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許多基層政法幹警培訓班上課培訓的內容是什麼
另外,我們同樣以「傳統文化的保護問題」為例,2006年的江蘇省申論命題談的是「洋節日」對傳統文化的沖擊,而2007年四川省3月份舉行的法院、檢查院系統公開錄用工作人員考試的《申論》試卷中引用的是《請星巴克從故宮里出去》這一事件,談的是作為西方低俗文化代表的「星巴克」對傳統文化的沖擊。這里是一個質的改變。因為「洋節日」在西方是「高雅」的文化,而「星巴克」在西方是低俗文化的代表。實際上,我們可以發現,從「傷害」的程度上看,「星巴克」對傳統文化的「殺傷力」遠大於「洋節日」。
當然,申論命題除了「舊題新作」,也有可能是完全的「舊題舊作」,比如05年的廣州市申論命題考的是「聽證制度」,而06年北京市申論考題又再次考到了「聽證制度」。再比如07年4月22日的重慶市申論考題是考「為什麼食品安全問題總是在新聞媒體曝光後才引起政府有關部門關注」,而07年9月的湖北省申論考題卻再次考察了幾乎一樣的話題。
實際上由於命題者在命題的時候,必須同時體現「熱點性」和「不可預測性」,近年來的熱點就那麼多,而每年國家和各個省市都要分別就申論考試命題,全國一年少說也有數十次的公務員考試,所以出現考察「同樣熱點話題」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建議考生在備考申論時除了要關注未考查過的熱點話題以外,也要留意考過的申論命題中「舊題新作」的可能性,以作全面的復習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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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關於政法幹警定向委培
政法幹警定向培養畢業後屬於公務員編制。定向培養就是經過考試後由擬錄用的單位讓你去定點學校讀兩年書,讀書期間有工資,畢業後由原單位考核,通過後才有行政編制,考核比較簡單一般都能通過。所以可以說要考上你就是公務員了
政法幹警是指由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發起的,一次集公務員,高考(或考研考試)為一體的入學考試,參加由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 每年九月份的政法幹警招錄考試,錄取後到大學深造兩年,國家統一發放被褥和服裝,一級按照每個月500-700的生活補助,免交學費,畢業即獲得公務員編制和到報考崗位工作,崗位有法院、檢察院幹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幹部及獄警。
法官和檢察官首先要過的是司法考試,考試與錄取的程序和公務員是一樣,參加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公安部等聯合舉辦的政法幹警錄用考試,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份舉辦的政法幹警錄用考試,考試合格進入報考院校進一步深造,兩年後分配到相應的單位工作。
政法幹警考試中的警察類(公安幹警和監獄民警)的體檢執行統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執行。
政法幹警的錄用程序與一般公務員相同,但錄用後要到規定的院校接受兩年的專業培訓,學習期間免學費有補助。畢業後,研究生要在基層服務5年,本科7年,專科9年。
如果違約,交違約金,在規定年限之內不可以報考任何地方的事業單位與公務員。
㈢ 司法警察警務基本技能訓練一般有哪些
司法警察(簡稱法警)是隸屬於司法機關,依照法律、根據命令,協助司法人員進行司法活動的警種。它包括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兩大類。
司法警察工作是法院體系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自身的工作特點和獨特的職責范圍。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司法警察具備政治可靠、業務熟練、執法技能過硬等基本素質,還對司法警察的體能、心理等方面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比如該如何更人性化地執法,如何使用新型警用裝備和通訊工具等等。
司法警察警務技能訓練的內容:
(一)體能訓練。通常,體能訓練的要求包括力量、速度、耐力、柔韌性和抗打擊能力五個方面,無論是制服犯罪分子,還是執行不分晝夜的值班安全保衛工作任務,都要求履職的司法警察有強健的體魄和充沛的精力作保證,因此,體能訓練是其他警務技能訓練的基礎,是確保司法警察履職效果的保障。
(二)隊列及擒拿格鬥訓練。隊列訓練、擒敵拳技術訓練是此項訓練的主要內容,三者之間在實際操練時往往依次進行,合並訓練效果會更好。此外,隊列及擒拿格鬥訓練與體能訓練的結合也很緊密,只有通過一定量的體能訓練,提高身體素質才能更好地完成各種擒敵拳動作練習。
(三)警用裝備使用訓練。警用裝備一般包括警用械具、警用車輛、警用通訊工具及監控設備等,熟練地掌握它們的使用方法是保證履職任務順利完成的基本要求。
警用械具通常包括警棍、手銬、警繩等攻擊性器械和盾牌、警笛等防衛性器械,其中手銬、警棍是使用頻率最高的,手銬的前銬、後銬、一銬兩人、兩銬兩人等使用方法要經常練習,既要保證辦案安全,又要防止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肢體造成損害。警棍的使用可配合警棍術進行練習,同時考慮到大多數司法警察支隊、大隊都配備了電警棍,對其使用方法也應該加強了解,安全使用,掌握使用電警棍迅速制服試圖行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方法。
(四)其他訓練。除了前面提到的警務技能訓練外,其它幾項訓練內容也十分重要:1、綜合戰術訓練。司法警察在參與執行、警戒、押解等任務時,周密部署、相互配合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因此,相應的綜合戰術訓練就顯得尤為重要。訓練方法可借鑒武警部隊、公安機關的訓練模式,有針對性地進行。2、心理素質訓練。良好的心理素質是司法警察必備的素質之一,其考核早前就已經納入了公安機關錄用警察的考試范圍,與體能和業務知識並重。司法警察在加強組織紀律學習的同時也要加強心理素質訓練,遇事保持冷靜,學會釋放壓力,並建議在錄用司法警察時增加心理素質測試。
㈣ 政法幹警招錄的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轉發〈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發〔2008〕19號)精神,為完善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加強政法幹部隊伍建設,深入推進2011年招錄培養試點工作,在認真總結三年試點經驗基礎上,特製定本方案。
一、招錄培養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招錄培養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圍繞加強政法工作和政法幹部隊伍建設的大局,以造就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為目標,重點從部隊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畢業生中選拔優秀人才,為基層政法機關特別是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錄培養試點工作的原則是:
(一)招錄有序。招錄培養試點工作要在組織、編制、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政法部門統一協調下進行。認真落實編制,研究制定招錄計劃,精心組織好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和錄用,以及學生在校學習、管理、畢業定向上崗等項工作。
(二)公開公正。各有關部門在制定招錄培養試點工作相關政策時,要堅持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平等競爭,確保有利於各方面的監督。
(三)統考擇優。招錄培養試點採取教育入學考試和公務員考試一並統考的方式,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組織,擇優錄取。
(四)定向培養。報考即定向、定單位,學生畢業一律按入學時確定的定向單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工作,服務一定年限後方可交流。
(五)嚴格管理。各相關部門、政法院校應按照招錄培養試點工作方案,嚴格管理,嚴肅紀律,確保培養學生的素質。要完善相關制約措施,嚴格定向培養紀律,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定向單位。
二、辦學層次、學制、專業設置及培養模式
(一)專科教育
通過注重實戰的政法高等職業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基層法院(定向招錄的「雙語」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培養政治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政法應用型人才。
採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專科教育,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於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專業設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關院校確定。
(二)本科教育
通過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培養本科層次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
採取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於半年。完成規定學業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專業設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關院校確定。
(三)研究生教育
通過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主要為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政法機關培養研究生層次的政法人才。
採取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以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為起點,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部門實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並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法院、檢察院的各學歷層次的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實行單獨的取得資格政策。
試點班在專業和課程設置上,應突出政法實務方面的教學、實訓內容。在培養模式上,以政法業務綜合素質培養為基礎,以職業精神、基本技能和專業能力教育培養為核心,探索教、學、練、戰一體化的教學模式。
三、委託培養試點院校、招錄數量和培養方向
2011年試點計劃招錄培養13037人,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招錄11158人,面向退役士兵招錄1879人。其中,法院系統782 人,檢察系統460人,公安系統9912人,司法行政系統1883人;共招收碩士研究生513人,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7360人,專科生5164人。承擔培養任務的院校為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等院校。定向培養方向為中西部地區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政法機關。各地實際招錄人數,不超過經各試點省級編辦審核同意後上報的招錄計劃數。 四、招錄對象及條件 (一)招錄對象: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區的,可放寬至27周歲)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各地應拿出招錄計劃的10%,專門用於招錄「四項目」(即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列入專門計劃的「四項目」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法院系統專科「雙語」試點班,主要從當地具有一定少數民族語言能力的退役士兵、應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優秀青年、村幹部中招錄。其他專科及以上學歷層次試點班,從退役士兵和應屆高校畢業生中招錄;其中,對西部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及其他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各試點省(區、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依法採取放寬報名資格條件等措施,加大招錄當地通曉少數民族語言的生源或招錄曾在當地服役的退役士兵的力度,以保障學員畢業後可以安心到定向單位工作。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試點班,各地在設置招錄職位資格條件時,不應有歧視性的限制。除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崗位外,報考時一般不做專業限制。對中、西部一些「老、少、邊、窮」和條件特別艱苦的地區,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合理設置職位資格條件,切實解決這些地方基層政法崗位「招不到」和「留不住」的問題。
(二)招錄基本條件: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
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雙語試點班的,還應具備運用相應民族語言的能力。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招錄程序
(一)確定招錄計劃。招錄計劃主要包括:招錄單位名稱、招錄資格條件、招錄數量、招錄培養院校、招錄專業等內容。各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本方案所附培養計劃表確定的專業、數量等制定招錄計劃。各試點省級編辦要根據審核同意的招錄計劃落實試點所需政法專項編制,任何單位、部門不得將用於試點招錄的政法專項編制挪作他用。
(二)發布招考公告與報名。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負責制定此次招考的新聞通稿。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教育部門分別制定並向社會發布。各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並於9月5日前將報名庫通過「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專網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報名信息應嚴格按照《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考生信息標准》(以下簡稱《信息標准》)進行採集。
(三)筆試。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教育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國家統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綜合I(刑法學、民法學)、專業綜合II(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詳見附件2)。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准。《考試大綱》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
本次考試在試點省(區、市)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直轄市設置考點。各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考生報名情況可以在其他地方設置考點。考務工作在招錄培養試點工作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由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教育考試由相關部門商定並組織實施。
(四)面試、體檢、考察、數據傳送和錄取。面試、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組織政法等有關部門進行。面試人選在報考該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一定比例確定。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報考「雙語」試點班的,應測試相應民族語言能力。民族語言測試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職位的擬錄取人選,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職位招錄計劃兩倍的比例,於12月底前按《信息標准》通過「招錄工作專網」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相關院校根據「招錄工作專網」上的擬錄取名單按職位進行復試,復試合格的擬錄取人員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向社會公示,無合格人員的,取消該職位。公示無異議的,相關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報考其他職位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擬錄取人選,並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於12月底前將擬錄取人員庫按《信息標准》通過「招錄工作專網」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相關院校根據「招錄工作專網」上的擬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入校後,由相關院校將最終錄取名單報院校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六、招考時間安排
2011年8月,發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
2011年9月17日,公務員錄用公共科目筆試。
2011年9月18日,教育入學考試。
2011年11月底前,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
2011年12月底前,審批、復試、發放錄取通知書。
2012年2月底前,入學。
2012年2月底前,各省(區、市)相關部門分別將工作情況總結對口上報中央有關部門。
七、學生培養、管理與畢業錄用
教育部和中央有關政法部門應根據職位能力需求和職業特點,按照應用型、實戰型人才需求,商委託培養試點院校合理設置專業,組織有關專家研製、審定培養方案。各相關院校應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選派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豐富的教師承擔教學任務。同時,注重從實務部門聘請業務骨幹來校授課。教育部門與政法主管部門、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班學生培養質量的跟蹤、管理和監督,並建立相應的淘汰機制。
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時,與培養院校、定向單位所在省(區、市)的省級政法機關和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接受培養。被錄取人員的戶口和檔案遷入錄取學校。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按學生管理規定管理,應嚴格遵守院校各項規章制度。
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並發給生活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的發放和標准,按照財政部財行〔2008〕459號文件規定執行。
對於合格畢業學生,所在院校應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並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相關單位。學生到定向單位報到後,由招錄單位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試點班學生畢業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本科層次的滿7年,專科層次的滿9年,方可交流。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費)。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並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後1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費),並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八、經費保障
對定向到西部地區縣以下基層政法崗位的試點班學生培養經費、學費、生活補助經費三項,全部由中央財政保障。財政部按照中央部委所屬院校同專業、同學歷層次當年平均每名學生經費定額、學費收費標准,以及生活補助費標准核定下達。其中,中央部委所屬院校經費,由中央財政按照實際委託培養學生人數直接追加預算下達;地方院校經費,由中央財政按照本方案下達的計劃招錄培養人數下達到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財政部門,由省級財政部門按照實際委託培養學生人數、所在院校同專業、同學歷層次當年平均每名學生經費定額、學費收費標准,以及生活補助費標准核定下達,其中省級部門所屬院校經費直接追加預算下達,其他院校經費下達到省級政法部門,再由省級政法部門支付委託培養院校。
對定向到東、中部經濟欠發達地區縣以下基層政法崗位試點班學生培養經費、學費、生活補助經費三項,由中央和省級財政分別保障。其中:中央部委所屬院校招錄試點班學生的培養經費,由中央財政負責保障。財政部按照該院校同專業、同學歷層次當年平均每名學生經費定額核定,直接追加預算下達;中央部委所屬院校招錄學生的學費、生活補助經費以及地方院校招錄學生的培養經費、學費、生活補助經費三項經費,由東、中部地區省級財政保障。請東、中部地區省級財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經費下達和支付程序。
中央和省級政法部門要按照本方案附表1的格式,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供本系統實際委託培養學生情況。其中,省級政法部門要在學生入學後的一個月內(2012年4月底前)將本地區本系統實際委託培養學生情況提供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級財政部門;中央政法部門要在學生入學後兩個月內(2012年5月底前)將本系統各地區實際委託培養學生匯總情況提供財政部。中央和省級政法部門要積極做好與同級財政部門、委託培養院校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確保各項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工作經費,按照現行公務員招錄工作經費途徑予以保障。公務員考錄經費由各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本轄區內的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標准向考生收取。教育部門招錄工作經費,按現行規定向考生收取報名費解決。
九、招錄培養試點工作的組織
為加強指導,統一協調組織,確保政法幹警招錄培養改革試點工作 高效有序進行,中央各有關部門組成「政法幹警招錄培養試點工作協調小組」。各試點省(區、市)成立由省級黨委政法委書記擔任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政法幹警招錄培養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進一步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改革試點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試點招錄培養工作有序實施。各試點省(區、市)政法委要將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聯系方式於報名工作開始前報中央政法委。試點工作各環節要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地、各部門、各院校應根據試點工作協調小組統一口徑進行宣傳。
十、優惠政策
民族地區和條件特別艱苦地區的當地考生,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給予適當照顧。
對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報名和錄用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鼓勵高學歷退役士兵報考試點班,並適當增加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的比例。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後報考試點班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對報考西部條件特別艱苦地區基層政法崗位的退役士兵,可在劃定分數線時予以傾斜。

㈤ 如何建立法院隊伍激勵機制,全面提升不同層次幹警的積極性
把去年、前年、大前年的類似的文章找出來拼湊一下,修改下日期。
反正這類官樣文章只是走過場,沒必要認真。
㈥ 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計劃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
實 施 方 案
2011年2月25日,我院組織全體司法警察認真參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組織召開的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的電視電話會議。院黨組在聽取了會議精神後,十分重視,當即組織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本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為確保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順利開展並取得實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崗位練兵活動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電視電話會議會議精神,廣泛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崗位練兵活動,打牢我院司法警察執法為民的思想基礎,強化審判保障職能,掌握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增強政治、業務、體能素質;加強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綜合素質和實戰能力,遵循「立足崗位、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貼近業務、貼近實際,堅持求真務實,真抓實練,堅決避免形式主義。
二、總體要求
以「夯實崗位練兵,打造過硬隊伍,保障司法審判,建設和諧鳳岡」為目標;提高政治素養和政治理論水平明顯。在思想上、行動上自覺遵守上級的禁令和有關規定,在政治上不掉隊。提高法制觀念和執法水平明顯。提高本職業務和技能水平,提高司法警察體能和心理素質。
三、練兵對象
按照「人人參加練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目標要求,全體在崗司法警察都要參加全國司法警察大練兵活動。
四、練兵內容
崗位大練兵活動本著「干什麼、練什麼,缺什麼、補什麼」和「面向實戰、講求實用、講求實效」的原則,重點抓好司法警察本職崗位應知應會的基本業務知識和警務技能的學習訓練。主要分為理論知識、業務技能和體能訓練科目三大類。
(一)理論知識
每周組織一次集中學習,由教導員負責,其他時間為自學時間。
(1)政治理論知識:重點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綱要,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報告,通過學習,牢固樹立「為審判服務意識」,打牢「為司法保駕護航」的思想基礎。
(2)國家法律法規:重點學習《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等。
(二)業務技能
基礎警務技能:集體隊列動作,警械使用、手槍射擊、徒手防衛與控制、搜身帶離、等單兵技能訓練,進行處置旁聽群眾騷亂事件等模擬演練。該項技能的訓練,請公安部門專業人員指導。汽車道路駕駛,計算機操作及無紙化辦公也需要強化學習訓練。
(三)基本體能訓練:圍繞加強體育鍛煉、提高體能素質,重點進行引體向上、仰卧起坐、100米、10米×4往返跑、400米障礙、3公里武裝越野 等項目的訓練。45歲以下司法警察良好以上成績要求。每周集中進行一次訓練,由大隊長負責。
五、方法步驟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要求,根據訓練科目的需要,練兵主要採取崗位練兵、自學自練和集中強化訓練等形式進行。專業知識學習和業務技能的練習以個人為主,集中訓練為輔。
今年崗位大練兵活動從2月開始至10月,分為動員准備、組織實施、檢查考核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3月1日-3月15日)為動員部署階段。在2月25日進行大練兵總動員的基礎上,全體司法警察要提高對練兵必要性、重要性的認識,大造社會宣傳聲勢,營造大練兵的良好氛圍。
第二階段(3月16日-9月31日)為學習訓練階段。各單位要按照大隊的統一安排,採取個人自學、結對互練;以會代訓、集中輔導;模擬演練、崗上實踐等形式,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練兵活動。
第三階段(10月1日-10月30日)為檢查考核鞏固提高階段。在練兵的基礎上,組織全警練兵考核驗收,評選崗位業務技能標兵 ,表彰、獎勵開展崗位大練兵活動的先進個人和優秀技術能手、練兵積極分子。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司法警察崗位練兵活動取得良好效果,我院成立了司法警察崗位練兵活動領導小組,由分管副院長擔任組長,成員由我院全體在職司法警察組成。司法警察崗位練兵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法警大隊,由同志兼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
六、主要措施
建立工作機制。制定詳細的練兵方案,明確具體的練兵內容,採取單個訓練與集中考核的辦法進行,逐月講評,結合崗位責任制實施獎懲。
確保經費到位。為了搞好崗位大練兵,院黨組決定,撥款1萬元迅速建立健身房,撥款3000元為每人購買兩套運動服,並撥1000元作為專項獎勵經費。
同行啦,我寫了2周了發給你。
㈦ 公務員警察上崗培訓都培訓什麼
體能、防衛控制、棍盾組合和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
培訓內容:理論課:警察法、公務員回法、公安基礎答知識、相關行政法規、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槍支、警械管理有關規定、警銜管理有關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