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GTP的聯合國大學地熱培訓計劃(方案)
聯合同大學下復設13個研究培訓中心,其中制地熱培訓計劃(Geothermal Trainning Programme-GTP)設在聯合國大學冰島基地,提供對地熱研究、開采、使用的專門培訓。
GTP每年為發展中和落後國家的地熱研究、開發、利用人員提供一次培訓機會,一般是每年5至10月(約6個月),每屆學員數人至數十人不等。
② 四川農業大學中外合作辦學
四川農業大學中外合作辦學簡況如下:
學院與英國諾丁漢大學、德國波恩大學、德國洪堡大學、德國中東歐發展研究所、英國亞伯大學、日本廣島大學和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等多所國外著名院校簽署了合作協議,開展碩士、博士生聯合培養。
學院還與法國南錫高等商學院、法國Y Schools精英高等院校聯盟、英國埃塞克斯大學、英國切斯特大學、加拿大紐芬蘭紀念大學、德國亞琛工業大學、澳大利亞麥考瑞大學等高校簽署了重在本科生交換學習的校際合作協議。
四川農業大學師資隊伍
學校有教職工3600餘人,其中:教授426人、副教授574人;博士生導師272人、碩士生導師833人。
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國家傑出高級專家1人,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2人,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4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7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四川農業大學
③ 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是什麼意思
聯合培養研究生是一種新的教育理念和模式,簡單的講,就是雙方或者多方一起培養研究生的教育模式。
在這種模式中,研究生接受的教育是多方面的,知識面也是更加寬泛的,是滿足社會對復合型人才要求的全新教育模式。
為了更好的培養符合時代要求的人才,使研究生具有創新思維和多元化視角,很多高校開始與國內高校及國外高校開展聯合培養項目,以此來加強學校與學校之間的溝通、學生之間的溝通以及中外文化的交流。
(3)與高校聯合辦培訓班方案擴展閱讀
聯合培養研究生共有以下幾種模式:
1、高校與高校聯合培養
(1)中外聯合培養
對於中外聯合培養的學生,首先是中方導師、外國導師與研究生一起共同制定聯合培養方案,雙方共同指導研究生完成學位論文的研究工作。研究生的理論學習和基本實驗及部分課題研究在國內實驗室進行,對課題中的難點和國內無法測試的數據則利用國外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來完成。
(2)國內高校聯合培養
國內高校的聯合培養解決了許多現實的問題,使高校之間的師資、學生、教學設備和資源得到充分的交流利用。研究生通過多參與課題、多實踐,自身科研水平得到提高的同時,各方面的能力也得到了鍛煉。
2、高校與科研院所聯合培養
學校統招的研究生在完成課程學習後到科研院所完成學位論文,再回學校進行畢業論文答辯。研究生的培養計劃主要由學校單方面制定。
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成立該學科的培養聯合體,統一命題,統一招生,統一培養,聯合教學,共同指導;科研院所相對獨立地行使錄取權,錄取的研究生取得高等學校的學籍。這樣可以充分利用雙方的人力資源,提高教育資源的共享率,推動學科建設的發展。
3、高校與企業聯合培養
研究生入學後由所在學科點和企業商討安排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學校導師負責制定培養計劃,並與企業導師充分協商,為研究生選定學位論文題目。研究生按培養計劃要求在第一學年內完成課程學習、文獻檢索並做好開題報告,第二學年進入企業開展課題研究,按要求完成論文後回校參加答辯。
④ 急需 《中外高校合作辦學協議書》 樣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2003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2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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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中外合作辦學活動,加強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外國教育機構同中國教育機構(以下簡稱中外合作辦學者)在中國境內合作舉辦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機構(以下簡稱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中外合作辦學屬於公益性事業,是中國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
國家對中外合作辦學實行擴大開放、規范辦學、依法管理、促進發展的方針。
國家鼓勵引進外國優質教育資源的中外合作辦學。
國家鼓勵在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領域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鼓勵中國高等教育機構與外國知名的高等教育機構合作辦學。
第四條中外合作辦學者、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依法自主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第五條中外合作辦學必須遵守中國法律,貫徹中國的教育方針,符合中國的公共道德,不得損害中國的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中外合作辦學應當符合中國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保證教育教學質量,致力於培養中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各類人才。
第六條中外合作辦學者可以合作舉辦各級各類教育機構。但是,不得舉辦實施義務教育和實施軍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質教育的機構。
第七條外國宗教組織、宗教機構、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職人員不得在中國境內從事合作辦學活動。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不得進行宗教教育和開展宗教活動。
第八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中外合作辦學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中外合作辦學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外合作辦學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關的中外合作辦學工作。
第二章設立
第九條申請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教育機構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第十條中外合作辦學者可以用資金、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以及其他財產作為辦學投入。
中外合作辦學者的知識產權投入不得超過各自投入的三分之一。但是,接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邀請前來中國合作辦學的外國教育機構的知識產權投入可以超過其投入的三分之一。
第十一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並具有法人資格。但是,外國教育機構同中國實施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設立的實施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可以不具有法人資格。
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參照國家舉辦的同級同類教育機構的設置標准執行。
第十二條申請設立實施本科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申請設立實施高等專科教育和非學歷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由擬設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
申請設立實施中等學歷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由擬設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申請設立實施職業技能培訓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由擬設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十三條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分為籌備設立和正式設立兩個步驟。但是,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
第十四條申請籌備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中外合作辦學者、擬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名稱、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合作協議,內容應當包括:合作期限、爭議解決辦法等;
(三)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四)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辦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五)不低於中外合作辦學者資金投入百分之十五的啟動資金到位證明。
第十五條申請籌備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發給籌備設立批准書;不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經批准籌備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年內提出正式設立申請;超過3年的,中外合作辦學者應當重新申報。
籌備設立期內,不得招生。
第十七條完成籌備設立申請正式設立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正式設立申請書;
(二)籌備設立批准書;
(三)籌備設立情況報告;
(四)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章程,首屆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五)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六)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應當提交前款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和第十四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所列文件。
第十八條申請正式設立實施非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申請正式設立實施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批準的,頒發統一格式、統一編號的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不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式樣,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組織印製;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編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勞動行政部門確定。
第十九條申請正式設立實施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審批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組織專家委員會評議,由專家委員會提出咨詢意見。
第二十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取得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後,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登記,登記機關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即時予以辦理。
第三章組織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設立理事會或者董事會,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設立聯合管理委員會。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中方組成人員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由5人以上組成,設理事長、副理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者主任、副主任各1人。中外合作辦學者一方擔任理事長、董事長或者主任的,由另一方擔任副理事長、副董事長或者副主任。
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由中外合作辦學者協商,在理事長、董事長或者校長中確定。
第二十二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由中外合作辦學者的代表、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組成人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二十三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改選或者補選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
(二)聘任、解聘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
(三)修改章程,制定規章制度;
(四)制定發展規劃,批准年度工作計劃;
(五)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六)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准;
(七)決定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分立、合並、終止;
(八)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組成人員提議,可以召開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臨時會議。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
(二)修改章程;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決定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分立、合並、終止;
(五)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五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熱愛祖國,品行良好,具有教育、教學經驗,並具備相應的專業水平。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聘任的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應當經審批機關核准。
第二十六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六)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七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依法對教師、學生進行管理。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聘任的外籍教師和外籍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學士以上學位和相應的職業證書,並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外方合作辦學者應當從本教育機構中選派一定數量的教師到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任教。
第二十八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依法維護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並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教職工依法建立工會等組織,並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參與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九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外籍人員應當遵守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有關規定。
第四章教育教學
第三十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按照中國對同級同類教育機構的要求開設關於憲法、法律、公民道德、國情等內容的課程。
國家鼓勵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引進國內急需、在國際上具有先進性的課程和教材。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將所開設的課程和引進的教材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三十一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根據需要,可以使用外國語言文字教學,但應當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教學語言文字。
第三十二條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收學生,納入國家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實施其他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收學生,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收境外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將辦學類型和層次、專業設置、課程內容和招生規模等有關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實施學歷教育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實施非學歷教育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培訓證書或者結業證書。對於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學生,經政府批準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鑒定合格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中國相應的學位證書。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頒發的外國教育機構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當與該教育機構在其所屬國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相同,並在該國獲得承認。
中國對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頒發的外國教育機構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承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加入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勞動行政部門等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日常監督,組織或者委託社會中介組織對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資產與財務
第三十六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
第三十七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存續期間,所有資產由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
第三十八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標准,依照國家有關政府定價的規定確定並公布;未經批准,不得增加項目或者提高標准。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以人民幣計收學費和其他費用,不得以外匯計收學費和其他費用。
第三十九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於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四十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外匯收支活動以及開設和使用外匯賬戶,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規定。
第四十一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社會審計機構依法進行審計,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並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六章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二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分立、合並,在進行財務清算後,由該機構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報審批機關批准。
申請分立、合並實施非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答復;申請分立、合並實施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答復。
第四十三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合作辦學者的變更,應當由合作辦學者提出,在進行財務清算後,經該機構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同意,報審批機關核准,並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住所、法定代表人、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的變更,應當經審批機關核准,並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四十四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名稱、層次、類別的變更,由該機構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報審批機關批准。
申請變更為實施非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答復;申請變更為實施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答復。
第四十五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一)根據章程規定要求終止,並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被吊銷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的;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並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終止,應當妥善安置在校學生;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提出終止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交妥善安置在校學生的方案。
第四十六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自己要求終止的,由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組織清算;被審批機關依法撤銷的,由審批機關組織清算;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而被終止的,依法請求人民法院組織清算。
第四十七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清算時,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應當退還學生的學費和其他費用;
(二)應當支付給教職工的工資和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應當償還的其他債務。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清償上述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八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經批准終止或者被吊銷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的,應當將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和印章交回審批機關,依法辦理注銷登記。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中外合作辦學審批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財物或者獲取其他利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者頒發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以查處,造成嚴重後果,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超越職權審批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其批准文件無效,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關於濫用職權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批准擅自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者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予以取締或者會同公安機關予以取締,責令退還向學生收取的費用,並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詐騙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在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籌備設立期間招收學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招生,責令退還向學生收取的費用,並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拒不停止招生的,由審批機關撤銷籌備設立批准書。
第五十三條中外合作辦學者虛假出資或者在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成立後抽逃出資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處以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四條偽造、變造和買賣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的,依照刑法關於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未經批准增加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標準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退還多收的費用,並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十六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管理混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整頓並予以公告;情節嚴重、逾期不整頓或者經整頓仍達不到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招生、吊銷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發布虛假招生簡章,騙取錢財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於詐騙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發布虛假招生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八條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被處以吊銷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行政處罰的,其理事長或者董事長、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自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被吊銷之日起10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理事長或者董事長、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觸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自刑罰執行期滿之日起10年內不得從事中外合作辦學活動。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教育機構與內地教育機構合作辦學的,參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的中外合作舉辦的培訓機構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六十一條外國教育機構同中國教育機構在中國境內合作舉辦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實施學歷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等的合作辦學項目的具體審批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外國教育機構同中國教育機構在中國境內合作舉辦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實施職業技能培訓的合作辦學項目的具體審批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制定。
第六十二條外國教育機構、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單獨設立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第六十三條本條例施行前依法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補辦本條例規定的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其中,不完全具備本條例所規定條件的,應當在本條例施行之日起2年內達到本條例規定的條件;逾期未達到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由審批機關予以撤銷。
第六十四條本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⑤ 創建創業培訓學校的參與性實施方案
創業培訓實施方案
1、引言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提出的「建設創新型國家」發展戰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依據我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切實推進我院大學生創業教育和實踐工作,培養大學生創業意識和創業精神,提高大學生創業和就業能力,積極引導,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經與我市就業局溝通,擬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面向全院畢業生開展為期80學時的創業培訓班。為做好此項工作,特製定實施細則如下。
2、創業培訓介紹
2.1、大學生創業培訓簡介
1、項目介紹: SYB是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開發的培訓小企業家項目(SIYB)的組成部分之一,全稱為「START YOUR BUSINESS」。是國際勞工組織(ILO)為了促進就業,以創業促就業,實現就業的倍增效應,專門組織專家投資六千萬美元於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開發的《創辦你的企業》培訓項目。到目前為止,SYB培訓的教材已經被翻譯成40多種語言,其模式在80多個國家被普遍採用。接受SYB培訓的學員結業後可獲得由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國際勞工組織統一登記頒發的《創業培訓(SYB)合格證書》,部分學員在其創業計劃書經過有關部門評估後,可享受國家創業貸款方面的優惠和創業跟蹤服務。
2、課程背景:創業是當今社會發展的大趨勢。創業不僅有利於拓展勞動者的就業出路,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更有利於實現個人價值,推動社會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2001年,中國勞動部和國際勞工組織啟動了中國城市就業促進試點項目,該項目引進了國際勞工組織針對微小企業創辦者的培訓課程和教材。經過七年多的實踐,證明該課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面臨日益嚴峻的就業形勢,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部整合了相關政府及社會資源,推出了「SYB創業培訓」,為想創業但苦於不知從何做起的人們開辟了一條小規模創業的陽光大道!
3、培養目標:通過參加SYB創業培訓課程,你可以:了解中國有關小型企業的法律要求;制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計劃、市場營銷計劃和財務計劃;規劃你的企業財務,計算所需投資;將各種運行計劃整理為可獲得貸款支持的創業可行性方案;提供貸款、咨詢等相關企業發展服務內容。
4、學員受益:讓創業者在培訓中學習、演練實際開辦企業的各個步驟,完成創業計劃書,並在培訓後的支持服務幫助下,降低創業風險,有效的提高創業成功率。
5、培訓內容:創業十大步驟:第一步將你作為創業者來評價;第二步為自己建立一個好的企業構思;第三步評估你的市場;第四步企業的人員組織;第五步選擇一種企業形式;第六步法律環境和你的責任;第七步預測啟動資金需求;第八步制定利潤計劃;第九步判斷你的企業能否生存;第十步開辦企業。
6、頒發證書: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頒發《創業培訓合格證書》。
7、教學模式:手把手,一步一步傳授創業流程;課程採用「U」字型授課模式,小班授課,增強了課堂的互動性、參與性、體驗性。
2.2、大學生創業培訓的意義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關乎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和社會穩定。2013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總量壓力繼續加大,結構性矛盾十分突出,就業任務更加繁重。為了更好的促進大學生就業,特加大大學生創業支持力度。
1、創業培訓是引導大學生投身創業的有力手段
大學生具有文化知識方面的優勢,在當今知識經濟時代,這些素質較高的大學生應該是高校創業者的主體,是在產業轉移中創業活動的主體,但實際上大學生自主創業的不到畢業生總數的1%。
2、創業培訓是解決就業問題的有效渠道
據統計,經過創業培訓的下崗失業人員的開業率在60%以上,平均就業倍率為 1∶5,就業倍增效應明顯。近年來,隨著高校的不斷擴招,我國大學畢業生逐年遞增,就業壓力激增,大學畢業生就業問題已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
解決大學生就業難問題,除了培養教育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外,開展創業培訓、培養大學生的創業能力並自主創業,是解決大學生就業難問題的有效途徑之一。大學作為培養人才的搖籃,應當藉助本身的教育資源和教學優勢,加大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培訓,擴大創業形式的就業,為社會創造出更多的工作崗位和就業機會,以緩解我國的就業壓力,有效解決就業問題。
3、創業培訓是營造大學生創業氛圍的有效措施
大力發展創業培訓,培養學生的實踐精神、探索精神、冒險精神和創業能力,引導大學生積極創業,是提升大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的有力手段。大力發展創業培訓,倡導創業精神,有助於從深層次上改變新一代創業者基於文化習慣的心智結構,有利於營造高校良好的創業文化氛圍,為創業家和企業家的孕育和成長提供更適宜的環境。
創業培訓是從實際出發,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通過適應性的培訓,幫助大學生樹立創業信心,掌握創業技能,學會捕捉商業機會,提高創業管理的能力。大力發展大學生創業培訓,通過產業政策激勵大學生開辦自己的企業,能夠藉助產業轉移的契機,孕育出一批高素質的創業者。他們的創業,不僅能帶動就業,促進技術轉化和技術創新,而且能夠提高產業素質,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
3、大學生創業培訓的具體規定
1、培訓目的:為進一步做好學生就業創業指導工作,加強對學生創業創新意識的培養,提高學生的創業創新技能。以培訓促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2、培訓對象:在我院就讀的在校大三學生。
3、培訓內容:SYB培訓、創業實訓或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證的其他創業的培訓項目。
4、培訓費用:培訓費用由省級專項資金提供,無需學員繳納。
5、培訓要求:(1)五統一:統一模式、統一師資、統一教材、統一編班、統一發證。(2)培訓時間:連續授課,每期共80學時。(3)每班人數:小班授課,每班人數不超過30人。(4)培訓教室:高標準的多媒體設施,特殊的「U」字開布局,全方位的互動交流。(5)嚴格遵守培訓紀律,詳見附錄1。
6、教學方式:講授、研討、練習、調研、游戲。
7、考核內容:理論考試成績,《創業計劃書》成績。培訓合格後頒發相應證書。
8、考核方法與要求:平時成績,包括出勤、課堂提問、課堂討論等佔50%;創業計劃書50%。
9、培訓程序:報名、初審、篩選、分班、培訓、結業考核、發證。
10、主辦單位:成都市就業局
成都市龍泉驛區就業局
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4、培訓師資
我院已有24名教師參加四川省和成都市就業訓練中心的培訓並順利通過試講和閉卷考試,已具有SYB項目培訓教師資格,可以作為我院SYB學員班培訓的師資。
5、創業培訓實施流程
5.1、宣傳動員與組織階段
一、宣傳時間:為期兩周,每年下半年開學第1-2周。
二、宣傳渠道
1、海報:學校重要地段的海報宣傳。
2、網路宣傳:建立微博、QQ群、學院貼吧進行宣傳。
3、廣播台:播報創業培訓過程中重大活動新聞。
4、校園網新聞:發布創業培訓過程中重大活動新聞。
5、開設宣傳點:學校重要地段開設宣傳點。
6、分系宣傳:各個系部對本系畢業生做集中宣傳,播放創業培訓項目的影音資料,發放項目介紹的宣傳單。
7、項目宣講:藉助創業協會和創業沙龍宣講SYB項目,10到15分鍾介紹項目。(註:成立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創業協會)
5.2、資格審查與報名流程
一、報名資格
1、有創業意識。
2、在校應屆畢業生。
3、認同上課要求,認同培訓方式,保證完整的培訓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自覺遵照指導教師要求參與教學活動。
二、報名方法和流程安排
1、各個系部牽頭,以班級為單位進行初報名(每年下半年開學第3-4周)。
各個系部以班級形式為單位組織學生填寫相關表格並提交相關材料(見附錄2)進行報名,再上報所屬系部。(最好開發一個網上報名系統)
2、各個系部按所報人員總數多少,進行面試篩選。
(1)如果各個系部所報名人數超過本年度系部畢業生人數的10%,由各個系部相關人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
(2)如果各個系部所報名人數未達到本年度系部畢業生人數的10%,把名額預留給別的系,如果別的系部無人員補報,再由所在系部組織相關宣傳,爭取報名人數達到10%。
3、各個系部把本系學員統一上報繼續教育部,繼續教育部對所有學員進行備案與分班。
4、有學生所在系部為每個班級確定一名班級輔導員負責班級日常事務。
5.3、確定授課時間、授課教師和授課場地
一、確定授課時間
授課時間為大三第一學期前半學期,具體時間根據學院本學期教學任務和資源確定。
授課方案:
方案一:所有班級在同一時間授課(估計教師、教室不足,實施有困難)。
方案二:按班級數分三個時段授課(3+3+4=10班)。第一時段(三個班)為第5-6周、第二時段(三個班)為第7-8周、第三時段(四個班)為第9-10周。具體時間為每周周一到周五晚上(每晚4學時,4*5=20學時)、周末(周末一天12學時,12*2=24學時),詳見課表樣例(附錄3)。
二、授課教師
根據授課時間和報名人數確定授課教師,授課教師由繼續教育部統一安排。同時加大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強有力的創業培訓師資。
三、授課場地
1、場地規模:40-50平米,容納25-30人的教學。註:教室由繼續教育部協調教務處統一安排。
2、場地條件:照明充足,通風良好,低噪音,無外部干擾,活動的桌椅(便於擺放成「U」字型和分組活動)。
5.4、制定培訓計劃
一、准備培訓資料和教具:SYB大學生培訓教材、配套簽字筆30支、紅黑水性筆各30支(為上課教師備4支)、白板、釘字板、夾子、大白紙、鉛筆、橡皮擦、尺子、磁扣、磁條、卡片紙等。
二、制定培訓大綱和教學大綱(見附錄4)。
三、制定課程時間安排表(見附錄5)。
5.5、實施培訓階段
全部SYB培訓項目為全日制80學時。由各個班級輔導員通知本班學員上課時間與地點。
一、開班儀式:市就業局相關領導、學院領導、系部領導、繼教部領導、培訓教師、班級輔導員和全體學員參加開班儀式,地點:圖書館報告廳(擬定)。
二、授課期間:輔導員參加全程授課,繼續教育部組織專人定期檢查。授課完畢後,填寫課堂反饋表。
三、畢業典禮:市就業局相關領導、學院領導、系部領導、繼教部領導、培訓教師、班級輔導員和全體學員參加畢業典禮並頒發結業證書,地點:圖書館報告廳(擬定)。
6、培訓預算
培訓班需要經費投入,因而要對培訓班的開支做出預算,列出開支項目與金額。例如:教師課時費、設備教具費、培訓資料費、文具費等,詳見附錄6。
7、任務分配
一、各個系部:各個系部組織宣傳、報名工作,同時提供相應的師資。
二、創業協會:宣傳、場地提供和相關日常事務。
三、繼續教育部:協調和其他日常工作。
附錄
附錄1:紀律要求
1、手機震動,不準接聽手機。
2、培訓室內不準吸煙。
3、按時上課,不準遲到早退。
4、不準無故曠課。有事提前請假。每位學員只有一次請假機會。
附錄2:報名提交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1張。
2、一寸彩色照2張。
3、個人簡歷。
4、報名表。
附錄3:課表樣例
SIYB中國項目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創辦你的企業》SYB培訓班課程安排
時 間:12天
地 點: 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主講教師:
班 主 任:
日 期
時 間
課程安排
第1天
18:00—19:00
開學典禮、SIYB項目介紹
19:00—19:00
茶歇
19:10—21:00
學員介紹
第一步:
一、什麼是企業
二、創辦你的企業面臨的挑戰
第2天
18:00—19:00
三、從企業創辦者的角度分析自己
19:00—19:00
茶歇
19:10—21:00
四、增強你自己的創業能力
五、評價個人的財務狀況
第3天
9:00—12:00
市場調查
14:00—17:00
市場調查
第4天
09:00—10:00
第二步:
一、企業類型
二、微小企業成功的要素
10:00—10:10
茶歇
10:10—12:00
三、如何挖掘出好的企業構思
午餐時間
14:00—15:30
四、驗證你的企業構思
15:30—15:50
茶歇
15:50—17:00
五、將你的企業構思變成創業計劃
晚餐時間
18:00—19:00
第三步:
一、了解你的顧客
19:00—19:10
茶歇
19:10—21:00
二、了解你的競爭對手
第5天
18:00—19:00
三、制定市場營銷計劃
19:00—19:10
茶歇
19:10—21:00
四、預測你的銷售
第6天
18:00—19:00
第四部:
你的企業人員的組成
19:00—19:10
茶歇
19:10—21:00
SIYB游戲模型 I
第7天
18:00—19:00
SIYB游戲模型 I
19:00—19:10
茶歇
19:10—21:00
第四部:
你的企業人員的組成
第8天
18:00—17:10
第五步:
一、企業的不同法律形態
二、各類企業法律形態的特點
三、選擇合適的企業法律形態
19:00—19:10
茶歇
19:20—21:00
第六步:
一、法律和責任、
二、工商行政登記
三、依法納稅
四、尊重職工的權益
五、商業保險
第9天
18:00—19:00
SIYB游戲模塊Ⅱ
19:00—19:10
茶 歇
19:00—21:00
SIYB游戲模塊Ⅱ
第10天
09:00—10:00
第七步:
一、啟動資金的類型
10:00—10:10
茶歇
10:10—12:00
二、投資(固定資產)預測
午餐時間
14:00—15:00
三、流動資金預測
15:00—15:20
茶 歇
15:20—17:00
四、流動資金預測
晚餐時間
18:00—19:00
第八步:
一、制定銷售價格
19:00—19:10
茶歇
19:00—21:00
第八步:
二、預測銷售收入
第11天
09:00—10:00
第八步:
三、制定銷售和成本計劃
10:00—10:10
茶歇
10:10—12:00
第八步:
四、制定現金流量計劃
午餐時間
14:00—15:00
第八步:
五、資金來源
15:00—15:20
茶 歇
15:20—17:00
六、申請企業貸款
晚餐時間
18:00—19:00
第九步:
一、完成你的創業計劃
二、你可以開辦企業嗎?
三、制定開辦企業的行動計劃
19:00—19:10
茶 歇
19:00—21:00
第十步:
二、企業的日常活動
二、下一步做什麼
第12天
18:00—19:00
誠信教育
19:00—19:10
茶 歇
19:00—21:00
學員寫學習小結、結業儀式
附錄4:培訓大綱
SYB《創辦你的企業》課程培訓大綱
SYB創業培訓是集創業知識與創業能力為一體,以培養創業者綜合創業能力為目標的一種新型培訓。本大綱內容的選編依據以下原則:一是完整性:學科結構完整;二是靈活性:由於本課程表是創業培訓課程,課時不是很多,因此各章內容不求一致,有詳有略,有系統講解也有學生之間的討論;三是啟發性:培訓採用知識講授、案例分析、自由討論等多種教學形式,利用多種教學手段,注意引導學生聯系自身實際思考分析、體驗感悟;四是實用性,以培養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為教學的重點。
(一)、課程性質
本課程是為應往屆畢業大學生開設的創業培訓課程。
(二)、教學目的
SYB培訓面向有創辦企業的想法,並確實打算創辦一個新企業的應往屆畢業生。培訓是向參加培訓的學員介紹開辦企事業的各個步驟,以及怎樣完成自己開辦企業的各項可行性調查研究,培訓項目的目的就是讓有創業意願的人自己來演練實施開辦企業的各個步驟,完成自己的創業計劃書,並提供後續支持服務,幫助他們創建自己的企業和實現有效經營。
(三)教學原則
1、實用性原則。要圍繞創辦企業所需具備的知識、能力來確定教學內容,有關知識以夠用為度,並要側重於方法的掌握,要避免以學科體系為主的教學方式。
2、實踐性原則。要注重通過實踐性教學環節,指導學員有效合理地運用創業知識和方法進行創辦企業的實際運作。
3、適用性原則。指導教師要掌握學員的基本情況,對學員的創業心理、創業環境、創業條件和創業能力全面了解,要針對培訓對象的實際情況和短期培訓的特點,選擇適用的教學方法,教學中既要通俗易懂,又要科學准確,爭取在較短的時間達到最佳培訓效果。
(四)教學內容
SYB是一套簡明、通俗、易懂、實用的創業培訓,已經在全球80多個國家廣泛推行和使用。SYB的培訓課程總共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創業意識培訓,共兩步,即將你作為創業者來評價、為自己建立一個好的企業構思;第二部分是創業計劃培訓,共八步,即評估你的市場、企業的人員組成、選擇一種企業法律形態,法律環境和你的責任、預測啟動資金需求、制定利潤計劃、判斷你的企業能否生存、開辦企業。
(五)教學時數
80學時以上
(六)教學方式
講授、研討、練習、調研、游戲
(七)考核方法與要求
1、平時成績:包括出勤、課堂提問、課堂討論等佔50%
2、創業計劃書:50%
(八)培訓教材
SYB培訓採用的教材為勞動保障部組織修訂的SYB《創辦你的企業(大學生版)創業培訓手冊》,這套教材由三本書組成:
《創辦你的企業――創業意識培訓冊》,包括第一步和第二步,用來衡量學員是否具備創業的素質,是否有實際的創業想法。
《創辦你的企業――創業計劃培訓冊》,包括第三步至第十步,為受培訓者提供怎樣創辦企業所需要的信息。引導學員完成創業要經歷的各個環節和步驟,衡量自己的企業能否開辦下去。
《創辦你的企業――創業計劃書》,用於培訓結束時,制定受培訓者的創業計劃。學員只要將培訓中做完的練習系統地填入創業計劃書中,就形成了自己的創業計劃,並可根據創業計劃,採取行動,開辦自己的企業。
創業培訓(SYB)大綱
SYB創業培訓包括創業意識培訓、創業計劃培訓和創業計劃書三部分。SYB培訓課程將創辦企業分成10步,環環相扣,步步深入。具體來說,主要包括以下十步:第一步——將自己作為創業者來進行評價
1、什麼是企業
2、創辦企業面臨的挑戰
3、將自己作為一名業主來進行分析
4、增強自己的創業能力
5、評價個人的財務狀況
第二步——為自己建立一個好的企業構思
1、企業的經營類型
2、小企業成功的要素
3、如何挖掘出好的企業構思
4、驗證你的企業構思
5、將你的企業構思變成創業計劃
第三步——評估你的市場
1、了解你的客戶
2、了解你的競爭對手
3、制定市場營銷計劃
4、預測你的銷售
第四步——企業的人員組織
1、你的企業將由哪些人組成
2、你的企業顧問
第五步——選擇一種企業法律形態
1、企業的法律形態
2、各類企業法律形態的特點
3、選擇合適的企業法律形態
第六步——法律環境和你的責任
1、法律和責任
2、工商行政登記
3、依法納稅
4、尊重職工的權益
5、保險
第七步——預測啟動資金需求
1、啟動資金的類型
2、投資
3、流動資金
第八步——制定利潤計劃
1、確定商品價格
2、預測銷售收入
3、制訂銷售和成本計劃
4、制定現金流量計劃
5、資金來源與申請企業貸款
第九步——判斷你的企業能否生存
1、完成你的創業計劃
2、你可以開辦企業嗎
第十步——開辦企業
1、企業的日常活動
2、下一步做什麼
附錄5:課程時間安排表
SYB《創辦你的企業》課時分配
階 段
培 訓 內 容
課時分配
總課時數
創業實務
知識培訓
創業培訓導入
8
80
創業基本要素評估分析
8
創業條件准備
22
企業申辦
4
開業技能准備
8
創業生存知識
24
創業實訓
4
總復習
⑥ 我想辦一個培訓學校 需要什麼手續和注意什麼問題
要開辦一個培訓班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開設培訓班必須具備四項基本條件:回
1)在申答請設立學校的時候,應當有可靠的合格教師的來源,能夠通過聘任專職的或者兼職的教師來保證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
2)要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
3)學校設立時,必須建立較為健全的內部組織管理機構;
4)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除此以外,舉辦者還要依法辦理設立審批等手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有各級各類,其履行審批手續也要按相應的級別層次到相應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審批。
履行審批手續的具體程序大致為:
1、由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出設立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申請書;申請書應當按照有關設置標准載明有關事項;
2、由審批機關進行審核,包括到辦學場所實地調查了解情況;
3、由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有關主管機關批准。
⑦ 請教與一家教育培訓機構一起聯合辦學,初步合作意向方案該如何寫
這么重要的問題才給20,呵呵,不知道5年了你有沒有成功
⑧ 如何寫一份組織培訓部門的方案
***培訓組建方案
為了提高公司整體素質,摸清員工底數,使培訓工作收到實效,特製定本方案。
1、調查對象:公司全體員工
2、調查方式:問卷調查為主與組織座談相結合
3、時間安排:2010年8月28-31日
4、人員安排及要求:
該項工作由***負責,具體工作*****
*****部
年月日
附件:
培訓需求調查問卷(基層員工)
崗位:姓名:
非常感謝您對培訓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為支撐公司的持續快速發展和員工的長期發展,我們正在制訂2010年培訓計劃,請您根據實際情況配合我們完成此項調查問卷,這對我們及您本人均十分重要。謹此感謝您的配合。
人力資源本部培訓中心
第一部分:培訓需求
一、請在與您觀點相符的項目括弧內打「√」。
非常同意、比較同意、同意、不同意、非常不同意
1.培訓對於幫助我做好工作非常重要 ()()()()()
2.培訓是我跟上時代發展的良好方式 ()()()()()
3.總體上說我接受的培訓不夠 ()()()()()
4.不應該因職位不同而享受不同的培訓待遇 ()()()()()
5.培訓對於我作為雇員的發展很有幫助 ()()()()()
二、您2010年接受的培訓有多少天?
6.脫產培訓天數:
7.在職培訓天數:
三、您 參加培訓的原因是: 自己主動提出() .領導提出(). 公司提出()
四、過去參加的培訓在您所取得的工作成就中是怎樣發揮作用的?
五、您目前工作中遇到的難題有哪些?
六、您計劃通過什麼樣的培訓來幫助您解決目前的困難?
七、為了彌補您存在的不足,您想接受哪些培訓?
八、您對公司的培訓工作有何好的建議?
-------------------------------------------------------------------
員工培訓需求組建問卷1
您好!請您協助進行本次調查,認真填寫問卷中的每一個問題。在此,我們向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表示誠摯的謝意。我們將根據這次的反饋結果,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來幫助您提升您的工作。
您的姓名: 您的部門:
1、請問您認為您目前最希望通過培訓解決哪一方面的問題:
□增加專業知識 □提高綜合素質 □提升實際操作能力
2、請列舉三項您崗位職責中重要工作要求。在這些方面您是否需要培訓提升?
我們在列舉了一些培訓課程內容,請您根據自己的情況參考選擇自己需要的培訓內容:
3、通用技能類:
□商務禮儀 □時間管理 □項目管理
□壓力與情緒管理 □溝通技巧
□其它課程,請說明
4、專業知識類:
□行業標准 □專利知識 □工藝知識
□實驗操作
□其它課程,請說明
4、人力資源類:
□有效招聘 □結構化面試技巧 □崗位分析
□績效管理 □員工關系管理
其它課程,請說明
5、財務計劃類:
□財務分析 □企業現金流管理與控制
□企業成本核算設計、控制分析與削減 □財務報表分析與分析報告編寫
□最新財稅法規解析 □合理避稅技巧
□其它課程,請說明
6、采購營銷類:
□供應商開發、管理與評估 □物流與供應鏈管理
□高效物料管理與庫存控制 □談判技巧
□有效的銷售技巧
□其它課程,請說明
7、生產管理類:
□精益生產管理 □目視化管理 □品質管理
□交貨期管理 □5S管理
□其它課程,請說明
8、管理技能類:
□卓越領導魅力 □優秀主管的五項技能 □企業文化建設
□團隊建設 □企業內部培訓師
□其它課程,請說明
9、語言發展項目:
□英文寫作 □英語口語 □日語寫作
□日語口語 □商務英語
□其他課程,請說明
10、學歷教育項目:
需求的類型:□專升本 □研究生
需求的專業,請說明
希望採取的教育形式:□函授 □夜大 □遠程教育
11、資格認證項目:
□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 □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現代物流師 □報關員 □外貿單證員
□報檢員 □外銷員 □ISO內審員
□職業秘書
□其它課程,請說明
12、請您結合崗位職責和目標的要求,就自己目前最急待進行的三項培訓需求進行具體描述,並說明培訓的期望目標:
13、您在以下哪個時間段接受培訓會比較方便?
□上午 □下午 □非工作時間
14、您希望每次接受培訓的時間?
□1~2小時 □半天 □全天
15、您希望接受培訓的方式?
□內部講師授課 □外部講師授課 □參加外部培訓班
□自學教材 □其他,請說明
16、您對公司培訓工作有何意見和建議?
非常感謝您的合作,祝您工作順利!
------------------------------------------------
員工培訓需求組建問卷 2
「培訓是員工最大的福利」,中國人力資源調研網能夠給予員工的不僅僅是一個薪酬待遇,而是能夠給予一種職業技能與職業精神的培養,一種文化與道德的熏陶。把企業建設成「學習性的企業」已得到廣泛的認可,而培訓正是達到其目的的主要途徑之一。
為更好的開展2010年的培訓工作,加強公司的培訓與人才開發及個人職業規劃力度,請您根據實際情況配合我們完成此項調查問卷,這對您自己是非常有意義的。我們將在了解全體員工培訓需求的基礎上制訂2010年培訓方案。
[註:選項均可復選;總經辦保證調查結果的保密性]
一、基本信息
1、姓名: 2、部門: 3、職務名稱: 4、入職日期:
二、關於通用技能的培訓,您認為哪種師資更有效:
□公司各部門經理 □專業培訓機構講師 □高校教師 □社會成功人士
□觀看培訓影音教材/錄像 □其他
三、您希望的培訓地點:
□工作現場 □公司培訓教室 □專業培訓基地 □公司外(如賓館)培訓
□其他
四、您認為培訓頻率多久一次比較合適:
□一月 □一季 □半年 □一年 □其他
五、您樂意接受的培訓方法:
□講授法 □討論法 □情景模擬 □野外拓展 □聲像視聽 □實地參觀 □其他
六、您對以往培訓工作的看法
1、□滿意 □較滿意 □一般 □差
2、原因與建議
3、培訓後您的個人技能、工作技巧或生產績效、團隊精神是否顯現
□明顯提升 □稍有提升 □不明 □基本無效
七、您的職業生涯規劃(目標可以是掌握某種技能、承擔某種職責、擔任某種職務、達到多少年收入等)
★近期目標:
★中期目標:
★遠期目標:
八、您認為在個人職業生涯規劃中公司應起到的作用為:
九、您目前想要接受的培訓課題有:
□公司企業文化、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
□商務禮儀培訓
□溝通技巧
□如何提高執行力
□時間管理
□非人力資源經理的人力資源管理
□非財務經理的財務管理
□市場營銷理論與實踐
□生產計劃與控制
□企業相關法律知識
□其他
十、請將該調查問卷沒有列出,但您認為有必要寫明的內容寫在下面(包括對人力資源工作的其他方面的建議:招聘、績效考核、薪酬福利、職業規劃等):
十一、注意事項:
1、填寫人應保證填寫內容真實、客觀,該問卷將作為個人培訓需求及職業規劃的重要依據;
2、該調查問卷以部門為單位,在8月27日前交.
⑨ 辦理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哪些手續
到培訓機構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要提供開辦者的相關資質,學歷學位證明等)經過審核批准,頒發許可證才能開辦。
⑩ 職業教育法規定聯合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應當簽訂什麼約定各方權
聯合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協議,約定各方權利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支持社會力量依法參與聯合辦學,舉辦多種形式的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行業主管部門、工會等群團組織、行業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委託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實施職業教育的,應當簽訂委託合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工會等群團組織、行業組織、企業等根據區域或者行業職業教育的需要建設高水平、專業化、開放共享的產教融合實習實訓基地,為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實習實訓和企業開展培訓提供條件和支持。
國家推行中國特色學徒制,引導企業按照崗位總量的一定比例設立學徒崗位,鼓勵和支持有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能力的企業特別是產教融合型企業與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合作,對新招用職工、在崗職工和轉崗職工進行學徒培訓,或者與職業學校聯合招收學生,以工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徒培養。有關企業可以按照規定享受補貼。
企業與職業學校聯合招收學生,以工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徒培養的,應當簽訂學徒培養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