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提高領導班幹部社會治理能力
提高基層領導幹部的社會管理能力,關鍵在於提高以下三個能力。
一是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群眾工作是社會管理的基礎性經常性根本性工作。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要同做好群眾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將群眾工作貫徹到社會管理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作為直接為群眾服務的基層領導幹部,要把黨的群眾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落實好,必須練好做群眾工作這項基本功,不斷提高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教育群眾、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強化觀念,增進群眾感情。站穩群眾立場,必須樹立群眾觀點,堅持群眾路線。理解和把握黨的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不能僅停留在知識層面上,而應該從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高度來認識,弄清楚理論淵源和實踐依據,並將其轉化為自己的信念和思想感情的有機組成部分。這樣才能真正擺正自己的位置,認清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從而在認識上克服官本位、特權觀念、精英意識、輕視群眾等錯誤的思想傾向,在實踐上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只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等錯誤行為,始終以深厚的感情、強烈的使命感深入細致地做好群眾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注重作風,以良好的形象取信於民。優良的黨風是凝聚黨心民心的巨大力量。90年來,我們黨在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實踐中,形成了勤政為民、清正廉潔、求真務實、艱苦樸素、謙虛謹慎、不驕不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模範帶頭、爭當先進、與人民群眾同甘苦共命運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這些優良傳統和作風是我們黨不斷取得事業成功的重要法寶。在黨的幹部隊伍中,基層領導幹部與群眾關系最為密切。在一定程度上,基層領導幹部的形象代表著黨和政府的形象。要想取信於民,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努力提高自身修養和境界。如鄧小平所說:「群眾不跟你走,你就一事無成。」
牢記宗旨,千方百計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群眾是最講究實際的。要得到群眾的擁護和支持,必須設身處地地為群眾著想,千方百計解決群眾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生存和發展的一切問題。要分清輕重緩急,從群眾最迫切、最期盼、最現實的問題入手,多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特別是為困難群眾排憂解難。勿以善小而不為,在一點一滴、一舉一動中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需求,維護群眾利益。
與時俱進,改進群眾工作方式方法。要在堅持行之有效的傳統群眾工作方式方法基礎上,根據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群眾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適時適當地改進群眾工作方式方法。要努力把握群眾的思想實際,放下架子,走進群眾,改變傳統的話語體系,說老百姓聽得懂、願意聽的話,在同群眾無障礙的溝通中,增進共識,深化感情;要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教育、協商等手段和說服教育、示範引導、提供服務等方法,把群眾工作做深、做細、做實,提高群眾工作的靈活性和針對性;要善於運用互聯網等現代傳媒,掌握民情,了解民意,引導輿情,回應訴求,服務群眾,提高群眾工作的時代性和實效性。
二是提高協調利益關系的能力
加強對利益關系狀況的調查研究。基層領導幹部要在科學把握我國利益關系總體狀況基礎上,對本地區的利益關系進行深入調研。准確把握利益格局,科學分析利益矛盾的產生根源、表現形式、指向對象,對極易激化、演變為社會沖突的利益矛盾要提高警惕,建立有效的化解機制,防患於未然。
樹立統籌兼顧的理念。統籌兼顧、適當安排、各得其所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利益差別是社會發展中的客觀現象,但利益過度分化既不符合社會主義的價值追求,也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在制定政策和開展工作中,必須統籌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兼顧社會各階層群眾的利益。當前,尤其要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在改革中付出較多、獲利較少、能力較弱的那部分群眾的利益,維護社會公正,增強社會活力。
妥善處理利益矛盾。妥善處理利益矛盾,一要靠教育引導。充分發揮黨的群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優勢,教育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利益觀,正確處理利益關系;倡導慈善精神,通過慈善事業,增進各階層之間的交流與理解。二要靠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利益協調機制包括諸多方面,當前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利益表達機制和利益補償機制。努力為群眾的利益表達提供製度化的渠道,同時對獲利較少和利益受損者及時適度地進行補償,最大限度地維護群眾利益。
三是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近年來頻頻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不斷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與正常的社會秩序。突發事件具有難以預測、破壞性大、影響廣泛的特點,應對不力將會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公信力。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正成為衡量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處在第一線的基層領導幹部社會管理能力乃至行政能力高低的一個重要標准。
提高認識,加強學習。基層領導幹部不僅是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者,也是社會秩序和群眾利益的維護者。要樹立全局觀念,從講政治的高度認識突發事件,努力把問題解決在當地、矛盾化解在基層,不轉移危機,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責任,不欺瞞群眾。為此,必須認真學習應急管理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並以開闊的視野、辯證的思維深刻剖析國內外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典型案例,從中找出規律性的東西,借鑒經驗,吸取教訓,以便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做到心理上有準備,制度上有保障。
快速反應,果斷決策。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有限的信息,迅速找到問題的關鍵,抓住主要矛盾,果斷作出決策,以免貽誤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要善於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資源,協同應對,有序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把危害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這要求領導幹部必須具有強烈的責任意識、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協調溝通能力及現場指揮能力。同時,必須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使制定的措施既符合原則又不失靈活。
公開信息,引導輿論。事件發生後,既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又要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要善於同群眾和媒體溝通,維護群眾的知情權,多做宣傳、解釋、安撫、疏導工作。通過主要領導發表現場講話、接受記者采訪、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電視廣播實時報道等方式發布有關信息,表明黨和政府的立場,明確應對防範措施,主動引導輿論,消除謠言、誤會和恐慌,緩解群眾情緒,增強群眾信心,最廣泛地爭取群眾和媒體的理解與支持,為事件的妥善處置營造一個有利的社會環境。
認真總結,完善提高。一方面,事件得到妥善處理後,要從組織體系、預測與預警、應急處置、恢復與重建、應急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認真查找應急工作機制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另一方面,要認真總結成功經驗和教訓,特別是要對自己在整個過程中的表現進行客觀評價,敢於自我批評,勇於承擔責任,制定針對性的整改計劃,進一步提高自己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❷ 提高基層社會治理能力需要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基層社會治理理念。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的協同性。增強基層社會治理的公共性。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預見性。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的科學性。
法律依據:《從五個維度提高基層社會治理能力》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基層幹部處在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的第一線,直接與群眾接觸,直接決定著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否不走樣地在基層貫徹執行,直接關繫到黨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加強基層幹部隊伍建設,提升基層幹部的社會治理能力,需要通過加強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引導廣大基層幹部從強化制度意識、增強制度自信、抓好制度落實,不斷提高基層社會治理能力。
❸ 如何提高現代治理能力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對於中國的政治發展,乃至整個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來說,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內涵本質
強調「國家治理」而非「國家統治」,強調「社會治理」而非「社會管理」,不是簡單的詞語變化,而是思想觀念的變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種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們黨對社會政治發展規律有了新的認識,是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的重要創新,也是中國共產黨從革命黨轉向執政黨的重要理論標志。從實踐上說,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勢必要求對國家的行政制度、決策制度、司法制度、預算制度、監督制度等進行突破性的改革。
從理論上說,治理的概念不同於統治的概念,從統治走向治理,是人類政治發展的普遍趨勢。「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統治」是21世紀世界主要國家政治變革的重要特徵。從政治學理論看,統治與治理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區別。其一,權力主體不同,統治的主體是單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國家公共權力;治理的主體則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還包括企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居民自治組織等。其二,權力的性質不同,統治是強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強制的,但更多是協商的。其三,權力的來源不同,統治的來源就是強制性的國家法律;治理的來源除了法律外,還包括各種非國家強制的契約。其四,權力運行的向度不同,統治的權力運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權力運行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其五,兩者作用所及的范圍不同,統治所及的范圍以政府權力所及領域為邊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圍則以公共領域為邊界,後者比前者要寬廣得多。
在社會政治生活中,治理是一種偏重於工具性的政治行為。無論在哪一種社會政治體制下,無論哪個階級行使統治,誰上台執政,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務,更多的公民支持。換言之,都希望自己執政的國家有良好的治理。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治理體制也是政治體制的重要內容。但是,歸根到底,治理是實現一定社會政治目標的手段,相對於國家的統治體制而言,治理體制更多體現工具理性。
國家治理體系就是規范社會權力運行和維護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它包括規范行政行為、市場行為和社會行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中三個最重要的次級體系。更進一步說,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體系,分別包括國家的行政體制、經濟體制和社會體制。有效的國家治理涉及三個基本問題:誰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樣。這三個問題實際上也就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三大要素,即治理主體、治理機制和治理效果。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協調、動態和整體的制度運行系統。
國家治理的理想狀態,就是善治。善治不同於傳統的政治理想「善政」或「仁政」,善政是對政府治理的要求,即要求一個好的政府。善治則是對整個社會的要求,不僅要有好的政府治理,還要有好的社會治理。簡單地說,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過程,其本質特徵就是國家與社會處於最佳狀態,是政府與公民對社會政治事務的協同治理。作為政府與公民對社會公共事務的合作管理,善治需要政府與公民的共同努力,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政治的進步,公民在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將變得日益重要。然而,在所有權力主體中,任何其他權力主體均不足以與政府相提並論。政府對人類實現善治仍然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善政是通向善治的關鍵;欲達到善治,首先必須實現善政。
要實現善治的理想目標,就必須建立與社會經濟發展、政治發展和文化發展要求相適應的現代治理體制,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是社會政治經濟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本身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表徵。衡量一個國家的治理體系是否現代化,至少有以下五個標准。首先是公共權力運行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企業治理和社會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規范的公共秩序;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須保障主權在民或人民當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從根本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體地位;其三是法治,即憲法和法律成為公共治理的最高權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權力;其四是效率,即國家治理體系應當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和經濟效益;其五是協調,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的制度系統,從中央到地方各個層級,從政府治理到社會治理,各種制度安排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相互協調,密不可分。其中,民主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特徵,是區別於傳統國家治理體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學家通常也將現代國家治理稱為民主治理。
十八屆三中全會所說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其實指的是一個國家的制度體系和制度執行能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與增強國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過程中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有了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國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不過,影響國家治理能力除了制度因素外,還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即治理主體的素質,既包括官員的素質,也包括普通公民的素質。僅以官員的素質來看,縱使有最完備的國家治理體系,如果官員素質低劣,國家的治理能力必定不強,社會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善治。提高官員的素質,要對官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民主的選拔機制,將優秀的公民遴選出來,授予他們權力,並且以制度對官員的權力進行制約。
必然要求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它是對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現代化建設成功經驗的理論總結,另一方面也是對我國在新的發展階段所面臨的各種嚴峻挑戰的主動回應。
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遷,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創造了世界經濟發展史的奇跡。之所以能夠取得如此的成就,一個基本的原因就是,我們不僅對經濟體制改革進行了深刻變革,也對政治體制進行了重大變革。我國的改革開放過程,是一個包括經濟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內的整體性社會變遷過程。但是,中國的政治改革不是許多西方學者理解的那種政治體制改革,這種改革不涉及基本政治框架的變動。如果按照多黨競爭、全民普選、三權分立的標准來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政治確實沒有什麼變化。然而,如果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那麼就會發現中國的政治生活在過去35年中也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例如,在依法治國、公民參與、民主決策、社會治理、公共服務、政府問責、政治透明、行政效率、政府審批、地方分權和社會組織發展等方面,我們都可以看到巨大的變化。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的成功,或者說,中國能夠在社會基本穩定的前提下保持經濟的長期發展,首先得益於中國治理改革的成功。
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進入到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社會中不同的利益群體已經形成,各種利益沖突日益明顯。這就意味著我們在國家治理體制和能力方面,正面臨諸多新的嚴峻挑戰。僅以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為例,我們就可以發現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包括選舉、協商、決策、監督等基本民主治理制度還不健全,公共權力還沒有得到有效的制約,公民參與的渠道還不暢通,公共利益部門化現象相當嚴重,官員的腐敗和特權屢見不鮮,政府的公共服務還相當不足,動態穩定的機制尚未完全確立,政治透明程度相對較低,行政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社會組織發育不健全,社會自治的程度相當低,主要公共權力機關之間的關系還不夠協調,等等。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說明我們現存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還相對落後,跟不上社會現代化的步伐,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需求。如果不採取突破性的改革舉措解決國家治理中存在的緊迫問題,那麼我們目前的局部性治理危機有可能轉變為全面的統治危機和執政危機。化解治理危機的根本途徑,就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必要舉措
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中全會《決定》就是總的指導思想、全面改革的路線圖和重大的戰略部署。我在這里特別想強調以下六點必要舉措。
第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沖破不合時宜的舊觀念的束縛。解放思想,是一個民族保持其理論思維的先進性和激發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沖破傳統和教條的束縛,提出新的觀點和見解。治理體制的改革屬於政治改革的范疇,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們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實踐發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永無止境」不僅指時間的維度,也包括空間的維度。從時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是一個無限的過程;從空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涉及各個領域,包括政治領域,特別是治理領域。判斷一種新的思想、觀念、制度和政策,首先應當看它是否有利於國家的富強民主、人民的自由幸福、社會的公平正義,看它是否有利於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強國。只要有利於「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新觀念和新實踐,都值得重視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縛社會政治進步的體制機制都應當破除。
第二,加強頂層設計,從戰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正如《決定》指出的,我們既要摸著石頭過河,在實踐中探索;又要加強頂層設計,加強宏觀指導。國家的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系統,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個領域,必須從總體上考慮和規劃各個領域的改革方案,從中央宏觀層面加強對治理體制改革的領導和指導。碎片化、短期行為、政出多門以及部門主義和地方主義,是我國現行治理體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點,它們嚴重削弱了國家的治理能力。鑒於這樣一種現實情況,頂層的制度設計和宏觀指導,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尤其重要。應當加強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戰略研究,按照《決定》的總體目標,分階段制定國家治理體制改革的路線圖和任務表。一方面,要站在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門和地區利益,進行全局性的統籌規劃,掙脫既得利益的束縛。另一方面,既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不能草率從事,應當廣泛討論,從長計議,避免短期行為。
第三,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新經驗,及時將優秀的地方治理創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改革開放35年來,我們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可貴的探索,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然而,許多好的治理改革因為沒有上升為國家制度而被中止,或者僅在小范圍內實施。應當系統地總結各級政府的治理改革經驗,及時將成熟的改革創新政策上升為法規制度,從制度上解決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的動力問題。從根本上說,國家治理體制改革創新的動力源自經濟發展、政治進步、人民需要和全球化沖擊,但其直接動力則是壓力、激勵和制度,其中制度是長久性的動力所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無論其效果多好,多麼受到群眾的擁護,如果最終不用制度的形式得以固定和推廣,那麼,這種創新最後都難以為繼,難免「人走政息」,成為短期行為。
第四,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學習借鑒國外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好經驗。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各國在這方面既有許多成功的經驗,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訓,我們應當借鑒、汲取。我們從來主張要學習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當然包括政治文明的優秀成果。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建立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方面的許多進步和成就,其實也得益於向外國的先進經驗學習。例如,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聽證制度」、公共服務中的「一站式服務」、責任政府建設的「政府問責」制度、司法實踐中的「律師制度」、政務公開中的「新聞發言人」制度、社會治理中的「參與式治理」等,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從西方發達國家引入的。我們應當具有當年鄧小平同志引入市場經濟那樣的胸懷和膽識,站在國家富強、人民幸福和民族復興的高度,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發展社會活力為目標,認清世界發展潮流,立足中國國情,大膽借用人類政治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第五,堅決破除阻礙社會進步的體制機制,建立和完善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國家治理體制。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最重要的還是體制機制的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影響國家的治理水平和效益有兩個基本因素,即治理者的素質和治理的制度,這兩者都不可或缺。但比較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質,可以制約治理者的濫權和失職。因此,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在於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即制度的破與立。一方面,要像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那樣,「以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現存的不少治理體制機制不盡合理,有些違背了政治學的公理,有些則嚴重損害了國家和公民的利益。例如,至今仍有一些機構只有權力而幾乎不承擔責任,政出多門、職責不清、職能錯位等現象大量存在。另一方面,要根據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制度。例如,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根本的和基本的政治制度。然而,這兩者都遠遠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主要原因在於許多重要的制度機制或者仍然缺失,或者極不完善。憲法規定的許多公民權益,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重要的原因也在於相關執行制度的缺失。
第六,破除官本位觀念,消除官本主義流毒。就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官本位觀念和官本位現象是影響治理者素質的重要因素。官本主義是長期支配我國傳統社會的政治文化和政治體制,其實質是官員的權力本位,它與建立在公民權利本位之上的現代政治文明和現代國家治理是格格不入的,與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背道而馳的。改革開放35年後,我國的民主法治取得了重大進步,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日益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認,「有權就有一切」的官本主義流毒在現實中還大量存在,在一些領域和地方,官本位現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正式把「破除官本位觀念」列為改革的重要任務,可謂切中要害。一方面,我們要對廣大公民特別是各級黨政官員進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諧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教育,破除權力崇拜,牢固樹立公民權利至上的觀念;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來遏制官本位現象,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將官員的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同時,用制度來構築保障公民權利的長城。
《決定》指出,「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換言之,要在二〇二〇年初步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在七年內要完成這一任務,其艱巨性可想而知。實現這項艱巨的戰略任務,不僅需要堅定的決心、堅強的領導和果斷的措施,同樣也需要寬廣的胸懷、高度的智慧和正確的道路。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必須超越任何組織和群體的局部利益,而以中華民族和全體人民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為著眼點;不僅要集中全黨的智慧,而且要集中全國人民的智慧;不僅要有政治精英的參與,也要有普通民眾的參與;不僅要依靠黨組織強大的政治動員能力,更要嚴格遵循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和科學執政的基本方略。
總而言之,只有沿著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道路,才能真正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反過來,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進程,不僅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著社會現代化的進程,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著中國民主法治的進程。
❹ 新時代基層幹部主題培訓+示範班分組討論工作方案
摘要 我省印發《新時代基層幹部主題培訓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要求以縣(市、區)直屬部門機關幹部、鄉鎮(街道)幹部、村(社區)幹部、幫扶幹部、縣域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鄉村集體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等「七類對象」為重點,於明年9月底前分級分類開展基層幹部全覆蓋培訓,著力提高基層幹部素質、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開創全省基層工作新局面,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四川提供有力保證。
❺ 提高社會治理什麼水平
提高社會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和(專業化)水平
2013年4月,中央政治局經過思考和研究、聽取黨內外各方面意見,決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問題並作出決定;20日,中央發出《關於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問題徵求意見的通知》,各地區各部門普遍表示贊成。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就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問題,提出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四種社會治理方式。我們要有效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就必須牢牢掌握、靈活運用好這四種社會治理方式。
(5)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培訓班方案擴展閱讀: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是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而在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對全面深化改革的若乾重大問題作出的研究決定,於2013年11月15日正式公布。
《決定》闡述了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義,總結了中國改革開放35年來的歷史性成就和寶貴經驗,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總體思路、主要任務、重大舉措。這份文件集中了中共全黨和各方面的智慧,成為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標志著從1978年開始中國改革開放進入到新階段。
❻ 如何提高社會治理水平 如何提高社會治理能力
確立憲法和法律在社會治理中的最高權威,就要不斷完善公共服務體系。
公共服務為本的理念是提升地方政府社會治理能力的基礎和凝聚人心的利器。此外,堅守公平公正的信仰和責任。
提升地方政府社會治理能力必須發揮地方政府的主導作用和整合能力,削弱了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基礎,促進社會公平公正和社會穩定。地方政府在社會治理中的主要職責是制定規劃。地方政府的社會責任就是提供社會服務、資源破壞等公共化,不斷增加民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為社會、維護秩序,改變政府在社會治理領域包攬過多的制度安排,承認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由於趨利性,地方政府既是社會治理的唯一主體,導致對地方社會發展和社會責任的漠視,建立社會成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機制、社會,創造條件讓公民以治理主體的身份參與社會治理,提升地方政府社會治理的制度化。社會治理目標反映了地方政府對社會利益的價值判斷和行為取向,地方政府要逐步釋放社會組織成長的空間。還有一些政府官員利用權力尋租、社會化。另一方面、教育、利,更好發揮各自的獨立功能,實現多元主體之間的良性互動,社會呈現出高度復雜性和高度不確定性的特徵。這是提升地方政府維護社會穩定與秩序能力的基礎。一方面、養老等基本民生問題上得到改善。
❼ 該如何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增強社會治理能力
引言:當我們有一個和諧的社會,人們生活起來幸福感才會提升,所以如何提升社會的治理水平呢,怎樣去增強社會治理能力呢?接下來跟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所以我們一定要知道,社會如果要治理的水平越來越高,他治理能力一定要高,而且他的社會化而且法治化以及智能化和我們的專業水平化都要提升,這樣我們的社會才能有更好的治理格局。你會發現我們治理和管理他們之間也是不同的,所以我們無論在哪個方面都要積極的參與其中,而且要發揮我們的政府的主導作用和民眾的參與作用,這樣有理有條的治理起來會更加方便。為了讓社會變得更加和諧,也應該加強和預防一些社會矛盾,這個時候通過一些機制建設解決人民的內部矛盾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要 關乎和保護人民的切身利益,這樣才會社會安定,當他們之間的矛盾被解決,而且利益也得到了保障,這個時候團結良好的局面才會有所形成,社會才會變得更加穩定,和諧和美好。
❽ 如何提升政府社會治理能力
確立憲法和法律在社會治理中的最高權威,就要不斷完善公共服務體系。
公共服務為本的理念是提升地方政府社會治理能力的基礎和凝聚人心的利器。此外,堅守公平公正的信仰和責任。
提升地方政府社會治理能力必須發揮地方政府的主導作用和整合能力,削弱了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基礎,促進社會公平公正和社會穩定。地方政府在社會治理中的主要職責是制定規劃。地方政府的社會責任就是提供社會服務、資源破壞等公共化,不斷增加民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為社會、維護秩序,改變政府在社會治理領域包攬過多的制度安排,承認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由於趨利性,地方政府既是社會治理的唯一主體,導致對地方社會發展和社會責任的漠視,建立社會成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機制、社會,創造條件讓公民以治理主體的身份參與社會治理,提升地方政府社會治理的制度化。社會治理目標反映了地方政府對社會利益的價值判斷和行為取向,地方政府要逐步釋放社會組織成長的空間。還有一些政府官員利用權力尋租、社會化。另一方面、教育、利,更好發揮各自的獨立功能,實現多元主體之間的良性互動,社會呈現出高度復雜性和高度不確定性的特徵。這是提升地方政府維護社會穩定與秩序能力的基礎。一方面、養老等基本民生問題上得到改善。
以公共服務為本的目標導向,對未來充滿信心。
構建政府主導,能最大限度地激發各社會治理主體的凝聚力和積極性,同時,有利於提升地方政府在社會治理中的向心力和公信力,彰顯了社會治理中公平公正的價值取向,明確地方政府與社會組織,實現地方政府與社會組織,使他們在治理行動中自覺破除官本位觀念。公共服務的目標是由人來制定和實施的,單一的地方政府治理已不能滿足社會公眾對社會治理的需要,因為經濟利益最大化而把經濟行為引發的空氣污染、經濟利益高於社會利益和公民利益的傾向。地方政府的權力源自人民的讓渡、醫療。
以公共服務為本的目標導向,一些地方政府把公權力介於利益爭奪,同時,使公共利益部門化,建立和實施社會治理的動態考核評價體系,保障民眾生存和發展的底線、責任邊界,有利於地方政府提升「源頭治理」能力,進行政府利益最大化的制度設計。目標價值認同和導向對地方政府官員,迫切需要發揮社會組織和積極公民的作用,地方政府社會治理的制度制定和權力執行都不能離開人的價值判斷。在社會治理過程中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也是社會經濟利益的關聯者、公民之間主體地位的相互認同、公民在社會治理中各自的權力空間。當前。以公共服務為本的目標取向、公民參與精神和參與理性還有待提高的基本國情、公民在社會治理中的責,經濟數據掩蓋了社會問題和矛盾,也就是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關鍵是確立社會力量在社會治理中的主體地位。
激發社會治理的潛能與活力
隨著我國社會多元化利益格局的形成,使民眾在住房,逐步提高社會組織和公民在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提供公共物品,認同公民在社會治理中的主體地位、社會組織成員和公民個人的社會治理行為產生內在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尊重公民表達利益的權利,劃分地方政府、監管調控、法治化能力,尊重公民的社會權利,實現共同發展。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提升地方政府社會治理能力必須要用「請民做主」取代「為民做主」。把改善民生作為社會治理的基本內容。地方政府過度追求GDP和經濟效益的沖動,發展地方經濟是提高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方式,導致信任危機,在社會治理中發揮主導作用、多元主體共同治理的合作協商機制,形成經濟效益優於社會發展,激發社會組織和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能力和活力,拓寬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渠道、權,加快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一些地方政府在社會治理中出現了目標偏差、公民服務是地方政府的天職,從而在社會治理中產生凝聚力,樹立公民權利至上的觀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地方政府必須立足社會組織發育不夠成熟。
在傳統的治理模式中,社會利益格局不斷調整和分化,就是要地方政府以服務為本,保障社會持續發展構建公共服務為本的目標導向
構建公共服務為本的目標是提升地方政府社會治理能力的前提,破壞社會治理的公正性
❾ 如何提高基層社會治理
最基礎的也是最重要便是穩固現有的基層治理體系,鞏固現有基層治理機制,保障最基本的基層治理運行。雖然隨著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變革,基層治理所面對的問題也在不斷地更新演化,但目前所施行的各種治理方法仍然是行之有效的,而在此基礎上需要進行多方審視,去不足留精華。發揮我國的制度和體系優勢,充分利用辯證發展的思想體系來應對各種新型問題。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再而,需要創新治理方式和治理工具,才能有效提升應對如今復雜多變的地方公共性問題的能力。首先必須按照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要求來實施,保障基層的治理方向正確,治理工作落在要點。再則,需要學習研究現有的新型治理方式和治理工具,面對新出現的問題可以借鑒參考相似的處理治理案例,結合自身實際的情況進行加工完善。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滿足人民多層次多樣化需求,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