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可以分為:訴訟和非訴訟。
一、訴訟方式即法院判決;
二、非訴訟方式包括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當事人和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仲裁、信訪等。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與傳統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較而言的。簡單地說,就是由於當前矛盾糾紛主體的多元化、類型的多元化、訴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糾紛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徑等也應多元化。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指在一個社會中,訴訟和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點,結成一種互補的、滿足社會主體多樣需求的程序體系和動態的運作調整系統。
(1)多元化調解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調解方式
調解員可以採用其認為有利於當事人達成和解的方式對爭議進行調解。
這種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調解程序開始之後,調解員可以單獨或同時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進行調解;調解員單獨會見一方當事人的,可向他方當事人通報單獨會見的情況,當事人另有要求的除外;調解員可以對爭議進行面對面的調解,也可以進行背對背的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可以要求當事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建議或方案;調解員可以根據具體案情,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聘請有關專家就技術性問題提供咨詢建議或鑒定意見;。
調解員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交補充材料;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可以根據已掌握的情況,依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向當事人提出解決爭議的建議。
經過調解,在當事人之間仍無法達成和解的情況下,調解員可以提出最後的建議或方案。調解在調解中心所在地進行。如當事人另有約定,經調解中心同意,或由調解中心建議並經當事人一致同意,亦可在其它地點進行。
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聘請有關行業的專家參與調解工作,所產生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經過調解,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由各方當事人在和解協議上簽字及/或蓋章,應當事人的要求,調解員可根據和解協議的內容,作出調解書,由調解員在調解書上簽字並加蓋調解中心的印章。
除非為執行或履行之目的,和解協議或調解書不得公開。雙方當事人簽訂和解協議時,可以在和解協議中加入仲裁條款。
② 如何做好美容院員工培訓方案
如果還在考慮員工培訓問題,作為美容院老闆就應該掌握一些基本的辨識能力。在經過心態調整培訓後,還應該對員工培訓些什麼,才能給企業和員工帶來實際的效益?其實,所有的培訓都應該解決三個原則問題。
第一,員工思想定位問題——我是誰?以避免造成定位不清,角色不明,難於管理的混亂狀況;
第二,崗位行為識別問題 ——我該干什麼?讓每個員工在崗位要求下明細職責,而不用在工作中打嘴仗,誰也不服誰,造成管理上的混亂,直接導致員工流動;
第三,方法教導問題——我該怎麼干?教會美容院經理做一個很好的管理者,而不是一個很好的「大姐」,教會員工在美容方面成為專家,而不僅僅是一個洗臉妹。在明確了這三個原則之後,老闆就會對培訓有一個更清楚的認識,不至於投了資員工反倒不高興——干嗎總耽誤掙錢去聽一些空話呢?
③ 法院通過公正司法,司法公開,司法為民,滿足快遞員群體多遠司法需求
因為字數有限制,現簡要向您列明。若要看全部內容,您可以登陸中國法院網搜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法發〔2015〕3號)1.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2.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3.推動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根據知識產權案件的特點和審判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知識產權案件審判規律的專門程序、管轄制度和審理規則。4.改革行政案件管轄制度。5.改革海事案件管轄制度。6.改革環境資源案件管轄制度。7.健全公益訴訟管轄制度。8.繼續推動法院管理體制改革。9.改革軍事司法體制機制。10.全面貫徹證據裁判原則。強化庭審中心意識,落實直接言詞原則,嚴格落實證人、鑒定人出庭制度,發揮庭審對偵查、起訴程序的制約和引導作用。堅決貫徹疑罪從無原則,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進一步明確非法證據的范圍和排除程序。11.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機制。12.健全輕微刑事案件快速機制。13.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14.完善民事訴訟證明規則。15.建立庭審全程錄音錄像機制。16.規范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17.改革案件受理制度18.完善分案制度。19.完善審級制度。20.強化審級監督。21.完善案件質量評估體系。22.深化司法統計改革。23.完善法律統一適用機制。24.深化執行體制改革。25.推動完善司法救助制度。26.深化司法領域區際國際合作。27.健全主審法官、合議庭案機制。選拔政治素質好、案能力強、專業水平高、司法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擔任主審法官。獨任制審判以主審法官為中心,配備必要數量的審判輔助人員。合議制審判由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合議庭成員都是主審法官的,原則上由承案件的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完善院、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擔任審判長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的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合議庭工作機制,明確合議庭作為審判組織的職能范圍,完善合議庭成員在交叉閱卷、庭審、合議等環節中的共同參與和制約監督機制。改革裁判文書簽發機制。28.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案責任制。按照權責利相統一的原則,明確主審法官、合議庭及其成員的案責任與免責條件,實現評價機制、問責機制、懲戒機制、退出機制與保障機制的有效銜接。主審法官作為審判長參與合議時,與其他合議庭成員權力平等,但負有主持庭審活動、控制審判流程、組織案件合議、避免程序瑕疵等崗位責任。科學界定合議庭成員的責任,既要確保其獨立發表意見,也要明確其個人意見、履職行為在案件處理結果中的責任。29.健全院、庭長審判管理機制。明確院、庭長與其職務相適應的審判管理職責。規范案件審理程序變更、審限變更的審查報批制度。健全訴訟卷宗分類歸檔、網上案、審判流程管控、裁判文書上網工作的內部督導機制。30.健全院、庭長審判監督機制。明確院、庭長與其職務相適應的審判監督職責,健全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完善主審法官會議、專業法官會議機制。規范院、庭長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監督機制,建立院、庭長在監督活動中形成的全部文書入卷存檔制度。依託現代信息化手段,建立主審法官、合議庭行使審判權與院、庭長行使監督權的全程留痕、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機制,確保監督不缺位、監督不越位、監督必留痕、失職必擔責。31.健全審判管理制度。發揮審判管理在提升審判質效、規范司法行為、嚴格訴訟程序、統一裁判尺度等方面的保障、促進和服務作用,強化審判流程節點管控,進一步改善案件質量評估工作。32.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合理定位審判委員會職能,強化審判委員會總結審判經驗、討論決定審判工作重大事項的宏觀指導職能。建立審判委員會討論事項的先行過濾機制,規范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范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和涉及國家外交、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復雜案件外,審判委員會主要討論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完善審判委員會議事規則,建立審判委員會會議材料、會議記錄的簽名確認制度。建立審判委員會決議事項的督、回復和公示制度。建立審判委員會委員履職考評和內部公示機制。33.推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落實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拓寬人民陪審員選任渠道和范圍,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確保基層群眾所佔比例不低於新增人民陪審員三分之二。進一步規范人民陪審員的選任條件,改革選任方式,完善退出機制。明確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職權,完善隨機抽取機制。改革陪審方式,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加強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職的經費保障。建立人民陪審員動態管理機制。34.推動裁判文書說理改革。根據不同審級和案件類型,實現裁判文書的繁簡分流。加強對當事人爭議較大、法律關系復雜、社會關注度較高的一審案件,以及所有的二審案件、再審案件、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案件裁判文書的說理性。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當事人爭議不大的一審民商事案件和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的一審輕微刑事案件,使用簡化的裁判文書,通過填充要素、簡化格式,提高裁判效率。重視律師辯護代理意見,對於律師依法提出的辯護代理意見未予採納的,應當在裁判文書中說明理由。完善裁判文書說理的剛性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建立裁判文書說理的評價體系,將裁判文書的說理水平作為法官業績評價和晉級、選升的重要因素。35.完善司法廉政監督機制。改進和加強司法巡查、審務督察和廉政監察員工作。建立上級紀委和上級法院為主、下級法院協同配合的違紀案件查處機制,實現紀檢監察程序與法官懲戒程序的有序銜接。建立法院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規范法院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36.改革涉訴信訪制度。完善訴訪分離工作機制,明確訴訪分離的標准、范圍和程序。健全涉訴信訪終結機制,依法規范涉訴信訪秩序。建立就地接訪督導機制,創新網路信訪機制。推動建立申訴案件律師代理制度。探索建立社會第三方參與機制,增強涉訴信訪矛盾多元化解合力。(五)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依託現代信息技術,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增進公眾對司法的了解、信賴和監督。到2015年底,形成體系完備、信息齊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立覆蓋全面、系統科學、便民利民的司法為民機制。37.完善庭審公開制度。建立庭審公告和旁聽席位信息的公示與預約制度。對於依法應當公開審理,且受社會關注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已有條件范圍內,優先安排與申請旁聽者數量相適應的法庭開庭。有條件的審判法庭應當設立媒體旁聽席,優先滿足新聞媒體的旁聽需要。38.完善審判流程公開平台。推動全國法院政務網站建設。建立全國法院統一的訴訟公告網上平台和訴訟公告網站。繼續加強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網站建設,完善審判信息數據及時匯總和即時更新機制。加快建設訴訟檔案電子化工程。推動實現全國法院在同一平台公開審判流程信息,方便當事人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在線獲取審判流程節點信息。39.完善裁判文書公開平台。加強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建設,完善其查詢檢索、信息聚合功能,方便公眾有效獲取、查閱、復制裁判文書。嚴格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實現四級人民法院依法應當公開的生效裁判文書統一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40.完善執行信息公開平台。整合各類執行信息,推動實現全國法院在同一平台統一公開執行信息,方便當事人在線了解執行工作進展。加強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力度,充分發揮其信用懲戒作用,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完善被執行人信息公開系統建設,方便公眾了解執行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41.完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公開制度。完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和案件程序,確保相關案件公開、公正處理。會同刑罰執行機關、檢察機關推動網上協同案平台建設,對執法案和考核獎懲中的重要事項、重點環節,實行網上錄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從制度和技術上確保監督到位。建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實現三類案件的立案公示、庭審公告、文書公布統一在網上公開。42.建立司法公開督導制度。強化公眾對司法公開工作的監督,健全對違反司法公開規定行為的投訴機制和救濟渠道。充分發揮司法公開三大平台的監督功能,使公眾通過平台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成為人民法院審判管理、審判監督和改進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43.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制度。加強訴訟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完善訴訟服務大廳、網上訴訟服務平台、12368司法服務熱線。建立網上預約立案、送達、公告、申訴等工作機制。推動遠程調解、信訪等視頻應用,進一步拓展司法為民的廣度和深度。44.完善人民法庭制度。優化人民法庭的區域布局和人員比例。積極推進以中心法庭為主、社區法庭和巡迴審判點為輔的法庭布局形式。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完善人民法庭便民立案機制。優化人民法庭人員構成。有序推進人民法庭之間、人民法庭和基層人民法院其他庭室之間的人員交流。45.推動送達制度改革。推動建立當事人確認送達地址並承擔相應法律後果的約束機制,探索推廣信息化條件下的電子送達方式,提高送達效率。46.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繼續推進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糾紛解決機制與訴訟的有機銜接、相互協調,引導當事人選擇適當的糾紛解決方式。推動在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勞動保障、醫療衛生、交通事故、物業管理、保險糾紛等領域加強行業性、專業性糾紛解決組織建設,推動仲裁製度和行政裁決制度的完善。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商事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進程,構建系統、科學的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47.推動實行普法責任制。強化法院普法意識,充分發揮庭審公開、文書說理、案例發布的普法功能,推動人民法院行使審判職能與履行普法責任的高度統一。(六)推進法院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重心,全面推進法院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努力提升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分類科學、分工明確、結構合理和符合司法職業特點的法院人員管理制度。48.推動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官單獨職務序列。健全法官助理、書記員、執行員等審判輔助人員管理制度。科學確定法官與審判輔助人員的數量比例,建立審判輔助人員的正常增補機制,切實減輕法官事務性工作負擔。拓寬審判輔助人員的來源渠道,探索以購買社會化服務的方式,優化審判輔助人員結構。探索推動司法警察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司法行政人員管理制度。49.建立法官員額制度。根據法院轄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人口數量(含暫住人口)、案件數量、案件類型等基礎數據,結合法院審級職能、法官工作量、審判輔助人員配置、案保障條件等因素,科學確定四級法院的法官員額。根據案件數量、人員結構的變化情況,完善法官員額的動態調節機制。科學設置法官員額制改革過渡方案,綜合考慮審判業績、業務能力、理論水平和法律工作經歷等因素,確保優秀法官留在審判一線。50.改革法官選任制度。針對不同層級的法院,設置不同的法官任職條件。在國家和省一級分別設立由法官代表和社會有關人員參與的法官遴選委員會,制定公開、公平、公正的選任程序,確保品行端正、經驗豐富、專業水平較高的優秀法律人才成為法官人選,實現法官遴選機制與法定任免機制的有效銜接。健全初任法官由高級人民法院統一招錄,一律在基層人民法院任職機制。配合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改革,健全預備法官訓練制度。適當提高初任法官的任職年齡。建立上級法院法官原則上從下一級法院遴選產生的工作機制。完善將優秀律師、法律學者,以及在立法、檢察、執法等部門任職的專業法律人才選任為法官的制度。健全法院和法學院校、法學研究機構人員雙向交流機制,實施高校和法院人員互聘計劃。51.完善法官業績評價體系。建立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符合規律的法官業績評價機制,完善評價標准,將評價結果作為法官等級晉升、擇優遴選的重要依據。建立不適任法官的退出機制,完善相關配套措施。52.完善法官在職培訓機制。嚴格以實際需求為導向,堅持分類、分級、全員培訓,著力提升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法律適用能力和裁判文書寫作能力。改進法官教育培訓的計劃生成、組織調訓、跟蹤管理和質量評估機制,健全教學師資庫、案例庫、精品課件庫。加強法官培訓機構和現場教學基地建設。建立中國法官教育培訓網,依託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廣網路教學,實現精品教學課件由法院人員免費在線共享。大力加強基層人民法院法官和少數民族雙語法官的培訓工作。53.完善法官工資制度。落實法官法規定,研究建立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的工資制度。(七)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推動完善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各項制度,優化司法環境,樹立司法權威,強化職業保障,提高司法公信力。到2018年底,推動形成信賴司法、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的制度環境和社會氛圍。54.推動省級以下法院人員統一管理改革。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建立省級以下地方法院人員編制統一管理制度。推動建立省級以下地方法院法官統一由省級提名、管理並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機制。55.建立防止干預司法活動的工作機制。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審判執行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案件全程留痕要求,明確審判組織的記錄義務和責任,對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批示、函文、記錄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質存儲、專庫錄入、入卷存查機制,相關信息均應當存入案件正卷,供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詢。56.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合理確定法官、審判輔助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和工作標准。明確不同主體、不同類型過錯的甄別標准和免責事由,確保法官依法履職行為不受追究。非因法定事由,未經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調離、辭退或者作出免職、降級等處分。完善法官申訴控告制度,建立法官合法權益因依法履職受到侵害的救濟機制,健全不實舉報澄清機制。在國家和省一級分別設立由法官代表和社會有關人員參與的法官懲戒委員會,制定公開、公正的法官懲戒程序,既確保法官的違紀違法行為及時得到應有懲戒,又保障其辯解、舉證、申請復議和申訴的權利。57.完善司法權威保障機制。推動完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藐視法庭權威等犯罪行為的追訴機制。推動相關法律修改,依法懲治當庭損毀證據材料、庭審記錄、法律文書和法庭設施等嚴重藐視法庭權威的行為,以及在法庭之外威脅、侮辱、跟蹤、騷擾法院人員或其近親屬等違法犯罪行為。58.強化訴訟誠信保障機制。建立訴訟誠信記錄和懲戒制度。依法懲治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將上述三類行為信息納入社會徵信系統。探索建立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受害人損害賠償之訴。59.優化行政審判外部環境。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引導、規范行政機關參加訴訟活動。規范司法建議的製作和發送,促進依法行政水平提升。60.完善法官宣誓制度。完善法官宣誓制度,經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任命的法官,正式就職時應當公開向憲法宣誓。61.完善司法榮譽制度。明確授予法官、審判輔助人員不同類別榮譽的標准、條件和程序,提升法院人員的司法職業尊榮感和歸屬感。62.理順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關系。科學設置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機構,規范和統一管理職責,探索實行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的相對分離。改進上下級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機制,明確上級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部門對下級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的監管職能。63.推動人民法院財物管理體制改革。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省級以下地方法院經費統一管理機制改革。完善人民法院預算保障體系、國庫收付體系和財務管理體系,推動人民法院經費管理與保障的長效機制建設。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收取的訴訟費、罰金、沒收的財物,以及追繳的贓款贓物等,統一上繳省級國庫。加強「兩庭」等場所建設。建立人民法院裝備標准體系。64.推動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按照科學、精簡、高效的工作要求,推進扁平化管理,逐步建立以服務審判工作為重心的法院內設機構設置模式。65.推動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加快「天平工程」建設,著力整合現有資源,推動以服務法院工作和公眾需求的各類信息化應用。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主要業務信息化覆蓋率達到100%,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分別達到95%和85%以上。
④ 幼兒園如何設計培訓教師方案
1.現狀分析/培訓需求分析
在這一環節中,我覺得最難的應當數「進行相關方分析」這一部分。任何一門課程的開發與培訓,所涉及的相關方面都是非常多的,要弄清楚所有這些相關方的基本信息,他們之間的關系,對課程開發的重要性和影響力,以及在課程開發過程應該充當什麼角色。這是一項相當繁雜的工作,需要有明確的思路方法,極度的耐心細心和一定的溝通周旋技巧,要做好是很不容易的,過程中必定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難題。為此作者為我們介紹了許多很好的辦法,例如召開研討會,採用矩陣法、維恩圖等分析相關方對課程開發的重要性和影響力等。這些方法簡單易行,操作性很強。
2.制定課程綱要或框架
應該說這一階段給我最大的收獲就是讓我弄清楚了「教學目的」與「教學目標」的區別。以前做教學設計的時候,總是搞不清楚這兩個概念到底有是什麼區別,甚至認為它們是一樣的。讀了本書的這一環節才知道,原來這兩個概念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教學目的是對具體教學意圖的總結,通常是告訴培訓者或教師應該教授哪些內容。而教學目標則描述了學員們在課程結束的時候能夠做什麼。也就是說,教學目的是一個宏觀層次的概念,而教學目標是相對具體的。比如說「每個人的生活都應該有一個宏觀的目的,但是具體到某一天,可能目標就只是備好第二天課。」
3.規劃並開發詳細課程
我們平常所接觸到的很多課程的開發,在內容選擇與設計上基本都是根據相關的教學綱要,以課程開發團隊的想法和意見為主。而PCD方法更多強調的是學員的參與,它的培訓內容更多取決於學員的需求,課程內容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學員必須了解的內容。此外,還可以增加選擇一些學員應該了解和少量錦上添花的內容。並且在培訓的過程中還應該根據學員的實際情況不斷進行調整,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證培訓的效果。
4.實施/採用新課程
我們在平常的學習中,也經常參與小組活動或小組學習,但是往往由於小組中個別同學積極性不高,或者個別同學比較霸道,別的組員沒有機會參與計劃或作決定等原因,使得小組合作的效果不理想。對此,PCD方法提供了許多有效又不乏趣味的小組活動方法,例如「滾雪球」、「旋轉木馬」、「玻璃魚缸」等。這些活動對場地的要求並不高,在一般的培訓室中就可以開展,操作簡單,且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容易激發學員的參與熱情。
5.開發並完善PCD的評估體系
PCD方法將評價貫穿於整個課程培訓的始末,除了評價主體與評價內容多元化之外,評價方法更是涉及到環境、輸入、過程、成果等多個維度,不僅評價學員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更評價學員的態度和信念,以更全面的考核評價學員的學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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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求矛盾糾紛排查處理工作方案
aa鎮2011年春節前期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大化解」統一行動工作方案
2011年春節將至,為了確保轄區的社會穩定,加強社會矛盾糾紛的預防調處工作,促進本轄區春節期間社會穩定,確保轄區人民群眾過上歡樂祥和的春節,鎮黨委、鎮政府決定,在2011年春節前期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大化解」集中統一行動,為確保集中統一行動的順利進行和取得實效,特製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穩定觀為統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為建設開放K縣、平安K縣、和諧K縣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事要解決」為主要目標,排查、調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和減少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實現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兩下降」的工作目標。具體做到:
(一)深入細致排查本轄區、本部門的群眾信訪突出問題、社會矛盾糾紛及群體性事件苗頭隱患。
(二)集中時間和力量解決影響當前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特別是事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矛盾糾紛,實現重點矛盾糾紛問題得到有效化解,新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得到有效調解,影響轄區社會穩定的突出隱患得到有效消除,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明顯下降。
三、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對集中統一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矛盾糾「大排查、大調處、大化解」集中統一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aa鎮黨委書記)
(aa鎮黨委副書記、鎮政府鎮長)
副組長:(aa鎮黨委副書記)
(aa鎮鎮黨委委員、鎮政府副鎮長)
(aa鎮鎮黨委委員、鎮政府副鎮長)
(aa鎮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aa鎮鎮黨委委員、鎮政府副鎮長)
成 員:(aa鎮司法所所長)
(aa鎮社會事務辦主任)
(aa鎮黨政辦主任)
(aa鎮計生辦主任)
(aa鎮經貿辦主任)
(aa鎮社保所所長)
XXX(各村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綜治辦,(聯系電話:4858714),由鎮分管綜治、穩定工作的副主任ppp任辦公室主任,成員有….,負責抓好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大化解」集中統一行動的具體組織實施。
四、工作步驟
(一)排查階段(1月15日至23日)
1、深入排查。各社區、村要結合實際,在前一階段排查的基礎上,進一步細致、反復排查本轄區存在的矛盾糾紛問題苗頭和隱患,堅持做到對矛盾糾紛摸清底數,摸清成因,摸清問題,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掌控在握。
2、集中梳理。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區別不同情況,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實行專人負責,落實調處化解的責任領導和人員及工作措施。
(二)集中調處階段(1月24日至2月8日)
1、集中調處。各社區、村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按照預定的調處工作方案,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全面開展「大調處」活動,確保問題得到及時解決。
2、領導包案。要堅持實行矛盾糾紛調處領導包案責任制,要按照南寧市信訪工作「一崗雙責」的規定,包案調處重大矛盾糾紛問題,一抓到底,包問題得到解決,包矛盾得到化解,包工作取得實效。
3、專項整治。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和上級交辦的矛盾糾紛案件,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深入實地,開展專項調處和綜合整治。
4、落實責任。對排查出來的每一件矛盾糾紛,要嚴格實行「一個問題,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包到底」的調處化解責任制;對梳理出來的重點教育對象,要逐人落實「包情況掌握、包解決困難、包教育轉化、包穩控管理、包依法處置」的「五包」責任制,確保矛盾糾紛件件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實,有效果。
5、鞏固治理。對經過調處的重大復雜矛盾糾紛,要實行跟蹤回訪,督促協調調處事項的落實,徹底解決問題。對回訪中發現的可能出現反復或者可能引發連鎖反應的情況苗頭,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化解,防止矛盾問題出現反復調處工作進展情況,每辦結一件,及時上報銷案,未結的要及時上報進展情況(至2月8日),報鎮綜治辦公室。
(三)驗收階段(2月9日至12日)
以「事已解決」作為「三大」統一行動的驗收標准解矛盾糾紛和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真實效果。
五、工作措施檢驗化
(一)大力化解農村「三大糾紛」。要加大對「三大糾紛」的調處力度,全面清理積案,及時調處新案,對可能激化的「三大糾紛」問題,要組織專門力量,落實防範措施,堅決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
(二)做好企業穩定工作。對職工反映強烈,存在非正常上訪隱患的企業,要深入企業,指導和督促企業領導班子主動擔負維護穩定的責任,加強對職工法律、政策的宣傳工作。對破產、關閉的企業,要認真研究解決職工就業和生活保障問題,切實把問題解決好。
(三)認真抓好征地拆遷中的穩定工作。要加大對征地拆遷信訪問題的辦理力度,加強法律政策的宣傳解釋,教育引導群眾正確理解和自覺支持征地拆遷工作,依法合理地解決糾紛問題。
(四)妥善處理農村集體收益分配糾紛。農村集體收益分配、土地承包問題,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和穩控工作,防止發生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
(五)做好排查處置工作。各社區、村要對引發矛盾糾紛的隱患進行細致排查,及時進行處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推動集中統一行動的順利開展。
要把集中統一行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開放K縣,平安K縣、和諧K縣建設的重要措施來抓。各社區、村書記、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集中統一行動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要具體抓好集中統一行動的組織實施工作,要親自抓好排查化解工作的組織、協凋和落實。要精心研究制定集中統一行動具體實施方案,確保集中統一行動的深入有效開展。
(二)加強督查,嚴格問責,保證集中統一行動各項工作的落實。要加強檢查督促,掌握進展情況,找出薄弱環節,提高調處質量。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度遲緩,效果不明顯的,要採取有力措施進行督導,盡快扭轉工作局面。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排查調處工作不力,不能限期完成調處工作任務,或推諉扯皮,激化矛盾,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嚴肅查究責任。
aa鎮黨委
aa鎮鎮政府
2011年1月14日
⑥ HR如何打造多元化團隊
作為人力資源管理者,需要幫助組織應對團隊多元化帶來的挑戰。具體而言,人力資源管理者需要採取各種措施,在企業內容創立多元化和包容性的文化,幫助企業實現經營目標。人力資源部門需要對企業員工多元化的現狀進行盤點分析,找出問題和差距,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和解決方案。此外,人力資源部門需要對員工進行多元化溝通的培訓,提升員工對於多元化的了解。在這個過程中,可以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
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合規性。不同地域的企業在員工管理、勞動關系方面的法律法規都不盡相同,因此,人力資源管理者在推動團隊多元化時需要確保遵循當地的法律法規。
⑦ 如何建立多元化的多元化的住房保障體系
1951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後,城鎮建立了職工勞動保險制度並覆蓋城鎮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及供養直系親屬;同時,農村建立了面向鄉村孤老殘幼的「五保」制度,面向農民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文革」期間,勞動保險制度被取消並演變為「企業保險」。1978年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我國對傳統的社會保障制度進行改革。到2008年,社會保險覆蓋面日益擴大,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基金收支規模快速增長,制度運行平穩。以養老保險為例,2007年覆蓋人數達到2.01億,基金收支分別達到7834億元、5965億元。努力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目標。NO.1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歷程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歷程,根據不同時期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目標、重點和重大政策舉措,可劃分為改革探索、制度框架初步形成與統籌城鄉發展三個階段。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歷程根據不同時期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目標、重點和重大政策舉措,可劃分改革探索、制度框架初步形成與統籌城鄉發展三個階段。1978至1992年間的改革探索時期這一時期,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轉變企業經營機制、增強企業活力,實行以承包為主的多種形式的經濟責任制。在這種改革背景下,社會保障改革的指導思想定位於服務企業改革的需要,國家把社會保障改革作為企業改革的配套措施來進行,以單項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在改革步驟上,首先從改革城鎮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和建立失業(待業)保險制度入手,再隨著有關企業改革政策的出台,陸續制定了其他相關的社會保障改革措施。在養老保險方面,1984年,國家在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開始了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試點;1991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行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先由市、縣級統籌再逐步過渡到省級統籌。在失業保險方面,1986年為了配合國營企業勞動合同制,國務院頒布了《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首次在我國建立了企業職工待業保險制度;1993年國務院修訂了該規定,發布了《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進一步擴大了待業保險的覆蓋范圍,提出由企業繳費建立待業保險基金,用於保障待業職工的基本生活。1993年至2004年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時期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把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框架的五個組成部分之一,明確了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內容。隨後,城鎮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按照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來進行,重點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制度,目標是建立一套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在養老保險方面,1995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並在全國試點,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在醫療保險方面,1995年,在江蘇省鎮江市、江西省九江市進行試點,探索建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醫療保險制度;1996年試點擴大到38個城市。在工傷保險方面,1996年,原勞動部發布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范了工傷保險的認定條件、待遇標准和管理程序,建立工傷保險基金。1994年,原勞動部頒布了《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對生育保險的實施范圍、統籌層次、基金籌集和待遇支付等進行規范。1997年以來,我國社會保障改革步伐加快,國務院於1997年發布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統一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1998年發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明確了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模式和改革方向;1999年發布了《失業保險條例》,進一步明確了覆蓋范圍、籌資辦法、繳費比例、享受條件和保障水平。同年,國務院頒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進一步規范了城市貧困居民社會救助和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04年頒布了《工傷保險條例》,進一步明確了覆蓋范圍、籌資辦法、繳費比例、享受條件和保障水平。為配合國企改革,妥善處理分流下崗人員和保障城鎮貧困人員基本生活,1998年後逐步建立「一個中心、兩個確保、三條保障線」的政策體系。2000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並在遼寧省試點,探索社會保障制度從單項制度推進向系統建設轉變、以覆蓋國有企業為主向以覆蓋城鎮從業人員轉變的經驗,3年試點取得了較大的成功。到2004年底,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主要內容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初步形成。2005年以後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統籌發展時期2005年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的出台,標志著我國經濟社會進入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統籌城鄉發展的時期。在這一大的背景下,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進入統籌城鄉、全面覆蓋、綜合配套、統一管理的階段。2005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現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由職工向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拓展,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立長效機制;2006年,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推進農民工和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制度建設;2007年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全國建立兜底性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時將醫療保險由職業人群拓展到城鎮非職業人群。NO.2實現兩個創新一個突破實現從企業保障到社會保障的轉變,初步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社會保障網;創新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提出了建立多層、多元、多樣化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理論。1.制度、機制和體制方面的創新。實現從企業保障到社會保障的轉變,初步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社會保障網。創新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五項社會保險全面實現了社會統籌,建立了用人單位、勞動者共同繳費、政府給予補助的籌資機制。成立了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機構,實行政策制度與管理分開,提高統籌層次,推行屬地管理和社會化管理服務。2.創新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為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減員增效,為市場競爭中的弱者——下崗和失業人員等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實現了4000多萬國有企業下崗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平穩地退出國有企業,進入勞動力市場,未造成大的社會震動,創造了世界奇跡。3.理論上的突破。針對上世紀90年代末養老保險差額繳撥管理下,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拖欠嚴重的現象,提出了建立獨立於企事業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理論。2008年,針對「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目標,提出了建立多層、多元、多樣化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理論,特色內含有如下五個方面:一是公平與效率相結合;二是基本保險與補充保險相結合;三是統一性和特殊性相結合。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制度上必須統籌考慮、整體設計、統一管理,防治制度設計的「碎片化」而加大運行中的摩擦。同時要正視我國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性,在統一的制度和法律規范下,充分考慮和體現這種差異,給地方一定的彈性空間。特別是在農村,要繼續發揮家庭和土地保障的作用,實施城鄉有別的社會保障項目和辦法。四是歷史、現實和未來相結合。既要逐步償還體制轉軌的歷史債務;又要保障現有待遇享受人員的切身利益,並逐步縮小有保障群體與無保障群體、保障水平高與保障水平低的群體之間的利益落差;還要為未來人口老齡化高峰作準備。NO.3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經驗堅持黨的路線方針、堅持服務經濟社會改革和發展全局;立足於國情,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制度建設、法制建設和服務管理並重。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堅持服務經濟社會改革和發展全局。社會保險制度是一項重要的社會、經濟制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綱領性文件,它決定了社會經濟發展的終極目標,決定了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建制理念和階段性目標。1992年前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成功,以及1993年後的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2005年以來統籌城鄉發展取得的初步成績,重要因素之一是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服務於黨的路線方針,恰好地處理了作為局部的社會保險事業與作為整體的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既推動企業轉換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減少企業富餘人員,又堅持黨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是簡單地把富餘人員推向市場,而是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建立下崗再就業服務中心,保證下崗人員基本生活,提供培訓、轉崗和再就業能力,幫助他們再次進入勞動力市場,緩沖了當時背景從就業直接到失業的社會和個人震動,建立失業保險制度,完善失業保險政策,調劑失業保險基金用於下崗職工生活保障。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改革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則進一步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實現了社會保險和社會經濟的互動發展。2.立足於國情,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在以經濟效率為中心和經濟總體發展水平還比較低的總體背景下,致力於保障職工基本生活,堅持了低水平、廣覆蓋和保基本的原則,避免高福利傾向;考慮了城鄉間、地區間經濟發展差距,制度政策不搞一刀切,倡導建立多層次的制度安排,中央頒布指導性文件,地方自主調整實施,適應部分發達地區、效益好的企業和高收入群體的保障需求,拓展了企業年金制度和補充醫療保險等制度發展空間,基本形成了社會基本保險、補充保險和商業保險構成的多層次的社會保險體系。考慮了制度轉軌和社會轉型,將歷史遺留問題與發展、現實問題統籌考慮,避免了前蘇聯「休克」式地改革給人民、經濟社會帶來的巨大創傷,政策制定和完善中,既強化政府責任又履行單位和個人義務,突出社會保障的公平效應,兼顧制度運行的效率,重視長效機制建設和可持續發展。3.制度建設、法制建設和服務管理並重。既重視制度建設又加強經辦管理,科學地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標准,加強城市社區和鄉鎮社會保障組織建設,充實經辦服務工作隊伍,改善經辦條件;推進經辦管理服務的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以參保人員利益和服務便利為中心,不斷提升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從以經濟保障為主轉變為經濟保障和服務保障並重。積極推動法制建設,加強監察執法,擴大監察執法范圍,完善監察程序,健全執法機構,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為社會保障體系提供法制保障。NO.4面臨的挑戰和今後發展當前,應按照黨的十七大「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完善以社會保險為主體的社會保障體系,養老和醫療保險具有覆蓋群體多、資金量大、制度復雜等特點,是建設的重點。社會保障制度面臨的挑戰和突出問題當前,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與十七大目標有差距,面臨著一系列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四方面:一是制度存在缺失,廣大農民、大部分農民工和城鄉無收入老年居民目前尚無養老保障制度安排。退休人員醫療待遇未實行社會化管理。二是覆蓋面窄。2007年我國1.53億60歲以上老人中,只有4400萬人能夠享受定期待遇,不足三分之一;在7.7億勞動人口中,參加了養老保險的僅有2億,佔26.5%;在5.9億城鎮人口中,參加醫療保險的僅有2.4億,不足40%。三是管理體制不順。社會保障事務管理分散在多個部門,不利於政策的統一規范。基金在地方管理,導致提高統籌層次難,跨統籌地區調劑基金和轉續養老保險關系困難。四是歷史負擔沉重。關閉破產國有企業、困難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共約2000萬人,由於資金問題未納入醫療保險制度。同時,我們還面臨人口老齡化、就業形式多樣化、城鎮化的挑戰。目前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與西方已老齡化的國家相比,我國具有未富先老、老年人口規模大、老齡化速度快、高峰期持續時間長的特點。預計本世紀30年代進入老齡化高峰期,老年人口將達3.5億~4.5億,負擔系數大幅增加,養老支出急劇增加。退休人員人均醫療費用是在職職工的4倍,老齡化導致醫療保險支出急劇增加,基金支付風險大。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大量農民工流動就業的現象將會長期存在。靈活就業數量和比例上升,傳統的以「單位」為對象的社會制度不能適應這種分散化、流動性強的就業格局。社會保障制度未來發展方向當前我國經濟社會已經進入了「以工促農,城鄉支援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發展階段,社會保障進入統籌城鄉發展階段。社會保障制度發展既要遵循自身的規律,又要服務於經濟社會大局,為此必須做到如下兩點。1.堅持正確的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全面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2.樹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理念,應堅持多元、多樣、多層次。多元化制度應符合城鎮、農村以及城鄉間流動群體特點。多樣化制度應符合正規企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城鎮無職業居民等不同特點和需求。多層次是指國家基本保險、單位補充保險和商業保險以及政府福利項目結構,以滿足不同收入群體的保障需求。樹立發展型社會保障理念,立足於建立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機制。在社會保障基本模式的選擇上,應以單位和個人繳費性的社會保險制度為主體,其它福利制度為輔助,強化繳費義務與待遇權利的對應關系,建立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機制。改革目標完善以社會保險為主體的社會保障體系,改革的重點是醫療和養老保險制度。1.養老保險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完善養老保障體系對策主要體現為「全、統、實」三個方面。「全」就是實現城鄉全覆蓋,重點是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和養老補貼制度,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基礎性養老金加個人賬戶」的模式,覆蓋從業人員。養老補貼制度覆蓋城鄉60歲以上無保障低收入老人。「統」就是提高統籌層次,實現基礎性養老金全國統籌,理順中央與地方責任。中央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單位徵收養老保險費,負責基礎性養老金發放,缺口由中央負責。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由省級經辦機構管理與負責。「實」就是做實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的分別管理和建賬,互不擠占,真正變現收現付為部分積累。堅持個人賬戶基金市場化投資運營方向,加強基金監管體制、法規體系、組織隊伍和能力建設,實現基金保值增值。2.醫療保險完善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政策,通過財政補貼和調劑失業保險基金,降低失業保險人員醫療保險繳費負擔;通過多方籌資妥善解決國有困難企業、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障問題。探索建立穩定可靠、合理增長的籌資機制,合理調整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創新就醫結算管理方式,逐步解決參保人員門診就醫保障問題。當前,失業、工傷與生育保險政策體系已基本建立,並且主要覆蓋職業人員,下一步任務是繼續完善政策法規標准、擴大覆蓋面、健全管理服務、提高待遇水平。
⑧ 人力資源管理六大模塊是什麼
很多大小型企業都會有專門的人力資源部門,主要包括了公司企業員工的招聘以及負責專業培訓和開發,同時也包括了企業員工的績效管理和薪酬福利等。不管您去參加人力資源資格考試,還是從事人力資源相關的工作,您都要弄清楚人力資源配培訓模塊有哪些。
不少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的內容是比較多的,特別是對於人力資源的培訓,這是整個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包括了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還有培訓與開發、績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勞動關系管理六大塊。其中,人力資源規劃是企業穩定發展的核心因素,擁有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實力雄厚的團隊力量,從而使得人員需求量和人員擁有量之間相互匹配。
另外,在人力資源培訓中,為企業不斷培訓優秀的人才是非常重要的。按照企業經營戰略規劃的要求,進行員工招聘與配置,還有企業的績效考評,主要針對企業員工的工作狀況進行評價。可以有目的、有組織的對工作進行觀察、記錄,從而進行分析和評價。
大家對於人力資源培訓模塊有哪些,應該了解清楚了吧?作為一名專業的人力資源培訓師,我們應該多了解人力資源配培訓模塊,除了要負責企業員工的招聘配置之外,還有績效考評,人力資源的培訓和開發,薪酬福利管理和勞動關系等,通過學習和訓導的手段,不斷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都是需要了解清楚的。
⑨ 對於企業培訓的相應方案應該怎麼解決
在一個企業可以說都會有相應的培訓活動,我們稱之為企業內訓幾乎每個企業都會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培訓,雖然每個企業的員工培訓課程不一樣,但是,想要的效果卻是一樣的。企業在培訓過程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下面我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企業在培訓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企業培訓能解決任何問題: 對於很多企業來說,在了解企業培訓這種形式的時候,企業培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被神話了,所以經常會出現這樣一種現象——企業對於員工的管理出現問題或者企業員工本身出現問題,企業管理者就直接去請培訓師做培訓。而培訓後的效果是顯而易見的,這也導致了眾多企業的失望。企業管理者對於企業培訓的不了解導致了這種情況的出現,現在的問題就是很多企業管理者對於企業培訓都不甚了解,所以至今依舊有很多人認為企業培訓是針對企業管理的一劑萬能葯,能夠「葯到病除」。 企業的培訓管理工作缺少系統化觀念:企業培訓方面的工作實際上說屬於一種系統化工作,單純的開展幾個相關的企業培訓課程就能將培訓工作做好是根本就不可能的。關於企業管理培訓方面,前段的管理主要是針對企業招聘的管理,後端的管理則是針對企業績效的管理,並且這兩個方面都適合企業的人力資源體系相互交織的。而企業進行培訓的目的也就是適當的對員工做出一些提升。做好這些可以說企業這次的培訓活動已經非常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