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法工作條例規定,要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關國家政治安全
政法工作條例規定,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關國家政治安全、社會大局穩定、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安居樂業的重大方針政策、改革措施、專項行動等重大舉措。
B. 政法工作條例主要內容有
政法工作條例主要內容有:
第一條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做好新時代黨的政法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
第三條政法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領導政法單位依法履行專政職能、管理職能、服務職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徑。黨委政法委員會是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實現黨對政法工作領導的重要組織形式。
(2)政法工作條例培訓班方案擴展閱讀:
政法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專門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三)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四)堅持服務和保障大局,為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保持社會長期穩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六)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這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准確行使人民民主專政職能;
C. 政法工作條例什麼時間實施
《政法工作條例》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做好新時代黨的政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拓展內容:
《政法工作條例》關於 請示報告的規定
第十七條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在黨中央領導下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對黨中央負責,受黨中央監督,向黨中央和總書記請示報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和縣級以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按照黨中央關於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和匯報重要工作,一般應當同時抄報同級黨委政法委員會。
第十八條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及時向黨中央請示以下事項: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針政策、關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事項;
(二)維護國家安全特別是以政權安全、制度安全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項;
(三)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政法工作重大體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議;
(五)擬制定的政法隊伍建設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及時向黨中央報告以下事項:
(一)黨中央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項貫徹落實重要進展和結果情況;
(二)對影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報告;
(三)具有全國性影響的重大突發案(事)件重要進展和結果情況;
(四)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重大舉措;
(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況;
(六)黨中央要求報告的其他事項。
政法工作總體情況、中央政法委員會牽頭辦理或者統籌協調的重大事項情況,由中央政法委員會統一報告黨中央,中央政法單位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向黨中央報告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按照有關規定,向黨中央請示報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中央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法委員會應當向中央政法委員會請示以下事項:
(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請中央政法委員會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
(二)有關地區、部門之間存在分歧,經反復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需要中央政法委員會協調的重大事項;
(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
(四)出台重要執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釋,提出涉及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的立法建議;
(五)黨中央交辦的重大事項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員會統籌研究把握原則、政策的重大事項;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國家安全特別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項的相關政策措施問題;
(七)擬以中央政法委員會名義召開會議或者印發文件;
(八)應當向中央政法委員會請示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中央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法委員會應當向中央政法委員會報告以下事項:
(一)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
(二)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況;
(三)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員會工作部署、指示和決定情況;
(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進情況,年度工作情況;
(五)重大政法改革部署以及推進情況;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國家安全特別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項處理情況;
(七)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政法領域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等情況;
(八)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
(九)應當向中央政法委員會報告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每年應當向同級黨委報告全面工作情況,遇有重要情況及時請示報告。
地方黨委政法委員會參照上一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有關規定,確定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下級黨委政法委員會請示報告重大事項范圍、內容和程序等。
D. 請結合實際工作,談一下如何抓好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列學習貴徹和落實
一、提高政治站位,擺正位置,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作為一名司法警察,必須旗幟鮮明的講政治,要始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核心、看齊追隨,在思想上強化認識、堅定理想信念,在行動上狠抓落實、推動政法工作發展。
二、做好本職工作,要克服那種認為工作單調枯燥,艱苦、勞累、政治地位不高的錯誤認識,自覺地熱愛本職,忠於職守,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全心全意服務人民。
三、提高素養,以身作則,樹立良好形象。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橫、硬、推
等不良作風。要以規范值勤的實際行動樹立起公正、廉潔、文明的良好形象,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強化紀律,從嚴治警,打造警隊作風。要堅持從嚴治警不動搖,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以強大的紀律約束力保證純潔性和戰鬥力。
五、堅持走群眾路線,善於傾聽群眾心聲,打好作風建設仗,練好為民服務功,雷厲風行、真抓實干,以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為切入點,做群眾的貼心人和勤務員。
E. 你單位是如何抓好政法工作條例學習的有哪些方式
抓好政法工作條例的學習不外乎兩種方式,一,請別人來講課。 第二組織看電調片兒。
F. 雲南臨滄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十八條措施
摘要 你好,主要是從嚴治黨、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任務要求,將條例精神貫穿到具體工作中去,不斷創新理念、機制、方法,努力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