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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產品推廣方案

發布時間:2021-11-17 16:49:49

⑴ 怎麼策劃才能讓消防產品走進千家萬戶

走房地產路線,往地產公司推廣,做報警器,滅火器從物業入手,做後端配置!

⑵ 旅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火懺山、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並積極採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酒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後救火
第一節 消防日常管理
1、無論本單位、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重點部位動火須由經理簽字。動火時,安全警衛人員必須在場監護。
3、嚴禁在防火通道、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志和出口指示標志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嚴禁施工單位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酒店范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安全部消防監控中心及工程部,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使用。
5、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後,保安人員要經常巡視檢查。、
6、進行油炸食品、電烤食品電動機注意控制油溫、油量,防止油鍋著火。
7、變電所、配電室、空調機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煙。
8、生鮮處所有的排油煙機及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衛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火災。
第六章消防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嚴格維護消防設備,要定期派人協助消控人員進行測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設備的完好狀態。
2、房間內的煙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3、要每年排放一次噴淋管網內的水,使噴淋系統管網內的水形成活水。
4、滅火裝置、消火栓、噴淋、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
8、配備的輕便手提式ABC乾粉滅火器及滅火推車,擺放位置須明顯易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隨意挪動。
9、滅火器由部門派專人負責保管及外表衛生清潔,ABC乾粉滅火器每兩年由消防中心經過測試更換一次。
第一節 三級防火制度
1、一級檢查由各部門主管實施
A、員工必須每日自檢本崗位的消防安全情況,排除隱患,不能解決的隱患要及時上報,若發現問題又不及時解決,由此而發生火災事故,由各部門主管及員工本人負責。
B、各部門主管要將每日自檢的結果做好記錄。
C、負責維護,保養本部門轄區內滅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設施,不得有損壞,放空的現象發生。
2、二級檢查由各部門經理實施
A、各部門經理,每周應組織對本責任區域內的設備、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妥善處理。
B、檢查本部門一級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C、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災隱患,做到及時整改,定期給本部門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級檢查由總經理領導組織實施
A、每月由總經理或委託安全部經理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檢查前不予以通知。
B、檢查的主要內容應是各部門貫徹、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重點部門的防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⑶ 無線消防是什麼意思,無線消防有什麼作用

理解無線消防,要對比著傳統有線消防來看。

  1. 報警信號傳輸方式不同:無線消防,使用無線信號進行點到點的信息傳輸,主要有射頻、NB、LoRa這幾種信息傳輸方式;有線消防,就是通過有線的方式進行信息傳輸。大致就是手機和座機的區別。

  2. 安裝方式不同:無線消防,不需要走線,信號都是「空中傳輸」;有線消防,大多是在建築建設過程中提前穿管走線,埋在牆裡面。所以一旦是線路出現問題,維保也相當麻煩。因此,無線消防比有線消防在維保上省時省力省錢、准確的多,可隨時安裝,搬遷後也可隨遷繼續使用,非常靈活。

  3. 預警信息確保通知到個人,掌握消防安全的主動權:無線消防更傾向於向個人負責,前端無線煙感探測到火情,不僅會發出本地聲光報警,而且通過電話、簡訊、APP、主機、電腦端等通知到業主及相關聯系人8人以上,哪怕火情發生時家中無人、房屋外租、多處房產等情況下,確保業主都能收到多重預警信息,方便及時展開逃生撲救;而有線消防,本地聲光報警之外,只有身在消防中控室中的專職消防負責人員能看到報警信息,很難避免脫崗看不到報警信息的情況,容易貽誤救援黃金期。

  4. 報警方式不同:無線消防,5重預警信息,日常可通過APP查看相關監測信息;有線消防,本地聲光報警+中控室預警,僅有2重預警,太單一,太滯後。

  5. 智能化程度不同:無線消防,運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數據進行綜合採集和深度分析,預警更准確,智能化水平高;有線消防參考參數較為單一,預警不夠精準,也不具備數據開發應用能力,智能胡水平低。

  6. 維護保養方式不同:無線消防,絕大多數設備具有雙向巡檢功能,系統內某個設備出現故障、欠壓、被偷等情況,能第一時間預警,點到點的提醒更換和維護;而有線消防需要定期維護保養,人工檢查和查找問題線路、問題設備,費時費力費錢,且不全面,容易出現漏查情況,出現防護盲區。

  7. 火情防控效率不同:無線消防,可設置業主、家屬、鄰居、物業、微型消防站、消防大隊等8人以上聯系人,出現火情,8位聯系人同時收到電話、簡訊、app等報警信息,有效組織各方力量第一時間展開撲救,將損失降到最低,真正實現了群防群控;有線消防,發生火情,只場所人員和消防中控室人員能知曉,勢單力薄,臨時組織撲救,難度大,容易錯過最佳時機。若消防中控室人員玩忽職守,則有可能釀成更大損失。

  8. 消防主管部門認可情況:品牌無線消防廠家,產品通過國家3c認證,具有質量檢測報告合格證明,與傳統有線消防具有相同的地位,消防工作人員執法檢查時,都是認可的。並且他們也在呼籲安裝使用無線消防報警產品。

  9. 市場應用情況:各行業大佬幾乎都在使用無線消防產品,國內無線消防發展十幾年來,成功避免數以千萬計的火災,技術成熟度高,認可度高;反而是有線消防成功預警情況媒體報道、網友反饋都不太多見。

  10. 未來發展情況:在國家倡導信息化現代化發展、建設「平安中國」「智慧城市」的今天,無線消防、智慧消防迎來飛速發展期,是我國消防發展的大趨勢,這也是互聯網公司、傳統有線消防紛紛轉向無線消防的原因。

⑷ 使用不阻燃材料裝修黑龍黑龍江省消防條例怎麼處罰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均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路。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應當建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將消防事業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以下簡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
農墾、森工主管部門負責墾區、林區內的消防工作,鐵路、航運、民航主管部門負責鐵路、航運、航空運輸工具和與其運營直接有關設施、單位的消防工作,業務上接受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負責日常的消防監督檢查、消防宣傳教育以及省公安機關授權范圍內的火災事故調查和消防行政處罰。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舉報、控告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權利和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任何單位和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宣傳、火災預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願服務活動;鼓勵單位和個人對公共消防事業進行捐贈。
對在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中作出重大貢獻或者對舉報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消防職責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消防工作責任目標,並對完成情況進行考評。下列消防工作職責落實情況應當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
(一)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情況;
(二)城鄉消防規劃編制和審批情況;
(三)公共消防設施、消防組織建設情況;
(四)消防和應急救援經費保障情況;
(五)重大火災隱患督促整改情況;
(六)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落實情況。
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消防工作負全面責任,分管負責人對分管領域的消防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
(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組織編制城鄉消防規劃,使消防規劃與城鄉建設規劃及其他專業規劃相銜接;
(二)發展和改革部門應當將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列入本級地方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三)財政部門應當為消防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將公共消防設施納入年度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五)市政工程主管部門負責城鎮消防車通道的建設和維護;
(六)市政供水主管部門負責消防水鶴等消防供水設施建設和維護;
(七)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八)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內容,組織、指導、監督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做好消防知識的教育、教學和培訓;
(九)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全社會消防知識的普及宣傳教育;
(十)氣象部門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以及新聞媒體提供火險氣象信息。
第十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標准;
(二)依法實施消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受理和處理群眾舉報、投訴;
(三)對專職消防隊和志願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
(四)承擔火災撲救、應急救援工作,並調查火災事故原因,統計火災損失;
(五)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消防和應急救援技術、設備;
(六)對投入使用的消防設施、消防產品和人員密集場所使用的室內裝修材料實施監督管理;
(七)開展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督促、指導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一條
省消防協會應當對消防技術服務進行行業自律管理。
第十二條
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或者報告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五)組織防火檢查,落實值班值宿、巡邏檢查等防火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組織,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七)對本單位人員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組織消防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實行消防安全標准化管理,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重點防火期、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三)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四)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五)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第十四條
所有權人出租的建築物、場所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有權人和使用人應當約定消防安全責任,並按照約定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日常維護和管理,不得擅自改變建築物、場所的使用性質、防火防煙分區和建築消防設施。
有兩個以上所有權人的建築物,專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所有權人分別負責;共用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體所有權人共同負責。全體所有權人應當成立組織、確定專人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維護管理,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防火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五條
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組織,制定並落實防火安全公約,開展消防宣傳,進行防火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公民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常識及逃生技能,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增強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三章火災預防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鄉消防規劃應當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准,與城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並納入城鄉規劃。組織審查城鄉規劃時,應當有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參加,對缺少消防規劃或者消防規劃內容不全、不合理的城鄉規劃,不得批准。
城鄉規劃確定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用途。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共消防設施納入市政設施基本建設計劃,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消防規劃和技術標准建設和配置消防站、消防車通道、消防通信設施、消防水鶴、消火栓等,並對其進行維護。
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公安機關應當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的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核實情況,組織有關部門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新建的公共消防設施應當與基礎設施建設統一規劃,同步實施。
第十九條
消防隊(站)和消防裝備等公共消防設施基本建設所需經費,應當由地方財政撥款,財政撥款不足可以向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徵收。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費的徵收按照省人民政府核定的范圍和標准執行,應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但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且不需要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或者已經依法備案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需要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或者重新備案。
建設單位不得將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工程項目分解備案。
第二十一條
涉及城鄉建設規劃的鐵路、航運、民航、農墾、森工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建設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
第二十二條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設計單位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質量負責,施工單位對消防工程施工質量、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負責,工程監理單位對消防工程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消防產品,不得要求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和人員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技術標准,降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標准和施工質量。
第二十四條
建築物外牆保溫及裝修、裝飾材料的防火性能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人員密集場所應當使用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並經法定檢驗機構檢測合格的裝修、裝飾材料。
高層建築的施工現場應當預設與建成高度相適應、能夠保障滅火救援需要的臨時消防供水管路。
第二十五條
禁止安裝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
第二十六條
生產使用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單位,應當根據材料、工藝、設備特點,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等場所應當執行國家消防技術標准和有關管理規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開展防火知識、防火避險逃生教育,制定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
上述場所用於住宿的房間禁止使用明火,使用電熱器具應當嚴格監管。
第二十八條
木材加工和儲存單位的廠區應當採取下列防火措施:
(一)禁止吸煙、動火;
(二)敷設電力電纜線路應當符合有關消防技術標准要求;
(三)使用電力設備作業後,及時切斷電源;
(四)進入廠區內的機動車輛配置阻火器;
(五)設置環型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等設施。
第二十九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執行國家有關消防規定。毗鄰其他建築或者附設在其他建築內時,應當設置防火分隔。
商服用房應當與建築主體形成防火分隔。
林區與居(村)民區之間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防火隔離帶。
第三十條
城鎮易燃建築密集區、庫區、堆棧、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和其他單位的防火重點部位,應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
公眾聚集場所、公共交通工具、高層建築、地下建築應當保證逃生通道暢通,並配備必要的逃生器材。
有雷擊、靜電火災危險性的場所,應當按照規定設置防雷、防靜電設施,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技術檢測。
第三十一條
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與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監控中心聯網。
第三十二條
易燃易爆危險品應當附有燃點、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的說明書,並且註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包裝上應當貼附危險品標志。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應當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性能檢測。
倉庫、堆棧、貨場儲存可燃易燃物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定,保證防火距離,不得超儲。
第三十三條
禁止下列行為:
(一)文物保護單位內堆放可燃物,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二)高層建築、地下建築內生產、儲存和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
(三)儲存可燃易燃物資的倉庫內使用電熱器具、家用電器和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移動式照明燈具;
(四)公共娛樂場所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內設置辦公室、休息室;
(五)餐飲服務場所餐廳內存放、使用充裝易燃液體、氣體的鋼瓶;
(六)商品批發、零售營業場所內使用電爐、電褥等電熱器具,非營業期間未關閉和熄滅不必要的電源、火源;
(七)在人員密集場所營業、使用期間進行電焊、氣焊、氣割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施工、維修作業;
(八)林區與居(村)民區防火隔離帶內堆放可燃物,居(村)民區內和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范圍內設立場院,堆放柴草等可燃物;
(九)在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十)商品批發、零售營業場所內吸煙;
(十一)違反規定接拉電線、加大負荷或者改變保險裝置;
(十二)樓梯間、公共通道內動火或者存放物品;
(十三)棚廈內動火、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十四)傾倒液化石油氣殘液和未熄滅的爐灰;
(十五)值班值宿人員脫崗、漏崗。
第三十四條
高火險等級以上天氣,禁止下列行為:
(一)以柴草、木柴、木炭、煤炭等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餐飲服務業的經營用火;
(二)室外吸煙、燒荒、燒垃圾;
(三)室外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和能散發火花的生產作業;
(四)其他可能引發火災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應當如實出具消防技術服務文件,對服務質量負責。
第三十六條
鄉鎮、村屯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布局的要求,保障消防車通道暢通,設置消防加水點。
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應當加強農村場院及糧庫等儲糧場所的火源和電源管理,落實防火措施和責任。柴草垛應當合理堆放在村屯外。
第三十七條
單位應當組織下列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專業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從事消防工作的專(兼)職人員;
(二)公共場所個體業主;
(三)建設工程和建築內部裝飾、裝修的消防設計、消防施工、工程監理人員;
(四)建築消防設施的安裝、調試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
(五)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負責人和執業人員;
(六)電焊、氣焊操作人員;
(七)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生產、經營、運輸、保管、裝卸人員;
(八)其他根據需要應參訓的人員。
實行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制度的人員,應當經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三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列入本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事項,組織或者責成有關部門、單位採取措施予以整改。必要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作出停產停業決定,並組織公安、工商、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等有關部門實施。

第四章消防組織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和消防規劃建立公安消防隊、政府專職消防隊,監督有關單位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
第四十條
在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鎮以外,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承擔本行政區域的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其他鄉鎮應當建立志願消防隊或者根據需要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
單位以及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根據需要,建立志願消防隊。
第四十一條
專職消防隊的建設參照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准》中普通消防站建設標准執行,鄉鎮、村屯志願消防隊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裝備,具體標准由省公安機關制定。
第四十二條
專職消防隊應當接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指導、調度和指揮,獨立或者協同公安消防隊撲救火災或者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志願消防隊應當定期進行消防技能訓練,能夠撲救初期火災,及時疏散火災現場人員、搶救物資。
第四十三條
組建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的政府、單位、組織,應當提供消防裝備、設施、業務訓練以及相關經費等保障。
第四十四條
專職消防隊和志願消防隊設有滅火固定裝置的消防車在執行火災撲救或者應急救援任務時,免繳車輛通行費。
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招用合同制消防員和消防協管員。合同制消防員參與火災撲救及其他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消防協管員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日常消防工作。
第四十六條
專職消防隊的隊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對因參加執勤訓練、撲救火災或者應急救援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第五章火災撲救和調查
第四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火災聯合撲救機制,制定大型火災聯合滅火預案,明確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公安消防隊與社會應急救援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合滅火演練。
第四十八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火災撲救需要,採取下列措施:
(一)公安機關應當設立警戒區域,實行局部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
(二)環保部門應當到場監測,提出環境保護應急措施;
(三)醫療救護單位應當迅速到場實施救助;
(四)供水、供電單位應當保障火災撲救供水、用電;
(五)燃氣、供電單位應當及時切斷起火建築的氣源、電源;
(六)通信單位應當保障通信聯絡暢通;
(七)交通運輸單位應當優先保障消防人員、車輛、裝備、物資的運輸。
第四十九條
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氣象、地震、測繪、環保、通信等部門和供水、供電、燃氣等單位,應當根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執行火災撲救或者應急救援任務的需要,及時、無償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相關信息資料。

第五章事故認定
第五十條
發生火災的單位應當立即報警,積極實施自救,控制初期火災,疏散人員,搶救物資。
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清理、變動火災現場。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火災調查工作的需要委託依法設立的鑒定機構進行技術鑒定,可以根據需要委託依法設立的價格鑒證機構對火災直接財產損失進行鑒定。

⑸ 海灣集團的控股公司

海灣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海灣安全技術有限公司(GST)是中國主要的火災報警系統供應商,主營生產及分銷消防報警系統。自1993年成立以來,GST已成為中國消防業內市場佔有率最高的領導品牌,也是中國火災報警系統行業內唯一獲認證的「馳名商標」。
GST是中國業內少數同時取得ISO9001, ISO10012.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以及UL, LPCB, CE, PSB, SAI, HKFSD, CCC產品認證的公司之一。客戶遍及全球,產品遠銷中東、歐洲、非洲及東南亞等80多個國家和地區。工程涵蓋政府機關、公共設施、交通,銀行及金融、酒店、商業及住宅、教育、工業項目等。
聯合技術消防安防(UTCFS)是全球領先的消防安全及安保服務的供應商,於2009年7月份正式收購GST。著眼於其研發技術、分銷網路、以及成本管理,結合聯合技術安防消防在國際市場上的品牌、資本、技術、以及管理優勢,以及其他在中國消防安防的領導品牌,為在中國及亞太地區的客戶提供最有效率的一站式解決方案,提升整體生活質量、帶動現代化城市發展。
聯合技術安防消防母公司聯合技術公司(UTC)(紐約股票交易所代碼:UTX)是一家多元化的工業集團,總部位於美國康涅狄格州。業務包括開利暖氣空調系統、漢勝航天航空系統和工業產品、奧的斯電梯和扶梯、普惠飛機發動機、西科斯基直升機、聯合技術消防安保系統和聯合技術動力燃料電池。 聯合技術公司已連續五年入選全球可持續發展的100強企業。
海灣安防技術(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海灣安防技術有限公司隸屬於GST海灣集團。我們的產品和服務包括:可視對講系統、視頻監控系統、門禁一卡通系統、智能停車場系統、防盜報警系統的方案設計、產品供應、集成安裝與維保服務等。
GST海灣自成立以來,以「造福人民、服務社會」的企業宗旨和「以人為本、創造滿意」的企業理念,經過艱苦奮斗,奮力爭先,追求卓越,創造了令人矚目的輝煌成就。
聯合技術消防安防(UTCFS)是全球領先的消防安全及安保服務的供應商,於2009年8月份正式全資收購GST。著眼於其研發技術、分銷網路、以及成本管理,結合聯合技術安防消防在國際市場上的品牌、資本、技術、以及管理優勢,以及其他在中國消防安防的領導品牌,為在中國及亞太地區的客戶提供最有效率的一站式解決方案,提升整體生活質量、帶動現代化城市發展。
十多年來,通過公司全體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公司現已擁有了強大的生產、營銷和服務網路,在全國50多個城市有300多名營銷人員工作在市場營銷第一線,海灣牌產品遠銷歐洲、亞洲及中東地區國家,用戶超過兩萬個。海灣安防的用戶遍布全國,為上百萬戶創造了美好生活。
海灣安防擁有一支激情創新的研發隊伍,多年來,堅持以用戶需求為目標,不斷追求技術創新。採用自主開發和技術合作相結合的方式,實現了先進技術與用戶需求的和諧統一。經過長期不懈的努力,海灣安防已建立了完善的知識體系,擁有多項專利技術。在北京、深圳和秦皇島分別設計了技術研發中心,目前GST海灣牌樓宇對講,還獲得了國家康居示範工程選用部品與產品、中國可視對講設備十佳知名品牌、智能建築領軍企業獎、中國安防產業百強企業、中國安防十大民族品牌等榮譽。2009年GST-DJ6000可視對講系列產品的銷售,在全國范圍內市場佔有率前3名的優異業績。
GST海灣相信,我們銷售給顧客的不僅僅是產品與系統,而且包括對海灣品牌產品售前、售中、售後專業的優化設計方案、技術支持、工程的督導調試、產品維修服務等方面的增值服務;客戶所支付的也不僅僅是產品的價錢,還包括客戶對GST海灣品牌的信賴和認可,與GST海灣合作所帶來的快捷、理解、信任與友誼。我們始終堅信,在當今世界的商業環境中,良好的品質與服務並不是產品的附屬部分,而是必備要素,客戶和使用者期望產品具備良好的品質,也期望得到良好的服務。
海灣聯縱消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海灣聯縱消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是海灣集團為實現長期戰略目標而在北京設立的「全面消防產品提供商」運作平台,憑借海灣集團長達 15 年的消防行業經驗,充分發揮自身強大的專業技術知識和對行業的多年理解,依靠海灣的品牌影響力和多年積累的企業信譽,依託遍布全國的 180 個分支機構和 1000 多名分支機構員工及眾多在技術、質量、價格等方面有自身優勢的專業廠家,通過收購、控股、參股、總代理、行業代理、 OEM 、 ODM 、型號買斷、系列買斷、產品買斷、大額訂單、集合採購等多種模式,致力於向客戶提供最具競爭力的質量、價格、技術支持和服務。
海灣提供、品質保證,為保證品質及產品流向,所有產品均統一加貼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的電話電碼防偽標簽,消防行業、首家引入,每件產品的防偽標簽保密塗層下均有全球唯一的身份證號,所有客戶均可通過電話、簡訊、網站等方式查詢產品真偽。
海灣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海灣集團公司的核心企業——海灣電氣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注冊資金5000萬元,是專門從事工業及公共民用建築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及樓宇設備自控系統、智能小區綜合管理系統、計算機網路及綜合布線、機電設備安裝、通風與空調等系統工程的設計、咨詢、采購、施工、服務的大型專業安裝公司。
公司具有消防設施專項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施工承包壹級資質、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與施工壹級資質。公司連續被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被評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安全文明施工先進企業」,通過了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公司現有員工500餘人,在管理人員中80%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另有國家一、二級注冊建造師7人,國家一、二級項目經理14人,注冊造價師10人,安全工程師5人。
公司先後承攬並完成了鋼鐵冶金、水利電力、石油化工等工業及公共民用建築消防設施工程的設計、施工幾百餘項;並且在建築智能化工程和機電設備安裝工程領域有大量的業績,贏得了客戶的認可和好評。
公司始終遵循著以優質的工程樹立品牌形象,以扎實的服務得到顧客信賴,以過硬的技術保證工程質量的方針,為社會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北京海灣威爾電子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海灣威爾電子工程有限公司是「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中國消防協會會員單位」、「中國安防協會常務理事單位」,在工業消防工程領域具有豐富的經驗,專業從事工業和民用消防、安防、樓宇自控等建築智能化系統的設備提供、方案設計、工程安裝、系統維護、網路化監控管理等業務。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建築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安全技術防範工程設計施工壹級、安防工程企業一級資質、建築智能化系統集成專項工程設計(甲級)證書,並通過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公司自成立以來,承建了中國維和民事警察培訓中心、國家安全生產管理局辦公樓、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北京科技大學信息樓、北京移動通信基站、北京新中關City Mall、北京博雅國際中心、北京奧林匹克公園、國家稅務總局培訓中心、北京國貿公寓樓、大連時代廣場、河南葉縣藍光環保電廠、廣西欽州燃煤電廠、內蒙古霍林河坑口電廠、大唐保定熱電廠、寧夏靈武電廠、綏中熱電廠、承德鋼鐵公司、河北冀中油田、首都機場地鐵、南水北調、曹妃甸礦石碼頭等幾百項工程。
海灣消防網路有限公司
GST海灣集團生產的產品先後獲得了UL、LPCB、CE和CCC等國際國內認證,遠銷中東、亞洲、歐洲、非洲和美洲的各個國家,得到了國際客戶的好評。GST海灣集團生產過程及產品嚴格按照國際標准,符合ISO 9001, ISO 14001, ISO 10012 .1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在過去的十年裡,GST海灣集團取得了輝煌業績,海灣——如今已被公認為消防領域的著名品牌,馳名中外。
海灣消防網路有限公司是海灣集團旗下全資子公司,是專業從事各類數據信息採集監控管理系統開發、生產、銷售、安裝及服務的高新技術企業和雙軟認證企業。系中國消防協會會員,擁有通過認證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主營范圍: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管理系統、城市電氣安全遠程監控管理系統、綜合環境監控管理系統、消防通信指揮系統、行業企業消防監控管理系統、安全防範系統、計算機系統集成、建築消防設施的維修及維護保養。
公司依靠自身強大的產品開發和生產能力,堅持以技術創新為動力,市場需求為導向,不斷創新,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重點推廣產品「GST-119NET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管理系統」目前已在北京、天津、重慶、南寧、武漢、貴陽、石家莊、秦皇島等一百餘個城市開通運行,並成功應用於通信、電力、大中專院校、大型企事業、消防維保等領域。
北京海灣智能儀表有限公司
北京海灣智能儀表有限公司系外商獨資企業,注冊資金650萬美元,是中國儀器儀錶行業協會理事單位,北京質量協會理事單位,北京電力行業協會會員單位,是專業從事智能電、水、燃氣儀表、遠程集抄設備及配套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生產各類電子式普通表、預付費、復費率、載波電能表,預付費復費率、載波預付費表及電子式多用戶計量集控櫃、多用戶計量集控箱、智能小區專用電子式電能表、IC卡智能水表、射頻卡智能水表、IC卡智能燃氣表和水電氣一卡通系統、低壓載波抄表系統、RS485紅外通信抄表系統等。
公司運用現代企業制度,管理體制嚴格,科研開發技術力量雄厚,生產檢測手段齊全,從國外引進的全套SMT貼片自動焊接生產線和AOI自動光學檢測儀,為保證產品質量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目前公司具有年產各類計量儀表二百八十萬只的生產能力。
公司產品已通過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國家強制性產品3C認證,並且恪守「科學管理為基礎、提高質量為中心、群策群力創優質、顧客滿意為目標」的質量方針,為顧客提供良好的產品。
公司在北京、石家莊、重慶、鄭州、西安、太原、沈陽、長沙等地設有50多個駐外營銷分支機構,遍布全國的營銷和服務網路為用戶提供及時滿意的產品供應和技術服務。公司產品遍及全國,包括華北電網公司、內蒙電力公司、河北電力公司、山西電力公司等眾多電力公司和北京科技大學、沈陽五里河體育場、河北省委宿舍樓、解放軍總參謀部、濟南軍區聯勤部軍事醫學研究所等各大院校政府部門均有海灣儀表的使用。
公司依靠一流的技術水平、一流的工藝裝備和一流的經營理念,一切為用戶著想,力求產品的先進性、可靠性、安全性,以科技創新為動力,市場需求為導向,努力創新,持續發展,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迎接電力管理的新時代,實現供電管理現代化,願與業界朋友精誠合作、共同發展。
公司真誠的希望為各界朋友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滿意的服務,並以產品為紐帶,成為您可靠的合作夥伴。
秦皇島海灣塑膠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秦皇島海灣塑膠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6月5日,是外商獨資企業,投資額200萬美元,建築面積1.1萬平方米,職工近500人。擁有國內一流、世界領先的注塑機54台套,其他生產涉及的相關輔助設備約150台套。
主要經營:塑膠製品、金屬製品、五金配件及模具的製造、加工與銷售。主要產品為塑膠製品,為國內知名企業的產品配套。我公司設備、技術力量雄厚處於國內領先、世界先進水平,是華北最大的現代化塑膠製品生產基地。
我公司匯集八方精英,本著嚴謹、苛刻、團結、創新的企業精神,遵循「多一分認真,少一分失誤」的工作理念,在海灣集團這艘旗艦的帶領下,揚帆起航,奔向新的明天

⑹ 華工匠建築裝配工程(深圳)有限公司怎麼樣

華工匠建築裝配工程(深圳)有限公司是2018-05-02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深圳市龍崗區坂田街道五和社區雅園路26號1-1201-268號。

華工匠建築裝配工程(深圳)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440300MA5F42F29P,企業法人蕭瑋,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華工匠建築裝配工程(深圳)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一般經營項目是:機電工程、空調工程、製冷工程、空氣凈化工程、裝修工程、環保工程、建築智能化系統工程、節能及蓄能工程的設計、管理、施工、上門維修保養及改造;家用電器、空調、新能源設備、機電設備、消防設備的技術開發、建築結構防水補漏;隔聲工程服務;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噪音污染治理服務;雜訊污染監測;輕質建築材料製造;隔聲工程服務;隔熱和隔音材料製造;金屬製品批發;建材、裝飾材料批發;音頻視頻系統及聲學的技術服務、技術咨詢及相關方案設計;防水防腐保溫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建築工程設計、銷售;室內外裝飾工程;建築科技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鋼結構工程設計、施工;建築設備,特種防滲專業工程、環境污染防治專用設備、交通防雜訊屏、工業雜訊治理設備、廢氣治理設備、聲屏障的製造;建築隔音工程、隔音技術、隔音材料技術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隔音材料、隔音設備、吸音材料、消音設備、減震器材等建材及裝飾材料批發;新材料技術咨詢、交流服務;環保技術推廣服務;建築物排水系統安裝服務;新材料技術開發服務;建築材料設計。(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許可經營項目是:建築勞務分包;新型節能環保防水材料研發、生產、銷售;橡膠減震製品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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