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聯席會議與領導小組的區別
對於什麼是聯席會議,目前解釋很少,對其認識也不統一,因而沒有一個規范的概念。從司法實踐看,聯席會議應定義為:沒有隸屬關系但有工作聯系的司法機關,為了解決法律沒有規定或規定不夠明確的問題,由一方或多方牽頭,以召開會議的形式,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形成具有約束力的規范性意見,用以指導工作,解決問題。從監所檢察實踐看,派出檢察機構與監所的聯席會議作為檢察機關實現法律監督的一種有效手段,主要由檢察機關及其派出機構召集,參加會議的有各監管單位及有關單位,意在研究解決監所檢察工作中遇到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使參加聯席會議的各方達成共識並組織實施。
通常認為,領導小組是議事協調機構的一種,甚至與議事協調機構就是一個概念。但實際上,只有部分領導小組屬於議事協調機構,有的領導小組則屬於「階段性工作機制」,並非嚴格意義上的實體性組織。
領導小組的組成結構,一般包括領導成員、組成部門、辦事機構這3個部分。多達十幾個甚至二三十個組成部門,並由每個部門派出相應的正副職充當領導小組的成員,以及單獨或在對口業務部門設置相應的辦事機構,是領導小組在組織方式上的最大特點。
領導小組廣泛存在於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相關活動中,有常設性、階段性、臨時性的。雖然不被認為是一種制度化的組織,但事實上卻在中國的治理實踐中發揮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及影響。
❷ 外地聯席會議策劃方案,包括會議及差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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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黨工委聯席會議制度是什麼啊有這個制度嗎
為進一步加強黨建工作,探索完善議事協調機制,更好地形成黨建合力,及時研究解決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提升黨建工作水平,保證黨工委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經黨工委研究,決定建立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聯席會議具體在黨工委領導下進行工作,由黨政辦負責牽頭。聯席會議成員由黨工委成員、各黨支部委員會成員、工會、婦工委、團支部及黨政辦負責人組成。
二、工作職責
1、學習傳達中央、省、市有關黨建工作的重要決策、會議精神及要求,研究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
2、聽取黨建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部署要求;
3、針對全面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協商探討,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發揮黨組織和群團組織的主體作用,以積極主動的作為不斷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4、加強各支部之間的工作聯系,及時交流信息,溝通情況,培育亮點,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形成渠道暢通、資源共享的工作信息網路。提供形式多樣的黨務服務,幫助各黨支部及群團組織共同制訂計劃、策劃組織活動、落實相關工作。積極開展以節慶文化、文化為重點的文體聯誼活動,大力培育內涵豐富的黨建文化;
5、其他需要黨建工作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
三、工作制度
1、工作例會制度。聯席會議成員要積極准時參加黨建工作聯席會議。聯席會議原則上每月底召開一次(屆時具體通知),也可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通報情況、研究對策、協調措施。
2、信息溝通制度。聯席會議成員之間要加強信息交流,促進橫向溝通和聯絡。聯席會議成員要提前做好交流匯報的准備工作,內容包括工作進展情況、成效、問題和建議等。對會議成員請求解決的重大問題,根據職責分工幫助落實,及時給予答復。
3、調查研究制度。及時總結黨建工作的一些特色、亮點經驗做法,探索工作規律,逐步形成長效機制。切實發揮先進黨支部和優秀黨員的典型示範作用和輻射效應,以點帶面,使「中心」整體黨建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4、督查考核制度。堅持平時督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定期對聯席會議成員工作開展以及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情況進行督查考核,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❹ 如何建立留守兒童聯席會議制度等相應的統籌協調機制
一、農村留守兒童之家考核工作在市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由市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協調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核的原則是:注重實施效果,力求客觀公正;簡化考核方式,量化考核指標;實地抽樣驗證,統一規范操作;公開考核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三、考核以日常常規工作考核和年終階段目標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市協調辦年終組織開展專項考核,並結合各縣區日常工作開展情況,提出初步考核意見。
四、考核採取查閱資料、實地察看等方式,考核總分為100分,其中日常常規工作考核佔10分、年終階段目標考核佔90分,年終階段目標考核對照考核指標逐項進行測評打分,扣分以事實和實證材料為依據。
五、考核指標主要分領導機制及制度建設情況、政策性保障措施出台和落實情況、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制定及完成情況、軟硬體建設情況、日常管理、活動開展和使用養護等六個方面。
(一)領導機制及制度建設情況
成立留守兒童協調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等相應的統籌協調機制;建立和執行包保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並實行了有效的分級督查、考核制度;規范檔案管理、建立了信息系統;按要求及時准確報送留守兒童之家建設有關信息。
(二)政策性保障性措施出台和落實情況
結合實際制定留守兒童之家建設實施辦法;留守兒童之家建設和管理辦法;留守兒童之家建設考核辦法;留守兒童之家管理使用養護意見。
(三)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及其完成情況
制定留守兒童之家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嚴格執行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完成年度建設任務。
(四)軟硬體建設情況
留守兒童之家內部建設情況符合省定標准,具體參見《安徽省校內留守兒童之家建設和管理辦法》(省教基〔2010〕6號)。
(五)日常管理和活動開展情況
1.日常管理到位:明確專門人員;健全工作制度;落實管理職責。
2.活動內容豐富:加強道德品格培育;抓好健康文化熏陶;開展體質體能鍛煉;組織社會實踐活動;培養獨立合作能力;進行心理健康疏導。
(六)養護工作開展情況
設施設備管理;建立財產登記保管制度;做好設施設備日常維護;強化日常管理制度建設。
六、考核結果將進行通報,並作為其他有關教育考核、評先等依據。各縣區必須對本轄區內各建設點學校工作進行考核排序,並保存好相關檢查資料,有關學校的留守兒童工作評先評優工作必須建立在考核的基礎之上。
七、本辦法由市協調辦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各縣區可結合本辦法制訂具體的考核細則,報市協調辦備案。
蕪湖市校內留守兒童之家建設和管理考核指標體系
考核單位名稱:
考核指標
考核指標目標要求
分值
考核內容及評分標准
操作說明
領導機制及制度建設情況(10分)
1.成立領導小組,健全工作機制
2
成立留守兒童協調小組(1分);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等相應的統籌協調機制(1分)。
查看有關文件和會議記錄
2.完善工作制度,規范日常管理
4
建立和執行包保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2分);建立並實行了有效的分級督查、考核制度(2分)。
查看文件、督查通報等相關材料等。
3.建立信息系統和信息報送制度,及時報送工作信息
4
規范檔案管理,建立信息系統(2分);按要求及時准確報送留守兒童之家建設有關信息(2分)。
省根據平時工作掌握,發生錯報、漏報現象一次扣1分,遲報一次扣1分,未按照嚴格要求報送扣1分。
政策性保障性措施出台和落實情況(12分)
1.制定實施辦法
4
結合實際制定留守兒童之家建設實施辦法(2分);嚴格按照實施辦法進行項目建設(2分)。
查看文件,隨機抽查項目建設情況。
2.制定建設和管理辦法
4
結合實際制定留守兒童之家建設和管理辦法(2分);嚴格按照建設和管理辦法進行內部建設(2分)。
查看文件,隨機實地查看留守兒童建設項目。
3.制定考核辦法
4
結合實際制定留守兒童之家建設和管理考核辦法(2分);嚴格執行留守兒童之家建設和管理考核辦法(2分)。
查看文件
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及其完成情況(20分)
1.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
10
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3分);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3分);工作規劃或年度計劃有創新性工作舉措或保障性工作舉措(4分)。
查看文件
2.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完成情況
10
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建設任務(4分);完成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建設任務(6分)。
查看文件,隨機抽查項目建設情況。
軟硬體建設情況(20分)
1.硬體建設符合省定標准
10
活動用房面積不低於20平米,安全、實用,確保留守兒童方便使用留守兒童之家有關設施(2分);配備電視和一定數量的圖書、期刊、報紙和文體器材,基本滿足留守兒童的文化娛樂需求(5分);嚴格按照要求實施親情電話項目,方便留守兒童與父母交流聯系,實施親情關愛(3分)。
實地查看項目
2.軟體建設符合省定要求
10
有專職或兼職的管理人員及相對穩定的關愛隊伍(4分);有管理規章制度和活動安排計劃(2分);有反映留守兒童基本狀況、進步成長的記錄簿冊(2分);有工作總結和檔案(2分)。
查看文件和有關資料
實地查看項目
日常管理和活動開展情況(20分)
1.日常管理到位
10
建立和落實安全責任制度(4分);多形式開展留守兒童關愛工作(2分);認真開展「愛心家書 讓心安家」關愛留守兒童活動(2分);組織動員志願者關愛留守兒童工作(2分)。
查看文件和有關資料
實地查看項目
2.活動內容豐富
10
加強道德品格培育(2分);抓好健康文化熏陶(2分);開展體質體能鍛煉(2分);組織社會實踐活動,培養獨立合作能力(2分);進行心理健康疏導(2分)。
查看文件和有關資料
實地查看項目
養護工作開展情況(8分)
管理制度健全,設施設備運行良好
8
設施設備管理規范(2分);財產登記保管制度健全(2分);設施設備運行良好(2分);強化日常管理制度建設(2分)。
查看文件和有關資料
實地查看項目
❺ 村組織班子聯席會議需要寫什麼內容
《農村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頒布實施以來,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出現了這樣或那樣一些實際問題,比較突出的就是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關系處理問題。正確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關系,必須明確,村民自治是黨領導下的村民自治活動,村民自治是黨領導農村改革和發展的產物,村民自治也只有在黨的領導下才能沿著正確的方向達到預期的目標。
一、正確認識村委會與村黨支部的關系
1.澄清幾種模糊認識。有的村委會的同志認為,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行使職權,村黨支部無權過問,並以此為借口,排斥村黨支部的領導。這種認識把基層民主極端化,是自由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表現,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村民自治是在黨的領導下開展的自治活動,村委會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這是我們在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關系中必須始終堅持的一條重要原則。有的同志對村黨支部核心領導作用的發揮存在片面認識。認為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就是體現在抓黨建、管黨務上,除此之外的許可權都屬於村委會。持這種觀點的同志,雖然在原則上承認了黨支部是領導核心,但在具體工作中不僅不接受黨支部的領導,而且與黨支部爭權。這種對黨支部的核心領導作用在表面上肯定、實質上否定的觀點和做法也是錯誤的,也必須糾正和克服。黨支部是農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其作用決不僅僅局限在抓黨建、管黨務上,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必須從各個方面體現出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這條原則,在我們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關系中,要毫不動搖。還有的同志認為,村黨支部是領導核心,就是包攬村裡的一切事務。這種觀點忽視和否定了村委會的職能作用,看不到村委會在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黨代政,把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理解成村裡的事不論大小、巨細都要由黨支部說了算,進而包辦代替村委會的工作。這種觀點和認識走向了問題的另一個極端,也是錯誤的,同樣是需要克服和糾正的。
2.理清領導與被領導的職能關系。黨支部與村委會的工作是一個有機的整體,黨的領導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統一的,村民自治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順利開展。因此,黨支部與村委會領導與被領導的職能關系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首先,村黨支部具有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落實上級組織的工作部署進行把關定向,對本村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規劃部署,對村裡的重大問題提出決策意見,以及對村委會幹部進行管理、教育和監督等重要職能,並具有對本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的職責。但黨支部核心領導職能的履行和領導權力的行使,離不開村委會職能作用的發揮,離不開以嚴格民主決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這一重要的基礎。其次,村委會的職能,主要包括了依法開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內容,除了處理好職能范圍內的日常村務以外,對有關重要問題的處理,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依照有關法規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村委會履行職能,一定要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並以自覺維護和接受黨支部的領導為前提。也就是,通過村委會職能作用的發揮,把黨的政策和黨支部的部署,貫徹到村民自治活動之中,變成全體村民的意志和行動。
3.規范村級工作的決策程序。在農村實際工作中,凡涉及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管理和使用,鄉統籌的收繳,村提留的收繳及使用,村辦學校和村建道路等經費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建設的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計劃生育指標分配方案,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的制定和修改等村內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群眾的關注程度高,涉及農民群眾各家各戶的切身利益,都要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實行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
一般情況下,決策程序要經過以下三個步驟:第一步,提出決策意見。主要有三種方式,一種是由黨支部提出決策意見,提交支委和村委聯席會議討論修訂;另一種是由村委會提出決策意見,經黨支部同意後,提交支委和村委聯席會議討論修訂;再一種是在黨支部書記的主持下,由村委和支委聯席會議直接提出決策意見。第二步,在廣泛徵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將修訂後的決策意見,提交黨員大會討論,並形成決議。第三步,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對決策意見經過討論後進行表決,表決通過後付諸實施。
在上述決策程序中,黨支部始終處在領導地位,發揮核心領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主持提出決策意見,支持幫助村委會依法履行民主決策程序,監督保證決策內容和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政策、上級組織部署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
二、認真履行村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的工作職責
在村級各種組織中,黨支部是領導核心,黨支部書記是這一核心中的一把手,在領導農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中,其責任和作用最突出,是村裡全局的駕馭者,是全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主要策劃者和帶頭人。中央提出的農村黨支部「五個好」目標要求中,頭一位的就是有一個好的支部班子、特別是有一名好書記。村委會主任,在村委班子中處於核心地位,在自覺接受黨支部的領導、充分發揮自治組織的作用方面負有主要責任。在實際工作中,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相當程度上,都具體體現在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關系協調和處理上。
首先,黨支部書記作為全村各項事業發展的帶頭人,要始終把握全局,觀察判斷形勢,正確處理問題,只有主動適應農村改革發展的新形勢,順應時代發展的主流,自覺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才能始終有效地駕馭本村的工作局面。因此,要帶頭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充分認識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現實重要性,積極發揮廣大農民群眾的主人翁作用,帶頭發揚民主作風,實行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要帶頭貫徹《農村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注意聽取村委會主任的意見和建議,放手讓村委會主任大膽開展工作,支持和保障村委會主任充分發揮作用。要帶頭學習政策,努力掌握有關法規知識、經濟工作知識和有關業務知識,經常研究本村各項工作的開展情況,牢牢把握領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村委會主任工作給予行之有效的指導和幫助。要帶頭研究科學的工作方法和領導藝術,既要通過發揮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把村內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處理好,又要按照職責和工作分工,防止包辦代替村委會主任的工作,使村委會主任的工作積極性能夠得到有效發揮。
其次,村委會主任在組織開展村委工作中,要牢固樹立全村工作一盤棋的思想,不斷強化整體觀念和大局觀念,自覺堅持黨對農村改革發展的領導,只有這樣,才能團結帶領農民群眾開創全村工作的新局面。因此,要牢固樹立黨的領導的觀念,帶頭尊重黨支部的核心領導地位,帶頭維護和支持黨支部書記的工作,積極搞好與黨支部書記之間的工作銜接和協調配合,與其他村委會成員一道,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覺堅持向村黨支部請示報告工作,對一些重要問題的處理,村委會主任要主動聽取黨支部書記的意見。
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要經常溝通情況,交換意見,交流思想,融通感情,尤其是在重大事項和重要問題處理之前,要首先達成一致,然後再提出決策意見。在現實工作中,一些村班子及其成員之間發生的矛盾和問題,基本上直接或間接地反映了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之間的矛盾和問題。因此,只有黨支部書記與村委主任精誠團結,通力協作,黨支部與村委會才能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成為堅強的戰斗集體。
三、建立相關制度,保障黨支部與村委會充分發揮作用
要使黨支部始終處於領導核心地位,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村委會在黨支部領導下開展工作,使黨支部與村委會的工作能夠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協調運作,成為一個堅強的領導集體,就必須有相關的制度作保障。就我縣農村目前的情況看,應重點健全完善以下幾項制度:
第一,加強「兩委會」工作協調和搞好「兩委」班子建設的制度。在這方面,一要建立《村委會向黨支部報告工作制度》。一般情況下,村委會應在兩個月內向黨支部報告一次工作,遇有重大問題或重要事項,應及時向黨支部請示報告。二要建立《「兩委」班子學習制度》、《「兩委」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以此來保證黨支部和村委會成員都能經常了解掌握農村政策和法規、上級組織的有關精神和工作部署,達到加強情況溝通和思想交流,在原則問題上能夠達成共識,增進整體團結和增強整體戰鬥力的目的。三要建立《民主評議「兩委」幹部制度》。把群眾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作為檢驗「兩委」幹部思想素質、工作作風和工作成績的重要依據,藉助群眾力量,加強「兩委」班子建設。
第二,規范村級有關決策會議的職能和議事規則。一要建立《黨支部和村委會聯席會議職能和議事規則》。「兩委」班子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是,研究制定上級有關精神和工作部署的落實方案,提出需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議定的決策意見,確定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召開,並研究處理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決策實施過程中有關重點問題。「兩委」班子聯席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議事和決策,實行黨支部書記主持下的「兩委」成員集體領導。二要建立《村民會議職能和議事規則》。討論決定涉及廣大農民群眾利益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除選舉和罷免村委會成員以外,村民會議一般應由村委會召集。作為村民自治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村民會議必須嚴格堅持黨的領導原則和依法辦事原則。違反黨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村民會議,不僅決策無效,而且要追究組織者責任,造成嚴重影響的,還要依法追究組織者和重點當事人的責任。三要建立《村民代表會議職能和議事規則》。村民代表會議是村民會議的補充形式,除選舉和罷免村委會成員、審議全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年度工作計劃和報告、制定通過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等重要事項之外,在討論決定村內重大問題上,可以代行村民會議的權利。並且也要認真堅持黨的領導、合法例會、民主議事和代表民意的原則。
第三,健全村級議事和監督組織的職能和議事規則。村民理財小組、黨員代表議事會和村民代表議事會,都是村級議事和監督組織,這些議事和監督組織的設立,主要是適應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現實需要,暢通民主渠道,便於農民群眾參與村級事務的管理和監督。它們的共同職能主要是:在決策前代表黨內外群眾提出意見和建議,在決策後協助「兩委」班子搞好組織和宣傳工作,與「兩委」班子一道抓好決策意見的落實,並對「兩委」班子工作進行監督,是村級班子開展工作的參謀和助手。也就是說,村級議事和監督組織的職能范圍就是議事和監督,沒有決策權,更不能凌駕於黨支部和村委會之上,與「兩委」班子爭權。
四、加強工作研究和具體指導
正確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關系,既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一個關鍵性問題,又是各級組織、特別是鄉村兩級組織的一項重要任務。因此,在實際工作運行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要確立正確的指導思想。過去一些村之所以發生突出的矛盾,存在突出問題,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黨支部與村委會職能不清、關系不順、工作缺乏民主、辦事透明度不高、群眾監督不力。因此,一定要從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高度,從講政治的角度,正確貫徹《農村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正確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關系。並以此為契機,全面提高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為加快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要打好基礎、扎實有效地推動工作。要使鄉村兩級幹部牢牢記住和嚴格遵循黨支部和村委會的職能規范和工作規范以及相關的組織原則,在實際工作中,掌握相應的工作方法和領導藝術。在此基礎上,要嚴格遵守相關的保障制度,並用制度來規范村級工作,把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體現到農村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實到具體工作之中。
三要注意加強工作研究和具體指導。各級黨組織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研究和實踐探討,緊密結合村級班子建設的實際,加強引導和具體指導,切實處理和解決好黨支部與村委會關繫上存在的問題,嚴格履行領導責任制和工作責任制。
❻ 成立「關愛留守兒童」協會策劃書怎麼寫
2006年3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要求解決好農民工托留在農村子女的教育問題,並專門召開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強調要加強農村留守兒童的工作。近期,中央領導指示:"要高度重視農村留守兒童面臨的各種問題,加強對留守兒童的保護、維權工作。全國婦聯正在推進農民工子女、留守兒童家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的建立、健全。我們要全力支持,使其發展得更快更好。"這為我們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指明了方向。為了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對大力開展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行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明確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重要意義
農村未成年人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後備軍,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是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關系家庭和諧、社會穩定、民族發展的大事。各級婦聯組織要站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全局高度,充分認識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化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行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擺上位置,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落實。
深入開展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行動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意見精神及關於對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批示精神,把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工作作為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個切入點和著力點,以推進農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為主線,以指導基層和服務農村留守兒童和家長為重點,以豐富多彩的特色活動為載體,促進農村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
❼ 以兩會和霧霾為主要內容給策劃書擬個大主題
日前,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組織,農工黨中央和13個部委局辦共同參與了霧霾污染防治工作座談會。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此次座談會的成果,是為未來霧霾污染防治的國務院相關文件「提供政策儲備」。
《經濟參考報》記者獨家獲悉的會議資料顯示,這些「政策儲備」包括部委聯動、行政問責、產業准入、企業監管等多個方面。但受訪專家表示,當前各地頻出的大氣治污「新政」更多著眼於「軍令狀」、環境監測和末端治理,未來國家政策應當在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調整方面下決心。
上述國家發改委人士表示,上述所有與會部委局辦人員都表態堅決貫徹中央的要求,高度關注霧霾問題,積極商討防治對策。在座談會期間,產業政策、能源政策、價格政策都涉及到發改部門,這些政策還在跟工信部門、地方政府溝通,「肯定是著眼於怎樣有利於減輕霧霾去努力」,但最終政策方向如何,還要以未來發布的文件為准。
會後還將報送書面資料供發改委統一研究決策。國家發改委環資司司長何炳光也在座談會上表示,希望在專家座談和調研的基礎上,給中央上報關於灰霾治理的政策措施建議。
在管理、法律、規劃層面,會議建議,由於區域霧霾治理涉及眾多部門,由發改委、環保部雙牽頭,建立和完善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制定統一的工作方案,明確各部門的責任和分工。針對目前的減排計劃都是短期的現狀,建議制定污染物減排中長期規劃,如到2030年。
農工黨中央參政議政部部長隋路對此呼籲,重點區域治理要敢於下重拳,有關地方政府必須盡快提出空氣質量改善的近期目標,實時公布監測數據,接受公眾監督,實行黨政領導行政問責。對於不能實現PM 2.5控制目標的環保模範城市,取消其稱號,對主要負責的領導幹部的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產業准入政策及落後產能淘汰名錄,促使地方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對長期不達標的高耗能、高排放企業予以堅決關閉。
在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層面,與會者建議,提高清潔能源利用比例,實施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重污染產業的產能控制。加強區域能源聯動,改善區域煤炭消費結構。加大生活污染源、農業污染源和揚塵污染的防控力度。提高「車用汽油」和「車用柴油」的油品質量。
在經濟激勵政策層面,建議則包括:適時出台「碳稅」政策,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實行污染物排放補償制度,達標區等量替代,非達標區倍量消減。制定和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和污染物排放強制公開制度。制定有效的激勵政策,可以針對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率先推出環境稅。
實際上,在國家相關文件出台之前,各地已在今年一季度陸續展開行動。3月底,北京市市長王安順表示,大氣污染治理明確了近三年的行動計劃和目標要求;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立下「軍令狀」,倒排工期,限期完成。自4月起,新疆提出力爭實現4至5年治理好烏魯木齊大氣污染的目標,江蘇下達了2013年「藍天工程」任務書,上海發文規定大氣重度污染時對石化、鋼鐵、化工、焦化、水泥等重點行業採取限產、限污等措施,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大氣污染防治等事項,陝西決定在全省實施「治污降霾保衛藍天」工程,河北在全省進行PM 2.5等污染源分析調查。
「這些做法可以理解,但靠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來治理PM 2.5和霾污染,並不科學。」對於近期多地頻繁推出的大氣治污「新政」,曾參與相關座談會的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躍思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北京想在3年內解決PM 2 .5污染問題是不大可能的;而對「藍天數」這一人為指標的盲目推崇也可能催生數據造假等問題,最終導致當地「藍天數」增加與民眾切身感受不一致。
王躍思認為,只有踏踏實實地調整過於依賴重化工業的產業結構,調整過於依賴煤炭消費的能源結構,把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做扎實了,把環境治理的價格分擔機制理順了,空氣質量才能真正改善。
「『十一五』規劃確定的增長目標是7.5%,實際上超額完成了3.7%。我國成了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同時也成了世界第一污染大國。」首任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駐華代表處主任夏堃堡進一步呼籲,未來省、市、縣各級指定的發展指標,應以「十二五」規劃確定的指標為基準,那些發達地區,尤其是污染嚴重的地區,指標一定要定得低一些。在沒有環境容量的區域,還要停止批准新建增加污染排放量的項目,包括能達標排放的污染項目,直到這一地區有了環境容量為止。(溫馨提示:霧霾天出行天/貓有美國進口普衛欣幫你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