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拍賣會活動方案
一、拍賣流程
1、發布公告
在「委託合同」簽定的次日,即在多家媒體發布拍賣公告,介紹拍賣標的物的權屬、性質、面積,擬定拍賣物的展示時間、拍賣時間、拍賣地點、拍賣方式等其他必要事項。
2、拍賣實施操作
拍賣會由主持拍賣的拍賣師,負責記錄的記錄員,監督拍賣實施的監督員,錄音攝像師以及協助實施拍賣的其他人員共同實施。
3、拍賣標的移交。
成交後,買受人向拍賣人付清全部成交價款,按約定將標的移交給買受人。
二、公告宣傳工作
為確保該標的順利成拍,我公司已作好了宣傳策劃的准備工作,為保證該標的在短時間內快速、高額、變現,我公司擬訂:
1、與北京、保定、石家莊相關媒體聯系,進行公告宣傳。
2、在網際網路上同時宣傳以擴大信息層面。
3、設專人專項負責接待咨詢工作,手機電話保證24小時開機狀態。
4、我公司設有專車、專人陪同客戶了解標的情況。
三、拍賣方式和拍賣會
1、拍賣方式
拍賣採用有底價增加拍賣,這種方式令競買人一目瞭然,免去猜疑。使公開、公平、公證、誠心四原則落在實處。
2、拍賣地點
我公司將充分考慮貴行的意見,安排拍賣地點做到交通方便,標志明顯,既可在標的物現場拍賣,也可在本公司拍賣大廳拍賣。
3、拍賣會舉辦
本公司將安排經驗豐富的拍賣師主持拍賣會,拍賣會場設立登記台、記錄席、監督席和領導席,全程錄音攝像。提前向相關部門報送材料,使拍賣會順利進行,拍賣成交的當場簽定「成交確認書」,並向買受人特別交代付清全款的時間,以保證貴行回款時間。
四、回款方式和時間
根據貴行的要求,我公司將告知競買人若買受成功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全部價款付清,並保證在三十日內轉入貴行帳戶。
五、本公司承諾
本公司已多次成功舉辦各類資產拍賣會,客戶群體龐大。目前已聯繫到N家意向競買人,競買慾望較大。如若中標,本公司能確保拍賣成功,並使貴單位獲得利益最大化。
❷ 拍賣策劃
一、拍賣的策劃和設計藝術
我們認為,舉辦一場拍賣會,好像就是演一聲「戲」一樣。首先要進策劃和設計,然後由「導演」進行組織實施。在這里的策劃和設計,就是屬於藝術的范疇,也是一種藝術的創造。例如,要舉辦一場藝術品拍賣會,拍賣企業首先要徵集拍品,鑒定拍品的真偽,分析拍賣的藝術價值等。然後編寫拍賣的目錄,發布有關拍賣藝術品介紹的消息及公告,最後進行拍賣。上述拍賣活動的過程,就是拍賣藝術的運用過程。藝術品拍賣需要策劃和設計,其他有形的資產和無形的資產的拍賣活動,也同樣需要策劃和設計。我們可以想像,一條干凈的生產流水線設備與積滿灰塵油污的生產流水線設備,對買家的第一印象是不同的。所以通過拍賣的策劃和設計,也可以看出一家拍賣企業的實力和水平。有時僅僅從拍賣的目錄上就可以看出一家拍賣企業的實力和水平及人員的素質。因此,我們從事拍賣業務的人,萬萬不能忽視拍賣目錄上的「藝術",從這里我們也不難看出,在有些大型的藝術品拍賣會上,有的拍賣企業願意花大錢,去印製拍賣會目錄,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通過印製高檔次的目錄,「包裝」自己的拍賣企監,用這種方式去提高本公司的檔次,這種策劃和設計有時也會給自己的企業帶來直接的和間接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當然,策劃和設計不僅僅是拍賣的目錄,還有策劃出版報刊,雜戀及書籍等。例如,浙江國信拍賣行策劃和設計出版了《畫說百姓理財》叢書, 《今日早報》還進行連載,在拍賣行業中和浙江省內影響很大。又如,上海國際商品拍賣公司策劃出版了介紹和宣傳本公司的光碟《槌聲》和刊物《競標》,在拍賣行業中也有一定的影響。通過策劃和設計,一方面傳播了拍賣等方面的理論和知識,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市場的競爭力和企業的品牌效益。這再次說明了拍賣策劃和設計藝術在拍賣活動中的重要性和意義。
二、拍賣的情感和語言藝術
我們從拍賣活動的實踐中體會到,拍賣的情感和語言藝術非常重要,過去人們往往把拍賣的情感和語言藝術僅僅局限於拍賣會上,這是不全面的。實際上,拍賣的情感和語言藝術貫穿於整個拍賣活動的過程。我認為,在徵集拍品和了解拍品的過程中,情感和語言的藝術就表現出來了。例如,_個拍賣企業徵集到一件拍品,就要與委託人溝通,了解有關拍品的來源,市場前景,傭金等方面的問題。在與委託方的聯系和溝通過程中,對方可能會提出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情感和語言藝術就自然而然的表現出來。如果拍賣人在接到拍賣品之後,不能利用情感和語言藝術把自己企業的拍賣思路、操作方法等情況表達出來,打消委託人的一些顧慮和疑問,。那麼他們就會不放心該拍賣人舉辦的拍賣會,有可能會去選擇其他的拍賣企業進行拍賣。因此。拍賣的情感和語言藝術,是策劃和設計藝術的深入和展開。
但是,拍賣的情感和語言藝術最重要的使用和表現是在拍賣會上,或者說最直接的是體現在拍賣師主持的拍賣會上。為什麼呢?因為在拍賣會上,拍賣師的情感通過語言藝術來表達,有時對拍品的價格高低會起直接的影響作用。因此,站在拍賣台上主持拍賣會的拍賣師的風度、眼神、微笑和語言藝術的表達,直接關繫到拍賣的結果。所以,拍賣師情感和語言藝術的表達,一定要掌握好「度」。如果超過一定的「度",就會產生「質」的變化。對這一點,作為一個拍賣師來說,鹽顫始終保持清醒曲頭腦和認識。只有這樣,在拍賣的過程中,才能調動競買人的竟買熱情,使拍賣活動進入高潮,達到「成交」的目的。
在拍賣的實際工作中,我們也常常看到一些缺乏情惑和語言藝術的拍賣師,自始至終使拍賣會處於「低迷」的狀態。罵此,有時即是有好的拍品,也掃不出好的價格。所以,從研究情感和語言藝術的角度來分析,拍賣公司一方而要加強與競買人的情感交流,另一方面要下功夫提高拍賣師的語言藝術,才能提高拍品的價格期拍賣的質量問題。
三、拍賣的時間和空間藝術
我認為,拍賓應研究時閏和空間的藝術,尤其是文物藝術品拍賣活動,特別要研究H空的藝術。田為現在許多拍賣公司每年都要舉辦春秋兩次藝術品拍賣會,所以研究時空的藝術非常重要。例如,一個城市幾家拍賣公司同時都各自舉辦藝術品拍賣會,這樣會影響拍賣的效果,如果把拍賣的時間科學的安排,不要過分集中,這對拍賣品的價格和客戶的來源都會有好處。比如,2001年上海的藝術品拍賣時間.由於各家拍賣公司拍賣時間過於集中,在較短的時間內多家拍實公司輪番上陣,使拍賣成交不理想。同時,拍賣公司還要注重研究空間藝術,把藝術品拍賣安排在較好的環境之中進行,這樣也會產生好的效果。
由此看來,掌握拍賣的時空藝術,也是取得拍賣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要學好拍賣藝術,指導拍賣話動的實踐。因為在拍賣實踐中,由於時間過於集中,有的拍賣公司的客戶會被分流,有的竟買人沒有機會再去參加另外的拍賣會。從另一個層面上來看,拍賣人還要安排好拍賣會的時間,拍賣時間既不能太短,也不能太長,一定要適中.才能充分調動競買人的競買熱情。現在有的藝術品拍賣會時間過長,每次要拍3-4個小時。所以應科學安排時間,如果拍品較多,可考慮分成幾場進行。可見,樹立拍賣時空藝術的觀念,對拍賣的成功將起重要的作用。
四、要善於掌握拍賣的技巧
我們認為,在拍賣活動中,既要掌握拍賣藝求,又要堂握拍賣的技巧,在實際操作時,要把兩者有機結合起來,因為藝術與技巧有時很難區分開來,所以更應強調兩者的統一問題。拍賣的技巧很多,我們在這里重點闡述在拍賣實踐中經常會遇到的幾種情況。
(一)要掌握好拍賣節奏問題。
俄羅斯音樂家柴可夫斯基曾說過,沒有節奏便沒有音樂的藝術性。同樣,在拍賣會上,拍賣師的報價(加價)表達如果沒有節奏的話,就會失去了拍賣的藝術性,我們常看到電視分里和聽到廣播里在轉播有關球賽的節目時,由於解說員掌握了解說的節奏,善於語言表達准確,口齒清楚,反映敏捷,有時會使體激動,有時會使你失望。同樣,作為一名拍賣師,要根據不同的拍品和現場競買的情況,掌握好節奏,該快的快,該慢的慢,這樣拍賣會就會出現波浪起伏的狀態。由此看來,作為一名優秀的拍賣師,必須掌握好拍賣會上的節奏,研究拍賣節奏技巧對拍賣效果的影響。
(二)要掌握好加價的幅度問題。
我們知道,拍賣師在每場拍賣會之前,需要宣讀加價的幅度或者叫競價階梯。我們認為,研究拍品的加價幅度問題,從拍賣實踐上來看,也是很有學問的,由其是對一些比較大的標的物的拍賣,每次加價是1000萬元,還是500萬元,在確定加價幅度之前,必須對拍賣市場和競買人的情況先作一些分析,才能較好地設計出合理加價幅度問題。這樣,才能當拍實師開始報出起拍價之後,就會將拍賣引向高湔,而不會變成「冷場」。
但重要的是,在拍賣的過程中,要根據標的物競價變化的情況,及時調整加價幅度。這樣,會使拍賣會出現「起伏」變化的狀態。目前.有些拍賣師的冊價幅度過於呆板,開始加多少,就一直加多少.結果形成了「雙累「的局面,即拍賣師累得一點一點加價,競買人累得一點一點應價。我們認為,研究拍賣哲學,就要善於把辯證的方法,即變化和發展的觀點運用到拍賣會上,使拍賣產生好的效果。
(三)要掌握好拍賣場上的氣氛。
我們認為,拍賣師掌握好拍賣場上的氣氛,是王持拍賣會獲得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拍賣師主持拍賣會與法院的法官主持案件的開庭一樣,只要「拍板」了,就具有法律的效力。法院開庭時法官的表情應給人以嚴肅認真的感覺,而拍賣師主持的拍賣會應給人以熱情輕松的感覺,前者的氣氛應是莊重與緊張,後者的氣氛應是活躍與輕松,這也是兩者不同的地萬。那麼應怎樣活躍拍賣場上的氣氛呢?我們認為,一是語言要活潑,表述要生動,介紹情況要簡明。使競買人的心情處於最佳的競價狀態,並做到輕松的舉牌,熱情的應價。二是拍賣節奏要緊湊,加價聲調高低要適中。使拍賣師主持的風格和形象給競買者產生良好的印象和輕松感覺。三是拍賣形式可以多樣化,拍賣師的神態和表情要生動化。這樣,有時為了競拍某個拍品,會出現熱鬧的場面和活躍的氣氛。由此看來,掌握拍賣場上的氣氛,是拍賣的藝術和技巧的生動體現。
(四)要掌握好落槌的時機。
拍賣師的落槌,標志著一個標的物拍賣的完結。但是如何准確掌握好落槌的時機,是拍賣獲得成功的一個十分關鍵的問題。
我們在拍賣賣的實踐中遇到兩個問題:一是有時由於拍賣師缺乏實際經驗,出現過早落槌的現象:一是有時拍賣場上出現一些人為的競買行為和現象,這樣拍賣師就要抓住機會落槌。從理論上來說,拍賣師應在拍賣最高價位落槌,這無疑是對的。但是,並不是任何拍品的價格抬得越高越好。比如,,有的標的物已出現嚴重的價格背離價值的現象.在這個時候,拍賣師應學會控制這種現象的技巧,當標的物到達某個價位時,應果斷落槌。我們把落槌也作為拍賣的藝術和技巧來研究,這就說明「落槌」在拍賣哲學的「藝術論」中的地位和作用了。
❸ 法院如何拍賣門面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於 2004 年 10 月 26 日 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1330 次會議通過,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執行。其內容為:
為了進一步規范民事執行中的拍賣、變賣措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實踐經驗,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在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進行拍賣、變賣或者採取其他執行措施。
第二條 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進行變價處理時,應當首先採取拍賣的方式,但法院、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 人民法院拍賣被執行人財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並對拍賣機構的拍賣進行監督,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 對擬拍賣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對於財產價值較低或者價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確定的,可以不進行評估。
當事人雙方及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不進行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
第五條 評估機構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經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協商不成的,從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確定的評估機構名冊中,採取隨機的方式確定;當事人雙方申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評估機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第六條 人民法院收到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報告後,應當在五日內將評估報告發送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後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第七條 拍賣機構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經人民法院審查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協商不成的,從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確定的拍賣機構名冊中,採取隨機的方式確定;當事人雙方申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第八條 拍賣應當確定保留價。拍賣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未作評估的,參照市價確定,並應當征詢有關當事人的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的保留價,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 保留價確定後,依據本次拍賣保留價計算,拍賣所得價款在清償優先債權和強制執行費用後無剩餘可能的,應當在實施拍賣前將有關情況通知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於收到通知後五日內申請繼續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但應當重新確定保留價;重新確定的保留價應當大於該優先債權及強制執行費用的總額。
依照前款規定流拍,拍賣費用由申請執行人負擔。
第十條 執行人員應當對拍賣財產的權屬狀況、佔有使用情況等進行必要的調查,製作拍賣財產現狀的調查筆錄或者收集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 拍賣應當先先期公告。
拍賣動產的,應當在拍賣七日前公告;拍賣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的,應當在拍賣十五日前公告。
第十二條 拍賣公告的范圍及媒體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確定。拍賣財產具有專業屬性的,應當同時在專業性報紙上進行公告。
當事人申請在其他新聞媒體上公告或者要求擴大公告范圍的,應當准許,但該部分的公告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拍賣不動產、其他財產權或者價值較高的動產的,競賣人應當於拍賣前向人民法院預交保證金。申請執行人參加競買的,可以不預交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由人民法院確定,但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五。
應當預交保證金而未交納的,不得參加競賣。拍賣成交後,買受人預交的保證金充抵價款,其他競買人預交的保證金應當在三日內退還;拍賣未成交的,保證金應當於三日內退還競買人。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拍賣五日前以書面或者其他能夠確認收悉的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和已知的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或者其他優先權人於拍賣日到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優先購買權人經通知未到場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買受人的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或者條件。
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可以參加競買。
第十六條 拍賣過程中,有最高應價時,優先購買權人可以表示以該最高價買受,如無更高應價,則拍歸優先購買權人;如有更高應價,而優先購買權人不作表示的,則拍歸該應價最高的競買人。
順序相同的多個優先購買權人同時表示買受的,以抽簽方式決定買受人。
第十七條 拍賣多項財產時,其中部分財產賣得的價款足以清償債務和支付被執行人應當負擔的費用的,對剩餘的財產應當停止拍賣,但被執行人同意全部拍賣的除外。
第十八條 拍賣的多項財產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別拍賣可能嚴重減損其價值的,應當合並拍賣。
第十九條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其抵債。
有兩個以上執行債權人申請以拍賣財產抵債的,由法定受償順位在先的債權人優先承受;受償順位相同的,以抽簽方式決定承受人。承受人應受清償的債權額低於抵債財產的價額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內補交差額。
第二十條 在拍賣開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撤回拍賣委託:
(一)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二)申請執行人及其他執行債權人撤回執行申請的;
(三)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的;
(四)當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不需要拍賣財產的;
(五)案外人對拍賣財產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六)拍賣機構與競賣人惡意串通的;
(七)其他應當撤回拍賣委託的情形。
第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委託拍賣後,遇有依法應當暫緩執行或者中止執行的情形的,應當決定暫緩執行或者裁定中止執行,並及時通知拍賣機構和當事人。拍賣機構收到通知後,應當立即停止拍賣,並通知競買人。
暫緩 執行期限屆滿或者中止執行的事由消失後,需要繼續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十五日內通知拍賣機構恢復拍賣。
第二十二條 被執行人在拍賣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額金錢清償債務,要求停止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但被執行人應當負擔因拍賣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二十三條 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並於價款或者需要補交的差價全額交付後十日內,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第二十四條 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應當在拍賣公告確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將價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匯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賬戶。
第二十五條 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後,買受人逾期未支付價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補交差價而使拍賣、抵債的目的難以實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重新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造成拍賣差價、費用損失及原拍賣中的傭金,由原買受人承擔。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從其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扣除後保證金有剩餘的,應當退還原買受人;保證金數額不足的,可以責令原買受人補交;拒不補交的,強制執行。
第二十六條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不申請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再行拍賣。
第二十七條 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動產,人民法院可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債權人抵債。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
第二十八條 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
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於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買受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動產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其所有權自該動產交付時轉移給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動產、有登記的特定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效或者抵債後,該不動產、特定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
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裁定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後,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應當於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將拍賣的財產移交買受人或者承受人。被執行人或者第三人佔有拍賣財產應當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強制執行。
第三十一條 拍賣財產上原有的擔保物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拍賣所得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擔保物權人及其他優先受償權人的債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於拍賣財產上,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後進行拍賣。
第三十二條 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
拍賣成交價 200 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 5 %;超過 200 萬元至 1000 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 3 %;超過 1000 萬元至 5000 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 2 %;超過 5000 萬元至 1 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 1 %;超過 1 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 0.5 %。
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傭金。
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託的,拍賣機構為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行人負擔。
第三十三條 在執行程序中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當事人雙方及有關權利人同意變賣的,可以變賣。
金銀及其製品、當地市場有公開交易價格的動產、易腐爛變質的物品、季節性商品、保管困難或者保管費用過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決定變賣。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雙方及有關權利人對變賣財產的價格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價格變賣:無約定價格但有市價的,變受價格不得低於市價;無市價但價值較大、價格不易確定的,應當委託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按照評估價格進行變賣。
執照評估價格變賣不成的,可以降低價格變賣,但最低的變賣價不得低於評估價的二分之一。
變賣的財產無人應買的,適用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該財產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❹ 關於商鋪的司法拍賣。
申請執行人想參加拍賣,要交保證金。
競拍成功要交:
1、拍賣成交價款。
2、拍賣傭金。
3、過戶時要交過戶稅費及房產欠費。
過戶稅費計算方法如下(拍賣所得房產,以下評估價即為拍賣成交價):
請留意房產證上房產是個人名物業還是公司名物業。
A、是個人物業,稅費如下:
賣方稅:1、個人所得稅:(評估價-原價)*20%或評估價*3%。
2、增值稅:(評估價-原價)*5.5%或評估價*5.5%。
3、土地增值稅:(評估價-原價)*30%至60%或評估價*30%至60%。(註:此點稅率為
四級累進,按差價越大稅率越高,稅率分別是30%、40%、50%、60%)
買方稅:1、契稅:評估價*3%。
雙方稅:各一仟左右。
B、是公司名物業。
賣方稅:1、增值稅:(評估價-原價)*5.5%。
2、土地增值稅:(評估價-原價)*30%至60%。(註:此點稅率為四級累進,按差價越大
稅率越高,稅率分別是30%、40%、50%、60%)
買方稅:1、契稅:評估價*3%。
雙方稅:各一仟左右。
以上演算法均需提供原價的購房發 票,或在房管局調檔調出原購房發 票復印件。
可以申請辦免部分稅種的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等。
❺ 拍賣方案怎麼寫有大概什麼格式誰有範文給篇參考下!
您所指的拍賣方案是否可以理解為拍賣策劃?
假如可以這樣理解的話··我可以給您一些我自內己的看法
在編寫策劃報容告時,其內容一般格式如下
1·擬拍賣的項目分析
主要是對標的的估計·評估及市場定位·市場反應,可能帶來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分析
2·擬拍賣標的的確定
在分析市場的基礎上確定拍賣標的,一次拍賣標的不宜過多
3·宣傳招商的措施
標的確定後招商是最重要的
包括媒體宣傳·公告發布的時間·地點·批次;市場營銷的策略·方法·人員配置·措施;目標客戶的篩選·確定及落實等
4·善後准備
制定有效的應變措施(比如一旦首拍失利,可以有準備的是否決定啟動再次拍賣程序)
關於格式以及範文的問題··主要是因為打出來的話太長也很費力(汗)···建議您可以問問行里的前輩
想來要是問問格式的話··應該不會認為你沒有工作能力
畢竟內容是自己要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