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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

發布時間:2022-09-15 17:54:55

Ⅰ 新能源車補貼標准有哪些

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於90Wh/kg,對高於120Wh/kg的按1.1倍給予補貼。

按照2020年以後補貼退出的制度安排,為了使新能源汽車產業平穩過渡,採取分段釋放調整壓力的做法,即2019年補貼標准在2018年基礎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這一退坡比例與當前整車綜合成本下降的比例基本適應。

從2019年起完善政策,過渡期結束後不再對新能源汽車(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將購置補貼集中用於支持充電(加氫)等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環節。

(1)石屏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汽車在塵土飛揚的道路上行駛時,應將空氣入口置於內循環的位置,以防車外灰塵進入。

汽車正常行駛中,為防止蒸發器過度結霜,影響空調系統的運行,空調的送風速度及溫度控制不應長時間置於最低位置。但是當車速低於25km/小時,應將風速開關置於低速檔位,避免發電量不足和冷氣不足。

空調使用時,在壓縮機關閉後應使鼓風機繼續通風吹1~2分鍾,以使蒸發器芯表面殘余水分排出,同時消除室內外溫差,避免空調系統因潮濕而產生黴菌。

Ⅱ 新能源汽車是如何補貼的,主要指純電動公交車大巴的補貼

新能源汽車是根據國家+地方政策進行補貼的,純電動公交車大巴的補貼按照標准執行對於純電動客車,每輛補助標准為30萬-80萬元不等。
在國家發布的《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確指出,將繼續依託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如果滿足示範城市或區域的條件,可編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擇優確定示範城市名單。寶工商城提示您,只有進入示範名單的城市,才能推廣新能源汽車,當地消費者才能在本地購買新能源汽車,並享受新能源汽車補貼。

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晉城市、大連市、上海市、寧波市、合肥市、蕪湖市、青島市、鄭州市、新鄉市、武漢市、襄陽市、長株潭地區、廣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慶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

河北省城市群(石家莊(含辛集)、唐山、邯鄲、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滄州、承德、張家口)

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華、紹興、湖州)

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廈門、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龍岩、寧德、平潭)

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撫州、宜春、萍鄉、上饒、贛州)

廣東省城市群(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門、肇慶)

第二批能源汽車推廣城市名單:

沈陽,長春,哈爾濱,瀘州市,淄博市,臨沂市,濰坊市,聊城

內蒙古自治區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

江蘇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鹽城市、揚州市)

貴州省城市群(貴陽市、遵義市、畢節市、安順市、六盤水市、黔東南州)

雲南省城市群(昆明市、麗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除了享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外,很多城市為了推廣新能源汽車,紛紛出台地方補貼政策,也就是說可以獲得國家+地方雙重補貼。這些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海口、天津、大連、蘇州、西安、武漢、湖南等。地方城市的補貼政策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區按照國家標准1:1進行補貼,上海則對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額度為4萬元/輛,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的補貼額度為3萬元/輛。

Ⅲ 新能源汽車政策

法律分析:貫徹落實發展新能源汽車的國家戰略,以純電驅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戰略取向,重點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以市場主導和政府扶持相結合,建立長期穩定的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體系,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發展新能源汽車的國家戰略,以純電驅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戰略取向,重點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以市場主導和政府扶持相結合,建立長期穩定的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體系,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二)基本原則。 創新驅動,產學研用結合。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充電設施生產建設運營企業要著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加強商業模式創新和品牌建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保障產品安全和性能,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 政府引導,市場競爭拉動。地方政府要相應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劃,促進形成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建立和規范市場准入標准,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新能源汽車生產和充電運營服務。 雙管齊下,公共服務帶動。把公共服務領域用車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突破口,擴大公共機構采購新能源汽車的規模,通過示範使用增強社會信心,降低購買使用成本,引導個人消費,形成良性循環。 因地制宜,明確責任主體。地方政府承擔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主體責任,要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要求和時間進度,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Ⅳ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是什麼

2018年月13日,財政部在其官網上正式發布由四部委聯合起草的《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1、補貼方案削低補高、進一步鼓勵技術進步。2018年新版補貼方案里,將「提高技術門檻要求」作為開宗明義的首條綱領,明確提出要鼓勵高能量密度、低能耗車型應用,將補貼資金顯著傾斜於更高技術水平的車型,而且維持對燃料電池的補貼額度不變
2、分階段過渡,為車企預留准備和切換時間/空間。本次補貼方案相比此前歷次補貼政策不同的是,其首次出現了「分階段執行」的管理思路。簡而言之,就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執行不同的補貼政策。出現該方式的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政策為2018年2月份才出台,此前的政策空白期中產銷的新能源汽車採用新辦法實在說不過去(先後關系);二是距離2016年12月30日財政部等四部委制定的舊補貼政策過去僅一年出頭,頻繁調整給車企帶來的壓力確實很大;三是新車型的技術指標調整、開發並非一朝一夕可完成,僅標定試驗就得花費至少數月時間。
3、去繁就簡,簡政放權降低車企行政審批壓力和成本。由於補貼政策、公告目錄、推薦目錄、免徵購置稅目錄等政策文件具有緊密的關系,因此車企在產銷過程中必須應對大量的申報、審核、調整工作。某車企專門負責目錄申報工作的負責人就曾在私下說過,一年下來光這個活就得專門調集人手加班加點干,而且經常是突擊戰(早上目錄早領補貼)。新補貼政策顯然是充分考慮到了這一實際情況,因此重點出台了以下三點細則:一是「2017年目錄內符合調整後補貼技術條件的車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錄。」,也即是可以不用重復經歷完整的申報流程;二是「地方政府不得要求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復檢驗」,也即是車企可以明確免除地方政府再次檢測的額外要求和無意義行為;三是「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一視同仁執行免限行、免限購、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等支持措施」,也即是大公告賜予「全國通行」的權利,無需每一個產品型號均到每一個省份進行單獨的申請檢查。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防新式騙補等亂象滋生。對車企的簡政放權並不意味著全面放鬆,事實上,新政策高度凸顯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新思路。比如,要求「加快建立三級聯網的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建立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設置舉報電話或網上舉報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統計、審查、處罰機制」。上述舉措著力於維護新能源汽車穩定的產銷秩序、嚴防騙補、提升產品安全。特別是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更是十分及時和重要,具體點講,少數車企可能會在「高能量密度優惠」和「成本壓力」下再次鋌而走險,採取「優劣參半」的方式生產產品、攤銷成本、騙取補貼,新思路的提前出台,將極為有力的震懾和扼殺這些不法企圖。
(1)、堅持精細化分檔。2017年正式版本中將純電動乘用車簡要分成了3個檔次,由於政策是在2016年制定,這一處理方式可以理解。但在2018年仍然延續就不太符合市場現狀了,因此2018正式版本與此前流出的草案版本「高度相似」的實行了5個檔次劃分,堅持了精細化的分檔思路。這個情況說明兩個問題,一是產品豐富程度在大幅提升,二是請大家以後千萬不要對網上流出的草案版本置若罔聞,雖然草案會與正式版本有所出入,但空穴不來風,早了解早做准備不是壞事。
(2)、未過度削低補高。2018年正式版本中,直接取消了低於150公里續航里程的純電動乘用車國補資格,並將此前150-200km段3.6萬元的補貼額度下調為1.5萬元,削幅2.1萬元;將200-250km段削減為2.4萬元,削幅1.2萬元;將250-300km段削減為3.4萬元,削幅1萬元,但不低於300km續航的車型補貼額度不降反升。這種削低補高思路與此前草案版本的思路再次一致,但不同的是,正式版本相對於草案版本並沒有非常嚴厲的削低150-200km段車型,而是有所保留,削幅降低了0.5萬元。這表明,經過各方勢力博弈,A00級車型短期內的尾大不掉讓管理方意識到,過於激進的削低將容易產生斷崖式發展現象,從穩定角度出發,減弱了對A00級車型的打壓力度,給予了A00一口喘氣的生機。
(3)、技術指標進一步加嚴。能量密度方面,120Wh/kg成為電池包的入門標准,相比此前90Wh/kg就能獲得1倍的標准補貼,新標准將該指標直接提升了30Wh/kg,提升幅度高達25%,並且首次劃出了160Wh/kg的檔次,為超高能量密度車型的出現預留空間(2017年推薦目錄和2018年首批推薦目錄中,能量密度最高分別達到152.9Wh/kg、158.07 Wh/kg)。與此同時,百公里能耗要求也進一步加嚴。2017正式版本中限值較低,以1000kg、1600kg、2000kg三種整備質量為例,其百公里能耗上限分別為14.5kWh、21.7kWh、23.7kWh,且無系數考核。2018草案中則出現了系數考核跡象,該跡象在正式版本中得以印證,想要拿到基本系數(1),各類車型就必須滿足優於5%以上的不同質量段的能耗限值要求。而且,限值也明顯收緊,1000kg、1600kg、2000kg三種整備質量的能耗上限分別為13.05 kWh、19.53 kWh、21.3 kWh,加嚴程度約為10%

Ⅳ 新能源汽車法律法規和指導政策

法律分析:創新驅動,產學研用結合。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充電設施生產建設運營企業要著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加強商業模式創新和品牌建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保障產品安全和性能,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政府引導,市場競爭拉動。地方政府要相應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劃,促進形成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建立和規范市場准入標准,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新能源汽車生產和充電運營服務。雙管齊下,公共服務帶動。把公共服務領域用車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突破口,擴大公共機構采購新能源汽車的規模,通過示範使用增強社會信心,降低購買使用成本,引導個人消費,形成良性循環。因地制宜,明確責任主體。地方政府承擔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主體責任,要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要求和時間進度,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法律依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 第五條 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及宏觀調控政策的要求。

(二)申請人是已取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准入的汽車生產企業,或者是已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的新建汽車生產企業。

汽車生產企業跨產品類別生產新能源汽車的,也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

(三)具備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所必需的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後服務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審查要求》。

具備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定條件的大型汽車企業集團,在企業集團統一規劃、統一管理、承擔相應監管責任的前提下,其下屬企業(包括下屬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准入條件予以簡化,適用《企業集團下屬企業的准入審查要求》。

(四)符合相同類別的常規汽車生產企業准入管理規則。

Ⅵ 12月汽車產業政策:規劃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多方位推進產業升級

[億歐導讀]據億歐汽車統計,2019年12月(12.01-12.31)期間,各地共出台了11項汽車出行產業相關政策。其中,國家層面5項、地方層面6項,內容涉及新能源汽車、汽車流通、汽車製造等方面。

寧夏發布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12月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20—2025年)》。方案明確表示,2020年至2025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新能源公交車佔比要分別達到32%、35%、38%、40%、42%、45%以上,每年各市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達70%以上。

湖南加強電池回收溯源管理

12月5日,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未按溯源規定在國家平台注冊的相關企業,須於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注冊,未按溯源規定履責的企業,須於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

此外,自2020年1月起,每個季度的第一周,各市州工信局要將本地區上季度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督查情況書面報送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國家平台的企業注冊情況,新能源汽車生產與銷售、報廢新能源汽車回收拆解、廢舊動力蓄電池梯次和再生利用等溯源信息上傳情況,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相關技術指導信息報備、公開情況,以及督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解決措施。

山東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

12月9日,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了各地市分充電設施建設「時間表」,到2022年底前,山東全省充電基礎設施保有量達到10萬個以上,公共停車場配建的充電基礎設施,2022年年底前占車位比例不得低於15%。所有新建住宅小區應統一將充電基礎設施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擴建敷設條件,與主體建築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已建住宅小區應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鼓勵支持業主自建。將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優先安排土地供應。

欽州市發布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攻堅工作方案

12月12日,欽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欽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攻堅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將開展四大攻堅行動,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使用示範行動要求機關事業單位新購置公務用車的,新能源汽車佔比應不低於30%;城市公共車輛運營示範。主城區和縣城2020年底純電動公交車佔比不低於45%;同時在在城市物流、快遞、零售等行業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開展物流綠色運輸試點。

青島明確新能源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准

12月13日,青島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於明確新能源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通知表示,對懸掛新能源汽車綠色牌號的汽車,每天0時至24時,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實行政府定價管理(不含住宅小區停車場)的同一公共停車場或同一條道路上的收費停車泊位以及青島國際機場停車場內首次停車,免收首個2小時停車費。其中,實行計次收費的公共停車場或道路停車泊位確無計時設施的,應免收首次停車費(不超過4小時)。已免收首個2小時停車費的新能源汽車,不再同時享受該時段免費停車15分鍾的停車優惠。懸掛普通號牌的新能源汽車暫不享受該政策。

天津頒布購車搖號新政,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發《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辦法主要從個人與單位指標申請、廢棄指標利用、新能源車指標管理三方面進行了調整。其中,針對個人指標申請,辦法放寬了非天津市戶籍人員個人繳納社保審核條件,允許「補繳」;允許累計繳納社保達到15年且在津退休的非天津市戶籍人員申請指標;支持人才引進,經天津市人社部門認定的綠卡人才、急缺人才等可按照市民待遇申請指標;在單位指標的申請方面,將企業申請增量指標納稅金額門檻由5萬元降低為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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