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的政第措施包括()
包括構建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深化職業技能培訓體制機制改革,提升職業枝能培訓礎力。
《意見》指出,職業技能培訓是全面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提高就業質量的根本舉措,是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在要求,對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進製造強國建設、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推動經濟邁上中高端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要求,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適應經濟轉型升級、製造強國建設和勞動者就業創業需要,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著力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
《意見》明確了促進普惠均等、堅持需求導向、創新體制機制、堅持統籌推進的基本原則,提出要建立並推行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貫穿勞動者學習工作終身、適應就業創業和人才成長需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實現培訓對象普惠化、培訓資源市場化、培訓載體多元化、培訓方式多樣化、培訓管理規范化,力爭2020年後基本滿足勞動者培訓需要,努力培養造就規模宏大的高技能人才隊伍和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
《意見》提出了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構建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和組織實施體系;圍繞就業創業重點群體,廣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全面加強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適應產業轉型升級需要,著力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大力推進創業創新培訓;強化工匠精神和職業素質培育。
二是深化職業技能培訓體制機制改革。建立職業技能培訓市場化社會化發展機制、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職業技能培訓質量評估監管機制、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勵機制。三是提升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服務能力建設、職業技能培訓教學資源建設和職業技能培訓基礎平台建設。
《意見》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公共財政保障,多渠道籌集經費,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入機制,進一步優化社會環境,大力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
(1)全市職業培訓工作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基本原則。
促進普惠均等。針對城鄉全體勞動者,推進基本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普惠性、均等化,注重服務終身,保障人人享有基本職業技能培訓服務,全面提升培訓質量、培訓效益和群眾滿意度。
堅持需求導向。堅持以促進就業創業為目標,瞄準就業創業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確定培訓內容,加強對就業創業重點群體的培訓,提高培訓後的就業創業成功率,著力緩解勞動者素質結構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不相適應、結構性就業矛盾突出的問題。
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市場化、社會化改革,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建立培訓資源優化配置、培訓載體多元發展、勞動者按需選擇、政府加強監管服務的體制機制。
堅持統籌推進。加強職業技能開發和職業素質培養,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激勵等工作,著力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形成有利於技能人才發展的制度體系和社會環境,促進技能振興與發展。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國務院關於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
B. 長沙市職業技能培訓主要是做什麼方面的
職業培訓的基本內容一般分為基本素質培訓、職業知識培訓、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和社會實踐培訓。
(1)基本素質培訓包括文化知識、道德知識、法律知識、公共關系與社會知識、生產知識與技能。這種培訓主要是培養熟練工,培訓的內容以基本素質培訓為主,並結合用人單位的崗位設置及職業要求進行培訓;
(2)職業知識培訓包括職業基礎知識、職業指導、勞動安全與保護知識、社會保險知識等。使求職者了解國家有關就業方針政策以及個人選擇職業的知識和方法;掌握求職技巧、開業程序與相關政策;了解職業安全與勞動保護有關政策和知識;掌握社會保險方面的知識和政策;
(3)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包括專業理論、專業技能和專業實習。學員在專業理論的指導下掌握一定的專業技能,並通過在企業的實習,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為就業打好基礎;
(4)社會實踐包括各種社會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學習和勤工儉學等。
(2)全市職業培訓工作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職業培訓具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
(1)具有較強的針對性與實用性。職業培訓目標、專業設置、教學內容等均根據職業技能標准、勞動力市場需求和用人單位的實際要求確定。經過職業培訓的畢(結)業生可上崗作業。
(2)具有較強的靈活性。在培訓形式上可採取聯合辦學、委託培訓、定向培訓等方式;在培訓期限上採取長短結合的方式,可以脫產也可以半脫產;在培養對象上依據崗位的實際需要靈活確定;在教學形式上不受某種固定模式的限制,根據職業標準的要求採取多種形式的教學手段。
(3)教學與生產相結合。主要體現在一方面教學要緊緊圍繞生產實際進行,另一方面要貫徹勤工儉學、自力更生和艱苦奮斗的原則,通過教學與生產經營相結合,既培養了人才,又創造了物質財富,獲得社會、經濟的雙重效益。
(4)培訓方法上強調理論知識教育與實際操作訓練相結合,突出技能操作訓練
C. 關於印發2010年山東省普通高中教師新課程全員培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培訓對象與條件
培訓對象復為全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制師,以學校為單位集體組織報名,全員培訓。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試行)》中「落實課程標准,按照國家規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學活動,不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的要求,對學校尚未開設的課程,也要選派教師參加培訓。
高中學校要提供教師上網學習條件,教師要具有上網學習交流的能力,能夠堅持全過程的遠程學習。
D. 黑龍江省農民工培訓工作實施方案的黑龍江省農民工培訓工作實施方案
(一)統籌規劃,分工負責。把農民工培訓工作納入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按照政府分級管理,職能部門各負其責,按農民工工作協調辦法統籌協調的原則,建立相互配合、有序運行的工作機制。
(二)整合資源,提高效益。根據企業和農民工的實際培訓需要,整合培訓資源,統籌安排、各有側重地開展農民工培訓。按照同一地區、同一工種補貼標准統一的原則,科學制定培訓補貼基本標准,規范培訓項目管理,嚴格監管培訓資金使用。
(三)政府支持,市場運作。加大政府培訓投入,增強培訓能力,加強規范引導。發揮市場機制在資金籌措、培訓機構建設、生源組織、過程監管、效果評價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鼓勵行業、企業、院校和社會力量開展農民工培訓。
(四)突出重點,講求實效。重點發揮企業和院校產學結合及科技人員的作用,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在崗技能提升培訓、創業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著力提升培訓質量,使經過培訓的農民工都能掌握一項以上實用技能,提高培訓後的就業率。 (一)實施定點培訓,規范農民工培訓機構管理。各地農民工工作協調機制要組織有關部門制定農民工培訓機構資質規范,明確培訓機構在資金、師資、設備、場地等方面的必備條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招投標方式,面向全社會選擇農民工培訓機構,確定其承擔的培訓項目和工種,並向社會公開發布。建立培訓機構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對不合格的農民工培訓機構定期進行清理整頓。承擔農民工培訓任務的院校、具備條件的企業培訓機構和其他各類培訓機構要發揮優勢,起到農民工培訓主陣地的作用,其他農民工培訓機構要加強基礎建設,提高培訓能力和辦學水平。
(二)科學制定補貼標准。按照培訓種類、農民工所學技能—4—的難易程度、時間長短和培訓成本,以通用型工種為主,科學合理地確定培訓補貼基本標准,並根據實際情況定期予以調整,以使農民工能夠掌握一門實用技能。優先對未享受過政府培訓補貼的農民工和貧困家庭勞動力進行職業技能培訓,避免多部門重復培訓。財政扶貧培訓資金只能用於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的培訓補貼。
(三)強化各級政府責任,創新培訓組織模式。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的主要責任在基層。市、縣、鄉鎮政府要把農民工培訓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建立「培訓主管部門+鄉鎮政府+培訓機構」聯動的培訓機制,做好外出就業技能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創業培訓和就近轉移培訓工作。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領導責任制和目標考核制,對本地區農民工培訓進行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要充實必要的工作力量,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農民工培訓工作隊伍,對在農民工培訓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四)強化行業企業責任。建立「行業主管部門+企業+培訓機構」的培訓組織模式。企業是技能提升培訓的主體,要把農民工納入職工教育培訓計劃,確保農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崗職工同等的培訓待遇,並根據企業發展和用工情況,重點加強農民工崗前培訓、在崗技能提升培訓和轉崗培訓。企業要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委託所在地定點培訓機構,結合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組織農民工參加技能提升培訓。企業應選送農民工參加脫產、半脫產的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技術工人特別是高級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訓均可享受培訓補貼。鼓勵企業組織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競賽。保證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具備條件的企業培訓機構及其他各類培訓機構平等參與招投標,提高培訓質量。鼓勵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的大型企業與院校聯合舉辦產學結合的農民工培訓基地,鼓勵中小企業依託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培訓在崗農民工,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為職業學校和培訓機構提供實習場所和設備,鼓勵有一定規模的企業舉辦農民工業余學校。
(五)統籌規劃使用培訓資金,切實落實優惠政策。完善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的機制,落實好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政策,力爭使符合條件的農村勞動力尤其是未能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都能接受中等職業教育,逐步實施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制培訓。實行培訓資金直補用人單位的辦法,對用人單位吸納農民工並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用人單位組織到職業培訓機構進行培訓的,按照有關規定對用人單位給予職業培訓補貼。企業要按照規定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在崗農民工教育和培訓所需費用從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要按規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況要向職工代表大會或員工大會報告。鼓勵行業、企業建立農民工培訓獎勵基金,扶持農民工參加學習與培訓。繼續實施「陽光工程」培訓,提高就業資金用於農民工培訓的比例,財政扶貧資金要保證農村貧困戶勞動力參加培訓投入,給予家庭成員一次補貼,並記入扶貧檔案。工會、婦聯、共青團、殘聯等部門要加大對農民工培訓的投入力度。
(六)規范培訓管理,加強績效評估。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農村勞動力培訓台賬和轉移就業台賬,對培訓對象實行實名制管理。制定農民工培訓質量效益評估指標體系,統一培訓考核指標、考核程序和考核辦法。引入第三方監督機制,委託有資質的社會中介組織對培訓機構的培訓質量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評估。規范培訓工作管理流程,加強對培訓工作全程的監管考評,做到培訓信息公開、審核結果公示、培訓過程透明、社會參與監管。
(七)嚴格培訓結業考核和發證制度。對於培訓機構承擔的財政補貼培訓項目,要建立統一規范的結業考核程序,加強對考核過程、考核結果和證書發放的監督檢查。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考核合格後,頒發培訓合格證書、職業能力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鼓勵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積極支持企業開展培訓考核和技能鑒定工作。對經鑒定合格並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農民工,要按照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要加強對從事高危行業和特種作業農民工的專門培訓,按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八)加強監管,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培訓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監察、審計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健全培訓補貼資金與培訓成本、培訓質量、就業效果掛鉤的績效評估機制,嚴肅查處套取培訓資金的行為。對有虛報、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訓補貼資金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嚴肅查處,並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完善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改、教育、科技、財政、住房城鄉建設、農業、扶貧等有關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的作用,相互協作,共同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主要負責向城市非農產業轉移的農村勞動者技能培訓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發改部門主要負責向國家爭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平台建設相關項目,並組織實施;農業部門主要負責就地就近就業培訓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教育部門主要負責農村初、高中畢業生通過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實現帶技能轉移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
E. 根據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文件精神,職業教育下一步工作的著里點是什麼
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服務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實現更高質量更充分就業需要,對接科技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優化學校、專業布局,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和育人機制改革,以促進就業和適應產業發展需求為導向,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積極支持職業教育,著力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經過5—10年左右時間,職業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舉辦為主向政府統籌管理、社會多元辦學的格局轉變,由追求規模擴張向提高質量轉變,由參照普通教育辦學模式向企業社會參與、專業特色鮮明的類型教育轉變,大幅提升新時代職業教育現代化水平,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提高國家競爭力提供優質人才資源支撐。
F. 最近看到 東莞市總工會發文:<東莞市總工會「助力計劃」2015年職業技能培訓及學歷教育實施方案>
是真的。深圳已經早幾年實行此活動了,好多人都畢業了。
G. 《企業員工職業培訓》創業計劃
一、指導思想與目標任務
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要以服務就業和服務經濟發展為宗旨,緊密結合企業產業升級、技術進步對勞動者技能提升的要求,堅持就業導向、技能為本,圍繞生產服務崗位技能要求開展有效性的職業培訓;實施分類指導、分層培訓,根據不同類型企業、不同職業工種的實際情況開展針對性的職業培訓;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強對企業職工職業培訓的各項政策支持。
「十二五」期間,通過鼓勵企業進一步健全職業培訓制度,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力爭使企業新錄用的技能崗位員工都能得到上崗前培訓,使企業技能崗位從業人員都能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訓,努力實現「就業一人、培訓一人」的目標。
二、實施方式
(一)開展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
1、實施范圍。具備以下條件的本市各類中小企業,組織其職工開展當年度本市鑒定公告范圍內的技能類社會通用工種職業技能等級培訓和專項職業能力培訓,以及在滬可實施鑒定的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等級培訓,納入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實施范圍:
(1)重視職業培訓,有專門部門和專人負責職業培訓工作;
(2)按規定提取並使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60%以上用於一線職工的職業培訓;
(3)結合生產服務實際提出職業技能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
2、培訓實施機構與培訓實施方案。企業具備培訓條件的,可自行組織實施培訓;企業缺乏培訓條件的或培訓需求零星分散的,可委託或由所在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協調落實具有相應培訓資質的補貼培訓機構承擔培訓任務。
實施培訓的企業或培訓機構(以下統稱「培訓實施機構」)應具備與培訓項目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培訓設施設備、師資隊伍等培訓條件。培訓實施機構應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准,結合企業生產服務崗位要求和培訓計劃,制定相應的培訓實施方案,明確培訓項目、培訓人數、培訓內容、培訓方式、鑒定方式等事項。
3、審核與備案。在開展培訓前,培訓實施機構應將企業證明材料、培訓實施方案(其中企業委託培訓機構實施培訓的還應包括企業委託協議書)報所在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及時出具審核反饋意見,指導培訓實施機構及時開展培訓,並定期將審核情況匯總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4、培訓與鑒定。培訓實施機構應按照區縣審核通過的培訓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培訓。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納入本市職業培訓網路化管理,培訓實施機構應按要求做好相關培訓信息的錄入和維護工作。在培訓實施過程中,培訓實施機構應按本市補貼培訓有關規定接受相應的督導評估。
企業職工完成培訓後應參加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培訓項目為當年度本市鑒定公告范圍內的社會通用工種和專項職業能力的,由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實施鑒定;培訓項目為行業特有工種的,由經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準的在滬行業特有工種鑒定站實施鑒定;結合企業崗位要求的培訓內容的考核,應在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導下,由培訓實施機構組織實施。
5、培訓經費補貼。培訓實施機構按照經審核通過的培訓實施方案組織企業職工開展技能提升培訓,培訓後經考核鑒定合格的,按規定的補貼標准予以培訓費補貼。培訓補貼經費直接撥付給培訓實施機構。
H. 關於進一步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通知的文件全文
一、突出培訓重點。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要以促進就業和服務經濟發展為出發點,以企業吸納農民工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和創業培訓為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適當擴大培訓規模,下大力氣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努力實現「培訓一人、就業一人」和「就業一人、培訓一人」的目標。
二、大力開展在崗農民工和困難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對企業吸納的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和困難企業的在崗職工,要根據企業崗位要求和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的需要,重點開展崗位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會同行業、企業主管部門,重點開展建築業、製造業、服務業等行業在崗農民工培訓和困難企業職工培訓。
企業吸納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並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定點培訓機構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的,對企業給予一定的職業培訓補貼。企業組織開展培訓之前,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培訓計劃大綱、錄用農村勞動者花名冊(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勞動合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培訓結束後,企業憑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人員花名冊、職業培訓合格證書(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委託定點培訓機構開展培訓的還應提供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由財政部門將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直接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同時將資金支付情況抄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對困難企業組織開展的職工在崗或輪崗培訓,要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7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8號)執行。
三、切實加強勞動預備制培訓。對未能繼續升學的農村初高中畢業生(即「兩後生」),鼓勵其參加6-12個月(1-2個學期)的勞動預備制培訓,提升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指導技工院校擴大勞動預備制招生規模,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圍繞國家產業振興規劃和當地產業結構調整對後備技能人才的需求,強化定向培訓和技能實訓。按照中發〔2010〕1號文件的要求,對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後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農村「兩後生」,給予培訓費補貼,逐步實施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制培訓。
四、積極開展中短期實用技能培訓。對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登記求職的高校畢業生,要結合企業的實際需要和勞動者就業要求,積極開展中短期(1-6個月)實用技能培訓。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結合農村轉移勞動者向城市非農產業轉移和有組織的勞務輸出需求,結合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特點以及就業需求,充分發揮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的組織作用,依託定點培訓機構開展訂單式培訓,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五、全面推進創業培訓。重點對有創業願望並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及返鄉農民工、登記求職的高校畢業生,開展不少於10天的創業培訓。要結合當地產業發展和創業項目,根據不同對象的特點,因材施教,增強創業培訓的實效性,並注重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的銜接,著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和穩定經營率。
六、提高培訓資金使用效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職業培訓需求,加大資金投入,提高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培訓補貼的比例,切實保障職業培訓資金需要;要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標准制定辦法,根據培訓專業(工種)的培訓成本和培訓期限,按照培訓的課時數,合理確定在崗農民工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中短期實用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等各類職業培訓補貼標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對補貼對象審核、資金撥付等重點環節實施公開透明的監督管理辦法,確保資金安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配合發展改革部門,繼續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對承擔轉移培訓任務的技工學校,在改善辦學條件方面給予重點支持,推動培訓計劃順利實施。
七、強化培訓機構管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農村勞動者轉移就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8號)規定,堅持面向社會各級各類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通過招投標方式認定承擔各類培訓任務的培訓單位。要建立專家評審、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就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共同參與的培訓機構認定機制,要對申請承擔培訓任務的各類培訓機構的設備設施、教學實訓場地、師資配備和教材選用等情況進行重點考察。要將承擔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名稱、培訓專業(工種)及等級、培訓期限、收費標准等情況統一向社會公布。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承擔培訓任務的各類機構的監督檢查,建立開班申請、過程檢查、結業審核三項制度,強化培訓全過程監管。
八、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要成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牽頭,相關單位齊抓共管的工作協調機制,並將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實施情況作為就業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地要根據就業形勢和勞動者就業需求變化情況、以及勞動者培訓需求確定培訓人數,並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逐級上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匯總,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九、做好基礎服務工作。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動員符合條件的各類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動員技工院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承擔培訓任務。要逐步建立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對定點培訓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對參訓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並與當地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間共享相關信息。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為勞動者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技能鑒定服務,按規定落實就業困難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並適當減免鑒定費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根據企業用工和勞動者就業狀況,通過多種渠道及時發布用工信息,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
十、定期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各地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地區實際情況,盡快研究制定2010年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方案並組織實施。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確定工作責任人和聯系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聯系人情況請於2010年2月底之前上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為更好地了解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2010年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實施進展情況》(見附件),於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能力建設司。
附件:2010年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實施進展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 政 部
二○一○年二月十日
I. 關於開展白國周班組管理法培訓工作實施方案怎麼寫
這個我在大中華班組建設研究網的班組沙龍里看過,你去參考參考還有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