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南省2009—2013年度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實施方案的全員培訓
1、培訓對象:全省普通中學全體在職教師。
2、培訓要求:從2009年至2013年,全省每位中學教師應完成至少240學時的在職非學歷進修培訓,每年要取得繼續教育學分至少10學分,五年共取得繼續教育學分至少50學分。 1、全員培訓內容與形式
(1)深入學習貫徹新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推進師德教育;深入開展中小學優秀教師先進事跡宣傳活動,組織「優秀教師先進事跡和上海教師的啟示」巡迴報告,展示新時期人民教師的精神風貌,大力弘揚高尚師德;廣泛開展師德讀書活動,講述教師自己的教育故事,反思師德師風。
(2)結合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推進,全面開展以課標與教材相結合的新教材研習培訓:按鄉鎮、市縣重點和省屬重點學校分類、分層、分科進行學科、學段教材培訓。
全體在職中學教師根據自己所任學科(或主要學科)選擇培訓內容。鄉鎮及市縣非重點學校初中教師由本市縣教師培訓機構協調組織,在區域校本培訓共同體進行培訓;市縣重點中學、省級校本培訓示範校及省屬重點學校的初中教師、全省高中教師一律以校本培訓形式在本校開展教材研習。從2010年開始,每年分學段對參訓教師明年所教教材進行培訓,經過三年,在本輪培訓周期內完成全部初、高中階段學科教材的培訓。省中學教師繼續教育中心負責為市縣提供必要的培訓資源,發布培訓指南,統一學分登記。
(3)以教學常規五環節(備課、上課、作業、輔導、評價)為核心,根據學校、教師的特點,開展教學基本知識和技能的提高培訓,夯實、提高教師教學基本功,切實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教學基本功培訓在省培訓機構組織培訓者培訓基礎上,由市縣培訓機構指導,以區域校本培訓共同體形式,在本輪培訓周期內分階段完成教學常規基本技能的培訓。教學技能考核由市縣教師培訓機構組織,統一登記學分。各市縣可以按學科、分區域組織若干個校本培訓共同體,把教材培訓和學科教學技能培訓統一進行。
(4)班主任專項培訓由省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中心統一培訓內容並組織省級培訓者培訓,市縣培訓機構進行市縣基地培訓和學校校本培訓。
(5)以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標准》為依據,繼續實施「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劃」,在基本完成中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初級培訓和考試的基礎上,分批、分階段、分地區開展中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中級培訓和考試。
2、全員培訓的教材管理
全員培訓課程分省級地方課程、市縣級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大類。省級課程的使用教材由省教育廳組織課程專家組審議,統一指定。市縣級地方課程的教材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市縣課程專家組審議經報省課程專家組審核,選擇使用。校本培訓課程的教材由各學校自主選擇,經市縣課程專家組審議備案。
全員培訓的省級課程安排見附表,具體內容將由省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中心印發「新一輪中學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意見」,供實施參考。
市縣級地方課程開設要充分考慮本地教師專業發展的實際,選擇那些既符合本市縣教師發展需要,又有本地教師培訓資源保證的教材。
校本培訓課程的設置,應基於學校發展、基於本校教育教學問題、基於教師個人成長的需要,開發或選擇有利於以案例為支撐的情景學習、以問題為驅動的行動學習、以交流互動為基礎的合作學習、以經驗提升為目的的反思學習、以發現規律為追求的研究學習的校本培訓課程。

2. 海南省2009—2013年度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實施方案的組織與管理
(一)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分級指導、管理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積極採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的實施。
(二)省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中心的主要職責是:制訂全省中學教師的具體培訓項目實施方案;負責省級培訓課程的組織、開發和考核;負責中學教師網路培訓課程的建設、組織和管理;負責中學教師省級培訓者培訓,有計劃、系統地培養一支專兼職相結合、高素質、相對穩定的培訓隊伍;指導各市縣教師培訓機構開展中學教師培訓工作。中學教師培訓工作要充分發揮我省師范院校的智力支持、專業引領和服務功能。
(三)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承擔本市縣中學教師全員培訓的領導和管理責任,組成由市縣政府或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市縣培訓機構和學校構成的教師全員培訓領導機構,有效地推進本市縣的教師全員培訓工作。
(四)各市縣教師培訓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制訂本市縣中學教師全員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參訓教師集中培訓的組織及管理;組建本市縣區域校本培訓共同體,並負責對其進行協調與指導;整合本區優質教師培訓資源,組建本級培訓者隊伍;指導和檢查中學校本培訓,檢查和審核學分登記。
(五)各中學的主要職責是:規劃和實施本校的全員崗位培訓;校本培訓課程的選定、培訓和考核;建立和管理教師培訓檔案,指定專人負責學分登記;與其他學校互動,建立校本培訓共同體,開展以校為本的師德教育、教材研習、教學常規基本技能等培訓。
(六)繼續完善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制度,以《學分登記冊》為管理手段,切實加強對中學教師全員培訓的學習檔案管理,逐步完成從紙質文本管理向電子文本遠程管理的過渡。參訓教師按規定完成五年至少240學時,並按年度取得規定學分的,由省教育廳頒發2009—2013年度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