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活動方案被剽竊怎麼辦而且他們還說是我們剽竊他們的。。。
其實這種事 最難區分了 要麼忍氣吞聲 但要是我絕不這樣 直接就找人打他們了 說不清楚 就不要說 直接動手算了 羅嗦什麼 反正他們也沒證據 對於這種人 就沒必要手軟了 本來就是 弱肉強食的世界 誰狠誰就能活下去
② 為什麼中國游戲產業抄襲現象很普遍
因為做山寨游戲或是直接扒皮照抄,一個游戲火了,什麼數據、玩法全照搬,換套UI和皮膚就OK,這么做游戲開發成本能壓得相當低,當然,這樣做出來的游戲基本都是劣質游戲,但總是能吸引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人群去玩並充值,因為成本極低,所以利潤率極高,一些打算干一票就卷錢走人的小公司非常喜歡這種模式(企鵝就是依靠這種模式從小公司蛻變成大公司的),因為這么做確實賺錢而且周期不長(山寨游戲的生命周期通常只有半年到一年半左右),久而久之這種游戲製作模式就得到了資本的追捧形成了一種風氣,自然也就沒人願意去做原創游戲,而是都去做山寨了,你看國內有做主機游戲的么?幾乎都跑去做手遊了,就是因為主機端游戲完全不適用這種模式,但手機端卻可以而且相當契合,所以這種抄襲模式在國內很普遍,非常關鍵的一點就是山寨遠比原創更容易賺錢
順帶一提,除了資本原因外,還有就是國內從事游戲產業的相關人員普遍素質不高,程序猿和美術都還好,關鍵是運營、市場和策劃,很多游戲策劃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或者說這些人也根本不懂怎麼做游戲,單純的因為學歷或是一些亂七八糟的原因而擔任了這個職位,但是他可能對游戲製作根本就一竅不通,外行領導內行,而且還要顧及自己的業績,做出來的游戲得賺錢才能保住自己的飯碗,那最後就只剩下什麼火就抄什麼這一條路可走了
③ 策劃書按照範文寫算抄襲嗎
應該是算的 你要是不會寫 你網路搜搜 精品文庫 裡面有很多策劃書的例子。
④ 如何看待影視文化產品策劃中的創意剽竊問題
非常討厭剽竊,我覺得是非常不尊重別人的。而且是違法的。
⑤ 如何保證我的促銷方案不被剽竊如何對方案估價和保證我的權益
有必要的話,先到公證處做一個公證.而且讓公司有關人士知道你做過公證.不怕公司剽竊.
⑥ 你怎麼看待越來越多的抄襲現象
現在網路上抄襲的現象很多,有的人甚至大言不慚的說:天下文章一大抄,誰抄到了就算誰的。這是恬不知恥的行為,別人的原創是打上標簽的,如果人家列舉出證明,你就得賠償人家損失。原創光榮,抄襲可恥,相信未來,我國也會慢慢把版權法貫徹實施起來的。
⑦ 誰知道中山遠洋地產遠洋城創意剽竊案的具體情況
事情的起因是遠洋地產希望通過「遠洋城國際藝術節」這個主題來策劃一系列活動項目,來配合樓盤的銷售推廣,遂找到千羽公司為其策劃活動方案並最終敲定了七個待實施方案(風箏會、法國格拉斯玫瑰節、大西洋氣球節、少兒環保書畫大賽、高達動漫節、陶藝鑒賞及親子diy、台灣水果節)。誰知風雲變化,始料未及,在成功舉辦完第一個活動後,遠洋城突然一改前態,強硬要求千羽公司降低活動預算,否則其便將原告提交的策劃方案交由其他廣告公司執行,最終雙方終止合作,但遠洋城還是把方案稍加刪改成:玫瑰節、氣球節、環保書畫賽暨千人繪長卷活動、高達動漫節、陶藝鑒賞及親子diy、夏威夷水果節,繼續大肆宣傳開展活動,可謂煞費苦心。由於遠洋地產在宣傳活動中大量使用了千羽公司策劃的方案,致使千羽公司為中山市其他房地產公司提供活動策劃時,無法再採取雷同的方案,從而使千羽公司失去了部分商業機會。
法律人士認為,遠洋地產若不想與千羽公司合作,理應及時提出,但卻在舉辦風箏會活動過程中,又要求千羽公司提供了其他幾個活動的策劃實施方案,但又拒絕交給千羽公司執行,導使千羽公司產生了巨大的策劃創意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遠洋地產應當對千羽公司前述的成本損失承擔締約過失賠償責任。
千羽公司介紹說打這個官司的目的是希望通過這個事情,維護正義,讓更多的人學會尊重和捍衛知識產權及創意,同時也要證明創意是有價值的,也是為被剽竊的創意討回應有的尊嚴。
一個品牌的建立,是公司長期以誠信為本發展的結晶,一旦企業做出了抄襲行為,企業和品牌的形象就會被破壞,我們也呼籲社會各界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所有廣告人的合法權益。
原告:中山千羽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被告:遠洋地產(中山)開發有限公司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賠付因其締約過失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76970元(詳見計算清單)。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11年5月初,被告欲通過舉辦「遠洋城國際藝術節」系列活動推廣其旗下樓盤,遂找到原告為其策劃活動方案。根據被告的實施要求,原告共為其策劃了二十多種活動方案供其選擇,每個策劃方案均含有主要元素和費用預算兩大方面。被告最終敲定了七個待實施方案(風箏會、法國格拉斯玫瑰節、大西洋氣球節、少兒環保書畫大賽、高達動漫節、陶藝鑒賞及親子DIY、台灣水果節)。並確定於2011年5月14、15日舉辦第一個活動方案風箏會,另六個活動方案按周排期舉辦。風箏會如期舉辦後,被告就該活動與原告於同年5月24日補簽了合同。
基於第一個活動的先實施後簽約的交易慣例,並且被告已經將原告提交的七個活動方案印刷成節目預告單對外大量宣傳,從事實上已經讓原告對被告產生了履約的信賴基礎,因而雖然被告尚未與原告簽約或付費,但為了積極配合被告做好活動的前期准備工作。在2011年5月12日至16日期間,原告進行了大量的策劃工作,例如:對於法國格拉斯玫瑰節活動原告已跟進了製作活動詳案、落實實施細節、多次進行市場調查並製作費用預算單(總計46800元);對於環保書畫大賽原告已跟進了製作活動詳案、多方聯系參賽學校、安排學生報名流程、統計報名人數和大賽費用預算(總計81080元)、製作報名表宣傳單等等環節,並就待實施的七個方案製作了用於廣告宣傳的文字宣傳稿一和稿二,前述工作成果已及時交付給被告。
然而,讓原告始料未及的是,被告在成功舉辦完風箏會後,突然一改前態,強硬要求原告降低活動預算,否則其便將原告提交的策劃方案交由其他廣告公司執行。基於對自已智力成果的保護,原告多次向被告鄭重告知,非經原告允許,不得使用原告所提交的創意方案。然而被告卻把原告的寬容當成縱容,仍大肆宣傳,僅是在原告策劃方案的文字表述上稍加刪改成:玫瑰節、氣球節、環保書畫賽暨千人繪長卷活動、高達動漫節、陶藝鑒賞及親子DIY、夏威夷水果節,活動的主要元素和結構皆出自原告的策劃方案。
被告的上述行為導致了原告的重大損失。眾所周知,創意方案不像一般的實用物品,後者在用過之後即便轉手給第三人使用,功能性照樣不受影響;前者的最大特點在於其創意性、超前性、排他性和保密性。對於廣告策劃、文化傳媒行業,其生存之本、取勝之道的核心就是創意策劃。因此,才會有這么一說:「廣告公司賣的就是創意,比的就是點子」。現原告的策劃方案遭被告大量宣傳使用後,失去新穎性,喪失了市場價值,無法提供給其他意向合作公司使用,致使原告失去部分商機,前期的人工製作成本無法回收,造成原告經濟損失76970元。
綜上所述,被告假借磋商之名,惡意套取原告策劃方案的行為,有違民法通則的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原則,符合《合同法》第42條的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據此,被告應當依法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請求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0一一年六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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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在科研活動中,剽竊行為具有哪些必要的特徵
抄襲,是指在論文撰寫中,違反學術規范,以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為目的的抄錄,改寫行為,包括:
1,引用他人觀點,方案,資料,數據等,不加註釋說明出處;
2,使用他人觀點構成自己論文的全部,核心或主要觀點,將他人學術成果作為自己學術成果的主要部分或實質性部分;
3,與他人論文內容雷同,達到三分之一及以上篇幅,且發表時間在後,又不能證明自己沒有對他人論文構成抄襲;雷同部分雖未達到三分之一篇幅,但已成為自己論文內容的主要部分或實質性部分;
4,二人以上署名,非第一作者重復發表或使用了論文的全部內容;
5,二人以上署名,除第一作者外,論文使用者使用了非本人撰寫的內容;
6,利用職務之便在未參加實際研究工作的學術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等中署名,分享學術榮譽;
7,由他人替自己撰寫論文或替他人撰寫論文;
8,其他論文抄襲行為.
⑨ 為什麼現在國內的綜藝總是抄襲國外的創意
一個原創綜藝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時間、金錢成本,這對於電視台的利益來說並不是很劃算。原創一個不知道上映會不會受歡迎的綜藝節目,不如抄襲一個國外早就成熟的綜藝節目。
因此就算團隊已經拿出來了策劃方案,領導對著這個項目還是會充滿懷疑。因為領導更多的考慮的是這個項目究竟會不會有市場,之前國內也沒有這種類型的項目,所以也就不存在著一些觀眾基礎。然後也要考慮這個項目能不能吸引一些知名明星進行參與,而這一步步的實行都需要巨大的成本支持,反而不如直接進行抄襲來的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