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區級財政補貼資金有多少
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根據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省政府《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51號)、省財政廳 省經信委《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蘇財工貿〔2014〕64號)、《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意見(2014—2015年)》(寧政辦發〔2014〕48號)等文件精神,省、市級財政對我市2013-2015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以及充換電設施建設費用給予補貼(市區分擔標准見《實施意見》)。為切實加快推進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及時申領和兌付省、市級補貼資金,特製定本細則。
一、省、市級財政補貼對象
省、市財政補貼資金的對象為推廣應用城市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務、環衛、物流、電力、企業通勤等)、私人消費者;承建充換電設施的服務運營單位。
二、省、市級財政補貼標准
(一)省級財政補貼標准見《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見附件)。
(二)市級財政補貼標准
1、2013、2014年購車補貼標准
市級財政對公共服務領域及私人應用領域購置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按以下標准核定補貼資金:
純電動乘用車3.5萬元/輛;
純電動客車30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2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5萬元/輛;
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9萬元/輛;
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9萬元/輛;
燃料電池車乘用車12萬元/輛;
燃料電池商用車30萬元/輛。
裸車、電池分離銷售的,按車輛、電池成本比例享受財政補貼。
2015年市財政根據省級財政補貼標准,結合我市推廣實際再行確定補貼標准。
2、充換電設施補貼標准
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市、區(原五縣)按照「市區(開發區)分擔」原則,給予15%補貼。
三、省、市級財政補貼方式
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市級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給相關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市級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給汽車銷售機構。汽車銷售機構以扣除財政補貼資金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消費者;
充換電設施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給承建服務運營單位。
四、省、市級財政補貼流程
(一)省級財政補貼資金實行按季申領,省級財政撥付到市級財政後,30個工作日內撥付到位。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為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省市補貼,由市財政撥付到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為區(含開發區,下同)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省市區補貼和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者的省市區補貼,由區財政撥付到位。
(二)省、市級財政撥付實行分級申報制度:
1、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為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責任部門申請,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責任部門審核匯總後,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為區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向所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申請,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審核匯總後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者的補貼由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根據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者的戶籍或暫住地所在區,向其戶籍或暫住地所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申請,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審核匯總後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充換電設施補貼資金由承建服務運營單位向所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申請,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審核匯總後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各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於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向市財政局和市交通運輸局提交本地區申請撥付資金報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匯總表(見附件1)、相關申請材料以及區級財政補貼資金安排方案。
充換電站設施建設省、市級財政補貼申請報告於充換電設施建設完成、通過驗收並正式投入運營後15個工作日內提出。
五、省、市級財政補貼申請資料
(一)申請車輛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並提供以下材料:
1、車輛購銷合同、購銷發票等憑證;
2、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復印件;
3、由汽車銷售機構提供的其車型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批次憑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請私人消費領域車輛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由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3),有關材料與公共服務領域相同,同時還需提供由消費者、銷售機構雙方簽字的新能源汽車私人領域購車補貼確認表及私人消費者戶籍或暫住證復印件(見附件4)。
(三)申請充換電設施建設財政補貼資金的承建運營單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5),並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環保、規劃、用地等有關部門的建設許可批復文件復印件;
2、項目建設和運營規劃書;
3、建設成本預算,有關設備的購置合同、發票,工程建設委託合同等;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項目竣工決算報告及充換電設施投資清單(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資產的配電、充電、換電、監控、通訊等設施、設備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項目驗收合格證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申請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部門、財政部門承擔對申請材料的審核責任。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將追繳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格,並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江蘇省財政監督辦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區要根據《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意見(2014—2015年)》(寧政辦發〔2014〕48號)精神,制定區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並報市財政局和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七、本實施細則由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匯總表
2.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公共領域)
3.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私人領域)
4.新能源汽車私人領域購車補貼確認表
5.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充換電設施)
6. 各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聯系表
7. 省財政廳省經信委《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蘇財工貿〔2014〕64號)
ps
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根據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和省政府《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51號)精神,省財政對納入全國新一輪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范圍的南京、常州、蘇州、南通、鹽城、揚州等6市(以下簡稱推廣應用城市),2013-2015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以及充換電設施建設費用給予補貼。為及時兌付補貼資金,特製定本細則。
一、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對象為推廣應用城市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務、環衛、物流、電力、企業通勤等)、私人消費者;承建充換電設施的服務運營單位。
二、省級財政補貼標准
(一)2013、2014年購車補貼標准
省財政對公共服務領域及私人應用領域購置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按以下標准核定補貼資金。
純電動乘用車2.5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1.5萬元/輛;
純電動客車20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0萬元/輛;
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6萬元/輛;
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800元,最高6萬元/輛;
燃料電池乘用車8萬元/輛;
燃料電池商用車20萬元/輛。
此外,清潔能源汽車(LNG客車、貨車)2萬元/輛。
裸車、電池分離銷售的,按車輛、電池成本比例享受財政補貼。
2015年省財政補貼標准根據中央財政補貼標准,結合本省推廣實際再行確定。
(二)充換電設施補貼標准
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省財政給予15%補貼。
三、省級財政補貼資金實行按季撥付,於每季度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給推廣應用城市財政部門。各推廣應用城市財政局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部門,於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向省財政廳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區申請撥付資金報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匯總表(見附件1)、相關申請材料以及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安排方案。
充換電站設施建設省級財政補貼申請報告於充換電設施建設完成、通過驗收並正式投入運營後15個工作日內提出。
四、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級補貼資金由推廣應用城市財政部門撥付給相關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省級補貼資金由推廣應用城市財政部門撥付給汽車銷售機構。汽車銷售機構以扣除財政補貼資金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消費者;
充換電設施補貼資金由推廣應用城市財政部門撥付給承建服務運營單位。
五、申請車輛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並提供以下材料:
1、車輛購銷合同、購銷發票等憑證;
2、推廣應用城市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復印件;
3、由汽車銷售機構提供的其車型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批次憑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申請私人消費領域車輛購置財政補貼資金的,由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3),有關材料與公共服務領域相同,同時還需提供由消費者、銷售機構雙方簽字的新能源汽車私人領域購車補貼確認表(見附件4)。
七、申請充換電設施建設財政補貼資金的承建運營單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5),並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環保、規劃、用地等有關部門的建設許可批復文件復印件;
2、項目建設和運營規劃書;
3、建設成本預算,有關設備的購置合同、發票,工程建設委託合同等;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項目竣工決算報告及充換電設施投資清單(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資產的配電、充電、換電、監控、通訊等設施、設備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部門組織的項目驗收合格證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各申請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單位,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推廣應用城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部門、財政部門承擔對申請材料的審核責任。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將追繳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格,並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江蘇省財政監督辦法》予以處罰。
九、推廣應用城市要根據省政府《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51號)精神,制定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並報省財政廳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備案。
十、本實施細則由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解釋
『貳』 2016年,國家發布了哪些有關新能源汽車的政策
您好!購買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標准已經出台。詳細內容如下:
購買新能源車補助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為加強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製定本辦法。新能源汽車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新能源汽車主要指插電式(plug-in)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
第三條補助資金按照科學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則安排使用,並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
第二章補助范圍、對象和方式
第四條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動力電池、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標准化建設給予適當補助,並安排一定工作經費,用於目錄審查、檢查檢測等工作。
第五條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一)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二)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三)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
第六條地方財政安排一定資金,重點對充電站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購置和電池回購等給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條件
第七條試點城市政府是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達到一定規模,並建設與應用規模相適應的基礎設施。
(二)確定新能源汽車商業運營模式,至少建立一種新能源汽車或電池租賃模式。新能源汽車
(三)制定地方財政補助、電價優惠、設置專用停車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動力電池和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相關技術標準的統一,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要與正在制訂的國家相關標准相銜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車及電池的報廢及回收體系。
(六)建立有利於公平競爭的開放市場環境,不得對補助車輛實施品牌、車型、產地、經銷商等限制。
(七)做好與公共服務領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工作的銜接。
第八條申請補助的汽車生產企業及其新能源汽車產品須符合下述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產品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企業保證銷售汽車與目錄產品的一致性。
(二)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5千瓦時,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0千瓦時(純電動模式下續駛里程不低於50km)。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三)汽車整車和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具備一定的產能規模和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對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於5年或10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的質保,並承諾對整車和動力電池按一定的折舊率進行回收。
(四)汽車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應向消費者提供按照有關國家標准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的產品性能參數保證:在純電動模式下行使的汽車30分鍾最高車速、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最高時速、0-50公里/小時加速時間、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電量(工況法)、續駛里程(工況法),電機類型和功率、動力電池類型及總儲電量、充電(快充、慢充)方式和時間、車載充電機的功率和輸入電壓等。
第四章補助標准與規模
第九條補助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第十條財政補助採取退坡機制。試點期內(2010-2012年),每家企業銷售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乘用車分別達到5萬輛的規模後,中央財政將適當降低補助標准。
第十一條中央財政根據試點城市私人購買數量和規定的標准給予補助。採用電池租賃方式的企業,補助數量按其服務的新能源汽車數量確定。
第五章資金申報與下達
第十二條根據試點城市論證通過的實施方案和資金申請,財政部通過省級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預撥給試點城市。
第十三條試點城市財政部門根據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情況,據實撥付補助資金,並在月度終了後10日內將月度撥付情況上報財政部。補助資金具體管理辦法,由試點城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並報財政部備案。
第十四條年度終了後30日內,試點城市要認真總結全年推廣情況,編制補助資金清算報告,由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後上報財政部,財政部根據地方上報情況和專項核查結果對補助資金進行清算。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有關部門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新能源汽車技術水平和運行效果進行評估。
第十六條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產品一致性負責。對產品與申報材料不符,性能指標沒達到要求,以及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補助資金的,將視情節輕重對申請企業給予追繳補助資金、通報批評、取消資格等處罰。
第十七條補助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對違反規定的,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編制提綱
一、試點城市基本情況
內容包括:城市規模與經濟發展情況,特別是當地財政狀況和居民購買力水平;機動車發展情況,特別是私人領域乘用車保有情況;新能源汽車研發能力、產業基礎及推廣應用現狀等。
二、試點工作總體目標
內容包括:在私人領域推廣新能源汽車的總體思路;試點工作目標(2010-2012年),涉及車輛規模、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商業模式創新、消費和使用環境、節能減排效果及對新能源汽車產業拉動等。
三、試點工作計劃
按年度制訂工作計劃。內容包括:各種商業模式的車輛推廣規模;財政預算及使用計劃;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推動商業模式創新、鼓勵租賃企業發展的相關工作安排;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等。
四、保障措施
內容包括:明確地方政府領導牽頭、相關政府部門參加的試點工作組織協調機構並落實職責;明確負責日常組織管理的機構和人員;明確鼓勵政策的體系框架;明確車輛使用及充電站等基礎設施運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規模及用途;明確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單位及資金來源,並說明擬採用的技術標准;明確新能源汽車租賃、售後服務保障及回收、報廢等責任主體、職責及監督管理措施;科普宣傳措施等。
涵蓋小排量傳統車
根據前述人士的「報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車補貼辦法,其實不能絕對說是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因為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而又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傳統型乘用車,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補貼。新能源汽車
「據四部委出台的補貼方案,可獲得補貼的車型主要有三個類別,一類定義為節能減排車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達到國IV標准而又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車和非插入式混合動力車,都算為這一類,可以獲得3000元的補貼;第二類車型定義為插入式(PlugIn)混合動力車,該類車型根據電池容量不同,可獲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補貼,最高補貼50000元;第三類車型定義為電動車,這類車最高可獲得6萬元補貼!」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蓋企業和個人
據了解,四部委會簽通過的上述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文件表示,「將在公布之日起實施」。相關廠家人士上周表示,補貼標准文件最快將於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補貼政策的起始時間,也將最快從本周算起。至於業界關注的新能源汽車補貼到底是給廠家還是消費者個人的問題,隨著上述補貼標準的出台,權威說法也將浮出水面。「補貼是企業和消費者個人都有!」據已獲得補貼標准文件的廠家相關負責人介紹。
據相關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關部門已「吹過風」的一樣,針對消費者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與去年財政部和科技部針對部分城市相關公共服務領域示範推廣購買和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准,實際上相差並不大。
除了拓寬范圍被定義為「節能減排」類別的車型,也可以獲得3000元的補貼外,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插入式混合動力新能源車的補貼標准,基本上與去年針對於公共用途的混合動力新能源車的補貼標准一致,根據電池容量的不同,該類車可獲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補貼。
至於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某廠家相關負責人上周五表示,「由於目前這類車型數量遠遠沒有混合動力和純電動車型多,因此即使有補貼也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據去年財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務用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示範推廣補助標准,節油率達100%的燃料電池車的補貼,最高為25萬元。
補貼標准
1、1.6L以下、排放達國IV、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車和非插入式混合動力車補貼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動力車補貼4000-50000元
3、電動車補貼60000元
關於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
財建[2010]230號
有關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科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91次常務會議有關決定,加快汽車產業技術進步,著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節能減排,根據國務院批準的《關於擴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的請示》(財建[2010]41號),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根據汽車產業基礎、居民購買力等情況和有關要求,四部委選擇5個城市編制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實施方案,並組織專家對實施方案進行論證,論證通過後啟動試點。試點補助資金管理按照《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見附件)執行。
為保證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試點城市及所在省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等主管部門要依據本通知及有關文件規定,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創新,切實抓好試點工作。要跟蹤新能源汽車試點運行情況,及時將試點效果、補助資金安排使用情況以及試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函告四部委。
江蘇出台新能源汽車補貼細則
根據省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細則,公用事業單位和私人消費者、承建充換電設施的服務運營單位將給予每輛車最高20萬元的補貼,汽車生產商按扣減補助後的價格銷售。
按照標准,純電動乘用車每輛補助2.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每輛補助1.5萬元,純電動客車每輛補助20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每輛補助10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每輛補助6萬元,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助800元、最高每輛6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每輛補助8萬元,燃料電池商用車每輛補助20萬元。此外,LNG客車、貨車等清潔能源汽車每輛補助2萬元。裸車、電池分離銷售的,按車輛、電池成本比例享受財政補貼。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省財政給予15%補貼。
據介紹,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照1:1給予補貼,江蘇省的省級財政補貼是按照國家補貼標準的40%支付,剩下的60%由各推廣城市財政安排。以一輛純電動客車為例,目前市場售價在160萬-180萬元,可享受中央和省市財政補貼100萬元,購車成本比普通客車只多出10萬-20萬元。
謝謝閱讀!
『叄』 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英語怎麼說
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Notice of financial support policies for the promotion of new energy vehicles in 2016-2020
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Notice of financial support policies for the promotion of new energy vehicles in 2016-2020
『肆』 新能源汽車各個城市推廣的立項報告
中國燃料電池汽車駛向何方?
2000年的第一輪燃料電池汽車試運行高潮過後,世界各國對燃料電池汽車的投入,已從建造示範汽車重新回到加強應用基礎研究。因為科學家冷靜地認識到,燃料電池汽車要走向商業化,必定是一場需要厚積薄發的「長跑」。
2006年8月17日,是我國燃料電池汽車研製進程中一個特別的日子,由中科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等自主研發的兩輛燃料電池觀光示範車,在大連市的星海廣場投入了交車的試運行,中國的燃料電池汽車又前進了重要的一步。
然而,比起幾年前「超越2號」燃料電池汽車等競相亮相時的情景,此次在大連的燃料電池汽車的試運行似乎顯得冷清得多,沒有媒體大篇幅的報道,也沒有引起圈內專家和坊間百姓過多的討論。科學家對此顯得頭腦異常地清醒:「此次它在大連的試運行,主要的目的之一,是為了讓公眾提高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認識,知道一個淺顯的基本道理,雖然目前已經出現全球性的石油高價位局面,但即便將來世界上一滴汽油都沒有了,我們還能用氫源燃料電池開車。這也是為將來燃料電池產業化所作的一個輿論准備。另一個目的,就是考核燃料電池的壽命。」
「不是百米沖刺,而是厚積薄發的長跑」
「氫源燃料電池汽車要真正走向商業化不是百米沖刺,而是厚積薄發的長跑。」中國工程院院士、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燃料電池工程中心總工程師衣寶廉,談到燃料電池汽車的未來走向感慨地說,這是經過一連串的實驗、試運行得出的結論。
燃料電池是一種高效、環境友好的發電裝置,它可以直接將貯存在燃料與氧化劑中的化學能轉化為電能。衣寶廉院士介紹,世界上第一輪燃料電池汽車研發高潮在2000年左右,當時,美國、歐洲和日本的各大汽車生產廠家,無不都在加緊開發燃料電池技術,企業界尤其是各大汽車生產廠家看到燃料電池巨大的市場潛力,紛紛投入巨資,組成聯盟,進行燃料電池車的相關研究、試驗與生產。各大汽車公司,包括賓士、通用、豐田等都認為,到2004年燃料電池車將能夠批量生產,實現產業化。戴姆勒—克萊斯勒甚至宣稱,預計屆時燃料電池汽車的售價將降至每台約1萬8100美元。美國能源部長佩耶1998年在接受《紐約時報》的采訪時也作出自己如意的預測:燃料電池進入家庭、汽車和其他領域的步伐將比人們的想像要快得多。
我國關於燃料電池車研究的競爭也非常激烈。長期從事氫源燃料電池研究的中科院大連化物所,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期,就開始對氫源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的研究。1996年底,這一研究得到國家科技部、中科院、國家自然基金委的經費支持,並在國家「九五」計劃中立項。2000年,大連化物所研發出第一台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發動機,並與中科院電工所、二汽集團合作,組裝出了一台燃料電池中巴車,於2001年進行了試運行。隨後不久,又組裝了一台30千瓦功率的燃料電池中巴車。「當時,我們許多人都樂觀地估計,燃料電池汽車已經到了產業化的前夕。」除大連化物所外,至2004年,國內在北京、上海等地,陸續出現了燃料電池汽車的試運行,當時許多人同樣懷有迎接臨盆嬰兒般的喜悅期待:燃料電池汽車已經「接近『走出實驗室,實行量產』的大門」。
然而,事實卻並非預料中的那麼樂觀。2003年7月,最早將燃料電池汽車投入商業運營之一的日本豐田汽車公司,召回了其出租的6輛燃料電池汽車,並宣布推遲另外6輛燃料電池汽車的租賃。原因是儲存氫燃料的高壓氫氣罐,它在加註氫氣時出現了泄漏。幾乎與此同時,各個國家都在燃料電池汽車的試運行中,發現了一系列防不勝防、需要馬上就解決的難題。目前,國際社會關於燃料電池汽車未來的預測是,「要達到產業化至少要到2015之後」,第二次試運行高潮將出現在2010年左右。
電池壽命決定研究生擇業
可以說,2004年左右實現產業化的預測以失敗告終,但世界各國對燃料電池汽車研究的熱情有增無減。「世界范圍內已經『燒』掉了幾百億美元,市場潛力又十分巨大,誰也不願意就此停頓下來。」作為我國燃料電池研究的第一代親歷者,衣寶廉院士相當感慨。
當前,國際上燃料電池汽車又進入了第二輪研究,與早些年的熱血沸騰、躊躇滿志相比,現在人們對燃料電池車的研究持更加冷靜的態度。2000年之前,各國主要是投入造車和示範,從2001年到現在,各國在繼續進行示範的同時,都將重點重新轉向應用基礎研究。希望通過研究燃料電池各種基礎性的問題,找到解決車用燃料電池壽命問題的根本辦法。(例如研究氫能本身的技術問題、制氫和儲氫技術、高效的氫能轉換技術等。)即找到解決車用燃料電池(汽車的動力源)動態響應、環境適應性與降低貴金屬擔量等影響電池壽命、成本的辦法。
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具有可在室溫下快速啟動、負載響應快的特點,成為交通運輸領域如電動汽車等和各種可移動電源的最佳候選者。「它作為燃料電池汽車最為核心、最為重要的部件,其實關鍵也就在那一張膜,現在科研人員希望研究出增強的、自增濕的,在中溫120攝氏度左右的復合質子交換膜,以提高燃料電池的壽命和性能,包括如何解決動態響應對電池性能的影響等。」衣寶廉院士說得比較「專業」。
記者在采訪中詢問,燃料電池觀光車在大連試運行,是否預示著它能於近期在全國推廣,無論是致力於燃料電池研究已30年的衣寶廉院士,還是大連化物所燃料電池聯合實驗室主任張華民研究員等,科學家們都顯得格外出奇的冷靜。張華民指出,燃料電池汽車要成為真正的商品,要與現在非常成熟的內燃機車在各個方面進行競爭,必須解決壽命、成本、穩定性、耐久性、環境適應性等諸多問題,其中最為關鍵的是壽命和成本問題。
「壽命和成本,是在第二輪應用基礎研究中,各個國家首先要早日解決的關鍵問題。」衣寶廉院士也介紹,對2015年實現氫源燃料電池車商業化的第二次預測能否實現,解決以上兩個問題的時間表將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其中,擺在第一位的是在2010年左右能否解決電池壽命問題,只有這個問題得到徹底解決,燃料電池汽車才能走向成功,否則一切都無從談起。但如果燃料電池汽車的電堆動態壽命能達到5000小時以上,接下來的降低成本,主要靠關鍵零部件的批量生產和降低鉑擔量,難度相對較低。
現在國際上每輛氫源燃料電池汽車的成本,一般在100萬美元到200萬美元之間,造價的確非常昂貴,「因為現在這些氫源燃料電池汽車的打造,基本都是人們用一雙雙手『摳』出來的,如果能實現流水線上的批量生產,成本自然而然也就降下來。可以說,解決壽命問題是能否實現產業化最關鍵的判據」。
美國總統布希前些時候曾推斷,美國現在的小孩到了今後他們可以開車的年齡,可以方便地買到燃料電池汽車,而且在社區附近就可以加氫。關於燃料電池汽車的產業化期限,衣寶廉也頗有信心地認為,可以用5年的時間解決電池的壽命問題,再用5年的時間解決電池成本問題。
「我認為,出現第二代氫源燃料電池示範車的高峰,應該是在2010年前後。」衣寶廉對自己正帶的研究生講,「你們畢業後的工作好不好找,就看2010年這個節點,如果到時候燃料電池壽命能達到設計要求,說明燃料電池汽車可以實現工業化,屆時你們就能找到很好的工作、得到較高的薪酬。」
衣寶廉和布希的推斷基本相同,只不過布希的描述更為形象化,科學家的描述更有邏輯性和嚴謹性罷了。
工程中試放大由誰買單?
「我們大連化物所得到了中科院知識創新工程的支持,前些年基礎研究攢下的後勁很足,技術儲備雄厚。今年,國內大汽車集團想介入燃料電池發動機的研發,他們經過多方的認真評估,最後燃料電池的研發還是選定大連化物所。這也說明,中科院實施的知識創新工程起了很大作用。」衣寶廉說。
「但應用基礎研究只是一方面。我們所雖然取得的成果很多、發表的文章也很多,但是成果一時還不能拿到真正的汽車上應用,就是不能實現工程放大。基礎研究與工程中試放大這兩張皮的脫節問題該怎麼解決?」張華民像是在自問自答。
談到車用燃料電池的工程中試放大,衣寶廉顯得格外憂慮:「工程放大對車用燃料電池的研究非常重要,不進行工程放大、不把我們開發的技術放到真正的汽車上應用,永遠不知道我們以後生產出來的車用燃料電池,在汽車開到路上時會出現什麼問題。」
張華民介紹,剛剛在大連投入示範運行的兩輛觀光旅遊車,是大連市政府撥款200萬元,大連化物所用多年積累的「863」技術設計開發的。其實就是希望通過示範車,檢測考驗燃料電池技術存在的問題,並通過長時間的運行來發現新問題,以便研究人員在今後的研究中可以對此進行改善,最終推動車用燃料電池技術的發展。
然而,像大連市政府這樣富有遠見的支持可遇而不可求。張華民說:工程放大始終是制約我國車用燃料電池技術發展的一個瓶頸。目前,政府部門投入的科研經費,主要是用以支持燃料電池的基礎研究,那麼,工業放大的大筆經費該去哪裡找?
「雖然國內很多汽車集團對燃料電池很感興趣,但是投入工程放大至少需要幾千萬元,一旦失敗,幾千萬元就一去無返地打了水漂,對企業來說風險實在太大,一般都不敢輕易投入。我雖然同時身兼大連新源動力董事長,但公司的總共股本也就6000多萬元,新源動力不是不想冒著風險上項目,但它不是幾十萬、幾百萬元的小打小鬧,若要投幾千萬元就顯得力不從心,我也說服不了公司各家股東拿這么多的錢來投。」衣寶廉院士苦笑。大連化物所是新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衣寶廉是新源動力名義上的「老闆」,又是大連化物所實際在編的人員,面臨如此棘手的兩難選擇,他無計可施也情有可原。
「以前發展燃料電池的投資者主要是政府,而今公司已成為發展燃料電池、尤其是燃料電池電動車的投資主體。世界上所有的大汽車公司與石油公司,均已介入燃料電池車的開發。」衣寶廉在他兩年前編寫出版的《燃料電池》一書中,曾經援引了下面這樣一組權威數據:「短短幾年時間,投入約80億美元,研製成功的燃料電池汽車達到41種,其中轎車/旅行車24種、城市間巴士9種、輕載卡車3種。2003年美國又宣布了一個投資25億美元的發展燃料電池汽車的計劃(Freedom Car),其中國家撥款15億美元,三大汽車公司投資10億美元。」
燃料電池的工程中試放大究竟該由誰買單?該到哪裡去尋找大筆資金的投入支持?這是車用燃料電池技術從「觀賞」變成「實用」的關鍵所在,它成了目前大連化物所科研人員非常「頭大」的問題。
誠如衣寶廉院士所說,燃料電池汽車從研製開發,直至最終實現產業化和商業化,是一場需要厚積薄發的長跑,無論是體力,還是毅力和耐力,都對運動員是個嚴峻考驗。
能不能實行政府和企業的AA制,找出一個最合理而且最公平的「買單」辦法?
為了今後不僅僅是「觀光」
美麗的大連有她的多張名片,比如,大連的美女騎警,大連的星海廣場等,現在,大連又有了她的一張新名片。據大連市的一份《燃料電池游覽車示範項目實施方案及進展報告》介紹,「中科院大連市新能源示範基地將作為大連市的又一亮麗的名片,進一步提升大連市著眼未來發展及和諧潔凈的城市品位。」
大連市已經駛向星海廣場的燃料電池示範車,就是大連市新能源示範基地示範內容之一。
由中科院大連化物所和大連新源動力公司共同主持,除了已經完成的燃料電池示範車項目,亦即在星海廣場運行的觀光游覽車,今後還將包括某些公交線路,向大連市各界和前來大連旅遊的人士展示不依賴於以石油能源為燃料,而是以氫源為替代燃料、以燃料電池為發動機的未來新能源利用新模式。
不久前,由大連市發改委主持申報成功的國家燃料電池及氫源技術國家工程中心,其建設方案已經得到了國家發改委的認可,正式啟動並進入建設階段。工程中心的重要建設內容之一,就是建立中國燃料電池技術轉化和示範的基地。同時由於還決定,在七賢嶺高新技術園區內建設大連化物所國家工程中心產業園區、大連市新能源示範基地將建設在該園區。
據知情者介紹,中國科學院、英國BP公司、中國石化公司已表示將參加大連新能源示範基地的建設,大連市政府已對該建設項目進行相關協調和組織推動,國家科技部也將給予相關的經費支持。
大連星海廣場上運行的燃料電池觀光示範車,作為大連市燃料電池示範車項目內容之一,展示的是相對比較簡單的技術。比如為了提高燃料電池的效率和壽命,採用了燃料電池和蓄電池混合,也就是電—電的混合,而不是內燃機和電池的混合,這樣車在剛啟動的時候,蓄電池可以「幫一下忙」。
星海廣場的觀光車,燃料電池輸出功率只有5kW,儲氫容器為碳纖維增強金屬瓶。該車在2006年4月至10月運行,也就是說,它在大連市最好的旅遊觀光季節展示,每天只有5小時,計劃運行兩年。「反正就是那麼兩輛觀光車,燃料用完了加加氫就可以,燃料電池可以更換。」衣寶廉院士說。
觀光車上配有VCD(車載電視),雖然那隻是雕蟲小技,但也可以從中看出設計者的良苦用心,觀光乘車的時候可以隨車播放光碟介紹燃料電池技術,「因為新技術的普及首先要讓老百姓都理解」。
或許應該為大連市在星海廣場的這張名片上,疊加了「新能源示範基地」這張新名片而喝彩。
但我們在為大連市如此舉動喝彩的同時,也多少為我國燃料電池汽車未來的產業化進程擔憂。
其實,我國擁有燃料電池示範車的城市,大連既不是唯一的一個,更不是最早的一個。據估算,北京市現在最起碼就有3台要迎接奧運的示範車,在聯合國環境署(UNDP)經費支持下,由清華大學做整體負責單位。北京市預計今年投入使用的公交汽車將達到200輛,這種「零污染」的燃料電池公交汽車上,前端車頭的上方,液晶大字赫然顯示著「科技示範線」。武漢市也有以武漢理工大學為主研製的示範車。上海市有5台「超越」轎車投入示範,同濟大學做整體負責單位。
燃料電池發動機的研製,現在國內的科研主力有中科院大連化物所、上海神力公司,而大連化物所派生出來的新源動力公司,也可算做是三足鼎立其間的一家。新源動力公司主要為上海的「超越」轎車提供發動機,大連化物所則主要為北京城市客車提供發動機。
按國家科技部的要求,參與燃料電池汽車「863」重大專項計劃的科研攻關,每個重要的元部件都有兩個以上的單位參加競爭。目前,我國主要為轎車提供燃料電池的,是新源動力公司和上海神力公司;主要為城市客車提供燃料電池的,則是大連化物所和上海神力公司。
縱觀中國燃料電池的產業化進程,可謂一路跌跌撞撞、步履蹣跚。直至今天,盡管我們的燃料電池汽車還只能是為了「觀光」,而不能由尋常百姓真正駕駛著開上通衢長街,但我們依然無畏無懼,繼續奮然前行。
當然,即使走到「觀光」這一步,中國燃料電池汽車技術已屬不易;但它的下一步,它從「樣品」和「展品」變成真正的規模產品,仍是清晰可見的一路坎坷。
正像衣寶廉院士所表示的,如果不能經受這場考驗,「行百里,半九十」,只能半途而廢;如果沒有這樣的心理准備,一旦前功盡棄,只能追悔莫及。
『伍』 南京新能源汽車行業市場分析
新能源汽車不僅符合當今節能環保這一主題,而且也是大眾所趨,未來的中國汽車產業發展
的潮流與方向必將是新能源汽車。
『陸』 新能源汽車能在2020年占傳統汽車的百分之五十嗎
差不多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