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建設法治政府。
重點在五個方面著力:
一是提高認識。我們要建成的法治政府,既是一個尊法守法的政府,更是一個有為、有效、有力的政府。
二是抓住關鍵。推進法治建設,領導幹部是關鍵。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要在工作實踐中,發揮好示範表率作用,帶頭運用法治思維思考處理問題,帶頭運用法治方式推動完成任務,帶頭參加應訴出庭等法治實踐,以自身實際行動維護法治、推進法治。
三是完善規則。建設法治政府,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職能,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同時,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與協調,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奠定堅實基礎。
四是健全體系。加強政府內部的制約和監督,以法律的全面有效實施為目標,努力實現行政執法監督從個案監督到體系監督的轉變。進一步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行政執法信息服務平台建設,提升行政執法效能,確保法律有效實施。
五是加強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既具有政治視野、又精通法律知識,既能堅持政治原則、又能捍衛法治精神的政府法制工作隊伍,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參考: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設上取得新成效
http://news.163.com/15/0408/03/AML98V9K00014AED.html
⑵ 如何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提出了「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法治政府的目標」。目標既定,重在踐行。各級政府各部門要認真領會、准確把握《綱要》的精神實質,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結合實際,採取有效措施,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這一偉大工程。
堅持發展為上,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經濟動力和基礎。市場經濟從其誕生之日起,就與法治緊密相連。法治要得以堅持,在各種可供選擇的經濟體制之中,惟有市場經濟才能提供最強有力的支持。我國法治也是以市場經濟為基礎並與市場經濟的啟動大體同步的,是在改革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形成的。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改革開放時,即提出「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1992年,十四大將經濟體制改革目標取向於市場經濟後,1996年即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後,又進一步提出了建設法治政府目標。這說明,法治是與市場經濟的需求相聯系的,市場經濟越發達,對法治的需求層次也越高,市場經濟是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設的經濟動力。所以,要建設法治政府,必須大力培育市場經濟。當前,我市經濟結構層次還不高,民營企業發展相對不足。針對我市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必須緊緊圍繞市黨代會提出的宏偉目標,堅持既定的發展思路,大力招商引資,加大市場開拓,培育市場主體,完善市場體系,著力解決制約發展的突出問題,特別是要著力治理和優化發展環境。要在加快改善投資硬環境同時,著力加強以法治為主要內容的政務環境建設。要按照十六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的要求,在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的基礎上,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形成多種所有制並存、豐富多彩的市場經濟主體;要按照「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的要求,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逐步完成從政府主導型向市場主導型的轉變,收縮政府權力的覆蓋范圍,為市場經濟主體提供更多的自由;要按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要求,為市場經濟主體的地位平等創造條件,營造自由、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堅持「一切從客商出發,一切為客商著想,一切對客商負責,一切讓客商滿意」的原則,抓好政務服務中心建設,著力提高行政服務效能。要樹立誠信是興商之本、依法辦事是最大的誠信的思想意識,善於從法律的角度與外商洽談項目,依法簽訂合同,依法履行合同,依法保護外商的合法權益。要以公正執法為重點,強化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事件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嚴肅處理向投資者進行敲詐勒索和吃、拿、卡、要的人員。總之,要通過多方努力,有效地吸引投資,大力培育市場主體,促進鶴壁經濟發展。
堅持民主決策、民主施政,積極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是與「人治」相對立的,是與民主相生的,是與專制不相容的。沒有充分而廣泛的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實踐證明,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民主制度越發達,它的法治化程度就越高。因此,必須推進和發展民主。當前,我市少數地方、少數單位權大於法、情大於法等現象還存在。這是人治觀念在實踐中的反映。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推進民主建設。今後,各級政府和部門都要採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科學和民主的行政決策機制,完善行政決策程序。要擴大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眾參與度,對一些重要的規范性文件,要完善聽證程序,提高聽證質量,重視聽證結果。對與群眾切身利益關系密切、社會影響大的規范性文件應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之符合客觀規律,體現社會正義,反映廣大人民的利益。要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充分發揮間接管理、動態管理和事後監督管理等手段對經濟和社會事務實施管理的作用,充分運用行政規劃、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體現民主精神的方法實施行政管理。要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推進政府上網工程,進一步促進政府部門間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實行政策法規公開、崗位職責公開、工作流程公開、收費標准公開、服務時限公開、工作紀律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公開、監督結果公開,為公眾查閱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條件,著力打造「透明政府」。真正做到依法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良好的體制保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既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內容,又是建設法治政府的保障。所以,必須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當前,我市行政管理領域還存在著交叉管理,多頭執法;職責不清,相互扯皮;管理方式落後,辦事效率不高以及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和少數部門、工作人員的腐敗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改革和完善我市行政管理體制。一是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要繼續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三個優先」原則,進一步理順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把政府不該管、管不了、實際上也管不好的事,下決心交給企業、市場或者社會組織、中介機構。在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我市已完成行政許可項目的清理,除依法保留的234個項目外,凡是沒有合法依據的項目一律停止執行。這要作為優化發展環境的一條政治紀律來執行,對違反規定的,執法執紀部門要依法追究責任。二是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我市行政執法主體。在加強調研、學習外地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以解決重復執法、交叉執法和執法真空問題,切實推進城市文明創建工作,促進城市管理。三是要完善依法行政的財政保障機制,解決「皇糧」、「雜糧」並存的現狀,使行政執法權與執法者的利益徹底脫鉤。要全面推行「罰繳分離」和「收繳分離」制度,堅決杜絕「以權生財」、「以權謀利」。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必須全部上繳財政,嚴禁以各種形式返還,行政經費統一由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並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有力保障。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責任在政府,關鍵在領導。各級政府和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要認清自己的歷史責任,帶頭依法行政。要把貫徹實施《綱要》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政府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解決貫徹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確保《綱要》落到實處。貫徹實施《綱要》,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項全局性工作,不單是政府法制機構的事情,而是政府所有部門的共同職責;不僅是主管法制工作的領導幹部的責任,也是所有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重要責任。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按照《綱要》的要求,科學制定規劃,落實具體方案,精心組織實施,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環節中去。
⑶ 淺談如何推進法治政府的建設
提高建設法治政府的途徑:
1、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合理劃分和依法規范各級行政機關的職能和許可權, 實現政府職責、 機構和編制的法定化;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實行政務信息公開制度。
2、建立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建立健全公眾參與、 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完善行政決策程序, 建立健全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
3、 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制度建設要遵循並反映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 改進政府立法工作方法, 擴大政府立法工作公眾參與程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法規、 規章修改、 廢止的工作制度和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
4、 理順行政執法體制, 加快行政程序建設, 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加快建立權責明確、 行為規范、 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建立公開、 公平、 公正的評議考核制和執法過錯或者錯案責任追究制。
5、 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 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主要內容包括: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和政協的民主監督; 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
補充:
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權力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法治原則,嚴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項權力都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關鍵是要推進政府法制建設,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據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
⑷ 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要求和任務是什麼
1、目標: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2、要求: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3、任務: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4、強調: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創新執法體制,完善執法程序,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4)法治政府建設培訓班方案擴展閱讀:
從行政法學的基本理論來看,法治政府有著行政組織法、行政行為法、行政救濟法三方面的要求:
其中機構和職能法定、服務型政府是行政組織法的內容,行政立法法治化、行政決策法治化、行政執法規范化、政府信息公開是行政行為法的內容,監督與問責的法治化、構建解決行政爭議的法治體系是行政救濟法的內容,這八個方面共同構成了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要求。
⑸ 公務員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培訓總結怎麼寫
你好,
依法行政是指國家各級行政機關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辦事,按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序行政,形成國家的行政管理法律化。稅務部門作為政府的重要組成部門,依法規范其行政行為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而對基層國稅部門工作人員而言,在日常的納稅服務、風險應對、稽查查補工作中要嚴格執行上級部門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服,堅持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工作作風。
從當前稅收發展大環境來看,通過近年來新參加工作的各類高水平公務員,以及各類能級考試,業務培訓,稅務幹部的平均業務知識水平和政治素質及創新能力,都有大幅提升,但與法治要求、快速發張的經濟形勢等還難相適應。突出表現在:執法人員責任心不強,稅收業務知識了解不夠深入,適用法律水平不高,習慣於用傳統方式執法;尤其是在一些執法辦案中,重實體輕程序,執法水平有所限制。個別執法人員文明執法、廉政執法的意識較差,執法中的語言態度問題以及用國家賦予的稅收執法權作為交易,在稅收執法中喪失原則破壞了稅收法規的嚴肅性,損害了稅務機關的形象。
從工作我覺得導致上述問題的根本原因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稅務工作缺乏來自納稅人的外部監督。范堅局長在講話中曾經提到:「推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的重點就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權,重中之重是加強對領導幹部和決策權的監督制約。」目前不少納稅人自身不懂法,不知道自己的權力與義務,對稅收相關法律一竅不通,更談不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監督稅務人員。曾經稅務部門對某個體工商戶開出發票存在疑問,前去核查,發現該份發票並非為該個體戶所領購,面對稅務人員的詢問,該個體承認這票是別人幫他開的,但是他堅稱按照三個點繳過稅了,交給了幫他開票的人,對稅法知識的缺乏容易導致納稅人自身利益遭受損害的情況,又容易造成稅務人員說什麼就是說么的情況,讓稅務人員的行為缺少外部監督,容易產生有法不依、吃拿卡要的情況產生。因此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工作的力度要加大,尤其是對中小型企業、普通百姓的普及力度。在宣傳的方式上應該形式多樣,通常在一些新政策、新規定、突發事件的宣傳方面,多採取的是宣傳欄、報紙等形式,但是仍有納稅人表示沒看到,不了解,因此宣傳應該多運用電視媒體、互聯網、簡訊通知等普通群眾容易接觸到的方法手段,而不能搞形式,走過場,多採取稅法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校園、進市場、進商會的新穎方式扎實開展活動,努力實現稅收宣傳全覆蓋。只有當納稅人的維權意識得到進一步的提高,才能對稅務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個強有力的外部監督,督促我們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另一方面是基層人員的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面對高速發展的經濟形勢,形形色色的納稅人,稅務人員自身的能力建設尤為重要,不僅要擁有精湛的業務技能,還要擁有高超的應變能力,更要突破過去的老套路,老思想,隨著形勢的發展不斷的更新觀念。從工作層面上看,基層稅務幹部工作繁重,很容易淪為做事的機器,知道工作怎麼做,卻不知道為什麼這么做,缺乏思考與思辨的能力;有時為了自身工作方便,甚至擅自變通政策,違反了稅收相關法律;持著傳統的習慣性思維,「以我為主、以執法者自居」的姿態,在執法過程中征納雙方地位失衡。只有知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能執法,因此在基層幹部中,應該加強教訓培訓工作,深入開展「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活動,始終將稅務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法制培訓教育工作作為依法治稅的基礎性工程抓嚴抓實抓細。同時要加強思想教育,引導幹部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意識,緩和稅企矛盾,促進納稅遵從。適當開展執法藝術、應急處理培訓,提高基層人員應變能力,達到依法行政、人性化執法的層面。
依法行政是稅收工作的生命線,是一項現實而緊迫的工作,我們不能僅僅停留在一句口號上,作為我們基層的執法人員。應該從自身做起,腳踏實地,扎實做好本職工作,牢固樹立納稅服務意識,用好手中的權力,依法行政,為納稅人服務。
⑹ 如何建設法治政府
重點在五個方面著力:
一是提高認識。我們要建成的法治政府,既是一個尊法守法的政府,更是一個有為、有效、有力的政府。
二是抓住關鍵。推進法治建設,領導幹部是關鍵。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要在工作實踐中,發揮好示範表率作用,帶頭運用法治思維思考處理問題,帶頭運用法治方式推動完成任務,帶頭參加應訴出庭等法治實踐,以自身實際行動維護法治、推進法治。
三是完善規則。建設法治政府,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職能,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同時,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與協調,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奠定堅實基礎。
四是健全體系。加強政府內部的制約和監督,以法律的全面有效實施為目標,努力實現行政執法監督從個案監督到體系監督的轉變。進一步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行政執法信息服務平台建設,提升行政執法效能,確保法律有效實施。
五是加強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既具有政治視野、又精通法律知識,既能堅持政治原則、又能捍衛法治精神的政府法制工作隊伍,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參考: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設上取得新成效
http://news.163.com/15/0408/03/AML98V9K00014A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