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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師培訓改革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2-02-03 13:26:23

Ⅰ 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教師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的意見內容

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教師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
教師〔20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師范大學:
為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師培養質量,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現就推進教師教育課程改革和實施《教師教育課程標准(試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創新教師教育課程理念。教師教育課程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是提高教師教育質量的關鍵環節。要圍繞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教師的目標,堅持育人為本、實踐取向、終身學習的理念,實施《教師教育課程標准(試行)》,創新教師培養模式,強化實踐環節,加強師德修養和教育教學能力訓練,著力培養師范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二、優化教師教育課程結構。以「三個面向」為指導,構建體現先進教育思想、開放兼容的教師教育課程體系。適應基礎教育改革發展,遵循教師成長規律,科學設置師范教育類專業公共基礎課程、學科專業課程和教師教育課程,學科理論與教育實踐緊密結合,教育實踐課程不少於一個學期。按照《教師教育課程標准(試行)》的學習領域、建議模塊和學分要求,制訂有針對性的幼兒園、小學和中學教師教育課程方案,保證新入職教師基本適應基礎教育新課程的需要。
三、改革課程教學內容。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有機融入課程教材中,精選對培養優秀教師有重要價值的課程內容,將學科前沿知識、教育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充實到教學內容中,特別應及時吸收兒童研究、學習科學、心理科學、信息技術的新成果。要將優秀中小學教學案例作為教師教育課程的重要內容。加強信息技術課程建設,提升師范生信息素養和利用信息技術促進教學的能力。
四、開發優質課程資源。實施「教師教育國家精品課程建設計劃」,通過科研立項、遴選評優和海外引進等途徑,構建豐富多彩、高質量的教師教育國家精品課程資源庫。大力推廣和使用「國家精品課程」,共享優質課程資源。
五、改進教學方法和手段。把教學改革作為教師教育課程改革的核心環節,使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精神落實到師范生培養過程中,全面提高新教師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在學科教學中,要注重培養師范生對學科知識的理解和學科思想的感悟。充分利用模擬課堂、現場教學、情境教學、案例分析等多樣化的教學方式,增強師范生學習興趣,提高教學效率,著力提高師范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加強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現代教育技術開發和應用,將現代教育技術滲透、運用到教學中。
六、強化教育實踐環節。加強師范生職業基本技能訓練,加強教育見習,提供更多觀摩名師講課的機會。師范生到中小學和幼兒園教育實踐不少於一個學期。支持建立一批教師教育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長期穩定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育實習基地。高校和中小學要選派工作責任心強、經驗豐富的教師擔任師范生實習指導教師。大力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深入農村中小學,引導和教育師范生樹立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開展師范生實習支教和置換培訓,服務農村教育。
七、加強教師養成教育。注重未來教師氣質的培養,營造良好教育文化氛圍,激發師范生的教育實踐興趣,樹立長期從教、終身從教信念。邀請優秀中小學校長、教師對師范生言傳身教,感受名師人生追求和教師職業精神。開展豐富多彩師范生素質培養和競賽活動,重視塑造未來教師人格魅力。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將《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列為教師教育必修課程。
八、建設高水平師資隊伍。採取有效措施,吸引和激勵高水平教師承擔教育類課程教學任務。支持高校教師積極開展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試驗,擔任教育類課程的教師要有中小學教育服務工作經歷。聘任中小學和幼兒園名師為兼職教師,占教育類課程教學教師人數不少於20%。形成高校與中小學教師共同指導師范生的機制,實行雙導師制。
九、建立課程管理和質量評估制度。開展師范教育類專業評估,確保教師培養質量。將師范生培養質量情況作為衡量有關高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要將師范生培養情況納入高等學校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年度統計和公布制度。加強教師教育課程和教材管理。
十、加強組織領導和條件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規劃、協調指導、積極支持教師教育課程改革工作。高校把教師教育課程教學改革和實施《教師教育課程標准(試行)》列入學校發展整體計劃,集中精力,精心組織,抓緊抓好。要建立和完善強有力的師范生培養教學管理組織體系。加大教師教育經費投入力度,確保教師教育課程改革工作所需的各項經費。
附件:教師教育課程標准(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Ⅱ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的,對教師實行多少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

對教師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

相關介紹:

《國家中長期教育專改革和發展綱要》第五屬十三條規定,完善教師培訓制度,將教師培訓經費列入政府預算,對中小學教師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加強中小學校長培訓,重視班主任和輔導員培訓。加強教師教育,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創新培養模式,增強實習實踐環節,強化師德修養和教學能力訓練,提高教師培養質量。

(2)高校教師培訓改革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以「雙師型」教師為重點,加強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加大職業院校教師培養培訓力度。依託相關高等學校和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完善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

完善相關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擔任專兼職教師,提高持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教師比例。以中青年教師和創新團隊為重點,建設高素質的高校教師隊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師教學水平、科研創新和社會服務能力。

Ⅲ 職業院校教師如何做好課前計劃和准備

為加強學院教學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明確教學工作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形成嚴謹的教風,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特製訂《教師教學工作規范》。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教師應忠誠黨的高等職業教育事業,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培養學生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使學生在德、智、體、美諸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第2條 教師應遵循「立德樹人,崇能重技」精神,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自覺地遵紀守法,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
第3條 教師應服從工作安排,積極承擔教學的各項工作,積極開展教學研究活動,努力探索適合高等職業教育的教學模式,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
第4條 教師應通過各種形式經常地、深入地了解學生學習情況,注意因材施教,並以嚴謹的教風、一絲不苟的敬業精神對待每一堂課。
第二章 崗前培訓與任教資格
第5條 新進教師均須參加學院舉辦的崗前培訓和青年教師培訓,熟悉教師職責,了解學院教學的有關規定,縮短工作適應期,以便盡快地順利開展教學等各項工作。
第6條 擔任實驗、實訓、實習等實踐環節教學任務的新教師,必須參加相應操作技能的崗前培訓,經考核合格,專業主任批准,系(部)領導審定認可後方有資格擔任課程的教學工作。
第7條 新教師入職兩年內必須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方有資格擔任課程教學工作。
第8條 新教師入職見習期一年,見習期內原則上不允許獨立承擔課程教學,特殊情況需經同行教師評議、教研室主任批准、系(部)領導審定認可後方可擔任課程教學工作。
第9條 新教師應初步掌握擬開課程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了解各教學環節的工作程序,授課前寫出擬開課程全部教案的1/4以上,由教研室選擇有代表性或關鍵性的章節進行至少2學時的試講,經同行教師評議、教研室主任批准、系(部)領導審定認可後方可擔任該課程的教學工作,每學期只允許帶一門課,年工作量不得突破320學時。
第10條 系(部)必須為新引進教師安排一名業務指導教師。指導教師對新教師的教學全過程給予指導。對新教師的考評要與指導教師的考評掛鉤。
第11條 兼職教師由系(部)審查其任職資格,並報教務處、人事處審批、備案。
第三章 課程教學標准、教材與學期授課計劃
第11條 教師承擔各類課程的教學(包括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均應有相應的課程標准。課程標准由各專業負責人牽頭、把關,教研室組織集體編寫,內容應包含:課程性質與任務;教學目的與基本要求;知識、能力要求;教學方法;學時分配;考核方式;建議使用教材與教學參考書;理論教學內容分述;實踐教學內容分述;課程考核方式。課程標准要符合專業人才培養的要求,經教研室主任審查、系(部)主任審核、批准後執行,並報教務處備案。執行中基本內容不得輕易變動,對於某些內容更新較快的課程,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前提出申請,提出課程修改意見,經系(部)主任批准,報教務處備案後執行。
課程標准由教務處、按系(部)或專業匯編成冊。
第12條 任課教師應根據課程標准規定的內容和學時來組織教學、選用教材和安排教學進度。各門課程教材盡量選用國家規劃教材或自編講義。選用教材要注意以下要求,即體系、內容有較好的科學性、先進性和實踐性,對學習者具有啟發性、適用性。自編講義要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教材的選用經專業(教研室)主任簽字,系(部)主任批准之後,不得隨意更換,同時,還需向學生公布適量的教學參考書和參考資料。
第13條 任課教師開課前應按照擬開課程標準的要求,熟練掌握課程的內容、重點和難點;熟悉並掌握有關教學參考書及其他參考資料;掌握本課程在專業教學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與相關課程的聯系;調查學生的學習基礎,了解先行課的教學情況和後續課的安排,處理好課程間的銜接,要按多數學生的知識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學內容,確定教學進度;任課教師應按課程標准規定的內容擬定授課計劃和實驗、實訓、實習等實踐環節計劃,採用適宜的教學方法和手段,同時注意因材施教,加強對學生的個別輔導。
第14條 系(部)應在每個學期末對下學期的任課教師下達教學任務書。教學任務書的內容應包括:本課程的性質與任務;建議採用的教學方法;知識、能力要求;學時分配;考核方式;建議使用教材與教學參考書等。
第15條 教師對其所承擔教學的課程,應在開課前兩周內根據課程表的安排,按學院規定的格式填寫學期授課計劃表,上交電子文檔,經專業(教研室)主任審查,系(部)主任、教務處批准後列印一式三份,簽字後由教務處、系(部)和本人各執一份。
第四章 備課與課前准備
第16條 任課教師必須在備課上下功夫。按專業培養目標、課程標准要求和學生實際情況,認真鑽研教材,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和每個章節的基本要求,明確重點、難點,科學合理地安排教學內容,寫出比較詳細的教案;應注意廣泛收集有關的現場資料,了解生產、建設、管理、服務實際中本專業的現狀和發展趨勢,積極進行教學內容的更新補充,以適應知識更新和實際應用需要。
第17條 任課教師必須按教務處的教案撰寫標准格式,以2課時一個教案來寫。教案作為教學實施的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每次課的課題;教學目標;教學重點與難點;教學方法;課型;教學課時;教學內容;教學課外學習指導和作業量;教學後記。
第18條 同一門課程有兩名或兩名以上教師講授時,要求教研室組織集體備課和開展教學研究活動,以統一教學內容、教學要求和教學進度。
第19條 初次上課或上新課的教師,在上課前必須寫出該課程的詳細教案,經教研室主任審閱批准之後,才能正式授課。
教師講授以前上過的課程時,要認真總結過去上課的經驗和不足,必須重新備課,並補充和完善教案的內容。
第20條 教師應根據課程教學的要求做好課前准備,對教學環境、電教設備、教具模型、教學掛圖、教學儀器、工作材料等硬體在授課前要逐一檢查和落實,保證教學的正常進行。同時應充分了解學生的學習基礎和所學專業的特點,處理好本課程與先修課和後續課的銜接關系。
第21條 實驗、實訓教案是對每一個實驗、實訓項目的教學設計和安排,一般包括下面基本內容要求:
(一)實訓課程名稱、授課課題、適用班級、所需設備及工量具、上課形式、課時;
(二)教學目標、教學內容重點與難點、教學方法;
(三)主要教學步驟與內容;
(四)操作練習、巡迴指導、安全事項、總結講評、教學後記。
第22條 實驗、實訓教案原則上每2個課時一個教案,集中實訓一個項目一個教案,但一個教案最多不超過6個課時。
第23條 技能課、實訓課和操作性強的教學內容,教師應在課前進行試做,並做好材料、儀器設備的准備工作。
第五章 授 課
第24條 教師授課或承擔其它教學任務時,必須攜帶教材、教案、學期授課計劃及教師工作手冊。學期首次課,教師要以適當方式作自我介紹,以增進師生之間的聯系和了解;扼要介紹本課程課程標准和本課程在專業教學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與相關課程的聯系;詳細說明本課程的學習要求、學習方法以及課外作業、測驗、平時考核、期中與期末考試(以及實驗)等在總評分中所佔的比重;列出參考學習書目。
第25條 教師授課應遵循教學的基本規律和原則。從現代職業教育的要求出發,結合本課程的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和運用先進的教學方式和方法,教、學、做合一,把傳授知識、強化技能和培養能力有機地結合起來,突出職業能力、職業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培養。
第26條 教師講授理論知識時要概念准確,條理清晰,重點突出,富有啟發性,任課教師必須嚴格按規定的內容和進度進行教學。傳授專業技能時應嚴格遵守有關標准和規范,對於各類安全事故有預防措施,確保人身安全;在傳授技能過程中,要進行集中示範,巡迴指導,不斷探索和總結先進的技能教學法;習題課和課堂討論課,應明確教學要求,納入學期授課計劃,不能以課堂講授取而代之。課堂討論時,允許學生發表不同意見,充分體現學生的主體地位,特別要鼓勵那些具有創新精神的見解,讓學生在討論課上充分闡明自己的觀點,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同時要引導學生正確理解和掌握課程內容。
第27條 課堂紀律的好壞是教學效果和質量評價的一項重要指標。教師上課應把學生課堂紀律的管理作為上課的一項重要內容,重視檢查學生的考勤情況,每堂課必須有出勤情況的詳細記載,按要求填寫班級教學日誌。
第28條 教師授課應充分利用計算機多媒體等現代化教學手段,把傳授的知識和技能形象化、實物化,增強教學效果。
第29條 教師授課應著裝整潔,儀表端正,舉止文明,以飽滿的精神狀態,提前進入教學場所,中間不得隨意離開教學場所,嚴禁教師在課堂上開通和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嚴禁在課堂上抽煙等不文明行為;並督促學生保持教學場所的公共衛生。
第30條 教師上課應嚴格遵守學院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曠課、不拖課、不提前下課,違者按《xx職業學院教師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第31條 教師因事、因病需要調、停課或請人代課,應提前一天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請,系(部)主任簽署意見,報教務處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行。教師因故不能提前辦理手續時,原則上應提前12小時通知所在系(部)領導,事後到教務處登記備案。未經批准擅自調、停、代課者按教學事故論處。
第32條 期末考試結束後,教師應認真、及時寫出所授課課程教學總結(一式三份),報教研室主任審查,教務處、系(部)、教研室各存一份。
第六章 輔導答疑和作業
第33條 課外學習指導的重點是培養學生自我獲取知識的能力和習慣。它的主要內容包括:指導學生制定自學計劃;指導學生閱讀教材和參考書、查閱文獻資料;指導學生掌握學習規律和科學的學習方法,善於合理安排時間,提高學習效率。
第34條 輔導、答疑一般採用系部排定時間到教室進行,原則上每門課程每周一次。輔導、答疑時既要熱情耐心幫助基礎較差的學生,又要注意滿足優秀學生的需要。期末考試前必須安排一定學時的輔導答疑,但不得變相泄漏考試內容;輔導中除解答課堂教學中學生的疑問外,還應了解學生對課堂教學的意見和要求。
第31條 教師要按本門課程的教學要求布置作業,原則上每4課時至少要布置一次作業,並在學生上交作業後的第二周完成作業的批改,原則上要全批全改、有講評。教師批改作業應註明批閱時間,並評定學生作業的成績。
第32條 學生的平時作業,應作為學生修讀課程成績考核的依據之一。作業上交情況與平時成績掛鉤。
第33條 教研室主任應經常抽查學生的作業本,以了解本教研室教師批改作業的情況,並將其作為考核教師教學工作的內容之一。
第七章 技能教學
第34條 課程技能教學包括實驗、實訓、綜合實習、課程設計和綜合訓練等環節,是高等職業教育極為重要的教學環節,指導教師應從學生實踐技能培養的總體要求出發,科學合理地確定技能教學應達到的具體要求;指導教師必須熟練掌握其內容和方法,認真備課,編寫相應的指導書,制訂實施方案,並提前做好各項准備。
第35條 在校內進行技能教學時,屬於與理論教學穿插進行的,可以2—4學時為一單元安排,按理論課程教學的作息時間執行;凡是整周安排的各項實訓和實習的作息時間要參照每天6小時工作制執行,並嚴格遵守實訓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36條 在校外進行技能教學時,參加的師生應嚴格遵守所在單位的作息時間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37條 教師指導實驗、實訓或實習期間,應做到以下幾點:
(1)校內實驗、實訓和實習環節,實驗室管理教師要提前10分鍾開門,指導教師要組織學生提前5分鍾進入實驗、實訓室。
(2)實驗、實訓課和操作性強的教學內容,教師應在課前進行試做,並做好材料、儀器設備的准備工作。對於各類安全事故有預防措施,確保人身安全。
(3)在校內指導實驗、實訓或實習時,教師必須在場巡視指導,及時規范學生的操作動作和解答有關問題,不斷探索和總結先進的技能教學法。
(4)在校外實訓基地進行的實訓和實習,指導教師在不影響實習單位生產秩序的基礎上,在每個工作日對自己負責指導的實習學生進行巡查和指導,並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5)指導學生做好實習或實訓日記和報告。教師應仔細批改實驗、實習項目報告,對不符合要求或數據不全的報告,應退還學生令其重做,並客觀地考核、評定學生的成績。
(6)實訓、實習完成後,教師應寫出學生實訓或實習教學總結報告,交實訓中心備查。
(7)每次實驗、實訓完畢後,必須做好設備的使用和交接情況登記。
(8)教師應重視檢查學生的考勤情況。每次實驗、實訓課必須有出勤情況的詳細記載,按要求填寫實驗、實訓教學日誌。
第38條 在課程設計或綜合訓練教學時,教研室主任應提前兩周組織指導教師認真做好選題、分題工作,並做好資料或儀器設備的准備工作。題目類型、范圍及其深度、廣度要符合課程設計和綜合訓練大綱的要求,課程設計(綜合訓練)為同一題目的學生人數要適宜,避免學生互相抄襲。
指導教師在每個工作日與學生面對面的指導時間不應少於3小時。
指導教師對學生的課程設計和綜合訓練必須嚴格要求、嚴格檢查、嚴格考核,要按考評標准評定成績,寫出評語,並寫出本次課程設計或綜合訓練的書面總結向教研室主任匯報,留存在所在教研室資料庫備查。
第39條 確定技能教學環節的師生比時,應充分考慮教學環境(校內與校外)、安全條件、教學內容與要求、指導難度等因素,由系(部)提出,教務處核准。
第八章 課程的考核
第40條 所有課程都必須考核。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其形式可以是口試、筆試、操作、開卷、閉卷等,具體形式在課程教學大綱中確定。
第41條 凡專業教學計劃所列核心科目的期末考試原則上由教務處統一組織進行。不能安排在期末考試周進行的課程考試需提前一個月報教務處,由教務處和系(部)協同安排。平時課程考查和單元性考試原則上由任課教師安排,但須在學期授課計劃中反映出來。
第42條 任課教師在課程教學結束或期末考試前應掌握本課程學生出勤情況的統計資料,按學籍管理、違紀處罰、學生考勤管理等有關規定確認學生的考試資格,對不具備考試資格的學生,應在考試前報其所在系和教務處記載備案。
第43條 命題
(1)教師命題應從高等職業教育的特點和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出發,反映本課程的基本要求,兼顧概念、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價六類學習內容,探索以能力考核為目的的考核內容和形式。試題既要能考察學生對知識的掌握情況,又要能考察學生能力,特別是技術應用能力和創造性能力的培養和提高情況;試題的覆蓋面要盡可能廣,題量應與限定時間相匹配;試題表述要簡練、明了、准確。
(2)有條件實行教考分離的課程,將逐漸建立試題庫(試卷庫),由教務處組織實行教考分離。無條件實行教考分離的課程,由課程負責人按課程教學標準的要求擬出A、B兩套以上試題,其題量和難度應大致相同;試卷各知識點、權重分布合理,能全面檢查學生學習情況;試卷經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審批後由教務處選擇確定試題,另一套試卷作補考使用。
(3)試卷格式必須遵循教務處規定的統一要求:註明試卷編號;圖表必須為黑白格式;卷頭統一為教務處規定的格式;參考答案和試卷必須分開為二個不同的文件。
(4)命題人應對試題進行試做,每份試題應另附參考答案和評分標准,隨試題報系(部)及教務處備案。
第44條 閱卷盡可能採用集體閱卷、流水作業方式,嚴格按照評分標准來評分,閱卷人閱卷後要在試卷上簽名。成績一經評定,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教務處負責抽查閱卷評分情況。一般情況下全部成績應基本符合正態分布規律。
第45條 任課教師在考試結束後應作考試評析。任課教師(閱卷人)要在三天之內將考試成績單、試卷和試卷分析表交系(部),由系(部)主任審核簽字,報教務處備查並將成績錄入教務管理系統。試卷分析表交教研室匯總後,交系部。教研室主任負責相關課程的考試情況分析,系部負責各專業的考試情況分析。
第46條 課程計分辦法如下:
(1)有實驗、實訓的課程:
平時成績(考勤、作業、單元考試等))佔30%(含期中測驗),實驗、實訓佔40%,期末佔30%。
(2)無實驗、實訓的課程:
平時成績(考勤、作業、單元考試等)佔50%(含期中測驗),期末佔50%。
(3)有集中實訓的課程:
學生集中實訓成績分四個方面計算:A、實習結束時,實訓教師對學生的測試成績;B、學生實習結束時的實習報告;C、學生實習過程中的勞動態度;D、學生實習過程中的出勤情況。
學生集中實訓成績各部分所佔的比例:A、測試成績佔60%;B、實習報告佔10%;C、工作態度佔10%;D、出勤情況佔20%。
學生集中實訓成績計算的規定:
A、學生在實訓過程中的出勤情況低於2/3的實訓成績按0分計算;
B、學生在實訓過程中不按實訓教師要求做,且頂撞老師,經實訓中心核實,實訓教師可以將學生該科技能成績直接按不及格計分;
C、實訓成績不及格的學生,必須在下學期的第五周前進行補考。具體時間由實訓中心負責安排,不參加補考的學生該科技能成績計0分,補考仍不及格的學生在畢業離校前必須和下屆學生一起進行重修;
D、實訓成績計0分的學生,該科技能成績必須進行重修。
對於大型作業、畢業專題等採用答辯評閱的大型實踐環節,以答辯評閱的成績作為該課程成績。
第47條 考試、考查課程成績,應按百分制評定(一般不應出現小數點),無法按百分制評定時,可按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分制評定。百分制與五級分制的折算標准為:優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第48條 補考成績只計及格和不及格兩種。
第49條 考試監考是教師教學工作的一部分,監考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監考的有關規定,認真履行監考職責:按考試時間提前10分鍾進入考場,宣讀考場規則和考試紀律,並准時發試卷;考試過程中,監考教師應認真巡視考場,發現學生作弊應立即制止並取消考試資格,考試後立即報告系部或教務處,教務處會同有關系部進行處理,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收齊試卷後應當場清點,按學院要求裝訂成冊;監考教師填寫「考場情況登記表」,及時交教務處。
第九章 畢業設計
第50條 畢業設計的選題必須符合本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應努力結合生產、建設、管理、服務實際進行,大力提倡選擇能實際應用的題目。題目由指導教師提出,經專業(教研室)討論、系(部)批准後,向學生公布,讓學生選擇。
第51條 指導畢業設計的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指導教師應認真負責,嚴格要求,以保證畢業設計的水平和質量。鼓勵聘請外單位專家擔任指導工作,各專業要派專人聯系,與外單位指導教師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指導任務。
第52條 一個教師指導學生進行畢業設計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0人。作同一設計項目的學生人數不應超出3人。
第53條 指導教師指導學生的時間每周不得少於2小時,總時間必須在2個月以上,並有原始記錄。當課題確定後,指導教師應向學生講清畢業設計的意義,提出明確的要求,制定工作計劃,指導學生收集和查閱文獻資料及正確使用儀器的方法,幫助學生確定方案、理論分析、畫圖、試驗、處理數據等工作,並指導學生擬訂寫作提綱、審閱初稿,指導學生修改,直到完成定稿。
第54條 學生畢業設計的所有文字資料必須用學院統一規定的格式列印和裝訂,並將電子文檔連同相應的設計圖紙上交系部保存。
第55條 畢業答辯應按專業分類成立5—9人的答辯委員會,答辯小組成員要考慮社會性,邀請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成員及企業專家參加。組織答辯前一周應將畢業設計提交評閱人審閱,並在統一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答辯。
第56條 學生畢業設計完成後,答辯委員會要根據學生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設計質量、答辯情況等方面的表現寫出綜合性評語,並對畢業設計寫出評閱意見,評定成績。
第57條 學生畢業設計成績的評定實行五級制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優秀的評定比例不宜超過參加答辯學生人數的20%。
第十章 頂崗實習
第58條 頂崗實習是在教師指導下學生將所學知識用於工作崗位實踐的畢業實習。頂崗實習是學院培養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重要實踐性教學環節,一般安排在第六學期完成。各系部可以根據專業特點靈活安排,創新學生頂崗實習。
第59條 頂崗實習是一門必修課,學生必須參加頂崗實習,完成頂崗實習任務給予相應的學分。
第60條 各專業應根據各專業教學要求安排頂崗實習,做好頂崗實習計劃(包括實習專業、地點、時間、人數、內容、實習單位等),經主管教學的副主任審核,系(部)同意後實施。頂崗實習計劃一經批准,各系(部)應嚴格執行。
第61條 各專業應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編制各專業頂崗實習大綱。其內容包括:實習目的、內容、要求、考核方式等。頂崗實習大綱須由系教學工作委員會集體議定,經主管教學的副主任審核後,報教務處備案。
每次頂崗實習前,實習指導教師應在頂崗實習大綱的基礎上,根據本次實習的特點,制訂實習計劃,編制實習指導書,切實做好實習工作安排。頂崗實習指導書要分別送交系和教務處備案。
頂崗實習指導教師應在實習前將實習指導書印發給參加頂崗實習的師生和頂崗實習單位的有關人員。
第62條 各專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採取相應的頂崗實習方式方法。使頂崗實習工作適應當前形勢,適應市場,有利於學生技能的提升、有利於學生團隊精神的培養、有利於學生就業,並確保實習質量。
第63條 各系(部)應在每年頂崗實習前成立相應頂崗實習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系(部)主管領導、教研室主任、專業負責人、指導教師等組成,全面負責頂崗實習工作,並明確專人分管實習有關工作。
第64條 各專業負責人和實習指導老師負責聯系和落實頂崗實習單位、實習崗位、單位安排、實習計劃書編寫、實習指導或聯系校外指導老師。
第65條 學生自主選擇頂崗實習單位,系部必須按頂崗實習要求做到專人專管,決不允許在頂崗實習期間學生放任自流。
第66條 頂崗實習必須保證實習要求與質量,保證實習時間和效果,保證師生實習安全。
第67條 頂崗實習前系(部)實習指導老師應做好以下工作:
1、了解並熟悉實習單位的人員、設備、生產等情況和工作現場,檢查和落實實習單位接納實習生的後勤准備工作。落實經費、交通、安全等問題。
2、對學生進行頂崗實習動員,使學生明確實習目的、內容、要求等。
3、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學習有關文件,宣布實習紀律等。
4、與頂崗實習單位、實習學生、學生家長簽訂三方實習協議及安全協議等。
第68條 頂崗實習期間指導教師應做好以下工作:
1、了解實習生情況及實習的總體安排。
2、督促實習生嚴格遵守實習制度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並經常對實習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
3、頂崗實習期間,系部及指導教師要加強對學生的就業引導和指導,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和就業觀。
4、實習過程中做到事前有計劃,有組織,有動員,明確目的、任務、要求、內容、方法、進程;事中有檢查、有指導、有監督;事後有考核、有評定、有總結,並形成書面材料。
5、督促指導學生做好頂崗習總結。
6、在實習單位配合下評定實習成績。客觀、公正地對每位學生完成實習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做出書面鑒定意見,評定學生成績。
7、指導教師在頂崗實習結束後及時寫出實習情況總結,對本次實習質量進行分析與評價,對今後的實習工作和教學改革提出意見和建議。應在每次實習結束後交系(部)及教務處。系(部)應在當年度實習全部結束後寫出本系(部)實習情況年度總結交教務處備案。
第69條 實習結束後,每個學生應寫出實習報告。實習單位指導教師或有關負責人給予實習學生鑒定。指導教師要認真審閱評分,在實習結束後一周內,將成績報教務處,原始資料由系(部)負責,及時、規范地整理、保存、歸檔。
第十一章 獎懲
第70條 獎勵
(1)教師模範遵守本規范,在教書育人、教學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績者,學院將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獎勵的材料記入教師個人業務檔案,供晉升教師職稱等參考。
第70條 處罰
(1)教師違反本規范的要求和規定,責任在個人者,按教學違紀論處,與教師個人考評掛勾,並納入系(部)綜合考評。
(2)教學違紀分一級教學事故(重大教學事故)、二級教學事故(較大教學事故)、三級教學事故(一般教學事故)三個等級,根據《xx職業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和《xx職業學院系(部)教學常規考核辦法(試行)》進行認定和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71條 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第72條 本規范由教務處組織實施,解釋權在教務處。

Ⅳ 高校教師培訓項目准備執行,培訓時間定工作日還是周末比較好更能調動他們的參訓積極性

高校教師培訓項目准備執行培訓時間定工作日還是周末比較好,更能夠調動他們的參訓積極性,個人認為呢,還是選用工作日更好一些,因為周末他們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Ⅳ 如何提高高校教師培訓的效果

一、提高實踐能力對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培養的必要性

馬克思說:「全部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這是對人類社會本質的科學揭示。實踐是人類探索和改造客觀世界的社會活動,
也是一切人才成長的根本途徑。離開了實踐,理論與實際、主觀與客觀就無法聯系並達到和諧統一。個體的實踐活動對能力發展有著積極影響。實踐能力可以理解為
實踐的能力。具體而言,就是指主體有目的、自覺地改造客體的能力,其中主體是具有主觀能動性的人,客體是主體要認識或改造的對象。實踐能力是在實踐活動中
形成並再現出來的,也就是說,只能通過實踐活動才能真正認識人的實踐能力。能力總是在活動中體現出來,它是控制活動順利進行的心理特徵。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日益深化,培養具有綜合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人才已成為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的重中之重。從保證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目標的高度,
社會對高校教師的職業技能將提出更高的要求,各高校尤其是工科院校,應該認清形勢,抓住機遇,積極採取措施,加強青年教師對實踐教學的認識並積極參與社會
實踐,切實提高其實踐動手能力,為培養具有綜合實踐能力的創新性人才夯實基礎。

社會實踐是青年教師知識和技能外化為教學能力的前提條件。教學實踐是青年教師知識和技能內化為教學能力的必要條件。青年教師需要在社會實踐中獲得思想陶冶和能力拓展,更需要在教學實踐中得到教學指導和智慧火花的碰撞,還需要本人對教育思想和教學實踐及時進行反思和完善。

二、青年教師教學能力的培養必須以社會實踐為載體

俗語雲「打鐵必須本身硬」,要想培養出適應性強、知識面廣、動手能力強的應用型、創新型人才,建立一支「雙師型」的教師隊伍就至關重要。只有教師有
過硬的實踐技能,才能更好地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工作手冊》通用標准關於師資隊伍的要求中,明確規定要有適當比例具有工程經歷的專
職教師,有一定數量的企業或行業專家作為兼職教師。這充分體現了工科院校青年教師實踐能力培養的必要性。可以預見,我國高等工程教育改革的一個重要的內容
就是「雙師型」教師的培養。

20世紀,著名思想家奧爾特加指出:大學需要與科學長期、永久的接觸,否則就會萎縮退化;而且需要與公共生活、歷史事實以及整個現實環境保持接觸。
大學必須對其所處的整個現實環境開放,必須投身於真實的生活,必須整個地融入外部環境。這說明大學不僅需要科研還需要擴大社會接觸,才能保持持久的生命
力。作為缺乏社會實踐經驗的青年教師,只有通過參加不同層次的實踐和科研活動才可以了解掌握工程實踐的各個環節,掌握對於一個實際工程來說具體的施工順序
是怎樣的,施工中會遇到哪些實際問題,該如何解決問題等等,商學院的老師如果沒有在企業工作的經驗,那麼如何去指導學習了解企業的實際經營活動和程序?作
為一個實踐的導師,只有參與社會實踐,提升對其相關領域的社會實踐經驗,才能在教學過程中,把學科知識轉化為教育知識,將本專業領域的知識要點結合社會實
踐以若干簡單易懂的形式表達,使學生能夠接受。

大計,教師為本》的講話「我們的教育還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不適應國家對人才培養的要求。」,隨著《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頒布和實施,以及《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工作的開展和「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的實施,師資隊伍的建設和改革是必然的,其中關於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的社會實踐能力肯定會有所要求的。

青年教師作為學校未來發展的中堅力量,培養和建設一支適應當前社會工程教育改革和發展需要的高素質的青年教師隊伍是學校發展的優勢。社會實踐是青年教師提高業務能力和自身素質的需要和載體,也是學校教學的重要環節之一。

三、青年教師教學能力的培養必須以教學實踐為主體

在我國,非師范類的研究生畢業之後可直接擔任高等學校的教師,這就從體制上決定了高校教師大都沒有經過系統的職業培訓,其教學技能缺乏實踐就是必然
的了。教師的教學能力實質上指教師進行課堂教學所應具備的一些能力,包括教學設計能力、知識組織和傳授能力、教學活動組織能力、課堂管理能力、語言表達能
力、人際交往能力、教學研究能力,以及教學反思、監控和改進能力等。

目前,對於新引進的青年教師主要通過崗前培訓的形式完成從學生到教師的角色轉變,但是這種培訓形式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是:第一,教師培訓內容的
偏頗,現有教師培訓多以相關教育法規、教育理論、教育技術、外語能力為主,有關教學論、課程論、教學方法、教學效果評價等直接與教學活動有關的知識和問題
討論欠缺。第二,培訓工作機制不完善,多數學校的教師培訓由學校人事部門負責,教師培訓與教學研究、教學改革、課堂教學結合不夠。第三,少有職業化的培訓
教師,培訓教師對青年教師教學技能和課程開發等方面實際需求了解不深入。

教學理論脫離實踐在教學領域是大家所熟知的「悖謬」現象。它指的是教學理論和教學實踐不能很好的結合在一起,教學理論不能指導教學實踐,教學實踐不
能上升到教學理論,二者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距離。高校一般圍繞三方面展開青年教師教學實踐工作:教學理論學習、教學方法與技術訓練、教學設計與教學實踐。國
家精品課程評審指標中關於教學內容方面,明確要求要處理好經典與現代、理論與實踐的關系,重視在實踐教學中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目前,高校對教學理論強調的比較多,對教學實踐的重視還不夠。

教學實踐是科學和藝術的有機結合與統一。教學理論與教學實踐相結合,以教學理論為指導,以教學實踐為主體,在實踐中教學才能體會教學能力的藝術性和創造性。青年教師大都承擔一定的教學任務,在日常教學工作中提高教學實踐能力的最好辦法是積極參與實踐教學。

四、社會實踐與教學實踐相結合的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培養模式

高校青年教師教學能力的培養是一個長期、動態和復雜的過程。它需要涉及到社會環境、學校制度、學生個性、青年教師本身等相關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實踐因素對於青年教師教學能力的培養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實踐型的導師才能培養具有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學生。

作為提高教學能力的載體,社會實踐能夠幫助青年教師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及在工程中的具體應用,基於此調整自己的教學內容,向學生傳達最
新的知識和技能,完成教師對教學能力的提高。社會實踐的形式可以是:企業掛職、校企合作橫向或縱向課題、青年教師實習基地、企業博士後等。作為提高教學能
力的主體,教學實踐能夠幫助青年教師完成從教學理論到教學能力的轉化,是教學理論的拓展和體現。教學實踐的形式可以是:微格教學、現場教學觀摩、教學經驗
交流、青年教師教學競賽、導師制、指導大學生競賽等。

綜上所述: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務是培養具有綜合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人才,要實現這個任務的關鍵是提高高校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的教學能力,而實踐能力
(社會實踐能力、教學實踐能力)又是提高青年教師教學能力的關鍵因素。高校青年教師不是先天的教育家,教育者必先受教育。當然,要提高青年教師的實踐能力
必然要對目前教師的評聘制度進行改革,需要國家出台相應的高校教師考核、評聘和培訓辦法改革的扶持政策,鼓勵青年教師到企業去掛職和積極參加教學實踐活動。

Ⅵ 聽說從明年開始,省教育廳將不再統一舉行高校教師的崗前培訓,要通過考試的方式去獲得高校教師資格證。

高校教師的報考,需要是高校擬聘教師才可申報。
統考後所有的考試流程和規定,都按照教師統一考試制度去實施的。

Ⅶ 高校幹部培訓、教師培訓的有關內容和培訓方案包括哪些方面。

幹部培訓:黨的方針政策;高校的改革與發展;領導幹部素質培訓;領導藝術培訓;專學習能力培屬訓;思想品德培訓等
教師培訓:專業建設與發展趨向;教育學心理學方面培訓;教育教學方法的培訓;如何做一個學生喜歡的老師的培訓;針對不同情況,結合教師的實際進行的特色培訓等。
培訓方案包括:培訓的目的;培訓的意義;培訓的范圍;培訓的內容;培訓的方法;培訓時間安排;培訓的管理與考核;培訓的經費預算等。
如何組織一場培訓:
一是要先拿出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案;
二是最重要的是要請培訓大師(一個好的主講人,就成功的80%)
三是要組織好參加培訓人員及時到會,沒有人聽的培訓,就已經被打敗了。
四是搞好培訓過程中的各項服務性工作。
五是及時發講課費(如果有的話)
六是萬事要多與人商量。向領導請示、向同事求助、對下屬體貼、對其他人關懷。
相信你會成功的
祝你成功

Ⅷ 高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的四個原則是()提出的

C.《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

Ⅸ 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教師培訓制度

堅持育人為本,提高培養質量。把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作為推進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突破口,樹立先進的創新創業教育理念,面向全體、分類施教、結合專業、強化實踐,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提升人力資本素質,努力造就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力軍。

堅持問題導向,補齊培養短板。把解決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存在的突出問題作為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著力點,融入人才培養體系,豐富課程、創新教法、強化師資、改進幫扶,推進教學、科研、實踐緊密結合,突破人才培養薄弱環節,增強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

堅持協同推進,匯聚培養合力。把完善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制機製作為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支撐點,集聚創新創業教育要素與資源,統一領導、齊抓共管、開放合作、全員參與,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創新創業教育和學生創新創業的良好生態環境。
(一)完善人才培養質量標准。

制訂實施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准,修訂實施高職高專專業教學標准和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明確本科、高職高專、研究生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使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成為評價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指標。相關部門、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要制修訂專業人才評價標准,細化創新創業素質能力要求。不同層次、類型、區域高校要結合辦學定位、服務面向和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制訂專業教學質量標准,修訂人才培養方案。

(二)創新人才培養機制。

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和重點產業人才供需年度報告制度,完善學科專業預警、退出管理辦法,探索建立需求導向的學科專業結構和創業就業導向的人才培養類型結構調整新機制,促進人才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創業就業需求緊密對接。深入實施系列「卓越計劃」、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劃等,多形式舉辦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國際合作的協同育人新機制,積極吸引社會資源和國外優質教育資源投入創新創業人才培養。高校要打通一級學科或專業類下相近學科專業的基礎課程,開設跨學科專業的交叉課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機制,促進人才培養由學科專業單一型向多學科融合型轉變。

(三)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

各高校要根據人才培養定位和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調整專業課程設置,挖掘和充實各類專業課程的創新創業教育資源,在傳授專業知識過程中加強創新創業教育。面向全體學生開發開設研究方法、學科前沿、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必修課和選修課,納入學分管理,建設依次遞進、有機銜接、科學合理的創新創業教育專門課程群。各地區、各高校要加快創新創業教育優質課程信息化建設,推出一批資源共享的慕課、視頻公開課等在線開放課程。建立在線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製度。組織學科帶頭人、行業企業優秀人才,聯合編寫具有科學性、先進性、適用性的創新創業教育重點教材。

(四)改革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

各高校要廣泛開展啟發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擴大小班化教學覆蓋面,推動教師把國際前沿學術發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融入課堂教學,注重培養學生的批判性和創造性思維,激發創新創業靈感。運用大數據技術,掌握不同學生學習需求和規律,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更加豐富多樣的教育資源。改革考試考核內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學生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探索非標准答案考試,破除「高分低能」積弊。

(五)強化創新創業實踐。

各高校要加強專業實驗室、虛擬模擬實驗室、創業實驗室和訓練中心建設,促進實驗教學平台共享。各地區、各高校科技創新資源原則上向全體在校學生開放,開放情況納入各類研究基地、重點實驗室、科技園評估標准。鼓勵各地區、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建設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小微企業創業基地,作為創業教育實踐平台,建好一批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創業示範基地、科技創業實習基地和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完善國家、地方、高校三級創新創業實訓教學體系,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擴大覆蓋面,促進項目落地轉化。舉辦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辦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支持舉辦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專題競賽。支持高校學生成立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舉辦創新創業講座論壇,開展創新創業實踐。

(六)改革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

各高校要設置合理的創新創業學分,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探索將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為有意願有潛質的學生制定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建立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客觀記錄並量化評價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情況。優先支持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並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項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於表彰優秀創新創業的學生。

(七)加強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能力建設。

各地區、各高校要明確全體教師創新創業教育責任,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績效考核標准,加強創新創業教育的考核評價。配齊配強創新創業教育與創業就業指導專職教師隊伍,並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聘請知名科學家、創業成功者、企業家、風險投資人等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擔任專業課、創新創業課授課或指導教師,並制定兼職教師管理規范,形成全國萬名優秀創新創業導師人才庫。將提高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的意識和能力作為崗前培訓、課程輪訓、骨幹研修的重要內容,建立相關專業教師、創新創業教育專職教師到行業企業掛職鍛煉制度。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處置和收益分配機制,支持教師以對外轉讓、合作轉化、作價入股、自主創業等形式將科技成果產業化,並鼓勵帶領學生創新創業。

(八)改進學生創業指導服務。

各地區、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專門機構,做到「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對自主創業學生實行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健全持續化信息服務制度,完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功能,建立地方、高校兩級信息服務平台,為學生實時提供國家政策、市場動向等信息,並做好創業項目對接、知識產權交易等服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落實高校學生創業培訓政策,研發適合學生特點的創業培訓課程,建設網路培訓平台。鼓勵高校自主編制專項培訓計劃,或與有條件的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協會、群團組織、企業聯合開發創業培訓項目。各地區和具備條件的行業協會要針對區域需求、行業發展,發布創業項目指南,引導高校學生識別創業機會、捕捉創業商機。

(九)完善創新創業資金支持和政策保障體系。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整合發展財政和社會資金,支持高校學生創新創業活動。各高校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多渠道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資助學生創新創業項目。部委屬高校應按規定使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積極支持品學兼優且具有較強科研潛質的在校學生開展創新科研工作。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獎勵基金,用於獎勵對創新創業教育作出貢獻的單位。鼓勵社會組織、公益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設立大學生創業風險基金,以多種形式向自主創業大學生提供資金支持,提高扶持資金使用效益。深入實施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和服務措施,重點支持大學生到新興產業創業。有關部門要加快制定有利於互聯網創業的扶持政策。

三、加強組織領導

(一)健全體制機制。

各地區、各高校要把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作為「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的重要任務擺在突出位置,加強指導管理與監督評價,統籌推進本地本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各地區要成立創新創業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開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研究、咨詢、指導和服務。各高校要落實創新創業教育主體責任,把創新創業教育納入改革發展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教務部門牽頭,學生工作、團委等部門齊抓共管的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機制。

(二)細化實施方案。

各地區、各高校要結合實際制定深化本地本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教育部屬高校需將實施方案報教育部備案,其他高校需報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部門和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後向社會公布。

(三)強化督導落實。

教育部門要把創新創業教育質量作為衡量辦學水平、考核領導班子的重要指標,納入高校教育教學評估指標體系和學科評估指標體系,引入第三方評估。把創新創業教育相關情況列入本科、高職高專、研究生教學質量年度報告和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重點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Ⅹ 高校教師崗前培訓與教師資格證的關系

1、高校教師資格證書是全國通用的證書,全國有效。
2、即使你以前的任教學科和現在所從事的任教學科不一樣,也是同樣有效的。
3、高校教師資格證由省教育廳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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