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勞務派遣實施方案有效性怎麼填
摘要 二、完全派遣主要服務項目1、員工招聘:企業根據需要,提出所需人員的標准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由××××××通過招聘合格的人員,送交企業,由企業最後確定。2、組織工作人員崗前培訓:根據企業的工作特點,組織員工進行敬業愛崗、職業道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崗前培訓。3、辦理員工錄用手續: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相關的錄用手續。4、建立員工工作檔案。5、員工工資、獎金的核定、發放。6、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派遣員工辦理繳納社保、醫保、各類商業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7、社會保險的辦理與工傷的理賠:為派遣員工辦理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等的理賠及相關事宜。8、為企業提供人事、勞動有關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B. 勞務派遣培訓
見你負責的那一個。勞務派遣公司的業務,包括:招聘,培訓,工資,社內會保障基金的業務容,文件存儲管理,處理勞資糾紛。 ,主要是負責這一塊的培訓,如組織員工入職培訓,管理提升培訓素質拓展訓練等培訓助理。也許有些人會要求你推廣培訓業務,引進培訓的好處派遣單位出售的事情。整個培訓過程中,培訓的內容,照片,資料整理,後期的效果進行了回訪記錄,有點喜歡。
C. 哪裡下載勞務派遣策劃方案樣本
勞 務 派 遣 方 案
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是經煙台市勞動部門批準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勞務服務組織,專業從事勞務派遣、勞務引進、輸出和勞務承包等業務,與國內多家勞務相關機構建有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公司通過「長期勞務派遣、短期勞務服務、固定勞務合作、臨時勞務推薦」等形式,把下崗失業人員組織起來,進行有組織的集體勞務派遣,並憑借管理嚴謹、服務到位的工作作風,受到用工單位及勞務人員的信任與好評。
我們與每位實施派遣的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使其成為東力公司的正式員工,再由我們將其派遣到合適的崗位工作。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們一方面定期與用工單位及時溝通了解勞務人員情況;另一方面聽取勞務人員對於新崗位的建議和意見,起到了一個溝通與橋梁的作用,緩解了傳統用工方式中勞、資雙方相對對立的局面。監督用工單位合法用工、勞動者合法務工。保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利是東力公司另一工作重點。及時督促、指導勞資雙方依據勞動法辦事,避免勞動爭議的發生。
總之,實行勞務派遣後,最大限度的凈化了用工的管理職能。減輕了企業的工作負擔,使企業能夠集中精力參與市場競爭。理順了勞動關系,規范了用工行為,使用工單位和勞務人員建立起和諧穩定的勞務關系。因此對勞動者個人來講,改變用工方式後自己的合法權益更加有了保證!
一、勞務派遣公司所起到的作用:
1、實施勞務派遣後最大限度的凈化了企業用工的管理職能。減輕了企業因勞動、人事方面問題而產生的工作負擔,使企業能夠集中精力參與市場競爭。
2、勞務派遣公司通過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檔案統一管理的方法。既規范了用工行為,替用工單位承擔了一定的風險和責任。又解決了用工單位人員的出口問題(即:避免了用工單位與勞務人員間的勞動爭議,當勞務人員因違反規定解除、終止勞務關系等後期工作均由勞務派遣機構處理)。這樣可以使用人單位和勞務人員建立起和諧穩定的勞務關系。
3、根據國家規定用工單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應為:"該員工上一年平均工資額",實施勞務派遣後由於派遣企業的特點,繳納社會保險基數可以商定。這樣便使用人單位降低了一定的社保費用。
4、由於派遣機構的工作人員都是多年從事勞動、人事相關工作的專業人員。故在派遣協議簽署後,可以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協助人力資源部門完善管理,合理合法的解決用人單位存在的一些違規現象。通過勞務派遣的這一環節盡可能的減少、降低用人單位因"用人"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二、用工單位需要做的工作:
1、為了確保經營的正常進行,仍然應規范及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故負責對勞務人員進行與崗位相適應的技能培訓和安全培訓是很有必要的。
2、實施勞務派遣後用人單位應將工作的重點放在如何調動勞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採取合理的獎勵處罰機制給公司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因此訂立獎勵和處罰標准,對勞務人員進行考核,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和處罰也是非常必要的。
3、採取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雖可以為用工單位承擔一部分的責任和風險,在發生一些情況時可以採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減少用工單位的經濟損失。但不等於用工單位因此可以隨意、無故辭退所用人員,一點點的責任都不承擔,也應規范用工。
三、政府的有關法律規定及處罰辦法:
1、按照《河南省勞動力市場條例》規定,企業招用員工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未按規定辦理招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以下罰款。
2、《河南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勞動者已經提供勞動、用人單位未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同時,按照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三倍補償勞動者,並限期訂立勞動合同。
3、《河南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收取低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財物以及扣押勞動者有效證件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其限期返還勞動者本人,並可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勞 務 派 遣 業 務 程 序
一、 業務咨詢:
初步了解雙方意向,確認合法資質,交換公司基本情況並加以說明。
二、 客戶提出要求:
客戶根據自身情況提出待解決問題,以及希望達到的目的、要求。
三、分析、考察:
依據客戶提出的要求,對實際工作環境、崗位進行考察;了解當前現有人員基本情況;初步確定派遣人員方向及構成。
四、 提出派遣方案:
根據不同企業要求及現有狀況,制定勞務派遣方案。
五、 洽談方案:
雙方研究、協商勞務派遣方案內容,並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六、 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分清法律責任;依法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七、 實施:
嚴格執行勞務派遣協議之各項約定,按部就班實施派遣工作。
勞 務 派 遣 服 務 方 案
一、 人員招聘:
此項工作的目的是為貴司提供人員服務解決方案,包括人員招聘、篩選等管理工作。這將使得貴司的決策層或領導層能更加集中精力於其核心業務發展和客戶關系目標的實現。
1、 根據客戶的需求,分析崗位應符合的條件,應具備的素質,個性特徵、行為風格、專業技能、履歷要求等。
2、 通過各種媒體廣告、招聘廣告發布招聘信息。
3、 需要到外地引進的勞動力資源由東力公司與客戶協商招聘事宜。
4、 根據貴公司情況,可以在各職高及大中專院校舉辦校園招聘會。
5、 根據需要對招聘人員進行職業能力測評,以滿足用人單位對人員素質測評。
6、 我們將在貴司需要時提供經過面試、測評的候選人。將於每次合作前由貴司提供。
二、 用工單位面試、錄用:
由我公司進行人員的初步面試,再組織人員統一由用工單位面試、錄用。從而減少貴司因員工招聘、管理非長期雇員隊伍上的時間與精力 。
三、 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協議》:
1、 依照《勞動法》和與客戶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我們與所有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註明所要派遣到的企業名稱及崗位。使其成為東力公司的正式員工,再由我們派遣到貴司工作。明確了勞動關系。
2、 貴司作為用工單位,與每位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協議》明確了勞務關系。
四、統一管理人事檔案:
為了及時、真實的掌握人員情況,統一規范管理,有可能的情況下將勞務人員的人事檔案統一管理。
1、及時為調入人員辦理人事檔案接轉手續。
2、及時為新招聘人員辦理招工備案手續。
3、按規定代辦有關檔案中記載的材料證明手續(結婚證明、出國政審等),存檔期間計算工齡。
4、辦理調離人員的檔案調轉、終止手續。
5、派遣協議到期,根據用工單位要求,代辦檔案續存或轉移。
五、社會保險:
依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用人單位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要求。我們將按規定根據勞務人員的具體情況繳納社會保險並辦理相關手續:
1、每月初5-10日,由貴司支付當月社會保險所需費用。
2、根據協議內容為員工上繳社會保險費用。
3、根據企業每月人員增減情況變化,及時辦理人員調入、調出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4、符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應享受的待遇時,負責辦理各項費用的報銷手續。
5、應單位要求代交住房公積金。
6、向貴司提供各項社會保險的政策咨詢及各項社會保險新出台政策的宣傳
六、代發工資:
根據貴公司月考核情況,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並代扣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
七、不定期培訓:
我們將根據派遣單位的性質及要求,對派遣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如:儀容儀表、服務禮儀、顧客心理、銷售技巧等。
對於實際工作中出現的不足,我們除了要求派遣人員積極配合貴司的各項業務培訓以外,還將不定期邀請業內權威人士進行業務提高、同行業比較、行業知識等相關培訓。
八、定期對用工單位及派遣人員的合作情況進行跟蹤回訪:
在派遣人員上崗後,貴司將會接受定期的關於派遣人員工作表現及東力公司服務水平的調查,通常為電話詢問和書面的調查表,我們的派遣人員也將被要求反饋其對工作滿意程度、工作崗位建議意見、顧客意見等方面的調查。這些反饋將於每季度進行總結並列明相應處理辦法、建議或意見,以不斷提高我們及貴司所提供給顧客的服務水平。
九、勞動事務咨詢服務:
我們將對於所有與我們合作的企業,進行常年的勞動事務咨詢服務。運用我們專業的知識及多年的經驗,協助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並進行勞動政策咨詢。因為我們擁有長期從事勞動人事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士,並聘請了多位政府勞動人事主管部門的在職或退休專家擔任顧問,他們精通勞動人事政策,經驗豐富,對策恰當,可為企業提供良好的勞動事務咨詢服務。
十、服務專員:
我們將為貴司指定一名或多名咨詢顧問承擔上述或其他基於實際需要的工作。實行服務專員制,便於溝通,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十一、可實施勞務派遣人員類別:
1、 服務性行業(餐飲服務、客房酒店服務、保險等);
2、 商業企業(商場導購、促銷人員、零售等);
3、 物業管理(保潔員、保安員、園藝、各技術工種等);
4、 裝潢、建築行業(各工種工人);
5、 國家事業單位(無事業單位指標職員如:銀行儲蓄員等);
6、 國有企業改制後所使用的合同制員工
D. 求一份企業調整勞務派遣用工方案
2011最新勞務派遣合同
勞務派遣協議
用人單位: 派遣單位:× × × × 勞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 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 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 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託乙方進行招聘並交由甲方確 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 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 應提前 35 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 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 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 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見附件)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准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 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 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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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 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 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 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 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 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 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 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 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 35 個工作日 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 1、2、3 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 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五) 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 故甲方每月 10 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 (如 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六)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准;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 由 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八)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九)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 應 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 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為 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二)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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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 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四)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五)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 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 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 後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六) 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 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 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七)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 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 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十)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 30 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准並辦 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後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二)費用的標准: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准,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_____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 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准: ①每人每月_______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_____%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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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於每月 10 日前將(二)項中 1、2、3 款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准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准;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 ×市的政策調整, 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 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 1 個月的按 1 個月計算) 。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 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 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 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 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 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 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 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 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 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 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並協商解決。 合同終止後, 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 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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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方所在地法院 解決。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 怎樣做一份勞務派遣組織方案和勞務培訓方案
你老兄問的問題夠簡單的
建議多上網找找主題、思路,然後綜合多方意見,形成初稿後再研討確定
F. 勞務派遣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承擔一整套員工派遣服務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選拔、培訓、績效評價、報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轉移派遣:
由勞務派遣需求的用工單位自行招募、選拔、培訓人員,再由派遣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由派遣公司負責員工的薪酬、福利、績效評估、處理勞動糾紛等事務。
3、減員派遣:
指用工單位對自行招募或者已經僱傭的員工,將其僱主身份轉移至派遣公司。用工單位支付派遣公司員工派遣費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獎金、福利、各類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其目的是減少用工單位固定員工,增強用工單位面對風險時的組織應變能力和人力資源的彈性。
4、試用派遣:
這是一種新的派遣方式,用工單位在試用期間將新員工轉至派遣公司,然後以派遣的形式試用,其目的是使用工單位在准確選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於選拔和測試時產生的誤差風險,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5、項目派遣:
根據用工單位的需求,以項目運作的方式派遣專業人才為用工單位提供階段性的項目服務。如某公司需要解決系統方案,派遣公司派出系統人員以項目組的形式進入,項目完成後,派遣即告結束。
6、假日派遣:
案例分析——國際知名家電品牌公司逢節假日需要大量商場、超市促銷人員,公司現有人手不能滿足需求,大量招聘人員又會導致假日過後的人員閑置。解決方案:通過派遣公司的假日派遣,逢周六周日、法定休息日,將派遣一批促銷人員到該公司分配到各大商場、超市工作,有效解決了該公司假日人員需求的問題。
7、崗位外包:
派遣公司向用工單位提供服務,外包服務人員與用工單位不具有任何勞動法律關系。主要為後勤服務,如:保衛、保潔、綠化、食堂、司機、用車、醫務等。
G. 勞務派遣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業務洽談
1、與用工單位溝通,介紹本公司性質、勞務派遣的特點、勞務派遣能夠給企業帶來的優勢等;
2、根據用工單位的用工崗位和具體狀況,到現場實地了解工作場所和勞動防護情況;
3、了解勞務人員的構成情況、勞務人員的月工資標准以及在用工單位享受的福利待遇等;
4、判斷此項業務是否可行。
二、擬定勞務派遣合同
1、根據業務洽談的具體情況,將擬定好的派遣合同遞交至用工單位徵求意見;
2、及時反饋派遣合同的徵求意見,確定合同文本及簽訂日期。
三、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1、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2、可協助用工單位簽訂上崗合同。
四、需協助或代理事宜
1、根據用工單位實際需要,可代理招聘手續的辦理;
2、根據用工單位實際需要,可代理招聘廣告的文案及平面設計,並代辦媒體發布事宜;
3、代理招聘攤位的辦理事宜。
五、人員登記及培訓
1、勞務人員填寫一式兩份的員工登記表;
2、對於勞務人員根據用工單位及實際崗位的需要進行用工制度及崗位培訓。
六、要求勞務人員提供的資料
1、失業人員應提供:失業證、畢業證(初、高中畢業生需持技能培訓證)、身份證復印件;
2、應屆大中專畢業生應提供:報到證、就業審批表、戶口遷移證或身份證;
3、下崗人員應提供:職工調動審批表、委託管理檔案合同書、下崗證;
七、簽訂勞動合同
1、向用工人員解釋合肥市百幫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勞務用工單位、勞務人員之間的關系及相關情況並回答用工人員的問題;
2、宣講外派勞務人員規章制度;
3、填寫合肥市百幫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員工登記表。
八、辦理錄用及調轉手續
根據各類人員的具體情況,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九、辦理各項保險手續
1、首次參保的人員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2、以前參保的人員需提供社會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
3、對於未提供資料的員工,應出具一式兩份的通知單,通知本人。
十、辦理住房公積金繳納
十一、辦理退工手續
1、根據用工單位開具的通知單,由合肥市百幫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一式三聯),與員工面談後交與本人;
2、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社會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辦理退工手續;
3、員工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社會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到合肥市勞動保障局失業管理中心辦理失業登記、到戶口所在區勞動保障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失業證、領取失業救濟金。
(7)勞動派遣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勞務派遣維權知識:
1、勞務派遣公司的設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於貳佰萬元。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勞務派遣公司注冊資本不得少於貳佰萬元屬於特別規定。
2、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哪些條款
3、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期限的特別規定
實踐中用人單位出於規避用工風險的目的,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發展迅猛。一些勞務派遣單位為了逃避用人單位的責任,在勞動合同中不與勞動者約定具體的合同期限,而是將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的合同期限或用工時間作為勞動合同期限。
4、被派遣勞動者無工作期間派遣單位的勞動報酬支付義務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往往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勞務派遣協議只有一年甚至更短,這樣導致被派遣勞動者在派遣協議到期後變成失業者,為了保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利益,勞動合同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派遣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報酬的義務。
用工單位適用勞務派遣相關法律問題分析
1、用工單位義務
用工單位雖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但由於被派遣勞動者實際在用工單位提供勞動,接受用工單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單位同樣需對被派遣勞動者負有相應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另外,第五十九條第二款還規定,」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2、用人單位能否自己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有一些用人單位,為了規避法律,自設派遣公司,把一些員工重新納入被派遣勞動者行列。有的企業為了降低用工成本,將一些原來的正式職工以改制名義,分流到本企業設立的勞務派遣公司,然後又以勞務派遣公司的名義派遣到原崗位,嚴重損害勞動者的利益。
3、勞務派遣的退回機制與法律風險
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建立的是用工關系,而非勞動合同關系。因此,在被派遣勞動者有法定可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時,用工單位不能直接解除勞動合同,而只能將勞動者退回,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認為勞務派遣的靈活性體現為可以隨時退回勞動者,這是錯誤的。
4、用工單位的連帶責任風險及預防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