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誰能提供一份檢察院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啊,謝謝大家啦
很多單位都有的,你直接上檢察系統裡面查找其他單位的實施方案就可以了,反正大家都在搞活動。方案一摸一樣也沒有人怪你的。我們單位剛剛搞了這個主題的演講比賽。
Ⅱ 實習總結報告。求在公務員機關實習的日記、報告、心得等等。收到後補給100分。謝謝
給你一個質監局的工作報告,你參考下,截取一些工作作為自己的實習內容。
今天,我們在這里召開全市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回顧總結上半年質監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務,動員全市系統幹部職工,進一步認清形勢,振奮精神,分秒必爭,凝心聚力,解放思想,創新實干,確保圓滿完成全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剛才,盱眙局、質檢所、稽查支隊作了很好的發言,我都贊成,希望各單位認真學習借鑒。根據市局領導班子研究的意見,下面,我主要講三個方面內容。
一、特色明顯,亮點頻現,上半年成績令人振奮
上半年,全市系統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年初確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標,立足解放思想抓學習教育,立足職責履行抓工作創新,立足服務經濟抓重點亮點,立足規范管理抓隊伍建設,全系統認識統一,思路清晰,行動迅速,措施有力,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項目標任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圍繞工作創新,監控儀功能得到充分發揮。創新是質監工作的靈魂,只有繼承沒有創新,就容易導致固步自封和停滯不前,沒有創新就沒有質監事業發展。所以今年我們把工作創新作為履行職責,做好工作的突破口,並且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
一是立足加強質量安全,創新了監管模式。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為了提升監管有效性,各地分別創新了與當地實際情況相適應的監管模式。金湖局會同縣有關部門開展全縣食品生產行業示範單位創建活動,成立了組織,制定了《食品生產示範單位認定實施細則》;城區分局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中導入信用體系的長效機制,制訂了《淮安市城區食品生產質量安全信用行為規范》,規定了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在生產環境、原材料、設施人員、生產過程、產品要求等五個方面加強導入信用體系,使工作針對性強而易操作;洪澤縣採取「聯小做大、整合做強」方式,以該縣獲證豆製品生產企業-全味食品有限公司為龍頭,取締了一批生產條件差的豆製品小作坊,整合和規范了豆製品加工行業。上半年,全市系統共出動監管人員 1520人次,檢查食品生產加工單位641家,其中生產企業495家,食品小作坊146家,現場發現問題56個,全部責令整改到位。查處無證生產食品及相關產品企業4家,處罰5.5萬元。通過努力,全市共有511家企業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其中新發證企業 46 家48個單元,換證18家18個單元,擴項3家5個單元。
在特種設備監管方面,我們制定了特種設備重大隱患公示、重大隱患分級掛牌、重大隱患舉報獎勵、重大隱患整改效果監督檢查和重大隱患排查建檔5項制度,並督促各企業建立事故隱患定期排查分析、重大隱患申報和重大隱患專家評估3項制度。盱眙局按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設備重要程度、設備隱患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實行ABCD四級管理,分類建立台賬,對情況較好的158戶A類企業實行遠距離監管,對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少的123戶C類企業實行近距離監管、對有重點監控設備的10戶B類企業實行重點監管、對存在重大隱患及違法行為的68戶D類企業實行貼身監管,把工作重點落實在B、D兩類企業,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楚州局針對淮城鎮的92台豆製品小作坊鍋爐未登記、難監管、無證隱患大的特點,協調淮城鎮政府共同對在用小規格鍋爐進行專項整治,採取先宣傳後整治,先檢驗後使用,先培訓後發證的做法,停止運行23家,整改到位48家,報廢鍋爐7台次,停用鍋爐9台。使小規格鍋爐安全監管走上了正常軌道。上半年,全系統組織了4次特種設備專項督查,出動人員1068人次,排查隱患504項,排查重大隱患54項,所有隱患均督促整改。注冊登記特種設備928台,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發證2834人。現場監察特種設備使用單位287家,氣瓶充裝單位34家,重點監控設備178台,下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196份,立案查處40起,向政府報告重大問題5次。全市重新排查重點監控設備419台。
二是立足現實優質高效,創新了服務模式。在服務企業「節能減排」方面,我們會同市經貿委和市水利局聯合加強對全市31家年耗煤萬噸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管理,宣傳《節約能源法》和《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督促、建立能源計量管理體系。楚州局以降低企業單位GDP耗能指標作為目標,廣泛開展「能源計量管理創優」活動,加強對重點企業工業用水、用電、用煤計量指導。幫助鹽化廠、化肥廠、鈦白粉廠等重點耗能企業,培訓能源計量人員,淘汰高耗煤鍋爐,逐步實現能源計量的數據化管理。僅鈦白粉廠1-5月就節電5000多度、節煤260噸。上半年,我們幫助5家企業完成計量保證確認,24家企業完成計量合格確認,13家企業完成「C」標志驗收。按照市政府「4221」工程目標,開展了「2008年淮安市計量誠信單位」的創建活動,確定了33個單位為淮安市計量誠信單位。
漣水局全面推行「一票清」制度,創新服務企業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縣發改委、經貿委聯系,三個部門聯合發文,成立服務企業領導小組,通過聯席會議、溫馨提示、信息互通等工作機制,主動為落戶漣水的招商引資企業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實行前置服務,避免企業為消除隱患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努力營造「重商、親商、愛商、扶商」的發展環境,提高了工作效能,形成了服務企業發展的合力。「一次性收費,一攬子服務」的工作模式得到了漣水縣委、縣政府領導的高度贊同和企業一致好評。一方面切實為企業減輕了負擔,加快企業發展,另一方面規范了自身的工作行為,轉變了工作作風。
盱眙局創新「兩卡一匯辦」 服務模式,在對企業進行普查或專項檢查中隨時攜帶「服務企業提示卡」,將發現的問題及相關要求及時登記在提示卡中,主動告知企業,並交相關承辦部門承辦,承辦部門接到提示卡後按照提示內容,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主動上門到企業徵求意見進行服務並將服務結果填寫在「服務企業反饋卡」上,建立適時匯辦、定期交流制度。對存在問題較多,辦理難度比較大需要多個部門共同辦理的問題,局裡根據需要隨時成立臨時小組進行聯辦、匯辦,指定主辦人,拿出高效便捷的方案措施,限時幫助企業解決問題。並規定每月集中交流一次兩卡服務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以便為企業提供更好的服務。
三是立足促進和諧規范,創新了工作機制。首先,著力提升行政效能的創新。我們按照「高效服務,創新發展」的要求,廣泛開展行政效能提升活動,明確活動的任務、內容、標准,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措施。金湖局為提升效能建設層次和水平,推行「一站式」 服務,完善12365質監服務中心,統一受理、交辦、督辦各類服務事項;推進「陽光」政務,藉助政務公開欄、網路平台,推行政務 「四有四公開」,即單位有效能手冊、窗口有服務指南、集體有服務承諾、個人有崗位職責,做到職權目錄公開、服務流程公開、收費依據標准公開、辦事結果公開;推進「規范化」 服務,在積極推行體系認證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首問首辦、公示公告制、崗位責任制、限時辦結超時默認制、述勤述廉評議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的實施細則,明確責任到具體人員。
其次,著力規范執法行為的創新。積極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行政執法機制」的新路子,採取坦誠溝通、全過程說理、執法中普法的創新舉措,實行文明執法,以理服人,努力鈍化和消除相對人的矛盾,將執法說理細節貫穿於執法事前、事中、事後每一個環節,從而出現因為了解而理解、因為理解而支持、配合執法的良好局面。上半年,組織專項整治和專項打假7次,出動執法人員2060人次,查處案件195起,其中大要案27起,查獲各類假冒偽劣產商品標值達3450餘萬元,搗毀制售假冒偽劣窩點 17個,移送公安機關案件4 起。全市系統自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以來,辦理行政案件120多起,及時結案率100%,相對人滿意率100%,實現了歷史性的突破。
第三,著力便民惠民措施的創新。為進一步擴大「12365」舉報投訴中心的影響,我們加強與知名商貿企業的合作,設立了「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12365投訴舉報中心淮安新亞商城工作站」。此項工作得到省、市有關領導的大力支持和肯定,要求作為全省示範推廣。省局張亞青副局長、人大劉維亞副主任、市政府陸長蘇副市長、市政協雍樹標副主席、市紀委周茂萱副書記等領導還親自出席了3月15日的成立授牌儀式。為規范服務流程,細化便民措施,提高服務效能,當好全省的示範,專門制定了工作站管理辦法,將服務流程和人員守則公示上牆,設立了引導卡,工作人員掛牌上崗,目前工作站運行良好,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稱贊。
為了方便組織機構參加年檢,市情報所加大投入,新上了簡訊群發系統,對到期及未參加年檢的組織機構通過簡訊提醒,該系統的投入使用極大的方便了有關單位,也提高了工作效率。該所還積極加強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金融管理部門和市司法局的聯系溝通,積極推動代碼證書在住房公積金管理、銀行帳戶管理系統和司法行政系統中使用,提高了全市代碼工作的整體水平,保證全市代碼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四,著力提高服務能力的創新。質檢所申請的6大類1113項產品、583項參數順利通過實驗室資質認定復評審及擴項評審;淮安食品農產品檢測中心35項產品、449項參數順利通過實驗室資質認定復評審及擴項評審,也順利通過了國家實驗室認可監督評審。購置了超聲波測厚儀、自動定氮儀、角強度試驗機等7台套設備,《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中黃麴黴毒素B1、B2、G1、G2、M1、M2檢測方法研究》、《食品中吊白塊的檢測方法研究》、《食品中甜蜜素的快速測定》三項課題填補國內空白;纖檢所共投入150萬元用於新上棉花HVI實驗室、干繭公檢實驗室建設和人員業務培訓;計量所完成原子吸收、液相色譜、扭力扳手等6項常規檢測項目的考核驗收的同時,把主要精力用在省局「十一五」重點項目,鹽化工實驗室中液體流量計裝置的前期調研和籌建工作上,有望近期列入淮安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
(二)圍繞重點亮點,推進器作用得到充分彰顯。檢驗我們學習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標准,就是我們在思想上是否有轉變,能力上是否有提高,工作上是否有亮點,是否有實效。上半年,我們的亮點體現在「五個新」。
一是質量興市工作取得新突破。市政府原則同意成立市質量興市領導小組,完成了《淮安市「質量興市」活動實施意見》、《關於建立淮安市質量振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起草工作。我們撰寫的《關於進一步推進以質取勝戰略的建議》專題報告,就推進質量興市、實行質量獎勵等工作提出建議,市領導專門作出批示。對縣(區)質量興市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召開質量興市工作研討會,交流工作體會,加快工作進度。淮陰區、漣水縣質量興市工作全面推進,漣水局積極主動向縣委、縣政府匯報,獲得了支持,組織召開了全縣質量興縣工作會議,全面啟動質量興縣工作,淮陰區今年擬申報省局驗收。
二是標准「制高點」搶佔取得新進展。為加快標准化自主創新步伐,搶占技術標准制高點,我們積極組織動員企業申報國家專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分委員會以及工作組,積極幫助企業做好協調工作,目前我市的江蘇安邦、江蘇天宇、洪澤海珠等3個企業申報了國家專業標准化工作組。從去年底開始我們就積極幫助指導洪澤海珠公司申報氣缸套國家標准起草工作,目前已申報成功並且該企業已成為氣缸套國家標准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組長單位,已有4個起草標准被國家標准委正式發布。
三是農業和服務標准化取得新碩果。圍繞淮安高效農業、特色農業、出口農業,加強與龍頭企業的結合,做好農業標准化示範區和農業標準的建立,今年在有2個國家級示範區的基礎上,又上報6個省級農業標准化示範區和24個農業地方標准。金湖縣建成的20萬畝省級優質專用弱筋小麥示範區,累計生產36.23萬噸優質弱筋小麥,農戶戶均增收1482.98元;國家優質荷藕示範區示範種植15萬畝,農戶人均年增收150元。今年我們在做好去年確定的市移動公司標准體系建立工作的基礎上,積極開展服務標准化工作,提升服務業發展水平,拓展其它領域,申報了市郵政局物流等3個項目作為省級試點,有7個企業作為標准化良好行為的試點。盱眙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凹土產業發展規劃的要求,將凹凸棒粘土3個產品納入省地方標准制訂計劃,同時還積極申報了野生葛滕粉和盱眙龍蝦養殖生產技術規程2個省地方標準的申報工作。
四是品牌建設取得新成效。積極與相關部門聯手,開展好調查摸底和重點產品培育工作,組織企業申報中國名牌、江蘇名牌、江蘇質量獎,幫助1家企業的總部申報中國名牌,有15家企業擬申報江蘇名牌、6家企業申報了省質量獎。組織開展淮安市質量獎、淮安名牌產品申報、評審工作,對申報的企業全部進行了材料審查和現場審核,初步確定了51個淮安名牌和5家淮安市質量獎。為發展地方經濟特色,積極做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盱眙龍蝦」作為地理標志產品已經通過省局審查,上報國家局審批。「洪澤湖螃蟹」 啟動了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我們還積極組織開展「淮安市質量誠信單位」評選,全市共有94家企事業單位獲此殊榮,已受理近30家企業申報「淮安市信得過產品」的申請。動員組織我市有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國家免檢產品」,符合條件4家企業5種產品,均已上報「國家免檢產品」。
五是專項整治呈現新局面。為進一步鞏固全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經驗成果,我們按照省局《深入開展部分重點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工作要求,緊密結合淮安實際,明確責任、精心部署、狠抓落實。做到了人員不散、班子不撤、旗幟不倒、工作不斷,保證了工作的延續性,全市的專項整治工作有序開展。截至目前,「四個100%」目標中,我市前5類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共計58家企業,現已100%完成建檔任務;備案的企業標准100%進行了復審;積極組織企業加入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目前全市共有入網企業319家,其中9類69種產品入網企業210家,激活5家。國家總局確定的3類16種產品的重點生產企業入網、賦碼、激活工作已經全部完成。
(三)圍繞隊伍建設,質監新形象得到充分展示。局領導班子帶頭摒棄僵化思想,用創新的精神學習新理論,用發展的觀念理解新理論,立足質監工作的新實踐認識新理論。並深刻審視淮安質監系統所處環境的變化,深入分析優勢與不足,深刻反思了解幹部職工的思想精神狀態,著力探索淮安質監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徑、新舉措。
一是樹立了創新發展理念。半年來的工作實踐,使我們清醒地認識到,要實現淮安質監事業的跨躍式發展,就必須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繼續解放思想,著力轉變不適應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觀念,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淮安質監發展的突出問題。所以,市局領導一班人帶頭深入學習十七精神,學習關於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論述,學習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領導講話。黨組中心組6次組織專題學習,撰寫體會文章,為全市系統樹立了榜樣。通過學習教育,進一步增強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樹立了爭先創優,勇當一流的雄心壯志;只要能促進淮安經濟社會和質監事業的和諧發展,只要是符合三個有利於原則,我們就做到大膽試,大膽闖,牢固樹立地方發展我發展的理念;謀求切合淮安實際,全面履行職責的新路徑,真正做到把全市系統上下的思想意志凝聚到省局的決策上來、工作重心落實到省局的部署上來,實現了由保障型向創新型、事務型向發展型、技術型向服務型的三大根本轉變。
二是擴展了黨建創建平台。我們還充分利用現代網路手段,在市局機關區域網上開辦了「網上黨校」,為全體幹部職工提供了解放思想學習教育與信息交流的空間和平台。在全系統特別是團員青年中開展了「學恩來精神,賽優質服務」活動,並積極申報1個「優質服務示範窗口」和2名「優質服務明星」。市質檢所積極申報「全國青年文明號」,組織開展「做好服務發展、讓企業群眾滿意」主題教育活動,鞏固和擴大「倡導陽光心態、構建和諧質監」活動成果。組織開展「抗震救災,愛心奉獻」活動,全系統共為災區捐贈善款11萬多元,190黨員幹部積極響應中組部和市級機關工委號召,自覺交納特殊黨費共計23210元。農村扶貧、社區共建、城鎮「4050」人員和特困家庭的幫扶工作,做到早調研、早計劃、早落實,工作積極主動,措施有力,成績顯著,受到市領導 表揚。
Ⅲ 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
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指出,「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范司法行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自覺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至少三次提到了法律的權威問題,其中第二次更把司法權威確定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一項重要目標和特徵。年初以來在在開創我省法院工作新局面的活動中,張文顯院長曾多次指出,「要密切關注以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為目標的司法改革的進程,堅持『公正與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題,以公正和效率贏得權威,以權威保障公正和效率」深刻闡述了司法權威與法院工作的關系。司法權威與司法公信力是一對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在某些語言環境當中兩者的含義基本相同。針對現階段的法院工作而言,樹立司法權威的目標主要是通過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來實現的。結合目前法院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們所面臨的實現任務是如何在短時期內切實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從而為真正實現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夯實基礎、創造條件。
司法公信力這一概念具有兩個維度:「一是信用的維度,即司法機關獲得公眾信任的能力;另一個是信任的維度,即公眾對司法機關的信任程度」,而在多數情況下我們主要是在「公眾信任程度」這一語義下使用司法公信力一詞的,即「公司公信力是指社會公眾對司法主體、司法程序、司法運作過程和司法裁判的尊重和認同,是司法在公眾心目中所建立的信服狀態」。是我們法院所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為此我們需要面對客觀現實,透視司法現狀與公眾需求存在差距的根本原因,從而找出快速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具體方案。
一、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現實狀況
事實上無論我們從哪一個載體中獲得關於司法公信力的信息,最初都源自各種評價主體同法院打交道的經歷,從當事人而言他們是程序和實體的親歷者,從相關利益方而言他們是公平與否的感知者,從社會輿論方的角度他們是公信力評判的參與者,總之他們都是對於自己同法律、法院、法官的接觸交往中形成公信力判斷的。也就是說,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高低是於法院的日常工作分不開的,我們需要從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來重新審視公信力問題。目前我們法院的整體司法公信力不高,主要表現在這樣幾個方面:
(一)法官的職業形象受到質疑。以四川省為例,四川高院曾就法院公信力問題展開過社會調查,結果顯示,有三分之一的當事人受訪者對法官的職業形象評價一般,其中作出負面評價的接近兩成,超過七成的受訪者認為個別法官違法違紀對法官整體形象的影響最為惡劣。這個調查結果對於法院整體而言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應當看到,目前我們法官隊伍在整體結構上仍然是經驗型多於知識型,這同我們建立知識型與經驗型結合的法院隊伍的目標還有一定差距。法官這一職業社會地位還不高,法官自身的職業榮耀感還不強。
(二)裁判的公正性受到質疑。由於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司法需求,因而有些裁判還存著認定事實不準、說理論證不清、責任劃分不明的現象,困擾法官多年的執行難問題仍然很尖銳,信訪問題一直不容忽視。另外,社會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風氣,如說情風、干預風也侵蝕著法官良知,直接導致了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不信任。
(三)程序的公信力受到質疑。突出表現在,各級法院中超審限案件仍然存在,嚴重影響法院的聲望;法官駕馭庭審能力不強,庭審功能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發回重審案件過多,增加當事人訴累;「暗廂操作」依然存在,審判公開仍需進一步加強;法官與律師的交往還很普遍等,這些現象表明我們離程序公正的目標還有很大差距。
二、造成法院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原因
(一)法官素質不高是造成法官職業公信力偏低的根本原因。法官是法律的實施者,他的一言一行都關繫到法律的尊嚴,法官形象在很多場合就是法院形象的具體化。在西方有這樣一句法諺:「僅次於上帝完美的人就是法官」,生動地表明了社會公眾對於法官這一職業的崇高期待。「打鐵先要自身硬」,現階段造成司法公信力不高的根本原因還是人的問題,因此解決法官素質問題始終成為我們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二)制度因素是影響司法公信力的客觀原因。在各種現實制度當中,司法行政化傾向對於司法公信力的影響最大。這種行政化傾向既有來自法院外部的,如對於法院的行政化功能定位、對於法院人、財、物的行政化管理、以及法官職業的行政化傾向等,還有來自於法院內部的,如法官職能的行政化、幹部管理的行政科層制、以及各種內部行政審批制度等。目前,理論界與實務界都認識到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從某種角度上看司法權的本質是一種由法官代表國家行使的判斷權,而缺乏體制獨立保障的判斷權是很難最終獲得公眾信服的。
(三)公眾認知不夠是影響司法公信力的社會主觀原因。漫長的封建社會留給我們的主要是一種以人治思想為基礎的法律文化,無論是「德主刑輔」,還是「禮法並用」,其中蘊含更多的是一種道德優位的法律觀。現實生活中,當人們出現糾紛後訴訟往往是其最後採取的不得以的手段,即使進入訴訟更多的人首先想到的往往是托關系、找熟人,而一旦敗訴有的人便會四處告狀、長年上訪,有的則寄希望於找到「大官」為自己鳴不平,這種「清天情結」的背後隱藏著濃厚的官本位思維定式。目前公眾對於法院的了解主要是通過大眾媒體,很多人對於近幾年法院在司法改革中取得的成果以及法院各項工作的進展並不了解,他們只是憑借一些個案的報道或是傳聞便產生了對司法公信力的質疑,這一點對於我們省法院而言更為突出。
(一)建立高素質法官隊伍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礎。從長遠角度看,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法官隊伍是建設現代法治國家的關鍵環節,也是司法回應民眾信任和期待從而提高司法共信力的核心內容。首先,通過嚴格的法官選任制度,讓優秀的法律人才充實到法官隊伍。目前許多基層法院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著法官老齡化、年齡斷層等現象,人才外流則是各個法院都要面對的問題。只有把法官隊伍塑造成一支高素質的團隊,法官職業的榮耀感才有可能隨之產生。其次,通過科學的法官管理制度,實現法官隊伍的健康有序發展。通過建立和完善各種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幹部人事管理制度,不僅要讓優秀的法官能夠脫穎而出,而且要激發法官團隊的整體合力。再次,要以法官職業道德建設為重點,樹立公正廉潔的良好公眾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不僅是法院的工作目標,更是每個法官的職責所在。霍姆斯在《普通法》一書中的格言「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從某種意義上講他更是在強調由法官經驗積累而成的一個個判例對於整個普通法系的重要性。對當事人而言,「張法官」、「李法官」都代表著全體法官、代表著法院甚至是法律,因而我們每位法官都應樹立一種「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團隊意識,把提高司法公信力落實到日常工作當中。從這一點上看,法官的隊伍建設不僅應是自上而下的,也應當是自下而上的。我們目前正在開展的「創建學習型法院、培養研究型法官」活動,為每位法官實現「內增實力,外樹形象」的目標提供了良好的學習和研究的平台。
(二)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關鍵。目前我們主要是通過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制度來實現司法能力水平的提高的,其中這樣幾項制度建設直接關繫到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建設。第一,強化審判公開。在支撐司法權公正高效運行的各項制度中公開審判無疑具有核心的地位。「正義不但要伸張,而且必須以看得見的方式伸張。」事實上公開審判制度中的每一小步改革,往往都能成為推進法治進程的強大動力。我們在諸如提高開庭率、證據認證公開、審委會參與公開審理、案件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等許多方面還可以進行許多大膽的探索性工作。第二、提高審判質量與效率。「從權力運行的角度,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權在其運行的過程中以其主體、制度、組織、結構、功能、程序、公正結果承載的獲得公眾信任的資格和能力。」從這一點分析司法公信力的高低取決於我們是否為公眾提供了優質高效的司法產品。評價審判質量效率的標准有很多,但有兩個標準是核心的:一個是結果公正標准,另一個是程序合法標准。為此我們應始終把公平正義作為法院工作的生命線,全面提高審判質量與效率,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司法需求。第三、建立科學的審判管理機制。目前將法院的管理細分為審判管理與司法行政管理已基本成為共識,強化審判管理已成為各級法院提高審判質量的有力手段。藉助於審判質量與效率評估體系的管理功能,使我們能夠建立起法院內部的案件流程管理體系、上下級法院間質量評查體系,通過科學的管理促進司法能力的提高。
(三)把司法改革作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動力。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目前我們民主法制建設中所面臨的主要矛盾是,「民主法制建設與擴大人民民主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政治體制改革需要繼續深化」。司法活動是依照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宣示法律公正的過程,公眾主要是通過司法制度的整體設計和具體運作來感知和認識司法的,因此司法改革能夠起到提升司法權威、提高公司公信力的作用。首先,健全審判獨立制度,探索符合審判規律和法官思維規律的審判運行體制,既有利於充分發揮合議庭、庭長、主管院長、審委會的各項職能,調動全體法官工作和學習的積極性,又能實現權力行使與監督制約的統一,建立責權明晰的審判責任制度也能夠成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深層動力。其次,通過增強司法權威的相關改革,例如適當擴大法院對於行政行為審查的范圍、建立嚴格和庄嚴的法庭儀式、加強對法庭秩序的維護等,達到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客觀效果。司法權威與司法公信力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一對概念。司法權威又稱為司法尊嚴,一般被理解為「司法機關應當享有的權威及公信力,它是司法能夠有效運行,並能發揮其應有作用的基礎和前提」。與司法公信力所強調的公眾信任和信用這兩個實然意義的維度不同,司法權威往往更強調司法機關在國家機構運行體制中的地位,它與司法公信力的最大區別是其所具有的應然意義的維度,我們更多是把司法權威作為一種目標指示性詞語來使用的。應當說,沒有司法公信力的實現就沒有司法權威的實現,司法公信力建設是實現司法權威的主要途徑,司法公信力的強弱是司法權威是否實現的主要參數。
(四)通過優化司法環境來保障司法公信力建設。從表面上看,個別司法不公現象無疑是我們法院面臨的司法公信力建設中的最大障礙。而從法院外部的司法環境來看,如何提高法院的政治地位和社會聲望就顯得尤為重要。首先,理順法院與黨委、人大、政府等的關系。無論從黨的先進性還是代議制的角度,黨委和人大的意見都屬於廣義的公眾信任的范疇,他們有權代表人民群眾對於司法公信力做出直接評價,因此「黨管司法」是我們必須始終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同時,我們也要盡量爭取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對於法院工作獨立性、專業性的理解,以贏得他們對於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尊重,共同維護法律的權威。其次,規范法院與新聞媒體的關系。在西方國家中,媒體一般被認為是繼國家、政府、法院之後的第四種權力。我們要在堅持客觀真實和維護法律權威的媒體監督原則的同時,暢通各種新聞監督渠道,防止不當報道造成法院工作的被動。我們還要充分利用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加強法制宣傳工作,把媒體作為外樹形象的窗口。再次,營造良好的社會基礎和氛圍。從增強公眾對司法的認知入手,使他們能夠了解訴訟程序的基本要求及風險、尊重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從而降低社會糾紛解決的成本,減少影響社會和諧的對抗性因素,最終讓盡可能多的社會成員信任司法,自覺維護司法權威,為司法公信力建設夯實群眾基礎。
總之,我們應始牢記我們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我們的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我們提高司法公信力就是為了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也是為了實現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無論從樹立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角度,還是從樹立全社會對法律的共同信仰、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角度,我們法院、法官與社會公眾的法治理想和目標都是一致的。從權力到權威、從信任到信仰,為此我們都任重而道遠。(作者單位: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第1頁共1頁
Ⅳ 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方式是怎樣的,是不是先通過培訓才可以
企業申請信用修復須履行政處罰決定,並作出信用修復承諾。一般失信行為申請信用修復的,可向信用網站或行政處罰決定機關提供履行行政處罰材料,作出信用修復承諾,經過核實程序後,在最短公示期期滿後撤下相關公示信息;嚴重失信行為申請信用修復的,除達到上述要求外,還需主動參加信用修復培訓,並由信用服務機構提交信用報告。
Ⅳ 企業信用修復什麼意思失信企業需要參加培訓嗎
信用修復制度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機制。信用修復是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的重要環節,是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的必然要求,是失信主體退出懲戒措施的制度保障。納入失信「黑名單」的被執行人提供自我糾錯,修復「信用裂痕」的機會, 其意義,不僅僅是為失信行為「打補丁」,而是為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提供正向激勵,為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當前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進而從更深層次上推進誠信社會建設。
企業申請信用修復須履行政處罰決定,並作出信用修復承諾。一般失信行為申請信用修復的,可向信用網站或行政處罰決定機關提供履行行政處罰材料,作出信用修復承諾,經過核實程序後,在最短公示期期滿後撤下相關公示信息;嚴重失信行為申請信用修復的,除達到上述要求外,還需主動參加 修爾信 信用修復培訓,並由信用服務機構提交信用報告。
Ⅵ 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有什麼規定限制,哪些企業可以參加培訓修復
行政相對人須向行政處罰歸屬地信用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一、信用修復承諾書原件,須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二、行政相對人主要登記證照(主要包括工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三、已履行行政處罰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繳罰款收據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四、主動參加信用修復培訓的證明材料。
五、由綜合信用服務機構試點單位 修爾信 和徵信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主要是指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程度較大的行政處罰信息。
主要包括:
一、因嚴重損害自然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等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的信息;因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的信息;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做出裁判或者決定後,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行,且情節嚴重的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的信息;因拒不履行國防義務,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的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的信息;
二、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構成情節嚴重的行政處罰信息;
三、經行政處罰決定部門認定的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
第八條 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自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在網站最短公示期為六個月,最長公示期限為三年。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Ⅶ 怎麼修復失信企業的信用行政處罰問題需要參加信用培訓嗎
主要是指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程度較大的行政處罰信息。
主要包括:
一、因嚴重損害自然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等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的信息;因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的信息;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做出裁判或者決定後,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行,且情節嚴重的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的信息;因拒不履行國防義務,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的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的信息;
二、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構成情節嚴重的行政處罰信息;
三、經行政處罰決定部門認定的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
第八條 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自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在網站最短公示期為六個月,最長公示期限為三年。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申請信用修復須履行政處罰決定,並作出信用修復承諾。一般失信行為申請信用修復的,可向 修爾信 信用網站或行政處罰決定機關提供履行行政處罰材料,作出信用修復承諾,經過核實程序後,在最短公示期期滿後撤下相關公示信息;嚴重失信行為申請信用修復的,除達到上述要求外,還需主動參加信用修復培訓,並由信用服務機構提交信用報告。
Ⅷ 電子商務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規文件有哪些
電子商務信用方面的法律,是調整以電訊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回商事關系的法律規答范體系。電子商務法是一個非常龐雜的法律體系,涉及許多領域,既包括傳統的民法領域,又有新的領域如電子簽字法、電子認證法等,這些法律規范總體上屬於商法的范疇。
Ⅸ 企業修復信用的方式有哪些是否需要參加培訓呢
1,收集客戶資料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軍事斗爭中的成功經驗同樣適應於現代商業社會。買方市場形成後,由於客戶資源有限,企業銷售已經轉變為一種競爭性的銷售,賒銷方式普遍流行。在這樣的情況下,了解客戶、合作夥伴和競爭對手的信用狀況對於企業防範風險、擴大交易、提高利潤、減少損失尤為重要。信息收集已經成為信用社會經濟繁榮與穩定的重要基礎。
評估和授信
2,評估客戶的信用,決定給予客戶怎麼樣的信用額度和結算方式,是企業控制信用風險的重要手段。傳統的信用評估是建立在經驗基礎上的,很難保證評估的准確性和科學性。科學的信用評估應該建立在經驗和對信用要素進行科學分析的基礎上。他首先要求對信用要素進行詳細分析,然後綜合本企業的經驗以及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經驗,經過比較權重、量化指標,最終達到一個統一的評價標准。
3,保障債權
債權保障的工作主要有:信用管理人員和法律專業審核合同條款,排除可能造成損失的漏洞;嚴格審查單證票據,防止各種結算方式的欺詐;提出債權保障建議、包括保理、信用保險、福費廷、銀行擔保、商業擔保、個人擔保等手段轉嫁信用風險,減少信用損失。
4.賬款追收
只要從事商業活動的企業,就有可能出現逾期應收賬款。企業必須認真分析每筆應收賬款逾期的原因,找到最佳處理對策,並馬上實施追收。處理逾期應收賬款最忌諱的就是拖延,很多本來能夠收回的帳款,隨著時間的流逝變為壞賬。 信用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是市場競爭中最寶貴的無形資產。因此,以資信、產品質量、服務為主體的企業信用體系,越來越成為現代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美國科學家富蘭克林在《給一個年輕商人的忠告》中有一句話:「切記,信用就是金錢」。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斯蒂格里茨認為,在市場經濟運作中,資源配置並非完全取決於價格因素,有時更多的取決於企業信譽。
Ⅹ 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范司法行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自覺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至少三次提到了法律的權威問題,其中第二次更把司法權威確定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一項重要目標和特徵。年初以來在在開創我省法院工作新局面的活動中,張文顯院長曾多次指出,「要密切關注以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為目標的司法改革的進程,堅持『公正與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題,以公正和效率贏得權威,以權威保障公正和效率」深刻闡述了司法權威與法院工作的關系。司法權威與司法公信力是一對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在某些語言環境當中兩者的含義基本相同。針對現階段的法院工作而言,樹立司法權威的目標主要是通過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來實現的。結合目前法院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們所面臨的實現任務是如何在短時期內切實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從而為真正實現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夯實基礎、創造條件。 司法公信力這一概念具有兩個維度:「一是信用的維度,即司法機關獲得公眾信任的能力;另一個是信任的維度,即公眾對司法機關的信任程度」,而在多數情況下我們主要是在「公眾信任程度」這一語義下使用司法公信力一詞的,即「公司公信力是指社會公眾對司法主體、司法程序、司法運作過程和司法裁判的尊重和認同,是司法在公眾心目中所建立的信服狀態」。是我們法院所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為此我們需要面對客觀現實,透視司法現狀與公眾需求存在差距的根本原因,從而找出快速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具體方案。 一、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現實狀況 事實上無論我們從哪一個載體中獲得關於司法公信力的信息,最初都源自各種評價主體同法院打交道的經歷,從當事人而言他們是程序和實體的親歷者,從相關利益方而言他們是公平與否的感知者,從社會輿論方的角度他們是公信力評判的參與者,總之他們都是對於自己同法律、法院、法官的接觸交往中形成公信力判斷的。也就是說,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高低是於法院的日常工作分不開的,我們需要從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來重新審視公信力問題。目前我們法院的整體司法公信力不高,主要表現在這樣幾個方面: (一)法官的職業形象受到質疑。以四川省為例,四川高院曾就法院公信力問題展開過社會調查,結果顯示,有三分之一的當事人受訪者對法官的職業形象評價一般,其中作出負面評價的接近兩成,超過七成的受訪者認為個別法官違法違紀對法官整體形象的影響最為惡劣。這個調查結果對於法院整體而言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應當看到,目前我們法官隊伍在整體結構上仍然是經驗型多於知識型,這同我們建立知識型與經驗型結合的法院隊伍的目標還有一定差距。法官這一職業社會地位還不高,法官自身的職業榮耀感還不強。 (二)裁判的公正性受到質疑。由於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司法需求,因而有些裁判還存著認定事實不準、說理論證不清、責任劃分不明的現象,困擾法官多年的執行難問題仍然很尖銳,信訪問題一直不容忽視。另外,社會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風氣,如說情風、干預風也侵蝕著法官良知,直接導致了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不信任。 (三)程序的公信力受到質疑。突出表現在,各級法院中超審限案件仍然存在,嚴重影響法院的聲望;法官駕馭庭審能力不強,庭審功能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發回重審案件過多,增加當事人訴累;「暗廂操作」依然存在,審判公開仍需進一步加強;法官與律師的交往還很普遍等,這些現象表明我們離程序公正的目標還有很大差距。 二、造成法院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原因 (一)法官素質不高是造成法官職業公信力偏低的根本原因。法官是法律的實施者,他的一言一行都關繫到法律的尊嚴,法官形象在很多場合就是法院形象的具體化。在西方有這樣一句法諺:「僅次於上帝完美的人就是法官」,生動地表明了社會公眾對於法官這一職業的崇高期待。「打鐵先要自身硬」,現階段造成司法公信力不高的根本原因還是人的問題,因此解決法官素質問題始終成為我們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二)制度因素是影響司法公信力的客觀原因。在各種現實制度當中,司法行政化傾向對於司法公信力的影響最大。這種行政化傾向既有來自法院外部的,如對於法院的行政化功能定位、對於法院人、財、物的行政化管理、以及法官職業的行政化傾向等,還有來自於法院內部的,如法官職能的行政化、幹部管理的行政科層制、以及各種內部行政審批制度等。目前,理論界與實務界都認識到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從某種角度上看司法權的本質是一種由法官代表國家行使的判斷權,而缺乏體制獨立保障的判斷權是很難最終獲得公眾信服的。 (三)公眾認知不夠是影響司法公信力的社會主觀原因。漫長的封建社會留給我們的主要是一種以人治思想為基礎的法律文化,無論是「德主刑輔」,還是「禮法並用」,其中蘊含更多的是一種道德優位的法律觀。現實生活中,當人們出現糾紛後訴訟往往是其最後採取的不得以的手段,即使進入訴訟更多的人首先想到的往往是托關系、找熟人,而一旦敗訴有的人便會四處告狀、長年上訪,有的則寄希望於找到「大官」為自己鳴不平,這種「清天情結」的背後隱藏著濃厚的官本位思維定式。目前公眾對於法院的了解主要是通過大眾媒體,很多人對於近幾年法院在司法改革中取得的成果以及法院各項工作的進展並不了解,他們只是憑借一些個案的報道或是傳聞便產生了對司法公信力的質疑,這一點對於我們省法院而言更為突出。 (一)建立高素質法官隊伍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礎。從長遠角度看,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法官隊伍是建設現代法治國家的關鍵環節,也是司法回應民眾信任和期待從而提高司法共信力的核心內容。首先,通過嚴格的法官選任制度,讓優秀的法律人才充實到法官隊伍。目前許多基層法院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著法官老齡化、年齡斷層等現象,人才外流則是各個法院都要面對的問題。只有把法官隊伍塑造成一支高素質的團隊,法官職業的榮耀感才有可能隨之產生。其次,通過科學的法官管理制度,實現法官隊伍的健康有序發展。通過建立和完善各種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幹部人事管理制度,不僅要讓優秀的法官能夠脫穎而出,而且要激發法官團隊的整體合力。再次,要以法官職業道德建設為重點,樹立公正廉潔的良好公眾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不僅是法院的工作目標,更是每個法官的職責所在。霍姆斯在《普通法》一書中的格言「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從某種意義上講他更是在強調由法官經驗積累而成的一個個判例對於整個普通法系的重要性。對當事人而言,「張法官」、「李法官」都代表著全體法官、代表著法院甚至是法律,因而我們每位法官都應樹立一種「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團隊意識,把提高司法公信力落實到日常工作當中。從這一點上看,法官的隊伍建設不僅應是自上而下的,也應當是自下而上的。我們目前正在開展的「創建學習型法院、培養研究型法官」活動,為每位法官實現「內增實力,外樹形象」的目標提供了良好的學習和研究的平台。 (二)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關鍵。目前我們主要是通過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制度來實現司法能力水平的提高的,其中這樣幾項制度建設直接關繫到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建設。第一,強化審判公開。在支撐司法權公正高效運行的各項制度中公開審判無疑具有核心的地位。「正義不但要伸張,而且必須以看得見的方式伸張。」事實上公開審判制度中的每一小步改革,往往都能成為推進法治進程的強大動力。我們在諸如提高開庭率、證據認證公開、審委會參與公開審理、案件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等許多方面還可以進行許多大膽的探索性工作。第二、提高審判質量與效率。「從權力運行的角度,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權在其運行的過程中以其主體、制度、組織、結構、功能、程序、公正結果承載的獲得公眾信任的資格和能力。」從這一點分析司法公信力的高低取決於我們是否為公眾提供了優質高效的司法產品。評價審判質量效率的標准有很多,但有兩個標準是核心的:一個是結果公正標准,另一個是程序合法標准。為此我們應始終把公平正義作為法院工作的生命線,全面提高審判質量與效率,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司法需求。第三、建立科學的審判管理機制。目前將法院的管理細分為審判管理與司法行政管理已基本成為共識,強化審判管理已成為各級法院提高審判質量的有力手段。藉助於審判質量與效率評估體系的管理功能,使我們能夠建立起法院內部的案件流程管理體系、上下級法院間質量評查體系,通過科學的管理促進司法能力的提高。 (三)把司法改革作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動力。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目前我們民主法制建設中所面臨的主要矛盾是,「民主法制建設與擴大人民民主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政治體制改革需要繼續深化」。司法活動是依照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宣示法律公正的過程,公眾主要是通過司法制度的整體設計和具體運作來感知和認識司法的,因此司法改革能夠起到提升司法權威、提高公司公信力的作用。首先,健全審判獨立制度,探索符合審判規律和法官思維規律的審判運行體制,既有利於充分發揮合議庭、庭長、主管院長、審委會的各項職能,調動全體法官工作和學習的積極性,又能實現權力行使與監督制約的統一,建立責權明晰的審判責任制度也能夠成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深層動力。其次,通過增強司法權威的相關改革,例如適當擴大法院對於行政行為審查的范圍、建立嚴格和庄嚴的法庭儀式、加強對法庭秩序的維護等,達到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客觀效果。司法權威與司法公信力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一對概念。司法權威又稱為司法尊嚴,一般被理解為「司法機關應當享有的權威及公信力,它是司法能夠有效運行,並能發揮其應有作用的基礎和前提」。與司法公信力所強調的公眾信任和信用這兩個實然意義的維度不同,司法權威往往更強調司法機關在國家機構運行體制中的地位,它與司法公信力的最大區別是其所具有的應然意義的維度,我們更多是把司法權威作為一種目標指示性詞語來使用的。應當說,沒有司法公信力的實現就沒有司法權威的實現,司法公信力建設是實現司法權威的主要途徑,司法公信力的強弱是司法權威是否實現的主要參數。 (四)通過優化司法環境來保障司法公信力建設。從表面上看,個別司法不公現象無疑是我們法院面臨的司法公信力建設中的最大障礙。而從法院外部的司法環境來看,如何提高法院的政治地位和社會聲望就顯得尤為重要。首先,理順法院與黨委、人大、政府等的關系。無論從黨的先進性還是代議制的角度,黨委和人大的意見都屬於廣義的公眾信任的范疇,他們有權代表人民群眾對於司法公信力做出直接評價,因此「黨管司法」是我們必須始終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同時,我們也要盡量爭取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對於法院工作獨立性、專業性的理解,以贏得他們對於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尊重,共同維護法律的權威。其次,規范法院與新聞媒體的關系。在西方國家中,媒體一般被認為是繼國家、政府、法院之後的第四種權力。我們要在堅持客觀真實和維護法律權威的媒體監督原則的同時,暢通各種新聞監督渠道,防止不當報道造成法院工作的被動。我們還要充分利用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加強法制宣傳工作,把媒體作為外樹形象的窗口。再次,營造良好的社會基礎和氛圍。從增強公眾對司法的認知入手,使他們能夠了解訴訟程序的基本要求及風險、尊重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從而降低社會糾紛解決的成本,減少影響社會和諧的對抗性因素,最終讓盡可能多的社會成員信任司法,自覺維護司法權威,為司法公信力建設夯實群眾基礎。 總之,我們應始牢記我們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我們的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我們提高司法公信力就是為了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也是為了實現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無論從樹立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角度,還是從樹立全社會對法律的共同信仰、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角度,我們法院、法官與社會公眾的法治理想和目標都是一致的。(作者單位: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第1頁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