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招投標實訓總結
建築分招標和投標兩個部分,一 ,招標是建設單位按自己擬建的項目,向社會公開發布的邀請函,即「網上招標」其主要內容包括: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項目 條款號 編 列 內容
1 2.1.1 工程綜合說明
工程名稱:xxx 工程
建設地點:燈塔市境內
質量標准:合格、優質等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2.1.1 合同名稱:xxxxxxxxx工程
合同編號2011-01
3 2.1.2 資金來源:中央資金、自籌
4 要求工期:
開工日期為2011年3月1日,竣工日期為2011年5月10日。
5 2.1.3 投標單位資質等級:
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施工單位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叄級(含叄級)或堤防工程叄級(含叄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
6 2.1.6 承包方式:單價承包
7
8 2.3.3 投標有效期:30天
9 2.3.4 投標保證金金額:伍萬元整(人民幣)。
投標保證金遞交時間:2011年1月27日15:00時前遞交
投標保證金收款單位:xxxxxxx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開 戶 行:中國銀行xxxx支行
帳 號:xxxxxxxx
10 2.3.6 本工程不招開標前會
11 2.3.7 投標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12 2.4.2 投標文件遞交至:xxxxxxx管理處會議室
招標代理單位:xxxxxxx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13 2.4.2 投標截止日期:2011年1月28日上午9:00時
14 2.5.1 開標日期/時間:2011年1月28日上午9:00時
地點:xxxxxx會議室
15 2.8.3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16 招標人全稱:xxxxxx管理處
聯系人:王殿強 電話:12345678
招標代理機構全稱:xxxxxxx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xxx女士 電話:xxxxxxxxx09 郵編:110025
二、投標
她是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單位的招標文件精神編制的(承諾書)即投標文件,它由兩部分構成
(一)商務標
1、主要內容是報價,2、工期、3、工程質量等內容
(二)技術標
1、為實現上述目標應採取的措施,即:施工組織設計,詳細敘述要,由表1 施工組織設計的文字說明
第一章 設備、人員動員周期
和設備、人員及材料運到施工現場的方法
一、設備、人員動員周期
1、設備:施工機械及試驗、測量設備的調運,由我單位統一管理,按投標書承諾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及時進場。一個月內,主要路基施工機械、混凝土拌和設備、鑽機;試驗、測量儀器設備等第一批施工機械、設備進場。進場機械狀態良好,整潔一新,並做好開工前保養;進場後,及時做好試驗設備和測量儀器的檢驗標定工作,確保施工時的正常使用。
2、人員: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安排,提前組織好擬參與本工程施工的各類專業人員進行參加施工前的培訓工作。使參與施工的人員了解本工程的特點和技術質量要求。接到中標通知書後,項目經理部正式運作,立即組織施工人員進場。在半個月內,項目的主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全部到位。各工區的專業管理人員、技術工人及勞務人員按計劃陸續到位。在一個月內完成前期的臨建,2001年10月底前,部分路基施工設備、鑽機和混凝土拌和設備組織進場,11月初具備土方施工條件,11月15日前具備樁基施工條件。並根據施工計劃和進度情況逐步增加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專業工人的數量。
二、設備、人員及材料運到現場的方法
1、設備:施工機械、設備由我單位統一協調調配,以汽運的方式運抵施工現場。
2、人員:工程管理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由我單位按照投標書承諾,統一委派。專業施工作業隊由我單位內部統一組織調度。
3、材料:項目經理部下設材料部,對本工程的材料統一管理。按材料進場計劃,及時組織材料貨源進場,並做好原材的檢驗工作,保證材料質量。施工材料主要採用汽運的方式運到施工現場;鋼材、水泥等專用材料與以評審合格的專業廠家直接簽訂購銷運輸合同,以保證材料的供應和質量。施工用油項目經理部自備儲油罐,定期儲油。
第二章 施工組織機構主要職責范圍
一、 我局對本工程十分重視,本工程中標後,將成立專門的工作組,負責對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技術方案、專業設備、專業人員的調配進行統一管理。本工程具體由下設的項目經理部組織實施,項目經理部下設六部一室三個工區:
1、工程部 2、質檢部3、生產經營部 4、材料部 5、機械部 6、人財部 7、綜合辦公室 8、路基工區 9、引橋工區 10、主橋工區。工程施工由三個工區具體實施。項目經理部的施工組織機構圖如下:
二、各部門主要職責范圍
1、總部工作組負責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技術方案、施工工藝的制定和實施過程的指導。負責對本工程的總體施工進度、專業施工設備和人員統一協調和調度。
2、本工程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經理為項目經理部的總負責人,負責該項目的全面管理工作。
3、工程部負責整個工程的生產、進度、質量計劃、質量檢測、試驗、實施性施工方案的編制、施工資料管理等工作。工程部由項目總工程師負責。
4、質檢部負責制定質量目標,按ISO9000標准對整個工程的質量進行管理和監控。組織項目的QC活動,確保整個工程的創優目標。
5、生產經營部負責項目的生產成本預測、工程計量支付及結算、工程變更等工作。生產經營部由項目總經濟師負責。
6、材料部負責整個工程施工材料的貨源開發、采購、貯存、運輸、發放、現場使用情況監督及材料消耗總結等工作。材料部設專職材料主管,由項目總經濟師負責。
7、機械部負責整個工程施工中的機械設備調度、維修、保養工作等管理工作,機械部設專職機械副經理。
8、人財部負責項目經理部內部人事管理、勞保用品的購買和發放、勞動工資、資金管理控制、成本核算等工作。人財部由項目總會計師負責。
9、綜合辦公室負責項目的生產、治安保衛、後勤管理及項目的規章制度的制定、廉政建設、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的檢查等工作,綜合辦公室設專、兼職安全員、後勤管理員等,由項目支部書記負責。
10、工區劃分為:路基工區,引橋工區,主橋工區,各工區設工區主管、技術主管及兼職安全員等,負責各工區的生產安排、施工技術、安全等全面工作,工區由項目生產副經理負責。
第三章 施工便道等臨時工程方案及擬建臨時工程數量及結構
一、本工程的施工便道方案:由於工程歷時42個月,施工便道使用時間較長,為確保順利施工,施工便道定為土路基、泥結碎石路面。考慮到橋位處的地形情況,同時為方便施工。施工便道位置在引橋范圍設在路線左側,在主橋范圍設在路線右側,在路線永久佔地界以外。主橋范圍的施工施工便道因地勢較低,因此路面設計高出原地面70cm,便道結構為底寬8m,頂寬7m,先填築20cm厚的素土,再填築35cm的沙礫,最後做15cm的泥結碎石路面。引橋范圍的施工便道結構為底寬8m,頂寬7.5m,將原地面清表整平壓實後,再填築35cm的沙礫,最後做15cm的泥結碎石路面。施工便道的臨時佔地約25畝。
二、混凝土拌合站及箱梁預制場方案:本合同段內擬建兩處混凝土拌合站,一個箱梁預制場,安裝一台進口60m3/h的拌合站及一台30m3/h的拌合站。引橋工區的混凝土拌合站設置在43#橋台台背路基。外側對應主線樁號K30+200的箱梁預制場內,箱梁預制場需臨時佔地20畝,場地按要求進行硬化處理。另外,引橋工區和路基工區的臨時設施設在箱梁預制場附近,需臨時佔地6畝。主橋工區的臨時設施設置在主橋橋位右側永久佔地的外側,對應主線樁號:k29+300。具體位置在與當地有關部門協商後定,主橋工區的拌和站也設置在此。主橋工區拌和站設兩台進口60m3/h的拌合站。主橋工區需臨時佔地30畝,拌和站及鋼筋加工場地按要求進行硬化處理。項目經理部總部設在主橋拌合站附近,需臨時佔地5畝。
三、鋼便橋及便涵:根據施工現場的情況,在主橋對應樁號:k28+900 橋位右側架設鋼便橋一座,另外,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幾處圓管便涵。
四、變壓器及供電設施:擬在箱梁預制場安裝一台500kVA變壓器,供預制場及引橋施工用。在主橋工區拌個合站內安裝一台630kVA變壓器。高壓線路跟當地電力部門聯系後,按要求架設。鑽孔施工鑽機用電為各鑽機自備發電機。
第四章 主要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第一節 施工准備
一、人員、設備進場後,立即協調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以便盡快完成「三通一平」工作。
二、試驗室建設:根據本工程的特點,除按交通部有關規定進行配置外,我們將重點加強混凝土方面的試驗及檢測設備和人員配備。採用目前國內最先進的試驗及檢測設備,如:建電腦控制的恆溫蒸養室、試驗數據採集、處理微機化。試驗室一次性通過上級主管部門的驗收,同時進行前期施工的材料檢測和
混凝土的試配工作,將相關材料及數據送業主和監理指定的試驗室進行平行試驗。
三、恢復定線工作:進場後,及時對設計部門提供的導線點、水準點進行復測,並將結果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進行加密控制網。在經監理工程師審批後,進行原地面復測、恢復路線中樁等工作。
四、圖紙復核及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編制:技術人員進場後,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技術人員對施工圖進行復核,編制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經總部審核後,報業主和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批。審批合格後,進行分項工程的施工。
第二節 路基土方施工
一、工程概況
本標段路基工程主要工程數量為: 清理草皮及表土9600m2;路基土方開挖116902m3;零填挖翻壓5800㎡;路基整修56m;引橋k29+970~k30+152.338范圍內橋梁墩台回填土方70000m3。
二 、施工方案要點
1、主要施工機械配備:挖掘機2台,推土機2台,裝載機1台,平地機1台,自卸車15台,壓路機3台。
2、施工計劃及總體安排:中標後,立即組織路基施工機械設備進場。前期用1個月左右的時間完成全橋施工場地的平整和施工便道的修築。從2001年11月初開始進行橋台范圍路基的清表和土方開挖,開挖的土方用於填土,多餘的廢棄到棄土場。計劃先將台背至K30+200段路基挖至與橋台標高一致的高度,平整碾壓後暫時作為引橋的運梁通道。待引橋箱梁架設完成後繼續施工至設計標高。根據施工圖要求對應引橋樁號k29+970~k30+153范圍內的邊溝進行填挖,以便下一步橋梁墩台樁基的施工。填方利用橋台范圍部分路基的挖方,在進入冬季施工前完成引橋k29+970~k30+153范圍內墩台的填方施工。根據現場地形情況結合引橋施工的需要,靠近C6標預留40米左右的路基挖方暫不施工,以便引橋施工時的通行。路基剩餘的挖方具體施工安排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初步計劃安排在2004年6月份施工完工。
三、 施工方法要點
(一)路基開挖
1、工藝流程圖(附後):
2、施工方法、要點:
1)施工前,先按施工圖進行路基中樁、開挖邊線放樣,布設施工控制點。
2)正式進行施工前,先按報批的施工方案進行試驗段的施工,以取得符合實際的施工工藝和質量控制措施,指導施工。
3)表層腐質土用推土機清除,然後用自卸汽車運到指定地點,以備復耕或綠化用。
4)對於土方採用挖掘機配合推土機開挖,用自卸汽車運輸,棄土運至指定地點,按一定高度、坡度堆放;
5)開挖至路床頂標高後,進行平整,並對路床原狀土進行必要的翻鬆和碾壓,確保路床以下30cm內的壓實度達到95%以上。
6)當因氣候條件使挖出外露的材料,無法按照本擊實的要求用於填築路基和碾壓時,應停止開挖,直到氣候好轉。
7)路基開挖後,及時按設計要求對邊坡進行防護,挖好排水溝。
(二)路基土方填築
本工程路基土方填築主要是指引橋對應樁號K29+970~K30+152.338范圍內的右側邊溝的填挖,以便引橋梁墩台樁基和承台的施工。填方利用橋台范圍部分路基的挖方。
1、工藝流程圖(附後):
2、施工方法、要點:
1)施工前,先按施工圖進行路基中樁、開挖邊線放樣,布設施工控制點。
2)正式進行施工前,先按報批的施工方案進行試驗段的施工,以取得符合實際的施工工藝和質量控制措施,指導施工。
3) 按施工圖設計要求測放出各墩台的平面位置和相應的高程,根據現場地形情況按1m左右為一個台階高度進行施工放樣。做好施工前的各項准備工作,報請監理工程師批准後進行施工。
4) 填土的分層厚度不超過20 cm,碾壓機械採用鋼質光輪壓路機和振動壓路機。
5) 台階的開挖和回填自下而上逐層進行,開挖採用人工配合推土機進行。表土用自卸車運到棄土場廢棄,回填土採用路基挖方,用推土機攤平後,先用振動壓路機碾壓。碾壓自台階邊緣向內側進行,碾壓輪每次重疊15~20㎝,碾壓2~3遍,然後用鋼質光輪壓路機碾壓至設計要求的壓實度。
6) 碾壓施工時,碾輪外側距填土邊緣不小於20㎝,以防發生溜坡事件;碾壓時應特別注意均勻一致,同時控制填土在施時工的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2%,不得干壓。
7)利用挖方或借方填築路堤不應有腐植土、凍土、樹根、草泥或其它有害物質;填方作業分層攤鋪,每層填土的攤鋪寬度,應超出設計寬度50 cm 左右,以保證邊坡有足夠的壓實度。
8)填土高度低於1m時,在原地表清理挖除後將其表面往下翻鬆25㎝左右,然後整型壓實;填土高度低於20㎝和挖方路段,清表後還應向下翻鬆30㎝左右,然後整型壓實。
㈡ 如何加強和規范采購代理機構行為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關於認真做好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保證政府采購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外進入本區域代理政府采購事宜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適用本辦法。
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履行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能。
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外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入本區域代理政府采購事宜時,必須向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登記備案。
第三條市及各市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應當通過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辦理政府集中采購業務,實行動態管理。
第四條各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要適應政府采購事業發展的需要,培育壯大各類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建設務實、創新、敬業、高效的政府采購隊伍。
第二章資格管理
第五條凡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代理政府采購事宜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具有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認定的資格,並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第六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認定的業務范圍、資格內代理政府采購事宜。
第七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政府采購事宜必須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從業人員、設施裝備等。
第八條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經批准分立、合並或注銷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報告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享有以下權利:
(一)接受委託,依法獨立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
(二)依據有關規定確認供應商資格;
(三)按照有關規定收取中介服務費;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承擔以下義務:
(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二)維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對相關的資料、信息、商業秘密等負有保密責任;
(四)受理並答復潛在供應商的質疑;
(五)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接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
(六)組織參加政府采購培訓;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執業管理
第十一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規定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
第十二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采購活動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並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第十三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從業人員應當具有相關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符合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專業崗位任職要求。
第十四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委託代理政府采購事宜,並與委託人簽訂委託代理協議,依法確定委託代理的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代理政府采購事宜必須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批復的政府采購計劃和批復意見為依據。
第十五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將開標、評標過程進行錄音、錄像,並作為電子檔案保存。
第十六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認真受理政府采購質疑,並作出答復。
第五章培訓管理
第十七條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切實提高采購隊伍的執業水平和業務技能。
政府采購培訓應當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用一致、按需施教、講求實效的原則。
第十八條政府采購培訓以脫產培訓為主,非脫產培訓作為補充。
脫產培訓可以採取專題講座、研討班、培訓班等形式,培訓時間、內容和方式根據所承擔的業務工作需要確定;可以委託有關正規培訓機構進行,也可以由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自行組織培訓。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積極組織參加政府采購培訓,配合做好培訓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非脫產培訓。
第十九條政府采購培訓應當實行登記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應當作為考核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條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應當依法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進行考核。
第二十一條考核內容
(一)機構制度情況。包括內部機構的設置,規章管理制度和監督制約機制等。
(二)設施裝備情況。包括固定的營業場所及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所需的辦公設備和交通工具等。
(三)人員素質情況。包括基本素質、專業技能和業務考試,工作作風、工作態度和服務水平;創新、敬業和務實精神等。
(四)工作質量情況。包括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制度的執行;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的製作質量;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范圍內容時效;開標評標現場的管理;采購合同的制定和簽訂;中介服務費的收取和保證金的管理;采購文件的歸檔保存;報表數據的報送;質疑的答復;政府采購效率和成功率等。
(五)業務培訓情況。包括從業人員參加培訓的次數、人數、考試成績和內部培訓等。
(六)職業道德情況。包括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堅持原則、依法執業、客觀公正、廉潔自律等。
第二十二條考核方法
(一)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考核方法。對能夠量化的內容進行定量考核,對不能量化的內容進行定性綜合考評。
(二)定期與隨機相結合的考核方法。除正常考核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隨機方式進行考核。
(三)專項檢查與全面檢查相結合的考核方法。可對一次政府采購活動進行專項考核,也可對一段時期政府采購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第二十三條考核要求
(一)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應當組織考核小組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行考核,考核小組成員可以邀請紀檢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邀請采購人和供應商參加。
(二)組織考核前應當制定考核計劃和考核方案,並在實施考核前十日以文件形式通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三)考核小組可以向采購人、供應商徵求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意見,並作為考核參考依據。
(四)考核結束後應當形成書面考核意見,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綜合考核小組、采購人和供應商的意見後,形成正式的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應當書面通知被考核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並在「威海政府采購網」公告。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並予通報:
(一)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而擅自採用其他方式采購的;
(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三)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四)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二十五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與供應商惡意串通的;
(二)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開標前泄露標底的;
(四)開標前泄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情況的;
(五)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第二十六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依法給予處分,並予通報:
(一)應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三)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供應商,對潛在投標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或者招標文件指定特定的供應商、含有傾向性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供應商的其他內容的;
(四)未按規定將應當備案的委託招標協議、招標文件、評標報告、采購合同等文件資料提交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二十七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違反政府采購法規定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的,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代理政府采購業務中有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以罰款,報請上級財政部門依法取消其代理采購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行為之一,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管理工作中違反本辦法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㈢ 如何加強和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行為
代理機構是政府采購工作的一線。目前各地采購代理機構發展「方興未艾」,主要是由於隨著我國政府采購制度已步入了法制化的軌道,政府采購業務逐年越來越多,作為獨立於政府和企業的第三方中介?—社會代理機構開始頻繁出現在人們的視野,難得的市場機遇同樣也對這些中介機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過對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調查了解,筆者發現,社會代理機構暴露出的問題已對政府采購工作規范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加強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管已刻不容緩。
一、處於成長階段的采購代理機構
所謂政府采購的社會代理機構,就是指具備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資格的、接受委託代理政府采購事宜的社會中介機構,該中介機構通過提供代理服務,按照國家規定收取中介服務費。目前,在各地政府采購活動中,基本由財政部門確定代理政府采購事宜的社會代理機構。中介機構參與政府采購對於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增加政府采購的透明度,維護當事人各方的正當利益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采購人自行采購或委託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實行采購的不足。但由於機制不完善、監管不嚴等原因,目前社會代理機構存在的諸多亟待解決有新情況、新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超標准收費比較常見:作為盈利機構,社會招標代理機構普遍存在不按國家規定的收費標准收取代理服務費問題,超標准收費比較常見。一是混淆類別,提高標准。在招標文件中對代理費只寫明按國家規定費率執行,具體收費時想方設法提高費率,比如將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費按貨物招標標准收取、該分段計費的不分段等,實際收取金額明顯高於應收金額;二是鑽法律空子,自定標准。原國家計委《關於印發招標代理服務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對不涉及中標金額的費率未制定相應費率標准,不同的招標代理機構自行規定按每中標單位200-5000元不等收費。
(二)代理程序不夠規范:因國家在政府采購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是十分完善,采購代理單位無論是在標底保密環節、抽取專家環節還是開標現場進行錄音錄像監控環節均有空子可鑽,隨機調查結果顯示:采購代理與供應商惡意串通已成為公開的秘密。有的采購代理在招標文件中設定特殊條款,排斥潛在投標人,並與評標專家達成某種默契,私下謀取非法利益;甚至還有的采購代理法人同時身兼數個供應商單位法人,采購招標中一手操作「自己招自己」。對此,因取證難,被不少採購代理渾水摸魚,獲取大量不正當利益,久而久之,政府采購極易變成滋生腐敗的土壤。
(三)代理服務質量有待提高:不同的采購代理單位因其內部管理制度和代理人員素質的不同,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有的采購代理服務只是為招標人提交資料、「跑跑腿」等,不同項目的招標文件編制的內容雷同,對招標文件的技術方案等難以提出恰如其分的建議,有的甚至是全部靠采購單位一遍遍修改才完成,從業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高;在采購效率上,部分代理單位效率低下、工作拖沓;在檔案整理上,出現檔案編號不一、內容不一的現象,甚至有的招標項目檔案中未留存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等必備文件,為備查工作帶來困難;甚至還有的采購代理人員技術水平高但職業道德方面不高,對投標人「吃、拿、卡、要」。
二、加強和規范采購代理機構行為的對策與建議
目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中的諸如此類的問題,在政府機關內和社會上對政府采購活動造成很不好的影響,采購單位和供應商均對采購代理頗有微詞,采購單位「一肚子怨言」、供應商「敢怒不敢言」,直接影響采購單位對政府采購的積極性,供應商投標的公正性,嚴重的甚至影響了政府采購活動的合法性。因此,加強和規范采購代理機構監管,已成為刻不容緩、迫在眉睫的一項任務。針對目前代理機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筆者認為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提高准入門檻,實行優勝劣汰。面對社會上良莠不齊的眾多采購代理單位,各級財政部門在選用時應嚴把准入門檻,綜合考慮其專業水平、信譽狀況和采購能力等評價指標情況,選定業務能力強、資質信譽高的單位代理政府采購業務,並引入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促使代理機構加強自身建設及專業化隊伍建設,並防止人情因素影響采購結果現象發生。
(二)完善相關制度,強化對代理機構管理。一是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快建立對社會代理機構的管理、考核評價和公告制度,制定《招標代理機構管理制度》、《招標代理機構考核制度》等,從根本上約束其工作、規范其行為,並定期將考核結果公開,接受輿論監督;建立《招標代理機構誠信檔案》,對出現嚴重問題的,嚴格懲戒制度,必要時清除出代理政府采購業務的資格範圍。二是進一步加強對采購代理機構的動態管理,促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為廣大采購人提供優質服務。三是統一規范委託代理協議文本,文本中明確當次采購項目的授權代表人全權代表采購單位處理一切采購事宜等內容,從而避免出現糾紛和推諉扯皮。四是積極與檢察院溝通,適當延長行賄犯罪記錄查詢的有效期,減少查詢工作量。
(三)實行公開公示,讓采購代理由「幕後操作」轉為「前台亮相」。每一個采購項目結束後,隨時將社會采購代理機構的代理項目情況、收費情況、考核情況通過媒體和網路公開公示,接受來自社會、參與項目投標供應商及評標專家、采購單位等的全方位監督,接受公開評議和社會監督,把采購代理機構推至「前台」,真正實現「陽光采購」。
(四)加強培訓,提升代理機構及采購單位經辦人政策業務水平。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單位應確定相對固定專職人員,從事政府采購工作。各級各地采購管理部門每年應舉辦1-2次業務培訓活動,幫助代理機構以及采購單位經辦人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門有關要求,促其提高政府采購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熟練掌握網上申報、修改參數等政府采購業務流程。
(五)加強評標專家動態管理,優化評標專家抽取。定期對評標專家進行監督、檢查及信譽評價,對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做到能進能出。對個別不顧職業道德,評標過程中摻雜個人傾向,以及存在與供應商串通等問題的評標專家,嚴肅處理,清除出評標專家隊伍。將抽取評標專家時間提前,以利於專家提前安排時間,保證評標時及時到位。
(六)強化監督,形成監督合力。對社會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管,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應形成監督合力,通過動態監控,及時發現、預防並處理采購代理機構違法亂紀行為,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提升政府采購在公眾中的健康形象。
(七)貫徹落實《條例》,走專業化發展道路。代理機構要充分認識自身面臨的新形勢,認真領會《條例》對其提出的新要求,加強能力建設,追求專業化、差異化的發展方向,做精做優品牌,主動融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新機制;嚴格依法采購,推進規范執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是國務院為實施政府采購法發布的第一個綜合性行政法規,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的責任、權利、義務和禁止行為,完善了違法責任追究制度,加強了政府采購法的執行力和約束力。代理機構要嚴格按照法律制度規定組織采購活動,加強學習培訓,嚴禁以不正當手段獲取代理業務,與采購人、供應商惡意串通操縱采購活動。
(八)成立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成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行業協會,制定代理機構行業標准,引導代理機構自覺將行業誠信建設的要求內化為自身執業准則,通過行業自律,有效防止代理工作中不規范行為的發生。
㈣ 招標代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什麼
招標代理主要工作內容: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是指受招標人委託,具體負責工程項目的招標事宜。一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代擬發包方案;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編制招標文件;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工程標底;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草擬工程合同;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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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針對售前這一塊的方案(前期交流、招標、投標方案等)如何進行管理
你好 (一)實行招標負責人終身負責制,解決串、陪標現象 作為招標一方的代表,多為建設單位的領導人,投資所用的錢都是國家的,建設工程質量的好壞,工程價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沒有關系。從而給一些施工企業有了可乘之機。負責招標的人由於得到了種種好處,不可能對工程質量、造價問題有足夠的認識,從而施工方可以邀請一些同行,對其實已經「內定」下來的工程進行招投標,這也是「陪標」現象的「症結」所在。本人認為,要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應對招標負責人實行其對工程質量的終身負責制,如果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則可以對其進行懲罰。這樣就可以預防一些行政干預的因素,避免了招標投標中的「陪標現象」。從源頭上杜絕了工程腐敗現象形成,減少類似虹橋的「豆腐渣」工程。 (二)調整監管方式,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管理職能。 《招標投標法》第 7 條中規定:「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保護正當競爭,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同時,依法查處招標活動中的包括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 1、強化招標投標備案制度,落實招標投標書面報告制度、招標結果公示制度、邀請招標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標投標監管環節中全面建立市場主體的信用檔案,將市場主體的業績、不良行為等全部記錄在案,並向社會公布。將企業的信用情況納入工程招投標管理中,招標辦針對此和建設局建築業管理科聯合下文出台專門的文件。將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與評標直接連接起來,使違信用者無從立足;同時,通過設立投訴舉報查處招標投標中違法違規行為,達到監管的目的。 通過建設項目報建、建設單位資質審查、以及對開標、評標過程的監督,可以充分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職能,規范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才能真正保證工程建設效益。 (三)提高監理成效,杜絕「轉包」問題。 針對當前建築市場當中的「轉包」現象,監理工程師應當充分發揮監理職能。從質和量的兩個方面加以分析,確定中標人是否存在轉包現象。 (四)採取新的評標辦法,減少串標行為。 臨安市招標辦根據工程類別的不同,對技術標和商務標設置不同的權重。對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礎設施推行現場抽簽中標法:即投標人不用做技術、商務標,只要在評標專家委員會確定的優惠幅度范圍內,現場填寫報價費率即可。評標辦法也在開標時由投標代表現場抽簽決定,這種評標辦法的推行,對遏止串標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加大對招標代理機構的培育和發展 1、利用各種業務培訓的時機,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單位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和執業道德教育。 2、必須加強對招標代理單位機構的約束,促進其規范從業。要依法加強對招投標程序和過程的監督,對招標文件的重要條款要嚴加掌握,防止招標人設立背離三公原則,要及時查處各種違法行為,保證招投標工作的依法進行。臨安市招標辦已要求代理機構將代理的工程經業主簽署代理水平後,放入招標代理機構的從業水平考核范圍。 3、發揮監察局共同參與的監督職能作用,進一步規范和約束業主的行為,減少對招標代理的干擾,規范國有投資及國有投資佔主導地位工程業主的行為,促進招標代理行業的有序競爭和發展。 (六)、進一步完善有形建築市場,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域、行業保護 進一步完善建設市場,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職能部門分開,明確建築市場的服務責任。加大進場交易的規范力度。所有工程項目一律納入有形建築市場交易。建立有形市場,治理建築市場的混亂,防止腐敗現象的產生,並且還可以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域和行業保護現象,減少串標陪標現象。建設單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單位,施工企業憑實力增加了中標機會,外地企業不再受地方保護的困擾。有形市場的完善必將進一步打破行業的壟斷和地方的壁壘,實現真正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2004年臨安市共有 105 個公開招標項目,其中有 38 個項目為外地企業中標。 (七)、強化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部門協作,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對於查出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臨安市人民政府專門出台了文件,對有串標、掛靠行為的投標作廢標處理,根據情況可停止投標人一年至二年內在臨安市建設市場的交易活動。 三 、結論 一個健康的招投標制度應該是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針對當前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採取完善法規、明確職責、健全機構,強化過程監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規范建築市場秩序,從源頭上遏止腐敗,凈化建築市場,促進建築市場秩序逐步走向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不斷提高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㈥ 招標代理公司的管理制度
招標代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條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製訂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經律。
第三條 公司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或破壞公司財產。
第四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穩定。
第五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第六條 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七條 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 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
第十條 公司尊重專業人才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為公司多作貢獻。
第十一條 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二條 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條 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招標代理公司(英文:Tendering&Bidding Agency Co.,Ltd)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公司。其性質不是一級行政機關,是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招標代理公司可以以多種組織形式存在,如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合夥等。從中國目前的情況看,自然人一般不能從事招標代理業務;招標代理公司需依法登記設立,招標代理公司的設立不需有關行政機關的審批,但其從事有關招標代理業務的資格需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認定。
招標代理公司是指受招標委託,代為從事招標組織活動的中介公司。中國是從80年代初開始進行招標投標活動的,最初主要是利用世界貸款進行的項目招標。由於一些項目單位對招標投標知之甚少,缺乏專門人才和技能,一批專門從事招標業務的機構產生了。1984年成立的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招標公司(後改為中技國際招標公司)是中國第一家招標代理公司。隨著招標投標事業的不斷發展,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招標等行業都成立了專職的招標公司,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目前全國共有專門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機構數百家.這些招標代理機構擁有專門的人才和豐富的經驗,對於那些實效接觸招標,招標項目不多或自身力量的項目單位來說,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為充分發揮代理機構在招標投標中的作用,促進其健康快速發展,《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須要強調的是,「自行選擇」是指招標人在代理機構的選擇問題上有絕對的自主權。不受其他組織或個人的影響。干預.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的,招標人有權拒絕。為此,本款最後一句特別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資料來源:網路招標代理公司
㈦ 招標投標具體流程
我國招投標流程可以分為六個階段: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及訂立合同等。
1、招標人(即業主)辦理項目審批或備案手續(如需要)。項目審批或備案後,招標人開標項目實施。
2、招標工作啟動。招標人可以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也可以自行招標(但備案程序較為繁瑣),多數為招標代理機構(即招標公司)承擔招標工作。
3、招標公司協助招標人進行招標策劃。即確定:招標進度計劃,采購時間,采購技術要求,主要合同條款,投標人資格,采購質量要求等等。
4、招標公司在招標人配合下,根據招標策劃編制招標文件(包括上述策劃內容和招標公告)。
5、招標人確認後,招標公司發出招標公告(公開招標)或投標邀請(邀請招標)。投標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請後前往招標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6、獲得招標文件後,投標人應研究招標文件和准備投標文件。
7、招標公司在開標前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評委會組成和評標須符合《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
8、招標公司組織招標人、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進行開標。
9、評委會審查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和澄清(如有必要),確定中標候選人。
10、招標公司根據評委會意見出具評標報告,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在中標候選人之間確定最終中標人。
11、招標公司根據評標報告發出中標、落標通知書。
12、中標人根據中標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㈧ 招投標流程及程序
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規范、實施與監管問題解析-工保網
2、可實施性與市場監管
將傳統公共資源交易的招投標活動與監管由線下轉為線上,涉及多方面的聯動發展。一些原有環節操作是可以通過信息技術手段,實現線下向線上的遷移,甚至進一步完善優化;也有一些環節操作是難以通過技術實現線上操作取代線下操作的,如投標人的現場考察環節。
投標人參與招投標活動的一個重要環節即是參加現場考察,通過對招標工程地點的的自然、經濟和社會條件進行綜合考量,如現場地形、地址、水文、周圍環境及障礙物的考察,為投標編制施工組織計劃、設計制定施工方案、安排冬雨期施工措施、編制現場「三通一平」計劃等,進而科學合理的開展投標編制工作與投標報價。
從這個角度來看,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與科學開展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兩者之間即存在必然的問題矛盾。
此外,在招投標市場監管方面,市場監管機構不僅面對線上化監管的全新挑戰,還面臨更為嚴峻的線下不規范市場行為監管。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對於規范各類招投標市場行為的監管效果毋庸置疑,因此在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發展過程中,一些項目單位轉而採取「下線」策略逃避監管,如將項目工程化整為零或分段實施,從而降低項目規模逃避招標,直接發包給承包商;再如項目主體工程進行線上招投標,後期建設或附屬配套工程轉為線下發包。這要求監管機構對於招投標線下市場行為進一步加強監管。
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是我國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一項重要發展變革,是對傳統招投標活動形式與市場管理的一次信息化升級。這一方面代表著我國公共資源交易交易服務與公共資源管理開始進行「形」與「質」躍遷,另一方面也對電子招投標市場建設與監管提出巨大挑戰。
㈨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各項管理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關於認真做好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保證政府采購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外進入本區域代理政府采購事宜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適用本辦法。
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履行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能。
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外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入本區域代理政府采購事宜時,必須向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登記備案。
第三條市及各市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應當通過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辦理政府集中采購業務,實行動態管理。
第四條各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要適應政府采購事業發展的需要,培育壯大各類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建設務實、創新、敬業、高效的政府采購隊伍。
第二章資格管理
第五條凡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代理政府采購事宜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具有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認定的資格,並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第六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認定的業務范圍、資格內代理政府采購事宜。
第七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政府采購事宜必須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從業人員、設施裝備等。
第八條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經批准分立、合並或注銷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報告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享有以下權利:
(一)接受委託,依法獨立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
(二)依據有關規定確認供應商資格;
(三)按照有關規定收取中介服務費;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承擔以下義務:
(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二)維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對相關的資料、信息、商業秘密等負有保密責任;
(四)受理並答復潛在供應商的質疑;
(五)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接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
(六)組織參加政府采購培訓;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執業管理
第十一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規定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
第十二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采購活動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並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第十三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從業人員應當具有相關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符合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專業崗位任職要求。
第十四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委託代理政府采購事宜,並與委託人簽訂委託代理協議,依法確定委託代理的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代理政府采購事宜必須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批復的政府采購計劃和批復意見為依據。
第十五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將開標、評標過程進行錄音、錄像,並作為電子檔案保存。
第十六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認真受理政府采購質疑,並作出答復。
第五章培訓管理
第十七條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切實提高采購隊伍的執業水平和業務技能。
政府采購培訓應當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用一致、按需施教、講求實效的原則。
第十八條政府采購培訓以脫產培訓為主,非脫產培訓作為補充。
脫產培訓可以採取專題講座、研討班、培訓班等形式,培訓時間、內容和方式根據所承擔的業務工作需要確定;可以委託有關正規培訓機構進行,也可以由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自行組織培訓。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積極組織參加政府采購培訓,配合做好培訓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非脫產培訓。
第十九條政府采購培訓應當實行登記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應當作為考核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條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應當依法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進行考核。
第二十一條考核內容
(一)機構制度情況。包括內部機構的設置,規章管理制度和監督制約機制等。
(二)設施裝備情況。包括固定的營業場所及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所需的辦公設備和交通工具等。
(三)人員素質情況。包括基本素質、專業技能和業務考試,工作作風、工作態度和服務水平;創新、敬業和務實精神等。
(四)工作質量情況。包括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制度的執行;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的製作質量;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范圍內容時效;開標評標現場的管理;采購合同的制定和簽訂;中介服務費的收取和保證金的管理;采購文件的歸檔保存;報表數據的報送;質疑的答復;政府采購效率和成功率等。
(五)業務培訓情況。包括從業人員參加培訓的次數、人數、考試成績和內部培訓等。
(六)職業道德情況。包括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堅持原則、依法執業、客觀公正、廉潔自律等。
第二十二條考核方法
(一)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考核方法。對能夠量化的內容進行定量考核,對不能量化的內容進行定性綜合考評。
(二)定期與隨機相結合的考核方法。除正常考核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隨機方式進行考核。
(三)專項檢查與全面檢查相結合的考核方法。可對一次政府采購活動進行專項考核,也可對一段時期政府采購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第二十三條考核要求
(一)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應當組織考核小組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行考核,考核小組成員可以邀請紀檢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邀請采購人和供應商參加。
(二)組織考核前應當制定考核計劃和考核方案,並在實施考核前十日以文件形式通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三)考核小組可以向采購人、供應商徵求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意見,並作為考核參考依據。
(四)考核結束後應當形成書面考核意見,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綜合考核小組、采購人和供應商的意見後,形成正式的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應當書面通知被考核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並在「威海政府采購網」公告。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並予通報:
(一)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而擅自採用其他方式采購的;
(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三)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四)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二十五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與供應商惡意串通的;
(二)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開標前泄露標底的;
(四)開標前泄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情況的;
(五)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第二十六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依法給予處分,並予通報:
(一)應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三)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供應商,對潛在投標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或者招標文件指定特定的供應商、含有傾向性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供應商的其他內容的;
(四)未按規定將應當備案的委託招標協議、招標文件、評標報告、采購合同等文件資料提交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二十七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違反政府采購法規定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的,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代理政府采購業務中有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以罰款,報請上級財政部門依法取消其代理采購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行為之一,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管理工作中違反本辦法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㈩ 招標代理工作人員培訓方案
「申請招標從業人員資格應具備的條件」中第二條規定:2、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在資格類考試里很常見,就是單位開具一個你從事什麼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