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的方向和主要措施是什麼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意見》(國發[2006]30號),要按照明確公益性職能、合理設置機構、理順管理體制、科學核定編制、創新人事管理制度等思路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改革;通過放活經營性服務、培育多元化服務組織來促進農業技術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按照保證供給、履行公益性職能所需資金、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妥善分流和安置富餘人員等原則加大對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支持力度。具體來講,應確保在一線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不低於全縣農業技術人員總編制的2/3,專業農業技術人員占總編制的比例不低於80%,並注意保持各種專業人員之間的合理比例。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編制不得與經營性服務人員混崗混編。要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採取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擇優聘用的方式,選拔有真才實學的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推廣隊伍。完善考評制度,將農業技術人員的工作量和進村入戶推廣技術的實績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將農民群眾對農業技術人員的評價作為重要考核內容。改革分配製度,將農業技術人員的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掛鉤,落實對縣以下農業技術人員的工資待遇傾斜政策。切實做好農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完善農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不斷提高農業技術推廣隊伍的整體素質。
B. 鄉鎮機構改革設置的五個中心是哪類事業單位
是指以下事業單位:
1、農業服務中心。
將農業技術推廣站、農機管理站、畜牧水產站、動物防疫站、水利管理服務站、林業站的職能整合,組建農業服務中心,對外保留站所牌子。
2、規劃建設服務中心、
將村鎮建設和規劃管理服務站的職能整合;組建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對外保留站所牌子。
3、民生保障服務中心
將財政所(含村帳鄉代管理中心)、民政和社會保障服務站、衛計服務辦公室、經營管理站的職能整合,組建民生保障服務中心,對外保留站所牌子。
4、社會治理服務中心
將安全生產監管站、環境保護站、綜合治理辦公室的職能整合,組建社會治理服務中心,對外保留站所牌子。
5、文化服務中心
將原文化站、廣播站的職能整合,組建文化服務中心,對外保留站所牌子。
各「中心」的主要職責以縣編辦制定的「三定規定」明確的職責為准。
(2)內江市鄉鎮農技推廣機構改革方案擴展閱讀:
鎮派駐和垂直機構:
派駐機構:縣法院、公安、市場監督、國土、司法等部門;縣直部門在鄉鎮的垂直管理機構:稅務、教育、衛生等職能部門,其他部門不得在鄉鎮設置派出機構及垂直管理機構,除國家和省市有明確規定外。
派駐到鄉鎮的機構和部門垂直管理的機構,其黨組織關系實行屬地管理,其主要負責人每年要定期向所在鄉鎮人大述職,其年度考核必須聽取所在鄉鎮黨委、政府的意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必須事先書面徵求所在鄉鎮黨委的意見。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衡山-關於印發《衡山縣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C. 求有關於做好新時期農技推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點子的文章!謝謝啦~~~~
XX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
情 況 匯 報
尊敬的XX,各位領導:
今天,我們十分高興地迎來了XX處長一行各位領導蒞臨XX,視察我縣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這既是對我們過去工作的檢查,也是對今後工作的鞭策。在此,我代表XX人民政府,對各位領導的到來致以最熱烈的歡迎!下面,我就XX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情況向各位領導作如下匯報:
XX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的意見》文件精神,結合XX實際,深化改革,加強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基本建成了一支高效的農技推廣隊伍。
一、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進展情況
(一)鄉鎮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情況
2007年鄉鎮機構改革,我縣鄉鎮農技推廣機構63個,均為設在鄉鎮的直屬事業單位,由鄉鎮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編制146名。經過三年多努力,我縣鄉鎮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明確了公益性職能,設置了推廣機構,穩定了推廣隊伍,提高了保障水平。管理體制上實行縣鄉鎮共管,以縣業務主管部門管理為主。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配合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管理。全縣鄉鎮在編在崗農技推廣人員132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99人,管理工勤人員33人,大專以上學歷80人,中級職稱52人。
(二)縣級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情況
縣級農技推廣機構共6個,其中農技推廣中心1個,農業信息服務中心、種子管理站、蠶業管理站各1個,稻麥原種場2個。6個推廣機構中納入財政全額預算4個,差額預算2個。目前,6個農技推廣機構在崗在編106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67人,管理及工勤人員39人,大專以上56人,高級農藝師5人,農藝師34人。
二、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取得的成效
1、基本理順了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管理機制。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實行縣鄉鎮共管,以縣農業主管部門管理為主。
2、強化了公益職能。明確了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公益職能。
3、較為合理地設置了推廣機構。在全縣63個鄉鎮均設置了農業技術推廣機構。
4、強化了經費保障。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在編在崗人員工資全額納入財政預算,並保障了人均10000元的工作經費。財政全額撥款的縣級農技推廣機構預算工資及人均4000元的工作經費。
通過理順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管理機制,強化公益職能,強化經費保障,再次凝聚了全縣農技推廣人員人心,激勵了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幹事創業熱情,重塑了農技推廣人員形象,全面提升了全縣農業技術推廣的公共服務能力,確保了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促進了農民持續增收和農村經濟全面發展。XX2007年、2009年兩度獲得全國糧食先進縣標兵稱號,2008年、2009年連續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糧食生產豐收杯。
三、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主要經驗和做法
(一)領導重視,部門配合,鄉鎮支持
一是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繼2007年鄉鎮機構改革後,縣委、縣人民政府責成編制、人事等有關部門深入鄉鎮多次調研農技推廣體系有關事宜,多次專題研究,成立了XX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示範縣項目領導小組,加強了鄉鎮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明確了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公益性職能,將鄉鎮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二是縣級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縣政府辦、縣委農辦、縣農業局等部門組成調研組,深入鄉鎮徵求鄉鎮黨委政府、農技人員及農戶意見,並多次溝通協調,形成共識,共同向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提出改革建議、改革方案,將農技推廣改革與建設列為各部門重要工作,明確各自職責,既分工、又配合,齊抓共管。
三是鄉鎮黨委、政府大力支持。鄉鎮黨委、政府支持全縣加強鄉鎮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認識到全面提升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公共服務能力,保障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和農村經濟全面發展是事關全縣的大事,積極支持鄉鎮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服從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全縣鄉鎮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決定。
(二)加強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建設
1、強化公益性職能
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主要負責轄區內農業生產中的關鍵技術和新品種試驗、示範;農作物和病蟲害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農作物苗情監測和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測、監測及強制性檢驗;農業資源、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監測;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服務;農村能源建設;蠶桑生產;農業產業化發展及農業政策保險等公益性職能。
2、較為科學地設置機構
根據XX情,並與鄉鎮機構改革相銜接,在63個鄉鎮均設置了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名稱為××鄉鎮農業服務中心。
3、基本理順了管理體制
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實行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縣級業務主管部門管理為主。
(三)加強農技推廣隊伍建設
1、核定編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和承擔公益性職能的工作量,全縣63個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核定編制146人。
2、實行人員聘用管理。縣、鄉鎮農業技術人員全面實行聘用管理,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進、出、管、用由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3、加強農技人員培訓。分年制定農技人員培訓計劃,農技人員學歷提升計劃,實施農技人員人才培養規劃,更新農業人員專業知識,提升農技人員專業水平和學歷層次。主要採取選送骨幹農技人員到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培訓及參加學歷教育,聘請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專家來XX培訓,縣級專家培訓鄉鎮農業技術人員等方式。
(四)加強機制創新
1、健全鄉鎮農技推廣機構管理制度。細分了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職能,明確了農技人員崗位職責,建立了農技推廣機構系列管理制度。
2、基本實行了農業技術推廣責任制度。主要有包村聯戶責任制度、服務公開制度、目標責任制度、首問責任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相關制度。
3、建立績效考評機制。將農技人員工作和進村入戶推廣技術的實績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將農戶對農技人員的評價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實行由農戶、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三方共同參與的績效考評機制,考核分值分為農業行政主管部門50分、鄉鎮30分、農戶20分。
4、初步形成多元化農技推廣格局
一是建立了一支穩定的具有公益性職能農技推廣隊伍;二是建立了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社;三是涉農企業成長壯大;四是科研、教育等單位廣泛參與。
5、創新農業技術推廣方法
一是建立縣級專家團隊和技術指導員隊伍,圍繞主導產業發展,篩選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培育科技示範戶、建立10個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基地,形成專家指導農技人員、農技人員抓示範戶、示範戶帶動輻射戶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新機制;二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報刊等現代傳媒開展技術服務;三是改傳統說教為農戶積極參與的修改化農技推廣服務。
(五)加強了條件建設
1、加強農技推廣基礎設施建設。63個鎮鄉農業推廣機構都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相應辦公設備,部分鄉鎮農技推廣機構配備了電腦。
2、加強試驗示範基地建設。在建平、石安等10個鎮鄉建設了10個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基地,集成了新品種、新技術、新設備等引進及試驗示範推廣,展示了現代農業技術發展水平。
3、探索村級服務站點建設
以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技術支撐,依託村級農技員、植保員、科技示範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等在全縣建立100多個村級服務站點。
(六)加強了宣傳報道
加大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重大活動、典型事例宣傳,特別是農技人員牢記宗旨、紮根農村、艱苦奮斗、服務農民的先進事跡,以及典型科技示範戶增產增收事例等宣傳報道。近幾年,縣電視台民生播報專題、綿陽日報等有關媒體多次刊登報道我縣體系改革與建設經驗和典型事例,為鞏固和進一步完善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氛圍。
各位領導,經過努力,XX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基礎設施仍較差、人員結構有待進一步改善等困難和問題,下一步我們將積極爭取項目、財政支持,進一步改善農技推廣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深化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創新完善管理機制,將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的更加完善,為經濟社會建設和農民增收致富作出更大的貢獻。
最後,祝各位領導工作順利、身體健康、萬事如意!熱忱歡迎各位領導常到XX檢查指導工作。
謝謝大家!
D. 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改革政策措施有哪些
(1)明確公益性職能 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承擔的公益性職能主要是:關鍵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農作物和林木病蟲害、動物疫病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測、監測和強制性檢驗,農業資源、森林資源、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監測,水資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術服務,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服務等。
(2)合理設置機構 按照科學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則,對縣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實行綜合設置。各地可以根據縣域農業特色、森林資源、水系、水利設施分布和政府財力情況,因地制宜設置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可以選擇在鄉鎮范圍內進行整合的基礎上綜合設置、由縣級向鄉鎮派出或跨鄉鎮設置區域站等設置方式,也可以由縣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向鄉鎮派出農業技術人員。畜牧獸醫機構按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合理設置。
(3)理順管理體制 根據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特點,建立健全有利於充分發揮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作用的管理體制。縣級以上各級農業、林業、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管理和指導。縣級派出到鄉鎮或按區域設置機構的人員和業務經費由縣級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其人員的調配、考評和晉升,要充分聽取所服務區域鄉鎮政府的意見。以鄉鎮政府管理為主的公益性推廣機構,其人員的調配、考評和晉升,要充分聽取縣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意見;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服務。
(4)科學核定編制 根據職能和任務,合理確定基層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人員編制,保證公益性職能的履行。縣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所需編制由各縣結合實際確定,按程序審批。應確保在一線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不低於全縣農業技術人員總編制的2/3,專業農業技術人員占總編制的比例不低於80%,並注意保持各種專業人員之間的合理比例。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編制不得與經營性服務人員混崗混編。
(5)創新人事管理制度 改革用人機制,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擇優聘用的方式,選拔有真才實學的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推廣隊伍,人員的進、管、出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許可權辦理。完善考評制度,將農業技術人員的工作量和進村入戶推廣技術的實績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將農民群眾對農業技術人員的評價作為重要考核內容。改革分配製度,將農業技術人員的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掛鉤,落實對縣以下農業技術人員的工資待遇傾斜政策。切實搞好農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完善農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不斷提高農業技術推廣隊伍的整體素質。
E. 你好,可以把你找到的鄉鎮機構改革方案發給我嗎謝謝了,領導催的急。我郵箱是[email protected]
好,不好意思。,沒及時看到你的信息
F. 鄉鎮政府機構改革方面的政策及文件
2001年12月28日
第5期
關於對我市鄉鎮機構改革的調查與思考
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是新形勢下推動行政體制改革,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大力促進體制和機制創新,探索農村加快實現工業化、現代化進程的重要途徑。在縣(市、區)機構改革已基本結束的背景下,鄉鎮機構改革已逐漸地提上了議事日程。本文在對我市部分鄉鎮進行深入調查的基礎上,作了一點粗淺的思考。
一、當前我市鄉鎮機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由於體制原因產生的問題。
鄉鎮作為基層的一級黨委和政府,受行政體制的影響,其運作和管理具有較強的指令性特徵,它的行政區劃或受歷史沿革的影響,或受交通通訊和自然地理條件的制約,而有時往往與目前的地方經濟發展要求不相適應;它的機構設置往往更多地考慮到與上級機構的對應,而與精簡高效的原則不相符等等。鄉鎮機構管理由於體制上的原因產生的諸多問題,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規模小,行政成本高。
按照去年年底的統計數字,全省共有鄉鎮1754個,平均每個鄉鎮人口為2.06萬人;與此相比,我市鄉鎮的規模要小得多,全市共有194個鄉鎮,總人口248萬,平均每個鄉鎮為1.28萬人(因為我省其它市及我市有關鄉鎮在進行鄉鎮撤並工作,鄉鎮數及鄉鎮平均人口都在變化中,所以本文例舉的是去年年底的統計數字)。以蓮都區為例,原來農村20個鄉鎮人口16.8萬,平均每個鄉鎮人口不足1萬,最少的鄭地鄉常住人口只有2400人。鄉鎮規模偏小,一方面很難發揮其對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形成集聚功能和空間重組,資源共享性差,制約了其發展步伐和城鎮化進程;另一方面,鄉鎮規模小,並不意味著鄉鎮政府機構的精簡和效率的提高,相反,由於存在鄉鎮內設機構講究上下對口配套的問題,因而「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行政成本高,從一定意義上加重了農民的負擔。以松陽、龍泉兩縣市為例,去年兩縣市20和17個鄉鎮,總人口分別為23.1242萬和27.4213萬,財政供養人數(包括教師)為3125人和3529人,平均74和78個農民要供養一個「吃皇糧」的。
2、機構散,服務功能缺。
目前,我市鄉鎮內設機構條塊分割過細,機構眾多,但卻職責不清,一定程度上存在推諉扯皮,效率不高的問題。以蓮都區水閣鎮(現已撤鎮建辦)為例,在編幹部31人,卻有黨群、組織、宣傳、民政、工業、綜合政法辦、計生辦、文書檔案辦、城建辦等15個機構。機構眾多並不意味著鄉鎮具有較為完備的服務功能,林業、工商、財稅、司法、治安、土地等「垂直」管理後,使鄉鎮的政府功能殘缺不齊,給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很多的不便。同時,鄉鎮作為一級基層政府由於部分服務功能的喪失,群眾有事辦不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鄉鎮黨委政府的威信,對加強和鞏固基層政權不利。
3、人員雜,總體素質低。
以蓮都區碧湖鎮為例,其工作人員包括鎮機關黨政綜合辦、農辦、工辦、黨群辦、計生辦和城建辦六個辦公室的在編幹部,各類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區部門派駐的司法、派出所、工商等行政單位等三大類。其中,在其各類事業單位中又分為鎮屬的農業綜合服務站、文化站、廣電站、計育服務站,區部門派駐的林業站、水管站、衛辦等9個機構,市部門垂直管理的土管所、城建規劃所等;在身份上,又可分為公務員、招聘幹部、固定工人、合同工人等;在人員經費來源上,又可分為全額撥款、定補(2000元/年)、差額撥款、自收自支等,工資待遇標准不一。由於人員眾多,再加上來源渠道不一,因而總體素質不是很高。具體表現在,一是文化素質參差不齊。鄉鎮的「七技人員」主要是以前鄉鎮從農村招聘的幹部,相對文化素質較低,例如碧湖鎮農技站在編的28名幹部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就有6名;二是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特別是農技隊伍,知識陳舊,本領單一的問題相當突出,往往是農科站的不懂農經,農經站的不懂農機,而且有些地方農民早已不養蠶桑了,卻依舊設有蠶桑員,仍然拿財政工資,人浮於事現象比較突出;三是工作責任心參差不齊。由於目前鄉鎮工作人員有一部分非公務員序列,在工資、福利待遇上與公務員存在較大的差別,因而配合政府中心工作不是很主動。
4、財力弱,調控能力差。
由於我市城鎮化水平比較低,因而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比較明顯。以蓮都區為例,1999年地方稅收15170萬元,其中城區13963萬元,佔全區地稅收入的92%,而其它20個鄉鎮地稅收入1207萬元,僅佔全區的8%。同時,隨著土地、林業、治安等部門垂直管理以後,預算外收入銳減,而鄉鎮需要花錢的內容卻在不斷增多,財政開支增大,鄉鎮財政往往入不敷出,赤字累累。松陽、龍泉兩縣市,2000年鄉鎮財政收入分別為1554.2萬元和1124萬元,財政支出卻達到3224.5萬元和3851萬元。除雲豐和霧溪兩個鄉外,雲和縣其它13個鄉鎮去年財政均出現赤字。鄉鎮財政困難,政府對資金調控能力減弱,有些該辦的事情由於資金缺乏而辦不了,間接地減弱了政府的行政和服務功能,不利於鄉鎮幹部隊伍的穩定和政府威信的提高。
(二)由於機制原因產生的問題。
體制不順必然帶來機制不活。鄉鎮與部門的關系,鄉鎮與縣(市、區)部門派駐單位的關系,鄉鎮與所屬事業單位的關系,涉及到具體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利益關系的分配,紛繁復雜。不能很好地理清這些關系,必須直接影響到工作效率的提高和機構的正常運轉。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職權與事權相脫離。一是該辦的事情辦不了,存在「缺位」的現象。鄉鎮作為一級政府,本來應該有較為完善的功能,方便群眾辦事。但目前鄉鎮政府功能殘缺不全,政府對這些部門的調控協調力度不斷減弱。群眾需要的服務卻因鄉鎮沒有這方面的職權而得不到滿足。二是不該辦的事硬要辦,存在著「越位」現象。本來按職責農業稅徵收應是稅務機關的工作,一般鄉鎮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徵稅的職權,但在目前的情況下,農業稅徵收工作量多、難度大、成本高。所以縣(市、區)政府對鄉鎮實行農業稅徵收考核,對一時不能完成徵收指標的,缺額部分必須由鄉鎮財政墊交補足。為此,鄉鎮每年都要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收稅。因為稅收工作有著較強的政策性,農民群眾對此理解程度不一,如果方式方法不注意,極易造成干群關系緊張。
2、人權與事權相脫離。無論是鄉鎮所屬事業單位還是部門派駐鄉鎮的行政單位,他們的人事歸縣(市、區)部門管理,工資由財政拔付,而工作地點和服務對象都在鄉鎮。這種關系的雙重性最終造成「看得見的卻管不著」,「管得著的卻看不見」的尷尬局面。特別是對一些站所,鄉鎮有承擔工作的義務而沒有人事管理的權力,如每年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責任主體在鄉鎮,而鄉鎮對派出所、司法所的人員、調動等根本無權過問,更談不上人事管理權。人權和事權不能很好地統一,對幹部管理缺乏有效的制約和激勵機制,所以工作人員工作的好壞全憑個人素質,隨意性很大。
3、財權與事權相脫離。作為一級政府,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目前我市各縣(市、區)大多對鄉鎮財政實行包干,除基本工資和辦公經費外,鄉鎮幹部的補貼、會議經費、業務經費等都要鄉鎮自負。此外,各種公共基礎設施、文化衛生、民政福利等需要投入的資金往往需鄉鎮自身籌集,由於我市大部分鄉鎮經濟發展的速度和質量方面的原因,財政狀況捉襟見肘,甚至赤字累累,負債運行。此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往往是縣(市、區)財政或上級主管部門切塊給部門管理的,為了盡可能多地爭取這部分資金,鄉鎮化了本不需要化的財力和人力,盡管如此,有些部門依然隨意截留專項補助經費,群眾對此意見紛紛。
二、對我市鄉鎮機構改革的建議
根據我市實際,當前鄉鎮政府的工作重點就是加快農村城鎮化步伐,加快人口和產業集聚,促進人才、技術、資金等要素的合理流動,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加快農村工業化和現代化步伐。根據這個目標,我們認為在下一步鄉鎮機構改革中應做到五個結合:
(一)要把鄉鎮機構改革與行政區劃調整結合起來。既要完善鄉鎮政府功能,又要精簡機構,減輕財政供養壓力,是鄉鎮機構改革的基本目標。要解決好這對矛盾,鄉鎮機構改革必須要和鄉鎮區劃調整結合起來。我省的義烏市就把行政區劃調整和鄉鎮機構改革相結合,採取城區撤鎮改街道,農村撤鄉並鎮的做法,把原來的21個鄉鎮調整為8個鎮和5個街道,在城市發展形態上形成了「一個中心城區、三個副中心、五個特色鎮」的格局,加快了建設現代化商貿名城的步伐。因此,我們進行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必須要與麗水中心城市的規劃目標相銜接,與發展區域經濟的目標相吻合。首先,要拓展中心城市的發展空間,在城關鎮撤鎮建辦的基礎上,在條件成熟的前提下,把城市空間向富嶺、聯城等地拓展,為建設具有一定人口規模的中等城市打下基礎。其次,要重點發展其它八個縣市的城關鎮,增強對其對縣域經濟的拉動力。例如雲和縣把霧溪鄉並入雲和鎮,這是雲和實施「小縣大城」戰略後一個重要步驟,一方面有利於雲和木製玩具業拓展空間,連片形成規模;另一方面擴大了雲和鎮的經濟規模、用地規模,有利於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提高基礎設施共享度,提高城市品位。第三,要擴大中心鎮規模,對經濟發展較快、交通便捷,具有一定產業基礎的碧湖、壺鎮、溫溪、古市等建制鎮,可以把附近鄉鎮歸並,連片發展,增強其對要素的集聚和合理配置。蓮都區撤銷聯合鄉並入碧湖鎮,碧湖鎮人口從3.97萬增加到4.6萬,面積83.6平方公里擴大到133.53平方公里,輻射半徑明顯擴大,有利於發揮中心鎮對區域經濟的帶動作用。當然,鄉鎮區劃調整還要與其產業特色結合起來,與培育和扶持主導產業結合起來,從有利於產業集聚的角度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使小城鎮真正成為區域經濟的「發展極」。
鄉鎮規模擴大以後,為了便於鄉鎮管理,同時也為了減少村經費開支,有條件的地方時機成熟時也可以撤並行政村。目前,我市有3666個行政村,平均每個行政村人口只有676人。我市農村由於二、三產業不發達,本身村級集體經濟就比較薄弱,甚至是「空殼村」。行政村過多,村幹部數量相應增多,村幹部誤工補貼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因此,在交通、通訊、生產條件改善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撤並規模較小的行政村。
(二)要把鄉鎮機構改革與轉變鄉鎮政府職能結合起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不要過多地干預微觀經濟活動,切實把政府職能轉變到提供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促進經濟發展上來。凡是市場機制能夠解決的,政府不再干預;凡是民間社會能夠負擔的,政府不再交辦。要徹底改革鄉鎮政府審批制度,減少審批環節,提高辦事效率。目前我市鄉鎮普遍開設了「便民窗口」,要充分發揮其服務功能,真正能夠為民辦事。同時,要理清思路,把政府不能辦、也辦不好的事真正轉移給企業、市場和社會中介組織。雲和縣雲和鎮的木製玩具業是其支柱產業,企業在產品出口報關、商檢、新產品開發設計以及財務代理等服務上需求迫切,但鎮政府又不可能包攬這些屬於企業內部經營事務,怎樣在企業需求和鎮政府服務職能上找到最佳結合點呢?為此,鎮政府支持有關專業人士成立雲和鎮企業服務中心,按市場經濟規律,以有償服務的形式為企業提供專業、快捷的服務,又大大降低企業經營管理的成本。類似這種社會中介組織既可以充當政府與企業、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又可以為政府承擔一部分管理任務和工作,還可以為政府分流人員提供新的工作崗位和發揮特長的機會,是值得鼓勵大力發展的。
(三)要把鄉鎮機構改革與理順條塊關系結合起來。權責一致才能理順關系,合理劃分事權,理順條塊關系,明確責職,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根據省委的要求,「除已設在鄉鎮的公安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所、稅務所等機構外,其它縣級政府工作部門派駐在鄉鎮的機構原則上都要下放,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管理為主的體制」,克服多頭管理;對與條上業務聯系比較密切、專業性較強又帶有執法職能的工商、公安、法庭等,在保持原體制不變情況下,實行雙重領導,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但在副職以上幹部的任用,最好能徵求當地黨委的意見,年度考核也要綜合當地黨委的考核意見;部門和鄉鎮通過討論協商,從有利於調動幹部積極性的角度出發,可以對部門原屬駐鄉鎮人員在全區范圍內進行調配使用;部門駐鄉鎮事業單位下放給鄉鎮以後,部門要加強對其業務的指導、督促和檢查,不斷提高這些人員的業務水平,更好地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四)要把鄉鎮機構改革與精簡機構和人員結合起來。要達到精簡高效的目標,必須要對人員和機構進行重新核崗定編,最大程度降低人員和機構設置的隨意性,降低行政成本。
1、要精簡領導職數。本著「精幹,高效」的原則,從嚴控制鄉鎮領導班子職數,可以根據需要,實行黨政領導交叉任職,鄉鎮黨委書記可以兼任鄉鎮長(或兼任鄉鎮人大主席),黨群書記可以兼任紀檢書記,組宣委員一人兼任,分管武裝、政法工作等黨委成員和副鄉長可以交叉兼職。同時,適當增加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非領導職數。
2、要精簡機構。鄉鎮行政機關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轉變政府職能的需要,調整為四個內設機構,即黨政辦公室、建設發展辦公室、社會發展辦公室、綜合治理辦公室。農業、衛生、文化、廣電、水利等部門派駐鄉鎮的事業單位下放給鄉鎮以後,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內容和鄉鎮所屬事業單位進行合並。例如衛生辦公室和鄉鎮醫院;文化分館和文化站;水管站和水利會;農技站和農技推廣綜合服務站。在此基礎上,把文化和廣電站合並成立鄉鎮文化廣電中心,以社會化服務發展文化廣電事業;把涉農站所合並成立鄉鎮農業綜合服務站,企業化發展涉農服務。當然這些事業單位的合並要與其能否在市場競爭中生存作為前提,否則搞「一刀切」則毫無意義。象碧湖、古市、壺鎮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把農機站從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服務站中剝離出來,成立企業性質的農機服務中心。因為在這些耕地連片的盆地,按照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要求及農業生產社會化分工的細化,農機服務市場前景廣闊。從現實的例子看,碧湖種糧大戶葉麗榮,在農忙季節利用自家的農機具有償為農民提供機械化割稻服務(每畝70元),很受農民歡迎。
3、精簡人員。首先,可以把鄉鎮機構人員精簡與執行上級有關政策結合起來。對機關人員的分流渠道及政策可以根據麗委辦[2001]13號文件《關於市本級機關機構改革人員分流的若干意見》結合鄉鎮的實際,通過組織學習培訓;離崗退養或提前退休;鼓勵機關公務人員辭去公職,自謀職業等措施分流。對鄉鎮事業單位的人員,按照省委的要求精減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20%。因此,一則要鼓勵提前退休或離崗退養;二則要辭退臨時工;三則要考核不合格者進行解聘。其次,可以把人員精簡與加強中心村建設結合起來。對有條件的行政村,可以採取委派制的方法,把鄉鎮機關人員下派到行政村任黨支部書記,在發展壯大了村集體經濟的前提下,下派人員的工資待遇由財政撥付逐步過渡由村集體經濟解決。第三,可以把人員精減與加快農業產業化結合起來。要鼓勵有技術特長的鄉鎮事業人員按照市場機制參與或創辦經營性實體。雲和縣沙溪鄉並入城關鎮以後,鄉黨委政府就通過政策扶持鼓勵農業技術人員以技術入股的形式參與農業綜合開發,既充分發揮了農技人員的特長,又滿足了農業開發對技術的需求,又減輕了鄉鎮財政壓力,達到了一舉三得的效果。
(五)要把鄉鎮機構改革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結合起來。在鄉鎮機構改革中,無論是行政區劃的調整,還是機關事業人員的分流,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不能自行其事。同時,要完善政府運行機制,加強行政管理的制定化、規范化和法制化建設,特別是原部門駐鄉鎮具有執法權的事業單位下放給鄉鎮政府以後,鄉鎮黨委政府不能因為自身工作的需要而要求這些具有執法權的站所在執法時「變通」或服從鄉鎮領導的主觀意圖;站所工作人員也要加強學習,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提高執法水平,努力在維護法律的公正性、嚴肅性和配合鄉鎮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之間找到最佳結合點;部門要加強對下放鄉鎮站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不能因為這些站所放給鄉鎮了而減弱了執法力度或者乾脆不聞不問。
(市委政策研究室 翁志鴻)
—————————————————————————— 報:省委政策研究室 送:市委常委,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長,市政協正副主席,市委、 市政府正副秘書長,市委辦、市政府辦正副主任,市委特約調研員
發: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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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李衛良 責任編輯:程鷹飛
G. 鄉鎮機構改革人員編制如何調整
鄉鎮進行機構改革主要是精簡機構,所以說通過改革人員有可能會精簡。
H. 事業單位機構改革 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如何改革
就是把原來的畜牧獸醫站、林業站、農技站、水務所等涉農事業單位合並成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I. 綜合設置鄉鎮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的有哪些
鄉鎮農技推廣服務機構設置原則上按鄉鎮設置,有條件的也可按區回域設置。可以在整答合現有鄉鎮事業機構的基礎上,按相近專業綜合設置,即將鄉鎮農技站和農機站合並為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站(加掛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服務站牌子),將鄉鎮畜牧站和水產站合並為畜牧水產技術推廣服務站(與動物防疫站合署辦公),或綜合設置為鄉鎮農技推廣服務中心等;可以按行業跨鄉鎮設置區域性農技推廣機構;也可以由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向鄉鎮派設農技推廣機構。具體設置由各市州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省里規定的鄉鎮事業站所限額內統一規范。
對於從鄉鎮農技推廣服務機構分離出去的經營性職能,可由原從事經營服務工作的人員組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或中介服務機構,並依法辦理企業或社團登記,與鄉鎮農技推廣服務機構完全脫鉤,走市場化發展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