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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部法律培訓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2-04-21 11:01:30

❶ 企業員工培訓實施方案

企業員工培訓實施方案一般包含如下:
第一要明確培訓的目的——為什麼要培訓
(1) 引導企業員工認清自己的使命與責任並成為可培養與發展的優秀企業員工。
(2) 樹立正確的質量意識和觀念,更新現有專業知識,充實個人知識儲備,鞏固和提高公司質量管理水平。
第二要明確培訓對象
明確培訓對象將直接決定培訓方法:
1、高級管理者如總裁我們需要做到提升經營者的經營理念,開闊思路,增強決策能力、戰略開拓能力和現代經營管理能力.;
2、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的培訓,需要提高管理者的綜合素質,完善知識結構,增強綜合管理能力、創新能力和執行能力.;
3、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需要提高技術理論水平和專業技能,增強科技研發、技術創新、技術改造能力.;
4、公司操作人員的技術等級培訓,不斷提升操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強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第三要明確培訓地點和時間:
任何培訓方式都會受到培訓地點的限制,我們必須清楚地知道在何地以及何時會展開培訓,什麼人會來參加,根據時間地點和參訓人員做出最佳方案。不可以不切實際的隨便擬定。
第四要確定培訓內容及方式
企業培訓方案怎麼寫呢?確定完培訓對象,要清楚地了解到,各個階段參訓人員的學習情況水準,保證能做到因材施教.
1、對新員工需要強化公司的企業文化培訓、法律法規、勞動紀律、安全生產、團隊精神、質量意識培訓。通過實行師傅帶徒弟,對新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試用期結合績效考核評定成績,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辭退,考核優秀者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2、轉崗職工培訓則繼續進行企業文化、法律法規、勞動紀律、團隊精神、擇業觀念、公司發展戰略、公司形象、項目進展等方面的培訓。同時隨著公司的擴建,內部就業渠道的增加,及時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3、加強復合型、高層次人才培訓各部門和基層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員工自學和參加各類組織培訓,實現個人發展與企業培訓需求相統一。使管理人員的專業能力向不同管理職業方向拓展和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能力向相關專業和管理領域拓展和提高;使施工作業人員掌握2種以上的技能,成為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和高層次人才。
組織培訓的方法有多種,包括線上、線下、直播等模式。各種培訓方法都有其自身的優缺點,隨著時代的發展,為了能快速更高效的提高培訓質量、達到培訓目的,更多企業開始了在線培訓的探索之路,線上培訓模式越來越受到青睞。

❷ 組織部如何幹部培訓

前期工作:做好要培訓的學生幹部報名統計。寫好策劃,做好一切事情培訓課程的准備工作。

具體培訓流程:

幹部培訓策劃方案

院組織部
梁科元
2010-4-22
一、 培訓宗旨:學生幹部是老師和廣大同學溝通、交流的一個良好的紐帶。所
以,一個好的學生幹部要有較高的綜合能力,對於剛入大學的新
生來說,還不是很具備良好的組織管理能力、協調能力、社交能
力、創新能力、應變能力等,為了更好的去培養新生的綜合素質
能力,保證有熱情,一心為同學們服務的學生幹部能有能力去管
理同學,協調同學之間的矛盾,做好工作,真正起到一個紐帶的
作用,我們將要對新上任的學生幹部進行有效的培訓。盡最大努
力使他們能更好的為同學服務,做老師的得力助手,為把他們培
養成復合型人才為社會做貢獻而努力。
二、培訓對象:新上任的學生幹部,老師助理,以及一些對工作感到困難的學生幹部。
三、培訓時間:每年11月到12月
四、培訓具體內容及流程:

第一場頒獎大會

時間:第一周周五18:30准時開幕,到20:00左右

1.邀請嘉賓:各系有經驗的輔導員老師、黨支部書記、團委書記、年級主任、
上學年度學習工作表現優異並獲獎的學生幹部以及團委學生會各
部部長等。
邀請觀眾:新上任的廣大學生幹部、老師助理,各團委學生會幹事、各班級
班委成員以及有意願的積極學生等。邀請校演講與口才協會出主持人,
進行大會主持。
流程:①大會開幕;
②上學年度學生幹部工作記錄短片,以及工作成果展示;
③宣讀上學年度學習優異且工作出色的學生幹部成果,並請老師為他們頒獎,以資鼓勵;
④上學年度獲獎學生幹部進行獲獎感言;
⑤老師對獲獎學生幹部進行精彩點評,並對新上任的學生幹部提出新學期的要求;
⑥大會閉幕
意義:給上學期學習工作優異者頒獎,鼓勵他們再接再厲,並同時能激發新上任的同學們對工作的熱情,在下幾場的培訓中,他們能更好的在培訓里學習與思考,通過了解老師對他們今後的要求,也能使他們抓住重點去學習,鍛煉,為以後能更好的工作,更好的為同學服務,輔助老師,提高自己把握方向。進而提高效率,不至於盲目的摸索前進。

第二場老師主講

時間:第二周周五18:30准時開幕,到19:30左右

1、邀請主講:一個經驗豐富、口才一流、善於演講、與同學們關系密切的輔導員老師,並把自己以往的教學、領導經驗與同學們分享。
2、邀請觀眾:所有新上任的學生幹部全部簽到,並對其考勤,考勤超過2次(等於2次的)辭去其工作職務。
3、主要內容:到18:30准時開始,老師把以前工作上同學與老師反映的問題與同學們共同探討,並提問同學,對同學們的回答進行分析,然後指出正確的處事辦法,將自己的經驗挑特別重要的與同學們分享。老師可以下到座位,去與同學近距離接觸,挖掘出同學們在學習和工作上遇到的問題,並對其進行分析和解決。教同學們如何做人,如何處事,如何兼顧好學習和工作之間的矛盾。最後,老師對同學們提出要求,提出期望,並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對同學們進行監督。
4、意 義: 使同學們和老師可以近距離接觸,老師解決同學們的普遍存在的問題,老師可以挖掘出同學們在學習和工作上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有利於老師更進一步的了解同學們的心情,老師可以抓重點對其進行輔導,利於老師工作的開展。更使同學們可以大膽提出自己存在的疑惑,待老師為其解決問題之後,他們會更好的完成學習和工作的任務,提高效率,更好的為同學們服務

第三場學長經驗交流

時間:第三周周五18:30准時開幕,到19:30左右

1、邀請主講:主要是大二經驗豐富、已經在學習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長,
另請,大三學長,甚至畢業學長。
2、邀請觀眾: 所有新上任的學生幹部全部簽到,並對其考勤,考勤超過2(等
於2次的)辭去其工作職務。
3、主要內容: ① 首先邀請大二有經驗的學長,對自己取得學習與工作上的成績進行宣讀,然後談談自己對於各方面的看法,與新上任的同學們進行交流。
② 邀請大三、甚至畢業學長為我們談談工作經驗以及個人想法,教同學們正確的學習工作方法,做人方法以及鼓勵同學們更上一層樓。
③ 同學們自由提問時間,各個有經驗的學長,都可以對他們的問題進行分析並解。
④ 學長根據老師要求,布置每位同學交學生幹部培訓感想。
⑤ 5天後收齊感想,並對其進行評比。
4、意義:此場培訓與第二場的老師培訓內容相仿,但是,同學們和學長的距離
比較近,再次給同學們發言、表達、提問的機會,更深入的了解同學
們存在問題,更有利於同學們的成長與學習,會使以後學生工作的開
展更加順利。讓同學們都寫學生幹部培訓感想有利於同學們回顧以前
工作,對培訓的所學進行總結,使培訓作用在同學們的思想里根深蒂
固,不易忘掉,時刻謹記,有利於同學們的長遠發展。

第四場幹部培訓成果展示
時間:第三周周五18:30准時開幕,到19:30左右

邀請嘉賓:各系有經驗的輔導員老師、黨支部書記、團委書記、年級主任、
上學年度學習工作表現優異並獲獎的學生幹部以及團委學生會各
部部長等。
2、邀請觀眾: 新上任的廣大學生幹部、老師助理,各團委學生會幹事、各班級
班委成員以及有意願的積極學生等。
主要內容: ①幹部培訓閉幕儀式正式開始
②觀看前三場培訓記錄,同學們的學習、交流、討論過程
③選舉出幹部培訓策劃優秀的同學進行宣讀,
④請老師為在培訓中學習出色的同學進行頒獎
⑤培訓同學進行集體宣言
⑥請輔導員老師對同學們的學習情況進行精彩點評,並提出要求
⑦學生幹部培訓圓滿結束。
意 義: 使同學們學會了一些學習工作的技巧,也激發了同學們的工作熱情,使老師更加了解同學,為以後老師與同學們的交流也打下了基礎,促進了老師與同學的感情,必然提高了工作效率,達到為同學們服務,進而提升個人素質的目的。

五、培訓目的:通過這次活動加強學生幹部之間的交流與互動,舒緩生活中的種種壓力,調節他們平和的心態,加強他們的合作意識,增進相互間的真誠溝通與協助,改善他們的溝通態度及方式,構建和諧快樂的團隊氛圍,引導他們在活動開展中真誠與人交流溝通,增強活動學員之間的相互認識和了解,進一步增進學員間的友誼。團隊精神強調團隊內部各個成員為了團隊的共同利益而緊密協作,從而形成強大的凝聚力和整體戰鬥力,最終實現團隊目標。團隊的作用在於提高組織的績效,使團隊的工作業績超過成員個體業績的簡單之和。同學們更有熱情投入到學習和工作之中,提高了同學們的綜合能力,並使老師的工作開展更加順利,真正達到了培養一個復合型人才的目的。

我並不權威,但是我是組織部的一名幹事,正在組學生幹部培訓活動,希望可以給你點靈感,解決您的疑問
--Abler灬戀丿、

❸ 組織部公務員局組織的調訓適用什麼管理辦法

1、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2、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工作,保證培訓工作需要,加強培訓經費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是指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機構使用財政資金在境內舉辦的三個月以內的各類培訓。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
(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四條
各單位舉辦培訓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實行單位內部統一管理,增強培訓計劃的科學性和嚴肅性,增強培訓項目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保證培訓質量,節約培訓資源,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

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

第五條
建立培訓計劃編報和審批制度。各單位培訓主管部門制訂的本單位年度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名稱、目的、對象、內容、時間、地點、參訓人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經單位財務部門審核後,報單位領導辦公會議或黨組(黨委)會議批准後施行。

第六條 年度培訓計劃一經批准,原則上不得調整。因工作需要確需臨時增加培訓項目的,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第七條 各單位年度培訓計劃於每年3月31日前同時報中央組織部、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第三章 開支范圍和標准

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費,是指各單位開展培訓直接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以及其他費用。

(一)師資費是指聘請師資授課發生的費用,包括授課老師講課費、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

(二)住宿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租住房間的費用。

(三)伙食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用餐費用。

(四)培訓場地費是指用於培訓的會議室或教室租金。

(五)培訓資料費是指培訓期間必要的資料及辦公用品費。

(六)交通費是指用於培訓所需的人員接送以及與培訓有關的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費用是指現場教學費、設備租賃費、文體活動費、醫葯費等與培訓有關的其他支出。

參訓人員參加培訓往返及異地教學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回單位報銷。

第九條 除師資費外,培訓費實行分類綜合定額標准,分項核定、總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綜合定額標准如下:

一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省部級及相應人員的培訓項目。

二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司局級人員的培訓項目。

三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處級及以下人員的培訓項目。

以其他人員為主的培訓項目參照上述標准分類執行。

綜合定額標準是相關費用開支的上限。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准以內結算報銷。

30天以內的培訓按照綜合定額標准控制;超過30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70%控制。上述天數含報到撤離時間,報到和撤離時間分別不得超過1天。

第十條 師資費在綜合定額標准外單獨核算。

(一)講課費(稅後)執行以下標准: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學時一般不超過1500元。

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

其他人員講課費參照上述標准執行。

同時為多班次一並授課的,不重復計算講課費。

(二)授課老師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和標准執行,住宿費、伙食費按照本辦法標准執行,原則上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

(三)培訓工作確有需要從異地(含境外)邀請授課老師,路途時間較長的,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書面批准,講課費可以適當增加。

第四章 培訓組織

第十一條 培訓實行中央和地方分級管理,各單位舉辦培訓,原則上不得下延至市、縣及以下。

第十二條 各單位開展培訓,應當在開支范圍和標准內優先選擇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以及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承辦。

第十三條 組織培訓的工作人員控制在參訓人員數量的10%以內,最多不超過10人。

第十四條
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遊;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復印機、列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培訓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餚,不得提供煙酒;除必要的現場教學外,7日以內的培訓不得組織調研、考察、參觀。

第十五條 邀請境外師資講課,須嚴格按照有關外事管理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境內師資能夠滿足培訓需要的,不得邀請境外師資。

第十六條
培訓舉辦單位應當注重教學設計和質量評估,通過需求調研、課程設計和開發、專家論證、評估反饋等環節,推進培訓工作科學化、精準化;注重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開展培訓和管理。所需費用納入部門預算予以保障。

第五章 報銷結算

第十七條
報銷培訓費,綜合定額范圍內的,應當提供培訓計劃審批文件、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以及培訓機構出具的收款票據、費用明細等憑證;師資費范圍內的,應當提供講課費簽收單或合同,異地授課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照差旅費報銷辦法提供相關憑據;執行中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批准臨時增加的培訓項目,還應提供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材料。

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培訓費開支,對未履行審批備案程序的培訓,以及超范圍、超標准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八條 培訓費的資金支付應當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管理有關制度規定。

第十九條 培訓費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不得向參訓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各單位應當將非涉密培訓的項目、內容、人數、經費等情況,以適當方式公開。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將上年度培訓計劃執行情況(包括培訓名稱、對象、內容、時間、地點、參訓人數、工作人員數、經費開支及列支渠道、培訓成效、問題建議等)報送中央組織部、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

第二十二條 中央組織部、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等有關部門對各單位培訓活動和培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 培訓計劃的編報是否符合規定;

(二) 臨時增加培訓計劃是否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三) 培訓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四) 培訓費報銷和支付是否符合規定;

(五) 是否存在虛報培訓費用的行為;

(六) 是否存在轉嫁、攤派培訓費用的行為;

(七) 是否存在向參訓人員收費的行為;

(八) 是否存在奢侈浪費現象;

(九) 是否存在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對於檢查中發現的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中央組織部、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等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追回資金,並予以通報。對相關責任人員,按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可以按照本辦法,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工作實際,制定培訓費管理具體規定。

第二十五條 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組織的調訓和統一培訓,有關部門組織的援外培訓,不適用本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中央事業單位培訓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23號)同時廢止。
記得採納謝謝!

❹ 實施方案的格式及範文是什麼

實施方案的格式萬能模板如下:

為了×××,推動×××發展,保證×××,根據(依據、按照)×××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精神),結合×××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總體思路)

以×××為指導(十九大),以×××為目標(達到目的),以×××為重點(重點內容),以×××為措施(手段、保證措施),××××,××××,實現×××目標,推動×××發展作出新貢獻(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

二、組織領導(也可以單獨作為附件,或者融合在有關要求中)

為保證×××工作落到實處(順利開展),特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

成員:××× ××× ×××

下設辦公室,主任:×××,成員:×××、×××

三、主要內容(具體任務)

(一)×××

(二)×××

(三)×××

四、時間安排(實施步驟)

(一)准備階段(時間)×××

(二)實施階段(時間)×××

(三)檢查驗收階段(整改階段)(時間)×××

五、工作方法(保證措施)

單獨成段,如聽,聽匯報,看,看材料,查,查檔案

(一)×××

(二)×××

(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二)精心組織,狠抓落實。×××

(三)強化督查,嚴格問責。×××

×××××(單位名稱)

××××年×月××日



範文

關於加強培訓工會法律專業人才的實施方案(全國總工會組織部1997年12月3日)為了把工會工作總體思路落實到實處,推進各級工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開展工會工作,全國總工會決定從1998年起,進行工會法律專業人才的培訓工作。

一、培訓對象

1998年至2001年,用四年左右的時間培訓律師、勞動爭議兼職仲裁員、勞動爭議調解員、工會法律監督員四方面專業人才,以解決工會工作之急需。

二、培訓目標

1998年至2001年完成以下培訓任務:

律師:1120人【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3+514個市×2測算】;勞動爭議兼職調解員:30萬人【按1998年基層工會已建工會爭議調解委員會中工會及職工代表人數1/3測算】;

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30萬人【按1998年統計的基層工會委員會58萬個的1/2測算】。

❺ 中央組織部關於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的實施意見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總體目標
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黨政領導幹部每年參內加脫產培訓的時間容一般不少於110學時,5年內累計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達550學時以上;其他幹部每年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不少於100學時。通過教育培訓,使廣大幹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堅定,推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平發展的本領不斷增強,科學文化素質、業務素質明顯提高,勤奮好學、學以致用的學風進一步弘揚,切實做到眼界寬、思路寬、胸襟寬。幹部教育培訓理念、培訓方式、培訓管理、培訓制度和培訓手段的改革創新不斷推進,與科學發展的要求相適應、與幹部隊伍建設的需要相適應、與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適應、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中國特色幹部教育培訓體系基本形成。

❻ 對中央組織部及全國組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有哪些意見建議

組工幹部十嚴禁一、嚴禁聽信、散布、傳播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小道消息。二、嚴禁違規復制或攜帶涉密文件資料和有關載體,泄露黨和國家秘密或工作秘密。三、嚴禁在幹部工作中「跑風漏氣」,泄露未經批准對外公開的信息。四、嚴禁「封官許願」,為「跑官要官」者說情、打招呼、聯系和引見有關人員。五、嚴禁在幹部考察工作中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違規干預下級單位和有關部門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六、嚴禁濫交友、追求享樂、貪圖錢色,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七、嚴禁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和其他消費娛樂活動。八、嚴禁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親友或特定關系人謀取特殊照顧或私利。九、嚴禁收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貴重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十、嚴禁接受任何單位或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親屬負擔的費用。組工幹部十不準一、不準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或者違反規定提高幹部的職級待遇;二、不準以書記公會、領導圈閱等形式,代替黨委(黨組)會集體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三、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幹部任免;四、不準個人決定幹部任免,個人不能改變黨委(黨組)會集體作出的幹部任免決定;五、不準拒不執行上級調動、交流領導幹部的決定;六、不準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屬,或者指令提拔秘書等身邊工作人員;七、不準在機構變動和主要領導成員工作調動時,突擊提拔調整幹部,或者幹部在調離後,干預原任職單位的幹部選拔任用;八、不準在選舉中進行違反黨的紀律、法律規定和有關章程的活動;九、不準在幹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泄露醞釀、討論幹部任免的情況;十、不準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親,封官許願,營私舞弊,搞團團伙伙,或者打擊報復。

❼ 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實施方案

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和普法領導小組關於印發<楚雄州全面推進「誰主管誰普法

誰執法誰普法」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局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意義目標

(一)「誰主管誰普法 誰執法誰普法」工作的含義。「誰主管誰普法 誰執法誰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種類和所涉及的部門、行業為主體,充分發揮行業優勢和主導作用,在抓好部門、行業內部法制宣傳教育的同時,負責面向重點普法對象、面向社會宣傳本部門、本行業所涉及所執行的法律法規。

(二)實行「誰主管誰普法 誰執法誰普法」工作原則的意義。實行「誰主管誰普法 誰執法誰普法」工作原則是貫徹落實「六五」普法規劃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充分發揮執法部門、行業職能優勢和主導作用,擴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蓋面,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專業性,促進執法與普法工作的有機結合,進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真正形成部門、行業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實行「誰主管誰普法 誰執法誰普法」工作原則的目標。通過實行「誰主管誰普法 誰執法誰普法」工作原則的活動,有效地普及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國土資源管理執法領域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法律素質、誠信守法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水平,推動形成自覺守法用法的社會環境,提升國土資源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二、組織領導

成立楚雄州國土資源局「誰主管誰普法 誰執法誰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長:胡有剛 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杜 鵬
黨組成員
副局長

雷 鳴
黨組成員 副局長

趙 江
黨組成員
副局長

成 員:李春林 黨組成員 辦公室主任

楊惠蓮 政策法規科科長

王玉學 執法監察支隊隊長

胡國華 礦產資源管理科科長

周 明
土地利用管理科長

楊 武
土地徵收管理科科長

江 艷
規劃信息科科長

延家明 地質環境科科長

楊榆靜 測繪管理科科長

徐俊梅 耕地保護科科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政策法規科,負責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學習和宣傳憲法及國家基本法律。致力維護憲法權威,培養民主法制觀念,規范國土資源管理行為,提高本系統管理人員憲法意識。

(二)重點學習和宣傳《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測繪法》和其他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大力開展與國土資源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資源保護意識,促進國土資源的集約節約利用。

(三)開展國土資源行政執法人員和管理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工作,加強本系統幹部職工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水平。著力提高我州國土資源系統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宣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傳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在村莊、集鎮建設中,堅持土地資源節約集約管理,規范新農村建設用地等行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五)採取多種多樣的形式,把《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測繪法》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送到農村、機關、企業(礦山),宣傳到地方政府各級領導、農村村民、礦山企業負責人等不同群體。

(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在日常宣傳的基礎上,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8.29」全國測繪法宣傳日、10月最後一周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龍化石保護條例宣傳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及「安全生產月」等重大法制宣傳教育特殊時段,有組織地開展大規模的、形式多樣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活動,擴大宣傳教育覆蓋范圍。

四、工作要求

(一)結合實際,深入學習宣傳法律法規

深入學習《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強製法》、《物權法》、《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測繪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許可法》、《城鄉規劃法》、《公務員法》、《信訪條例》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幹部職工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二)突出重點,加大法制宣傳工作力度

結合我州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明確不同時期、不同階段宣傳主題,切實做好法制宣傳工作。

法制宣傳工作的重點是:大力開展國家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政策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的作用;大力開展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整頓和規范工作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大力開展與土地徵收(徵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節約用地、合理用地的觀念,提高公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五、對象和要求

國土資源普法宣傳對象。普法對象為國土資源局全體幹部職工;國土資源行政管理相對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重點是農村村民、村委會幹部、房地產開發商、礦山企業負責人、地勘單位負責人等;地方各級政府,重點是縣(市、區)及鄉(鎮)政府領導。

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履職能力。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樹立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觀念,樹立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觀念,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提高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規范決策、管理和服務行為。

加強對公職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執法的能力和意識。培養公務員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觀念。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務員學法、用法、考試、考核等制度,把公務員學法、用法情況作為公務員考核、任職、定級、晉升及評選表彰的重要依據。

六、實施步驟

本方案從2013年9月29日開始實施,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制定工作方案、宣傳發動(9月29日-10月8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楚雄州全面推進 「誰主管誰普法 誰執法誰普法」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召開相關會議,明確重點內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10月20日前)。按照《楚雄州國土資源局全面推進 「誰主管誰普法 誰執法誰普法」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在集中宣傳期間,採取多種宣傳形式,通過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紙、宣傳標語、發放宣傳單、手冊,進行集中宣傳國資源法律法規基本內容,營造良好氛圍。

第三階段:總結和檢查驗收(10月25日前)。認真開展自檢自查工作,總結經驗,查缺補漏。在10月25日前上報我局開展工作情況和自檢自查工作總結。

❽ 中央組織部關於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的實施意見的改革創新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科學的管理體制
各級組織部門要積極轉變管理職能,由辦培訓向管培訓轉變,由管微觀向管宏觀轉變,由管具體事務向管方向、管政策轉變,適度減少直接舉辦的培訓班次,切實加強整體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和制度規范;要統籌安排培訓任務,提高培訓計劃的科學性,切實解決有的幹部重復培訓、有的幹部多年不訓和重要崗位幹部調訓難的問題;要理順管理關系,進一步明確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與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幹部所在單位的職責分工,充分發揮幹部教育領導小組和幹部教育聯席會議的作用,調動各方面支持和參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積極性,形成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科學規范、有序高效的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體制。
(二)建立開放競爭、優化統籌的辦學體制
充分發揮黨校、行政學院和幹部學院在幹部教育培訓中的主渠道作用,進一步明確其功能定位和職責分工。建立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准入制度,科學制定準入標准,把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社會培訓機構等優質培訓資源納入幹部教育培訓體系,形成分工明確、布局合理、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的大教育、大培訓的幹部教育培訓格局。中央組織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選定一批全國重點高校作為幹部教育培訓基地。各地區各部門也可結合實際,選擇一批高等學校作為幹部教育培訓基地。適度利用境外優質培訓資源開展合作培訓。
引入競爭擇優機制,鼓勵幹部教育培訓機構之間開展適度、有序的競爭。建立幹部教育培訓項目管理制度,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根據培訓需要,定期確定培訓項目,向各類幹部教育培訓機構開放,擇優選定承辦機構。幹部所在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以自主選擇培訓機構,自主安排幹部培訓。改進培訓經費使用和管理方式,逐步實行「經費跟著項目走」、「經費跟著幹部走」。
(三)深化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教學改革
牢固樹立按需培訓的理念,加強培訓需求調研,深入研究推動科學發展對幹部隊伍素質和能力的基本要求,黨政幹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需求,幹部履職和成長的個性化、差異化需求,把培訓需求分析作為制定培訓計劃的科學依據。改進培訓計劃生成方式,建立幹部教育培訓機構與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幹部所在單位的培訓計劃協調會商機制,重要班次的培訓計劃要征詢黨委常委會意見。改革班次設置方式,實現由按級別設置為主向按類別設置為主轉變,由一般性輪訓為主向專題培訓為主轉變,由中長期學制為主向短期學制為主轉變。及時更新培訓內容,加強對重大理論問題和重大現實問題的研究,針對理論和實踐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不斷完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培訓課程,更新現代知識培訓課程,開發特色課程。創新培訓方式和手段,從課堂講授式教學為主轉向研究式、案例式、體驗式教學為主,進一步增強教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推廣網路培訓、遠程教育和在線學習,提高培訓的覆蓋面和資源利用率。
(四)推行幹部自主選學
堅持和完善組織調訓制度,大力推行幹部自主選學,把黨和國家對幹部的學習要求與幹部的培訓需求結合起來,建立自主選學與組織調訓相結合的幹部參訓機制。對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文化素養和技能訓練類培訓,逐步加大幹部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培訓時間的力度,政治理論培訓也可給幹部提供一定的選擇空間。幹部教育培訓機構要在培訓需求調研的基礎上精心設計班次和課程,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定期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培訓對象根據公布的信息自主選擇,培訓機構組織實施培訓。中央組織部會同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和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將在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幹部中進行自主選學試點,取得經驗後逐步推行。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實際出發,完善和推廣幹部自主選學。
(五)建立健全考核激勵機制
堅持客觀公正、突出重點、重在激勵、務求實效的原則,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教育培訓情況的考核。各級組織部門要制定幹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辦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考核工作。
對領導班子教育培訓情況考核的內容,重點是所在單位開展脫產培訓、中心組學習、在職自學等幹部教育培訓總體情況和幹部教育培訓的基礎工作、管理工作、改革創新等綜合情況。要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年終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領導班子要根據考核結果,認真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不斷加強和改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對領導幹部教育培訓情況考核的內容,重點是參加教育培訓期間的表現、學習成績和黨性鍛煉以及運用理論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情況。要將幹部的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幹部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健全乾部培訓與幹部管理部門溝通協調機制,把幹部教育培訓作為培養幹部、發現幹部、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渠道。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有關規定,對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教育培訓要求的幹部,應該在提任後1年內完成培訓。
(六)開展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教學質量評估
以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為目標,以評促改、以評促建,穩步推進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教學質量評估工作。制定科學規范、切實可行的評估辦法和評估指標體系。中央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各省(區、市)黨校、行政學院的教學質量進行評估。各省(區、市)黨委組織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有計劃地開展市、縣兩級黨校、行政學院(校)的教學質量評估工作。5年內將地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校)的教學質量評估一遍。
(七)形成專兼結合、對外開放的幹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
切實加強對培訓者的培訓,著力培養一批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教學科研骨幹。繼續實行骨幹教師培訓計劃,保證專職教師每年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累計不少於1個月。建立業務進修、實地調研、掛職鍛煉相結合的知識更新機制,提高教師培訓設計、組織和管理能力,培養適應幹部教育培訓需要的專業培訓設計師。中央組織部每年安排600名左右省(區、市)黨校、行政學院和部門、行業培訓機構的教師到國家級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國內著名高校、國外著名培訓機構學習培訓。各地區也要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幹部教育培訓教師隊伍的培訓。建立開放式的教學人才庫,加大聘請優秀領導幹部、成功企業家、科技專家、優秀專業人才和基層一線優秀幹部擔任兼職教師的力度,鼓勵主要領導幹部到黨校、行政學院和幹部學院講課或作報告。探索建立中央和省(區、市)兩級師資庫。探索建立符合幹部教育培訓特點的師資隊伍考核評價體系和職稱評聘體系。堅持教師競爭上講台制度,通過實行師資聯聘、動態管理等辦法,優化師資配置。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製度改革,集聚和吸引更多優秀的教學人才從事幹部教育培訓。
(八)推進培訓資源優化整合
加大對各類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的優化整合力度。鼓勵幹部教育培訓機構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協作辦學關系,加強交流與合作,促進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圍繞提高辦學水平和培訓質量,積極探索、穩步推進縣級黨校等基層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體制改革和資源整合。清理部門、行業培訓機構,對有必要單獨設置的,要進行培訓資格認證;對不具備條件的,要限期整改;對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要將其職能和可用資源並入其他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對名為培訓中心,實為賓館、度假村,不其備基本辦學條件的,取消其辦學資格。加強對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

❾ 工作方案的範文參考

關於加強培訓工會法律專業人才的實施方案
(全國總工會組織部1997年12月3日)
為了把工會工作總體思路落實到實處,推進各級工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開展工會工作,全國總工會決定從1998年起,進行工會法律專業人才的培訓工作。
一、培訓對象
1998年至2001年,用四年左右的時間培訓律師、勞動爭議兼職仲裁員、勞動爭議調解員、工會法律監督員四方面專業人才,以解決工會工作之急需。
二、培訓目標
1998年至2001年完成以下培訓任務:
律師:1120人【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3+514個市×2測算】;
勞動爭議兼職調解員:30萬人【按1998年基層工會已建工會爭議調解委員會中工會及職工代表人數1/3測算】;
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30萬人【按1998年統計的基層工會委員會58萬個的1/2測算】。
三、培訓方案
1.律師
培訓方式:五個月脫產強化培訓。
培訓計劃:1998年在中國工運學院、天津工會管理學院、遼寧工運學院、陝西工運學院等七所院校舉辦五個月脫產強化培訓試點班。每個院校招60人,共420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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