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甘肅省農牧廳的領導信息
您可以在甘肅農業信息網上查看領導的信息,具體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開甘肅農業信息網的網站:網頁鏈接。

農業信息網(www.gsny.gov.cn)由甘肅省農牧廳主辦,省農業信息中心具體負責規劃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是我省為「三農」提供信息服務的農業專業網站,也是我省權威的農業門戶政府網站。網站宗旨是:發布農業政策法規,報道三農工作動態,提供農業市場信息,開展農業技術服務。
❷ 甘肅省農牧廳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業機械化等產業(以下簡稱農牧業)的法律法規以及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擬訂全省農牧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農畜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等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流通等政策制定。組織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地方性法規及政府規章草案,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全省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
(三)擬訂全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和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四)指導糧食、果蔬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果蔬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准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財政部門共同制訂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配合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組織實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准和技術規范。參與制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准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葯、獸葯、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動物疫病防控。起草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法規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省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負責防治、控制疫情、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組織獸醫醫政、獸葯葯政葯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研究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省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按分工組織實施農業科研重大專項。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草原、漁業水域、宜農灘塗、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權。
(十三)制定並實施全省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全省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
(十四)提出農產品進出口和農業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業對外經濟、貿易促進、技術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外援、援外項目。
(十五)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牧業經濟發展服務。
(十六)承辦省委、省政府和農業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❸ 甘肅省農牧廳的直屬單位
省農機局
省種子局
省農廣校
省牧研所
省水產所
省外資辦
省農村能源辦
省農機鑒定站
省農機監理站
省農經站
省植保站
省動監所
省農業環保站
省農產品質監局
省草原監理局
省土肥站
省農業執法局
省農技站
省畜牧產業局
省動物疫控中心
省漁業站
省農機推廣站
省蜂業站
省草原站
省經作站
省家畜繁育中心
省綿羊繁育站
省農業信息中心
廳核算中心
省秦王川基地辦
省綠辦
省農業規劃院

❹ 甘肅省農牧廳的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1.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
2.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3.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❺ 甘肅省農牧廳有那些直屬下屬事業單位
甘肅省農牧廳直屬下屬事業單位:
省農機局
省種子局
省農廣校
省牧研所
省水產所
省外資辦
省農村能源辦
省農機鑒定站
省農機監理站
省農經站
省植保站
省動監所
省農業環保站
省農產品質監局
省草原監理局
省土肥站
省農業執法局
省農技站
省畜牧產業局
省動物疫控中心
省漁業站
省農機推廣站
省蜂業站
省草原站
省經作站
省家畜繁育中心
省綿羊繁育站
省農業信息中心
廳核算中心
省秦王川基地辦
省綠辦
省農業規劃院
❻ 甘肅省農牧廳的內設機構
甘肅省農牧廳設16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勞動處 政策法規處 農村經營管理處 市場信息處 發展計劃處 財務資產管理處 外經外事處 科技教育處(省動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 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管理處(省農業品加工管理辦公室) 種植業管理處 畜牧處 草原處 漁業處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老幹部管理處 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提出農牧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承辦農業農村經濟法規草案及部門規章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承擔農業行政復議,組織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審批綜合辦公有關工作。
提出穩定和完善全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提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省動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
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承辦全省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村能源建設和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工作;承擔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農業資源和環境保護工作;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行業協會工作。 (省農產品加工管理辦公室)。
擬訂農牧業產業政策,提出農牧業產業結構調整、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農牧業產業化經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畜產品商品生產基地建設;擬訂促進農畜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畜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協調農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發展;聯系並協調指導廳屬企業發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審計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