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為啥要打擊校外培訓
首先來看,我們國家現行的教育體制。從幼兒園到大學,我們會經歷小升初、中考和高考,這三個篩選節點。按照國家的教育體制設計,在打造同等以及相對公平的教育環境下,通過這三次節點,來為國家篩選出符合國家發展需要的人才,這是正確、合理的做法。畢竟國家的教育資源也是有限,只能通過這種教育體制來「淘寶」。現在正規學校體系內的教育是完全能滿足國家這一體制設計要求的。
其次我們來看校外培訓機構(不談興趣特長類培訓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是在部分家長「焦慮情緒」的需求下,再由資本市場強推動而發展出來的,獨立於國家正規學校體系的一種社會教育體系。在資本的推動下,會不惜一切代價來迅速提高孩子的考試成績,過早、過度、超前給孩子灌輸書本內容,甚至直接從公立學校高薪挖老師。小孩考試成績提高了,培訓機構也賺的缽滿盆滿,好像是雙贏的局面,沒啥問題。
現在我們再來看這一問題。原本國家希望在相對公平的教育環境下,來篩選出國家發展需求的真正有潛力的小孩。而校外培訓機構在家長需求、資本推動下,正慢慢形成獨立於國家規劃外的教育體系,而校外培訓機構一旦形成穩定的社會教育體系,那麼國家十幾年來施行的教育體制可能慢慢崩塌。而更為嚴重的是,通過瘋狂課外補課來提高考試成績,可能無法讓國家篩選出真正的人才(說白了,拿錢砸出來的考試狂魔),這就會影響我們國家未來的發展前途了。
所以,中央的高層應該是意識到了這一問題嚴重性。所謂的校外培訓機構加大了孩子的學習壓力,加重了家長的經濟負擔等等,只是部分原因。對國家教育體制頂層設計的影響才是此次打擊課外培訓機構的真正原因。
② 校外培訓機構將如何整治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嚴令禁止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嚴令禁止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嚴令禁止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等行為。
5月下旬,教育部發布消息稱,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128418所,整改培訓機構12251所。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機構2822所,整改無證無照機構5013所,整改有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機構2963所,整改學科類培訓「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機構1241所,整改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並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機構212所。
我覺得這樣的改革真的有必要,因為以往受到的教訓已經很多了。
以上內容來源:澎湃新聞網
③ 鄭州全面整治「地下」違規培訓,你支持鄭州這一做法嗎
我支持鄭州這一做法。鄭州這一做法,響應了國家的號召。目前,在鄭州市校外培訓治理取得成效的同時,但是也發現許多機構和個人存在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給學生和家長的健康和財產安全帶來了巨大的潛在風險。為打擊“隱形變異”培訓行為,鄭州市實行“雙向力量”、“快速打擊”,依法堅決整頓“地下”非法培訓,發現、取締、打擊、嚴懲、絕不姑息。
據了解,鄭州市打擊“地下”非法集訓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即將出台,力爭實現“地下”非法集訓無形變奏的“一箭雙雕”目標,努力打造“鄭州模式”進行校外培訓治理,為“雙減”工作奉獻力量。
④ 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有哪些規定
8月23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在已經有四部門部署專項治理的情況下,現在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台《意見》,其重要意義在於切實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專項治理的成果,避免專項治理變成「一陣風」。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意見》,力圖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比如,明確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定,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這對規范培訓市場的供給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標准設置過高,很多機構難以達到設置標准,培訓供給就有限,這就可能推高正規培訓機構的價格,而價格低的非正規培訓機構也會借機滋長,且游離在監管之外。
規范教育培訓機構,只是從供給端進行治理,這對緩解培訓熱會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訓機構開展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長的焦慮。針對禁止提前教學、超綱教學,《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備案制,有助於教育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培訓內容,糾正提前教學、超前教學等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而且這種需求普遍存在。成績好的學生在校內可能吃不飽,並想保持競爭優勢,因此要選擇校外培訓;成績差的學生在校內可能跟不上,也要選擇校外培訓。比如,每個假期都被學生作為「趕超」「逆襲」的機會,名義上是假期,但有的學生比上學時還累,很多學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訓班度過。
⑤ 湖北哪些地方「掃黃打非」辦加入整治校外培訓機構行動
一、武漢市
江漢區教育、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開展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行為集中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成立了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行為集中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江漢區「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結合護苗行動,同步開展暑期校園周邊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重點對校園周邊及校外培訓機構文化市場開展檢查抽查。
二、襄陽市
襄陽市教育局於6月25日緊急下發了《關於做好暑假期間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於7月5日下發了《關於對全市校外培訓機構安全問題開展全面排查的緊急通知》,7月6日召開了襄陽市校外培訓機構安全檢查培訓會議,對全市托幼機構託管、校外培訓機構、校園周邊文化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排查。
並由襄陽市教育局牽頭,聯合市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組成了十個檢查組,於7月7日開始對襄陽市校外培訓機構及校園周邊的文化市場,包括影院、書店、文具店及綜合性商店進行了集中督導整治。
下一步,襄陽市掃黃辦將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日常監管和安全檢查,深入開展「護苗2021」專項行動,協調教育及相關成員單位開展專項整治,有效規范教培機構的辦學行為。
三、宜昌市
近期,宜昌市「掃黃打非」辦公室根據暑期「護苗」行動安排和上級新聞出版部門工作要求,專門印發了《關於在全市開展2021年度進口學生用書專項檢查的工作提示》,要求宜昌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支隊以及各縣市區「掃黃打非」辦公室,全面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檢查,嚴厲打擊銷售、贈送非法出版物行為。
四、孝感市
6月15-17日,孝感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協調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文旅綜合執法支隊等,有針對性在孝感市范圍內開展「掃黃打非·護苗2021」專項行動檢查。除檢查校園周邊出版發行單位外,重點將校外培訓機構列入此次專項檢查的重點。
此次檢查分2個小組進行,對孝感市所屬縣(市區)進行抽檢,查看縣(市區)「掃黃打非」辦是否全面檢查到位,確保對校外培訓機構檢查全覆蓋。對校外培訓機構檢查,採取分工負責,教育局負責檢查審批手續,文化執法負責培訓機構使用出版物來源是否合法,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廣告核實。
此次聯合抽檢,共抽查校外培訓機構16家。通過現場查看、詢問等方式,所抽查校外培訓機構使用教材均是中小學校教學教材,未發現侵權盜版,對相關培訓機構使用的教輔資料進行了抽樣鑒定,收繳不正規教輔資料30多本。
五、黃岡市
七月份以來,黃岡市各地在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的安排部署下,扎實開展暑期「護苗」專項行動。下一步,黃岡市將把「護苗」工作融入到暑期小區託管班、校外培訓機構、課外閱讀游樂等場所,狠抓線上線下,網上網下整治,加強少年兒童安全教育。
六、仙桃市
近日,仙桃市「掃黃打非」辦組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成立綜合檢查小組,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文化市場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此次檢查分2個小組,對仙桃市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了全覆蓋的檢查,執法人員採取現場查看、調閱記錄、重點詢問等方式,重點對校外培訓機構是否存在使用、售賣非法印製的教輔教材等相關問題進行了檢查,同時對各點位疫情防控、消防設施及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了檢查。
此次行動共出動執法車輛3輛,參加人員10人次,收繳非法侵權教輔教材2256冊。下一步,仙桃市將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以查辦重大案件為突破點,進一步夯實執法隊伍能力水平。
七、天門市
自7月8日以來,天門市「掃黃打非」辦公室組織教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開展聯合整治。各成員單位按照單位本職任務,對校外培訓機構有無營業執照、有無經營許可證、有無誘導欺詐性質的違法廣告行為、有無安全隱患進行了檢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人員重點檢查了校園周邊培訓機構和零售書店是否使用盜版教材的問題。
經查,天門市有照無證經營的培訓機構佔比較大,天門市教育局對符合辦證條件的培訓機構統一辦證,對整改後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下達了整改通知,責令整改後再申請辦證;對不符合條件和無證無照的培訓機構一律取締,並督導機構退款遣散培訓學員。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人員在檢查培訓機構和零售書店的過程中,收繳非法發行教材48本,涉嫌侵權盜版教材102本,復印教材150本。
⑥ 如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近年來,部分校外培訓機構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造成了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也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對此反映強烈,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工作被提上重要議事日程。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標志著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進入了標本兼治的新階段。
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切實減輕學生課外負擔,尤其需要從國家層面深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積極傳遞素質教育導向。要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杜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中小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要進一步加強自律;要深入推進中、高考改革,充分發揮考試招生的引領和導向作用。從考試內容改革看,中、高考改革都要減少對單純記憶、重復訓練內容的考查,更加註重和強化能力考查;從招生錄取機制改革看,要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逐步引入招生錄取環節,破除招生錄取「唯分數論」。
⑦ 國家對於課外輔導的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校外培訓機構)開展非學歷教育培訓是學校教育的補充,對於滿足中小學生選擇性學習需求、培育發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具有積極作用。但近年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造成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破壞了良好的教育生態,社會反映強烈。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范有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發展素質教育,以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為落腳點,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機制為著力點,努力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有序發展的長效機制,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問題,形成校內外協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則。
依法規范。依法依規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審批登記、開展專項治理、強化日常監管,切實規范校外培訓秩序。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培訓業務和相關活動,自覺維護中小學生及家長合法權益。
分類管理。鼓勵發展以培養中小學生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培訓,重點規范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綜合施策。統籌學校、社會和家庭教育,既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又同步改進中小學教育教學,提高學校教育質量和課後服務能力,強化學校育人主體地位,積極推動家長轉變教育觀念,做到標本兼治、務求實效。
協同治理。強化省地(市)統籌,落實以縣為主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統籌做好審批登記和監督管理,形成綜合治理合力,確保積極穩妥推進。
二、明確設置標准
(三)確定設置標准。省級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制訂,並向省級教育部門及有關部門備案。
(四)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標准必須達到以下基本要求。場所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通過為參訓對象購買人身安全保險等必要方式,防範和化解安全事故風險。師資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培訓機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管理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做到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確保正確的辦學方向。必須有規范的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培訓宗旨、業務范圍、議事決策機制、資金管理、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等。
三、依法審批登記
(五)確保證照齊全。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下同),才能開展培訓。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如不符合設置標准,應當按標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終止培訓活動,並依法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
(六)嚴格審批登記。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實行屬地化管理。縣級教育部門負責審批頒發辦學許可證,未經教育部門批准,任何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校外培訓機構在同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均須經過批准;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需到分支機構或培訓點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審批。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
四、規范培訓行為
(七)細化培訓安排。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准,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八)踐行誠實守信。校外培訓機構應實事求是地制訂招生簡章、製作招生廣告,向審批機關備案並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監督。要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杜絕培訓內容名不符實。不得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學生接受培訓。要不斷改進教育教學,提高培訓質量,努力提升培訓對象滿意度。
(九)規范收費管理。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與金融部門的合作,探索通過建立學雜費專用賬戶、嚴控賬戶最低余額和大額資金流動等措施加強對培訓機構資金的監管。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及標准應當向社會公示,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准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培訓對象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對於培訓對象未完成的培訓課程,有關退費事宜嚴格按雙方合同約定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五、強化監督管理
(十)完善日常監管。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日常監管,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防止重審批輕監管,健全監管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教育部門負責查處未取得辦學許可證違法經營的機構,並在做好辦學許可證審批工作基礎上,重點做好培訓內容、培訓班次、招生對象、教師資格及培訓行為的監管工作,牽頭組織校外培訓市場綜合執法;市場監管部門重點做好相關登記、收費、廣告宣傳、反壟斷等方面的監管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重點做好職業培訓機構未經批准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的監管工作;機構編制、民政部門重點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違反相關登記管理規定的監管工作;公安、應急管理、衛生、食品監管部門重點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衛生、食品條件保障的監管工作;網信、文化、工業和信息化、廣電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教育部門做好線上教育監管工作。
(十一)落實年檢年報制度。縣級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准、審批條件、辦學行為要求和登記管理有關規定完善管理辦法,認真組織開展年檢和年度報告公示工作。在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訓機構向境外公開披露的定期報告及對公司經營活動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臨時報告等信息,應以中文文本在公司網站(如無公司網站,應在證券信息披露平台)向境內同步公開、接受監督。對經年檢和年報公示信息抽查檢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隱瞞實情、弄虛作假、違法違規辦學,或不接受年檢、不報送年度報告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二)公布黑白名單。全面推行白名單制度,對通過審批登記的,在政府網站上公布校外培訓機構的名單及主要信息,並根據日常監管和年檢、年度報告公示情況及時更新。各地可根據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負面清單。對已經審批登記,但有負面清單所列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及時將其從白名單上清除並列入黑名單;對未經批准登記、違法違規舉辦的校外培訓機構,予以嚴肅查處並列入黑名單。將黑名單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將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的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黑名單信息、抽查檢查結果等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於相對應企業名下並依法公示。對於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的失信行為,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有關規定進行信用管理並依法公示。
六、提高中小學育人能力
(十三)提升教學質量。切實加強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鼓勵廣大教師為人師表、潛心教書育人。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發布的課程方案、課程標准和學校教學計劃,開足、開齊、開好每門課程。各地教育部門要指導中小學校,按照學校管理有關標准對標研判、依標整改,嚴格規范教育教學行為,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創造條件。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對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要堅決查處並追究有關校長和教師的責任;對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要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有關教師的教師資格。
(十四)嚴明入學紀律。嚴肅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紀律,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十五)做好課後服務。各地要創造條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強化中小學校在課後服務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中小學校要充分挖掘學校師資和校舍條件的潛力,並積極利用校外資源,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努力開辟多種適宜的途徑,幫助學生培養興趣、發展特長、開拓視野、增強實踐,不斷提高課後服務水平,可為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提供免費輔導。堅決防止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各地可根據課後服務性質,採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有關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應當適當考慮學校和單位開展課後服務因素;學校和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對參與課後服務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設定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的,應當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按有關規定由省級教育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聯合報省級人民政府審定後執行。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嚴禁各地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七、加強組織領導
(十六)健全工作機制。各地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將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由教育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細化分工、壓實責任、大力推進。及時總結經驗,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改進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在行業發展、規范、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多方聯動,發展社區功能,加強少年宮、實踐基地等場館建設,多渠道滿足中小學生的個性化需求,形成學校、家庭、社會育人合力。
(十七)做實專項治理。各地要開展好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摸排,認真建立工作台賬,完善分類管理,對存在問題的培訓機構逐一整改到位。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導力度,通過開展自查、交叉檢查、專項督查等方式,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際成效。
(十八)強化問責考核。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地方政府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工作的督導評估,評估結果作為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建立問責機制,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人民群眾反映特別強烈的地方及相關責任人要進行嚴肅問責。規范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及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不力的縣(區),不得申報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和優質均衡發展評估認定;已經通過認定的,要下發專項督導通知書,限期整改。
(十九)重視宣傳引導。各地要通過多種途徑加強政策宣傳解讀,使改革精神、政策要義家喻戶曉,形成良好社會氛圍。通過家長會、家長學校、家訪、專題報告等形式,促進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成才觀念,不盲目攀比,科學認識並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外負擔。對表現突出的校外培訓機構給予宣傳,引導校外培訓機構增強社會責任擔當,強化自我約束,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⑧ 2021年培訓機構最新政策
2020年的疫情讓校外培訓機構受到重大影響,很多機構紛紛轉到線上授課,雖然得到了一定的緩解,然而2021年的國家教育政策讓校外培訓機構人心惶惶,那麼在2021都有哪些教育政策呢?尼克國際少兒英語為您整理了2021年上半年校外培訓機構政策,有不足之處,還請大家指摘。
1月
大力治理校外培訓機構。2021年1月7日至8日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長陳寶生指出2021年工作的重點是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重點整治唯利是圖、學科類培訓、虛假廣告等不良行為。
四不兩直。1月16日至17日,北京市教委督查組以「四不兩直」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疫情防控工作重點督查。
寒假期間規范校外培訓機構。1月28日教育部發出提醒,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寒假期間要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必須停止一切線下校外培訓活動。
北京市暫停校外培訓和集體活動。1月23日,根據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暫停線下培訓和集體活動。
3月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提出,各級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大對校外培訓機構、小學、幼兒園違反教育規律行為的治理力度,開展專項治理。落實國家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違規進行培訓。
3月31日,北京市教委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近期檢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問題的通報》,稱在近期開展的執法檢查中,發現相關區部分恢復線下教學活動的校外培訓機構,依然存在不符合工作規范要求的問題
4月
2021年4月2日,教育部在新聞通氣會上就《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校外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線上直播類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後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業。
2021年4月12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把禁止留作業作為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
各地也紛紛出台政策,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四川、江蘇、福建、陝西、安徽、山東、吉林、湖南、黑龍江等地也紛紛出台整頓校外培訓機構政策,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
5月
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指出強化線上線下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管理。
會議強調,要全面規范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堅持從嚴治理,對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借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問題的機構,要嚴肅查處。要明確培訓機構收費標准,加強預收費監管,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不能讓良心的行業變成逐利的產業;要完善相關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訓機構。
5月25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教育培訓廣告發布標准》,要求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6月
2021年6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5月份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強化市場監管檢查,檢查發現,15家校外培訓機構均存在虛假宣傳違法行為,13家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了頂格罰款。
受疫情影響,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校外培訓機構停止下線教學。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明確其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職責。
2021年6月15日,國務院教育督導辦發布校外培訓機構風險提示。
2021年6月23日,國務院部署進一步做好高考考生志願填報工作,嚴禁相關媒體、培訓機構、中學、個人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復讀生」等信息。
⑨ 北京如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要求,2018-2019年上半年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專項治理。目的是治理培訓行業亂象、規范培訓機構辦學行為、消除潛在安全隱患、減輕學生課外負擔。
按照實施方案規定,專項治理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階段是集中整改,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階段是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