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業推廣程序包括哪些步驟
農業推廣程序包括:項目選擇、試驗、示範、培訓、服務、推廣、評價。
農業推廣人員的職前培訓內容:
(1)農業各個領域的專業知識
(2)培養農業生產、農業推廣的思想,了解推廣的目的、推廣組織及推廣人員的職責。
(3)培養推廣人員的推廣教學方法和技能,掌握各種試驗方法、推廣方法的優缺點。
(4)培養擬定推廣計劃的知識與技能、組織實施的知識和技能、總結宣傳的知識和技能。
(5)培養推廣人員示範和分析問題的能力,同時要掌握各種傳播工具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6)了解和熟悉當地文化和鄉村社會組織,找出這些文化與社會組織成立和存在的理由。
(7)熟悉消息的來源與獲得的方法。
(1)畜牧技術推廣站工作方案擴展閱讀:
農業推廣工作評價是農業推廣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應用科學方法,依據既定的農業推廣工作目標或標准,對推廣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觀察、衡量、檢查和考核,以便了解和掌握已完成的農業推廣工作是否能夠達到預定的目標或標准,進而確定農業推廣的效果和價值,及時總結經驗和發現問題,不斷改進,提高農業推廣工作的水平。
農業推廣原則:因地制宜原則、試驗示範原則、智力開發原則、合作推廣原則、服務配套原則、綜合效益原則
農業推廣項目來源:引進技術、科研和教學單位的科研成果、農民的生產經驗、農業推廣部門的技術改進。
㈡ 畜牧獸醫站是做什麼的
鄉鎮畜牧獸醫站,是國家在基層專門設立的鄉鎮一級畜牧獸醫站管理機構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接受縣畜牧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雙重領導。
主要業務:協助鄉鎮政府制定發展畜牧業的計劃、規劃,進行生產統計,制定技術推廣計劃;畜禽疫病免疫接種、檢疫、消毒、化驗診斷、監督、檢查等;畜禽品種生產、供應、配種、改良等;
草原和草地建設、管理、監護等;飼草飼料的生產、加工、銷售;畜產品收購、加工、貯運、銷售;開展技術培訓、講座、咨詢、信息等服務,開展技術示範與指導;承擔上級下達的技術推廣任務。
鄉鎮畜牧獸醫站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畜牧法》、《動物防疫法》、《草原法》、《種畜禽管理條例》、《獸葯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發展畜牧業的方針、政策;
2、畜牧業發展規劃、計劃的組織實施,畜禽品種改良、良種畜禽繁育、標准化生產、種草養畜、現代畜牧業生產方式的建立和畜牧獸醫新技術的推廣、指導、服務;
3、動物計劃免疫、強制免疫的組織實施,動物疫情普查、調查、監測、疫情報告和畜禽圈舍環境的消毒。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鄉鎮畜牧獸醫站
㈢ 鄉鎮畜牧獸醫站的管理辦法
發文單位:農業部
發布日期:1993-2-6
執行日期:1993-2-6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三章業務管理
第四章資產和財務管理
第五章經營服務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鄉鎮畜牧獸醫站(以下簡稱鄉鎮站)的管理和建設,增強其推廣服務功能,促進畜牧業發展,保護人民身體健康,推動農村經濟進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鄉鎮站是國家在基層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接受縣畜牧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雙重領導。
第三條鄉鎮站的基本職責是:宣傳貫徹發展畜牧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助鄉鎮政府搞好牧政管理工作;開展畜牧業產前、產中、產後各項服務;培訓指導村級服務人員、科技示範戶和廣大農牧民;推廣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組織農牧民發展商品生產。
第四條鼓勵鄉鎮站開展有償服務,興辦經濟實體,不斷增強自身經濟實力。
第五條鄉鎮站應面向農村,面向生產,面向農牧民,以服務為宗旨,以發展畜牧業為目的,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推動當地畜牧業向專業化、商品化、現代化轉化。
第六條縣和縣以上畜牧主管部門應切實加強對鄉鎮站的管理,協調各方關系,解決存在問題,為鄉鎮站建設與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鄉鎮站實行條塊結合,雙重領導。縣畜牧主管部門重點負責業務、財務、人事工作的管理,鄉鎮政府主要負責行政管理工作。縣鄉既要分工,又要協作。
第八條鄉鎮站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由畜牧、人事、編制主管部門根據農業部、人事部(1992)農(人)字第1號文件精神,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編制和補充人員由縣畜牧主管部門管理。任何單位不得擠占、截留、挪用編制。
第九條編制內人員由錄用制幹部和聘用制幹部組成。鄉鎮站應安排好未進編的在崗集體人員、農民技術員的工作,可允許其留在站內從事服務或經營性工作,與編內人員統一管理、統一報酬。經費主要靠服務創收解決。
第十條鄉鎮站編制應主要用於安排從事技術和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十一條鄉鎮站的技術人員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水平,或經過專業培訓達到相當水平。
第十二條鄉鎮站站長由縣畜牧主管部門和所在鄉鎮政府協調後,由縣畜牧主管部門任命。要保持鄉鎮站人員的相對穩定,保證他們從事技術工作的時間,人員安排調動由縣畜牧主管部門負責,但要徵求所在鄉鎮政府意見。
第十三條要解決好鄉鎮站科技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制定優惠政策,使院校畢業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活。
第十四條要建立健全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隊伍的培訓,不斷提高文化水平和技術素質。對未達到中專文化水平的在崗人員,可以通過成人教育,限期達標。
第十五條鄉鎮站編內人員的職稱評定執行國家農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系列的有關規定,其他在崗人員參照執行,並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六條鄉鎮站的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專款專用,隨著事業的發展,事業費應保持適當的增長比例。
第三章業務管理
第十七條鄉鎮站的主要業務是:
(一)協助鄉鎮政府制定發展畜牧業的計劃、規劃,進行生產統計,制定技術推廣計劃;
(二)畜禽疫病免疫接種、檢疫、消毒、化驗診斷、監督、檢查等;
(三)畜禽品種生產、供應、配種、改良等;
(四)草原和草地建設、管理、監護等;
(五)飼草飼料的生產、加工、銷售;
(六)畜產品收購、加工、貯運、銷售;
(七)開展技術培訓、講座、咨詢、信息等服務,開展技術示範與指導;
(八)承擔上級下達的技術推廣任務。
鄉鎮站要加強對村服務組織、民辦服務組織、科技示範戶的建設和指導。支持群眾協會、研究會和有關團體開展服務工作,發揮整體效能,加速普及科學技術。
第十八條鄉鎮站要做好專業調查研究,總結群眾生產經驗,組織和指導農牧民發展商品生產。
鄉鎮站要切實做好本職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獸醫衛生工作。品種改良、草原和草地建設、飼草飼料推廣應用等要注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要創造條件,積極參與產後流通服務工作,推動畜牧業商品生產發展。
第十九條鄉鎮站工作人員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對有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視情節給予適當處分。
第四章資產和財務管理
第二十條鄉鎮站應具備基本的工作條件,包括獨立的辦公房屋、培訓場所、試驗示範基地、技術服務和經營服務設施等。要注意改善職工的生活條件。鄉鎮站建設資金由國家投資和服務創收等途徑解決。
第二十一條鄉鎮站定性為全民事業單位後,縣畜牧主管部門要牽頭組織對鄉鎮站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進行清查,分類登記造冊,由鄉鎮站統一管理,統一使用。原屬鄉鎮站的資產(包括創辦、聯營的經濟實體的資產),仍屬鄉鎮站所有,對鄉鎮站存在的債權、債務問題,仍由鄉鎮站承擔。
第二十二條鄉鎮站的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平調。
第二十三條鄉鎮站是經濟獨立核算單位,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財務和會計制度,設置賬目、完善報表制度,要建立健全嚴格的經濟核算制度。要堅持勤儉辦站、民主理財,講求經濟效益,不斷增加站內積累,增強服務實力和活力。
第五章經營服務
第二十四條鄉鎮站應堅持「立足服務搞經營,搞好經營促服務」的原則,適應農村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圍繞畜牧業生產,開展有償服務,興辦經濟實體。
第二十五條經營服務項目主要是:飼草飼料、葯品葯械、畜禽品種、生產設施材料等的供應,畜產品收購、加工、貯運、銷售等。可以辦畜禽良種場、商品畜禽飼養場、飼料加工廠、葯品葯械廠、屠宰加工廠等。有條件的站可以根據當地農牧民需要,拓寬經營服務領域,興辦商業性、工業性實體。可以跨行業、跨部門經營或聯營。
第二十六條在保證完成推廣服務任務的條件下,站內職工可以從事經營服務工作,也可以從社會上招聘人員。
第二十七條經營服務收入主要用於本單位發展推廣服務事業、改善職工工作和生活條件。要制定適當的積累與分配比例。處理好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關系。
第二十八條鄉鎮站開展經營服務、興辦經濟實體的財產、資金和取得的收入不得侵佔和平調。
第二十九條鄉鎮站開展有償服務、興辦經濟實體,享受國家和地方現行的優惠政策。各級畜牧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為鄉鎮站開展有償服務、興辦經濟實體繼續爭取政策,創造更加寬松的環境,促進社會化服務向縱深發展。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農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施行。(82)農業(牧)字第47號文同時廢止。
㈣ 畜牧局(縣級)屬下機構獸醫站是事業編制的,國家發布的改革事業單位政策中,獸醫站會不會改為行政編制
不會改為行政編制,仍然是事業編制。
鄉鎮畜牧獸醫站主要業務和職責:
(一)協助鄉鎮政府制定發展畜牧業的計劃、規劃,進行生產統計,制定技術推廣計劃;
(二)畜禽疫病免疫接種、檢疫、消毒、化驗診斷、監督、檢查等;
(三)畜禽品種生產、供應、配種、改良等;
(四)草原和草地建設、管理、監護等;
(五)飼草飼料的生產、加工、銷售;
(六)畜產品收購、加工、貯運、銷售;
(七)開展技術培訓、講座、咨詢、信息等服務,開展技術示範與指導;
(八)承擔上級下達的技術推廣任務。
從以上職責,可以看出鄉鎮獸醫站主要從事的是獸醫技術服務體系,即動物疫控中心。
獸醫體制改革後,分為三大塊,一是獸醫行政主管體系(畜牧局或農牧局參公或公務員);二是獸醫執法體系(動物衛生監督所,參公);三是獸醫技術服務體系(動物疫控中心,事業)。
根據獸醫站職責,未來改革後必會是事業單位,不會成為行政編制。
(4)畜牧技術推廣站工作方案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向。
1、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2、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3、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
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
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4、嚴格認定標准和范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從嚴認定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5、區分不同情況實施改革。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特別是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
涉及機構編制調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額,主要通過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中調劑出來的空額逐步解決。
對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要認真梳理職能,將屬於政府的職能劃歸相關行政機構;職能調整後,要重新明確事業單位職責、劃定類別,工作任務不足的予以撤銷或並入其他事業單位。
對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調整為相關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確需單獨設置行政機構的,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設置。
已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但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在過渡期內繼續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職責,使用事業編制且只減不增,人事、財務、社會保險等依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實施管理。
6、推進轉企改制。周密制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清查、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核實債權債務,界定和核實資產,由同級財政部門依法核定國家資本金。
轉制單位要按規定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並依法與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或接續社會保險關系。
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後,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深化內部改革,轉變管理機制,並依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原則,逐步與原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其國有資產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
13.完善過渡政策。為平穩推進轉制工作,可給予過渡期,一般為5年。在過渡期內,對轉制單位給予適當保留原有稅收等優惠政策,原有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
在離退休待遇方面,轉制前已離退休人員,原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待遇標准不變,支付方式和待遇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證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
在醫療保障方面,離休人員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轉制前已退休人員,轉制後繼續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障等待遇。
有條件的轉制單位,可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要進一步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7、明確改革目的。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進一步理順體制、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充分調動廣大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激發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
不斷提高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促進公益事業大力發展,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益服務。
8、改革管理體制。實行政事分開,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減少對事業單位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
強化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准規范和監督指導等職責,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積極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實現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級別。
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制定機構編制標准,合理控制總量,著力優化結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強化監督管理。
9、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管委會等多種形式的治理結構,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提高運行效率,確保公益目標實現。
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事業單位,要繼續完善現行管理模式。
10、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建立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分類人事管理,依據編制管理辦法分類設崗,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11、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以完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為核心,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
結合規范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實施績效工資,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對其他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慎推進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
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改革進程,探索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分步實施到位。完善事業單位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12、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逐步建立起獨立於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實行省級統籌,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妥善保證其養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合理銜接,保持國家規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統籌考慮企業、事業單位、機關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水平。
13、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建立事業單位績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作為確定預算、負責人獎懲與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
加強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項和年度報告要向社會公開,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務事項要進行社會公示和聽證。
14、全面加強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及時調整黨的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推進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促進事業發展、完成本單位中心任務中的領導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在事業單位的貫徹執行。
㈤ 江西省農業廳的直屬機構
(一)江西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
主要職責:1、組織種植業重大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2、全省種植業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指導與管理;3、全省種植業職業技能鑒定與管理工作;4、農技人員和專業示範戶技術、技能培訓。
(二)江西省種子管理局
主要職責:1、受省農業廳委託,承擔全省種子行業發展規劃的制定,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種子檢驗機構審批認證,品種區試、審定推廣,種子質量標准制定,種子質量檢驗、仲裁,種質資源、種子市場、種子項目、種子貯備及貯備基金等管理和種子執法等工作;2、負責種子市場監管、種子市場的宏觀調控和價格監管以及種子供需監測調控;3、具體承擔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工作。
(三)江西省植保植檢局
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植物檢疫條例》、《國外引種檢疫審批管理辦法》、《江西省植物保護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2、擬訂全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等植保植檢法規、規章、規劃,制定《補充的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及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名單》、重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應急預案和重大農業生物災害應急預案;3、負責國外引種檢疫審批,產地檢疫、調運檢疫、市場檢疫和管理;4、組織開展植物疫情和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的監測預警、發生防治信息發布及其管理;5、負責組織植物疫情防控和撲滅、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的防治和農作物病蟲抗性治理的管理;6、負責全省植物檢疫、植物保護工作及體系的指導和管理;7、負責植物保護技術和產品的研究、推廣和使用的管理,植保事故鑒定的組織和管理;8、農葯廣告審批。
(四)江西省土壤肥料技術推廣站
主要職責:1、負責制定全省土壤非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2、組織宣傳、貫徹執行《農業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3、組織起草土壤非有關地方行政性法規、規章草案並負責與土壤肥料有關的行政執法;4、負責全省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肥料登記與質量監督管理工作;5、負責提供全省化肥需求計劃及肥料信息發布工作;6、負責全省土壤普查、地力調查與評價;7、負責全省耕地質量(含墒情)監測及監測體系建設;8、負責各種土、肥、水新技術、新品種、新裝備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與管理工作;9、組織全省中低產田改良技術的推廣與管理以及節水農業的管理;10、負責全省土壤肥料行業標準的擬定並組織實施。
(五)江西省商品糧油基地辦、省農業項目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1、加強農業項目管理,促進我省農業發展,承擔全省農業項目管理、農產品基地建設管理、農業產業化項目管理等工作;2、負責組織制定我省農業建設項目管理的規章制度;3、負責組織編制我省農業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重點建設項目規劃;4、負責我省農業行業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工作;5、負責上報和下達農業行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6、負責研究我省農業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問題,組織制定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制度;7、負責提出省農業廳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年度工作方案;8、跟蹤監管農業部安排的建設項目的實施情況;9、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稽查、檢查、違規項目的監督整改及有關協調工作;10、負責農業行業建設項目管理培訓和後評價工作;11、負責農業部委託的農業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及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六)江西省農業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為省委、省政府及省農業廳對農業決策與管理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省農業信息化建設及農業信息網路技術的普及、應用和推廣工作;負責為全省農業系統及農產品生產者、經營者提供信息社會化服務。
(七)江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農業部、省政府和省農業廳指定的農業環境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產地環境的監督檢測及評價,優質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及跟蹤監督檢測;負責農產品、無公害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質量監督檢測的認證、評價;負責對農業新產品和科研成果作鑒定檢驗;承擔農業部、省政府和省農業廳指定的畜牧業、漁業病害和動物、水產種苗的監測……等。
(八)江西省家畜血吸蟲病防治站
(九)江西省農業環境監測站
主要職責:1、領導本部門的環境監測工作,制訂農業環境監測工作的發展規劃和計劃,下達各項監測任務,並監督實施。2、制訂農業環境監測條例、制度以及農業環境監測網的建設計劃,並監督實施。3、組織和協調本系統環境監測網工作,組織綜合性農業環境質量調查。4、組織開展農業環境監測的國內外技術合作及經驗交流。
(十)江西省農業廳利用外資辦公室(江西省開放型農業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全省農業利用外資項目的規劃、管理、監督、監測、評估、實施等工作;牽頭抓省直農口部門開放型經濟的指導、服務和協調工作。
(十一)省農機安全監督管理總隊
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省農機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方針、政策;2、負責對農機企、事業單位實施安全監察,並組織和督促其進行勞動安全教育培訓;3、負責對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及其駕駛人員核發審驗牌證;4、依法對農機企、事業單位和農機作業實施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處理事故;5、協助保險公司做好行走式農機的第三者責任法定保險和按自願的原則參加的農機損失保險工作。
(十二)江西省飼料工業辦公室(省飼料工業協會)
主要職責:負責全省飼料行業的統籌、規劃、協調工作;負責全省飼料安全監管和飼料市場的執法工作;負責制定飼料行業的技術法規、產品質量標准;負責收集國內外的飼料情報、信息,對企業開展咨詢、服務、培訓等工作。
(十三)江西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主要職責:1、依法負責動物防疫、檢疫與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的行政執法工作;2、起草動物防疫地方法規規章和檢疫監督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3、組織宣傳、貫徹、實施《動物防疫法》和《江西省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4、擬定動物檢疫和監督工作規劃、計劃、制度、管理辦法和技術規范,並組織實施;5、組織實施動物免役標識制度,管理、發放、監督動物防疫證、章、標志的使用;6、負責飼養、生產、加工、儲藏、流通等環節動物及動物產品的獸醫衛生監督管理工作;7、管理、指導、監督省際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申報增加或撤銷檢查站;8、指導市縣兩級獸醫衛生監督所工作,對動物防疫執法人員進行審核、發證、管理、培訓;9、糾正和制止違反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行為,受理動物防疫行政復議、糾紛、案件。
(十四)江西省經濟作物技術推廣站
(十五)江西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主要職責:動物疫病的診斷、監測、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疫情的收集與報告和動物疫病防控方案的擬定,以及動物疫病防治技術的指導和中獸醫研究等。
(十六)江西省畜牧技術推廣站
主要職責:1、組織參與制訂全省畜牧技術推廣、草地建設(項目)規劃、計劃和技術標准(規程或規范);2、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全省畜牧技術推廣和草地建設計劃;3、負責全省畜禽、牧草品種資源基因庫(凍精、胚胎等)的保護和利用管理;4、組織參與全省畜禽、牧草良種的引進、繁育、示範、推廣、品種審定等工作;組織參與對全省畜牧(如家畜繁殖員、飼養工、牧草工等)的職業技能鑒定;5、組織指導全省各設區市、縣(市、區)、鄉(鎮)畜牧技術推廣機構、群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開展畜牧技術推廣活動;6、負責開展全省畜牧、草地技術培訓咨詢、信息搜集、整理與發布;7、宣傳國家、省有關畜牧業(含草業)的法律法規;8、依法治草,負責指導牧草種子質量監測和草地監理(草地資源和生態監測、防災減災等)工作的開展;9、組織開展草地資源保護、合理開發利用和生態建設工作。
(十七)江西省獸葯飼料監察所
主要職責:1、依據國務院《獸葯管理條例》的授權,承擔全省新獸葯實驗室階段安全性評價報告及其他臨床前研究資料的評審工作、獸葯報批復核檢驗等職能;2、承擔農業部、省農業廳組織的獸葯打假、獸葯GMP檢查驗收、獸葯及畜產品獸葯殘留標准制定、修訂等;3、承擔農業部、省農業廳組織的飼料打假、「瘦肉精」等違禁葯品的專項整治、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標準的制定、修訂;4、承擔各設區市獸葯、飼料、畜產品監察機構和獸葯、飼料、畜產品生產企業質檢部門的業務指導工作;5、承擔全省獸葯、飼料、畜產品的仲裁檢驗工作。
(十八)江西省農業工程職業學院
(十九)江西省生物科技職業學院
(二十)江西省水產科學研究所
(二十一)江西省蠶桑葉研究所
(二十二)江西省棉花研究所
(二十三)江西省養蜂研究所
(二十四)江西省紅壤研究所
(二十五)江西省雙金園藝場
(二十六)江西省鄧家埠水稻原種場
(二十七)江西省農業聯合開發總公司
(二十八)江西省農牧漁業貿易中心
㈥ 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改革政策措施有哪些
(1)明確公益性職能 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承擔的公益性職能主要是:關鍵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農作物和林木病蟲害、動物疫病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測、監測和強制性檢驗,農業資源、森林資源、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監測,水資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術服務,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服務等。
(2)合理設置機構 按照科學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則,對縣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實行綜合設置。各地可以根據縣域農業特色、森林資源、水系、水利設施分布和政府財力情況,因地制宜設置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可以選擇在鄉鎮范圍內進行整合的基礎上綜合設置、由縣級向鄉鎮派出或跨鄉鎮設置區域站等設置方式,也可以由縣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向鄉鎮派出農業技術人員。畜牧獸醫機構按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合理設置。
(3)理順管理體制 根據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特點,建立健全有利於充分發揮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作用的管理體制。縣級以上各級農業、林業、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管理和指導。縣級派出到鄉鎮或按區域設置機構的人員和業務經費由縣級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其人員的調配、考評和晉升,要充分聽取所服務區域鄉鎮政府的意見。以鄉鎮政府管理為主的公益性推廣機構,其人員的調配、考評和晉升,要充分聽取縣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意見;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服務。
(4)科學核定編制 根據職能和任務,合理確定基層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人員編制,保證公益性職能的履行。縣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所需編制由各縣結合實際確定,按程序審批。應確保在一線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不低於全縣農業技術人員總編制的2/3,專業農業技術人員占總編制的比例不低於80%,並注意保持各種專業人員之間的合理比例。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編制不得與經營性服務人員混崗混編。
(5)創新人事管理制度 改革用人機制,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擇優聘用的方式,選拔有真才實學的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推廣隊伍,人員的進、管、出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許可權辦理。完善考評制度,將農業技術人員的工作量和進村入戶推廣技術的實績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將農民群眾對農業技術人員的評價作為重要考核內容。改革分配製度,將農業技術人員的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掛鉤,落實對縣以下農業技術人員的工資待遇傾斜政策。切實搞好農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完善農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不斷提高農業技術推廣隊伍的整體素質。
㈦ 草場與畜牧資源產業發展戰略措施
一、功能區劃與空間布局
(一)草原功能區劃
結合全國和新疆主體功能區規劃,根據阿勒泰地區草原資源承載力、人為及自然災害對草原的破壞程度等,進行草原功能區劃。阿勒泰地區可具體將草原劃分為:禁牧區、限牧區和允許放牧區。在阿勒泰山地等地區,堅持保護、建設和利用並重,加大建設力度,全面推行休牧和劃區輪牧,實現草畜平衡。
1.禁牧區
將嚴重退化、沙化、鹽鹼化、荒漠化的草原和生態脆弱區、重要水源涵養區的草原分布區域劃定為禁牧區。禁牧區實施禁牧。地區行署、各縣市根據劃定的草原禁牧區,發布禁牧令,在草原禁牧區域的主要出入口、圍欄區域、人畜活動區域設立界樁、圍欄、標牌等設施。實施禁牧的農牧民可以享受國家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政策規定的禁牧補助。
2.限牧區
將退化、沙化、鹽鹼化、荒漠化比較嚴重的草原,以及生態較脆弱區、一般水源涵養區的草原分布區域,劃定為限牧區。禁牧區內限制開展畜牧養殖活動。實施限牧的農牧民,可以比照禁牧區的補助標准,適當享受限牧補助,補助標准低於禁牧區標准。
3.允許放牧區
將禁牧區和限牧區以外的草原,劃定為允許放牧區。區內不享受國家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政策規定的有關補助。但應加強對草原承載力的監測,防止草原退化、沙化、鹽鹼化和荒漠化。
(二)畜牧業生產力布局
根據阿勒泰地區畜牧資源分布特點、畜牧業在不同縣市的發展狀況及趨勢等,提出如下生產力布局。
1.優質牛羊肉產業布局
在阿勒泰市、福海縣、富蘊縣集中優先發展優質牛羊肉業,進而輻射帶動全區牛羊肉業發展。積極開展以新疆褐牛、阿勒泰羊等地方良種為主、各具特色的肉類生產,努力構建地方良種與進口肉用牛羊之間經濟雜交為核心的現代肉類生產體系,建設一批良種化程度和飼養水平較高的商品肉生產基地。
2.奶業空間布局
在阿勒泰市、福海縣、布爾津縣、哈巴河縣重點發展奶業,帶動吉木縣馬奶業和駱駝奶業的發展。城郊以養殖荷斯坦高產奶牛為主,農區以養殖荷斯坦、西門塔爾牛為主,牧區以養殖新疆褐牛為主。
3.毛絨業布局
在青河縣集中發展山羊絨業,以此帶動全區絨山羊改良,提高羊絨細度、長度和個體產絨量。
二、戰略措施
(一)完善草場管理體制,依法管理草地資源
進一步完善草地承包責任制和有償使用制度,使草地使用者都明確認識到不僅對已劃分的草地享有使用權利,更有對草場保護、管理、建設的責任。對於那些破壞草地和由於管理不善造成草地嚴重退化者要進行嚴肅處理,用法律的手段來保障草場資源的合理利用和開發,充分發揮草場監理人員保護草地、管理草地的積極作用。
要實現以草定畜,嚴格控制草地載畜量。超載過牧是全區內牧區都存在的問題,控制載畜量,保持草畜生態平衡是防止草地進一步退化的最重要措施。阿勒泰地區普遍存在冬春超低超載,利用時間長,而夏秋草地有剩餘,利用時間短。為此應當充分挖掘潛力,延長夏秋草地放牧利用的時間,減輕冬春地的負擔;同時,要把牧業稅和執行草地載畜量標准緊密結合起來,鼓勵牧民有效合理使用草場資源。對已超載的地區,要壓縮牲畜的頭數和加快非生產畜的出欄,對已經基本飽和的地區,不要再盲目地發展,要控制現有存欄數,並提高對邊遠草地的利用,防止草地植被被浪費,做到分片輪牧,制止對草地的掠奪式經營。
(二)加強草場與畜牧資源開發利用管理
阿勒泰地區的草場資源具有牧草生長周期長的特點,但是自然災害時有發生,尤其是「白災」,不利於草地畜牧業的發展,使其發展的風險偏高,草場的分布也較為散,交通等基礎設施不完善,限制草場畜牧資源的開發利用。在阿勒泰地區草場畜牧開發利用與保護過程要吸取其他地區開發利用的經驗教訓,借鑒國外草地開發的成功模式。主要對策包括:將全區的草地列為加大開發力度的一項後備農業自然資源,並以草地利用為主要區域對象,編制草地資源總體開發規劃;設立阿勒泰地區草地開發專項基金,推動地區草食家畜生產示範基地的發展;加強草地資源管理,依據地區土地利用規劃,完善對草山草坡權屬的劃定,完善草地承包使用制度,推進游牧民定居工程的進一步實施,實現保護草場資源與保障牧民生活相協調的發展主旨。
畜牧業作為阿勒泰地區重要產業,在開發過程中應該繼續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緊緊圍繞畜牧業增產和牧民增收,加強牧業基礎設施建設。以調整結構、發展生產為重點,提高牧業綜合生產能力。調整和優化畜牧業結構,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牧業。堅持農區畜牧業、城郊畜牧業和草原畜牧業協調發展。加強以牧民定居、牧區水利、飼草飼料基地為重點的牧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畜禽疫病防控體系建設,著力推進牲畜品種優良化、畜群結構合理化、生產經營產業化、產品營銷市場化和動物疫病防治網路化;突出抓好優質牛羊肉、奶、皮革三大主導產品,加快傳統畜牧業向現代畜牧業轉變,建設飼草飼料基地,培育養殖大戶,發展養殖小區,提高牧業生產的保障能力。
(三)落實草原保護獎勵補償機制
落實國家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堅持保護草原生態和促進牧民增收相結合,實施禁牧補助和草畜平衡獎勵,保障牧民減畜不減收,充分調動牧民保護草原的積極性。從2011年起,在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對生存環境惡劣、草場嚴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按照劃定的禁牧區,區內實行禁牧封育,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測算標准對牧民給予禁牧補助,5年為一個補助周期;對禁牧區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根據草原載畜能力,確定草畜平衡點,核定合理的載畜量,中央財政對未超載的牧民按照每畝每年1.5元的測算標准給予草畜平衡獎勵。
阿勒泰地區全面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政策,以各縣(市)牧業辦公室為基礎,增加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職能,將其改擴建為禁牧區管護站,使草原生態保護補獎機制落實工作有序推進。
(四)積極發展牧區特色優勢產業
發展特色畜牧業,培育壯大龍頭企業,延長畜牧業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在保護草原生態的前提下,根據草原承載能力,有序開發礦產資源,整頓開發秩序,提高開發利用水平。積極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有序開發建設水電,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加強牧區畜產品批發交易市場和商業零售網點建設。進一步發掘民族文化、民俗文化、草原文化和民族民間傳統體育,發展以草原風光、民族風情為特色的草原文化產業和旅遊業。加強重點旅遊景區基礎設施建設,打造一批精品旅遊線路,形成一批國內外知名的旅遊目的地。通過發展畜牧業等特色優勢產業,促進阿勒泰地區的牧區經濟發展。
支持有條件在牧區發展的清潔能源和不破壞生態環境的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優先布局建設並審批核准。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牧區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時適當向牧區傾斜。鼓勵外資參與提高礦山尾礦利用率和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新技術開發應用項目。
(五)在牧區大力發展公共事業,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強牧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實施牧區飲水安全工程,盡快解決牧民飲水安全問題,優先解決游牧民定居點供水,進一步提高供水保證率和水質合格率,同步解決牲畜飲水困難問題。
加快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近年來,阿勒泰地區加大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投入力度,加快了游牧民標准化定居步伐。截至2012年底累計實現游牧民標准化定居14421戶、6.1萬人,分別占牧民總戶數、總人口的41%和42%。隨著地區游牧民標准化定居的不斷推進,為切實保障和改善牧民的民生做出了貢獻。
㈧ 如何寫畜牧獸醫技術推廣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二、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
三、職責任務和服務功能
四、人員聘用及組織管理
五、經費保障及財務管理
六、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