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寧波市培訓機構管理辦法的辦法細則
第一條為規范培訓機構的辦學活動,培育和促進我市培訓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培訓機構的管理適用於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培訓機構是指面向社會,為用人單位和個人提供培訓服務的組織。
第三條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培訓服務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按照積極鼓勵、適應需求、公開公平、擴大開放、依法管理的原則,培育引導培訓機構的發展。
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積極推進政府部門所屬培訓機構的改革,逐步健全各類培訓主體平等競爭的市場機制。
第四條市和縣(市)區人事行政部門負責對高端人才執業資格證書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並具體負責推進事業性質培訓機構的改革,整合各類培訓資源。
市和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開展學前教育、學歷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市和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開展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人事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工商等部門建立培訓機構改革發展的協調配合工作機制。財政、價格、公安等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協助做好有關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申辦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辦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兩個以上社會組織或個人聯合舉辦培訓機構的,應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辦學宗旨以及出資數額、方式和權利義務等。
第六條設立培訓機構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應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應配備符合任職條件的專職負責人;
(三)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和管理人員;
(四)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和教學設施;
(五)應具有與培訓項目相對應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和教材;
(六)應有必要的辦學資金;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反映機構的性質、層次和類型,使用一個規范的名稱,且中外文名稱一致。
第八條申報設立培訓機構的組織或個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向審批機關提供規定的申報材料,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對新申請設立的培訓機構,審批機關應當組織專家對其教學場地、教學設施設備、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師資狀況等進行論證和實地考察,依法在法定期限內及時辦理培訓機構的設立申請。
第九條培訓機構申請分立、合並或者變更名稱、培訓層次、培訓類別的,應當報審批機關批准。
培訓機構變更舉辦者的,應當由舉辦者提出,報審批機關核准。
培訓機構變更辦學地址或在批準的區域內增設教學點的,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跨區域辦學的,按設置新培訓機構的程序辦理。
第十條培訓機構因故無法開展正常教學活動或者按照章程規定要求停辦的,應當依法進行財產審計和清算,在妥善解決在學學員培訓等相關事宜後,審批機關方可准予其解散或停辦。
第十一條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審批機關核準的章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按照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的承諾,開展培訓教育活動,保證教學質量。
培訓機構不得擅自減少培訓內容和培訓課時,確需減少的,應當徵得學員的同意,並將減少培訓內容和課時的事由、與學員協商情況記錄在案,以便管理機關檢查。
第十二條培訓機構聘任的專職教師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
培訓機構應當建立教師業務考核檔案,定期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
培訓機構應當與其聘用的教職工簽訂書面合同,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等。培訓機構聘用外籍人員,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學員管理制度,將培訓內容、學習成績、考核鑒定、培訓證書等基本信息記入學員學籍檔案。
第十四條培訓機構對招收的學員,根據其類別、培訓時間、學業成績,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培訓合格證書或者結業證書。
培訓機構應將發放證書的樣式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培訓活動應當按照監督管理與承辦培訓相分離、考試與培訓分開的原則進行。
舉辦職業資格考試的單位和機構不得組織與考試相關的培訓。
第十六條除特殊性質的培訓外,政府財政資助的業務性、技術類等培訓項目實行服務外包,通過競爭選定培訓主體。
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政府財政資助的培訓項目實施政府價格干預。
第十七條培訓機構應當與受訓單位或學員簽訂培訓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同的內容包括培訓的目標、內容、時間、師資、證書、收費、退費、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事宜。
培訓合同的標准格式由審批機關統一制定,並免費提供。
第十八條培訓機構發布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內容客觀、真實、准確,載明培訓機構名稱、機構性質、培養目標、培訓內容、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地址、證書發放等有關事項,並在發布前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培訓機構實施非學歷教育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其收費的項目和標准由培訓機構制定,並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培訓機構在招生時,應當向社會公示經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收費項目、標准等相關內容。公示後的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未經公示收費的項目不得收費。
各類培訓機構收、退費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完善。
第二十條培訓機構的資產應當與舉辦者的資產相分離,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資產和財務管理制度。
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事業性質培訓機構和國有資產投入的民辦培訓機構的財務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二十一條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教學場所內安全管理責任。
第二十二條人事、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在職責范圍內依法開展對培訓機構的專項檢查、督導等工作,並定期組織或委託社會中介組織評估培訓機構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三條人事、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管理部門應當為社會提供培訓機構信用信息服務,鼓勵培訓機構參加申報評優活動,並對具有良好信譽、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較高的予以表彰和獎勵。
各主管部門應當將對培訓機構的年檢、督導、評估及星級評定等內容及時在新聞媒體和單位網站予以公布,便於公眾查詢。
第二十四條人事、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管理部門應當支持並定期組織培訓機構負責人、教師開展崗位培訓及各類教研、進修活動。
第二十五條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服務型教育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獎勵引進和培育本市急需的高端培訓機構、考試機構,獎勵培養高端人才成績顯著的培訓機構和先進個人。
該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辦法由人事、財政、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共同制定,並接受審計等監督。
第二十六條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建立培訓機構孵化基地,建設綜合性培訓服務大廳,為優質培訓機構提供集中窗口式服務場所。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培訓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瞞報或虛報材料,獲得相關部門的補助或獎勵的,由相關部門追回已發放的補助或獎勵,並取消其獲得相關補助或獎勵的資格。
第二十九條社會組織和個人未經批准擅自舉辦培訓機構的,由所在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調查處理。對符合設立培訓機構條件的,可以依法補辦審批手續;逾期仍達不到辦學條件的,責令停止辦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審批機關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視其情節輕重,責令其改正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培訓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2. 請問以前在培訓機構當專職教師,後來轉為兼職教師。前面的合同是不是就終止了,兼職的還要簽一份合同
主要看協商。
3. 培訓機構公務員培訓教師如何定級包括專職的和兼職的,謝謝
一般是上課的課時總量和時間長久以及通過的等級考核等
4. 誰能給我制定一套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師工資方案要完整的哦,好的話再加分!
2011年教師工資改革
一.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工資
目前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由於學校中、高級職稱有名額限制
的,特別是高級。達到條件的教師遠遠多於限制的名額,造成資歷、
學歷、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師之間(尤其農村義務教育的
教師)收入差距過大:高級與初級相差接近一半。而且嚴重影響退休
待遇.辦好學校,要靠90%以上教師。以教師職稱高低定工資,不僅
不能真正的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大部分教師職稱原因收入差距過
大,嚴重影響工作效率,特別是沒有晉上級職稱希望的,後遺症一大
堆。因為教師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問題。在失衡心理的驅使下,
導致師資流失嚴重,無法跳槽的教師,產生的不良後果將越來越多,
於是每次中、高級教師職稱評聘,教師之間、教師與領導、教師與聘
委矛盾重重,給腐敗有機可趁。許多原來要好的教師,因此反目成
仇,甚至還動用了黑社會,增添紀委等部門麻煩和工作成本。因為職
稱取酬的收入差距,有著太多的人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為
強烈,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政策影響安定、破壞公平、損害干群關
系、對和諧社會的構建造成嚴重威脅。
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從經濟問題造成民生問題演變為嚴重社會
問題。因此通過工資改革「限高、穩中、托低」,逐漸淡化職稱工資,
或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工資。建立效率與公平辯證統一的收入分
配,勢在必行。
二、教師的收入
教師收入由:基本工資、教齡工資、績效工資 、特優津貼等構成。
1.基本工資:教師按照教師資格定:小學教師2000元,初中教
師2300元,高中教師2500元,大專教師2800元,大學教師3000元。
(隨國民經濟增長)
2.教齡工資(含工齡):每年30元,隨著教齡增長。工齡工資的
實行這不僅是對老教師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教的思
想,有利於教師隊伍的建設和教師隊伍的穩定。
3.課時工資.:課時補貼按照實際上課按勞取酬原則;主要是鼓
勵教師多代課,特別是年輕教師精力充沛,他們多代課,並得到應有
的報酬,不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
4、績效工資:學期和學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
金,只能占工資的10%左右。大家推薦競比實績,每學期學年評,
不終身制。每個老師積極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勵工作出成效,
優質優得,不僅要激勵多代課,更要激勵上好課。
5、特優津貼:全體教師公認的特別優秀教師,無名額限制,縣
市以上部門高標准考核認定,象領國務院津貼領縣/市政府津貼,不終身
制。主要是對那些在教育教學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並得到很好的
推廣,對一所學校或一個地區的教育有一定的影響作用的教育及教學
方法,可根據影響范圍的大小確定等級,或者說是以國家及,省級,
地市、縣確定不同的標准,使那些有才華的教師得到應有的報酬,真
正起到激勵作用。
6、山區補貼: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教師,另外給與補貼,應該是
工資30% 。正如國家幹部下鄉補貼,越偏僻地區,補貼越高,不終
身制,離開就沒有。
5. 培訓機構教育教師管理制度
教培機構教師管理制度:
1.控制好專、兼職老師的比例。建議兼職老師佔七,專職老師佔三,逐步達到五五開。
2.避免依賴名師。有一些機構的課程項目不是很吸引人,家長的信任度難以培養出來,於是靠依賴名師提高客戶信任度、滿意度。這個是有極大的風險的。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業務培訓不僅可以提高老師的業務能力,還能消除老師單乾的想法。
6. 培訓機構英語教師考核指標
1,你的專業基本功,很多培訓機構要筆試,看成績。{ 這個可以針對性的提前做做中考題(應聘初專中段英語老師的話屬)或高考題 (同)}2. 重點把握。書上或配套資料有寫 3,講課技巧,最好利用漂亮的板書和游戲,如果個人有唱歌繪畫表演特長最好。4,清楚講課流程:()初中以及以上學段要求會嚴格一些:復習---導入-學習目標-重難點講解或呈現新課---練習重點內容--小結-作業-拓展。希望幫到你
7. 培訓機構怎麼考核教師比較好
易助教提供公平客觀的激勵機制:
通過上課點評,快問快答, 工齡等,可以設專置相應的報酬和激屬勵機制;
可通過學生流失率的數據,學生進步曲線 等數據多維度,建立老師之間的透明競爭機制;
建立機構自身的資料庫,同科目資料 靈活共享(考題、講義)幫助培訓老師,形成老師協作,培養團隊意識;
根據學生效 果數據反饋,增強老師教學能力。
而且,是可以免費安裝的*^ο^*
8. 設計大學專職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哈哈,大家都一樣的,交大的吧。我也在找,你找到了說聲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