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管強轉樹,強什麼基礎
城管執法改善「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做到多措並舉。
住建部決定自2016年11月起,用1年時間,集中開展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
住建部印發的《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方案》強調,以打造「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廉潔務實」的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為目標,以開展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為載體,以推進權責清單等制度建設為基礎,以改進城市管理執法方式為抓手,著力提高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轉變工作作風,樹立嶄新形象。

(1)數字城管人員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主要內容:
1、開展全員培訓。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抓好重大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教育,每人每月集中學習不少於2次,進一步增強執法人員的宗旨意識和服務理念,提高隊伍凝聚力和戰鬥力。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業務輪訓。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處級以上幹部輪訓工作,省級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科級幹部輪訓工作,市級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科級以下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輪訓工作。培訓內容要兼顧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創新培訓方式,保證培訓質量。
2、完善執法制度。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執法權責清單,2016年12月底前,市縣兩級城市管理部門要基本完成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制定公布工作,並及時根據改革情況進行更新調整。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性審核等制度。完善執法程序,規范辦案流程,明確辦案時限,提高辦案效率,實現執法規范化。
3、改進工作方式。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突出服務為先,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倡導「721」工作法,讓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靈活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範、行政指導等非強制行政手段,杜絕粗暴執法。
4、嚴明工作紀律。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執法過程中要堅持「四個做到」:一是做到依照規定穿著制式服裝和佩戴標志標識;二是做到從事執法工作時主動出示執法證件;三是做到執法過程中堅持語言文明和舉止規范;四是做到執法活動實行全過程記錄。
5、強化宣傳引導。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動協作,利用中國建設報等媒體,以「人民城管為人民」為主題,廣泛發掘和宣傳先進典型事跡,傳播正能量。依託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搭建集城市管理官方網站、手機APP、微信微博公眾號、12319熱線電話等於一體的宣傳平台。
6、推進政務公開,聘請市民監督員,設立開放日(體驗日),開展群眾評議等活動,主動接受社會和公眾監督,回應社會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