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燃氣集中供暖節能降耗措施有那樣些,怎麼做
1、優先採用國家鼓勵的熱電聯產供暖;2、提高鍋爐效率;3、做好熱力系統管道保溫;4、消除管道閥門漏水漏汽;5、採用自動控制,根據氣溫和時段調控供熱量大小,溫度不宜太高。
㈡ 新房裝修可以集中供暖和自採暖一起裝嗎求方案
你可以鋪一個供暖管道,留兩個供暖介面,這樣你有什麼需要的時候可以自主切換,只要把介面的兩相閥安裝完畢就可以,這樣你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供暖方式的不同進行連接。
㈢ 供暖補貼的實施方案
(一)集中供熱「暗補「變「明補」的指導思想是:穩步推行我市用熱商品化、供熱社會化,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供熱新體制;加大技術創新力度,促進節能建築在我市推廣應用,推進供熱事業的健康發展,滿足全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需要。
(二)集中供熱「暗補「變「明補」的主要內容是:改革用熱的補貼方式,實行用熱商品化、貨幣化;積極推行按用熱分戶計量收費辦法,逐步取消按面積計收熱費;提高熱能利用效率,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繼續發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熱為主導、多種方式相結合的經濟、安全、清潔、高效的城市供熱採暖系統;加快供熱企業改革,引入競爭機制,培育和規范我市供熱市場。
(三)集中供熱「暗補「變「明補」的基本原則是:堅持政府和個人合理負擔;堅持在國家統一政策目標指導下,因地制宜、分別決策;堅持節約能源,改善環境質量。 (一)停止現行的供熱補貼制度,改為由居民家庭(用熱戶)直接向供熱企業繳費採暖,實行用熱商品化。
(二)供熱體制改革後,採暖費用採取多渠道籌集,由政府、個人共同負擔;其中財政負擔部分直接通過工資發放中心發放給個人,變「暗補「變「明補」。
(三)合理制定供熱補貼標准。對市級財政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含離、退休和老幹部遺孀)按級別進行補貼。補貼標准應綜合考慮到我市供熱平均價格、採暖期限、工資收入水平、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總體補貼水平、各類人員的補貼標准和發放辦法。 財政補貼經測算執行以下標准:
(一)補貼期限:每年4個月。
(二)補貼標准:地市級享受熱補面積140平方米,人均1400元;縣處級享受熱補面積120平方米,人均1200元;科級以下(含公勤人員)享受熱補面積100平方米,人均1000元。
(三)四大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辦公取暖按原辦法執行。 供熱補貼的具體發放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另行制定。

㈣ 集中供熱解決方案
集中供熱用壁掛爐比較實用,壁掛爐能夠很好的控制屋內溫度,使室內溫度保持恆定。另外壁掛爐可以在供暖的同時供應熱水,一舉兩得,能很大程度上的節約資源,我家裝的四季沐歌壁掛爐用著就很不錯,實用性很強。
㈤ 供熱方面的宣傳資料
城區供熱宣傳資料(一)
為什麼市政府今年要制定《關於進一步做好供熱工作的意見》?
我市城區經過2007年實施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項目、2008年實施「煤改氣」供熱工程、2009年實施集中供熱環保熱改「全覆蓋」工程,城區的
集中供熱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到上個供熱期,也就是去冬今春,城區集中供熱骨幹企業集中供熱和區域供熱面積達到840餘萬平方米,佔到總供熱面積1022
萬平方米總面積的82%。城區冬季供暖期間空氣質量大大改善,較好的解決了「好天氣」與「好暖氣」的矛盾,為我市創建省級環保模範城做出了重大貢獻。
如果說過去的五年是城區集中供熱的發展階段的話,從今年開始,將逐步過渡為鞏固、規范、完善和提高階段。在這一階段,發展期沒有解決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逐步顯露出來,概括起來,主要有4個:
一是快速推進集中供熱帶來的供熱市場相對混亂的問題,這是誰來供的問題。由於集中供熱推進速度較快,特別是2009年實施的集中供熱環保熱改
「全覆蓋」工程,採取了各種供熱方式一起上,願意承擔城市供熱服務的單位企業一起上,形成了城區供熱方式多樣、主體復雜的格局。客觀上對承擔城市供熱的主
體難以進行嚴格市場准入,造成了供熱市場比較混亂,各供熱主體的供熱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品質良莠不齊,每到冬季供暖期,群眾上訪不斷,很大程度的牽涉了領
導的精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的形象。
二是大管網集中供熱熱源不足,難以滿足城市發展需求的問題,這是供不上的問題。由於城市發展的速度加快,近幾年每年新建建築面積在150萬平方
米左右,而我市城區的集中供熱的熱源不足,成為供熱服務的瓶頸。根據這一狀況,2009年開始我們就啟動了2X35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但由於各種原因項
目一直沒有落實。同時許多建設單位錯誤地認為城區供熱應當由集中供熱統一解決,在建設前不事先落實熱源,使熱源不足的問題更加凸顯。
三是部分區域供熱站服務質量不高,居民不滿意,這是供不好的問題。由於部分區域供熱站設備和技術存在問題,再加上管網不配套和陳舊老化,運行管
理不到位等原因,服務質量難以保證,用戶不滿意,經常上訪,要求加入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大管網,進一步加劇了熱源緊張局面。
四是集中供熱價格偏低,引發不具備條件的用戶爭相加入集中供熱的問題,這是能供不能供的問題。我市目前執行的居民供熱價格是2003年經過省物
價局批准確定的,一個供熱期5個月,每平方米13.5元,已經10年沒有調整。縱向講,這10年期間煤炭價格漲了好多倍,水、電、人工工資都漲了很多,供
熱收費價格遠遠低於實際運行成本;橫向比,我市的供熱價格在全省11個地級城市中是最低的,我們城區比所屬各縣市也低。這就導致一些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
城市棚戶區居民和「城中村」村民,算經濟賬便宜,堅決要求加入集中供熱。另一方面,為了維持供熱企業正常運行,保證市民的正常採暖,各級財政每年都要給供
熱企業大量的資金補貼,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財政負擔。
綜上所述,我市城區供熱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概括起來就是「誰來供、供不上、供不好和能供不能供」的問題。對於這些矛盾和問題,市委市政府非
常重視。今年以來多次召開會議就切實做好供熱工作進行專題研究。特別是鄭連生市長,多次深入調研,多次聽取匯報,並明確提出要用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
機制、新的辦法來破解這些難題,親自參與共同研究制定了「統一規劃、政府許可、市場選擇、用戶主體、企業負責、部門監管、群眾監督、依法辦事」的原則,為
我們逐步規范供熱市場秩序,理順供熱管理體制,提高供熱管理服務水平指明了方向。經過充分調研、座談討論、徵求意見,市政府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供熱工
作的意見》,這是指導我市今年和今後供熱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表明了市委市政府關心群眾生活、關注民生的態度和決心。
城區供熱宣傳資料(二)
《關於進一步做好供熱工作的意見》的主要內容和實質有那些?
這次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做好供熱工作的意見》,主要內容有六項,共23條。
第一項,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強化規劃的統領作用
這一項主要是從規劃入手確定城區供熱發展的基本原則。大家都知道,城市建設和管理,規劃是龍頭,供熱也一樣,規劃必須先行。《意見》中這一項
有4條內容,即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結合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建設、科學選擇熱源和建設項目在開工前落實熱源等。我想特別強調的有兩條:一是城市棚
戶區和「城中村」的集中供熱問題。棚戶區必須進行改造,集中供熱問題只能隨著改造建設具備和符合集中供熱條件時逐步推進和解決。現在我們的棚戶區一是建築
物不節能,不符合加入集中供熱的條件,二是街巷狹窄,地下管網上水、下水、燃氣等十分復雜,不具備鋪設供熱管網的條件,三是熱效率低,能耗高,即使實行集
中供熱了,供熱質量沒有保障,老百姓家裡溫度不達標,還得受冷凍。對於這些問題我們當然不能等和靠,各方面都要努力創造條件,盡快的使這些區域具備集中供
熱的條件。「城中村」集中供熱也存在類似的問題,必須結合「城中村」改造同步進行。同時,我們國家目前實行的是城鄉二元結構和二元管理,城區內的村仍然是
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住宅還是集體住宅用地,進行「城中村」改造了,農民變市民,集體土地變國有土地了,各方面就要納入城市管理,享受市民的各種待遇,集中
供熱當然應當解決。我們市裡已經成立了「城中村」改造領導組,下一步將加大「城中村」改造的力度,全面提高城鎮化水平。二是新建項目建設前落實熱源問題。
這一條以前沒有明確規定,但不管是開發商也好,單位也好,在蓋房子之前都會考慮用什麼來供熱。這幾年隨著集中供熱的推進,很多單位、很多人認為,供熱就是
由政府解決集中供熱了,自己不需要考慮了,這個觀念是不對的,應當轉變。意見中對此有了明確的規定: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公司要根據供熱布局規劃,在建設
前落實熱源,制定供熱方案。沒有落實熱源和供熱方案的新建建築,住建局一律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房管局不得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相關部門不得組織竣工驗
收,建設方不得交付使用。下一步市政府還要出台《城市供熱管理辦法》予以進一步明確,大家要深刻領會,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備。
第二項,政府許可、市場運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
這一項主要是強調按照市場規律辦事。內容有新建集中供熱項目公開招標、供熱企業嚴格審批進入市場、用熱單位自主選擇供熱企業和供熱企業退出市
場等4條。我這里突出強調兩點:一是市場准入問題。政府供熱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省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的法律法規,實行嚴格的供熱市場准入管理,不斷提
高供熱行業的整體水平。二是供熱市場的退出機制問題。這是國家政策的要求,是市場經濟的必然,過去我們沒有具體規定,供熱企業供的好不好沒有危機感,今後
不行了。我們要建立規范的供熱市場退出機制,供熱企業服務不好,用戶不選擇你,老百姓不讓你,你就沒有了市場,企業就得被淘汰。
第三項,用戶自主,企業負責,充分發揮各自的主體作用
這一項主要強調發揮用戶和供熱企業兩個主體在供熱市場的作用。內容有用戶主體、供熱企業自主經營、用熱單位責任、供熱設施保障和供熱計量等5
點。核心內容有二:第一,用戶是主體。供熱用熱實質上是一個買賣關系,供熱是賣方,用熱是買方,用戶就是買賣關系的一方主體,我們要充分尊重用戶的意願,
發揮用戶的主體作用,《意見》在這一項里有具體的規定。第二,計量是必然。集中供熱實行分戶控制、分戶計量是國家政策,是新建建築的強制性規范要求。按熱
計量收費是科學的合理的供熱收費制度,從大的方面說可以為國家節約能源,從小的方面講,老百姓用多少熱就交多少費,少用熱就可以少繳費。過去,我們老建築
都不符合要求,不具備條件,不能實行,今後,我們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政策,不僅對新加入集中供熱的要實現分戶控制分戶計量,按熱計量收費;對已經加入集中供
熱的要按照國家要求限期進行改造,不改造的就按成本價格收費。
第四項,強化管理,理順價格,積極推進供熱體制改革
這一項主要強調供熱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和方向。內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管理服務體制,明確各管理部門責任,調整理順供熱價格,提高全市供熱管理和
服務水平等4點。近幾年市委市政府對供熱工作很重視,為了強化管理,專門成立了市供氣供熱管理處,但管理處不是供熱企業,不能包辦代替。管理處的職能重在
監管和服務,一定要認真執行市政府在供熱管理方面的決策,要盡心盡力搞好服務工作,讓市政府放心,讓老百姓滿意。其他各個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供熱方
面的工作,具體講,物價部門要跟蹤監督各種供熱方式的成本,前面講過我們城區的供熱價格在全省11個地級城市是最低的,嚴重脫離了實際,所以要按照節約用
熱、公平負擔的原則,調整和理順供熱價格,使供熱價格逐步與市場接軌。從今年起除對居民用熱實行價格補貼外,其它用熱單位國家機關、公用事業單位的辦公樓
要執行供熱成本價格收費,對盈利性的商業門店、廠礦企業要按市場價格執行;財政部門要認真詳細研究和制定供熱補貼辦法,我們要通過科學合理調整補貼來鼓勵
和引導供熱企業不斷提高供熱服務質量,提高我們供熱行業的整體水平。
第五項,公開承諾、誠信服務,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這一項主要強調供熱工作的公開性問題。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供熱管理部門要通過各種方式公開職責、公布監督電話,廣泛徵求市民對供熱工作的
意見和建議。在每年供熱期結束後要將群眾反映、投訴情況和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不斷提高城區供熱規劃、建設、管理服務水平。所有的供熱企業要建立服務
承諾制度,公布服務電話,接受用戶對供熱質量和工作人員的投訴和舉報,及時解決反映的問題,不斷提高供熱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要充
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及時報道供熱管理和服務中存在的問題,促進供熱管理和服務質量的提高。
第六項,依法辦事、規范行為,不斷健全和完善供熱機制
這一項主要是對熱用戶的要求,強調的是依法辦事。要從制度上嚴格用熱交費的各項規定,倡導用熱交費的良好風尚。各機關團體、駐忻單位和國家工
作人員要自覺帶頭繳納熱費,對不按時交費的要支持供熱企業依法收繳,並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同時,要樹立全社會節能節約的意識,各用熱單位和居民要依法合理
用熱。未經供熱企業同意,不得私自連接或者隔斷供熱設施;不能擅自改動供熱設施影響供熱質量;不得私自安裝熱水循環裝置或者放水裝置盜用供熱系統熱水。對
不遵守用熱規定,不按時交費,盜用供熱系統熱水的,供熱企業要運用法律手段追繳拖欠的熱費,追究法律責任,供熱管理部門要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對騙取供熱低
保保障的要取消其資格,追回已經享受的各種供熱補貼。
城區供熱宣傳資料(三)
問:《意見》中有「除對居民主要是困難居民用熱實行價格補貼外,其它用熱單位按市場價格執行」的規定,請問:居民的范圍如何劃定的?
答:居民這一塊單指城區居民的住宅,不包括各類寄宿制學校的學生宿舍樓、醫院病房和企事業單位的單身職工宿舍,但如果過去是單身職工宿舍,通過房改成為住宅且職工辦理了房產證的也劃入居民住宅。
問:《意見》中有對企業特困職工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用熱實行適度補貼的規定,請問:企業特困職工與過去我們一直講的特困企業職工有什麼不同?
答:我從兩個方面回答這個問題,一是過去我們一講到城市低收入群體就包括特困企業職工,這是不準確的。特困企業是對企業的定位,特困企業職工是
現在的人事關系還在特困企業的職工,但這些職工不一定全部都是「特困」,現在我們把這個概念規范了。二是我們制定的保障政策、優待政策針對的是城市低收入
群體,是那些不給予保障和優待就無法正常生活的群體,不是凡是人事關系在特困企業或住在特困企業宿舍區的我們就給予特殊保障和優待。具體如何執行市政府還
要出台《補貼辦法》。
問:《意見》規定:「熱用戶以辦公樓或區域,住宅小區以每個單元或每幢住宅樓交費達不到80%以上的,供熱企業不予供熱」,請問:具體怎麼執行?
答:是指在未實現分戶控制按熱計量收費的區域或建築,非住宅以一個大院或一幢辦公樓,住宅小區以最小可以控制的單元或住宅樓為交費單位,交費達到80%
以上,供熱企業應當及時供熱,其目的是嚴格用熱交費的各項規定,倡導用熱交費的良好風尚,維持供熱企業的穩定運行,從根本上還是為了保證廣大用戶的正常用
熱。
問:《意見》中很多問題都是原則性的規定,請問:執行中市政府還有什麼規定?
答:為了按照新的思路解決好我市城區供熱問題,最近我們正在修改和完善《忻州市供熱管理辦法》,辦法將對《意見》中原則性內容按方便實用易於操作的原則具體細化,確保正確貫徹落實市政府的政策。
問:《意見》中對加入集中供熱的入網費有沒有規定,請問:我市城區具體如何執行?
答: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建設單位在城區進行建設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包括供熱設施在內的基礎設施配套費,但我市目前徵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並沒
有包括供熱設施配套部分,使用范圍也不包括供熱基礎設施建設,我們正在向省職能部門申請規范和理順我市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在規范和理順城市基礎設
施配套費的徵收標准和渠道後,對新建建築物不再單獨收取二次熱網建設費、燃氣工程費等單項費用,統一納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取。
在沒有規范和理順之前,新建建築加入集中供熱的應當由建設單位與供熱企業按照平等的民事關系進行協商解決,政府和物價部門不做硬性規定。對於既有建築進行供熱配套改造的工程建設費,應由自願要求配套改造的用戶與供熱企業參照相關標准進行協商,以合同的形式確定。
問:《意見》中對新建住宅小區,入住率達到多少可以開始供熱有沒有規定,請問:實際如何執行?
答:新建住宅小區入住率達到多少開始供熱,《意見》沒有具體規定,應當由供用熱雙方在供熱合同中確定。一般的來說,從設備運行的要求和供熱企業的效益考慮,供熱行業是達到30%後開始供熱。
城區供熱宣傳資料(四)
《關於進一步做好供熱工作的意見》有關問題解答
問:《意見》中有「除對居民主要是困難居民用熱實行價格補貼外,其它用熱單位按市場價格執行」的規定,請問:居民的范圍如何劃定的?
答:居民這一塊單指城區居民的住宅,不包括各類寄宿制學校的學生宿舍樓、醫院病房和企事業單位的單身職工宿舍,但如果過去是單身職工宿舍,通過房改成為住宅且職工辦理了房產證的也劃入居民住宅。
問:《意見》中有對企業特困職工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用熱實行適度補貼的規定,請問:企業特困職工與過去我們一直講的特困企業職工有什麼不同?
答:我從兩個方面回答這個問題,一是過去我們一講到城市低收入群體就包括特困企業職工,這是不準確的。特困企業是對企業的定位,特困企業職工
是現在的人事關系還在特困企業的職工,但這些職工不一定全部都是「特困」,現在我們把這個概念規范了。二是我們制定的保障政策、優待政策針對的是城市低收
入群體,是那些不給予保障和優待就無法正常生活的群體,不是凡是人事關系在特困企業或住在特困企業宿舍區的我們就給予特殊保障和優待。具體如何執行市政府
還要出台《補貼辦法》。
問:《意見》規定:「熱用戶以辦公樓或區域,住宅小區以每個單元或每幢住宅樓交費達不到80%以上的,供熱企業不予供熱」,請問:具體怎麼執行?
答:是指在未實現分戶控制按熱計量收費的區域或建築,非住宅以一個大院或一棟辦公樓,住宅小區以最小可以控制的單元或
住宅樓為交費單位,交費達到80%以上,供熱企業應當及時供熱,其目的是嚴格用熱交費的各項規定,倡導用熱交費的良好風尚,維持供熱企業的穩定運行,從根
本上還是為了保證廣大用戶的正常用熱。
問:《意見》中很多問題都是原則性的規定,請問:執行中市政府還有什麼規定?
答:為了按照新的思路解決好我市城區供熱問題,最近我們正在修改和完善《忻州市供熱管理辦法》,辦法將對《意見》中原則性內容按方便實用易於操作的原則具體細化,確保正確貫徹落實市政府的政策。
問:《意見》中對加入集中供熱的入網費有沒有規定,請問:我市城區具體如何執行?
答: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建設單位在城區進行建設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包括供熱設施在內的基礎設施配套費,但我市目前徵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並沒有包括供熱
設施配套部分,使用范圍也不包括供熱基礎設施建設,我們正在向省職能部門申請規范和理順我市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在規范和理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
徵收標准和渠道後,對新建建築物不再單獨收取二次熱網建設費、燃氣工程費等單項費用,統一納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取。
在沒有規范和理順之前,新建建築加入集中供熱的應當由建設單位與供熱企業按照平等的民事關系進行協商解決,政府和物價部門不做硬性規定。對於既有建築進行供熱配套改造的工程建設費,應由自願要求配套改造的用戶與供熱企業參照相關標准進行協商,以合同的形式確定。
問:《意見》中對新建住宅小區,入住率達到多少可以開始供熱有沒有規定,請問:實際如何執行?
答:新建住宅小區入住率達到多少開始供熱,《意見》沒有具體規定,應當由供用熱雙方在供熱合同中確定。一般的來說,從設備運行的要求和供熱企業的運行費用考慮,供熱行業慣例是達到30%後開始供熱。
㈥ 西安供熱管理方案
樓主 發表於 2010-11-21 02:27:24 引用 1 樓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集中供熱治理,保護環境,節約能源,維護供用熱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集中供熱的規劃、建設、經營和管理 ...話題頁 中間左側廣告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集中供熱治理,保護環境,節約能源,維護供用熱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集中供熱的規劃、建設、經營和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集中供熱是指供熱企業通過城市規劃管網直接或者經過熱交換站換熱後有償為用戶供熱的行為。第四條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六區的城市供熱管理工作。其他區、縣的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負責本轄區城市集中供熱管理工作。發展與改革、規劃、建設、財政、環境保護、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督、物價、公安、房屋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做好城市集中供熱的有關管理工作。第五條 城市集中供熱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統籌安排的原則。第六條 城市集中供熱實行市場化經營管理,鼓勵外資企業、民營企業和個人投資。第七條 提倡採用熱電聯產、熱電冷聯供、區域鍋爐房和利用余熱等多種形式發展城市集中供熱。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第八條 市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統一編制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六區城市集中供熱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其他區、縣的城市集中供熱規劃由區、縣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但跨區、縣城市集中供熱規劃由市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集中供熱工程項目,應當符合城市集中供熱規劃,並經供熱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辦理其他相關的建設審批手續。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集中供熱規劃確定供熱企業的供熱范圍。供熱企業應當在供熱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供熱范圍內發展用戶。供熱范圍確需調整的,應當經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第十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的供熱採暖系統,應當按照節能降耗、溫度可控、分戶計量的要求進行設計、施工,不符合供熱分戶計量設計、施工標準的,不得交付使用。未實行分戶計量的供熱採暖系統應當加快進行分戶控制和分戶計量改造。第十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集中供熱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資料報供熱行政管理部門備案,並在三個月內向城市建設檔案館報送工程竣工檔案。第十二條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代收的城市集中供熱公網建設資金,應當按照規定納入財政管理,專款專用。第三章 供熱與用熱第十三條 城市集中供熱實行特許經營,供熱經營權應當通過招標方式確定。取得供熱經營權的供熱企業,應當向市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領取《西安市供熱經營許可證》。已經從事供熱經營的供熱企業,應當向市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經營許可申請,經審核後,領取《西安市供熱經營許可證》。第十四條 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供熱企業的監督檢查。對供熱企業違背特許經營協議的行為,應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取消其特許經營權。第十五條 供用熱雙方應當簽訂供熱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供熱企業直接向用戶供熱的,應當與用戶簽訂供熱合同供熱企業經過熱交換站換熱後為用戶供熱的,應當與熱交換站管理單位簽訂供熱合同。同時,熱交換站管理單位應當就供熱服務內容與用戶進行約定。第十六條 供熱企業應當按照供熱合同的約定供熱。緊急情況下確需立刻停止供熱的,供熱企業可以先行停熱,但應當在停熱後兩小時內及時通知熱交換站管理單位和用戶,並書面報告供熱行政管理部門。第十七條 供熱企業進行供熱設施檢修、充水試壓,應當提前五日通知熱交換站管理單位和用戶。第十八條 供熱企業應當向社會宣布供熱服務標准,設置、公開報修、投訴電話,並按照下列規定及時處理用戶反映的問題:(一)對供熱設施泄漏的投訴,應當在接到投訴後的兩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二)對供熱質量的投訴,應當在接到投訴後十二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熱交換站管理單位對用戶反映的供熱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第十九條 本市採暖期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根據氣候變化和採暖的實際需要,經市供熱行政管理部門同意,供熱企業可以調整採暖的詳細日期。鼓勵供熱企業、熱交換站管理單位採用新技術,根據供暖氣象指數,調整能源消耗量,達到最佳供暖溫度和節能減排效果。第二十條 採暖期內,室內供熱溫度應當保持在18℃±2℃,不得低於16℃。用戶對供熱時間、溫度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與供熱企業或者熱交換站管理單位約定。第二十一條 由於供熱企業的原因,造成室內供熱溫度低於規定標准或者約定溫度的,供熱企業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保證供熱溫度達到規定標准。第二十二條 對於採暖期內室內溫度沒有達到規定標准或者約定溫度的天數,供熱企業或者熱交換站管理單位應當按照雙方確認的實際未達標天數,向用戶核退用熱費,並按照供熱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第二十三條 採暖期內,供熱企業應當在每月底向供熱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本月城市集中供熱基本情況統計表。第二十四條 供熱行政管理部門、供熱企業應當制定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發生重大供熱事故時,發生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同時報告供熱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第二十五條 城市集中供熱價格的制定和調整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方案,並舉行聽證會,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實施。經過熱交換站換熱後為用戶供熱的,供熱價格由熱交換站管理單位與用戶協商一致後,經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公示後實施。第二十六條 供熱方在供熱過程中,以熱能表、熱流量計等顯示的量值進行用熱費用結算的,其結算量值應當按照終端計量器具顯示的量值為依據。供熱方不得以部分用戶未交用熱費用為由,中斷對其他用戶的供熱。第二十七條 用戶應當按照供熱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供企業繳納用熱費用。供熱企業經過熱交換站換熱後為用戶供熱的,用戶應當按照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的供熱價格,向熱交換站管理單位繳納用熱費用。熱交換站管理單位應當按照供熱合同約定向供熱企業繳納用熱費用。第二十八條 用戶變更用熱面積、用熱量、用熱性質或者其他用熱事項的,應當與供熱企業或者熱交換站管理單位協商確定。第二十九條 用熱過程中,用戶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在供熱設施上安裝放水閥、排氣閥,改動和增設散熱器、供熱管道等;(二)從供熱管道上排放或者取用供熱蒸汽和熱水;(三)擅自改變用熱性質;(四)其他危害供熱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第三十條 用戶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導致室內溫度低於規定標准或者約定溫度的,供熱企業和熱交換站管理單位不承擔責任:(一)未按照規定交納用熱費用的;(二)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者室內供熱設施的;(三)室內裝修遮擋散熱器嚴峻影響供熱效果的;(四)未採取正常保溫措施的。第三十一條 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供熱企業的供熱質量和服務進行監督檢查,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及時處理供熱過程中存在的糾紛和問題。第三十二條 供熱企業、熱交換站管理單位、用戶之間發生供熱爭議的,可以申請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第四章 供熱設施管理第三十三條 熱交換站以外的供熱設施,由供熱企業負責維護管理;熱交換站及其以內的供熱設施,由熱交換站管理單位負責維護管理。對供熱設施無管理能力的熱交換站管理單位,可以委託供熱企業有償維修供熱設施,供熱企業不得拒絕。第三十四條 供熱企業和熱交換站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供熱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第三十五條 供熱企業和熱交換站管理單位對其管理的供熱設施應當定期檢查、維修,確保供熱設施安全運行。供熱企業或者熱交換站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需要入戶檢查、維修供熱設施時,應當出示相關證件,用戶應當給予便利。第三十六條 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供熱設施的運行狀況實施監測,保證城市供熱設施的安全運行。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擅安閑供熱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修建建(構)築物;(二)擅自在供熱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挖掘、取土、爆破或者堆放廢棄物;(三)向供熱管溝內排放易堵塞物或者污水等;(四)其他損壞供熱設施的行為。第三十八條 需要在供熱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進行施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取得相關開挖手續的同時,查明供熱管網情況,並與供熱設施管理單位商定保護措施。第五章 法律責任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一)未經審批擅自進行城市集中供熱工程建設的;(二)未取得特許經營權從事城市集中供熱經營活動的;(三)超出確定的供熱范圍發展用戶的;(四)擅自停止供熱的。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供熱時間、質量不符合規定標准或者供熱合同約定的,由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由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一)供熱企業未按照規定向供熱行政管理部門報送資料的;(二)供熱企業和熱交換站管理單位未按規定及時處理用戶投訴的。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由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由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第四十五條 對個人處2000元以上罰款、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罰款的,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四十七條 對拒絕、阻礙供熱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予以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八條 供熱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第四十九條 本條例所稱熱交換站管理單位一般是指物業管理企業等負責維護管理熱交換站及其以內的供熱設施,並對供熱企業提供的熱能二次換熱,將換熱後的熱能輸送給用戶的單位。第五十條 本市自行供熱單位的供熱採暖系統建設、供熱服務質量和標准、供熱設施管理可以參照本條例執行。第五十一條 本條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㈦ 集中供暖的解決方案
集中供暖系統中由於板式換熱器流通截面小,湍流程度較低,易出現結垢、堵塞的問題,是近幾年集中供暖系統出現的主要問題。主要原因有:1、循環水遇熱結垢造成堵塞 2、雜質進入管網造成堵塞 3、管道內壁生銹,形成鐵銹泥造成堵塞。造成的主要危害有:1、能耗大幅等增加,運行成本上升 2、系統工作效率下降,影響供熱效果 3、縮短設備使用壽命。
對於供暖系統而言,換熱器板片結垢和微生物粘泥附著是影響其正常運行的主要因素,其對供熱系統的安全、正常和低成本運行影響極大,因而需定期對板式換熱器進行清洗,通過安全有效的清洗可達到如下目的:徹底清除循環水系統內的各種水垢、微生物粘泥和腐蝕產物,確保系統安全正常運行,以及較高的供暖效率;降低運行成本,大幅度節約能源,清洗後可使系統耗電量或耗熱量降低20%~30%左右;在消除腐蝕隱患的同時保護換熱器板片,延長換熱器及管道設備的使用壽命。
長期以來集中供暖系統中板式換熱器都採用的都是化學酸洗,它包括有機酸和無機酸(有機酸主要有:草酸、甲酸等。無機酸主要有:鹽酸、硝酸等)。這些化學清洗方式在不能有效解決問題的同時對設備本身以及人體、環境造成嚴重損害。基於降低能耗和保護環境的理念,板式換熱器清洗可採用高效環保清洗劑,國內目前使用比較多的有福世泰克系列。與傳統酸洗相比,他具有無腐蝕無污染的特質,在集中供暖系統對板式換熱器的清洗起到了重要作用。

㈧ 求供暖方案
總共是16000平左右,大概需要用2-3噸的鍋爐,一般來說這么小的鍋爐不允許做燃煤的,專環保過不了,屬規劃局不會批。我們通常是做成燃氣爐子(有城市管道氣)。山西晉中室外計算才-10度,暖氣費都要燒到45元一平?那也太貴了吧,這種價格應該能帶2平米了。還有綜合樓和宿舍如果是地暖形式的還要考慮板換或者混水機組,建議自己買個燃氣或者燃油真空鍋爐可以出地暖水(50/40)和暖氣包水(95/70),投資比較少。至於電採暖,嘿嘿,在經常採暖的地區常識性的情況是不會發生的。
㈨ 德州市2018年清潔取暖工作方案
1、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
編制清潔取暖專項規劃,建設完善儲氣調峰設施,提高氣源應急保障能力。多方開拓氣源,提高管道輸送能力,積極爭取上級天然氣供應氣源指標,優先用於清潔取暖替代,確保安全平穩用氣。加快城鎮天然氣管網配套建設,有條件的縣市區率先實施天然氣「村村通」工程。重點解決中心城區「城中村、城邊村」清潔取暖問題,建設供熱、供氣配套管網,進一步擴大集中供熱、供氣覆蓋面。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推進氣代煤、電代煤、熱泵等清潔取暖改造工程,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上級下達的清潔取暖改造任務目標。此項工作由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經信委負責,市公用事業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國網德州供電公司配合。
2、開展燃煤鍋爐清查治理。
參照環保部、質檢總局《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鍋爐清查工作的通知》(環普查〔2017〕188號),全面排查生活源鍋爐和工業源鍋爐,查清鍋爐基本信息、區域分布、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情況,分類建立鍋爐名錄。淘汰新發現的茶水爐、經營性小煤爐、煤氣發生爐。此項工作市環保局、市質監局負責。
推行燃氣鍋爐超低氮燃燒改造。2018年10月底前,按照以獎代補的原則,推進現有燃氣鍋爐按氮氧化物小於等於30mg/m3的標准,完成超低氮燃燃燒改造。鼓勵新上燃氣鍋爐按超低氮燃燒標准要求執行。由市環保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全市10蒸噸以上鍋爐,按有關規范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分布式控制系統,實時監控污染物排放狀況。未達到相關要求的燃煤鍋爐,一律停產整治。由市環保局負責。
3、推廣清潔煤95萬噸環保爐具5萬戶
《德州市2018年度散煤清潔化治理實施方案》計劃推廣清潔煤95萬噸,其中,潔凈型煤50萬噸,推廣環保爐具5萬台。對集中供暖及氣代煤、電代煤工程覆蓋不到的區域,繼續全面推進散煤綜合治理,充分發揮散煤指揮部和市縣鄉村四級網格化工作機制的作用,完善清潔煤生產、儲存、供應、配送體系,大力推廣「潔凈型煤+環保爐具」模繼續對民用潔凈型煤和環保爐具進行財政補貼,補貼標准仍按2017年標准執行。即中心城區居民燃用清潔煤每噸市財政補貼300元,區財政補貼300元;爐具補貼40%,市財政負擔一半。對中心城區低保戶由區、鎮街財政每年按1噸清潔型煤全額給予補貼。對中心城區個體商鋪用清潔煤按城區居民燃用補貼標准給予同等補貼;非中心城區(三區)的縣(市、區)城鄉居民購買潔凈型煤補貼300元,市財政負擔一半。爐具補貼40%,市財政負擔一半。
至2019年,德州市將通過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和推進城區無煤化,加快煤改氣、煤改電步伐,推廣清潔煤和清潔爐具等三年治理行動,實現全市散煤燃燒減量30%、減排90%以上。
㈩ 集中供暖解決方案
集中供暖有很多取暖方式可以挑選,比如空調、暖氣、水暖、還有壁掛爐取暖,這個壁掛爐取暖是一種集中供暖的新形勢,可以在取暖的同時對家庭供應熱水,我家的房子是用四季沐歌的壁掛爐供暖的,屋內的溫度恆定,而且熱水供應也十分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