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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城市考察培訓方案

發布時間:2022-04-14 05:00:10

Ⅰ 如何創建全國文明衛生城市

創建全國文明衛生城市能使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快速發展,城市環境衛生質量得到顯著改善,生態與居住環境得到不斷優化。創建全國文明衛生城市建議如下:

1、關注支持創建,營造創建氛圍

要知曉創建,關心創建,宣傳創建,從而提高創建的知曉率、參與率和支持率,為創建齊喝彩,為創建齊出力,共同營造「做文明人、創文明城、樹新形象」的濃厚氛圍。

2、積極參與創建,創造現代文明

大力弘揚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公民基本道德規范,切實遵守法律和各項行為守則,自覺維護城市公共秩序,搞好環境衛生整治,不亂貼亂畫,不亂扔東西,不破壞公共設施,文明出行,坐車禮讓。

3、倡導正氣,加強社會監督

積極舉報城市臟、亂、差現象,主動勸阻和投訴損害公共衛生、市政設施的行為。

4、注重個人文明形象

待人禮貌,互助友愛;公共場所不吸煙,不大聲喧嘩,不當眾挖鼻孔、擤鼻涕,咳嗽、打噴嚏時要掩上口鼻。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原因: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目的是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培育社會文明衛生新風,提高市民素質,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加快城市現代化建設步伐。

Ⅱ 關於建設模範衛生城市資料

開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對於提高我市的現代化建設和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生態和投資環境,塑造城市對外形象,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既是廣大人民群眾健康生活的需要,也是加快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
為了落實市委、市政府開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的決定,提高人民生活質量,改善投資環境,提升城市形象,促進我市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准》,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和創建目標 開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按照"政府組織、地方負責、部門協調、群眾動手、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基本方針和方法,全黨動員,全民動手,勇於創新,真抓實干,進一步在全市掀起大規模的愛國衛生運動。以創建衛生城區、衛生縣城、愛國衛生先進單位活動為載體,以治理臟亂差為切入點,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衛生管理力度,全面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提高城市精神文明建設水平。從2003年至2006年,用4年時間,力爭把我市創建成國家衛生城市。 二、 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創衛起步階段(2003年7月至2004年12月)建立健全各級創衛組織機構,召開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動員大會,對創建衛生城市活動進行廣泛宣傳,全民動員。利用各種形式積極宣傳創建衛生城市對於改善環境衛生面貌,完善城市功能,發展社會經濟的重要作用,營造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良好輿論氛圍。實施目標責任制,明確各有關部門及各區的任務職責,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抓住市民關注的市容市貌熱點難點問題進行集中整治,特別要注重對背街小巷、居民院落、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的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加快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大力開展健康教育與除"四害"工作。具體目標任務: (一) 組織管理目標與任務 1、 成立創衛組織。成立以副市長鮑義志同志為總指揮的西寧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指揮部,設立辦公室和五個專業督導組。即:①健康教育、傳染病防治;②城區除四害;③市容環境衛生、單位和居民區衛生;④環境保護;⑤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窗口單位衛生。各區、街道辦事處、市直各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2、 創衛辦公室職責任務:制訂全市創建工作長遠規劃、年度計劃;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安排、部署、總結全市創衛工作;組織全市創衛工作檢查、指導協調、督促和評比表彰活動。 3、 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健全和完善各級愛國衛生組織網路,調整補充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組成人員。各級愛衛會辦公室擔負著委員會日常大量的、繁重的工作任務,要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人員。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及有關鄉(鎮)政府、各企事業單位有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責任單位:市編辦、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4、 開展多種形式的衛生檢查評比和表彰活動。創建200個愛國衛生先進單位和衛生住宅小區。繼續開展創建衛生村(鎮)活動,落實改水改廁任務。(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縣愛衛會) (二) 健康教育目標與任務 1、 加強健康教育網路建設。完善市、區、辦事處健康教育網路,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計劃,落實市、區、辦事處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和經費。 (責任單位:市編辦、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各區縣政府) 2、 加強系列健康教育。中小學健康教育開課率達100%;搞好醫院健康教育,提高住院病人相關健康知識知曉率;抓好企業職工健康和環保教育;加強對公務員的健康知識培訓,提高健康知識知曉率、健康行為形成率。開展社區、居民小區健康教育示範點達標活動,創建40個健康教育達標示範點。(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經貿委、市直機關工委) 3、 各區主要公共場所設置固定衛生宣傳標牌或櫥窗2個;西寧晚報、西寧廣播電台、西寧電視台設健康教育專欄、專題。(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廣電局、市衛生局、西寧晚報社) (三) 市容環境衛生目標與任務 1、 制定市容環境衛生工作長期規劃。(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2、 增加環衛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確保生活垃圾日產日清,清運率達100%。機械化清掃率達40%以上。糞便做到及時清運。清掃保潔人員要定人、定崗、定責,清掃保潔率達100%。(責任單位:市計委、市城管局、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3、 主次幹道、廣場、公共場所設置果皮箱,集貿市場、家屬院、旅遊景點、背街小巷設置封閉式垃圾斗,環衛設施完好率達98%以上,定期清洗、消毒,周圍無暴露垃圾,無蠅蛆。(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城管局) 4、 逐步推廣垃圾袋裝化、容器化管理。市區居民、單位垃圾袋裝化普及率達50%,沿街門店、飲食攤點垃圾容器化普及率達100%。(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城管局) 5、 全面落實區域環境衛生目標責任制。實行清掃保潔一體化,門前干凈衛生,全天侯保持清潔。(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城管局) 6、 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80%,糞便無害化處理率達70%,改建旱廁,逐步提高城市水沖式公廁比例。(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計委、市水務局、市城管局) 7、 市容整潔,街道路面平整,無污水坑凹、亂堆亂放、亂挖亂占、亂搭亂建、亂設攤點、亂掛衣物、亂畫亂貼、亂停亂放、隨地吐痰便溺等現象。標語和廣告牌統一規劃,主要街道樓房陽台整潔美觀,封閉規范。(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規劃建設局) 8、 嚴格施工管理,城市建設工程項目、公用設施建設項目全部達標。建築工地各項指標達標。建築垃圾按指定地點傾倒。(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建設局、市城管局) 9、 加強集貿市場管理,衛生制度完善,給水、排水設施齊全,有符合衛生要求的公廁和垃圾站,食品經營執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 10、 清理和拆除破舊及內容不健康的廣告標牌,取締線桿、樓體立面等影響樓體設計形象、遮擋門窗的廣告。重新規范定點設置標語和廣告牌、匾額。(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城管局) 11、 取締佔道經營,對主幹道繁華商業街的佔道經營要徹底取締,清理馬路市場和店外經營,對早、夜市飲食攤點要合理規劃、規范管理。(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 12、 加強市區河道、溝、塘治理。河岸兩側規劃合理,達到綠化、美化、硬化要求,無暴露垃圾,水面無雜草污物。(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規劃建設局) 13、 市區內的鐵路兩側無垃圾、無雜物,站台(場)內各種貨物堆放整齊,廣告內容文明健康,字跡規范,設計合理。(責任單位:西寧鐵路分局、城東區政府) 14、 城區人行道彩磚鋪裝率達90%以上,定期對人行道彩磚進行維修,完好率達90%。(責任單位:各區政府) 15、 加大轄區門店、主次幹道、戶外廣告和樓體亮化及街景整治力度,確保亮化、美化工程的順利實施。(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城管局、市規劃建設局) 16、 積極創建園林城市,大力發展城市綠化。綠化覆蓋率力爭達到30%以上,人均綠地面積由4.9平方米提高到5平方米。重點搞好主次幹道、公共場所、主要入市口、公園、苗圃、廣場、街頭綠地、游園、河道兩側的綠化美化。(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各區縣政府) (四) 環境保護目標與任務 1、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有規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完善的控制重大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系統,不發生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環境保護效果明顯。8項指標(即:大氣總懸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350毫克/立方米,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100%,區域環境雜訊平均值≤56分貝,煙塵控制區覆蓋率≥100%,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95%,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80%,城市污水處理率≥40%,近兩年內未發生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有明顯進展。(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經貿委、市計委、各區縣政府) 2、 完成西寧市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計委) 3、 加強交通、商業、建築雜訊管理,鞏固禁鳴成果。禁止在居民小區及主次幹道兩側鳴放高音喇叭,加強公共娛樂場所噪音控制(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各區縣政府) 4、 環保投入占同期國民生產總值的1.5%以上。(責任單位:市計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 (五) 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和窗口單位衛生目標與任務 1、 公共場所衛生 (1) 認真貫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各類公共場所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率達100%。傳染病患者調離率達100%,衛生知識培訓率達98%以上,每年培訓1次。(責任單位:市衛生局) (2) 各類公共場所有健全的衛生制度,有專職清掃保潔和監督檢查人員,室內外環境綠化、美化,干凈整潔,主要衛生指標達到國家標准,合格率達90%以上,加強預防性衛生監督,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賓館、旅店、理發店、美容店、公共浴池、歌舞廳等公共場所嚴格執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責任單位:市衛生局) 2、 生活飲用水衛生 (1) 建立健全二次供水水箱基本檔案,設置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對末梢水渾濁度、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余氯進行檢測,確保全市飲用水和二次供水總合格率達98%以上。(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衛生局) (2) 落實二次供水的衛生規定,保證二次供水的水質監測頻率符合國標規定。(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衛生局) (3) 供管水人員每年要進行健康檢查,持有效的健康證,傳染病患者及時調離。(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衛生局) 3、 窗口單位衛生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市公交公司各站點室內整潔,空氣質量達標,禁止吸煙。室外綠化、美化、硬化好,有足夠的垃圾收集設施,日產日清,有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水沖式廁所,車容車貌整潔衛生,鼠、蚊、蠅、蟑密度控制在國家標准以內,食品、飲用水達標。有專門負責衛生保潔的隊伍,有專人負責健康教育,有固定的衛生宣傳陣地和內容。(責任單位:西寧機場、西寧火車站、各長途汽車站、市交通局、市衛生局) (六) 食品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目標與任務 1、 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成效顯著。(責任單位:市衛生局、各區縣政府) 2、 加強監督檢查力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均持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健全衛生操作規程,行業衛生狀況達標。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上崗。定型包裝產品的標志達標率在90%以上(責任單位:市衛生局)。 (七) 城區除"四害"目標與任務 1、 市、區、縣、街道辦事處除"四害"組織及管理制度健全。有長遠規劃、年度計劃,市、區(縣)疾控中心盡快成立專業消殺隊,做到分工明確,確保除四害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衛生局) 2、 市疾控中心在鼠蠅密度監測的基礎上,開展蚊、蟑螂密度監測工作。區、縣疾控中心盡快落實人員,開展"四害"監測工作,保證全市除"四害"工作監督監測數據系統完整可靠。(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衛生局) 3、 加強賓館、飯店、食品生產、經營、糧食貯存單位、公共場所、居民小區及河湖坑塘溝渠等場所蚊、蠅、鼠、蟑的處理與消殺工作。(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衛生局、市經貿委、市水務局)。 (八) 單位和居民區衛生目標與任務 有健全完善的衛生保潔管理制度,室內衛生整潔,室外綠化、美化、凈化,垃圾收集和廁所衛生達標,禁止飼養家禽家畜,積極開展健康教育。(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城管局、市衛生局) 第二階段:完善階段(2005年1月至2005年12月) 針對創衛標准完善各項指標要求,硬體設施在本階段內達標率達80%以上。依據國檢標准,開展1次模擬檢查,在各項指標達標的基礎上,向省愛衛會提出書面申請,經嚴格考核後,邀請全國、省愛衛會專家來寧指導工作,提出整改意見。本階段主要工作任務: 1、 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率達100%。(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城管局) 2、 全面完成城區227座旱改水廁任務。公廁布局合理,數量足夠,管理規范。公共汽車首末站、旅遊景點、繁華街道、重點地區和大型公共場所周圍設置的公廁應不低於二類標准,全市二類以上公廁比例不低於10%;水沖式公廁普及率大於40%。(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城管局、市旅遊局、市園林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 3、 新建的市第二污水處理廠、尹家溝垃圾衛生填埋場實現正常運轉,各項衛生指標達標。(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城管局、市計委) 4、 全面建成與城市規劃與發展相配套的垃圾中轉站。(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政府) 5、 環保8項指標在第一階段基礎上有明顯進步。(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經貿委、市計委、各區縣政府) 6、 城區人行道彩磚鋪裝率達95%以上,完好率達95%以上,城區綠化覆蓋率達35%,人均綠地達5.5平方米以上。(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園林局) 7、 要按照《西寧市餐飲具消毒管理條例》,全面實現餐具集中消毒,飲食攤點、早夜市攤點規范管理,持有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持有健康證、餐飲行業有排水、冷藏、消毒、垃圾處理等設施,並有健全的衛生制度。(責任單位:市衛生局、市工商局) 8、 城區垃圾袋裝化普及率達60%,垃圾密閉化管理達100%。(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政府) 9、 全市居民樓院、物業管理小區、庭院衛生達標率達95%。(責任單位:市房管局、各區政府) 10、推行公共場所禁煙活動,按照全國愛衛辦等六部委《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煙的規定》,為凈化交通工具、公共場所空氣,開展禁止吸煙的活動,徹底清除煙草廣告。(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 11、市區所轄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80%以上,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80%以上,三縣改水改廁比例逐年遞增。(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衛生局、各區縣政府) 12、鞏固滅鼠、滅蠅、滅蚊、滅蟑達標成果,申請省愛衛辦國家愛衛辦復查驗收。(責任單位:市衛生局) 1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細胞工程,全面完成創建200個愛國衛生先進單位、衛生住宅小區指標。各單位及住宅小區均要達到衛生標准要求。創建市級愛國衛生先進單位、衛生住宅小區各區縣應達到:城東、城北各40個;城中、城西各45個;大通、湟中、湟源各10個。省級愛國衛生先進單位比例不斷提高。(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第三階段:全面達標階段(2006年1月-2006年7月)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各項指標全面達標,並做好鞏固提高工作。各責任單位要針對自己的目標任務進行認真檢查,使各項指標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准》要求,並對照《標准》,認真做好查漏補缺和各種考核資料、圖片的准備工作。通過全面檢查,抓住薄弱環節,實行重點突破,鞏固創建成果,建立完整的法規制度體系和管理體系,使城市衛生工作走向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的軌道。2006年7月向省愛衛會和全國愛衛會提出申請,迎接國家、省專家組的考核驗收。具體目標任務: 1、各區縣政府要進一步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鞏固成果,將鼠、蚊、蠅、蟑密度控制在國標以內。(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衛生局) ①滅滑鼠准:A、粉跡法一夜後陽性粉塊不超過3%,鼠跡房間不超過2%,重點單位防鼠設施不合格處不超過5%。B、不同類型的外環境累計2000米,鼠跡不超過5處。 ②滅蚊標准:A、居民住宅、單位內外環境各種水容器和積水中,幼蚊及蛹的陽性率不超過3%。B、用500ml收集勺採集城區內大中型水體中的幼蚊或蛹陽性率不超過3%,陽性勺內幼蟲或蛹的平均數不超過5隻。C、特殊場所白天人誘蚊30分鍾,平均每人次誘獲成蚊數不超過1隻。 ③滅蠅標准:A、重點單位有蠅房間不超過1%,其它單位不超過3%,平均每陽性房間不超過3隻,重點單位防蠅設施不合格房間不超過5%。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場所不得有蠅。B、蠅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蟲和蛹的檢出率不超過3%。 ④滅蟑螂標准:A、室內有蟑螂成蟲或若蟲陽性房間不超過3%。平均每間房大蠊不超過5隻,小蠊不超過10隻。B、有活蟑螂卵鞘房間不超過2%,平均每間房不超過4隻。C、有蟑螂糞便、蛻皮的房間不超過5%。 2、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市區無煙草廣告。(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城管局) 3、城區垃圾袋裝化普及率達80%,居民院落、單位逐步實現垃圾分類收集。(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政府) 4、城區人行道彩磚鋪裝率達100%,完好率達100%,城區綠化覆蓋率達40%,人均綠地達6平方米以上。(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林業局)。 5、有足夠數量的垃圾中轉站,新建水沖式公廁達到《標准》要求,消除旱廁。(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6、城市污水處理率達40%以上。(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7、環保8項指標達標。(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園林局、市城管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經貿委、市水務局、市計委、各區縣政府) 8、市容秩序優良,衛生面貌良好。沿街交通標志明顯、齊全、規范,交通設施齊全、整潔,無車輛亂停亂放亂調頭現象,道路暢通,人車各行其道。主次幹道兩側門店及樓房立面做到高標准美化。大街小巷路面平整潔凈,無店外經營,佔道經營、場外經營現象,市區內村莊衛生整潔,無亂堆亂放等現象。(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 三、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領導。全市的創衛工作要在市"四創"工作領導小組和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省政府、省愛衛會關於開展創建衛生城鎮活動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在全市開展"四創"工作的決定》要求,把創衛工作作為一項關系全局的重要任務,納入全市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全市形成領導重視,黨員幹部帶頭,人人參與創衛活動的良好局面。各區縣、各部門實行黨政領導負總責制度,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實行主任負責制。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對照《標准》制定具體方案。對一些薄弱環節和重點問題要認真研究,統籌謀劃,集中人力、物力、財力,確保創衛工作任務的全面完成。 2、加大宣傳力度。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宣傳工作要先行,並貫穿始終。新聞部門要制訂創建衛生城市宣傳計劃,要多形式、多渠道進行宣傳,大造輿論,深入持久地對廣大市民進行衛生保健與環保教育。對創衛工作中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進行追蹤報道,設立曝光台,表揚先進,督促後進。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等單位都要設置固定永久性的創衛宣傳標語和櫥窗,營造創建衛生城市的良好氛圍。 3、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定領導、定任務、定進度、定獎懲。各部門、各單位和各區(縣)要根據創衛目標層層分解任務,簽訂責任書並按要求逐級落實,在全市上下形成層層有人管,一級抓一級的工作局面。 4、堅持以法治市,強化監督檢查,實行綜合治理。認真貫徹國家衛生法規,建立健全我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執法體系,加強城管、衛生、市容等專業監督、檢查隊伍的管理與建設,推行聯合執法,通過巡查、抽查、大檢查、單項和綜合檢查,抓住管理源頭,提高管理成效。 5、在全市推行愛國衛生"細胞工程",開展衛生達標單位(居委會)評比活動,凡是不達標單位(居委會),不能評為該年度的先進單位,並取消文明單位稱號。主要領導也不能在年度中被評為優秀等次。各部門要協同作戰,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綜合治理,保證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6、建立獎罰制度。各級政府、愛衛會對照《標准》定期組織創建衛生城市檢查評比活動,並納入市政府對各區縣政府年度考核內容。對完成創衛目標任務好的單位和個人,市政府將通報表彰,對組織不力,推諉扯皮,作風拖拉,完不成創衛任務影響全市創衛大局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新聞輿論曝光,取消文明單位、衛生先進單位稱號,給予行政處罰等處理,並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7、各地區各委員單位要建立創衛工作專門檔案,定期收集與創衛工作相關的文書資料,妥善整理、歸檔保存,以備創衛督導評估、驗收時查看

Ⅲ 國家衛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的內容

為了規范工作程序,確保國家衛生城市的質量,特製定本辦法。 同時,必須具備以下10個基本條件,方可向省、自治區愛衛會提出申請。10個基本條件是:
1.城市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率≥8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60%;
3.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綠地率≥31%,人均公共綠地面積≥7.5平方米;
4.全年API指數<100的天數佔全年天數比例≥70%;
5.鼠、蚊、蠅、蟑螂有三項達到全國愛衛會規定的標准,另一項不超過國家標準的三倍;
6.有本市愛國衛生工作管理法規或規范性文件;
7.城市建成區無煙草廣告;
8.近兩年內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9.近兩年內未發生甲、乙類傳染病暴發疫情;
10.本市居民對衛生狀況的滿意率≥90%。
在省、自治區愛衛會的幫助指導下,申報城市經過一個時期的努力,各項指標均已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准》要求,城市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形成,省、自治區愛衛會方可向全國愛衛會推薦。
推薦材料包括:
1.申報城市向省、自治區愛衛會提交的申請報告;
2.申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規劃、實施方案及工作匯報;
3.申報城市的相關本底資料(包括城市的基本情況,建成區所含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的名單,建成區內集貿市場名單及地址,公共廁所的數量和地址,餐飲業名錄,建成區規劃圖及城市交通旅遊地圖<最新版>);
4.10個基本條件的完成情況及相關資料;
5.愛國衛生組織機構設置和人員組成情況;
6.病媒生物防制三項達標文件;
7.上年度API指數監測匯總資料;
8.省、自治區愛衛會辦公室推薦報告及考核鑒定意見。 評審工作由全國愛衛會辦公室組織,愛國衛生、衛生、建設、環保等方面行政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全國愛衛會辦公室建立和逐步完善專家庫,對專家實行動態管理。
評審工作包括暗訪、技術評估、考核鑒定和社會公示等程序。
(一)暗訪
全國愛衛會辦公室接到有關省、自治區愛衛會對申報城市的推薦報告後,首先對推薦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對於符合條件的,將在3個月內組織專家組進行暗訪。暗訪結束後,全國愛衛會辦公室將於2周內將書面意見和影像資料反饋給省、自治區愛衛會辦公室及申報城市。申報城市根據暗訪意見進行整改的時間不少於2個月。
對於當年推薦2個(含2個)以上城市的省份,初次暗訪有2個(含2個)以上城市沒有通過的,停止該省、自治區愛衛會辦公室推薦資格1年。
暗訪的重點是抽查核實申報城市日常衛生管理和部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情況,並聽取當地群眾的意見。
(二)技術評估
對於基本通過暗訪的城市,經過整改,由其所在省、自治區愛衛會辦公室向全國愛衛會辦公室提出書面整改意見,根據其整改情況,全國愛衛會辦公室在1個月內組織專家組對申報城市進行技術評估。技術評估結束後,全國愛衛會辦公室將於2周內將書面意見反饋給省、自治區愛衛會辦公室及申報城市。申報城市根據技術評估意見進行整改的時間不少於2個月。
對於沒有通過暗訪的城市,經過整改,由其所在省、自治區愛衛會辦公室向全國愛衛會辦公室提出書面整改意見,根據其整改情況,全國愛衛會辦公室在1個月內將再次組織暗訪。通過再次暗訪的城市,按前款規定組織技術評估;沒有通過再次暗訪的城市,停止申報資格1年,並對其所在省、自治區愛衛會辦公室進行批評。
技術評估組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准》的要求,通過聽取工作匯報、查閱有關文件、技術資料和現場隨機抽查等方式,全面評估申報城市工作進展情況及結果。
(三)考核鑒定
對於通過技術評估的城市,經過整改,由其所在省、自治區愛衛會辦公室向全國愛衛會辦公室提出書面整改意見,根據其整改情況,全國愛衛會辦公室在1個月內組織專家組對申報城市進行考核鑒定。
對於沒有通過技術評估的城市,全國愛衛會辦公室將暫緩組織對其進行考核鑒定,並視其具體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需要再次組織技術評估。
考核鑒定組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准》,通過聽取工作匯報、查閱有關文件、技術資料和現場隨機抽查等方式,全面考核申報城市工作進展情況及結果,並向當地政府反饋考核鑒定意見。
(四)社會公示
對於通過考核鑒定的城市,全國愛衛會辦公室將在衛生部網站和當地主要報紙上進行為期2周的公示,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對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城市,視具體情況推遲或取消命名。
為了客觀、公正地做好評審工作,實行迴避制度。要求如下:
1.自全國愛衛會辦公室接到推薦報告之日起至正式命名前,申報城市有關材料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愛衛會辦公室報全國愛衛會辦公室,不得自行前往全國愛衛會辦公室匯報工作。
2.有關行政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不參加全國愛衛會辦公室組織的對本省、自治區所轄城市的評審。
3.已參與全國愛衛會辦公室組織對申報城市進行技術評估的行政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不參與對該市的考核鑒定。 國家衛生城市應加強自身管理,發揮典型示範作用,並在城市醒目位置設置「國家衛生城市」標識,接受社會監督。
國家衛生城市每3年復審一次。由所在省、自治區愛衛會辦公室於當年上半年組織復查,並於當年6月底前將復查意見報全國愛衛會辦公室。全國愛衛會辦公室於當年下半年組織抽查,方式以暗訪為主。根據復審結果,全國愛衛會對符合標准要求的城市予以重新確認;對達不到標准要求的城市,暫緩確認,並限期1年進行整改;再次復查仍不合格者,撤銷其命名。
省、自治區愛衛會辦公室應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對轄區內國家衛生城市的日常管理,並於每年12月底前向全國愛衛會辦公室作出書面報告。全國愛衛會辦公室將組織專家不定期對國家衛生城市進行明查暗訪,並將結果予以通報,該結果和省、自治區愛衛會辦公室的復查結果將累計作為復審意見參考。
全國愛衛會對鞏固發展創建成果取得顯著成績的國家衛生城市和正在開展創建活動取得明顯成效的城市,將大力宣傳和推廣其先進經驗。
「國家衛生區」考核鑒定和監督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Ⅳ 創建衛生城市包括哪些內容

()服從衛生組織管理。

(2)健康教育。

(3)市容環境衛生。

(4)環境保護。

(5)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衛生。

(6)食品安全。

(7)傳染病防治。

(8)病媒生物防制。

(9)社區和單位衛生。

(10)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衛生。

創建意義

1、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環境,我們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快速發展,生態與居住環境得到不斷優化,居民健康衛生水平得到明顯提高

2、促進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能把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科學發展的軌道,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目標。

3、順應民意、凝聚人心,只要真正把全國人民的力量擰成一股繩,就能形成強大的合力,促進國家發展。

(4)國家衛生城市考察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國家衛生城市是由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疾病預防控制局)評選命名的國家級衛生優秀城市,是全國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申報城市經認真自查,認為各項指標均已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准》的要求,由該市愛衛會向省、自治區愛衛會提出書面申請。省、自治區愛衛會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在調研的基礎上,對其進行嚴格考核認可後,向全國愛衛會推薦。

Ⅳ 如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

1、城市主次幹道和街巷應路面平整,下水道無垃圾堵塞現象。

2、主要街道兩側建築物整潔美觀,臨街樓房陽台整潔、封閉規范,廣告、牌匾設置合理,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設攤點、亂掛衣物、亂寫亂畫亂貼及隨地吐痰現象。

3、沿街單位「門前三包」等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度落實,門內衛生達標,車輛停放整齊有序;城區無衛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無殘垣斷壁、垃圾渣土暴露和違章飼養畜禽現象。

4、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設施完好,路燈亮化率≥95%。

5、城區清掃保潔率應達100%,垃圾容器封閉,垃圾日產日清,清運率達100%。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2小時,一般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8小時,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含高壓沖水)≥20%,生活垃圾逐步推行分類收集,綜合利用。

6、環衛設施設備完好率≥98%,做到定期清掃保潔、消殺,周圍整潔無蠅蛆;垃圾、糞便收集運輸全面密閉化,不污染道路。

7、城市綠化美化好,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5%,人均綠地面積≥8平方米。

(5)國家衛生城市考察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重點:

1.堅持以創衛生城為總抓手,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健全衛生管理制度、措施,組織開展創建活動,並定期和不定期對其進行檢查督促,以抓點帶面推動創衛工作的落實。

2.對城市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展開攻堅,加大除「四害」工作消殺檢查力度,對照「省級或國家級衛生城市標准」,落實各項內容和抓好防鼠防蠅設施建設工作,認真、徹底地整治。

3.加強除「四害」工作,防制傳染病。突出環境綜合治理,消滅「四害」孳生地。堅持以治理環境為主,化學防治為輔的標本兼治的綜合防治措施;組織全城力量全面清理衛生死角,填平窪地,堵洞抹縫,清疏溝渠、沙井等;

發動機關人員清倒積水,避免蚊蟲孳生地的產生。同時,加強軟硬體設施的建設,落實除「四害」消殺和監測工作制度。

並根據季節、氣候的變化和「四害」繁殖高峰不同特點,進行調查研究、定期監測,做到月有監測,月有檢查,把「四害」監測工作形成制度,為有效消殺「四害」提供科學依據。

4.做好城市規劃,拉大城市骨架;做好舊城改造,關注百姓生活。改造老城區是創衛的基本要求。做好基礎配套,完善服務設施;做好城市綠化,實現綠地達標。

加快中心城區綠化進程,有計劃地做好城市出入口、小區、單位、街道綠化工作,實施大樹進城,啟動綠化單位、園林單位、園林小區、園林社區創建,實現城市園林化,使城市綠化率、綠地率達到標准;

做好公共衛生,保證設施落實;加快拆遷步伐,規范建設行為。

Ⅵ 國家衛生城市考核鑒定和監督管理辦法的監督管理

國家衛生城市應加強自身管理,發揮典型示範作用,並在城市醒目位置設置「國家衛生城市」標識,接受社會監督。
省、自治區愛衛會辦公室應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對轄區內國家衛生城市的日常管理,並於每年12月底前向全國愛衛會辦公室作出書面報告。
國家衛生城市每三年復審一次。由該城市所在省、自治區愛衛會組織。全國愛衛會辦公室組織抽查,抽查採取暗訪的方式進行。
全國愛衛會根據復審結果,對符合標准要求的城市予以重新確認;對達不到標准要求的城市,限期改進;再次復查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命名。
全國愛衛會對鞏固發展創建成果取得顯著成績的國家衛生城市和正在開展創建活動取得明顯成效的城市,將大力宣傳和推廣其先進經驗。
「國家衛生區」考核鑒定和監督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Ⅶ 國家衛生城市考核的10項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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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城市標准:

一、愛國衛生組織管理

1、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的議事日程,列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主要領導重視,親自抓落實,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愛國衛生運動和創建衛生城市活動。

2、各級愛衛會組織健全,在愛國衛生工作和創建衛生城市活動中發揮了組織協調作用。愛衛會各成員單位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實現齊抓共管。

3、市、區愛衛會辦事機構具備與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編制、人員、經費和工作條件,街道辦事處配備專職、社區(居委會)等基層單位有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

4、愛國衛生工作每年有計劃、有部署、有總結,並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堅持開展多種形式及內容的愛國衛生活動。

5、有本市愛國衛生工作的管理法規或規范性文件。

6、有關部門認真辦理群眾衛生投訴,群眾對全市衛生狀況滿意率≥90%。

二、健康教育

1、全市各級健康教育機構健全,人員、經費落實,能夠承擔起業務技術指導中心的職責。

2、城、郊區中、小學全部開設健康教育課,注重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行為,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和健康行為形成率≥80%;14歲以下兒童蛔蟲感染率≤3%。中專、中等職業學校及高等院校開展多種形式健康教育。

3、各級醫院能採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向病人及其親屬開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80%。

4、社區能緊密圍繞群眾健康需求和衛生防病工作重點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居民健康行為形成率≥70%。

5、各行業能結合本單位特點開展有關職業衛生、疾病預防、衛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動,職工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80%。

6、市、區各新聞媒體設有健康教育欄目,能緊密結合衛生防病工作和廣大群眾普遍關心的衛生熱點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衛生防病宣傳和健康教育, 對創建衛生城市活動進行正確的輿論引導。

7、機場、車站、碼頭、廣場等大型公共場所設立的電子屏幕和公益廣告有衛生防病宣傳和健康教育內容。

8、堅持開展控煙工作。公共場所有禁止吸煙標志,城市建成區無煙草廣告。

三、市容環境衛生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規,各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健全,職責明確,管理規范,經費落實。

2、各級政府把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結合當地發展需要,編制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3、市容環境衛生達到《城市容貌標准》要求。城市主次幹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無垃圾堵塞現象;主要街道兩側建築物整潔美觀,無亂張貼塗寫、亂設攤點現象,廣告、牌匾設置規范,居民樓房陽台屋頂無亂放和亂掛衣物等現象;沿街單位「門前三包」等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度落實,車輛停放整齊;廢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齊全,無亂扔亂吐現象;城區無衛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無殘垣斷壁、亂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違章飼養畜禽現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設施完好,路燈亮化率≥98%。

4、建成區清掃保潔制度落實,生活垃圾日產日清,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2小時,一般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8小時,道路機械化清掃或高壓沖水率≥20%,垃圾、糞便收集運輸全面密閉化。

5、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場建設、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糞便無害化處理率≥80%。

6、生活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等環衛設施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准》要求,布局合理,數量足夠,管理規范。其中,公共廁所的建設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標准》、《城市公共廁所規范與設計》要求,城市主、次幹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線、公共汽車首末站、汽車客運站、火車站、機場、碼頭、旅遊景點所設置的公廁不低於二類標准。

7、農副產品市場管理規范,商品劃行歸市,攤位擺放整齊,無佔道經營,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有衛生管理和保潔人員,環衛設施齊全,給、排水設施完善,公廁、垃圾站建設符合衛生要求;經營食品的攤位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活禽的銷售,有活禽銷售的市場設立相對獨立的區域,污物(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完善,實行隔離屠宰,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全市無違禁野生動物銷售。

8、建築工地管理符合《建築工地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要求,施工場地設置的隔離護欄規范,高度不低於1.8米;施工現場清潔,物料堆放整齊;建築垃圾管理規范,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全面實施密閉運輸,無偷倒亂倒現象;職工食堂、宿舍符合衛生要求,廁所、洗浴間保持清潔。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無亂倒垃圾和亂搭亂建現象。

9、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綠地率≥31%,人均公共綠地面積≥7.5平方米。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完成,綠線管制制度得到落實。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潔,無飄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

四、 環境保護

1、全年API指數<100的天數佔全年天數比例≥70%。

地級及地級以上城市所有考核監測點位全部採用空氣自動監測系統,縣級城市至少有兩個以上監測點位採用空氣自動監測系統。

2、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96%。

由環境監測站對飲用水源進行定期監測,全年監測6次,隔月監測,113個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城市每月監測一次,監測14項指標。未隔月監測及未監測的指標按不達標計。所有在用的水源地均需監測,備用水源地不監測。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是指城市市區從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中,其地表水水源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Ⅲ類標准和地下水水源水質達到《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1993》Ⅲ類標準的水量佔取水總量的百分比。

3、煙塵控制區覆蓋率≥90%。

煙塵控制區覆蓋率是指在城市建成區內,已建成的煙塵控制區面積之和占城市建成區總面積的百分比。

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5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是指城市市區經過城市污水處理廠二級或二級以上處理且達到排放標準的生活污水量與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總量的百分比。

5、區域環境雜訊平均值≤60dB(A)。

城市建成區內經認證的環境雜訊網格檢測的等效聲級的算術平均值。

6、近三年內未發生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特大污染事故系指導致人員死亡、10人以上中毒、飲用水水源停用、供水廠停產、農副產品大面積絕收或大幅度減產等。(由省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供證明)

五、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衛生

1、認真貫徹國務院《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衛生監督、監測和技術指導規范,資料齊全。

2、經營單位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衛生管理制度健全,設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 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五病」調離率100% ; 各類公共場所室內外環境整潔,清洗、消毒、通風等各項衛生措施落實, 從業人員操作規范,衛生指標達到國家有關標准要求。

3、小浴室、小美容美發廳、小歌舞廳、小旅館、小網吧等符合衛生要求。

4、自來水廠和二次供水設施管理規范,自身和衛生監督機構監督、檢測資料齊全。自來水廠出水水質、管網和二次公共設施水質符合《城市公共水質標准》。

六、食品衛生

1、政府重視食品衛生工作,食品衛生納入政府工作規劃,有中長期工作目標和措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責任落實。

2、認真貫徹國家有關食品衛生法律、法規,有本市食品衛生管理的具體實施計劃,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有關資料齊全。

3、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並得到落實。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報告體系及制度健全。

4、無農產品農葯、獸葯及畜產品、水產品違禁葯物濫用,葯物殘留超標得到有效控制。

5、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標准規定,有健全的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采購索證、進貨檢查驗收、台帳、過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產經營設備、設施及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符合相應的衛生要求。

6、餐飲業全面貫徹《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95%。機關、學校等單位食堂和建築工地食堂的管理責任落實並制度化。

7、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無證照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和無固定加工、就餐場所的食品攤點。小飲食店符合衛生要求。

8、城市實現生豬定點屠宰,無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已開展牛、羊、禽類定點屠宰。

七、傳染病防治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達到規定要求。

2、醫療機構設有負責傳染病管理的專門部門和人員,有健全的控制院內感染制度、疫情登記和報告制度,門診日誌齊全。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醫院設立傳染病預檢分診點。

3、醫療廢棄物、醫源性污水的處理排放符合國家有關要求。

4、全市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和中心鄉鎮衛生院實行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路直報,疫情報告及時,處理規范。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率<2%。

5、計劃免疫實行周門診制度,接種規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動人口計劃免疫管理辦法,居住期限3個月以上流動人口兒童建卡、建證率≥95%。兒童計劃免疫單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種率≥95%。

6、臨床用血100%來自無償獻血,其中自願無償獻血≥90%。無有償獻血。

7、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國家規劃要求,近兩年無甲、乙類傳染病暴發疫情,無院內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導致的死亡事故。

八、病媒生物防制

1、在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堅持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綜合防制方針,防制人員、經費落實,防制措施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學防制中,注重科學合理用葯,不使用國家禁用的葯物。

3、積極開展病媒生物監測工作,監測方法規范,數據可靠,能夠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現狀,為開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4、通過綜合防制, 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項達到全國愛衛會規定的標准,另一項不超過國家標準的三倍。

九、社區和單位衛生

1、社區和單位有衛生管理組織和衛生管理制度, 積極組織廣大居民和職工搞好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定期開展健康教育和衛生評比競賽活動。

2、社區和單位衛生狀況良好,道路平坦,環衛設施完善,垃圾日產日清,公共廁所符合衛生要求,無違章建築。飼養寵物和鳥類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進行免疫接種,糞便不污染環境。

3、市場、飲食攤點等商業服務設施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無佔道經營現象。

4、駐區單位衛生工作納入社區統一管理。

5、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符合規范要求,並能充分發揮作用。

十、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衛生

1、有衛生保潔人員和制度。

2、有衛生宣傳欄,本村村民健康知識知曉率≥70%。

3、環衛設施齊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閉收集運輸,日產日清,清運率100%。有污水排放設施。公廁數量達標,符合衛生要求。

4、路面平整干凈,無坑窪、積水及泥土裸露。村內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拉亂掛、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等現象。

5、除「四害」措施落實,無違規飼養畜禽。

6、農產品交易市場、「五小行業」管理及環境保護符合有關規定。

7、城鄉結合部衛生整潔,無亂排污水、亂倒垃圾、亂堆物料、亂建棚屋、亂開店鋪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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