的重點,主要依據「五個基本特徵」,充分考慮不同產業、不同地域、不同生產力水平等因素,分產業確定認定條件和標准。重點考慮三個因素:一是以農業為職業,主要從職業道德、農業勞動時間和主要收入來源等方面考慮;二是教育培訓情況,根據我國國情農情和建設現代農業的要求,應考慮把接受過農業系統培訓、農業職業技能鑒定或中等及以上農科教育作為基本認定條件;三是生產經營規模,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且不低於外出務工收入水平確定生產經營規模,並與當地扶持新型生產經營主體確定的生產經營規模相銜接。
四、制定和落實新型職業農民扶持政策
(十)加強扶持政策研究。主要研究扶持新型職業農民發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土地流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金融信貸、農業補貼、農業保險、社會保障等。要將現有的特別是新增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向新型職業農民傾斜,形成清晰完整的扶持政策體系,涉及宏觀或需要更高層次出台的扶持政策,應提出具體政策建議。
(十一)落實扶持政策。各試點縣要將扶持新型職業農民的政策,特別是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的扶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主、合作社帶頭人、社會化服務人員、農村實用人才的政策措施,細化落實到經過認定的新型職業農民,使種糧務農不吃虧、得實惠。要通過設立教育培訓專項或爭取農科職業教育資助政策等,落實教育培訓經費,試點縣陽光工程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主要轉向培訓新型職業農民。
五、加快推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各項工作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試點縣要緊密結合當地實際,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目標、任務、階段進展、政策措施和組織管理等方面進行系統設計和整體規劃。建立有農業、財政、發展改革、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金融、保險等部門參加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試點工作季度調度制度,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統籌協調推進試點各項工作。要細化試點任務,明確責任分工,並爭取納入相關職能部門年度工作目標進行考核。
(十三)加快試點進度。要加快推進試點各項工作,盡快選定一批教育培訓對象,結合陽光工程等培訓項目開展農業系統培訓。按照認定標准,加快認定新型職業農民,落實相應的扶持政策,逐步發展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
(十四)加強總結宣傳。要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宣傳好的典型,營造新型職業農民成長的良好環境,加快形成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各具特色、穩步推進的良好格局。

『陸』 甘肅省農民教育培訓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促進和規范農民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和從業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民教育培訓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農民教育培訓,是指對農民開展的農業先進適用技術、農業職業技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創業能力等教育培訓活動。第三條農民教育培訓應當堅持政府主導、統籌規劃,社會參與、資源共享,按需施教、注重實效的原則。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民教育培訓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聯席會議由政府分管領導召集,由農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科技、發展和改革、財政、住房與城鄉建設、水利、林業、扶貧開發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聯席會議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同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部門。

聯席會議負責審查農民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統籌安排各項用於農民教育培訓的資金;指導各部門組織開展農民教育培訓,綜合協調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研究解決農民教育培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農民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民教育培訓工作,其所屬的農民教育培訓管理機構負責具體監督管理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科技、發展和改革、財政、扶貧開發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民教育培訓的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應當動員和組織農民參加教育培訓,協助農民教育培訓機構做好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教育培訓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並隨經濟社會發展逐年增加。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科學技術推廣、扶貧和移民安置、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農民教育培訓。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政策,鼓勵和扶持農民興業創業。第八條企業應當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務工農民的崗前培訓、在崗技能提升培訓和轉崗培訓。

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個人參與或者通過資助、捐贈等方式支持農民教育培訓事業。第九條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應當做好農民教育培訓的宣傳工作。第二章體系建設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受教育培訓程度,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農民教育培訓服務體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農民教育培訓機構改善培訓場地、設施設備、實訓條件,引導和鼓勵各類農民教育培訓機構自願聯合,提升培訓能力,擴大培訓規模,提高培訓質量。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民教育培訓師資隊伍建設,鼓勵、支持培訓機構保障和改善培訓教師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部門負責農業先進適用技術、農業職業技能、農村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政策的制定和組織實施;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定農民創業能力培訓政策並組織實施。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農村勞動力向城市非農產業轉移技能培訓政策的制定和組織實施,並制定農民教育培訓專職教師職稱評定的優惠政策。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農村初、高中畢業生通過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實現帶技能轉移就業政策的制定和組織實施。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技行政部門負責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示範中農民教育培訓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扶貧開發機構負責貧困地區貧困農民教育培訓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農民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結合行業特點和當地實際,制定農民教育培訓的優惠政策和扶持辦法,指導農民教育培訓機構編寫製作通俗易懂的培訓教材和音像資料。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行業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優化教育培訓資源,創辦農民教育培訓實訓實習基地,開展有特色的農民教育培訓。

『柒』 怎樣全面開展農民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答:要結合農業結構調整、發展特色農業和生產實際的需要,開展針對性強、務實有回效、答通俗易懂的農業科技培訓。農村中學也要加強農業先進實用技術教育。搞好農民轉業轉崗培訓工作。各級財政要大幅度增加農民職業技能培訓投入,採取補助、培訓券、報賬制等方式,努力提高培訓的實用性和資金的使用效率。

『捌』 如何完善農民工技能培訓及其存在的問題有哪些呢求高手

完善農民工技能培訓:
1、在外地人員流動集中的地方,設立咨詢台專,發放技能培訓與鑒定方屬面的宣傳材料;
2、主動與企業溝通,落實農民工技能培訓補貼政策;
3、對農民工需求量較大的職業,開設農民工技能培訓與鑒定專場,幫助農民工掌握相關技能;
4、開辦流動課堂,將技能培訓與鑒定設在用工單位;
5、 深入郊區開展培訓與鑒定,與郊區培訓機構聯手,實現優勢互補,培訓資源共享。
研究者對目前我國農民工培訓所存在問題的主要觀點基本一 致,包括:
第一,思想認識不到位。
第二,有關政策尚未落實。
第三,缺乏有效的統籌與協調。
四,培訓投入不足;
第五,培訓質量不高。

『玖』 對農技培訓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對農技培訓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就必須培養一大批有文化、懂技術、鑽專研科學、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在農民工培訓工作中,提出以下幾點意見和建議:
一、要充分認識到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緊迫感。
在建設新農村進程中,農民是主力軍,是新農村建設的直接參與者和受益者。如果沒有農民科技文化素質的不斷提高,沒有適應現代農業建設需要的新型農民,就不存在新農村建設的基礎,就沒有新農村建設的根本支撐。只有培養造就一大批高素質的新型農民,把當前農村巨大的人口壓力不斷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讓廣大農民共享和應用農業科技成果,推進現代農業建設,才能不斷提高農民轉移就業和務農的能力,在全國農村形成增收致富的長效機制,調動農民崇尚科學,崇尚文明,形成農村良好的社會風氣的積極性。
二、農民工培訓工作牽涉面廣,需要多部門協調配合。
在農技培訓工作中,農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技、教育、建設、財政等相關部門工作既有交叉又有銜接,部門之間要密切配合、經常協調,教育培訓機構之間要互通信息,要充分發揮在現有教育培訓資源的作用基礎上,加強農民工培訓基地建設,改善農民工培訓條件,增加培訓項目和內容,不斷擴大農民工培訓規模,提高農民工培訓的質量和效益。
三、要加大農技培訓工作力度。
要不斷發展和改革農村教育,辦好農村職業學校、農村成人學校,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基地。各類職業學校、技工學校要擴大面向農村的招生規模,大力開展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學校、技工學校要結合市場需求,適時調整專業結構,積極開展農民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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