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方案大全 > 法院人民陪審員頒證培訓方案

法院人民陪審員頒證培訓方案

發布時間:2021-09-24 08:04:37

1. 人民陪審員應當被免去職務的情況有哪些

人民陪審員不能是 不能是法院工作人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
第四條 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滿二十三周歲;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身體健康。
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條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執業律師等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2. 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時有什麼樣的權利

人民陪審員與法官權利同等.
人民陪審員執行陪審職務,除不能擔任審判長外回,與法官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答等義務。
對於人民陪審員在審判活動中的地位、作用,仍應定位於參與審判案件,行使審判權。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主要是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使法官聽取來自業外人士的意見,豐富思維判斷。同時,人民陪審員在參與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對於法官嚴格遵循辦案程序依法裁判案件,客觀上會形成一種監督和約束。草案還明確規定了人民陪審員執行陪審職務期間應當履行的審判職責。人民陪審員同合議庭其他組成人員意見分歧,必要時可以建議合議庭將案件提請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3. 怎樣申請成為人民陪審員

人民陪審員選拔條件

名額
基層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案件數量及特點、人口數量、地域面積、民族狀況等因素,並結合上級人民法院從本院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的需要,在不低於所在法院現任法官人數的二分之一,不高於所在法院現任法官人數的范圍內提出人民陪審員名額的意見,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人民陪審員的名額意見在報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之前,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先報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核,上一級人民法院可以對本轄區內人民陪審員名額進行適當調整。高級人民法院應當將本轄區內各基層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名額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人民陪審員的名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調整應當按照確定人民陪審員名額的程序進行。

選任
選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在確定的名額范圍內進行。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在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開始前一個月向社會公告所需選任的人民陪審員的名額、選任條件、推薦(申請)期限、程序等相關事項,以便有關單位推薦人選和公民提出申請。基層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動員公民本人提出申請或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推薦人民陪審員人選。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需徵得公民本人同意後,方可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推薦其擔任人民陪審員。公民個人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直接提出擔任人民陪審員的申請。 基層人民法院應當要求推薦人民陪審員的有關單位或者提出申請的公民,提供被推薦人或者申請人的有關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填寫並提交《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附表一)或者《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附表二)一式三份。《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和《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應當以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樣式、內容為准。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對被推薦和本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公民,依照《決定》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及《意見》第二條的規定進行審查。審查內容主要包含《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或《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被推薦人、申請人的任職資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現等。基層人民法院應將審查後初步確定的人民陪審員人選名單及《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或者《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送同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機關徵求意見。基層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對被推薦人、申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的,應當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機關到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進行調查。 基層人民法院根據審查結果及本院人民陪審員的名額確定人民陪審員的人選。確定人民陪審員的人選,應當注意吸收社會不同行業、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民族的人員。公民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的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基層人民法院應將確定的人民陪審員人選報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核。上一級人民法院主要審核人民陪審員的任職資格。 經審核的人民陪審員人選,由基層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將任命的人民陪審員名單抄送同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機關,並逐級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告。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將任命決定書面通知人民陪審員本人及其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基層人民法院應當為人民陪審員頒發《人民陪審員工作證》。《人民陪審員工作證》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制發統一樣式,各地法院自行印製。

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滿二十三周歲;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身體健康。 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執業律師等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的。

4. 人民陪審員的費用與補助是怎樣的

人民陪審員費用是指人民法院為保證人民陪審員履行規定職責所必需的、直接用於人民陪審員的各項開支,包括交通補助費、培訓費、資料費、無固定收入人民陪審員的生活補助費、其他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管理辦法(試行)》

第三十八條:人民陪審員在執行職務期間應當享受的各項補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支付。

第三十九條: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培訓而支出的公共交通、就餐等費用,由所在法院,參照當地差旅費支付標准給予補助。無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培訓期間,由所在法院,參照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貨幣工資水平,按照實際工作日給予補助。

人民陪審員參加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審判活動的,由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的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按照前兩款規定,給予人民陪審員各項補助。

(4)法院人民陪審員頒證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修正)》第九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

人民陪審員任期為5年。按照法律規定,除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人民陪審員可以參審的案件為第一審案件,具體為: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案件。

人民陪審員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門負責。政工部門設立非常設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人民陪審員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修正)》 第三十八條規定:人民陪審員在執行職務期間,由原工作單位照付工資;沒有工資收入的,由人民法院給以適當的補助。

5. 人民陪審員補助是如何確定的

人民陪審員費用是人民法院為保證人民陪審員履行規定職責所必需的、直接用於人民陪審員的各項開支,包括交通補助費、培訓費、資料費、無固定收入人民陪審員的生活補助費、其他費用。

1、交通補助費是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培訓活動而支出的公共交通費用的補助。具體補助標准和補助辦法,由各地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參照當地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交通費管理有關辦法制定。

2、培訓費是指人民法院按規定組織的人民陪審員崗前培訓和任職期間審判業務專項培訓活動所開支的場地租用費、聘請教師講課費、培訓資料費等費用。

3、資料費是指人民法院為人民陪審員提供有關報刊、簡報等開支的費用。

4、無固定收入人民陪審員的生活補助費是指對無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審員按其實際參加審判活動、培訓活動的工作日、參照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貨幣工資水平計算給予的補助。無固定收入人民陪審員的確定及補助具體辦法由各地人民法院、財政部門研究制定。

5、其他費用是指人民法院按規定對人民陪審員的表彰、獎勵以及其他與人民陪審員履行職責有關的所必需的費用。具體表彰、獎勵辦法,由各地人民法院、財政部門參照法官獎勵有關規定研究制定。

6、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無法按時回家或回原單位就餐的,人民法院要為其提供在本院職工食堂就餐的便利條件,並享受與本院職工同等的就餐待遇。

(5)法院人民陪審員頒證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人民法院陪審員費用的管理,並加強預算的追蹤反饋和監督檢查工作。人民法院必須堅持節儉辦事的原則,量入為出,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切實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各級財政部門、人民法院要結合當地實地情況,研究制定人民陪審員費用管理具體辦法,並報上級財政部門、人民法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修正)》 第三十八條規定:人民陪審員在執行職務期間,由原工作單位照付工資;沒有工資收入的,由人民法院給以適當的補助。

人民陪審員任期為5年。按照法律規定,除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人民陪審員可以參審的案件為第一審案件,具體為: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案件。

6. 擔任法院的人民陪審員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擔任法院的人民陪審員需要具備的條件如下: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三周歲;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體健康;
5、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齡較大、群眾威望較高的公民,文化條件可以適當放寬至高中;
6、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執業律師和執業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二、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院的人民陪審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三、人民陪審員:
各級人民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小組,指導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審員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門負責。政工部門設立非常設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人民陪審員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管理部門。

7. 成為人民陪審員後有合法證件嗎

成為人民陪審員會有合法的工作證,是證明身份的標志,沒有合法的證件是不能成為人民陪審員的。

8. 法院在開庭時,人民陪審員需要做什麼

人民陪審員在人民法院執行職務期間,是他所參加審判案件的合議庭組成人員,與合議庭成員有同等權利。人民陪審員享有下列權利:

1、閱看所審理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和參與調查核實案情。

2、參加案件的庭審。庭審中,可向當事人、證人、鑒定人詢問,核對所有事實和證據。

3、參與合議庭評議案件。評議時,提出自己對認定案件事實和處理的意見,並在評議筆錄及判決書上署名,對判決書共同負責。

(8)法院人民陪審員頒證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人民法院審判下列第一審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

1、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案件。

3、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審判案件時,合議庭中人民陪審員所佔人數比例應當不少於三分之一。

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三周歲;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體健康。

5、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執業律師等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9. 怎麼申請人民陪審員

選任陪審員的程序:

1、選任公告公開。利用報紙、電視台、信息網路以及張貼選任公告等方式向社會公開進行人民陪審員選任的公告,將選任條件具體而明確、簡明扼要地提出來。

2、報名自願。自願報名者來法院填寫報名申請表(或通過網路下載),申請表中須填寫個人基本情況,在一定的期限內進行報名,凡未填寫報名申請表的不具有參加選任的資格。

3、資格審查公開。由法院人民陪審員管理辦公室對申請報名人員進行基本情況核實後,按照要求逐個作出確定,製作選任人民陪審員的決定書。

4、社會公示。人民陪審員的產生必須突出民主性和合法性,對擬任命的陪審員在轄區內的新聞媒體上公布於眾,公示期滿無發生有悖於條件要求的反映的予以正式任命。

5、任命頒證。由市人大舉行莊重的頒證儀式,通過頒證任命這一形式,增強人民陪審員活動的社會效果。

6、建立檔案,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和業績考核。

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但農村地區和貧困偏遠地區德高望重者不受此限。

(9)法院人民陪審員頒證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4、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員;

7、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員;

8、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人員;

9、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人員。

10. 人民陪審員的義務和權力

人民陪審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行使表決權。
2、合議庭評議案件時,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人民陪審員同合議庭其他組成人員意見分歧的,應當將其意見寫入筆錄,必要時,人民陪審員可以要求合議庭將案件提請院長決定是否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3、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由人民法院給予補助。
4、有工作單位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剋扣或者變相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5、無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由人民法院參照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貨幣工資水平,按實際工作日給予補助
(二)義務
1、人民陪審員的迴避,參照有關法官迴避的法律規定執行。

2、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應當遵守法官履行職責的規定,保守審判秘密、注重司法
禮儀、維護司法形象。
選任陪審員的程序
以公開透明的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是保證這項工作制度有鮮活的、強大的生命力的重要保證。它既是人民陪審員擔任者基本素質的重要保障,也是贏得人民群眾信賴的基本條件。
法院在選任人民陪審員過程中體現要公開、公平、公正的精神。我們確定的程序是:
一是選任公告公開。利用報紙、電視台、信息網路以及張貼選任公告等方式向社會公開進行人民陪審員選任的公告,將選任條件具體而明確、簡明扼要地提出來。
二是報名自願。自願報名者來法院填寫報名申請表(或通過網路下載),申請表中須填寫個人基本情況,在一定的期限內進行報名,凡未填寫報名申請表的不具有參加選任的資格。

三是資格審查公開。由法院人民陪審員管理辦公室對申請報名人員進行基本情況核實後,按照要求逐個作出確定,製作選任人民陪審員的決定書。
四是社會公示。人民陪審員的產生必須突出民主性和合法性,對擬任命的陪審員在轄區內的新聞媒體上公布於眾,公示期滿無發生有悖於條件要求的反映的予以正式任命。

五是任命頒證。由市人大舉行莊重的頒證儀式,通過頒證任命這一形式,增強人民陪審員活動的社會效果。
六是建立檔案,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和業績考核。

閱讀全文

與法院人民陪審員頒證培訓方案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培訓對標方案 瀏覽:503
c2c電子商務平台運作方式 瀏覽:681
傢具促銷活動經典廣告詞 瀏覽:267
深圳大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地址 瀏覽:242
景區超市營銷方案 瀏覽:267
北京吾愛吾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58 瀏覽:364
電子商務公司如何報稅 瀏覽:618
移動電源促銷方案 瀏覽:787
淄博電子商務創業園 瀏覽:384
天津濱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瀏覽:120
開班教育培訓機構方案 瀏覽:564
幼兒全員培訓方案 瀏覽:535
大型促銷活動歌曲店鋪 瀏覽:768
歡樂谷六一兒童節廣告策劃方案範文 瀏覽:905
小型酒會主題策劃方案 瀏覽:154
魯班網電子商務平台官網 瀏覽:943
培訓機構中秋節線下活動方案 瀏覽:500
房地產促銷活動預算表 瀏覽:344
茶葉促銷活動預算表 瀏覽:703
小學畢業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