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青年志願者海外服務計劃的招募方案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忠於祖國,樂於奉獻,熱愛志願服務事業,志願到發展中國家從事志願服務工作;
(3)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過等處分記錄;
(4)年齡一般在20 至35 歲之間。確屬援外青年志願服務工作急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5)一般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確屬援外青年志願服務工作急需的,學歷可適當放寬;
(6)身體健康;
(7)具備一定外語交流能力。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報名者優先考慮
(1)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曾參加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國內長期志願服務項目並考核合格;
(3)參加過國內志願服務,表現優秀,並獲得地市級以上團組織、(青年)志願者組織表彰;
(4)有在國外學習、工作或生活經歷;
(5)能熟練使用外語開展服務工作。 各地應制定詳細的培訓方案並報團中央志工部批准。培訓分三部分:
(1)前期培訓。志願者確定後,要及時將志願者集中進行前期培訓,主要內容是通過素質拓展、集中授課等方式,增強志願者的外語能力以及國家意識、團隊意識,並對自己所服務的崗位有初步了解,做好思想、物質、工作器材上的准備。
(2)日常培訓:前期培訓結束後,志願者應進行外語(特別是口語)強化、服務國風情及注意事項等方面的自我培訓工作。同時,准備相應的工作、生活用品。
(3)集中培訓:出發前對志願者進行集中培訓,採取動員會、專題講座、課堂式教育、座談會、互動交流、影視輔導、自主學習、聯誼等形式,對志願者進行背景知識、理念,紀律要求,外語能力,安全健康,工作服務技能等方面的強化。集中培訓時還要與志願者簽訂服務協議、根據服務國的情況注射疫苗等。
以上各階段重點培訓內容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培訓中要注重加強對志願者進行業務培訓、語言培訓以及國家外交方針、中國傳統文化、中國歷史知識等方面的培訓,增強服務意識。 (1)理念培訓: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志願服務理念、團隊意識等;
(2)紀律培訓:主要包括外事紀律、志願服務管理條例等;
(3)安全健康培訓:主要包括志願者安全健康知識、心理衛生、保險理賠知識、在服務國的注意事項介紹等;
(4)服務技能強化:主要包括專業知識、派往國家的常用語言和風俗民情、援外志願服務工作經驗交流等。

⑵ 志願者應該如何培訓
未來三年,北京奧運會的志願工作項目將被分成四個類別:迎奧運志願者服務項目、奧運會賽會志願者工作項目、殘疾人奧運會賽會志願者項目和奧運會籌備期間的奧組委前期工作項目。所有的志願者工作都囊括在這四個項目里。在具體工作運行中,北京奧組委提出了一系列運行計劃,包括宣傳、招募選拔、培訓以及在崗位上、賽會期間的服務和激勵計劃、賽會運行等7個運行計劃。
賽會志願者需10萬大軍
根據往屆奧運會的經驗,志願者的服務對象主要包括奧林匹克大家庭成員、媒體記者、贊助商、觀眾和其他相關人員。服務內容則涵蓋禮賓接待、語言翻譯、交通運輸、安全保衛、醫療衛生、觀眾指引、物品分發、溝通聯絡、競賽組織支持、場館運行支持、新聞運行支持、文化活動組織支持、開閉幕式服務13個職能領域。
據北京奧運會志願者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共青團北京市委書記關成華介紹,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賽會志願者大概需要7萬人,殘奧會志願者需要3萬人,兩大賽會共需約10萬名志願者。
志願者將接受三類培訓
奧運會志願者的培訓主要分為通用培訓、專業培訓和崗位培訓等三類。通用培訓的主要內容是介紹奧林匹克知識、國情市情、傳統文化和禮儀規范、志願者的權利義務、緊急情況應對等方面的知識。專業培訓以面授為主,主要內容是根據服務領域的具體要求,培訓志願者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崗位培訓的主要內容則是介紹崗位的基本情況、工作任務、業務流程和工作場地的相關情況,緊急情況的處理措施和志願者團隊管理等方面的內容,培訓也以面授為主,主要在各個服務場所,由各個場所的主管負責人員來組織實施。
招募工作明年8月啟動
按照計劃安排,奧運會賽會志願者招募工作將於2006年8月份開始,整個招募工作將延續到2008年4月。志願者招募工作採取公開招募和定向招募相結合、集體報名與個人報名相結合、網路申請與書面申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募流程主要是:申請人報名、材料審核、工作預分配以及面試、初步確定崗位、發出錄用通知、志願者接受任務、背景核實等步驟。最終簽署承諾函的人員將正式成為奧運會志願者,在指定的崗位和時間為北京奧運會或者殘疾人奧運會提供志願服務。
2008年賽會志願者須年滿18歲
關成華介紹,如果想成為計劃中規定的志願者,不需要特別的要求。迎奧運志願者項目已於2004年啟動,所有想參與到志願者工作中來的人都可參與到這個項目,不分男女老幼和國別。
2008北京奧運會的賽會志願者的要求是:在2008年4月,也即招募工作截止時,報名者須年滿18歲,同時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有一定外語基礎、可以進行交流。另外,像媒體運行等專業志願者必須有媒體運營從業經驗。從事志願工作必須是自覺、自願參加,不講報酬。有沒有志願者服務經驗或者是否參加過迎奧運志願者服務將被優先考慮。
在京大學生構成志願者主體
2008年北京奧運會志願者將以在京大學生為主體,包括大學生志願者、中學生志願者、社會志願者、各省市自治區志願者、奧運京外五城市志願者、港澳台志願者、海外華僑志願者、在京外國留學生志願者、國際志願者、專業人員志願者10個類別。其中,京外五城市的奧運會志願者工作,按照各城市與北京奧組委簽署的原則協議的相關規定,由各城市賽事組織部門協調地方政府機構,在北京奧組委的統一指導下組織實施。
賽會期間志願者可免費坐公交
賽會期間,北京奧組委將為志願者提供午餐,使用志願者證件還可免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奧組委也正在考慮給志願者上保險,為志願者提供專用的服裝,以便上崗之後容易辨認。海外和外地誌願者參加志願服務,要求其自己承擔交通往返費用和北京住宿服務費用。賽會期間的志願者不會承擔應該是付薪僱用工人承擔的工作,比如掃地、勤雜工等,這些工作由北京奧組委專門僱用工人來做。
志願者項目面臨三大挑戰
關成華指出,首先,中國畢竟是第一次舉辦奧運會,在奧運會志願者工作方面,存在著相關經驗不足的問題。其次,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的溝通協調是一個挑戰。奧運會志願者數量龐大,奧組委不能也沒有必要獨自承擔全部志願者的組織工作,必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包括政府機關、社會團體、行業協會、高等院校、合作單位、贊助商、供應商以及其他有關企事業單位,共同參與到志願者的工作中來;第三,項目持續時間長,如何保證一支數量龐大、相對穩定的志願者隊伍是一個挑戰。3年多時間里,志願者的流失在所難免,北京奧組委將通過激勵保留計劃,激發並保持志願者的熱情和工作積極性,確保奧運會志願者的數量規模和質量要求,為未來的工作積累經驗。
志願服務應吸納各類人群
今天上午,「志願服務與人文奧運」國際論壇在北京飯店舉行。北京體育大學體育傳媒系副主任易劍東上午建議,2008年北京奧運會志願者的選拔要高度重視中老年以上人群,因為從年齡上,大學生志願者社會經驗畢竟少,對一些突發事件的處理可能不當,大學所設立的專業也不一定能夠滿足所有志願服務工作的需要,奧運會應展示全社會各個人群的風貌,因此應該廣泛發動更多的人群參與進來;同時,女性在志願服務工作中也應得到重視,因為女性的愛心要比男性高。
「中國心」演繹快樂奉獻
用中國書法寫出的兩顆心扣在一起,三個快樂的人手拉著手翩翩起舞,2008年,這一歡快的「中國心」圖形將被製成一枚枚徽章佩戴在10萬名北京奧運會志願者的胸前。這一標志的畫面中心是兩個火紅的相扣心形,象徵著志願者以誠摯的熱情與運動員、奧林匹克大家庭及所有賓客心連著心、用心服務、奉獻愛心,為奧林匹克運動增添光彩。心形下方是3個歡快舞動的人形,展現了志願者奉獻為樂的志願精神。
「志願者就是快樂和奉獻,在奉獻中尋找快樂,並在快樂中奉獻。」北京奧運會志願者標志的設計者之一、北京始創國際企劃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武在介紹創作過程時說,這個標志的核心概念集中在三個方面:第一是要有人,要強調人性,選擇三個人是出於「三人為眾」之意;第二是要有心,中國傳統文化的「心」最早是從象形文字中演化而來的,心心相印表現志願者和運動員的一種溝通;第三是要有快樂,通過歡快舞動的人形來表現志願者以奉獻為樂的志願精神。最終,他從中國傳統文化中找到了靈感,選擇了最具代表性的書法藝術,用毛筆寫下了「心心相印」,並用書畫印的風格來構築奧運會的整體景觀,與北京奧運會會徽「中國印·舞動的北京」一脈相承、相互映襯
⑶ 志願者招募條件和途徑
感謝你的一顆愛心,但我建議還是不要去了。
國家現在已經派去了那麼多的官回兵和專業救援人員,如答果志願者自身沒有特殊技能可以直接做貢獻的話,我覺得還是捐點錢獻點血最好!不然,那麼多的志願者如果去了也是得要吃要住,增加再去負擔啊。
此致 敬禮
⑷ 如何完善志願服務招募注冊和培訓機制
1、規范志願者招募注冊。志願者的招募和注冊,是組織引導人們參加志願服版務的重要環權節。要堅持以需求為導向,根據群眾的實際需要,由城鄉社區、志願服務組織、公益慈善類組織、社會服務機構等,及時發布志願者招募信息,根據標准和條件吸納社區居民參加志願服務活動。依託全國志願者隊伍建設信息系統志願服務信息平台,為有意願、能勝任的社區居民進行登記注冊。
2、加強志願者培訓管理。做好志願者的教育培訓和日常管理,是提高志願者素質和志願服務水平的前提和基礎。要堅持培訓與服務並重的原則,由城鄉社區、志願服務組織、公益慈善類組織、社會服務機構等,根據志願服務項目的要求,通過集中輔導、座談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對志願者進行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服務意識、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要加強志願者骨乾的培養,使他們成為志願服務的中堅力量。
⑸ 青年志願者注冊和招募的章程怎麼寫
泉州師范學院人文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泉州師范學院人文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由我校志願從事社會公益、社會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的青年組成的聯合性、非贏利性社會團體。
第二條本協會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准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推動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提高青年整體素質,為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作貢獻。
第三條本協會的主管單位是共青團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和泉州師院人文學院團委會。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四條本協會的業務范圍是:
1.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改善社會風氣和人際關系,推動青年志願服務體系的建立,促進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
2.培養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健康成長;
3.為城鄉發展、社區建設、扶貧開發、搶險救災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提供志願服務;
4.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5.招募和培訓青年志願者,規劃、組織全市青年志願服務活動,協調指導全市各地、各類青年志願者組織開展工作;
6.開展與各地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
第三章會員
第五條本協會由個人會員組成。
第六條
凡承認本協會章程並在我院青年志願者組織登記注冊的注冊志願者,提出入會申請,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即可成為本協會的會員。
第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的各項活動;
3.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參加本會內部事務的管理權;
6.向本協會推薦會員;
7.請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8.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9.會員辦證與晉級問題:服務時間滿48小時可辦理中國志願者證書,滿100小時可晉級為一星際志願者,滿200小時晉級為二星級志願者,以次類推,最高星級為五星級。服務時間滿1000小時可獲銅獎,滿2000小時可獲銀獎,滿3000小時可獲金獎。
第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本協會委託的任務;
3.向本協會報告小組會務;
4.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5.按規定交納會費。
6.一個月至少要參加一次活動,連續三個月不參加活動,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7.參加活動要准時,無故遲到、早退三次以上以退會處理。
第九條
理事會可決定接納為青年志願服務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士為本協會名譽會員。
第十條
會員如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無故缺席協會大會,或有違反國家法律和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一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理事會;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終止事宜;
5.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一年。
第十四條理事會負責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每屆任期三年,每個月召開一次以上會議。
第十五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常務理事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6.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常務理事會為本會的領導核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協會的重要問題,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
第十七條
理事會理事如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無故缺席協會大會,或有違反國家法律和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八條
會長、副會長從常務理事中選舉產生,任期一般不超過兩屆。會長領導協會全面工作,副會長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九條 本協會下設秘書部、宣傳部、外聯部、實踐部。
第二十條本協會秘書部的職權是:
1.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2.制訂和實施工作計劃,大型活動的策劃;
3.管理財務、辦理會員證;
4.收集和保管協會資料;
5.負責活動通知和會議事務。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宣傳部的職權是:
1.活動海報、活動報道;
2.活動紀錄;
3.攝影組負責照片的收集與保管;
4.文藝組負責娛樂游戲策劃和晚會籌備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外聯部的職權是:
1.負責外部活動的聯系,特別是長期固定項目活動;
2.活動所需物資和協會資金的籌集。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實踐部的職權是:
1.環保組負責環保活動的策劃與實施;
2.助老組負責助老活動的策劃與實施;
3.助殘組負責助殘活動的策劃與實施;
4.支教組負責支教活動的策劃與實施。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
2.社會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條 財務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2.建立健全財務帳冊,由秘書部兩人以上負責管理;
3.一般項目開支由秘書長審批,大項目開支由會長審批;
4.每年收支情況向理事會報告,並接受監督審查。
5.集體活動或會員以協會成員身份參加的活動由抽獎、贈送、補助等所得的財物由理事會決定其歸屬問題。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人文學院團委核准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九條本會的撤消或終止活動,須經理事會通過或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會員提議,並由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並指定專人負責處理好善後工作,報業務主管部門同意,經社團管理機關核准注銷登記後即告終止。
第三十條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辦的監督下,按照國家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經泉州師院人文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生效施行。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泉州師院人文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秘書處。
這是在學校的時候寫的,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