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樣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確保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和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發生以下具體突發事件時,根據有關規定啟動本預案。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出現鼠疫和肺炭疽首發病例以及霍亂的爆發流行;
2、乙類、丙類傳染病爆發或多例死亡;
3、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如心因性反應、群體性急性出血熱綜合征、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急性腹瀉綜合征、急性黃疸綜合征和其他不明原因疾病);
4、新出現的傳染病;
5、各種自然災害過程中及發生後疾病的爆發流行。
(二)其他突發事件:
1、食源性、水源性疾病爆發;
2、重大群體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3、群體性職業中毒和農葯、鼠葯或其他化學互不品引起的中毒事件;
4、重大的群體性醫院感染;
5、群體性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免疫接種事故;
6、生物、化學、核輻射恐怖襲擊事件;
7、其他非常規性公共衛生事件。
二、應急處理的指揮機構
(一)醫院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事件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成立臨床應急搶救小組,由臨床科室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組成,負責一般突發事件的搶救工作。
三、應急救治流程:
四、醫院有關部門及人員工作職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門診部、醫務科、應急辦、公共衛生科、護理部、院辦、總務科、器械科、保衛科、葯劑科、感染管理辦公室及各臨床醫技科室等相關部門通力配合,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一)醫院領導職責:
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傳染病防治和公共衛生管理工作,及時防範,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組織各方面力量處理突發事件,指揮應急救援,落實應急處理責任制,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和科室做好突發事件傷員或病員的救治處理和指揮、協調、善後工作,及時發現、解決有關部門的問題。
(二)各職能部分及人員職責
1、門、急診、公共衛生科、應急辦負責開展日常監測,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正常進行;督導緊急處理的消毒、隔離、個人防護規范到位;定期組織醫務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向公眾開展應急知識教育;組織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調查、分析和評價工作,及時向區疾控中心報告處理進展情況,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2、醫務部負責緊急現場指揮救治工作,調配各相關臨床科室醫療救治力量迅速參與救治,開通急診綠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和效率保證醫、技、葯的密切配合,必要時組織全院大會診,集中各專科技術優勢,保證急、危、重症患者的有效救治。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監督所報告處理進展情況,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3、護理部負責緊急調配各臨床相關科室的護理人員立即到位,並迅速投入救治工作,保證各分流科室的護理力量充足,確保醫療救治安全。
4、辦公室負責全院各職能部門與臨床科室的有效協調,確保領導的指示貫徹落實,協調各部門的人力、物力,保障臨床工作的順暢運行;負責與上級行政部門的溝通聯系。
5、器械科負責醫院的設備處於良好應急狀態,隨時能投入常態工作,確保突發事件的診斷、搶救、治療儀器和設施的正常運轉,有力配合臨床救治工作;
6、後勤服務中心負責院內後勤物資的正常充足供應,在緊急應變狀態下保證供應及時,並確保醫療垃圾的安全規范運送;確保水電安全;
7、保衛科負責全院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確保良好醫療秩序,防範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理過程中的保安消防漏洞,確保醫院全體醫、患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8、行政總值班負責突發事件的院內報告(門診部、公共衛生科、醫務部、護理部、辦公室、感染管理辦公室)及初步的協調工作,並負責立即通知臨床應急搶救小組成員到急診科支援。
(三)各臨床醫技科室及人員職責:
1、急診科負責全院急診救治工作,確保急、危、重症患者能及時接送人院並得到快速有效處理。負責公共衛生應急處理過程中各專科支援醫務人員的組織、調配和救治流程合理,保證各種搶救設備及各搶救物品齊備,並保持其應急狀態,確保綠色通道暢通。
(1)急診科主任職責:
①第一時間現場組織和指揮急診科及臨床應急搶救小組的醫生的醫療工
作,分組救治患者;
②制定臨時處方及搶救方案;
③重點負責危重患者的緊急搶救;
④協調各相關部門(葯劑科、醫技科、總務科、其他臨床科室);
⑤及時向醫務科、門診及院領導匯報工作情況,提出工作建設。
(2)急診科護士長職責:
①組織和協調本科及支援的護士,分組救治患者;
②協調各相關部門(葯劑科、醫技科、總務科、其他臨床科室);
③加強患者的巡查和護士的督導。
(3)急診科副主任職責:
①協助科主任搶救患者;
②重點負責分組患者的治療搶救,指導分組及支援醫生的醫療工作。
(4)急診科現場醫生職責:
①立即了解清楚患者姓名、年齡、性別、發病時間、地點、人數,作出初步診斷、應急處理,報告急診科主任和護士長,並及時報告門診部;
②普通患者治療組:副主任醫師為組長,醫生負責患者的治療、病情觀察、病歷記錄;
③危重患者治療組:副主任醫師為組長,醫生負責患者的治療、搶救、監護、病情觀察、病歷記錄。
(5)急診科現場護士職責:
①護士接診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通知的電話時需了解以下內容:事發地點、傷亡人數、起因、臨床表現,如有毒物等應囑取樣本並帶來醫院。同時立即根據首診醫生提供的情況協助報告工作;
②設一名護士專職接診、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年齡、地址、聯系人員及電話、轉入院情況,並做好統計工作。同時將普通患者及危重患者引導到各治療組;
③護士分配葯組、普通治療組、搶救組、巡視(分流)組,其中搶救負責危重患者的搶救工作;
④各組合作,保證搶救過程有條不紊。
2、各臨床醫療科室負責本科室專業傷患者轉送入院時的救治力量和救治措施流程規范合理,負責在突發公共衛生應急事件處理時的緊急人員支援和緊急會診,並在需要時迅速加入急救處理隊伍中。
3、特殊專科尤其發熱門診、感染性疾病科、兒科、消化科及燒傷病區履行各自職責,嚴格按規范操作,在相關突發事件發生時隨時進入應急處理狀態,保證重點病例或群體病員的有效、及時、特殊救治。
4、各醫技科室負責檢查診斷工作,確保在緊急事件處理時,及時調配人力完成應急檢查任務,確保以最快速度協助臨床的診治。
5、葯劑科負責保障全院各臨床科室的用葯需要,確保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時提供充足特效葯品,並隨時協調解決臨床急需葯劑的緊急采購,保證救治成效。
五、報告制度:
各科室、部門和個人發現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時,都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門診部和醫務部報告,門診部為向上級報告的第一責任部門。各科室、部門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高效的突發事件反應組織體系和動作機制:
突發事件應急反應組織體系的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實施方案,調動本部門人力和物資儲備迅速處理突發事件。發生突發事件後,醫院和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領導指揮機構和技術隊伍馬上投入動作。
(二)落實財政支持政策:
醫院定期組織開展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科室研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調查、傳染源隔離、醫療救護、設備、設施、技術和人才資源儲備,所需經費列入醫院財政預算。
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務人員,醫院給予適當的補助和保健津貼;對作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處理工作而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三)加強應急反應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醫院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反應隊伍的技術培訓和現場演練,熟悉預案要求,加強配合默契,同時找出薄弱環節,重點加以克服和提高,建立一支反應迅速、機動靈活、裝備精良、業務過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隊伍。
(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防範意識:
大力開展公共衛生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醫務人員對突發事件的識別能力,報告意識,自我防護能力,掌握正確的報告途徑,以確保第一時間組織援救和應急處理工作。
❷ 農村衛生人員培訓大綱指導意見的第三部分 鄉鎮衛生院院長培訓
一、目標要求(一)掌握與鄉鎮衛生院有關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等業務管理的基本知識與技能;
(二)熟悉農村衛生和農村中醫葯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的衛生法律、法規;
(三)熟悉與鄉鎮衛生院有關的衛生管理學、衛生經濟學的基本知識;
(四)了解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改革和發展農村衛生。
二、時間安排鄉鎮衛生院院長培訓為14天,參考學時為100個學時,由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主要內容包括:農村衛生基本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鄉鎮衛生院的功能定位和作用、與鄉鎮衛生院有關的衛生管理和衛生經濟知識、鄉鎮衛生院的中醫葯服務及管理、鄉鎮衛生院改革與發展其他相關知識。
三、培訓內容【農村衛生基本政策】
1、國家和地方關於農村衛生和農村中醫葯工作的基本政策規定,其中重點講解《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
2、我國農村衛生的政策演變、歷史回顧和經驗教訓;
3、我國初級衛生保健的發展歷史和政策規定。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政策】
1、國家和地方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本政策規定,其中重點講解資金籌集、管理方式和如何科學合理制定報銷方案;
2、我國合作醫療的政策演變、歷史回顧和基本經驗。
【鄉鎮衛生院的功能定位和作用】
1、我國鄉鎮衛生院的發展沿革;
2、鄉鎮衛生院在農村三級衛生網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
3、鄉鎮衛生院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
4、鄉鎮衛生院院長在衛生院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
【與農村衛生有關的法律、法規與醫療糾紛的預防處理】
1、我國衛生法律、法規對農村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主要包括:《執業醫師法》、《葯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醫葯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規定》等;
2、醫療糾紛和事故的預防與處理,主要包括:《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的有關內容,預防與處理醫療糾紛和事故的途徑和方法等。
【與鄉鎮衛生院有關的衛生事業管理基本知識】
1、衛生事業管理的基本概念、特點和運用;
2、與鄉鎮衛生院有關的衛生事業管理的特點與實際運用;
3、公共衛生事業管理的基本知識和實踐;
4、鄉鎮衛生院管理技巧和如何對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實施管理、協調和指導監督。
【鄉鎮衛生院經濟核算與財務管理】
1、鄉鎮衛生院經濟核算與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和基本內容;
2、鄉鎮衛生院如何實現低成本、高效益。
【鄉鎮衛生院設施建設與信息管理】
1、鄉鎮衛生院基本建設的規范與要求;
2、鄉鎮衛生院信息管理的主要內容和運用方法。
【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分配製度改革】
1、鄉鎮衛生院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理論與方法;
2、鄉鎮衛生院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原則和具體操作方法;
3、鄉鎮衛生院如何建立競爭激勵機制,建設素質較高的人才隊伍。
【鄉鎮衛生院醫療質量控制與病案管理】
1、鄉鎮衛生院醫療質量管理的基本內容和方法以及質量評估的方法和途徑;
2、鄉鎮衛生院病案管理的重要性和基本內容以及病案利用方法。
【鄉鎮衛生院合理用葯與診療規范】
1、鄉鎮衛生院合理用葯和檢查、合理診療的重要性;
2、鄉鎮衛生院實現合理用葯和檢查、合理診療的途徑和方法。
【鄉鎮衛生院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管理】
1、常見傳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
2、鄉鎮衛生院疾病預防控制的基本內容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原則和方法;
3、鄉鎮衛生院對主要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控制策略和措施。
【人際交流和公共關系】
1、鄉鎮衛生院加強人際交流的技巧和方法;
2、鄉鎮衛生院管理的藝術和技巧;
3、鄉鎮衛生院轉變服務方式的重要性和主要內容(含社區衛生服務基本知識)。
【鄉鎮衛生院中醫葯服務及管理】
1、鄉鎮衛生院中醫葯服務的基本內容;
2、鄉鎮衛生院中醫葯人員配備和人才隊伍建設。
❸ 鄉鎮中心衛生院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怎麼來寫
龍居中心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08-09-12 發布單位:
龍居中心衛生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山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傳染病防治法》、《東營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衛生系統實際,特製定本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等,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發生在局部,尚未引起擴散或傳播,還沒有達到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突發事件。
1.發生個案肺鼠疫或肺炭疽病例、疑似病例。
2.發現個案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3.發生個案霍亂病例或疑似病例。
4.發生個案人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
5.局部發生原因不明的群體性發熱或其他疾病。
6.發生無死亡病例報告、10人以下的食物中毒或輕度職業中毒。
7.局部發生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葯群體性不良反應。
8.局部出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
9.局部出現一周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水平的一倍以上。
10.其他對公眾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事件。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較大范圍內發生,出現疫情擴散,尚未達到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突發事件。
1.連續發現2例肺鼠疫或肺炭疽。
2.出現非典型肺炎臨床診斷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3.連續發現2例霍亂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4.連續發現2例人禽流感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5.連續2個單位(團體)發生原因不明的群體性發熱或其他疾病。
6.發生無死亡病例報告、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食物中毒或中度的職業中毒。
7.連續2個單位出現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葯群體性不良反應。
8.連續2處出現有關聯性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
9.連續2個單位發生一周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發病水平一倍以上。
10.其它可認定為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突發事件。
(三)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影響大、范圍廣、涉及人數多、危害嚴重的突發事件。
1.出現2例以上,並繼續擴散的肺鼠疫或肺炭疽疫情。
2.出現2例以上,並繼續擴散的非典型肺炎疫情。
3.出現2例以上,並繼續擴散的霍亂疫情。
4.出現2例以上,並繼續擴散的人禽流感疫情。
5.多個單位出現原因不明的群體性發熱或其他疾病。
6.有死亡病例報告、3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或重度職業中毒。
7.多個單位出現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葯群體性不良反應。
8.多處出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
9.多個單位出現一周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明顯超過前5年同期水平,並快速擴散。
10.其它可認定為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突發事件。
二、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的組成和職責。
(一)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的組成
我院突發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由衛生院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醫療、衛生防疫、婦幼保健、和各服務站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應急處理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院。
(二)職責。
1.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蔓延。
2.負責轄區內救護車輛的統一調配使用。
3.組織評估臨床治療病人、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涉及的范圍、程度向政府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和啟動預案的建議
5.負責突發衛生事件的各項監督檢查工作。
6.組織開展衛生科普知識的宣傳等工作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一)衛生機構。1.衛生院對全鎮的突發事件實施監督管理。防保科承擔責任范圍內的突發事件管理任務。
2.防保科在衛生院的領導下,負責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疫情報告,醫療機構、留驗站的隔離、消毒、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公共場所消毒,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的環境消毒,生產、經營和使用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
3. 設專職人員和車輛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病人的轉運工作,並建立安全的轉診制度。區人民醫院為我區突發事件定點醫院,承擔全區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任務。
4.衛生院設立發熱門診和留觀室,實行首診負責制。
5.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設立預防保健組織或者人員,承擔本單位和責任地段的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二)衛生專業隊伍。區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調配全區的衛生人力資源,從各級、各類疾病預防控制、醫療等機構抽調精幹人員組建處理突發事件所需的專家、流行病學調查、醫療救護和病原監測等衛生專業隊伍。
1.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從我院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中抽調精幹力量,組建適應我鎮突發事件防治工作需要、具有一定規模的流行病學調查隊伍。
2.醫療救護隊伍。選擇從事內科、外科、傳染科、麻醉科、護理等專業人員組建的醫療救護隊伍。
四、監測與預警
根據國家關於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舉報、預警通報和信息發布制度的要求,衛生院應加強農村疫情監測和疫情報告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鎮、村二級疫情信息網路。各相關單位要指定專門工作人員負責信息管理工作,及時上報防治情況和疫情信息。
(一)信息的來源與收集。監測點監測信息、流行病學調查信息、試驗室檢查信息,醫療機構救治情況信息,下屬部門或單位上報的信息,相關部門或單位報告的信息,監督檢查工作信息,通過信息公布渠道獲得的信息,社會團體、個人報告或舉報的信息,通過網路、電視、報紙、文獻等渠道獲得的信息,上級或外地反饋的信息等,各級上報的信息必須及時、可靠、准確、全面。
(二)信息的分析與處理。各級信息管理機構對收集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和匯總,應立即報告鎮政府,同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還應組織突發事件疫情分析、預測預報和預警專家組,對本地疫情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測預報,必要時發出預警通報。
(四)預警通報與信息發布
1.預警通報按照省、市、區政府規定執行。
2.各類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在沒有得到證實之前,實行保密制度。
3.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資料均應按法定要求妥善保管、處置。
4.未經授權或未通過正式渠道公布的疫情信息,任何媒體不得隨意宣傳。
5.信息發布應當及時、准確、全面。
五、應急處理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1. 衛生院
衛生院在接到下級衛生部門的報告後,應立即了解情況,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確定事件類別、性質和嚴重程度,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組織應急救治隊伍和有關技術人員赴現場,指導和協助當地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並及時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2.醫療機構。
(1)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實行首診負責制,並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
(2)對需要醫學觀察的立即收入專門的觀察室,並做好隔離防護和會診;
(3)對需要轉送至指定醫療機構診治的確診病人、疑似病人,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安排專用車輛運送,並將病人病歷記錄的復印件轉送至接受的醫療機構。
4.對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採取醫學觀察措施,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應當予以配合。
5.採取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6.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
7.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收治管理工作。收治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要依法報告區衛生防疫站。
8.做好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9.做好有關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應急處理。
在堅持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相關科室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
1.衛生院。
(1)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與分析,判定事件的性質、類別和嚴重程度,同時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制定和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方案。
(2)對重大中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范圍做出判斷,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種類及數量,提出現場處置方案,指導和組織群眾採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
(3)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報告和區衛生局報告,根據事態發展,提出啟動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
(4)加強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保證信息聯絡暢通。
2.防保科。
(1)服從衛生院的統一領導,要立即組織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判定事件的性質、類別和嚴重程度,認真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展趨勢,有關情況及時上報區衛生行政部門。
(2)對密切接觸者實行醫學觀察,必要時予以隔離。
3.醫療機構。
(1) 迅速啟動各發熱門診、留觀室,進入應急狀態,做好監測和收治病人的准備。
(2) 迅速組織應急衛生救治隊伍開展醫療救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病因查找和確認工作。
(三)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在堅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相關科室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
1.衛生院。
(1)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判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型,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並上報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
(2)及時制定、修改調查方案、技術標准和規范。
(3)檢查督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
(4)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應急物資的籌備計劃,依法接受和管理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
2.防保科。
(1)組織開展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與報告、分析和預警。
(2)組織開展現場調查和預防控制等措施。
3、醫療機構
(1)組織開展實施醫療救治工作。
(2)組織對不明原因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原因調查、治療葯物篩選。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支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機構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采樣、技術分析、檢驗以及應急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妨礙工作開展。
六、物資的儲備與調度
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消毒和防護用品的准備,衛生院做好醫療救治葯品、葯械的准備。
七、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衛生院和服務站各專業隊伍,要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培訓和指導,服從安排。
❹ 保潔員培訓方案
我這里有個保潔操作規程,應該可以當培訓教材用吧,是體系文件上的,可以賣不少錢呢~
4.1 衛生間的清潔操作原則及程序
4.1.1 衛生間的清潔原則:從上到下、從里到外、先濕後干,臉盆、座廁等潔具要嚴格分開,操作時先面盆、後座廁。
4.1.2 衛生間清潔程序
4.1.2.1 按:按水箱,將便器沖一次
4.1.2.2 收:將垃圾、雜物等收出
4.1.2.3 擦:將面盆、瓷片、便器擦乾凈
4.1.2.4 沖:用清水將面盆、瓷片、便器等洗干凈
4.1.2.5 抹:將所有洗擦過的用具,連同鏡面、牆面、門等抹乾凈倒:抹地面、倒臟水
4.1.2.6 布置:按規定布置復原
4.1.2.7 作業注意事項:不可用酸性葯品及鋼絲球之類工具。
4.2 走廊衛生的操作原則及清潔程序
4.2.1 走廊衛生的操作原則:從上而下,從電梯廳至走火梯,先抹後拖。
4.2.2 走廊衛生的操作程序
4.2.2.1 推:地面推塵、收集地面垃圾和灰塵
4.2.2.2 抹:將扶手、消火栓、防火門、煙灰桶等抹乾凈,並需保持表面無塵
4.2.2.3 掃:將塵推收集起來的垃圾和灰塵掃到垃圾桶內
4.2.2.4 拖:將污跡或有水跡、血跡的地方用半濕拖把水拖洗一遍,保持走廊整體干凈和乾爽
4.2.2.5 收:收集各煙灰桶內的垃圾置於垃圾桶內,然後再移至樓下的垃圾中轉站
4.3 大堂(包括各樓層電梯廳)的清潔操作原則及程序
4.3.1 大堂的清潔操作原則:主要是從上至下、從里於外、先拖推後抹,然後不間斷推塵。
4.3.2 大堂的清潔程序
4.3.2.1 推:地面推塵、收集地面垃圾和灰塵
4.3.2.2 掃:將收集到的灰塵和垃圾及大件雜物掃到垃圾桶內
4.3.2.3 抹:將牆縫、電梯門、各種飾物、煙灰桶、玻璃門、綠化植物葉面等清抹乾凈
4.3.2.4 拖:拖凈特別臟的地面或有水跡、污跡的地面
4.3.2.5 收:收集煙灰桶和垃圾桶內的垃圾至垃圾中轉站
4.4 掃把的使用操作規程
4.4.1 掃把的操作要領
4.4.1.1 掃把的握法:用一隻手的大拇指按在掃把端上,並用其他四指握住。另一隻手則在下方30~40公分處握住。這種握法便於用力,又可防止掃把碰撞傢具。
4.4.1.2 姿勢:上身向前微傾,但不可太彎屈,要用不易疲勞的姿勢。
4.4.1.3 掃法:掃把不離地面,掃動掃把時,手要用力往下壓,既要把灰塵、垃圾掃干凈,又要防止灰塵騰起。地麵灰塵較多時,每掃一下,應在地面上墩一墩,以拍除沾在掃把上的灰塵及垃圾。
4.5 掃把作業方式
4.5.1 為了不踩踏垃圾,應不斷向前方清掃。
4.5.2 從狹窄處向寬廣處清掃,從邊角向中央清掃。
4.5.3 室內清掃時,原則上由裡面開始向門口清掃。
4.5.4 將桌下的垃圾向寬廣的地方清掃。
4.5.5 清掃樓梯時,站在下一級,從左右兩端往中央集中,然後再往下掃,要注意防止垃圾、灰塵從樓梯旁掉下去。
4.5.6 若垃圾、塵灰較多時,要隨時將其掃入垃圾鏟,不要總是推著垃圾、灰塵往前推。
4.5.7 作業注意事項
4.5.8 要求一定要掃干凈,不可留下垃圾和灰塵,不可在地面上留下掃把痕跡,特別是將垃圾掃入垃圾鏟時,不可留下未掃進去的垃圾和灰塵。
4.5.9 掃把容易沾附棉狀塵,應經常用毛刷子或毛梳子等工具將其除去。
4.5.10 經常清洗掃把,使掃把保持干凈、平直。
4.5.11 地面上粘著口香 4.7 地拖的使用操作規程
4.7.1 地拖拖抹的各種方各持一半,向外擰轉,也可以先擰一半,擰干注意不要按壓過分
❺ 防疫措施實施方案
防疫措施實施方案由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傳染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各級各類衛生防疫機構按照專業分工承擔傳染病監測管理的責任和范圍,由省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主要採取下列預防、控制措施:
1、對病人進行搶救、隔離治療;
2、加強糞便管理,清除垃圾、污物;
3、加強自來水和其他飲用水的管理,保護飲用水源;
4、消除病媒昆蟲、釘螺、鼠類及其他染疫動物;
5、加強易使傳染病傳播擴散活動的衛生管理;
6、開展防病知識的宣傳;
7、組織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染疫動物密切接觸人群的檢疫、預防服葯、應急接種等;
8、供應用於預防和控制疫情所必需的葯品、生物製品、消毒葯品、器械等;
9、保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防疫措施實施方案由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傳染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衛生防疫主要是食品衛生及預防疾病的機構而設立的一個名稱。我國從建國以來一直堅持衛生防疫事業的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尤其是對各種傳染病的控制和監測,並逐漸消滅了各種傳染病的發展和流行。
包含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檢測、預防技術咨詢與服務、基層防疫人員培訓和衛生健康教育的業務技術指導,流行病防治、計劃免疫、消殺滅、地慢病防治、結核病防治、性病防治、寄生蟲病防治、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勞動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健康教育、衛生檢驗、預防醫學等內容的統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第三條 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傳染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受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其他有關部門衛生主管機構,在本系統內行使《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所列職權。
軍隊的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和本辦法中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
❻ 求:縣級衛生系統應急總預案。。。
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運行機制,提高全市衛生部門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衛生救援水平,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減少因災害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市范圍內突然發生的重大公共事件所導致的人員傷亡、危害健康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二、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明確職責;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反應及時、措施果斷;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平戰結合、常備不懈;加強協作、公眾參與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市政府成立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應急領導小組),分管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衛生局局長、事發地政府(管委)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市公安局、財政局、民政局、食品葯品監管局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關於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指示精神;
2、制定並組織實施市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3、負責開展應急醫療衛生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4、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事機構。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市衛生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主要職責:
1、負責市應急領導小組的24小時值班和日常工作;
2、負責制定並完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3、負責突發重大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統計、匯總有關情況,並向上級部門和市政府報告;
4、負責突發事件應急醫療衛生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
5、完成市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及職責
1、市公安局。負責維護事發地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或轉移,做好災區和發生疫情地區的警戒工作,保證醫療救援車輛暢通無阻。
2、市財政局。負責醫療衛生救援資金的預算安排,及時下撥救援資金並監督使用。
3、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突發事件傷亡人員的安置和善後工作,幫助做好有關親屬的穩定工作,開展調查核實,根據情況啟動應急社會救助預案。
4、市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葯品、醫療器械和設備的監督管理,並組織好應急葯品和器械的供應。
(四)組建專家組。市衛生局負責組建專家組,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詢建議、技術指導和支持。
(五)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市應急領導小組或其辦公室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突發公共事件現場設立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協調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1、發生符合醫療衛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由市政府啟動縣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關於醫療衛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後,應立即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同時向市政府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必要時應當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在具體搶救過程中實施三級預警制。三級預警:傷亡人數在10人(含10人)以下者,由市人民醫院負責醫療救護任務;二級預警:傷亡人數在10-20人(含20人)者,由市衛生局組織,以市人民醫院為主,同時協調市中醫醫院或附近縣(市、區)二級醫院參予搶救,必要時協調附近三級醫院參與醫療救護任務;一級預警:傷亡人數在20人以上者,按程序報煙台市衛生局,啟動一級預警。
2、發生Ⅲ級及以上級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服從上級政府的統一指揮。
(二)基本應急
1、現場醫療衛生救援。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後要及時趕赴現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全力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在實施醫療衛生救援的過程中,既要積極開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護,確保人身安全。
2、現場救援指揮。為及時准確地做好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工作,確保救援工作緊張有序進行,衛生部門主要或分管領導同志要親臨事發現場,靠前指揮,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決策效率,加快搶救進程。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要接受突發公共事件現場處置指揮機構的領導,加強與現場各救援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現場的醫療救護人員,由醫療救護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結合實際,劃分搶救區域,及時對傷員進行分類處理,迅速判斷有無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進行必要的緊急處理,抓住重點,優先搶救危重傷員。
3、現場搶救。到達現場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要迅速將傷員轉送出危險區,本著「先救命後治傷、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按照國際統一的標准對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藍、黃、紅、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傷病員和死亡人員作出標志(分類標記用塑料材料製成腕帶),扣系在傷病員或死亡人員的手腕或腳踝部位,以便後續救治辨認或採取相應的措施。
(1)輕度損傷:血壓、呼吸、脈搏等基本生命體征正常,可步行者,用藍色標志;
(2)中度損傷:嚴重但暫無危及生命,用黃色標志;
(3)重度損傷:收縮壓< 8Kpa,意識不清,呼吸困難,脈搏>120次/分,用紅色標志;
(4)死亡:意識喪失、呼吸心跳停止、瞳孔散大的傷員,用黑色標志。後續急救人員根據標志按急救原則進行救治。傷員經現場急救處理後,根據輕重緩急送往指定醫院進一步救治。
4、轉送傷員。當現場環境處於危險或在傷病員情況允許時,要盡快將傷病員轉送並做好以下工作:
(1)對已經檢傷分類待送的傷病員進行復檢。對有活動性大出血或轉運途中有生命危險的急危重症者,應就地先予搶救、治療,做必要的處理後再進行監護轉運。
(2)認真填寫轉運卡,並報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匯總。
(3)在轉運過程中,醫護人員必須在醫療倉內密切觀察傷病員病情變化,並確保治療的持續性。
(4)在轉運過程中要科學搬運,避免造成二次損傷。
(5)合理分流傷病員或按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指定的地點轉送,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診、拒收傷病員。 接受傷員的醫院要積極組織力量實施救治,及時完成醫療護
理文書,並做好傷員的統計及傷情上報工作。
5、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情況,組織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有關專業機構和人員,開展衛生調查、評價和衛生執法監督,採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衛生事件的發生,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6、信息報告和發布。醫療急救中心(市人民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接到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後,在迅速開展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同時,要立即將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報告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或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承擔醫療衛生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每日向市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傷病員情況、醫療救治進展等,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市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向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要認真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信息發布工作。
(三)擴大應急。當突發公共事件不能有效控制,有擴大發展為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趨勢時,市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和煙台市政府,利用省、市資源參與救援和處置。
(四)應急結束。突發公共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善後工作已有序展開,經市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市應急領導小組可宣布醫療衛生救援應急結束。
五、應急救援保障
應按照「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隊伍建設,組建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制訂各種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方案,保證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組織保障。災害事故醫療救護工作時間緊、責任大,各有關單位要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建立健全災害事故應急醫療救護組織,確保應急救護工作領導重視,組織健全,常備不懈,及時高效。
(二)信息系統保障。加快建設和完善醫療救治信息網路。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實現醫療機構與衛生行政部門之間,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與相關部門間的信息共享,確保信息暢通。
(三)急救機構保障。根據服務人口和醫療救治的需求,各級醫院要加強急診科建設,將技術過硬、責任心強的中級以上職稱的醫護人員充實到急診科。採取相應的激勵機制,穩定急診技術隊伍,努力提高隊伍素質。
衛生部門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依託實力較強的綜合醫院建立化學中毒、核輻射應急醫療救治專業科室,保證在發生化學中毒和核輻射情況下實施應急醫療救治。
(四)應急救援隊伍保障。衛生部門要組建綜合性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並根據需要建立特殊專業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不斷完善急救梯隊建設,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醫院必須具備一個梯隊,每梯隊按標准配備二個急救單元。其他有關醫療機構也要建立預備梯隊。災害事故發生時,各醫療機構根據災情需要組織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
(五)交通運輸保障。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救護車輛、交通工具和通訊設備。市人民醫院至少要配備5輛能正常運轉的救護車,救護車單元配備齊全並保持完好備用狀態,接到急救信號後確保三分鍾內出發。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有關部門,要保證醫療衛生救援人員和物資運輸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情況特別緊急時,對現場及相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救援經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安排應由政府承擔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所必需的經費,並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工作。
突發公共事件中發生人員傷亡的,根據規定應由有關責任單位承擔相關的醫療救治費用。財政部門依照有關政策或本級政府的決定對醫療救治費用給予補助。
(七)物資儲備保障。衛生部門應按照要求,對醫療衛生救援所需應急葯品、醫療器械、設備、快速檢測器材和試劑、衛生防護用品等物資建立必要的儲備制度。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定。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要及時補充。
(八)其他保障。科技部門應制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研究方案,組織科研力量開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科研攻關,統一協調、解決檢測技術及葯物研發和應用中的科技問題。紅十字會負責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做好相關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向國內外發出呼籲,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
六、附則
(一)教育培訓及演練
1、衛生部門要保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隊伍的穩定,嚴格管理,定期開展專業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治能力。
2、衛生部門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知識普及的組織工作,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對社會公眾進行宣傳教育;各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的宣傳教育;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好宣傳資料的提供和培訓工作。在廣泛普及醫療衛生救援知識的基礎上,逐步組建以公安幹警、企事業單位安全員和衛生員為骨乾的群眾性救助網路,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3、醫療衛生救援演練需要公眾參與的,必須報經市政府同意。
(二)責任與獎懲。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衛生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預案管理。本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制定和解釋。並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附件1:
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
領導小組成員聯系表
附件2:
特重大傷亡事故醫療救援領導小組
辦公室成員及聯系方式
附件3:
特重大傷亡事故醫療救援工作專家組
成員名單及聯系方式
組 長:
❼ 醫療衛生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採取哪些應急處理措施
每個地方的都不一樣,你可以到各個衛生廳網站看看。下面是我們江蘇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以下簡稱突發事>)的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理工作,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條例》和本辦法。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的應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省人民政府對經濟貧困地區突發事>的應急工作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第四條 突發事>發生後,省和突發事>發生地的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成立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由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擔任總指揮,負責領導、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的應急處理工作。 第五條 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當地人民政府和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建立嚴格的突發事>防範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做好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對參加突發事>應急處理的一線工作人員給予特殊補助和必要的生活照顧,提供必需的防護條件。 第二章 預防與應急准備 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根據全國突發事>應急預案,制定本省的突發事>應急預案。 市、縣(區)人民政府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制定的突發事>應急預案,分別制定本行政區域的突發事>應急預案,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條 縣級以上衛生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制定的突發事>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事>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實施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條 縣級以上衛生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場所衛生和衛生用品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普及衛生防病知識,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各類公共場所應當保持環境清潔,通風換氣,對公眾經常接觸的部位和用品進行定期消毒,做好公共衛生工作。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建立統一突發事>預防控制體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行政區域突發事>監測與預警系統的實施方案,並確保其正常運行。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衛生監督機構的建設,保證其開展突發事>調查、控制、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測、醫療救治、衛生防護等工作的物質條件,提高其應對突發事>的能力。 第十二條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符合要求的傳染病專科醫院;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在具備條件的綜合醫療機構中設立符合要求的傳染病病區,使其具備承擔傳染病防治任務的能力。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鄉(鎮)衛生院的建設,增強其應對突發事>的能力。鄉(鎮)衛生院醫療設施、設備、器械和人員的配備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要求。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網路體系的建設。 設區的市應當設立急救醫療中心,並按照規定設立急救醫療分站;縣(市、區)應當設立急救醫療站,並按照規定設置急救醫療分站。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衛生部門應當建立突發事>應急處理專家庫,定期對醫護人員進行相關技能培訓,並組織有關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應急演練,介紹和推廣先進技術。 第三章 信息報告、通報與發布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建突發事>報告信息網路,加強突發事>的信息報告、溝通、評價工作,建立健全省、市、縣(區)、鄉(鎮、街道)以及社區和村級的信息報告體系。 第十六條 有《條例》第十九條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市、縣(區)衛生部門應當向>鄰的地方衛生部門通報;縣級以上衛生部門接到上級衛生部門或者>鄰地方衛生部門的通報,應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十七條 接到突發事>報告的地方衛生部門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和採取必要控制措施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第十八條 對國務院衛生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衛生部門發布的突發事>信息,衛生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宣傳部門通過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廣泛傳播,便於公眾知>。 第四章 應急處理 第十九條 突發事>發生後,衛生部門應當及時組織對突發事>進行技術調查、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的類型,提出是否啟動本行政區域突發事>應急預案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決定。決定啟動本行政區域突發事>應急預案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二十條 突發事>應急預案啟動前,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處理准備,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應急預案啟動後,突發事>發生地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突發事>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從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有關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條 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督察。下級人民政府、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上級人民政府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進行的指導和督察,應當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二十二條 根據突發事>應急處理的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有權依法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人員實行健康申報,進行健康檢查或者醫學觀察; (二)對人員進行疏散、隔離或者限制流動; (三)限制或者禁止舉辦大型活動; (四)臨時關閉公共場所; (五)緊急調集和徵用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六)對食物和水源採取控制措施; (七)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八)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解除前款所列措施,由原決定機關及時予以宣布。 第二十三條 突發事>發生後,各級衛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應急處理,統一指揮和調度本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設備。各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人員應當>從當地衛生部門的指揮和調度。 突發事>發生後,當地醫療機構應當立即對突發事>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治。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當地衛生部門應當及時請求上級衛生部門予以支援。 需要接受隔離治療的病人、疑似病人、臨床觀察的病人和密切接觸者應當配合衛生部門和有關機構採取相應的醫學措施。 第二十四條 對因突發事>致病前來就診的人員,醫療機構必須接診治療,並實行首診負責制。治療所需費用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收治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對傳染病門診及專門病區的要求,設置清潔區、半污染區、污染區,合理安排人流、物流走向。接觸病人或者進入污染區時,所有人員均應當按照規定進行防護、消毒。 第二十六條 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應當接受治療或者進行隔離治療,並遵守醫療機構的管理制度,未經許可不得離開病房或者隔離病區。 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的管理,改善隔離病區和病房的生活設施和醫療條件,嚴格執行管理規定,防止醫源性感染和醫療機構內感染,做好隔離病區和病房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組織開展群防群控,落實因突發事>引起的流行病學調查、疫點封鎖、家庭隔離觀察、經常性消毒、生活保障等各項工作。 第二十八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應當採取應急控制措施,嚴防疫情通過交通工具擴散;保證及時運送突發事>應急處理所需的醫務人員和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葯品、醫療器械等物資。 第五章 工作責任 第二十九條 突發事>應急處理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十條 衛生部門在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提出是否啟動突發事>應急處理預案的建議,依法適時發布突發事>信息,對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指導; (二)指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突發事>的調查、預防控制和執法監督; (三)組織、指揮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突發事>的醫療救治工作,實施各項衛生措施; (四)組織突發事>應急處理的技術攻關,推廣先進適用的醫學衛生技術。 第三十一條 市、縣(區)衛生部門在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中,可以委託衛生監督機構負責下列事項的監督檢查: (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疫情報告情況; (二)醫療機構、留驗場所的隔離、消毒、防護; (三)公共場所的消毒; (四)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的環境消毒;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財政部門負責安排突發事>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保證及時足額到位,並對經費的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三十三條 公安部門在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醫療機構、醫學觀察留驗場所、疫點和實施衛生檢疫區域的治安管理; (二)協助衛生部門和有關機構依法實施封鎖、控制和隔離; (三)對干擾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和正常醫療秩序的人員依法進行處理。 第三十四條 承擔市容與環衛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醫學觀察留驗場所和疫點內已消毒完畢的生活垃圾的清運、轉運,並按照要求處理。 對醫療垃圾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民政部門負責做好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中的社會捐贈、救濟和殯葬工作。 第三十六條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葯品、醫療器械實施監督管理,保證所用葯品、器械的安全有效。 第三十七條 經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突發事>應急處理所需葯品、醫療器械、醫療防護用品、消毒產品的生產、供應和儲備,保證有關物資及時到位。 第三十八條 教育部門做好學校的突發事>的報告、通報工作,在突發事>發生後對學生採取相應管理措施,配合衛生部門、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突發事>進行報道,宣傳應急處理科學知識,發布登載公益廣告,按照規定報道衛生部門發布的相關信息。 第四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價格、商檢、環保、農林、水利、交通、人口與計生、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突發事>的應急處理工作。 第六章 獎懲 第四十一條 除負有特定報告義務的個人外,任何個人發現突發事>或者相關人員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並經證實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獎勵。 第四十二條 在突發事>應急處理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衛生部門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對重大傳染病疫情控制有突出貢獻的; (二)在醫療救治中有突出貢獻的; (三)在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 (四)在突發事>科學研究上取得重大成果的。 第四十三條 對違反健康申報規定,不報、瞞報或者謊報的人員,由縣級以上衛生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衛生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體行醫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不報、漏報、遲報傳染病疫情的; (二)公共場所不符合消毒防護要求的; (三)故意傳播傳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的。 第四十五條 在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中,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阻礙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二)拒絕衛生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進入突發事>現場,或者不配合調查、采樣、技術檢驗的; (三)擔負應急任務的工作人員拒不接受工作任務,借故推諉拖延、擅離職守或者臨陣脫逃的; (四)拒絕接受突發事>檢查、隔離、治療的; (五)拒不服從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統一調度的; (六)其他違反突發事>規定的。 第四十六條 在突發事>發生期間,散布謠言、哄抬物價、制假售假、欺騙消費者,擾亂社會秩序、市場秩序的,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價格、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葯品監督等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❽ 衛生應急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指衛生應急的哪幾個階段
衛生應急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指應急管理包括預防、預備、響應和恢復四個基本階段。
衛生應急工作主要內容包括監測預警、現場調查與處理、實驗室檢測、現場評估、督導檢查、應急技術和物資儲備、善後處理、應急培訓與演練、信息發布與通報、普及衛生應急知識,以及組織、參與國內外醫療衛生救援等。
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的意義:
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有效預防、控制、化解、消除重大急性傳染病等公共衛生事件,是切實履行法定職責的必然要求,是鞏固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的基礎工程,意義重大,任務艱巨。
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傳染病等重大疫情風險從未遠去。近30年來,全球約出現新發傳染病40多種,傳播范圍廣、蔓延速度快、社會危害大,成為全球公共衛生的重點和難點領域。只有構建起強大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織緊織密「防護網」、築牢築實「隔離牆」,才能為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❾ 公共衛生預案應急演練
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
1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為加強對應對演練工作的指導,促進應急演練規范、安全、節約、有序地開展,制定本指南。
1.1 應急演練定義
應急演練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以下統稱演練組織單位)組織相關單位及人員,依據有關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事件的活動。
1.2 應急演練目的
(1) 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 完善准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對應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准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准備工作。
(3) 鍛煉隊伍。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
(4) 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任務,理順工作關系,完善應急機制。
(5) 科普宣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公眾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等災害應對能力。
1.3 應急演練原則
(1) 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緊密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 著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眼點。重視對演練效果及組織工作的評估、考核,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 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圍繞演練目的,精心策劃演練內容,科學設計演練方案,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制訂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措施,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及演練裝備設施的安全。
(4) 統籌規劃、厲行節約。統籌規劃應急演練活動,適當開展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綜合性演練,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努力提高應急演練效益。
1.4 應急演練分類
(1) 按組織形式劃分,應急演練可分為桌面演練和實戰演練。
①桌面演練。桌面演練是指參演人員利用地圖、沙盤、流程圖、計算機模擬、視頻會議等輔助手段,針對事先假定的演練情景,討論和推演應急決策及現場處置的過程,從而促進相關人員掌握應急預案中所規定的職責和程序,提高指揮決策和協同配合能力。桌面演練通常在室內完成。
②實戰演練。實戰演練是指參演人員利用應急處置涉及的設備和物資,針對事先設置的突發事件情景及其後續的發展情景,通過實際決策、行動和操作,完成真實應急響應的過程,從而檢驗和提高相關人員的臨場組織指揮、隊伍調動、應急處置技能和後勤保障等應急能力。實戰演練通常要在特定場所完成。
(2) 按內容劃分,應急演練可分為單項演練和綜合演練。
①單項演練。單項演練是指只涉及應急預案中特定應急響應功能或現場處置方案中一系列應急響應功能的演練活動。注重針對一個或少數幾個參與單位(崗位)的特定環節和功能進行檢驗。
②綜合演練。綜合演練是指涉及應急預案中多項或全部應急響應功能的演練活動。注重對多個環節和功能進行檢驗,特別是對不同單位之間應急機制和聯合應對能力的檢驗。
(3) 按目的與作用劃分,應急演練可分為檢驗性演練、示範性演練和研究性演練。
①檢驗性演練。檢驗性演練是指為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應急准備的充分性、應急機制的協調性及相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而組織的演練。
②示範性演練。示範性演練是指為向觀摩人員展示應急能力或提供示範教學,嚴格按照應急預案規定開展的表演性演練。
③研究性演練。研究性演練是指為研究和解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重點、難點問題,試驗新方案、新技術、新裝備而組織的演練。
不同類型的演練相互結合,可以形成單項桌面演練、綜合桌面演練、單項實戰演練、綜合實戰演練、示範性單項演練、示範性綜合演練等。
1.5 應急演練規劃
演練組織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規劃,按照「先單項後綜合、先桌面後實戰、循序漸進、時空有序」等原則,合理規劃應急演練的頻次、規模、形式、時間、地點等。
2 應急演練組織機構
演練應在相關預案確定的應急領導機構或指揮機構領導下組織開展。演練組織單位要成立由相關單位領導組成的演練領導小組,通常下設策劃部、保障部和評估組;對於不同類型和規模的演練活動,其組織機構和職能可以適當調整。根據需要,可成立現場指揮部。
2.1 演練領導小組
演練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演練活動全過程的組織領導,審批決定演練的重大事項。演練領導小組組長一般由演練組織單位或其上級單位的負責人擔任;副組長一般由演練組織單位或主要協辦單位負責人擔任;小組其他成員一般由各演練參與單位相關負責人擔任。在演練實施階段,演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通常分別擔任演練總指揮、副總指揮。
2.2 策劃部
策劃部負責應急演練策劃、演練方案設計、演練實施的組織協調、演練評估總結等工作。策劃部設總策劃、副總策劃,下設文案組、協調組、控制組、宣傳組等。
(1) 總策劃。總策劃是演練准備、演練實施、演練總結等階段各項工作的主要組織者,一般由演練組織單位具有應急演練組織經驗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驗的人員擔任;副總策劃協助總策劃開展工作,一般由演練組織單位或參與單位的有關人員擔任。
(2) 文案組。在總策劃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制定演練計劃、設計演練方案、編寫演練總結報告以及演練文檔歸檔與備案等;其成員應具有一定的演練組織經驗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驗。
(3) 協調組。負責與演練涉及的相關單位以及本單位有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其成員一般為演練組織單位及參與單位的行政、外事等部門人員。
(4) 控制組。在演練實施過程中,在總策劃的直接指揮下,負責向演練人員傳送各類控制消息,引導應急演練進程按計劃進行。其成員最好有一定的演練經驗,也可以從文案組和協調組抽調,常稱為演練控制人員。
(5) 宣傳組。負責編制演練宣傳方案,整理演練信息、組織新聞媒體和開展新聞發布等。其成員一般是演練組織單位及參與單位宣傳部門的人員。
2.3 保障部
保障部負責調集演練所需物資裝備,購置和製作演練模型、道具、場景,准備演練場地,維持演練現場秩序,保障運輸車輛,保障人員生活和安全保衛等。其成員一般是演練組織單位及參與單位後勤、財務、辦公等部門人員,常稱為後勤保障人員。
2.4 評估組
評估組負責設計演練評估方案和編寫演練評估報告,對演練准備、組織、實施及其安全事項等進行全過程、全方位評估,及時向演練領導小組、策劃部和保障部提出意見、建議。其成員一般是應急管理專家、具有一定演練評估經驗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驗專業人員,常稱為演練評估人員。評估組可由上級部門組織,也可由演練組織單位自行組織。
2.5 參演隊伍和人員
參演人員包括應急預案規定的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各類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以及志願者隊伍等。
參演人員承擔具體演練任務,針對模擬事件場景作出應急響應行動。有時也可使用模擬人員替代未現場參加演練的單位人員,或模擬事故的發生過程,如釋放煙霧、模擬泄露等。
3 應急演練准備
3.1 制定演練計劃
演練計劃由文案組編制,經策劃部審查後報演練領導小組批准。主要內容包括:
(1) 確定演練目的,明確舉辦應急演練的原因、演練要解決的問題和期望達到的效果等。
(2) 分析演練需求,在對事先設定事件的風險及應急預案進行認真分析的基礎上,確定需調整的演練人員、需鍛煉的技能、需檢驗的設備、需完善的應急處置流程和需進一步明確的職責等。
(3) 確定演練范圍,根據演練需求、經費、資源和時間等條件的限制,確定演練事件類型、等級、地域、參演機構及人數、演練方式等。演練需求和演練范圍往往互為影響。
(4) 安排演練准備與實施的日程計劃,包括各種演練文件編寫與審定的期限、物資器材准備的期限、演練實施的日期等。
(5) 編制演練經費預算,明確演練經費籌措渠道。
3.2 設計演練方案
演練方案由文案組編寫,通過評審後由演練領導小組批准,必要時還需報有關主管單位同意並備案。主要內容包括:
3.2.1 確定演練目標
演練目標是需完成的主要演練任務及其達到的效果,一般說明「由誰在什麼條件下完成什麼任務,依據什麼標准,取得什麼效果」。演練目標應簡單、具體、可量化、可實現。一次演練一般有若干項演練目標,每項演練目標都要在演練方案中有相應的事件和演練活動予以實現,並在演練評估中有相應的評估項目判斷該目標的實現情況。
3.2.2 設計演練情景與實施步驟
演練情景要為演練活動提供初始條件,還要通過一系列的情景事件引導演練活動繼續,直至演練完成。演練情景包括演練場景概述和演練場景清單。
(1) 演練場景概述。要對每一處演練場景的概要說明,主要說明事件類別、發生的時間地點、發展速度、強度與危險性、受影響范圍、人員和物資分布、以造成的損失、後續發展預測、氣象及其他環境條件等。
(2) 演練場景清單。要明確演練過程中各場景的時間順序列表和空間分布情況。演練場景之間的邏輯關聯依賴於事件發展規律、控制消息和演練人員收到控制消息後應採取的行動。
3.2.3 設計評估標准與方法
演練評估是通過觀察、體驗和記錄演練活動,比較演練實際效果與目標之間的差異,總結演練成效和不足的過程。演練評估應以演練目標為基礎。每項演練目標都要設計合理的評估項目方法、標准。根據演練目標的不同,可以用選擇項(如:是/否判斷,多項選擇)、主觀評分(如:1—差、3—合格、5—優秀)、定量測量(如:響應時間、被困人數、獲救人數)等方法進行評估。
為便於演練評估操作,通常事先設計好評估表格,包括演練目標、評估方法、評價標准和相關記錄項等。有條件時還可以採用專業評估軟體等工具。
3.2.4 編寫演練方案文件
演練方案文件是指導演練實施的詳細工作文件。根據演練類別和規模的不同,演練方案可以編為一個或多個文件。編為多個文件時可包括演練人員手冊、演練控制指南、演練評估指南、演練宣傳方案、演練腳本等,分別發給相關人員。對涉密應急預案的演練或不宜公開的演練內容,還要制訂保密措施。
(1) 演練人員手冊。內容主要包括演練概述、組織機構、時間、地點、參演單位、演練目的、演練情景概述、演練現場標識、演練後勤保障、演練規則、安全注意事項、通信聯系方式等,但不包括演練細節。演練人員手冊可發放給所有參加演練的人員。
(2) 演練控制指南。內容主要包括演練情景概述、演練事件清單、演練場景說明、參演人員及其位置、演練控制規則、控制人員組織結構與職責、通信聯系方式等。演練控制指南主要供演練控制人員使用。
(3) 演練評估指南。內容主要包括演練情況概述、演練事件清單、演練目標、演練場景說明、參演人員及其位置、評估人員組織結構與職責、評估人員位置、評估表格及相關工具、通信聯系方式等。演練評估指南主要供演練評估人員使用。
(4) 演練宣傳方案。內容主要包括宣傳目標、宣傳方式、傳播途徑、主要任務及分工、技術支持、通信聯系方式等。
(5) 演練腳本。對於重大綜合性示範演練,演練組織單位要編寫演練腳本,描述演練事件場景、處置行動、執行人員、指令與對白、視頻背景與字幕、解說詞等。
3.2.5 演練方案評審
對綜合性較強、風險較大的應急演練,評估組要對文案組制訂的演練方案進行評審,確保演練方案科學可行,以確保應急演練工作的順利進行。
3.3 演練動員與培訓
在演練開始前要進行演練動員和培訓,確保所有演練參與人員掌握演練規則、演練情景和各自在演練中的任務。
所有演練參與人員都要經過應急基本知識、演練基本概念、演練現場規則等方面的培訓。對控制人員要進行崗位職責、演練過程式控制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對評估人員要進行崗位職責、演練評估方法、工具使用等方面的培訓;對參演人員要進行應急預案、應急技能及個體防護裝備使用等方面的培訓。
3.4 應急演練保障
3.4.1 人員保障
演練參與人員一般包括演練領導小組、演練總指揮、總策劃、文案人員、控制人員、評估人員、保障人員、參演人員、模擬人員等,有時還會有觀摩人員等其他人員。在演練的准備過程中,演練組織單位和參與單位應合理安排工作,保證相關人員參與演練活動的時間;通過組織觀摩學習和培訓,提高演練人員素質和技能。
3.4.2 經費保障
演練組織單位每年要根據應急演練規劃編制應急演練經費預算,納入該單位的年度財政(財務)預算,並按照演練需要及時撥付經費。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演練經費專款專用、節約高效。
3.4.3 場地保障
根據演練方式和內容,經現場勘察後選擇合適的演練場地。桌面演練一般可選擇會議室或應急指揮中心等;實戰演練應選擇與實際情況相似的地點,並根據需要設置指揮部、集結點、接待站、供應站、救護站、停車場等設施。演練場地應有足夠的空間,良好的交通、生活、衛生和安全條件,盡量避免干擾公眾生產生活。
3.4.4 物資和器材保障
根據需要,准備必要的演練材料、物資和器材,製作必要的模型設施等,主要包括:
(1) 信息材料:主要包括應急預案和演練方案的紙質文本、演示文檔、圖表、地圖、軟體等。
(2) 物資設備:主要包括各種應急搶險物資、特種裝備、辦公設備、錄音攝像設備、信息顯示設備等。
(3) 通信器材:主要包括固定電話、行動電話、對講機、海事電話、傳真機、計算機、無線區域網、視頻通信器材和其他配套器材,盡可能使用已有通信器材。
(4) 演練情景模型:搭建必要的模擬場景及裝置設施。
3.4.5 通信保障
應急演練過程中應急指揮機構、總策劃、控制人員、參演人員、模擬人員等之間要有及時可靠的信息傳遞渠道。根據演練需要,可以採用多種公用或專用通信系統,必要時可組建演練專用通信與信息網路,確保演練控制信息的快速傳遞。
3.4.6 安全保障
演練組織單位要高度重視演練組織與實施全過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大型或高風險演練活動要按規定製定專門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並對關鍵部位和環節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進行針對性演練。根據需要為演練人員配備個體防護裝備,購買商業保險。對可能影響公眾生活、易於引起公眾誤解和恐慌的應急演練,應提前向社會發布公告,告示演練內容、時間、地點和組織單位,並做好應對方案,避免造成負面影響。
演練現場要有必要的安保措施,必要時對演練現場進行封閉或管制,保證演練安全進行。演練出現意外情況時,演練總指揮與其他領導小組成員會商後可提前終止演練。
4 應急演練實施
4.1 演練啟動
演練正式啟動前一般要舉行簡短儀式,由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開始並啟動演練活動。
4.2 演練執行
4.2.1 演練指揮與行動
(1) 演練總指揮負責演練實施全過程的指揮控制。當演練總指揮不兼任總策劃時,一般由總指揮授權總策劃對演練過程進行控制。
(2) 按照演練方案要求,應急指揮機構指揮各參演隊伍和人員,開展對模擬演練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完成各項演練活動。
(3) 演練控制人員應充分掌握演練方案,按總策劃的要求,熟練發布控制信息,協調參演人員完成各項演練任務。
(4) 參演人員根據控制消息和指令,按照演練方案規定的程序開展應急處置行動,完成各項演練活動。
(5) 模擬人員按照演練方案要求,模擬未參加演練的單位或人員的行動,並作出信息反饋。
4.2.2 演練過程式控制制
總策劃負責按演練方案控制演練過程。
(1) 桌面演練過程式控制制
在討論桌面演練中,演練活動主要是圍繞對所提出問題進行討論。由總策劃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部署引入一個或若干個問題。參演人員根據應急預案及有關規定,討論應採取的行動。
在角色扮演或推演式桌面演練中,由總策劃按照演練方案發出控制消息,參演人員接收到事件信息後,通過角色扮演或模擬操作,完成應急處置活動。
(2) 實戰演練過程式控制制
在實戰演練中,要通過傳遞控制消息來控制演練進程。總策劃按照演練方案發出控制消息,控制人員向參演人員和模擬人員傳遞控制消息。參演人員和模擬人員接收到信息後,按照發生真實事件時的應急處置程序,或根據應急行動方案,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置行動。
控制消息可由人工傳遞,也可以用對講機、電話、手機、傳真機、網路等方式傳送,或者通過特定的聲音、標志、視頻等呈現。演練過程中,控制人員應隨時掌握演練進展情況,並向總策劃報告演練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4.2.3 演練解說
在演練實施過程中,演練組織單位可以安排專人對演練過程進行解說。解說內容一般包括演練背景描述、進程講解、案例介紹、環境渲染等。對於有演練腳本的大型綜合性示範演練,可按照腳本中的解說詞進行講解。
4.2.4 演練記錄
演練實施過程中,一般要安排專門人員,採用文字、照片和音像等手段記錄演練過程。文字記錄一般可由評估人員完成,主要包括演練實際開始與結束時間、演練過程式控制制情況、各項演練活動中參演人員的表現、意外情況及其處置等內容,尤其是要詳細記錄可能出現的人員「傷亡」(如進入「危險」場所而無安全防護,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疏散等)及財產「損失」等情況。
照片和音像記錄可安排專業人員和宣傳人員在不同現場、不同角度進行拍攝,盡可能全方位反映演練實施過程。
4.2.5 演練宣傳報道
演練宣傳組按照演練宣傳方案作好演練宣傳報道工作。認真做好信息採集、媒體組織、廣播電視節目現場采編和播報等工作,擴大演練的宣傳教育效果。對涉密應急演練要做好相關保密工作。
4.3 演練結束與終止
演練完畢,由總策劃發出結束信號,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結束。演練結束後所有人員停止演練活動,按預定方案集合進行現場總結講評或者組織疏散。保障部負責組織人員對演練現場進行清理和恢復。
演練實施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經演練領導小組決定,由演練總指揮按照事先規定的程序和指令終止演練:(1) 出現真實突發事件,需要參演人員參與應急處置時,要終止演練,使參演人員迅速回歸其工作崗位,履行應急處置職責;(2) 出現特殊或意外情況,短時間內不能妥善處理或解決時,可提前終止演練。
5 應急演練評估與總結
5.1 演練評估
演練評估是在全面分析演練記錄及相關資料的基礎上,對比參演人員表現與演練目標要求,對演練活動及其組織過程作出客觀評價,並編寫演練評估報告的過程。所有應急演練活動都應進行演練評估。
演練結束後可通過組織評估會議、填寫演練評價表和對參演人員進行訪談等方式,也可要求參演單位提供自我評估總結材料,進一步收集演練組織實施的情況。
演練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演練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參演人員的處置能力、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演練的成本效益分析、對完善預案的建議等。
5.2 演練總結
演練總結可分為現場總結和事後總結。
(1) 現場總結。在演練的一個或所有階段結束後,由演練總指揮、總策劃、專家評估組長等在演練現場有針對性地進行講評和總結。內容主要包括本階段的演練目標、參演隊伍及人員的表現、演練中暴露的問題、解決問題的辦法等。
(2) 事後總結。在演練結束後,由文案組根據演練記錄、演練評估報告、應急預案、現場總結等材料,對演練進行系統和全面的總結,並形成演練總結報告。演練參與單位也可對本單位的演練情況進行總結。
演練總結報告的內容包括:演練目的,時間和地點,參演單位和人員,演練方案概要,發現的問題與原因,經驗和教訓,以及改進有關工作的建議等。
5.3 成果運用
對演練暴露出來的問題,演練單位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改進,包括修改完善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加強應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對應急物資裝備有計劃地更新等,並建立改進任務表,按規定時間對改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4 文件歸檔與備案
演練組織單位在演練結束後應將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評估報告、演練總結報告等資料歸檔保存。
對於由上級有關部門布置或參與組織的演練,或者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備案的演練,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將相應資料報有關部門備案。
5.5 考核與獎懲
演練組織單位要注重對演練參與單位及人員進行考核。對在演練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及個人,可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按要求參加演練,或影響演練正常開展的,可給予相應批評。
6 附則
6.1 名詞解釋
(1) 演練情景。指根據應急演練的目標要求,根據突發事件發生與演變的規律,事先假設的事件發生發展過程,一般從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狀態特徵、波及范圍、周邊環境、可能的後果以及隨時間的演變進程等方面進行描述。
(2) 應急響應功能。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過程中需要完成的某些任務的集合,這些任務之間聯系緊密,共同構成應急響應的一個功能模塊。比較核心的應急響應功能包括:接警與信息報送、指揮與調度、警報與信息公告、應急通信、公共關系、事態監測與評估、警戒與治安、人群疏散與安置、人員搜救、醫療救護、生活救助、工程搶險、緊急運輸、應急資源調配等。
(3) 應急指揮機構。應急預案所規定的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如現場指揮部等。
(4) 演練參與人員。參與演練活動的各類人員的總稱,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演練領導小組:負責演練活動組織領導的臨時性機構,一般包括組長、副組長、成員。
演練總指揮:負責演練實施過程的指揮控制,一般由演練領導小組組長或上級領導擔任;副總指揮協助演練總指揮對演練實施過程進行控制。
總策劃:負責組織演練准備與演練實施各項活動,在演練實施過程中在演練總指揮的授權下對演練過程進行控制;副總策劃是總策劃的助手,協助總策劃開展工作。
文案人員:指負責演練計劃和方案設計等文案工作的人員。
評估人員:指負責觀察和記錄演練進展情況,對演練進行評估的專家或專業人員。
控制人員:指根據演練方案和現場情況,通過發布控制消息和指令,引導和控制應急演練進程的人員。
參演人員:指在應急演練活動中承擔具體演練任務,需針對模擬事件場景作出應急響應行動的人員。
模擬人員:指演練過程中扮演、代替某些應急響應機構和服務部門,或模擬事件受害者的人員。
後勤保障人員:指在演練過程中提供安全警戒、物資裝備、生活用品等後勤保障工作的人員。
觀摩人員:指觀摩演練過程的其他各類人員。
(5) 演練控制消息。指演練過程中向演練人員傳遞的事件信息,一般用於提示事件情景的出現和引導和控制演練過程。
(6) 演練規劃。指演練組織單位根據實際情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對一定時期內各類應急演練活動作出的總體計劃安排,通常包括應急演練的頻次、規模、形式、時間、地點等。
(7) 演練計劃。指對擬舉行演練的基本構想和准備活動的初步安排,一般包括演練的目的、方式、時間、地點、日程安排、經費預算和保障措施等。
(8) 演練方案。內容一般包括演練目的、演練情景、演練實施步驟、評估標准與方法、後勤保障、安全注意事項等。
(9) 演練評估。由專業人員在全面分析演練記錄及相關資料的基礎上,對比參演人員表現與演練目標要求,對演練活動及其組織過程作出客觀評價,並編寫演練評估報告。
❿ 鄉鎮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第一部分 總 則
一、目的
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鎮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應對並及時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醫療救護工作,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防止事態進一步擴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與健康,維護社會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特製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范圍內發生的所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防範,及時發現並排除隱患,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快速反應
及時發現並上報可能存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建立信息通報快速通道,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啟動預警機制。
(三)分類指導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型,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區別處理,以求達到最佳效果。
(四)及時處理
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對受害者及時採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最大限度減輕危害造成的不利後果。
(五)屬地管理
我鎮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構有權對轄鎮內的各種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源進行統一調配。
第二部分 應急體制建設
一、行政機構、指揮機構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一)政府機構職責
1、鎮政府:組織領導鎮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控制工作;組織領導鎮轄區內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措施。
2、各村、社區:組織落實村、社區轄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預防控制措施;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知識的宣傳。
(二)指揮機構組成
1、成立東鞏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部,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宣傳、紀委、衛生院、派出所、財政所、廣播站、學校、安監辦、愛衛會和各村(社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
2、衛生院設立指揮中心,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委員會提出的建議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預警機制,並由鎮政府批准。
3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日常工作由衛生院公共衛生科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後,各有關部門及人員必須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進入應急狀態。
(三)指揮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統一指揮和協調全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核實各項工作預案,分析、研究、判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緊急應對措施;組織、協調成員部門(單位),配合各村、社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
3)、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
4)、研究、處理其他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三)相關部門職責
1)衛生院:負責制定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技術方案,及時掌握事件動態;負責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床醫學、檢驗檢測等專業的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組;組建、培訓由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實驗室檢驗、衛生監督、環境消毒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應急機動隊伍和醫療急救隊伍,落實對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傳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及實驗室檢測工作;對事件現場進行衛生處置,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監督措施的落實;開展健康教育,保護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擴散;協調政府各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協同開展應急處置,確保在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使衛生防病和醫學救護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對疫區採取疫情緊急控制措施。
2)派出所:協助衛生及有關部門及時封鎖可疑區域,負責做好疫點、疫區現場封鎖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導,保障疫情處理車輛、人員迅速抵達疫區;對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不予配合的,負責採取強制隔離措施。
3)財政所:確保全鎮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所需資金,落實各項應急物資專款,撥付突發事件受害人的應急診療費用並能夠及時足額到位。
4)宣傳組:准確、及時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的措施,為媒體采訪提供方便,保證社會透明度;負責做好群眾防病知識宣傳,提高群眾自我防範能力。
5)紀委:負責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中不履行職責、出現失職、瀆職、違紀的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進行查處。
6)後勤組:負責各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協調、溝通工作;協助宣傳等部門做好對外的新聞報道和宣傳工作;保證全鎮突發事件應急物資的儲備和供應;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市場秩序的整頓;督導鎮屬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的落實;保證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應。
7)教育:負責全鎮教育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做好學校、托幼機構的健康教育工作;負責做好並落實學校內的有關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措施。
8)工商: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區下發的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干預措施;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期市場價格的監督管理和市場葯品及相關商品的價格監測,嚴格控制物價上漲,並對市場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9)城建:負責全鎮垃圾、糞便的污染治理,配合愛國衛生運動,提高環境衛生水平;指導組織全鎮環衛系統強化環衛設施及裝備的消毒預防工作。
10)民政:協助做好對社區居民的安撫工作;負責困難地區、困難群眾的生活和醫療救助工作。
13)安監辦: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責令排除。
二、衛生專業應急處置工作網路
鎮衛生院組建東鞏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網路,具體職責如下:
(一)各村
在鎮政府的領導下,根據衛生院安排,協調本轄區內各有關部門、醫療機構,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開展督查,掌握本轄區的疫情動態,向鎮政府、衛生院報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術和物資准備;指導開展環境消毒和個人防護;協助上級單位落實預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現場處理工作;依託社區開展居民健康教育。
(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確定監測點,建立監測網路,及時掌握、分析、報告疫情動態,提出防治對策;指導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承擔實驗室檢測任務;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指導各村(社區)做好疫點處理工作;對各村(社區)和各村衛生所、個體診所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實轄區內監測點和各有關單位做好突發衛生公共事件監測工作,及時上報監測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學個案調查、樣品採集工作,及時報告事件動態情況;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建立由主要領導直接負責的突發衛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組,建立院內工作流程,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人。加強醫療機構內的消毒等預防工作,重視醫務人員的自身防護,防止醫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監測、篩選、報告,對有可疑症狀的病人在尚未明確診斷前要採取相應的臨時隔離措施,預防疾病傳播。
(四)急救中心
准備專用救護車和急救人員,負責轉運病人到指定醫療機構。
(五)衛生監督
重點開展對醫療機構、公共場所等單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預防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
鎮衛生院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床醫學、自然疫源病學、微生物學、衛生監督、檢驗檢測、衛生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專家庫下設傳染病及群體性原因不明疾病專業委員會、食物中毒專業委員會、職業中毒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成員名單由衛生院決定,專家庫日常管理工作由衛生院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後,衛生院組織相應專業委員會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及危害程度分級,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構指揮中心提出是否啟動預警機制,或啟動何級預警機制的建議。
四、應急機動隊
衛生部門要組建規模適度、人才配比合理、專業素質高、精幹高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人員由流行病學、臨床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實驗室檢測、消殺滅、後勤保障等方面專家和工作人員組成。根據工作需要可分為疾病控制應急分隊、後勤保障分隊、檢驗檢測分隊、醫療救護分隊等。上述隊伍分別由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及衛生院組建。突發事件發生時,由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統一調度。
第三部分 經費和物資保障
一、經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給予充分保障,並合理安排使用。經費包括處理突發事件所需的儀器設備、交通通訊工具、葯品、醫療用品、防護用品、事件受害人的緊急救治費用、急救人員防護費以及醫療廢水廢物處理處置費用等。
二、物資保障
(一)建立鎮政府常規儲備及臨時應急儲備庫。鎮政府常規儲備庫由財政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儲備物資數量應滿足我鎮較大規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暴發流行時的需要,由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部統一調撥使用;臨時應急儲備庫應能滿足疫情發生時三天內我鎮疫點處理應急物資需求,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管理,以供緊急調撥使用。具體物資儲備數量由鎮衛生院、財政所共同確定。
(二)各村(社區)要根據鎮應急預案,科學合理地制定各自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儲備計劃,參照鎮級儲備情況並結合各自實際,做好本轄村、社區物資儲備工作。
(三)儲備物資
1、消毒器械:過氧乙酸、含氯消毒劑、碘伏、殺蟲葯品、噴霧器和流行病調查人員、消毒專業人員現場防護設備(猴服、隔離帽、防護眼鏡、16層口罩、雨靴、一次性隔離衣、褲、帽、鞋套及口罩、一次性醫用橡膠手套、手電筒、一次性污物袋;化學性污染和放射性泄漏防護用品、防化服、氧氣桶、防護面具等);
2、中毒現場調查常備用品:注射器、消毒棉簽、消毒紗布、勺子、夾子、鑷子、酒精燈、酒精、滅菌塑料袋、廣口瓶、滅菌試管、樣品冷藏設備、溫度計、毒物快速分析設備、照相機、錄音機、攝像機、中毒診斷試劑(包括各類化學及生物標准品、診斷試劑盒)、特效治療葯物(抗毒素以及特效解毒葯等)
(四)物資供應
指定具備法定資質的若干骨幹企業作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物資生產基地,優先保證各種生產要素供應和供水供電等外部條件。
第四部分 預警體系建設
一、 監測網路建設
(一)建立健全並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網路,以現有信息網為基礎,充分利用農村財務管理網、計劃生育信息網等,完善區、鄉鎮、村三級報告網路。
(二)以鎮為單位,建立村監測點。依據人口分布合理布局,鎮級政府所在地醫院、車站、企業、學校設4個,村和社區設17個,每個監測點指定信息網路通訊員,具體承擔監測點的監測報告工作任務,並實行定期零病例報告制度。
(三)在現有監測系統的基礎上擴展監測范圍,擴展疾病監測種類。對未納入監測系統的相關疾病,如天花、沙門氏菌病等納入監測系統管理。對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霍亂、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熱等實行重點管理。
(四)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網路和食物中毒監測網路,要加強生物毒素和化學毒素的監測。對有化學毒品儲存和運輸的廠礦、企業,易造成環境污染及人體危害和社會恐慌的重要場所進行衛生學評價,對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測,做好相應的應急准備。
(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信息網路的基礎平台,形成微機網路化管理;加強疫情監測、相關資料分析交流,盡早發現和識別異常現象。
(六)參與全國聯網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資料庫,加強常規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重點傳染病報告系統、疾病監測、職業危害因素和食物中毒報告系統的管理,保證監測系統的完整性、及時性、靈敏性、特異性。
二、預警系統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立全鎮突發事件預警系統,建立健全預警報告制度,根據預警情況,制定監測計劃。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召開鎮、村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業務專家聯席會議,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監測分析,並及時發出預警;在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易發季節到來之前,收集監測和報告資料,全面分析預測,作出預警報告,提出防範性措施;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跟蹤監測,掌握其變化情況,對可能出現的趨勢和問題及時進行預警。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
(一)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第一、必須報告信息: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聯系單位人員及通訊方式。第二、盡可能報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總結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並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二)報告原則
初次報告要快,階段報告要新、准,總結報告要全。
(三)報告時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衛生所、個體診所和有關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衛生院、縣衛生局報告;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四)報告方式
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衛生監督人員、個體開業醫生和基層監測點的報告人均為責任報告人,除按常規疫情報告、疾病監測及其它常規監測系統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外,對發現的各種公共衛生異常現象要以最快方式向縣疾病控制機構報告。
第五部分 應急處理方案
一、應急處理要求
由鎮政府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協調全鎮各有關部門共同實施,並報告上級人民政府。由區衛生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建紅色應急機動隊,人員由流行病學、臨床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實驗室檢測、消殺滅菌、後勤保障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分為疾病控制應急分隊、醫療救護分隊、檢驗檢測分隊、後勤保障分隊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應在臨時現場指揮部領導下承擔現場處理工作任務。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標本採集、環境消毒、消殺滅菌、預防性服葯、預防接種、醫療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通過流行病學調查快速確定事件發生的可能原因,對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進行分類,確定疫區和目標人群;
(2)根據自然環境因素確定可能的污染范圍,對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潛在危害進行判定;開展健康教育和社會動員,群防群治盡可能減少危害;
(3)對救護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和物資的需求做出評估和調用;
(4)經過事件緊急處理,疫情消除後,進行後續監測,直至消除危害;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核實;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原因,實驗室檢驗;提出採取控制措施的建議,包括疫區封鎖、人員疏散、消殺滅菌、隔離觀察、預防服葯、預防接種、健康教育和干預等;處理結果的總結、評估與上報。
2.醫療救護工作程序
第一、視傷亡情況設置傷病員分檢處。
第二、對現場傷亡情況的事態發展作出快速准確評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及種類;傷員主要的傷情、採取的措施及投入的醫療資源;急需解決的醫療救護問題。
第三、指揮、調遣現場及轄區內各醫療救護力量。
第四、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匯報有關情況,並接受指令。
第五、在現場醫療救護中,依據受害者的傷病情況按輕、中、重、死亡分類,分別以「紅、黃、藍、黑」的傷病卡作出標志(傷病卡以5×3cm的不幹膠材料做成),置於傷病員的左胸部或其他明顯部位,便於醫療救護人員辨認並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第六、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著先救命後治傷、先治重傷後治輕傷的原則,將經治傷員的血型、傷情、急救處置、注意事項等逐一填寫傷員情況單,並置於傷員衣袋內。
3.傷病員運送工作程序
傷病員經現場檢傷分類、處置後,要根據病情向就近的醫療機構分流。傷病員分流原則如下:
(1)接受傷病員的醫療機構,由臨時現場指揮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則指定。
(2)傷病員現場經治的醫療文書要一式二份,及時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報告匯總,並向接納傷病員的醫療機構提交。
(3)臨時現場指揮部指定的醫療機構必須無條件收治分流傷病員。
(4)運送傷病員途中需要監護的,由現場醫療救護指揮部派醫療人員護送。
(5)傷病員運送至醫療機構後,由收治醫療機構按急診急救工作程序處置。收治傷病員的醫療機構要成立專門的搶救小組,負責傷病員救治工作。
4.消毒處置
(1)根據現場情況,選擇消、殺、滅的器材、葯物劑型、濃度、施葯方法。
(2)保護食品、電器設施和其他有關物品,防止沾染葯物。
(3)實施消毒應先室內後室外、先地面後牆壁、先重點後一般、先飲水後污水的順序進行。
5.現場情況報告程序
由現場最高指揮者負責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
6.新聞宣傳與信息發布
按上級有關指示,統一口徑,指定專人向媒體發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對外公布相關信息。
(二)特殊性控制措施
根據突發事件的社會危害程度,可分別採取以下特殊控制措施:
1.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徵用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2.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可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3.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對食物和水源採取控制措施。
4.限制大型公眾聚會活動,停止公共娛樂活動。
5.局部區域或全鎮范圍內停工、停課、停業。
第六部分 正常時期准備工作
一、常規培訓
(一)培訓對象:
各級醫療機構全體醫護人員、社區及農村基層衛生人員、疾病預防控制及臨床的實驗研究人員、基層監測點責任報告人、各級應急機動隊成員等。
(二)培訓方式:
1、按時間分為應急培訓和長期培訓。
2、按類別分為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繼續醫學教育、崗位培訓、農村衛生人員在崗培訓、執業醫師資格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考核培訓等。
3、培訓可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注重發揮學術團體和高校的作用,確保培訓質量,定期組織現場模擬演練。
4、每年各級各類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40學時,應急機動隊人員不少於80學時。
(三)培訓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臨床醫護人員傳染性疾病防治培訓教材》、《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傳染性疾病防治培訓教材》、《住院醫師傳染性疾病防治培訓教材》、《社區及農村基層衛生人員傳染性疾病防治培訓教材》等。
二、演練
各單位及相關人員應積極參與政府組織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攝取應急准備、協調和應對能力,並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三、建立志願者隊伍
發揮社區群眾性組織的優勢,組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志願者隊伍,按照平戰結合、分類管理原則,形成不同功能應急小隊,明確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及職責,建立人員資料庫,加強志願者隊伍的培訓與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