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處級幹部移民出國
按照正規流程,是不允許的,除非辭職報備同意。要是辦理一個小國的,也不是什麼難事,如手上的緬甸 瓜地馬拉 巴拉圭 馬來西亞 幾內亞比索 萬那杜這些,有些甚至不用出國就能辦理,一個月時間。
2. 村幹部分移民土地形成的方案不符合程序違法嗎
當然是違法的。具體也看土地的實際性質和最初的土地使用權證的約定!如約定到期就不違法!
3. 關於大中型水庫移民扶持政策
國務院關於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興建了一大批大中型水庫,在防洪、發電、灌溉、供水、生態等方面發揮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進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中型水庫移民為此作出了重大貢獻。為了幫助移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國家先後設立了庫區維護基金、庫區建設基金和庫區後期扶持基金,努力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對保護移民權益、維護庫區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扶持政策不統一、扶持標准偏低、移民直接受益不夠等多種原因,目前水庫移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依然普遍較差,有相當多的移民仍生活在貧困之中。當前,我國總體上已進入統籌城鄉發展、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有必要也有能力加大對水庫移民的後期扶持。為幫助水庫移民脫貧致富,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新時期水利水電事業健康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現就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以下簡稱後期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見:
一、完善後期扶持政策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做到工程建設、移民安置與生態保護並重,繼續按照開發性移民的方針,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產生活條件,逐步建立促進庫區經濟發展、水庫移民增收、生態環境改善、農村社會穩定的長效機制,使水庫移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實現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近期目標是,解決水庫移民的溫飽問題以及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薄弱的突出問題;中長期目標是,加強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改善移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經濟發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逐步達到當地農村平均水平。
(三)原則。
━━堅持統籌兼顧水電和水利移民、新水庫和老水庫移民、中央水庫和地方水庫移民。
━━堅持前期補償補助與後期扶持相結合。
━━堅持解決溫飽問題與解決長遠發展問題相結合。
━━堅持國家幫扶與移民自力更生相結合。
━━堅持中央統一制定政策,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
二、完善政策,提高移民後期扶持標准
(四)扶持范圍。後期扶持范圍為大中型水庫的農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遷的水庫移民為現狀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後搬遷的水庫移民為原遷人口。在扶持期內,中央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遷的水庫移民現狀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調整;對移民人口的自然變化採取何種具體政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決定,轉為非農業戶口的農村移民不再納入後期扶持范圍。
(五)扶持標准。對納入扶持范圍的移民每人每年補助600元。
(六)扶持期限。對2006年6月30日前搬遷的納入扶持范圍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對2006年7月1日以後搬遷的納入扶持范圍的移民,從其完成搬遷之日起扶持20年。
(七)扶持方式。後期扶持資金能夠直接發放給移民個人的應盡量發放到移民個人,用於移民生產生活補助;也可以實行項目扶持,用於解決移民村群眾生產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還可以採取兩者結合的方式。具體方式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願並聽取移民村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確定,並編制切實可行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採取直接發放給移民個人方式的,要核實到人、建立檔案、設立賬戶,及時足額將後期扶持資金發放到戶;採取項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統籌使用資金,但項目的確定要經絕大多數移民同意,資金的使用與管理要公開透明,接受移民監督,嚴禁截留挪用。
(八)扶持資金籌集。要堅持全國統籌、分省(區、市)核算,企業、社會、中央與地方政府合理負擔,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東部地區支持中西部地區的原則。
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由國家統一籌措:(1)提高省級電網公司在本省(區、市)區域內全部銷售電量(扣除農業生產用電)的電價,提價收入專項用於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為了減輕中西部地區的負擔,移民人數較少的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區)的電價加價標准根據本省(區)的移民人數一次核定,原則上不再調整;如上述12個省(區)2006年7月1日以後搬遷的納入扶持范圍的水庫移民所需後期扶持資金出現缺口,由中央統籌解決;其他19個省(區、市)實行統一的電價加價。(2)提高電價形成的增值稅增收部分專項用於水庫移民後期扶持。(3)繼續保留中央財政每年安排用於解決中央直屬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資金。(4)經營性大中型水庫也應承擔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具體辦法由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九)扶持資金管理。後期扶持資金作為政府性基金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通過電價加價籌措的後期扶持資金由各省級電網公司隨電費徵收,全額上繳中央財政;應撥付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後期扶持資金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移民管理機構,按照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等部門核定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移民人數和規定的標准據實撥付。後期扶持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國務院移民管理機構等部門另行制定。
(十)現行水庫移民扶持基金的處理。現行的庫區建設基金並入完善後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現行的庫區後期扶持基金並入庫區維護基金,並相應調整和完善庫區維護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具體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自完善後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之日起,現行關於徵收庫區建設基金和後期扶持基金的政策即行廢止,各地自行批准向水利、水電和電網企業徵收的涉及水庫移民的各種基金、資金一律停止收取。
三、統籌兼顧,安排好其他移民和征地拆遷人口的生產生活
(十一)做好大中型水庫非農業安置移民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進一步完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條件的大中型水庫非農業安置移民中的困難家庭,納入地方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同時,要積極通過其他渠道進行幫扶,努力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三峽工程的移民工作,依照《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辦理。
(十二)妥善解決小型水庫移民的困難和現有後期扶持項目續建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通過提高本省(區、市)區域內全部銷售電量(扣除農業生產用電)的電價籌集資金,統籌解決小型水庫移民的困難,並保證對在建後期扶持項目的後續資金投入,確保項目按期建成並發揮作用。提價標准為每千瓦時不超過0.5厘,具體方案報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批後實施。
(十三)切實做好其他征地拆遷人口的工作。完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可能對其他征地拆遷人口產生影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密切關注,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並採取多種措施,及時解決他們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妥善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四、加大投入,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長遠發展
(十四)明確扶持重點。在提高後期扶持標准幫助解決水庫移民溫飽問題的同時,要繼續從其他渠道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扶持力度,解決庫區和移民安置區長遠發展問題,重點加強基本口糧田及配套水利設施建設,加強交通、供電、通信和社會事業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加強移民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通過貼息貸款、投資補助等方式對移民能夠直接受益的生產開發項目給予支持。
(十五)落實扶持資金。一是現有政府性資金,包括預算內投資和國債資金、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以及政府部門安排的各類建設基金和專項資金,要向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傾斜;二是從籌集的後期扶持資金結余中安排,用於對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的扶持,具體辦法由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會同水利部等部門另行制定;三是從調整和完善後的庫區維護基金中籌集。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鼓勵社會捐助和企業對口幫扶,努力拓寬資金渠道。
(十六)做好項目規劃。要以水庫移民村為基本單元,按照優先解決突出問題的原則,抓緊編制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作為國家安排扶持資金和項目的前提與依據。項目的確定要堅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維護移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五、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十七)提高認識,增強工作責任感。做好移民工作,妥善解決移民群眾關心的問題,使他們的長久生活有保障,關繫到黨和政府的威信,關繫到黨群、干群關系,關繫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完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是堅持以人為本、體現執政為民思想的一項重要舉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水庫移民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把移民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穩步推進,確保移民政策落到實處。
(十八)落實責任,加強協調配合。移民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移民工作和社會穩定負總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有一位負責同志分管移民工作,實行一級抓一級,逐級落實責任,做到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對水庫移民工作的指導。要抓緊研究組建統一的國務院移民管理機構,在新機構組建之前,由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省級人民政府也要整合現有移民工作力量,明確負責移民工作的管理機構,明確職能,充實人員,工作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地明確負責移民工作的機構。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機制。要切實加強移民鄉村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作用,配合做好移民工作。
(十九)制訂方案,抓好乾部培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意見抓緊制訂本地區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要細化實施辦法,制定相關配套文件,選擇若干不同類型的水庫先行試點,取得經驗後在全省范圍內推開。各地要挑選一批思想素質好、政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組成移民工作組,深入庫區開展工作。對參與移民工作的幹部要分期分批進行培訓,使移民工作幹部深刻領會中央精神,准確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確的工作方法,提高依法辦事能力。
(二十)強化監督,保證資金安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政策,嚴肅工作紀律。要審定移民人數,核實移民身份,並在鄉村兩級張榜公布,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執行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嚴格資金支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嚴禁截留挪用。監察部要會同財政部制定有關責任追究辦法。各級監察和審計部門要提前介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對後期扶持資金使用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二十一)加強宣傳,維護社會穩定。各級宣傳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為後期扶持政策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大力宣傳國家的移民法規,配合移民部門做好後期扶持政策的有關宣傳、解釋工作,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水庫移民的關心和照顧。要把握好宣傳報道口徑,嚴肅宣傳紀律,防止炒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始終注意做好維護穩定的工作,認真排查各種不穩定因素,及時化解矛盾。要耐心細致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移民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確保社會穩定。
發展改革委要會同財政部、水利部等有關部門,對各地實施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大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二00六年五月十七日(完)
4. 重慶市移民局的內設處室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機關信息、統計、安全、保密、制度建設及年度目標管理工作。
(二)規劃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後續工作規劃的編制;處理移民搬遷安置規劃中的遺留問題;負責移民安置規劃概算調整和新增投資項目的規劃管理;承擔三峽移民重大單項工程設計審批相關工作;審核庫區文物保護搬遷年度計劃;負責庫區移民安置區高切坡項目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庫區地質災害治理工作。(三)計劃財務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及彭水、銀盤、小南海、朱楊溪等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年度計劃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承擔移民資金撥付及使用監督工作;統計、檢查移民計劃執行情況;負責移民資金價差的測算工作;承擔庫區移民系統行政管理經費的分配與監管工作;負責移民物資計劃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承擔移民資金財務專項檢查工作;負責庫區移民統計系統計算機網路建設和維護工作。
(四)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組織、人事、表彰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編制與實施工作;承辦人員出國(境)相關工作;承辦局黨組和市管幹部日常事務;受市委移民工委委託,配合市委組織部考核庫區移民區縣(自治縣),指導移民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工作
(五)研究室。負責組織移民及三峽水庫管理綜合性宏觀政策研究、重大綜合性課題調研工作;編制全局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綜合性文稿的組織撰寫工作。
(六)政策法規處(宣傳辦公室)。組織本系統依法行政與普法教育;組織協調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起草工作;承擔行政復議等法律事務;負責移民宣傳工作;承擔系統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七)三峽移民工作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農村移民安置計劃、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城市(縣城)移民遷建和專業設施復建項目年度計劃的審核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遷建企業大類結算資金計劃的分解和督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分解下達三峽庫區電力扶持資金。
(八)移民發展扶持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責城鎮移民困難扶助工作;承擔重慶三峽庫區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移民重大扶持項目審核和監管工作;參與三峽庫區產業發展基金的使用監管和移民重點人群的社會保障工作。
(九)外遷移民工作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外遷移民工作;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生態移民安置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十)三峽水庫綜合管理處。負責三峽水庫重慶庫段綜合管理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的編制和實施;研究提出三峽水庫管理制度;負責水庫消落區的管理和水庫資源開發利用及保護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生態屏障區建設規劃的實施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自治縣)實施三峽水庫管理工作考核。
(十一)大型水電工程移民工作處。負責審核彭水、銀盤、小南海、朱楊溪等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承擔移民搬遷安置年度計劃的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與業主銜接移民資金到位和移民資金監管工作;研究提出移民安置政策和管理辦法;協調解決移民搬遷安置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經濟合作處(重慶市三峽庫區對口支援辦公室)。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及經濟合作有關單位來渝考察、洽談的接待和聯絡工作;承擔主城區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的協調及考核工作;研究提出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招商引資的政策建議。
(十三)移民就業培訓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就業、培訓規劃、年度計劃擬訂和管理工作;負責移民就業、培訓優惠政策的實施工作;承擔移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負責移民生產技術技能培訓及區縣(自治縣)移民幹部培訓工作;承擔移民職業學歷教育中的資金籌措、使用監督及生源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調研和協調移民就業、培訓中重大問題;協調和考核有關部門、區縣(自治縣)的移民就業及培訓工作。
(十四)信訪處。負責處理和接待移民來信、來訪;負責對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信訪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及業務指導;協助庫區區縣(自治縣)做好移民穩定工作。
(十五)審計處。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審計和監督;負責對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淹沒區縣(自治縣)及接收安置移民區縣(自治縣)移民局的黨政正職領導幹部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上級稽查機關、審計部門委託或配合開展稽查、審計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5. 請問黨員可以辦理移民嗎
黨員是可以移民的。
黨員在申請非移民簽證(除移民簽證以外的留學、探親、商務、旅遊等簽證類型)時,不會因為共產黨員的身份而被拒簽。
例如中共黨員申請美國留學簽證,或是黨員申請美國旅遊簽證,如果簽證申請人具備明確合理的出國理由,並能夠令到簽證官理解和信服這些理由,一般來說,簽證官不會以申請人的黨員身份作為拒簽理由。
另外,在黨員入境之後,如果符合條件而提出移民,也不會因為黨員的身份被遞解出境,其移民身份也不會因此而被否決。因此,黨員是可以移民的。
(5)移民幹部培訓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1、明確自身移民的目的
一千個人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每個人移民的目的也都不一樣,首先得明確自己的移民目的。是為了子女教育,還是為了更好的居住環境,是為了實現全球資產配置,還是為了規避全球CRS。這些,都是移民的目的,只要找准自己的移民目的,才能通過移民來滿足自己的需求。
2、選擇適合的移民國家
移民是一個大方向性的概念,對於每一個有移民需求的人來說,選擇適合自己的移民國家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在選擇移民的時候,必須要對移民地有一個初步的了解,然後再根據自身的移民需求做出合適的選擇。
比如說移民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子女的教育,那就可以考慮英美等教育大國,根據移民目的來選擇合適的移民國家。
3、明確自身的優勢和移民國家的限制
每個移民國家都有所對應的移民條件,先弄清楚移民需要投資多少資金,有沒有語言和學歷等其它限制,哪些條件是不能移民的,有哪些移民限制。
先弄清楚這些問題,再結合自己自身的優勢,選擇一個最適合自己的移民項目,移民不是一個容易的事情,有著許多門檻和條件,要是達不到移民國的條件,就是白忙活。
6. 南水北調幹部學院主要是培訓什麼的
南水北調幹部學院主要是培訓黨政領導幹部,並面向社會開展各類培訓。
南水北調幹部學院功能定位:
南水北調幹部學院以弘揚「講政治、顧大局、敢擔當、能犧牲、勤為民」為主題,以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偉大建設和丹江口庫區移民搬遷的光輝歷史為主線。
展現新時期黨員幹部發揚「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優良傳統,服務工作大局、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穩定的光輝業績。
(6)移民幹部培訓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南水北調幹部學院位於南陽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渠首(淅川縣丹陽鎮),佔地面積205畝,一期工程面積105畝,可同時容納500人培訓。
南水北調幹部學院發展方向:
南水北調幹部學院立足南陽、面向河南及中線工程受水區,開展南水北調精神和群眾路線為主的特色黨性教育,重點培訓黨政領導幹部,並面向社會開展各類培訓。
一、南水北調工程社會意義:
1、解決北方缺水;
2、增加水資源承載能力,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
3、使中國北方地區逐步成為水資源配置合理、水環境良好的節水、防污型社會;
4、有利於緩解水資源短缺對北方地區城市化發展的制約,促進當地城市化進程;
5、為京杭運河濟寧至徐州段的全年通航保證了水源。使魯西和蘇北兩個商品糧基地得到鞏固和發展。
二、南水北調工程經濟意義:
1、為北方經濟發展提供保障;
2、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3、通過改善水資源條件來促進潛在生產力,形成經濟增長;
4、擴大內需,促和諧發展,提高了國內GDP。
三、南水北調工程生態意義:
1、改善黃淮海地區的生態環境狀況;
2、改善北方當地飲水質量,有效解決北方一些地區地下水因自然原因造成的水質問題,如高氟水、苦鹹水和其他含有對人體不利的有害物質的水源問題;
3、利於回補北方地下水,保護當地濕地和生物多樣性;
4、改善北方因缺水而惡化的環境;
5、較大地改善北方地區的生態和環境特別是水資源條件。
7. 水庫移民相關政策出台已經三四年了,但為何小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遲遲未發農民為何享受不到政策
扶持政策給你的文字:國務院細節上的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部委,直屬中央政府機構直接: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建立了大量的大型和中型水庫,在防洪方面發揮了巨大的效益,發電,灌溉,供水,生態,大力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中型水庫移民作出了重大貢獻。為了幫助移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國家成立了庫區維護基金,庫區建設基金和庫區後期資金支持,以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努力,發揮了重要的保護作用移民的權利,維護地區社會穩定。然而,由於各種原因扶持政策不統一,支持標准低,移民直接受益足夠的水庫的移民的生產和生活條件依然普遍較差,有相當數量的移民仍生活在貧困之中。目前,中國的整體已經進入了城市和農村的發展,以促進農業,城市與農村發展的階段,這是必要的,有能力,以增加水庫移民後期支持。水庫移民貧困的扶持政策,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保護在新的水利水電的健康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完善一個中型水庫移民安置晚(以下簡稱後期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見:
一個完美的後期扶持政策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使工程建設,移民安置與生態保護並重,繼續改善的方法支持按照開發性移民的方針,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的移民,逐步建立促進庫區經濟發展,水庫移民增收,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和社會穩定的長效機制,使水庫移民共享改革和發展成果,實現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的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的目標。短期目標是解決水庫移民的溫飽問題,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薄弱的?突出問題;中期和長期的目標是加強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促進經濟發展,增加移民收入移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逐步達到當地農村平均水平。
(C)的原則。
━━堅持統籌兼顧水電和水利移民,新水庫和老水庫,中央水庫和地方水庫移民移民。
━━堅持前期補償補助與後期支持的組合。
━━堅持解決溫飽的問題,以及解決長期發展問題。
━━堅持國家幫助移民自力更生相結合。
━━堅持中央統一制定政策,省級人民政府全面負責。
完善政策,提高移民安置標准
(d)支持范圍。范圍的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後期支持。 6月30日,2006年搬遷的人口,2006年7月1日後的水庫移民搬遷的原遷移水庫移民安置現狀。支持期間,中央水庫移民現狀人口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提出2006年6月30日一經批准,不得調整;移民人口的自然變化採取具體的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決定轉換到非農業的農村移民占的不再納入後期扶持范圍。
(e)支持的標准。移民納入支持范圍,每人每年補助600元。
(f)支持期。在支持范圍內的移民搬遷,2006年6月30日,自2006年7月1日,20歲到支持范圍,支持移民,2006年7月1日後搬遷,完成搬遷之日起,因為支持20年。
(七)支持的方法。的後期支持資金直接支付到移民個人的應授予個別移民生活津貼移民生產可能也實施項目,以支持解決的優秀問題的移民村人們的生產和生活中,您可以也採取相結合的兩種方式。具體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基礎上,充分尊重移民意願並聽取移民村群眾的意見,並編制的實際水庫移民安置規劃。採取直接發放給移民個人的方式來驗證的人,來創建文件,設置帳戶和時間到了晚期撥付資金,支持家庭,採取項目支持的方式,你可以合作統籌使用的資金,但絕大多數的大多數移民同意確定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公開,透明,移民監督,嚴禁截留挪用。
(h)支持籌款。要堅持全國統籌合理負擔的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會計,企業,社會,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東部地區支持中央的原則和西部地區。
水庫移民資金由國家提供資金:(1)提高省級電網公司總銷售面積在全省(自治區,直轄市)費用(扣除農業生產用電)關稅,價格增加的收入專項用於水庫移民。為了減輕負擔,中部和西部地區,電力價格上漲的移民數量少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地區)標準的省(區)的基礎上,移民的數量一旦獲得批准,原則,進一步調整所需後期扶持資金缺口為支持范圍,如12個省(市,自治區)2006年7月1日後,水庫移民搬遷,中央統籌解決;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實施統一關稅的增加。增值稅收入的一部分(2)完善價格形成專項用於水庫移民。 (3)保持中央財政今年的資金安排,以解決直屬中央政府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 (4)經營大,中型水庫應承擔的移民安置資金的具體辦法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九)支持資金的管理。後期扶持資金作為政府性基金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晚通過關稅融資增加後期扶持資金,中央預算由省級電網公司支付的電費徵收,分配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的資金支持出入境管理機構根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財政部,經財政部批准,財政部水資源和其他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入境人數和標準的規定,如實提供資金。後期扶持資金徵收和使用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和國務院移民管理機構等部門另行制定。
(j)條處理現有水庫移民扶持資金。完善水庫移民後期基金,以支持現有水庫建設基金成立後,現行的庫區後期扶持基金並入庫區維護基金,並調整和完善庫區維護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另行制定。因為精緻的安置政策實施之日起,關於徵收水庫建設資金和扶持資金後廢止現行政策,以及涉及的各種水庫移民資金向水利,水電和電網企業徵收當地批準的水庫停止所有的資金負責。
三,均衡,良好的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工作的非農業生產安排其他移民和征地和移民安置人口
(K)。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進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滿足要求的非困難家庭的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安置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切實應保盡保,與此同時,我們應積極協助,努力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通過其他渠道。長江三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按照與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
(十二)妥善解決遇到的困難和現有後期項目,繼續支持建設的小型水庫移民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通過提高自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區域內的所有售電量(扣除農業生產用電)的電價籌集資金,全面解決小型水庫移民的困難, ,並在後期的後續資金支持,以確保在建項目,確保項目如期完成並發揮作用。價格為每千瓦時不超過0.5%的標准,具體方案實施後的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批准。
(十三)切實做好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人口。完善水庫移民政策可能會影響其他土地徵用和移民安置人口,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密切關注,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並採取各種措施,及時解決實際困難他們的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妥善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4,增加投資,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長遠發展的
(十四)明確扶持重點。支持的標准幫助解決水庫移民的溫飽問題,從其他渠道繼續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扶持力度,解決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的長遠發展,注重改進的同時後期加強基本口糧田及配套水利設施建設,加強交通,電力,通信和社會事業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加強移民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貼息貸款,投資補貼移民能夠直接受益的生產和開發支持項目。
(十五)落實扶持資金。現有的政府性基金,包括投資和國債資金的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以及政府部門安排各類建設基金和專項資金的預算,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傾斜,二是提高後期支持基金結余安排的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的支持,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由財政部財政,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水資源部等部門;第三,從庫區維修基金動員後,調整和完善。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鼓勵社會捐助和企業對口幫助努力拓寬資金來源。
(十六)做好項目規劃。水庫移民村為基本單元,按照優先解決突出問題的原則,抓緊編制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的前提和基礎,國家安排資金支持的項目。該項目確定要堅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維護移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五,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十七)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做好移民工作,妥善解決移民群眾關心的問題,他們的壽命長,關繫到黨和政府的威信,關繫到黨和干群關系,關繫到改革,發展的大局和群眾穩定。完善水庫移民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堅持以人為本的重要舉措,體現執政為民的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水庫移民安置工作的緊迫性和艱巨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提上議事日程,移民工作,周密安排好,組織,穩步推進,確保移民政策落到實處。
(十八)落實責任,加強協調與合作。國土管理移民安置工作,的整體責任,省級人民政府政府的安置工作和本地區的社會穩定,當地人民的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必須負責移民工作的同志們的責任,落實在各個層面逐步落實的責任,承擔責任,工作的地方。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的職責,密切配合,加強對水庫移民工作的指導。要抓緊研究形成一個統一的移民管理機構在國務院,之前形成的新的機構,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水庫移民政策的實施。省級人民政府要整合現有的移民工作力量,明確負責移民工作,明確職能,以補充工作人員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在同級別的監管機構。下面省級人民政府在當地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明確負責移民安置工作機構。各級人民政府建立水庫移民安置政策執行情況監測和評價機制。有必要加強對移民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在農村地區,具有良好的安置工作。
計劃(十九)做好乾部的培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的意見,按照抓住制定水庫移民的地區支持的政策方案的組織和實施國務院批准實施。要細化實施辦法,制定相關的配套文件,首批試點選擇了一些不同類型的水庫,推門而入的經驗在全省范圍內。周圍的挑選了一批高層次的思想素質,政策,業務能力強,有經驗的幹部組成的工作組深入庫區移民群眾。分批移民工作幹部深刻領會中央精神,准確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確的工作方法,以提高行動的能力,依法參與移民工作的幹部培訓。
(XX)加強監管,確保金融安全。地方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政策,嚴肅工作紀律。移民數量進行審核,以驗證的移民身份,並公布在兩個農村發布非掛羊頭賣狗肉。水庫移民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徵收和使用管理辦法,嚴格資金支出管理,防止漏水,不截留挪用資金支持。部,監察部,財政部制定相關的問責措施。監察,審計等部門在各級早期干預,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在以後的階段中發現的問題,支持資金使用情況的整改。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他們必須依紀嚴厲處理,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1)加強宣傳,維護社會穩定。各級宣傳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支持政策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為後期。我們要大力宣傳國家的移民法規,入境事務處做好有關宣傳的後期扶持政策,解釋,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水庫移民的關心和照顧。媒體報道口徑,嚴肅宣傳紀律,防止炒作。地方各級政府要始終注意做好保養工作,認真排查各種不穩定因素,化解矛盾。要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移民,引導移民合理,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堅持按照政策行事,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行為,確保社會穩定。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等部門,後期扶持政策部與財政部一起,在主要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落實水庫移民的,應及時報告國務院。
國務院
2006年5月17號(完)
8. 在職的政府機關幹部能辦理移民嗎什麼情況下能辦理移民
在職的政府機關幹部一般都需要審批才能辦出因私護照,所以辦理移民比較困難。且移民手續辦成功後,很多都會在護照上貼移民簽證,這樣就顯而易見了。當然也有一些是電子簽證不會在護照上貼紙質簽證的。還有一些移民國家需要的移民監,如果是在職機關幹部,也是沒辦法完成的。
9. 黨員幹部移民,黨員幹部可以移民嗎,嚴格治黨
根據現行規定,如果黨員幹部本人移民變更國籍,必須辭去所有行政職務和黨內職務,放棄中國國籍。
如果幹部直系親屬移民,本人需要調離領導崗位,不得提拔重用。
10. 關於移民補償的,一年600元,分20年的那種,什麼樣的條件才能辦到.
給你找個具體的政策吧
國務院關於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興建了一大批大中型水庫,在防洪、發電、灌溉、供水、生態等方面發揮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進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中型水庫移民為此作出了重大貢獻。為了幫助移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國家先後設立了庫區維護基金、庫區建設基金和庫區後期扶持基金,努力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對保護移民權益、維護庫區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扶持政策不統一、扶持標准偏低、移民直接受益不夠等多種原因,目前水庫移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依然普遍較差,有相當多的移民仍生活在貧困之中。當前,我國總體上已進入統籌城鄉發展、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有必要也有能力加大對水庫移民的後期扶持。為幫助水庫移民脫貧致富,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新時期水利水電事業健康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現就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以下簡稱後期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見:
一、完善後期扶持政策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做到工程建設、移民安置與生態保護並重,繼續按照開發性移民的方針,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產生活條件,逐步建立促進庫區經濟發展、水庫移民增收、生態環境改善、農村社會穩定的長效機制,使水庫移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實現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近期目標是,解決水庫移民的溫飽問題以及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薄弱的突出問題;中長期目標是,加強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改善移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經濟發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逐步達到當地農村平均水平。
(三)原則。
━━堅持統籌兼顧水電和水利移民、新水庫和老水庫移民、中央水庫和地方水庫移民。
━━堅持前期補償補助與後期扶持相結合。
━━堅持解決溫飽問題與解決長遠發展問題相結合。
━━堅持國家幫扶與移民自力更生相結合。
━━堅持中央統一制定政策,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
二、完善政策,提高移民後期扶持標准
(四)扶持范圍。後期扶持范圍為大中型水庫的農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遷的水庫移民為現狀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後搬遷的水庫移民為原遷人口。在扶持期內,中央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遷的水庫移民現狀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調整;對移民人口的自然變化採取何種具體政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決定,轉為非農業戶口的農村移民不再納入後期扶持范圍。
(五)扶持標准。對納入扶持范圍的移民每人每年補助600元。
(六)扶持期限。對2006年6月30日前搬遷的納入扶持范圍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對2006年7月1日以後搬遷的納入扶持范圍的移民,從其完成搬遷之日起扶持20年。
(七)扶持方式。後期扶持資金能夠直接發放給移民個人的應盡量發放到移民個人,用於移民生產生活補助;也可以實行項目扶持,用於解決移民村群眾生產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還可以採取兩者結合的方式。具體方式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願並聽取移民村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確定,並編制切實可行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採取直接發放給移民個人方式的,要核實到人、建立檔案、設立賬戶,及時足額將後期扶持資金發放到戶;採取項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統籌使用資金,但項目的確定要經絕大多數移民同意,資金的使用與管理要公開透明,接受移民監督,嚴禁截留挪用。
(八)扶持資金籌集。要堅持全國統籌、分省(區、市)核算,企業、社會、中央與地方政府合理負擔,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東部地區支持中西部地區的原則。
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由國家統一籌措:(1)提高省級電網公司在本省(區、市)區域內全部銷售電量(扣除農業生產用電)的電價,提價收入專項用於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為了減輕中西部地區的負擔,移民人數較少的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區)的電價加價標准根據本省(區)的移民人數一次核定,原則上不再調整;如上述12個省(區)2006年7月1日以後搬遷的納入扶持范圍的水庫移民所需後期扶持資金出現缺口,由中央統籌解決;其他19個省(區、市)實行統一的電價加價。(2)提高電價形成的增值稅增收部分專項用於水庫移民後期扶持。(3)繼續保留中央財政每年安排用於解決中央直屬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資金。(4)經營性大中型水庫也應承擔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具體辦法由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九)扶持資金管理。後期扶持資金作為政府性基金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通過電價加價籌措的後期扶持資金由各省級電網公司隨電費徵收,全額上繳中央財政;應撥付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後期扶持資金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移民管理機構,按照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等部門核定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移民人數和規定的標准據實撥付。後期扶持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國務院移民管理機構等部門另行制定。
(十)現行水庫移民扶持基金的處理。現行的庫區建設基金並入完善後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現行的庫區後期扶持基金並入庫區維護基金,並相應調整和完善庫區維護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具體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自完善後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之日起,現行關於徵收庫區建設基金和後期扶持基金的政策即行廢止,各地自行批准向水利、水電和電網企業徵收的涉及水庫移民的各種基金、資金一律停止收取。
三、統籌兼顧,安排好其他移民和征地拆遷人口的生產生活
(十一)做好大中型水庫非農業安置移民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進一步完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條件的大中型水庫非農業安置移民中的困難家庭,納入地方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同時,要積極通過其他渠道進行幫扶,努力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三峽工程的移民工作,依照《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辦理。
(十二)妥善解決小型水庫移民的困難和現有後期扶持項目續建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通過提高本省(區、市)區域內全部銷售電量(扣除農業生產用電)的電價籌集資金,統籌解決小型水庫移民的困難,並保證對在建後期扶持項目的後續資金投入,確保項目按期建成並發揮作用。提價標准為每千瓦時不超過0.5厘,具體方案報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批後實施。
(十三)切實做好其他征地拆遷人口的工作。完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可能對其他征地拆遷人口產生影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密切關注,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並採取多種措施,及時解決他們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妥善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四、加大投入,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長遠發展
(十四)明確扶持重點。在提高後期扶持標准幫助解決水庫移民溫飽問題的同時,要繼續從其他渠道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扶持力度,解決庫區和移民安置區長遠發展問題,重點加強基本口糧田及配套水利設施建設,加強交通、供電、通信和社會事業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加強移民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通過貼息貸款、投資補助等方式對移民能夠直接受益的生產開發項目給予支持。
(十五)落實扶持資金。一是現有政府性資金,包括預算內投資和國債資金、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以及政府部門安排的各類建設基金和專項資金,要向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傾斜;二是從籌集的後期扶持資金結余中安排,用於對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的扶持,具體辦法由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會同水利部等部門另行制定;三是從調整和完善後的庫區維護基金中籌集。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鼓勵社會捐助和企業對口幫扶,努力拓寬資金渠道。
(十六)做好項目規劃。要以水庫移民村為基本單元,按照優先解決突出問題的原則,抓緊編制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作為國家安排扶持資金和項目的前提與依據。項目的確定要堅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維護移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五、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十七)提高認識,增強工作責任感。做好移民工作,妥善解決移民群眾關心的問題,使他們的長久生活有保障,關繫到黨和政府的威信,關繫到黨群、干群關系,關繫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完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是堅持以人為本、體現執政為民思想的一項重要舉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水庫移民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把移民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穩步推進,確保移民政策落到實處。
(十八)落實責任,加強協調配合。移民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移民工作和社會穩定負總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有一位負責同志分管移民工作,實行一級抓一級,逐級落實責任,做到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對水庫移民工作的指導。要抓緊研究組建統一的國務院移民管理機構,在新機構組建之前,由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省級人民政府也要整合現有移民工作力量,明確負責移民工作的管理機構,明確職能,充實人員,工作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地明確負責移民工作的機構。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機制。要切實加強移民鄉村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作用,配合做好移民工作。
(十九)制訂方案,抓好乾部培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意見抓緊制訂本地區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要細化實施辦法,制定相關配套文件,選擇若干不同類型的水庫先行試點,取得經驗後在全省范圍內推開。各地要挑選一批思想素質好、政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組成移民工作組,深入庫區開展工作。對參與移民工作的幹部要分期分批進行培訓,使移民工作幹部深刻領會中央精神,准確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確的工作方法,提高依法辦事能力。
(二十)強化監督,保證資金安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政策,嚴肅工作紀律。要審定移民人數,核實移民身份,並在鄉村兩級張榜公布,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執行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嚴格資金支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嚴禁截留挪用。監察部要會同財政部制定有關責任追究辦法。各級監察和審計部門要提前介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對後期扶持資金使用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二十一)加強宣傳,維護社會穩定。各級宣傳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為後期扶持政策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大力宣傳國家的移民法規,配合移民部門做好後期扶持政策的有關宣傳、解釋工作,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水庫移民的關心和照顧。要把握好宣傳報道口徑,嚴肅宣傳紀律,防止炒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始終注意做好維護穩定的工作,認真排查各種不穩定因素,及時化解矛盾。要耐心細致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移民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確保社會穩定。
發展改革委要會同財政部、水利部等有關部門,對各地實施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大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二00六年五月十七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