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為一名森林管護人員應該懂得什麼
作為一名森林管護人員應該懂得《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森林防火條例》的相關知識。
1、學習、宣傳黨和國家有關林業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執行政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2、制止亂砍濫伐和毀壞林木、非法收購和無證經營加工木材、亂占林地、毀壞開墾、毀壞珍貴樹木等破壞森林資源行為。
3、在森林防火期內,按照上級部門安排,著裝上崗認真巡查,制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發現火情及時報告,並協助村、鄉搞好撲救;火災撲滅後要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案件進行查處。
4、負責巡查並報告管護區內森林病蟲發生發展情況和防治工作。
5、制止亂采濫挖和亂捕濫獵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破壞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案件。
6、負責封山育林區域巡查,制止野外放牧。
7、保護好管護區內各種林業服務標志、標牌、廣告等公益性林業標志設施。
8、要保持通訊暢通,有火情要及時上報村委會、鄉政府。
9、完成鄉政府、村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本要求
1、要身體健康。
2、要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
3、有一定農村工作基礎和管理經驗,因為護林員負有向群眾宣傳林業法律法規和林業政策、及時阻止破壞森林資源等責任。
4、要有相當的護林防火、安全防範專業技術。
5、有一定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因為護林員工作直接關繫到其所管護范圍內森林資源的安全。
2. 生態護林員應貝備哪些條件
一、生態護林員選聘條件
1.從已列入現有建檔立卡系統中的貧困戶中選聘。
2.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身體健康,能勝任野外巡護工作,責任心強,男女不限。
3.政治素質良好,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4.選聘後,必須按要求履行管護職責,不得在外打工。
二、生態護林員職責
1、廣泛宣傳有關保護森林的法律、法規及護林防火、封山育林等政策。
2、巡山護林,制止盜砍和非法毀林開墾和侵佔林地的行為,及時報告。
3、負責森林防火巡查,制止違章用火,發現火情要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報告情況。
4、制止牛羊等牲畜放牧,做到全面封山禁牧。
5、阻止獵殺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植物的行為,扣留盜伐、濫伐木材和亂捕的獵物,暫扣毀林工具、運輸工具和獵捕工具,及時報告情況。
6、適時進行林業病蟲害監測,及時發現和報告發生情況。
7、及時參與村山嶺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及其它相關工作。
生態護林員是使用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設立的公益性崗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有勞動能力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選聘為護林員,參加森林、濕地和荒漠化土地等資源管護的一項生態扶貧措施。2016年,國家林業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利用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工程資金,使當地有勞動能力的部分貧困人口轉為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的要求,綜合考量貧困人口脫貧需求和森林資源管護的需要,聯合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開展了選聘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擔任生態護林員工作,選聘以集中連片困難地區為重點,以具有一定勞動能力,但又無業可扶、無力脫貧的貧困人口為對象。
3. 生態護林員培訓經費可以用來繳納保險嗎
生態護林員培訓費不可以用來繳納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