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試用期和培訓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培訓費:試用期內公司是不得向員工索要培訓費的。用人單位出資招用的職工,職工在合同期內(包括試用期)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可按照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4條第(一)項規定,向職工索賠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如果公司索要培訓費,員工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由其對公司進行仲裁。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264號〕的規定,用人單位出資(只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限的, 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果合同期滿,職工要求終止合同,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B. 試用期賠償培訓費的問題
試用期培訓費用是不需要賠償的,但是如果是借款還是要還的
C. 對試用期和培訓的國家規定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D. 培訓期與試用期
廣東胡律師:
1、培訓期多少天以單位的時間為准,《勞動法》只規定培訓期用人單位照常要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2、沒有簽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合同期為1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為3年的試用期為3個月,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E. 勞動法 試用期及培訓協議
《勞動法》賦予勞動者有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注意這里是「隨時通知」,即無須提前三十日通知):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F. 試用期培訓費
試用期內公司是不得向員工索要培訓費的。用人單位出資招用的職工,職工在合同期內(包括試用期)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可按照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4條第(一)項規定,向職工索賠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如果公司索要培訓費,員工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由其對公司進行仲裁。
G. 試用期培訓內容和目標
關於入職培訓,說法正確的是()。
A.入職培訓一般包括職前培訓和試用培訓兩個環節
B.職前培訓是指在新員工上崗前,為其提供基本的培訓知識
C.試用培訓是對新員工在試用期內,在崗位進行的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訓
D.職前培訓的內容為崗位工作職責及工作要求
E.入職培訓的目的是讓員工掌握基本的服務知識
參考答案:A, B, C, E
H. 倉庫新員工試用期培訓計劃表怎麼做
在做倉庫新員工試用期培訓計劃表時,應先確有以下目標:
1.新員工培訓的目的
這是培訓方案比較重要的一項,也是公司領導比較看重的一個方面,所以寫新員工培訓方案時一定要在第一項寫上培訓的目的,可以是讓新員工快速適應公司文化、環境和相關制度,也可以是熟悉某項技能等等。
2 .新員工培訓的場所
在公司哪個地方給新員工培訓,在方案中也要提到,一般都會在會議室,在方案中提高培訓場所的好處是提前預定場所,不然公司其他部門開會或者有其他人會把該場所霸佔,影響培訓進度就不好了。
3.新員工培訓的人數
一般培訓都會有集體培訓,當然也會有單獨培訓,都是根據新員工的人數和崗位的性質決定,不管培訓人數的多寡,在培訓方案中都要提到,還要做好有部分人員不來的應變措施。
4.新員工的培訓時間
至於新員工的培訓時間,一般都是3-7天的時間為宜,不過這也是根據不同的工作崗位而有所不同,也跟新員工的工作經驗有關,在寫培訓方案時,可以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過往培訓的時間來確定這一次的培訓時間。
5.新員工培訓的內容
關於新員工培訓內容,一般有兩個方面,其中一個是基礎的培訓,主要是公司的介紹、公司的發展、公司的文化以及公司的制度以及一些其他事務的交代,另外一個方面是技能的培訓,主要針對特定崗位做崗前的技能培訓。
6.新員工培訓的流程
在給新員工培訓方案中,最重要的是培訓的流程,因為培訓的流程除了可以讓領導知道,也可以讓培訓的新員工清楚自己接下來的培訓內容是哪些,怎麼安排,好提前做好准備和安排。
7.新員工培訓的考核
在給新員工培訓的時候,很多公司都會對培訓的員工進行相應的考核,有筆試,也有口試,或者是根據培訓的表現進行考核評分,不過這些也是需要根據培訓的人數、崗位和公司性質來決定是否有必要考核和用什麼方式考核。
然後再根據http://www.50yc.com/information/newsdetail/3493 這個內容來制定倉庫新員工試用期培訓計劃表。希望對你有幫助。
I. 培訓期,試用期,工作時間有沒有法律規定
1、培訓期沒有規定
2、實習期:《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工作時間。
《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