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山東諸城棚戶區改造安置方案能簽嗎
肯定是不行的。
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徵收的實施者會是市、縣人民政府,那麼正規的補償協議也應該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簽訂,或者由市縣人民政府授權給有關部門或者單位簽訂。
但不管各種情況,都不會是私下簽訂。簽訂時一定要注意協議內容,包括補償是否合理。如果有其他疑問,應咨詢專業律師。
⑵ 八道壕棚戶區改造方案
最遲6月份
第一批 北社宅
第二批 東山 七趟房
第三批 平安街
⑶ 如何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做到城鄉一體化
一是要堅定信心、搶抓機遇。要積極行動,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站在為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立場,全力以赴抓好棚戶區改造工作。對棚戶區改造工作,要提前著手、做好謀劃,搶抓國家的政策機遇,為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順利推進打好基礎。二是要算準選准、把好次序。結合我市棚戶區改造的實際情況,算好大賬小賬,分清輕重緩急,制訂科學合理的改造次序,按照時間節點,有步驟、分層次、科學有序地實施,積極穩妥地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三是要齊抓共管、嚴控違
章建築。要加大對棚戶區違章建築的拆遷力度,對違章建築要發現一起、拆除一起,對典型的案例進行曝光,嚴厲打擊違建者的囂張氣焰。要不斷充實城管執法隊伍,配齊執法裝備,加大巡查力度,有效杜絕違章建築的出現。四是要加快手續辦理,盡快啟動一批棚戶區改造項目。要站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考慮問題,不斷簡化手續辦理,盡快推進棚戶區改造項目開工建設。五是要盤活土地資產、規劃好房源。要合理規劃、利用好棚戶區改造後騰出的土地,盤活資產,使土地發揮出應有的效益。六是要做好融資工作、破解資金瓶頸。要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多渠道籌集資金,解決制約棚戶區改造最關鍵的資金問題。七是要夯實責任、細化任務。要依照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台賬,將各項工作任務分解到各級各部門,細化到每一個部門、每一個責任人,按照時間節點,倒排工期、加快推進。督查部門要按照台賬要求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棚戶區改造工作幹得又快又好。
⑷ 棚戶區改造如何實施和推進
棚戶區的改造可以配合廉租房建設或者保障性住房建設結合在一起,對於設計到復雜的棚戶區還要考慮拆遷與改造,拆遷與保留相結合的原則,特別是一些古跡,古文化、文物等象徵一個城市特徵內容之一的東西,要保留並科學地發揚廣大。
⑸ 吉安市平安里棚戶區改造安置方案 .
您好!
吉安縣棚戶區(危舊住宅區)改造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加快我縣保障性住房建設,解決城市棚戶區(危舊住宅區)居民的住房困難,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31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2009]295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我省城市棚戶區(危舊住宅區)改造的實施意見(試行)》(贛府廳發[2010]20號)及市政府辦《關於印發吉安市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實施細則的通知》(吉府發[2010]1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棚改是一項以改善棚戶區居民生活條件、改善人居環境、改善城市面貌、建設和諧發展新吉安、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得民心、順民意、解民憂的重大民生工程,同時,也是縣委、縣政府踐行科學發展觀,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舉措。通過棚改,做到「四個確保」即:確保中央的方針政策得到落實,確保棚戶區居民的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確保我縣城區整體環境質量得到提高,確保城市品位得到顯著提升。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運作和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原則。縣政府為棚改工作的責任主體,應把棚改工作納入年度城建重點工程,按照全縣聯動、部門協同、各負其責的要求,統籌組織實施。在具體操作中,堅持以市場運作和商業性開發為主,多渠道、多形式籌措改造資金,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棚改的積極性。
2、堅持統籌規劃與分步實施相結合的原則。棚改要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及生態環境保護統籌推進,在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堅持集約和節約用地,按照「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因地制宜」的要求,統籌安排、穩步推進、分步實施。在推進時序上堅持先規劃後改造、先補償安置後拆遷、先試點後鋪開的原則。
3、堅持棚改與完善城市功能相結合的原則。城市棚改中,堅持整治、保護與改造相結合。注重優化城市空間,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基礎設施,增加公共綠地,改善人居環境。
4、堅持棚改與保障性住房、舊城改造、國有企業改制相結合的原則。
5、堅持棚改拆遷政策與現行的城市房屋拆遷政策相結合的原則。棚改既要體現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又要堅持新老政策的有機銜接,確保拆遷政策的連貫性和穩定性。要根據棚改各地段的實際情況,按照「搬得出、安得下、穩得住」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拆遷補償安置和開發建設方案。「自求平衡」,一是力求棚改項目的自身平衡,通過項目實施主體的市場化運作和政府政策扶持,力求實現既改善民生,又不增加政府負擔的目標。二是通過拆遷補償和安置房價的合理確定,力求實現項目實施主體與被拆遷人之間的利益平衡。
6、堅持以產權調換為主、貨幣補償為輔和就地回遷為主、異地安置為輔相結合的原則。給被拆遷人提供選擇自由,妥善安置好被拆遷人,確保還利於民,讓群眾得到實惠。
7、堅持以人為本與依法拆遷相結合的原則。棚改項目的確定和安置補償方案的制訂,要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廣泛征詢群眾意見,在得到絕大多數群眾支持的基礎上組織實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城市房屋拆遷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棚改的范圍和工作目標
(一)棚改范圍
城市棚戶區是指在國有土地上集中建設的房屋結構簡單、使用功能不全、建築密度不大、基礎設施差的人口密集居住區。我縣符合上述條件的區域均屬棚戶區改造范圍,具體范圍由縣棚改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二)改造目標
從2009年起,用三年時間完成我縣6.798萬平方米城市棚戶區改造任務,解決1242戶、4千餘人的住房困難問題,其中2009年城市棚戶區改造完成3.04萬平方米,解決418戶、1672人的住房困難問題;2010年城市棚戶區改造任務2.138萬平方米,解決411戶、1644人的住房困難問題。2011年城市棚戶區改造任務1.62萬平方米,解決413戶、1652人的住房困難問題。
三、運作方式
(一)城市棚改實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成片改造、群眾參與」的原則,調動多方面的積極性推動改造工作。對有商業開發價值,能自求平衡的地塊,採取市場運作方式改造;對沒有商業開發價值,不能自求平衡的地塊,採取政府主導的方式改造。
(二)採取市場運作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政府可組建或委託有實力的企業實施房屋拆遷,拆遷安置補償資金通過企業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等方式解決。拆遷後由縣棚改辦牽頭,會同財政、審計、拆遷人等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清算。政府將拆出的凈地設置相應條件後(具體內容由棚改辦與國土部門商定),通過招、拍、掛出讓,確定項目開發建設單位,並從土地出讓價款中安排拆遷安置補償資金。對原已出讓土地的項目,由縣政府確定掛項目領導,明確幫扶單位,加大拆遷的力度,幫扶項目主體(拆遷人)安期完成改造。
(三)規劃中屬商住用地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在凈地出讓時,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用地規劃和土地出讓條件中,按縣棚改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的配建比例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成後移交政府或由政府回購,優先用於該地塊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或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補拆遷人回遷。配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設總面積、單套建築面積、套數、套型比例、建設標准以及建成後移交或者回購等事項,應在土地出讓合同上明確約定,棚改片區內的單位或個人不得巧立名目集資建房或合作建房。
(四)對改造難度較大、不具備商業開發價值的城市棚戶區,由縣政府統一調控,採取項目搭配、一項目一策的辦法確定改造方案和政策,也可以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有關政策,統籌規劃建設為安置房、經濟適用房或廉租住房,改善棚戶區群眾住房條件,同時要做好危舊房的維修加固,消除安全隱患。對無法維修加固的危房應予以拆除,並妥善安置拆遷居民。
四、資金來源
棚改所需資金的主要來源:
(一)中央的棚改專項補助資金;
(二)省財政棚改以獎代補資金;
(三)縣政府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公用事業附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收入以及政府其他收益中安排資金;
(四)銀行貸款;
(五)整合相關資源建立借貸融資平台所融集的資金。
五、政策支持
(一)土地支持政策。採取市場化運作的棚改項目,以招、拍、掛出讓的方式供應土地;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可以劃撥方式供地,並在《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中明確約定住房套型建築面積、項目開竣工時間等土地使用條件;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土地的所得收益全部用於棚改的拆遷安置。
(二)規劃支持政策。棚改項目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依照法定程序,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可適當調整規劃條件,確保棚改項目資金總體收支平衡。
(三)稅費減免政策。棚改項目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減半徵收經營性收費;所征地方稅收全額返還;供配電工程建設費,最高不得超過每平方米40元;安置住房建設和通過收購籌集安置房源的,執行經濟適用住房的稅收優惠政策;通訊、市政公用事業等企業要對棚改出台各自的支持性政策,新建安置小區有線電視和供水、供氣、排水、通訊、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由各相關單位出資配套建設,並提出減免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的意見;拆遷居民選擇產權調換方式補償的,在辦理新的產權證時,對原拆遷面積部分免徵契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棚改項目中建設的拆遷安置房和配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免徵營業稅。
(四)拆遷安置政策。棚改項目的拆遷補償安置在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房屋拆遷的法規政策執行的前提下,還享有以下政策:
1、棚改片區規劃用地性質屬於商住用地的,應優先建設還建房,安置拆遷居民。用地性質不屬於商住用地的,應通過其它棚改片區中配套安置房或由政府回購商品房的方式調劑解決安置用房。
2、對具有產權的私有住房房屋,產權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根據房屋拆遷市場估價進行補償,補償標准按當年縣政府公布的基準價執行。規定期限內完成搬遷的,在房屋拆遷市場評估價基礎上獎勵8%。產權人選擇產權調換的,等面積部分不計算差價。超出安置戶建築面積的部分,按照商品房銷售價格結算。被拆遷人安置面積小於原拆遷面積,剩餘房屋面積按貨幣方式予以補償。選房順序,按簽定拆遷協議的先後選擇房屋。
3、對租用直管公有住房的,按公有出租房管理規定執行。對其中符合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申購條件的,經「三審三公示」後,可不參加搖號直接按房屋搬遷的先後順序分房。
4、拆遷安置面積不得低於36平方米。產權人房屋面積少於36平方米(含36平方米)且同城只有此處住房的,安置面積在36平方米之內的部分不結算差價。36平方米至50平方米的部分,按當年政府公布的相等地段的房屋拆遷基準價格結算。超過5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商品房銷售價格結算。
5、拆除非私有產權的非住宅房屋以及棚改後不再建商鋪的地段的私有產權商鋪,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五)資金支持政策。棚改中集中新建若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應列入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年度計劃,並享受中央投資補助資金和縣財政配套資金政策;棚改項目資本金執行廉租住房建設項目資本金佔20%的規定。
(六)國有企業改制支持政策。
1、對符合棚改條件的國有企業地塊,應納入城區棚改的統一規劃,可以按照「企業制定方案、政府批准實施,集中成片建設」的原則,由國有企業制定棚改拆遷補償安置、建設方案,報縣棚改工作領導小組和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審批後,自行對其現有用地范圍內的棚戶區組織實施改造,也可由縣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改造。
2、國有企業利用自用土地的,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由企業組織建設或由政府對國有企業土地收回後組織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優先解決本系統或國有企業低收入住房困難職工的住房問題,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申購條件的,經「三審三公示」後,可不參加搖號直接按簽訂協議的順序分房,所屬的國有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必須積極配合並參與審核。
3、國有企業建設的或利用國有企業土地共建的保障性住房,應納入我縣保障性住房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並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其建設標准、供應對象、產權關系等均按保障性住房的有關規定執行。國有企業建設的廉租住房的房屋產權歸縣政府所有,房屋權屬登記在縣房管局名下,土地使用權變更為縣房管局。
4、國有企業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應在市政設施配套比較完善的自用土地中選址規劃、合理布局、統一建設、盡量避免分散建設。
(七)對不能自求平衡項目的支持政策。經反復測算,並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後仍難以自求平衡的項目,可由項目實施主體制定實施方案報縣棚改領導小組批准後,政府給予特殊扶持政策,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
六、組織實施
(一)明確主體。已出讓土地的棚改項目,仍由原拆遷人作為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擬出讓土地的棚改項目,由政府組建或委託有實力的企業或由土地受讓人作為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國有改制企業的棚改項目、由其上級主管部門作為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
(二)摸清底數。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應對棚戶區房屋現狀、面積、戶型、人口、生活狀況、安置方式等現狀進行調查摸底、分析論證,並以資金項目平衡為測算條件,制定可行的安置方案,報縣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統籌規劃。縣規劃建設局根據縣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批復的各棚改項目實施方案,在確保棚改項目經濟效益方面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前提下,統籌編制城區棚改專項規劃,報縣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四)開發建設。各項目實施主體應按重點工程管理的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尤其是按要求配建的廉租住房,必須確保在當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五)項目清算。對政府給予了特殊政策(指對不能自求平衡項目的支持政策)支持的項目,實施主體應設立專門賬戶,按照獨立核算的原則,封閉運作,項目結束後,由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清算。
七、責任分工
(一)加強領導。成立以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單位為成員的吉安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縣棚戶區項目和范圍,審議決定棚戶區改造的重大方針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棚戶區改造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研究審批棚戶區改造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批准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收支計劃,研究決定其他相關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縣房管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房管局主要領導擔任,負責棚戶區改造日常工作。
(二)明確職責。縣房管局負責履行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完成負責縣政府交辦的棚戶區改造責任項目;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相關強制性規劃條件的前提下,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規劃條件,並辦理各項規劃、建設審批手續,完成縣政府交辦的棚戶區改造責任項目;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項目地籍圖和土地權屬信息,並組織土地儲備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工作;縣發改委負責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內的立項和向上級爭取項目資金工作;縣財政局負責城市棚戶區改造資金的籌措、撥付及項目評審工作;縣審計局負責項目實施後的相關審計工作;縣城管局負責組織棚戶區改造區域內違章建築房屋拆遷,各相關部門配合;縣信訪局負責被拆遷戶信訪接待工作;縣監察局負責棚戶區改造過程中的監察工作;縣公安局負責保障棚戶區改造維穩工作;縣司法局負責城市棚戶區改造過程中的公證、法律援助工作;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相關部門負責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設施的配套建設有關工作;其他各有關單位要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視、高位推動、高效運作,確保棚戶區改造工作健康有序推進。
望採納,謝謝
⑹ 同濟大學為福清參府前棚戶區改造方案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⑺ 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拆舊建新共創美好城市
棚戶區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就是那些散落在城區范圍里,住房雜亂無序、房屋老舊質量差、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治安和消防隱患大、環境衛生臟、亂、差的區域及「城中村」。改革開放以來,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但基礎設施建設等客觀條件並沒有達到高度城鎮化的要求,才產生了大量的棚戶區,這些棚戶區既不利於居民的生活和安全,又嚴重影響城市形象。所以,進行棚戶區改造是歷史必然,也是更加有利於城市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
棚戶區改造具體方案:
1.統一領導,屬地實施,因地制宜,加強協調。由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行政區域內棚戶區改造的實施工作,實行縣(市)、區長負責制。
2.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各縣(市)、區政府要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礦區發展規劃,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生態環境建設、文物古跡保護、歷史街區和優秀建築物保護等工作,編制本轄區的改造規劃,按照改造工作目標,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各項工作。
3.市場運作,政府支持。充分發揮個人、企業等多方面的積極性,以棚戶區居民為主,多渠道籌措資金。市政府和各縣(市)、區政府在政策與資金上給予必要的支持。
4.多方結合,綜合開發。棚戶區改造要與廉租房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城市危舊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設用地挖潛結合起來,注重改善城市發展環境,注重提升城市形象,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鼓勵綜合開發。
5.整體推進,配套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將棚戶區改造成房屋質量優良、功能完善、設施齊全、生活便利、環境優美的新型城市社區。道路、供排水、供電、供暖、供氣、通訊、消防等基礎設施和學校、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要同步規劃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6.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對列入改造計劃的項目,要在深入調查、摸清底數、精確測算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對有商業開發價值的棚戶區,應當通過房地產綜合開發方式進行重建。對改造難度大、經當地政府認定不具備商業開發價值的棚戶區,可由政府直接組織實施改造,擇優選擇業主單位,其基礎設施和公用配套設施建設由政府及有條件的工礦企業承擔。
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眾所周知,棚戶區是歷史遺留問題,它由來已久且影響深刻,所以對棚戶區的改造是決對不能急於求成的。要認清,棚戶區改造仍是一項漫長而艱巨的任務,但是「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如果永遠不邁出第一步,就永遠也不會成功。雖然現在改造起來非常艱苦,但是這是一項可以造福後代的惠民之舉。所以,還是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循序推進棚戶區改造的進程。總而言之,一句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⑻ 棚戶區改造是否有補償標准和方案
各地補償方案和標准都不一樣,以大同市為例:
根據《關於古城西街街道寧馨社區內武定街(原大北街)209號樓、龍寶樓、新營後街 17號院棚戶區改造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四、徵收補償方式
(一)貨幣補償
被徵收人的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房屋的貨幣補償平方米單價由評估確定的市場平均平方米單價、每平方米貨幣補償獎勵和每平方米提前搬遷獎勵三部分構成。
該區域涉征住宅樓房房屋評估確定的市場平均平方米單價和每平方米貨幣補償獎勵合計為:2000年以後(含2000年)建造的4000元/平方米;1990年至1999年建造的3900元/平方米;1989年以前建造的3800元/平方米。
建造年代以市建委竣工備案時間或者以相關管理部門認定竣工時間或大同日報公示時間為准。
選擇貨幣補償的提前搬遷獎勵按第六條第二款執行。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人在購買二手住房時,對該被徵收人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產權部門的相關政策減免相關稅費。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人從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之日起三個月內支取貨幣補償款。若在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三個月內政府未能支付的,逾期時間按臨時安置補償費標准進行補償。
營業性商業部分按評估機構的評估價格執行。
(二)住宅產權調換
被徵收房屋認定為私有房屋,原則上實行「征一補一,以舊換新」,不結算差價。被徵收的房屋認定屬國有產、同屋異產、單位產等房屋的公產部分,原則上由被徵收房屋使用權人按800元/平方米的價格購買原房屋,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歸被徵收房屋使用權人所有,補償按私有房屋補償。
選擇政府建設安置區的,按同政發[2011]43號文件執行。
(1)徵收不足45平方米的房屋,45平方米以內補貼價保障住房;60平方米以內成本價以小換大;超出60平方米部分按市場價結算。
(2)徵收45平方米以上不足60平方米的房屋,給予成本價加政府限價不超20平方米的優惠,超出優惠的面積按市場價結算。
(3)徵收60平方米及6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給予20平方米政府限價優惠,超出優惠的面積按政府市場價結算。
(三)選擇住宅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
永樂苑B區、泰興園、平城街東北角、盛澤花園、御東開源街南側(高鐵站西)商品住宅區。
1.政府建設安置區結算價格為:
永樂苑B區(現房):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征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600/平方米;市場價按3400/平方米結算。
泰興園(現房)、平城街東北角(現房)、盛澤花園(准現房):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征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11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21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800/平方米;市場價按3600/平方米結算。
2.御東開源街南側(高鐵站西)商品住宅區分類結算價格:
御東開源街南側(高鐵站西)商品住宅區: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征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18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28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3600元/平方米;每戶給予10平方米政府回購價格4900元/平方米的優惠。超出優惠面積部分按市場價格5500元/平方米執行。
御東開源街南側(高鐵站西)商品住宅區(配建優質中學、小學)房屋交付時間:2020年11月底
選擇其他安置區的,按所選區域安置區分類結算價格。
上述各類區域安置房的物業管理費按所在小區收費標准執行。
(四)營業性商鋪補償方式
原則上按「征一補一,以舊換新」進行補償;選擇同泉路安置區商鋪安置的在原面積基礎上獎勵原面積的10%(以市保障辦提供房源為准)。
(五)車庫和車位按貨幣化補償(以評估機構提供價格為准)為主,也可在政府提供區域內調換。
(六)選擇御東開源街南側(高鐵站西)商品住宅區的住戶,可在本區內預定車位,每戶限定1個車位,按政府確定的價格進行結算。
(七)偏房及其它房屋按房屋結構磚混、磚木、簡易分類按市評審中心和現場驗收人員共同認定,價格補償執行同政發[2011]43號文件第十條第六款之規定。
(8)棚戶區改造業務培訓會方案擴展閱讀
《關於古城西街街道寧馨社區內武定街(原大北街)209號樓、龍寶樓、新營後街 17號院棚戶區改造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五、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一)搬遷費用
被徵收的房屋不足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按300元結算費用,被徵收的房屋超過3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10元進行結算費用。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徵收人搬遷費用按兩次支付,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人搬遷費用按一次支付。
(二)臨時安置費用
被徵收房屋屬配套設施齊全的住宅樓,且被徵收人選擇期房進行安置的,若被徵收房屋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臨時安置補償按600元/月補償;若被徵收房屋面積超出60平方米,臨時安置補償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進行補償。
臨時安置費用結算期限從搬遷驗收之日至安置房交付之日。選擇御東開源街南側(高鐵站西)商品住宅區的(不包括其他安置區),非因被徵收人原因延長過渡期限的,按《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自逾期之月起按照二倍(200%)支付臨時安置補償費。
⑼ 國家對棚戶區改造有什麼措施
國家林業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做好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試點工作的緊急通知
林計發〔2008〕251號
內蒙古、吉林、黑龍江省、自治區林業廳、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內蒙古、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
2008年四季度,國家安排專項投資,在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啟動棚戶區改造試點。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以下簡稱「棚戶區改造」)是當前國家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一項重要建設任務,試點工作的成效如何,不僅關乎試點單位職工的切身利益,更是事關為全國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探索經驗、搞好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大局。各試點省區林業(森工)、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部門和試點單位一定要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林區的高度,充分認識搞好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確保按國家相關要求按期完成試點任務,為在全國各重點國有林區全面鋪開棚戶區改造工作創造條件。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政策,確保突出重點
棚戶區改造是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此次棚戶區改造試點,要首先解決林場(所)中的住房特困戶、低保戶、五保戶、優撫對象、因傷因病因災致貧家庭的居住困難。各試點單位要按照 「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提高工作透明度,對棚戶區改造建設方案和新建住宅分配方案實行公示制度,接受廣大職工的監督,確保最困難、最急需的職工率先享受到棚戶區改造的成果。如發現利用棚戶區改造工作之際搞以權謀私、損害群眾利益的,要堅決停止該單位的試點資格,收回國家投資,並提請有關部門依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二、部門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棚戶區改造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試點省區林業(森工)、住房城鄉建設和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溝通協調,共同研究制定搞好試點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強化部門間通力合作,並在此基礎上各司其職,協同推進。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試點省區林業(森工)部門是此次棚戶區改造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各試點省區林業(森工)部門要按照「目標、任務、資金、責任四到省」的要求,對棚戶區改造試點的資金使用、項目管理、建設進度、實施效果負總責。要會同本省區發展改革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編制報國家審批的實施方案,具體負責棚戶區入戶調查、拆遷、施工、檢查竣工驗收等相關實施管理工作等。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林業(森工)、發展改革部門將棚戶區改造納入全省區住房保障規劃,切實加強對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規劃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的監督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對納入棚戶區改造試點的項目,要優先予以受理,加快審批進度,確保計劃按期完成。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會同林業(森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批棚戶區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核年度計劃建議方案,協調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分解下達明細計劃,監督工程實施進展。
三、抓緊前期工作,加快實施進度
各試點省區林業(森工)部門,要抓緊組織開展相關前期准備工作,及時完成規劃編制、施工圖設計和用地計劃、建設許可等審批手續。要充分尊重民意,在入戶調查的基礎上,做好擬改造棚戶區的拆遷、安置等各項准備工作。各試點單位接到中央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後,要抓緊開展鋼材、水泥、木材、玻璃等建築材料以及相關設備采購,確保在2009年3月份前將新增中央專項資金全部形成實物工程量。
四、嚴格建設程序,確保工程質量
各試點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林業局批復的《2008年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工程實施方案》和各省區發展改革委批復的《2008年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所確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組織實施。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擴大或縮小建設規模,變更或調整建設內容。要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合同制等項制度。要嚴格實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制度,全面提高勘察設計質量。勘察、設計要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注重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廣泛使用新型牆體材料、推廣節能省地型住宅設計,確保棚戶區改造工程改造質量,滿足居民入住使用基本功能要求,把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成經得起歷史考驗、讓黨和政府放心、讓群眾滿意的精品工程。
五、積極開展工作,落實配套政策
各試點省區要積極落實省級配套資金,國家將把省級配套資金落實情況作為安排今後年度棚戶區改造投資的重要依據。要積極爭取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政策性貸款,多渠道籌措棚戶區改造資金。棚戶區改造項目在土地、拆遷、稅費、產權等方面參照當地城市、煤礦棚戶區改造以及經濟適用住房等相關政策執行。
六、強化檢查監督,確保資金安全
各試點省區林業(森工)部門以及試點單位,要本著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採取強有力措施,切實加強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