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年度報告內容主要內容應包括哪些
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本通知所稱代理銷售業務(以下簡稱代銷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統稱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實施監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合作機構)委託,在本行渠道(含營業網點和電子渠道),向客戶推介、銷售由合作機構依法發行的金融產品(以下簡稱代銷產品)的代理業務活動。
(一)商業銀行開展代銷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投資者合法權益,嚴格代銷業務管理,防範代銷業務風險。
(二)商業銀行開展代銷業務,應當符合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關於代銷有關金融產品的資質要求。
(三)商業銀行開展代銷業務,應當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充分揭示代銷產品風險,向客戶銷售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金融產品。
(四)商業銀行應當在代銷業務與其他業務之間建立風險隔離制度,確保代銷業務與其他業務在賬戶、資金和會計核算等方面嚴格分離。
(五)商業銀行不得代銷本通知規定范圍以外的機構發行的產品,政府債券、實物貴金屬以及銀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代銷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六)商業銀行總行應當對代銷業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並根據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其授權機構規定,建立健全代銷業務管理制度,包括合作機構管理、代銷產品准入管理、銷售管理、投訴和應急處理、信息披露與保密管理等。
(七)商業銀行原則上應當通過代銷業務管理系統進行銷售。商業銀行總行應當定期對代銷業務管理系統實施技術評估,確保其基礎設施和網路系統承載能力、技術人員保障和運營服務能力與所開展的代銷業務性質和規模相匹配。
(八)商業銀行對代銷業務實施績效考核,不得僅考核銷售業績指標,考核標准應當包括但不限於銷售行為和程序的合規性、客戶投訴情況和內外部檢查結果等。
(九)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內控管理、合規管理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分工,建立並有效實施代銷業務的內部監督檢查和跟蹤整改制度。
(十)商業銀行應當建立代銷業務內部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代銷業務管理制度的相關負責人和銷售人員,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分,同時追究上級管理部門的責任。
(十一)商業銀行應當會同合作機構建立代銷業務客戶投訴和應急處理機制,明確受理和處理客戶投訴的途徑、程序和方式,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妥善處理投訴、突發事件和其他重大風險事件。
三、合作機構管理
(十二)商業銀行總行應當對合作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建立並有效實施對合作機構的盡職調查、評估和審批制度,及時對存在嚴重違規行為、重大風險或其他不符合合作標準的機構實施退出。
(十三)商業銀行開展代銷業務,原則上應當由其總行與合作機構總部簽訂代銷協議。確需由一級分支機構(含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分行等)簽訂代銷協議的,一級分支機構應當事先獲得總行授權,並在報總行備案後與合作機構總部簽訂代銷協議;總行與合作機構一級分支機構簽訂代銷協議的,合作機構一級分支機構應當事先取得其總部授權並報總部備案。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四)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簽訂的代銷協議應當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合作機構提供代銷產品和產品宣傳資料的合規性承諾,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2.雙方在風險承擔、信息披露、風險揭示、客戶信息傳遞及信息保密、後續服務安排、投訴和應急處理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
3.雙方業務管理系統職責邊界和運營服務介面。
4.合作機構有義務配合開展對代銷業務管理系統的接入、投產變更測試和應急演練等活動。
(十五)商業銀行應當與合作機構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保代銷結算資金的安全性和雙方客戶交易明細的一致性。
(十六)商業銀行總行應當對合作機構的系統接入或託管實施統一管理,制定分類技術規范和介面標准,實施技術與安全評估,並在本行與合作機構的網路和信息系統之間保持風險隔離。
(十七)商業銀行的股東、由商業銀行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金融機構或者商業銀行所在集團其他金融機構等關聯方為代銷業務合作機構的,商業銀行對其在合作機構管理和代銷產品准入等方面的要求應當不低於其他合作機構。
四、代銷產品准入管理
(十八)商業銀行原則上應當由其總行承擔代銷產品的審批職責,並以書面形式對分支機構代銷產品范圍進行明確授權。確需由一級分支機構審批的,一級分支機構應當事先獲得總行授權,並在報總行備案後代行代銷產品審批職責。
(十九)商業銀行應當對擬代銷產品開展盡職調查,不得僅以合作機構的產品審批資料作為產品審批依據。
(二十)商業銀行應當根據代銷產品的投資范圍、投資資產、投資比例和風險狀況等因素對代銷產品進行風險評級。風險評級結果與合作機構不一致的,應當採用對應較高風險等級的評級結果。
(二十一)商業銀行不得代銷未經合作機構確認合規或者未列入總行合作機構審批名單的機構發行的金融產品。
五、銷售管理
(二十二)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確定代銷業務的銷售渠道。通過營業網點代銷產品的,應當按照銀監會有關規定在專門區域銷售,銷售專區應當具有明顯標識。
(二十三)商業銀行應當在營業網點或官方網站提供查詢代銷產品信息的渠道,建立代銷產品分類目錄,明示代銷產品的代銷屬性、發行機構、合格投資者范圍等信息,不得將代銷產品與存款或其自身發行的理財產品混淆銷售。
(二十四)商業銀行應當使用合作機構提供的實物或電子形式的代銷產品宣傳資料和銷售合同,全面、客觀地揭示代銷產品風險。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代銷產品宣傳資料首頁顯著位置應當標明合作機構名稱,並配備以下文字聲明:「本產品由××機構(合作機構)發行與管理,代銷機構不承擔產品的投資、兌付和風險管理責任」。
(二十五)商業銀行應當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確定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並只能向客戶銷售等於或低於其風險承受能力的代銷產品。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依據應當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年齡、財務狀況、投資經驗、投資目的、收益預期、風險偏好、流動性要求、風險認識和風險損失承受程度等。
(二十六)商業銀行應當告知客戶代銷業務流程和收費標准,代銷產品的發行機構、產品屬性、主要風險和風險評級情況,以及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各自的責任和義務等信息。
(二十七)商業銀行應當向客戶提供並提示其閱讀相關銷售文件,包括風險提示文件,以請客戶抄寫風險提示等方式充分揭示代銷產品的風險,銷售文件應當由客戶簽字逐一確認,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通過電子渠道銷售的,應由客戶通過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電子方式逐一確認。
(二十八)商業銀行應當加強員工行為管理,對銷售人員及其代銷產品范圍進行明確授權,並在營業網點公示。
(二十九)銷售人員應當具備代銷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金融、財務等專業知識、技能和相應的崗位資格,遵守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行業協會和商業銀行制定的銷售人員行為准則和職業道德標准,並充分了解所代銷產品的屬性和風險特徵。
(三十)商業銀行應當會同合作機構為銷售人員持續提供專業培訓,確保銷售人員每年的培訓時間符合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或其授權機構的要求。代銷新產品的,需開展銷售前培訓;未接受培訓或未達到培訓要求的銷售人員不得銷售該類產品。
(三十一)商業銀行通過營業網點開展代銷業務的,應當根據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實施錄音錄像,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客戶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
(三十二)商業銀行應當依法妥善保管與代銷業務有關的各種文檔(含錄音錄像文件),如實記載向客戶推介、銷售產品的情況。文檔保存年限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並在銀行內部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確。
(三十三)商業銀行從事代銷業務,不得有以下情形:
1.未經授權或超越授權范圍開展代銷業務,假借所屬機構名義私自推介、銷售未經審批的產品,或在營業區域內存放未經審批的非本行產品銷售文件和資料。
2.將代銷產品作為存款或其自身發行的理財產品進行銷售,或者採取誇大宣傳、虛假宣傳等方式誤導客戶購買產品。
3.違背客戶意願將代銷產品與其他產品進行捆綁銷售。
4.由銷售人員違規代替客戶簽署代銷業務相關文件,或者代替客戶進行代銷產品購買等操作、代替客戶持有或安排他人代替客戶持有代銷產品。
5.為代銷產品提供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擔保,包括承諾本金或收益保障。
6.給予合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或者向合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收取、索要代銷協議約定以外的利益。
7.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十四)商業銀行應當通過獨立的團隊或機構對營業網點的代銷業務進行抽樣回訪。
(三十五)商業銀行不得允許非本行人員在營業網點從事產品宣傳推介、銷售等活動。
六、信息披露與保密管理
(三十六)代銷產品存續期內,商業銀行應當督促合作機構按照規定,及時、准確、完整地向客戶披露代銷產品投資運作情況、風險狀況和對投資者權益或者投資收益有重大影響的風險事件等信息。
(三十七)商業銀行應當依法履行客戶信息保密義務,防止客戶信息被不當使用。與合作機構共享客戶信息的,應當事先以醒目方式徵得客戶書面同意或者通過電子方式確認,並要求合作機構履行客戶信息保密義務。
七、監督管理
(三十八)商業銀行應當於每年度結束後2個月內向銀監會報送代銷業務年度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代銷業務發展規劃和基本情況、主要風險分析和風險管理情況、合規管理和內部控制情況、投訴處理情況以及代銷業務管理系統運行情況等。遇有突發情況的,應當及時報告。
(三十九)商業銀行違反本通知規定開展代銷業務的,銀監會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採取相關監管措施或者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四十)商業銀行代銷政府債券和實物貴金屬,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性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外國銀行分行、汽車金融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代銷業務,參照本通知執行。
2. 年度經營目標計劃書範文
我正好有,做得非常好,我發給你。不過你一定要給我個好評喲。
重慶市XX有限公司
2011年度經營計劃書
2011年為公司初創之年,公司管理層確定的年度主要任務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按現代企業制度和市金融辦的整體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為公司正常運轉提供保障;二是打造一支高素質的管理團隊;三是實現良好的經濟效益。為全面完成前述三項任務,特製定本經營計劃書。
一、2011年經營方針
在全面分析公司所面臨的社會經濟形勢、行業競爭狀況和公司發展趨勢的基礎上,公司確定2011年的經營方針為:靈活策略贏市場,擴大規模增實力,加強管理保利潤。
經營方針是公司階段性經營的指導思想;公司各部門的經營管理活動,包括政策制訂、制度設計、日常管理,都必須始終不逾地圍繞經營方針展開、貫徹和執行。
二、2011年的經營目標
(一)核心經營目標
2011年,公司的核心經營目標是:
(1)收入及利潤指標:
年度貸款利息及中間業務收入4861.01萬元,其中,XX公司完成利息收入3369.11萬元,XX公司完成中間業務收入1491.90萬元;年度稅後利潤(凈利潤)3480.11萬元,稅後利潤率71.59%,資產回報率34.80%,其中,XX公司完成凈利潤2144.17萬元,XX公司完成凈利潤1335.94萬元。
(2)呆(壞)賬總額:
年度呆(壞)賬總額控制在資金總額的0.5%以內,按年度可用資金15000萬元計算,年度呆(壞)賬總額不得超過75萬元。
在核心經營目標中,利潤和呆(壞)賬總額是直接反映公司經營質量的量化指標,也是評價和考核經營團隊的「核心之核」。
(二)收入及凈利潤目標細分
收入目標分解表
(單位:萬元,人民幣)
分類 項目 年度
目標 第一
季度 第二
季度 第三
季度 第四
季度
按責任中心分解 XXXX 3369.11 370.61 857.14 1012.32 1129.04
XXXX 1491.90 194.36 405.60 439.78 452.17
合計 4861.01 564.97 1262.74 1452.10 1581.21
進度比 100% 11.6% 25.98% 29.87% 32.60%
累計進度比 100% 11.6% 37.58% 67.40% 100%
凈利潤目標分解表
(單位:萬元,人民幣)
分類 項目 年度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目標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按責任中心分解 XXXX 2144.17 204.53 596.00 639.29 704.35
XXXX 1335.94 163.92 371.18 404.47 396.38
合計 3480.11 368.45 967.18 1043.76 1100.73
進度比 100% 10.59% 27.79% 29.99% 31.63%
累計進度 100% 10.59% 38.38% 68.37% 100%
三、主要經營策略
2011年,公司立足XX區的基礎上,向主城九區逐步擴大影響范圍,擴大實質客戶群,大幅提升各項收入。為此,公司將2011年確定為「市場拓展年」,在適量投放廣告的基礎上,充分利用銀行、工商、稅務等資源,建立目標客戶群,有針對性地開展市場營銷、發展客戶、爭取業務。市場營銷方面,公司將採取下列措施:
1.全公司必須以市場為導向,以營銷為龍頭開展經營和管理活動。公司制訂各項營銷政策,鼓勵公司全體員工參與營銷工作。
2.市場營銷部和風險管理部必須積極整合各項資源,在2011年上半年,採取一切措施,集中精力做好XX區內企業客戶群的開發和業務拓展工作。
四、實現目標的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
為全面完成公司各項預算,在公司注冊資金10000萬元基礎上,計劃於2011年4月初向銀行申請融資5000萬元,同時從5月份開始啟動「委託貸款」業務,全年力爭完成2000萬元的委託貸款業務。
(二)人力資源及後勤保障
市場拓展,人才引進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此,必須從以下四個方面做好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1.加快人才引進:以公司目標責任為基礎,加快市場營銷部人員的引進和補充,確保市場營銷部、風險管理部用人需求;建立人才激勵機制,保證引進人才「進得來、用得上、留得住、」,2011年3月底前,全部緊缺崗位人員應該補充齊全;建立人員淘汰和人才儲備機制和計劃,在2011年6月31日前完成全部員工的試用期考核及定崗,將應淘汰更換人員全部淘汰完畢,將儲備人才全部引進到位。
2.加強教育訓練:建立培訓體系,以素質培訓為核心,對公司員工進行系統的培訓,提升員工職業和經營素質。
3.建立合理的分配體系:建立起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對員工具有激勵性的員工薪酬體系。員工薪酬體系應當包括員工薪資、福利、獎勵在內,並在施行中不斷地加以檢討和完善,各項分配體系將盡最大限度向公司營銷一線傾斜。
4.建立合理的績效管理體系:按照「有計劃、分步驟、可量化、可持續」的原則,由人力資源部門牽頭,以目標管理為基礎,建立起工作績效管理體系,按照分級管理、分層考核的原則,2011年1月11日起,董事會對總經理實施目標責任考核;總經理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施行考核。績效管理必須與分配體系聯動推行,以確保目標管理切實落實。
(三)綜合管理保障
公司將2011年定義成為未來三年的經營發展奠定基礎的「管理基礎年」,高效順暢的管理是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1.由人力資源部門主導,集合內外資源,自2011年3月1日起,公司推展「建構管理體系,增強公司體質」活動,用6個月時間,建立起包括營銷管理、風險管理、財務管理、綜合管理等在內的順暢的、高效的管理體系。管理體系的建構,必須以「理順脈絡、提升效率」為目標,注重先進性與實戰性、階段性與前瞻性的有機結合,為公司將來升級為村鎮銀行時的達標驗收打好基礎。
2.按照分權管理的原則,由經營團隊成員負責,大力推進管理團隊建設、骨幹隊伍建設、經營目標落實檢討等工作。
(四)財務資源保障
2011年,公司將為市場營銷部門提供優勢財務資源,在廣告、人力、費用、收益分配等各項投入上向一線傾斜。與此同時,財務部門必須從下列三個方面加大監測和監控力度:
1.增收節支,嚴格預算管理,財務部在實施全面預算的基礎上,財務部重點加強各項費用支出的合理性審核,嚴格預算管理和檢查,盡最大努力節約各項支出;
2.健全財務管理體系:財務部必須積極參與「建構管理體系,增強管理體質」活動,理順、健全財務管理體系,重點關注市場營銷活動背後的財務信息流,及時清收應收利息費用,關注貸款貸後檢查,為公司高層決策提供信息。
3、制定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按時交納各項稅費,有效降低企業涉稅風險。
(五)組織管理保障
1.由董事長負責,與總經理簽定《2011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總經理與公司各級經營管理團隊簽定《2011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明確各部門的目標、責任和相應的權利。
2.由各部長負責,於2011年2月28日前,對各項目標進行層層分解,制定可行性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
3.由財務經理負責,2011年2月20日前,編制《2011年度財務預算》,明確全年各項成本費用控制目標,制定月度、季度、年度預算執行檢查計劃,明確責任和獎懲事項,並每月組織檢討和通報等工作。
4.由市場營銷部部長負責,組織每月/季 「經營目標達成總結會」,總結成果,檢討差距,研擬對策,跟進結果。
五、總體要求
公司高層清醒地認識到:2011年的經營目標,是在全面權衡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制定的,是一個充滿機遇和機會的計劃,也是一個具有挑戰和風險的計劃;要將這一理想變為現實,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
(一)更新觀念,創新管理
公司認為,要達成2011年的經營目標,首先要更新觀念,各級幹部和全體員工必須徹底擯棄「因循守舊、得過且過、小步前進、等米下鍋」的思想觀念,應該以宏觀的立場,樹立「行業爭先、三年升級」的目標意識、「行業洗牌、不進則退」的危機意識和「發展公司、分享成果」的捆綁意識,在市場營銷創新、貸款產品創新、財務管理創新等方面,創新經營思維、創新管理模式,為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切實負責,重在行動
行動,是一切計劃得以實現的首要;執行,是一切目標得以達成的關鍵。沒有行動和執行,一切都是空談。
公司要求,各級員工以「負責任」的態度做好各項工作,特別是經營團隊和中層幹部,必須以「責任」主管的立場開展各項工作,不得形成「功在我責在他」的遇事推諉的惡習和惡行。
公司強調:幹部和員工的價值在於行動和執行,公司將以行動力和執行力考察所有幹部,對於那些紙上談兵、不尚作為的幹部和員工,將列入員工淘汰計劃的首選,首先予以淘汰。
(三)業績優先,獎懲落實
追求利潤最大化,永遠是企業經營的靈魂;任何企業的首要社會責任,都是贏得市場,擴大經營,收獲利潤。
利潤是2011年公司經營指標的「核心之核」,營銷是實現利潤的載體性指標。在這一思想指導下,「業績定酬,指標量化,逐級捆綁,分層考核」是公司的基本政策取向,也就是,經營團隊以利潤為核心指標與公司實施緊密捆綁,中/基層幹部和員工以工作業績指標與上級主管實施緊密捆綁,採用自上而下逐級考核的辦法,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同時,對於不能勝任本職的幹部(包括團隊成員)和員工,採取主動讓賢、組織調整、公司勸退、末位淘汰等措施,增強造血功能,提升管理體質。
總之,公司希望並要求:所有XXXX從業人員,必須以全新的觀念、全新的面貌、全新的行動,投身「打造高效XX,實現三年升級」的偉大征程中,為公司的跳躍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下列文件是本計劃書的相關文件或附件:
《2011年度公司財務預算》
《2011年度目標經營責任書(總經理)》
《2011年度目標經營責任書(經營團隊)》
3. 村鎮銀行如何發展
村鎮銀行來發展首先肯定是要依託村鎮經自濟,現今國內內銀行收入的主要部分還是靠存貸款的利差,以及銀行服務費用,和特定業務收入,而銀行在綜合金融產品方面的投資收益具體還不甚明了,依據不同銀行所面臨的情況也不一樣。所以村鎮銀行生存的根本是立足本地市場,做到差異化的服務和個性化的產品,村鎮銀行在規模上相對於大型商業銀行規模上有著劣勢,但村鎮銀行小而靈活、對於當地的市場可能有著更深的了解和相對更好的人脈資源、公關渠道,同時村鎮銀行針對當地情況可更快的在業務層面調整工作以應對當地需求,這是當地大型商業銀行無法比擬的。所村鎮銀行滿足設立要求以後,在傳統業務層面、及當地市場要進一步深耕,固本強元。不管是什麼金融機構,營銷和風險控制是很重要的一環,只有在這兩方面做好了,才能把銀行的業務工作帶上健康發展的軌道上來。
4. 村鎮銀行打算走進農村搞宣傳活動,主要是給了普及認知度和我們銀行的影響力,該怎麼去做求營銷策劃。
送東西最直接~~促進開戶
突出小額無抵押貸款優勢
5. 怎樣開鄉鎮銀行
村鎮銀行籌建工作方案
為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促進農村地區形成投資多元化、種類多樣、覆蓋全面、治理靈活、服務高效的銀行業金融服務體系,以更好的改進和加強農村金融服務,進一步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社,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銀監發[2007]5號)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村鎮銀行組建審批工作指引]的通知》(銀監發[2007]8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平羅縣農村金融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 籌建工作組織
為更好的加強籌建工作組織領導,做好村鎮銀行籌建工作,選擇7名符合發起人資格條件,有投資意向,具有良好的社會記錄和誠心記錄的公司工作人員和自然人,成立組建村鎮銀行籌建工作小組,負責各項籌備工作,並作為村鎮銀行籌建和開業的申請人。
籌建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成員:(具體情況)
二、 籌建概況
1、 籌建機構名稱:平羅縣xx村鎮銀行
2、 注冊資本:人民幣xx萬元
3、 股本結構。本村鎮銀行的股本設置為每元xx為一股。
(具體情況)
三、 組織構架
建立健全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機構、規范各自的職責和義務。建立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董事及其他從業人員的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一) 股東代表大會
股東代表大會是本村鎮銀行的權利機構。本村鎮銀行的發起人組成股東代表大會,股東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行使股東大會職權。具體行使下列職權: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更換董事、監事以及董事會的經理;
3、 審議通過基本管理制度;
4、 審議批准年度工作報告;
5、 審議決定固定資產購置以及其他重要經營活動;
6、 審議批准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 審議決定管理和工作人員的薪酬;
8、 對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等做出決議;
9、 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董事及其他從業人員配備
董事會負責本村鎮銀行的經營管理,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擬設董事長1名(法定代表人),董事x名,董事會成員任職資格報監管部門批准。董事會成員任期3年,期滿後可連選連任。本村鎮銀行設行長1名,副行長x名。設立營業部、營銷部、辦公室等部門。從業人員的配備情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四、 主要管理制度制度計劃
制定本村鎮銀行章程,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監督辦法,財務管理辦法,存、貸款管理辦法,安全保衛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村鎮銀行與當地政府工作協調制度,董事會及工作人員職責,各崗位工作人員職責等管理制度。
五、 籌建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 籌建工作步驟
1、確認組建對象。根據《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確定的組建條件確定組建對象,由監管部門、政府把關指導,使籌建工作和規合法。
2、成立籌建工作小組。推舉一名組長,負責各項籌備工作,籌建工作小組作為平羅縣xx村鎮銀行籌建和開業的申請人。
3、搞好調研。組織人員對設立平羅縣村鎮銀行的可行性進行調研,實事求是,充分論證設立村鎮銀行的可行性。
4、制定籌建方岸和募股說明書,開展募股工作,完成預計的募股任務。
5、確定發起人。籌建工作小組應制定募股方案和發起人募股說明書,設置合理股權結構,按照公開、公正和自願原則徵集發起人,討論通過發起人協議書並簽定發起人協議書。發起人可以書面委託其他人簽署發起人協議書。
6、預先核准名稱。籌建工作小組向平羅縣工商局提出申請,預先核准擬設立的平羅縣xx村鎮銀行的名稱。
7、申請籌建。在各項籌備准備工作完成且符合要求後,籌建工作小組向寧夏銀監局提出籌建申請。
(二)時間安排
1、籌建准備階段:2008年2月2日至2月15日。
2、籌建申報階段:2008年2月15日至籌建批准日。
6. 村鎮銀行如何有效幫助小農戶生產經營難題
村鎮銀行可以通過貸款補助,
以及跟農戶合作達成扶持經營的一個模式,
與政府洽談合作項目進行資金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