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主要是做什麼工作
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主要工作有以下幾點:
1.負責全市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調查工作。
2.負責國土資源執法巡察工作。
3.受理土地、礦產資源違法行為的舉報、檢舉和控告,承辦和接待群眾來信來訪。
4.負責送達並執行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處理告知和決定,負責有關案件的落實工作。

(1)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執法監察局是國土資源部負責對國家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組織對國家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土地、礦產執法監督和違法案件查處的規定;依法組織查處重大土地、礦產違法案件。
㈡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是個什麼樣的部門
如果是國土資源執法大隊,那應該是屬於縣(區)一級國土資源局的直屬事業單位,主要工作就是對土地違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調查、取證、查處等。

主要職責
(一)受市國土資源局委託,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二)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
(三)負責查處國土資源重大、典型違法案件。
(四)負責配合國家土地督察局例行督察工作。
(五)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設6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組織協調支隊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文件草擬、會議組織、文秘處理、檔案管理、公文傳輸;負責支隊的財務、信息工作;負責縣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協調。
(二)土地礦產衛片辦公室
負責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負責土地礦產衛片數據傳輸;負責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的分析總結及上報;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負責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三)案件審理辦公室
負責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法律法規及其規章的培訓教育;負責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和復議;負責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案件的審理;負責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依法行政有關制度的起草;負責與執法監察工作有關的法律咨詢答復工作。
(四)舉報中心(信訪辦)
負責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受理;負責國土資源相關信訪工作;負責全市土地礦產市場秩序的分析總結;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五)土地監察辦公室
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土地巡查、行政處罰工作;負責查處全市重大、典型土地違法案件;負責處理全市重大、典型土地信訪案件;負責全市土地違法行為的分析報告工作。
(六)礦山監察辦公室
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礦山巡查和相關行政處罰工作;負責查處全市重大、典型礦山違法案件;負責處理全市重大、典型礦山信訪案件;負責全市礦山違法行為的分析報告工作。
(2)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
《綱要》共有10章。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
第一,明確了國土開發、保護、整治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突出強調要加快轉變國土開發利用方式,全面提高國土開發質量和效率,加強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提出要遵循6項基本原則,把握6個方面的主要目標,加快構建安全、和諧、開放、協調、富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美麗國土。
第二,確立了國土集聚開發、分類保護與綜合整治「三位一體」總體格局。一是以「四大板塊」為基礎,即東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開發、東北振興。還有「三大戰略」為引領,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和「一帶一路」。以國家重點開發區域和優化開發區域為重點,打造若干國土開發重要軸帶和重點集聚區,構建「多中心網路型」的集聚開發格局。二是基於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結果,針對5大類資源環境保護主題,區分3個不同保護級別,形成覆蓋全域「五類三級」的國土保護格局。三是以主要城市化地區、農村地區、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礦產資源開發集中區,及海岸帶和海島地區為重點開展國土綜合整治,形成「四區一帶」的國土綜合整治格局。
第三,完善了以用途管制為主要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設置了「生存線」、「生態線」、「保障線」和耕地保有量、用水總量、國土開發強度、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等11個約束性或預期性指標,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和配套政策的完善。
第四,圍繞美麗國土建設的主要目標,部署了集聚開發、分類保護、綜合整治、聯動發展和支撐保障體系建設等重點任務。
㈢ 如何加強基層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能力建設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只有加強基層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才能樹立國土資源執法權威,創優國土資源執法環境,為國土資源事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落實改革措施,夯實嚴肅執法的根基。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實。全面完成縣市一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人事制度改革,
配優班子,調優人員,強化職能,將執法人員工資和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二要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執法監察隊伍建設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實。盡早出台加強執法監察專業隊伍建設的具體規定,並按照要求配備車輛、攝像機、電腦等辦案設備,兌現執法人員辦案補貼,穩定執法隊伍。三要多方努力,積極爭取省以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垂直管理,保持隊伍的相對獨立性,將執法監察大隊全體人員納入公務員管理范疇。
(二)強化學習培訓,提高隊伍執法的綜合素質。一要創新學習形式。制定宣傳學習培訓規劃、計劃、方案和制度,通過集中培訓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專家講解與集體討論相結合,採取看、聽、講、談、寫等多種方式激發學習興趣,營造學習氛圍。特別是可以結合工作實際,採取案件分析研討會的形式,二要拓寬學習內容。不僅要學習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以及用地用礦報批供應登記發證、規劃計劃、勘測評估等業務知識,還要學習經濟知識和社會學、心理學、交際學、邏輯學、口才學等知識,更新觀念,開闊視野,提升境界,以適應新的執法形勢和任務的需要。三要注重學習效果。既要嚴格執行學習制度,強化學習考核,更要注重在干中學,在學中干,學習時善於聯系實際,工作時善於理性思考,全面提高實際工作能力,使正確的執法理念在實踐中得以升華,讓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成為自覺行動。
(三)協調各方關系,增強執法的合力。一要加強內部聯動。進一步健全違法案件立案、處罰、結案的集體會審制度和案件查處工作職責,明確執法辦案的程序和單位內部各科室、各隊所協作配合的具體責任。對經會審立案查處處罰的案件,處罰未執行到位的一律不結案,一律不完善相關手續,一律不發放用地用礦通知書和證書,防止以查處代補辦,以罰款代執行,隨意降低處罰標准。二要加強橫向聯動。明確界定國土資源違法、違紀、犯罪三類行為及對應移交的部門、標准、程序和處理時限,爭取協調制定紀檢、監察、司法部門工作人員辦案不協作、不作為責任追究辦法,防止出現「移送成功,處理成空」的現象。三要加強縱向聯動。明確界定省、地、縣(市)三級對違法行為查處的許可權、標准和要求,建立動態巡查情況定期上報、違法案件查處報備、結案報核制度,對大案要案公開聯合掛牌督辦,提高國土資源執法的威懾力。同時應借鑒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加強上級對下級執法監察工作
的指導,定期開展培訓學習,並在各縣市抽調人員異地交流辦案,分別代表市州局行使執法辦案、檢查督查的職責,提高辦案的抗干擾能力。
(四)強化監督,及時糾正和嚴肅處理國土資源執法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腐敗。要確保依法行政,必須強化內部制約和外部監督機制,加強對國土資源執法人員的監督。一是要加強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監督。二是要推行查案全程監督制度,對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各個環節進行跟蹤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案件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三是要推行辦案跟蹤卡制度,由當事人在結案後,對國土資源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進行評判,填卡交本系統的紀檢部門處理。四是要實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追究辦錯案的責任人員。五是要建立國土資源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舉報中心,設立舉報電話、舉報箱和舉報接待室,及時處理群眾舉報的國土資源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六是要嚴肅查處國土資源執法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堅決清除腐敗分子,純潔隊伍。七是要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確保國土資源執法人員正確行使職權。
(五)創新工作機制,樹立執法的權威。一要明確執法工作責任制。制訂出台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局長負責制的具體規定,確保各地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能真正做到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同時,建立並實行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動態巡查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全面強化執法監察工作責任。二要創新事前防範,全程監管工作機制。逐級健全執法監察信息網路和監控體系,定人員、定時間、定區域、定責任開展動態巡查,實行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確保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早發現、早防範、早制止、早處理。同時,加強執法監察隊伍與用地報批、供地管理、地籍、地礦等科室的工作配合,對用地用礦行為提前介入,全程監管,確保及時發現隱性違法行為。上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也應加強對下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督查督辦力度,強化監管。三要落實執法考核獎懲機制。既要在本級國土資源系統內部嚴格考核各單位、各位工作人員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支持執法、配合執法的工作情況,又要加強上級對下級執法工作的檢查考核,並嚴格按照考核情況實行獎懲。堅決對違法案件查處不力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評先評優資格,暫停該地區用地用礦審核報批,通過硬考核、硬獎罰、硬落實提升國土資源執法權威。
(六)以制度建設為平台,注重從源頭上防治腐敗行為。一是要健全崗位責任制度。依法規范國土資源執法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防止濫用權力,堅決糾正各種不規范的做法。二是要建立有關規范國土資源執法人員職務行為的制度。三是要建立規范國土資源執法人員與當事人關系的制度。禁止接受當事人的請吃送禮等。四是要建立執法人員日常行為的約束規范。建立對重大事項和收入申報制度。建立經營性土地出讓計劃制度、信息公開查詢制度、進場操作制度和紀檢監察機關對土地市場監管等四項配套管理制度。對涉及土地利用規劃審批、供地項目審批、規費減免、資產處置、重大違法案件處理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實行集體內部會審。內外並重,強化內部監管,對履行職責、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苗頭性問題的領導幹部和新任職的領導幹部,分別進行誡勉談話和任前談話。同時注重外部約束,在基準地價更新、土地開發整理、土地調查項目招投標過程中,都主動邀請市紀委、財政部門進行現場監督,取得較好效果。
(七)以基層建設為抓手,夯實國土資源工作基礎。
基層國土資源所是國土資源管理的前沿,是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的基礎。 市局要按照「以人為本、多方籌集、穩步推進」的原則,多方籌集資金用於基層所建設,力爭全市100%國土資源所有自己獨立的辦公場所,80%國土資源所有巡查車輛、配備電腦和列印機,實現了與市局的網路互聯。同時,高度重視軟體建設,形成了一套形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和考核機制,在依法行政、服務群眾中發揮出窗口作用,大多數國土資源所在地方考評中名列前茅。再其次要爭取政府支持,增加鄉鎮所人員編制,同時要著力加強對村級信息員的監督和管理。
㈣ 新形勢下怎樣做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1)建設管理機制,緩解矛盾
為了應對當前國土資源供需矛盾加劇的局面,進一步理順批地、征地、供地、發證、管地、管礦等工作鏈條,在關鍵崗位、核心業務、重點環節等方面進行重點規范和創新是解決這一矛盾的有效手段;進一步建立完善土地和礦業權市場的相關制度,規范出讓、轉讓等各個環節,加大市場配置資源的力度,加強對土地出讓、土地評估、礦產儲量評審和礦業權評估機構的管理,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是解決這一矛盾的有效途徑。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審批辦事制度與政務服務標准化建設,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梳理執法依據,編制依法行政手冊,推進精細化管理是解決這一矛盾的保障。
(2)加強制度建設,提升質量
制度建設是解決矛盾的核心工作。首先,密切關注「兩法」的修改進程,根據實際,全面查找存在的制度空白,本著急用先行的原則,及時制定相應的規范,重點放在地質災害的防治、耕地保護、征地補償安置、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增減掛鉤、集體建設用地管理、土地綜合整治、地籍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的相關制度,有效規范各項管理工作。其次,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清理工作。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審查、集體審議通過和公布生效制度。根據國家立法進程,適時修改和廢止規范性文件,並予以公布,並對規范性文件定期進行全面清查;其三,健全規范性文件的後評估制度。對其運行情況和存在問題查找原因,及時解決,探索規范性文件的後評估工作制度。
(3)規范執法行為,落實責任
規范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標准,規范案卷評查,規范執法資格,強化責任追究,建立公平、公開、公正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體系,嚴格落實執法過錯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促進執法人員積極履行職責,規范執法行為。一是加強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提高執法能力。二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㈤ 如何在新形勢下加強基層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摘要:一、深化普法宣傳,提高全民國土資源法制觀念近年來,通過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的不懈努力,特別是通過大力加強國土資源法制建設,普及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使全社會各行各業和廣大公民的國土資源法制觀念有所增強,依法開發、利用和保護國土資源備受社會各界關注,國土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正在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雖然通過各方面多年來堅持不懈的努力,國土資源普法宣傳工作取得了豐碩成果,但是,也絕不能估計過高、盲目樂觀。應該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甚至相當一部分地力一政府在國土資源開發利用上法制觀念淡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比較普遍、違規審批、違法用地、非法采礦以及浪費、閑置、破壞國土資源的行為時有發生;
㈥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責任重大使命光榮
(2006年3月2日)
一、進一步增強做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2004年,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決定對自治區以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實行垂直管理,統一履行自治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職能,這是進一步加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力度,增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的重大舉措,對強化保護土地和礦產資源的責任,提高資源對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我區正處於實施優勢資源轉換戰略、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時期,改革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對國土資源的需求也將會越來越大,國土資源供需矛盾將長期存在。在這種情況下,要求我們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研究和妥善處理好資源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應當看到,通過3年來的治理整頓,全區的土地市場秩序有了明顯好轉,並且得到進一步規范。2005年8月,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要力爭通過兩年左右時間的整頓和規范,基本建立起依法、有序的礦產資源開發正常秩序,這是解決礦業長期存在的「散、亂、小」問題、調整礦業經濟結構、轉變礦業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行動,是加強礦產資源管理、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的重要措施,這項工作才剛剛開始,面臨的任務十分艱巨。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執法監察機構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對鞏固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成果、推進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頓和規范、維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保障自治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所起的重要作用。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自覺從大局出發,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克服畏難情緒,保持昂揚的精神狀態,樹立同違法行為做堅決斗爭的決心和信心,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決策上來,推動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邁上新的台階。
二、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必須實行最嚴格的資源保護制度,切實加強資源管理,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增強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必須認真落實保護資源的基本國策,堅持資源開發與節約並舉,把節約放在首位,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積極推進資源利用方式與管理方式的根本轉變,努力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堅決遏制浪費資源、破壞資源現象,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源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擔負著重要責任,發揮著重要作用。要充分發揮執法監察職能,完成好肩負的光榮使命,就必須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執法監察工作,切實轉變觀念、改進作風,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一是要加大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開展經常性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是做好執法監察工作的基礎,也是預防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發生的重要手段。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要針對社會關注的國土資源熱點、難點問題,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領域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要通過法制宣傳教育,使廣大幹部群眾充分認識到國土資源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強依法用地、依法辦礦和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意識,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二是要樹立正確理解法律法規的觀念。在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指導思想上,要由單純強調「法律責任」向全面、正確理解和執行法律法規轉變。要從實際出發,深刻理解立法的本意和精髓,明辨是非曲直,全面、客觀、公正地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三是要嚴格執行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切實解決「執法難」的問題。多年來,國家和自治區制定了一系列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對國土資源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有比較明確的規定,現在的關鍵是要狠抓法律法規的落實。當前,一些國土資源違法行為被冠以「發展經濟」的帽子,對這種「因公違法」的危害性要有清醒的認識。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面對的是依法用地發展經濟與違法用地破壞持續發展的矛盾、節約集約利用資源與粗放浪費資源的矛盾,而不是保護與發展的矛盾。所謂的「因公違法」,損害的是國家和人民的整體利益、長遠利益,既影響了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也成為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應該成為執法監察的重點。四是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起從源頭上防範違法行為發生的機制。積極有效的預防,及時發現並制止違法行為,是解決執法難、降低執法成本和減少損失的根本途徑。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要按照動態巡查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劃分責任區,落實責任人,進行多點多面、循環往復的檢查和排查,要把違法行為高發區作為巡查、檢查的重點區域,在違法行為多發期加大巡查力度。同時,要多在新思路、新辦法、新措施上下功夫,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監測成果等先進技術開展土地執法監察工作,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的三位一體執法監察機制,減少甚至杜絕違法行為的發生。五是要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國土資源,國脈所系,民生所依,涉及各行各業,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更是一項貼近民心的工作,直接體現「執政為民」的理念。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要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思想,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執法監察工作。要切實轉變作風,力戒浮誇,力戒浮躁,不圖虛名,不圖虛功,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要求,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去,始終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為衡量和檢驗執法監察工作成效的標准。既要嚴格執法,更要了解民意、體恤民情,努力化解矛盾,維護群眾權益,真正在執法監察中體現出為民執法、以人為本的服務意識。
三、切實提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的依法行政能力
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在成立伊始,就要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擺在突出位置,認真抓緊抓好。要緊密結合國土資源系統開展的「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正確把握執法監察的規律和特點,明確工作職責,規范行政程序,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全面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
(一)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意識
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的廣大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養,做到先懂法,後執法,正確掌握「標准」和「尺度」。要真正樹立起「四個觀念」,一是法制統一的觀念。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必須服從於自治區的大局,服從於統一的法律和政策,令行禁止,充分發揮執法監察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二是職權法定和權責統一的觀念。作為執法監察人員,我們的權力是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是由法律法規規定的,絕不能離開法律法規隨意執法,也不能不作為。在行使權力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二者相伴而行,權力越大,責任越大。三是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觀念。作為執法部門,更要率先做到尊重法律、依法辦事,維護法律的權威。四是依照程序執法的觀念。法律的程序性規定與實體性規定同樣重要,程序違法,也是違法,不依照程序執法,也是有法不依的表現。要進一步強化法制觀念,自覺規范工作和辦案程序,避免執法行為的主觀隨意性。
(二)進一步加強執法監察制度建設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規范行政權力,嚴格規范執法監察行為,必須依靠制度。要把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實踐中的一些好程序、好做法、好經驗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再落實到實踐中去,這對全面推進執法監察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執法監察總隊在組建隊伍的同時,已經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規章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要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常抓不懈。尤其要注重調查研究,健全和完善經常性的監督制度,探索建立層級監督的方式,堵塞執法監察工作中的漏洞。
(三)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
全面做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必須建立一支政治強、作風正、業務精的執法監察幹部隊伍。要認真貫徹落實新國土資發〔2005〕73號、74號文件明確的關於組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的各項要求,加強人事、財務等各項管理工作,從制度、環節、效果入手,主動查找隊伍建設方面存在的不足,採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整改。要繼續嚴把「進人」關,將政治強、作風好、懂業務的幹部充實到執法監察幹部隊伍中。要結合開展「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加強對各級幹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紀律作風教育、道德法律教育,引導幹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築牢思想道德防線,樹立執法監察隊伍清正廉潔的社會形象。要開展經常化、制度化的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規基本知識的學習培訓,建立完善的業務技能考核制度和優勝劣汰機制,優化幹部隊伍結構,全面提高執法監察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執法水平。
(四)進一步理順和協調好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和專業隊伍的關系
成立執法監察專業隊伍,主要是基於執法監察的行政編制不足,所以專業隊伍是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的補充和外勤隊伍。在職責劃分上,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代表本部門行使執法監察的法定行政職權,負責案件的立案、審理和定性把關;專業隊伍經過依法委託,主要承擔動態巡查、案件的調查取證、對正在實施的違法行為發出責令停止通知書、送達法律文書、協助執行等工作。在工作關繫上,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專業隊伍接受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的業務領導,承擔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交辦的事項。這種職責劃分和工作關系,既符合國土資源部的要求和精神,也符合自治區批準的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和執法監察專業隊伍的職責方案。執法監察業務管理機構和執法監察專業隊伍在工作中要做到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擰成一股力量,保證執法中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四、逐步完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條件
執法監察具有外業工作的性質,專業性較強,工作區域環境差異較大,必要的物質條件是依法履行職責的有力保障。一是要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執法監察工作的特點,為執法監察隊伍配備必要的交通、通訊工具以及有關辦案設備,保障執法監察所必需的工作經費,不斷提高執法監察工作的保障水平。二是要進一步加大對執法監察工作的支持力度。目前,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才剛剛組建,正處於工作和人員垂管而資產、經費還未上劃自治區財政的過渡時期。各地(州、市)、縣(市)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廳《關於組建地州市、縣(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為同級執法監察機構劃撥一部分固定資產,無償提供辦公場所和辦公設備,解決必需的辦公辦案經費,保證執法監察工作用車需要。要理順與同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的關系,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共同為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做出貢獻。三是要按照《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關於監察機關和國土資源部門在查處土地違法違紀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通知》要求,積極主動地與紀檢監察、公安、司法等部門協商,建立聯合辦案制度和移交移送制度,把強化執法監察職能、維護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真正落到實處。
(在自治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摘要原載《新疆國土資源》2006年第2期)
㈦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具體做什麼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是指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單位和個人執行和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規章的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進行制止和實施法律制裁的行政執法活動。具體包括國土資源的動態巡查,國土資源(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的查處,衛片執法檢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