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煤礦職工培訓的辦法
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條例
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條例
(一九八七年二月二日煤炭工業部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礦山安全條例》和煤炭工業部《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
定,貫徹安全第一方針,提高煤礦職工的安全生產技術素質,預防各類事故和增強
搶救、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加強法制觀念。特製訂本條例。
第二條 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貫徹「強制培訓、崗位培訓、經常教育、廣
泛宣傳」的原則,對職工實行正規的培訓。
第三條 安全培訓和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由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各級安全監察部
門負責組織編制安全培訓計劃和規劃,並指導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業務建設和監督
本條例的貫徹執行。
第二章 培訓對象與標准
第四條 培訓的主要對象是:正副局、礦(處)級幹部、總工程師、正副區(
科)隊長、班組長、安全專職人員、特殊工種(包括瓦斯檢查員、放炮員、防爆檢
查員、井下電鉗工、絞車司機、電車司機、信號工等)。其中重點培訓對象是:安
全礦長、正副區(科)隊長、班組長、安全專職人員、瓦斯檢查員、放炮員等。
第五條 按照教學大綱規定的內容,通過正規培訓,各類人員必須達到以下基
本標准:
1.了解黨和國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熟悉國務院頒發的《
礦山安全條例》和煤炭部頒發的《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
2.掌握防止瓦斯、煤塵、頂板、水、火等自然災害的基本知識。
3.熟悉職責范圍內的災害預防計劃、措施、並會搶救、會自救。
第六條 通過正規培訓,下列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一、正副局、礦長、總工程師、安監局(處)長(包括生產處室的處長):
1.懂得安全生產技術的基本理論和有關法規、條例的具體規定及其制定的依
據。
2.能制訂、審查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和實施措施,會正確組織指揮搶救險災工
作。
3.具備檢查處理事故隱患,分析安全情況和提出採取改善安全工作具體措施
的能力。
二、正副區(科)隊長、現場工程技術人員及安監人員:
1.會依據《煤礦安全規程》指揮生產,會編制、審查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2.會檢查判斷事故的預兆,會排除事故的隱患,發生事故後會採取應急措施,
組織工人處理事故和避災脫險。
3.熟悉掌握職責范圍內各種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術。
三、特殊工程及班組長:
1.熟悉本工種的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
2.熟悉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技術。
3.掌握職責范圍內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原理、構造,會熟練地使用
和操作,會排除故障。
第七條 新入礦的井下工人(包括合同工、輪換工)接受培訓的時間不少於兩
個月(包括井下參觀、現場實習),在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實習四個月,考核合格
後可獨立工作。
第三章 培訓辦法及任務
第八條 批准下達的安全技術培訓計劃,應同企業其它考核指標一樣,必須按
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可以實行培訓計劃與獎罰掛鉤。
第九條 中國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承擔正副局、礦(處)級幹部、總工程師、
安監局(處)長、通風安全工程師、安全培訓中心師資的培訓,並負責培訓對象
的安全資格考核;基本建設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承擔基本建設系統安全專職人員、處、
區、(科)隊長及特殊工種的安全培訓,並負責培訓對象的安全資格考核;省(
區)級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承擔本省統配煤礦及地方煤礦處級幹部、安全專職人員、
區(科)隊長、礦安全教育室專兼職教學人員的培訓,並負責培訓對象的安全資格
考核。
第十條 各礦務局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必須加強領導,嚴格管理,充分發揮作
用。其任務是:
1.負責區(科)隊長、班組長、特殊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承擔本地區地方
煤礦安全培訓任務,並負責培訓對象的安全資格考核。
2.具體落實本局的職工安全培訓計劃。
3.指導幫助礦安全教育室開展安全培訓和安全宣傳工作。
4.為推廣應用安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舉辦專題講座或知識更新培訓
班,收集儲存國內外安全技術情報資料,為提供安全技術交流服務。
第十一條 安全教育室是基層安全宣傳教育的重要陣地,各礦都要建立。其任
務是:
1.負責本礦一般工種工人及新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
1.負責經常性、廣泛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3.負責本礦一般工種工人的安全資格考核。
第十二條 煤炭部礦山救護培訓中心的任務是:
1.負責培訓全國礦山救護隊長以上的指揮員。
2.承擔礦山救護隊大隊長級幹部的每年再培訓二十天的輪訓任務。
3.編寫礦山救護的培訓教材。
4.對救護隊指揮員進行安全資格考核。
第四章 教學工作
第十三條 安全培訓的教學,要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正規培訓與經常教育
相結合,脫產培訓與崗位培訓相結合的要求。
第十四條 正規的安全技術培訓是指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培訓時間、
要求和部頒教學大綱內容,有專職教師、有教材、有嚴格的考核制度以及相應的形
象化實驗教學設備的整個教學過程。
第十五條 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學內容,除必須學習《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法
規性文件外,各類專業工種必須有按教學大綱編寫的教材。教學內容要少而精,重
點突出,盡量利用直觀形象化教學手段,重視實驗,實習操作等實際教學方法,提
高教學質量。
第十六條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領導班子必須符合「四化」的要求,主要領導
成員應是專職的。重視專兼職相結合的師資隊伍的建設,專職教師人數不少於在編
職工的35%。礦安全教育室的教師由礦工程技術人員和技師擔任。
第十七條 脫產培訓的職工,在培訓期間享受本單位的福利待遇,不影響評先
進和工資升級。其工資待遇:井下區隊長、班組長、特殊工種工人和井下一般工種
工人,不論實行計時加獎勵或實行計件工資的均按本隊月平均工資發給(不含井下
津貼)。獎金按學習成績優秀、良好、及格三種即100%、80%、50%發給。
不及格及不參加考試的不發獎金。
第五章 安全資格證書與考核辦法
第十八條 從事煤礦工作的所有原煤生產人員、礦建施工及火工品生產人員實
行「安全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證書)制度。
1.幹部和工人必須帶《證書》上崗工作。否則,幹部不能擔任領導職務,工
人不準上崗。職務、工種變更時必須重新培訓,考試取得新職務、新工種的《證書》
方准上崗。
2.《證書》有效期為五年,並每年必須復試一次。
3.資格《證書》分類與授予單位:
一類:紅色。正副局、礦(處)長,總工程師,由煤炭部安全監察局授予。
二類:藍色。專職的安全監察局(處)級幹部,由煤炭部安全監察局授予。其
他專職安全監察幹部和工程師由省(區)安全監察局(處)授予。
三類:棕色。區(科)隊長和技術員,由礦務局安全監察局(處)授予。
四類:紫色。救護大、中隊長,由煤炭安全監察局授予。
五類:綠色。特殊工種的工人,由礦務局安全監察局(處)授予。
六類:黃色。其他原煤生產人員,由礦安監處或礦安全教育室授予。
4.不帶《證書》上崗者,按違章處理。
第十九條 各類工作人員必須經資格考核,合格者才能取得《證書》。資格考
核辦法是:
1.必須按本條例規定的安全技術培訓,完成學習計劃。
2.培訓單位對其在安全技術基本理論,專業技術和安全法規考試及格達到第
二章規定標准。
3.考試方法:培訓單位應根據教學大綱結合安全生產的實際命題,可公開復
習題。考試方法應是筆試、口試和實際操作。
第二十條 建立安全培訓卡片管理制度。即在取得《證書》後,培訓單位填寫
安全培訓卡片,包括姓名、選送單位、培訓時間、培訓科目、考試成績、鑒定評語、
班主任簽字、培訓部門蓋章,一式兩份,培訓部門和學員的單位各一份存檔。
第二十一條 《證書》的吊銷與返還,由各級安監部門執行,有下列情況之一
者吊銷《證書》:
1.重傷以上(包括重傷)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2.實踐證明其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水平不能勝任工作者;
3.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者。
被吊銷《證書》的職工,要停止工作進行補學、補考。補學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考試合格者返還《證書》。本人拒絕接受培訓時,應按國務院頒發的《國營企業
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院舍、經費、編制及教學設備
第二十二條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建設,要達到設計規定的要求,發揮安全培
訓基地作用,不準以任何理由改變它為煤礦安全技術培訓服務的目的,不準用其它
名目擠占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校舍,平調其固定資產及各種設備。必須按資金渠道
和規定單獨建帳,嚴加管理。
第二十三條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以辦短期脫產培訓為主,只有在教師的數量、
質量和教學設備等條件具備時,並符合國家教委有關規定,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
准後,方可開辦大、中專安全技術專業班,按規定定向招收在職職工,畢業後發給
文憑,但招生人數不得超過設計規模的15%。
第二十四條 礦務局屬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經費,可按照財政部〔八十二〕財
企字三十七號文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點五范圍內開支,直接列入生產成
本,如不足需要可從企業基金、利潤留成、包干結余或納稅後留利中拿出一部分資
金用於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基本建設單位在基建投資的其它基建費用中開支。省級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經費,由省局(廳)、公司自行解決。
第七章 考評
第二十五條 考試不合格者必須經再培訓,再培訓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培訓,
只發生活費。對無理取鬧故意考試不及格者應按國務院《國營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職工未經安全技術培訓而分配工作的,以違章論處。未經培訓的
職工造成事故,應追究分配工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必須嚴格按部頒發的教學大綱組織好培訓。若
發現培訓不符合教學大綱要求時,即應學未教的要追究培訓單位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在執行中如與上級規定有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條例解釋權屬於煤炭工業部安全監察局。
『貳』 煤礦安全培訓計劃怎麼做
首先必須特種工每年的培訓。
其次就是一般工種每年20小時安全教育。
最後是新工人的72小時崗前培訓。把這三點考慮好就可以做
『叄』 煤礦一般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目的是什麼
熟悉礦井基本概況,如通風系統、供電系統、通風方式、采區構成、水平、地質資料,存在主要危險源及採取的措施,進一步深化理論與實際現場的融合,更好的指導礦井安全生產。
『肆』 煤礦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第一條 安全管理質量標准化礦井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礦井無重大安全隱患或對重大安全隱患按照規定採取有效監控措施,限期治理。
第二條 安全管理質量標准化礦井分為三個等級,考核標准如下:
一級:考核評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級:考核評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級:考核評分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條 安全管理質量標准化標准及考核評分辦法見附表
安全管理質量標准化總分100分,各檢查項目得分按照標准扣分,至單項標准分扣完為止。
附表:
安全管理質量標准化標准及考核評分辦法
檢查項 目
質量標准
檢查方法
評分辦法
機構設 置
10分
1.煤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企業內部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2.煤礦設置專職部門或明確專門機構負責頂板管理、機電、提升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等專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沖擊地壓(礦震)威脅的礦井,必須設專門的防沖機構。
3.煤礦設置專職部門或明確專門機構負責生產調度指揮、應急值守等工作。
檢查有關機構的設置文件,部門、單位有關職責規定。
相應機構未設置的,扣3分;部門職責不明確的,每項扣1分。
人員配 備
10分
1.煤礦內部安全管理機構,設專職主要負責人一名,並由單位行政副職擔任;設主任工程師(技術負責人)一名;配備分管煤礦主要專業(採掘、機電、提升運輸、通防)安全監督檢查的管理人員。受水害威脅及沖擊地壓威脅的礦井,應配有相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安全管理機構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總數不少於礦井從業人員總數的5‰,且不得少於7人;安全檢查工總數不少於井下從業人員總數的3%。
2.煤礦企業配置採掘、通防、機電、地測防治水等專業副總工程師及部門技術負責人,並在有關機構配備相應的專職技術人員。 受沖擊地壓(礦震)威脅的礦井必須配備防沖副總工程師及專職技術人員。
3.有關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應符合上級對煤礦從業人員准入資格的有關規定。
查閱有關人員任職文件、檔案資料。
未按規定設安全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主任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採掘、機電、通防、防治水、防沖副總工程師的,每缺一職,扣2分;缺相應部門技術負責人的,每缺一職,扣1分;缺相應專職技術人員的,每缺一名,扣0.5分。
安監部門管理人員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每缺一名,扣1分;安全檢查工數量達不到要求的,每缺一名,扣0.5分。
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未達到煤礦從業人員准入資格制度規定的,每有一人,扣0.5分。
安全規章制 度
20分
煤礦必須依據法律法規、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應當涵蓋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和全體從業人員,並結合實際定期分析實施效果,適時修訂,具體制度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各級負責人、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2.安全會議制度;3.安全目標管理制度;4. 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5.安全質量標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7.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監督檢查制度;9.安全技術審批制度;10.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12.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制度;1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14.安全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15.入井人員管理制度;16.安全舉報制度;17.管理人員下井及帶班制度;18.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9.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20.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21.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搶救和分析處理制度;22.上級規定必須制定的其他安全規章制度和企業應建立的安全制度。
煤礦安全規章制度應滿足以下要求: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及上級有關規定;②內容具體、責任明確,能夠對照執行和檢查,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③以正式文件發布,並確保其能夠約束涉及到的部門和人員。
查閱有關制度規定,發布文件,檢查有關制度落實情況。
每缺一項制度扣2分;制度不符合上級規定要求的,每項扣1分。
安全費用提取及使用
10分
1.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的規定,落實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按規定確定安全費用提取標准,並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
3. 制定安全費用年度使用計劃,對安全費用按已確定標准及時、足額提取,並按照規定使用范圍支出,做到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4.建立有關安全費用項目管理台帳,做到賬、物相符,項目完成要進行驗收,並有驗收記錄。
5.風險抵押金的存儲和使用符合《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1.檢查對上級規定及本單位有關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查閱煤礦確定安全費用提取標準的文件。
3.查閱年度安全費用計劃,查閱財務專戶提取、使用、結余管理帳目。
4.查閱安全費用項目管理台帳,有關驗收記錄、資料。
1. 不落實上級有關規定,未確保安全投入的,扣5分;
2. 未明確安全費用提取標准,並按規定進行備案的,扣2分;
3. 無安全費用年度提取使用計劃的,扣2分;未按計劃及時、足額提取安全費用的,扣1分;無專戶存儲賬目扣2分;安全費用在規定范圍外支出的,每項扣2分。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結余賬目每有一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4.無安全費用項目管理台帳的,扣2分;賬、物管理不符的,每處扣1分,項目未驗收的,每項扣1分。
5.未按規定存儲和使用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扣2分。
隱患排查治 理
15分
1.落實上級有關隱患排查治理的規定,建立並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有關部門、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
2. 煤礦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由單位技術負責人、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參加的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根據事故隱患分級、分類標准,分別確定級別和類別;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台帳和重大隱患信息檔案,對重大安全隱患應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並採取相應安全措施。
3. 對於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隱患,由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重大事故隱患,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重大隱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內容符合上級要求並按規定審批。
4.對治理結束的事故隱患,應組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隱患進行銷號處理。
1.查閱各級管理人員、部門、有關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
2.查閱月度隱患排查記錄,台帳、檔案、隱患上報文件,所採取的相應安全措施記錄。
3.查閱有關隱患治理方案。
4.查閱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登記表、驗收記錄。
1.未逐級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的,扣2分,責任不明確的,每處扣0.1分。
2.月度未按規定組織隱患排查的,每次扣3分;隱患未分級、分類的,每條扣1分;未建立隱患登記台帳的和重大隱患信息檔案的,扣3分;隱患排查治理監控台帳記錄及重大隱患信息檔案不全的,每條扣0.2分。未按規定上報重大安全隱患的,每條扣1分;對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規定採取措施的,每條扣3分。
3. 對重大隱患未按規定製定治理方案並按期實施的,每條扣3分;隱患治理方案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每處扣1分。
4.隱患治理結束後未驗收的,每條扣1分;未做銷號處理的,每條扣0.5分。
應急預 案
10分
1.煤礦企業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上級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2.應急預案按照規定進行評審、備案、發布,按照規定及時進行修訂。
3.煤礦應該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培訓,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4.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應急演練前應編制演練方案,應急演練結束後應編寫評估報告。
1.查閱單位有關事故應急預案等資料。
2.查閱有關預案評審資料、意見,預案發布文件,修訂記錄。
3. 查閱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檢查有關崗點的現場處置方案學習、掌握情況。
4.查閱有關應急演練方案、評估報告。
1.應急預案不全,存在重大危險源或主要事故類型未制定專項預案的,每缺一項預案,扣2分;危險性大的重要崗點,缺現場處置方案的,每處扣1分。
應急預案內容不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每處扣0.5分;信息有錯誤的,每處扣0.2分;預案之間不銜接,相互矛盾的,每項扣1分。
2. 未按規定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修訂的,每件預案扣1分;未按規定對應急預案進行備案的,扣1分。
3.未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培訓的,每人次扣0.1分。
4.未按規定組織綜合預案或專項預案演練、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的,扣2分;演練無方案及演練後未編寫評估報告的,每次扣1分。
安全培 訓
15分
1. 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意見、安全培訓計劃,明確安全培訓方式、方法、安全教育內容和重點,並按計劃認真實施。
2.每季度對單位安全培訓開展情況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總結,對查出問題制訂措施,整改落實;年終對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3. 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實現一人一檔,詳細、准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照規定參加安全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煤礦其他從業人員按規定接受安全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從業人員在本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安全培訓。
煤礦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4.煤礦有培訓基地,加強培訓師資建設,充實必要的師資力量,培訓條件達到上級規定要求。
5. 保證本單位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所需資金。
1.查閱單位年度安全培訓工作意見、安全培訓計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2.檢查季度安全教育活動記錄、整改措施,年度安全培訓工作表彰決定。
3.查閱單位安全培訓檔案。有關人員安全資格證書,現場抽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查閱單位安全培訓資金計劃及其落實情況。
1. 無年度安全培訓工作意見、安全培訓計劃的,分別扣2分;未按照計劃認真執行的,每項扣0.5分。
2.季度內未組織安全培訓檢查的扣2分,對查出問題無整改措施的扣1分;年度未對安全培訓工作總結表彰的扣2分。
3.未建立安全培訓檔案的,扣5分,未實現一人一檔的,扣1分;安全培訓檔案記錄不全、不詳細、不準確的,每人次扣0.1分。
「三項崗位人員」未經安全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上崗的,每人次扣2分。
煤礦其他從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的,每人次扣1分。
4.無培訓基地的,扣3分;培訓基地師資、辦學條件不符合上級規定要求的,扣0.5分。
5.單位未落實和確保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所需資金的,扣3分。
調度通 訊
10分
1、礦井必須安裝井下調度通訊系統。通訊設備、小型電器(通訊)、線纜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入網許可證、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2、健全各種管理規章制度。規章制度應包括維護人員、值班人員崗位責任制,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周期維護試驗制度,防火制度等,並嚴格落實。
3、調度電話安裝數量及場所必須符合要求。主副井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站)、變電所、上下山絞車房、水泵房、帶式輸送機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和採掘工作面;《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明確要求的地點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辦公室,與井下安全生產工作有關的主要科室、醫院(衛生所)、車隊等,必須安裝調度電話,並能與礦調度室等部門直接聯系。井下電話不得並接。
4、調度通訊系統安全設施齊全、可靠。通訊設備交流電源必須裝設防雷保護裝置;入井調度電話必須全部經過安全隔離柵;通信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接地保護系統完善,接地電阻阻值符合調度交換機設計安裝要求。
5、系統功能齊全,性能良好。調度台的強插、強拆、集呼、群呼、會議等功能完善、可靠,符合設計要求;通話質量應清晰無斷續、無雜音;必須配備錄音系統;調度交換設備的主要板卡及電源系統必須採用熱備份運行模式,後備蓄電池容量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6. 煤礦企業要建立健全煤礦井下無線通訊系統和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為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無線通訊工具,實時監測井下作業人員的行動軌跡。系統產品必須具有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井下設備具有防爆合格證。系統的安裝、使用、管理符合標准規定。
.
1.現場檢查調度通訊系統,檢查有關證件。
2.查閱有關制度,規程。
3.現場檢查井下調度電話安裝情況,查閱災害防計劃。
4.現場檢查調度通訊系統的各類安全設施、保護
5.現場檢查調度通訊系統功能,設備配置等
6.現場檢查煤礦井下無線通訊系統及人員定位系統的裝備、使用、管理情況,查閱有關證書、合格證。
1.井下調度通訊系統設備、線纜等無合格證、入網許可證、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每有一項,扣2分。
2.各類規章制度不全的每缺一項扣1分;未貫徹落實的,每項扣0.5分。
3井下調度電話數量不足的,每缺一部扣0.5分,有一處通話不正常扣0.5分。
4.調度通訊系統安全設施、保護裝置不全的,缺一項扣1分;安設不合格或不完好的,每處扣0.5分。
5.調度通訊系統功能不完善的,每缺一種功能扣1分。質量達不到要求的,每項扣0.5分;無錄音系統的,扣1分;調度交換設備的主要板卡未採用熱備份運行模式的,扣1分;後備電池容量不符合安全運行要求的,扣2分。
6.未按照規定建立井下無線通訊和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的,扣5分;未向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無線通訊工具的,每有一人次扣0.1分;未實現實時監測井下作業人員行動軌跡的,扣1分;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和井下無線通訊系統無規定安全標志、防爆合格證的,扣2分;系統安裝、使用、管理不符合標准要求的,每處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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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煤礦培訓形式方式有哪些
從培訓形式上講,主要有線下培訓和線上培訓,以前主要都是本單位的技術能手或者外聘專家來講,現在線上培訓逐漸開展起來了,國家的政策也開始支持通過互聯網的線上培訓,也有一些做線上線下結合的,如礦業課堂。
『陸』 煤礦安全技術培訓的內容是什麼
煤礦安全技術培訓的主要內容有:
1、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地方相應版的規定要求權等,單位的規章制度,規程措施等;
2、煤礦五大自然災害識別、預防、處理等方面的知識;
3、煤礦在採掘生產中遇到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知識;各應急處理預案
4、各種災害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柒』 煤礦新工人如何培訓
要不試試我們公司的培訓?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班組管理、班組建設、班組長的培訓。八九點的
『捌』 如何搞好煤礦安全培訓工作
摘要:煤礦企業要搞好安全生產,必須要做好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現就此談些淺見。
煤礦企業要搞好安全生產,必須要做好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災害防範意識,最大限度的減少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1、安全培訓的意義
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人類生存發展過程中永恆的主題。安全生產最根本的目的是保護企業員工的生命和健康,為員工帶來幸福,為社區社會穩定、為企業經濟效益提高和企業的長足發展做出貢獻。眾所周知煤礦是高危行業之一,也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領域。近年來,隨著我國煤炭產量逐年攀升,煤礦的安全生產形勢也更加嚴峻,各類煤礦安全事故不斷發生,分析原因,幾乎每一起事故都存在著員工的安全意識不高的問題。那麼要搞好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必須樹立「以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安全培訓,扎實做好各級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實現煤礦企業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安全是人類生存、生產、生活和發展過程中永恆的主題,是人民生命健康和國家財產的基本保障。安全生產是為了使生產過程在符合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的,防止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險、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損壞,環境免遭破壞的總稱。企業安全生產最根本的目的是保護企業員工的生命和健康,為員工帶來幸福、社區社會穩定、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的長遠發展。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社會經濟安全發展,要求企業。必須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這也是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
安全培訓是改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有效途徑,煤礦作為高危行業之一,也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領域。煤礦企業要搞好安全生產,首先必須要做好各級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增強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最大程度減少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也就是說安全培訓是改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有效途徑。
煤礦事故的根源是安全培訓不足。近年來,我國煤炭產量逐年攀升,與此同時,煤礦的安全生產形勢也更加嚴峻,各類煤礦安全事故不斷發生,有許多鮮活的生命瞬間隕落,有無數幸福被淚水淹沒。痛定思痛,礦難事故頻發固然有其客觀的因素,如煤礦開采要面臨的水、火、瓦斯、煤塵、頂板,運輸以及隨著開采深度增加而帶來的地熱等。但認真剖析原因,不難發現,幾乎每一起事故都是煤礦職工的行為不規范所致,根源不外乎兩個:一個是思想麻痹,存在僥幸心理,安全意識不強,法制觀念差;另一個是對安全技術不懂,違章蠻干,最終都存在著安全培訓不足的問題。對於思想麻痹、安全意識不強或不懂技術的違章蠻干,發生事故那是必然結果,不發生事故才是幸運。然而對於有些事故似乎是客觀原因造成,但事實上如果安全培訓到位,依然可以減少或避免。加強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
煤礦企業要搞好安全培訓,就要對企業從業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並且將其做好抓實,保證培訓質量及效果,全方位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切實提高企業的現場生產作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及煤礦企業生產經營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能水平及更強的分析判斷緊急情況的處理能力,保證煤礦企業安全生產。
2、煤炭企業安全培訓相對滯後顯現的問題
(1)煤炭企業未能真正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意識樹立得並不牢固。上級文件精神及具體規定不能嚴肅認真落實。國家行業重大安全政策就連煤礦安全第一責任者都不盡清楚,這是對國家法令的藐視和責任的喪失。
(2)安全防範措施得不到進一步落實,其管理、技術、安全層面上的監督、監察不到位,豈不是安全管理工作上的悲哀!
(3)職工整體安全素質得不到有效提升,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本質不具備安全資質,潛在的個中安全危機,又有誰能說得清楚。
(4)煤炭行業各級領導真正能把安全管理放在首位,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查處各類重大事故隱患,那麼,重大的事故也可能得到有效地遏制。
(5)全員、全方位、全過程搞好礦井安全生產,不一定在每個單位都能湊效,其中管理存在的不足又不能不說與培訓工作跟不上去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3、改善這些問題的措施
第一,要提高安全培訓認識,加大安全培訓投人,企業應該從領導方面清醒地認識到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加大安全培訓力度,改善培訓師資不強、培訓裝備不足現狀,給予培訓工作在人力、財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第二,安全培訓要有針對性,適應性和前瞻性,安全培訓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服務於企業戰略,應該與企業的發展戰略相協調,相統一、相接軌,應該統一部署規劃,安全培訓內容應該結合企業實際,能滿足企業目前和將來安全生產發展的需要,體現培訓的針對性、適應性和前瞻性。我礦就目前的情況實施安全培訓相當到位。「人人都是通風員」每天都做到一人一答。人人滿分,人人過關。
第三,加強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實現安全生產。煤礦企業從業人員是指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尤其是特種作業人員,他們既是需要掌握生產安全技能的骨幹,其行為也是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並可能對職工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設備的安全造成危害的「隱患」。其操作的正確與否對安全生產的影響十分重要。據統計,在各類礦山事故中,因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約占事故總數的70%.所以要求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必須受到領導的重視,不要一味強調人員緊或任務重,不能按時、按量將學員送去參加培訓,或者走形式,選送老弱病殘等「學習專業戶」去參加培訓,達不到其應有的效果。在我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幾乎達到人人有證。
煤礦其他從業人員也是生產經營活動的最直接的勞動者,安全培訓也不容忽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企業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煤礦的具體貫徹執行者,是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規程的具體制定和落實者,對他們的安全知識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的安全培訓對於加強其現場安全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障安全生產也不可或缺;煤礦企業生產經營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對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安全培訓,是最基本的,也是對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
原文來源於:http://www.safewaychina.com/Article/meikuanganquanpeixun.html,謝謝!
『玖』 煤礦安全培訓的內容
可以培訓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專;《崗位責任制》;《煤礦安全屬質量標准化》等相關內容,還要看要培訓的具體是什麼工種,比如電工,就可以培訓《電工操作規程》;《電工崗位責任制》;《煤礦安全質量標准化(機電質量標准)》;《電力安全操作規程》;觸電急救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