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教師崗前培訓收費是否合理費用具體包括每天十元共計100元的培訓費和460元得拓展訓練費用。
前面的100元可以理解,後面的460元拓展訓練費用國家目前應該沒有這方面規定。必要的費用是可以收取的,但不能以此盈利.合肥東聲拓展培訓希望可以幫助到您。謝謝。
『貳』 新勞動法關於培訓費的規定
沒有具體范疇,包含崗前培訓,專項培訓兩方面。
一、勞動合同法對培訓費的規定,在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都不能收取勞動者培訓費;
1、崗前培訓,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得收費,更不得約定違約金和服務期;
2、專項培訓,也叫專業技能培訓,企業應墊付培訓費,但是可以和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如果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勞動者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相應違約金
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單純地認為只要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在雙方勞動關系解除時,就可以向勞動者要回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支付的培訓費用。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培訓費用,首先應當同時符合三個法定條件: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培訓前簽訂了培訓協議
2、培訓協議中,依法明確約定了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其次,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者在培訓期內,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2、勞動者違反培訓協議有關服務期約定,在培訓結束後,不進入或中斷履行服務期,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3、勞動者在服務期內,因嚴重違紀或其他有損用人單位利益的違法行為,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叄』 關於勞動法中崗前培訓費和試用期的問題
1.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收取培訓費違反勞動合同法,已經收取的應當退還。
2.培訓期也是用工期,不能作為獨立的非用工期,否則違法。試用期也是用工期。如果約定的試用期不低於兩個月,那麼試用期應當包含培訓期,否則違法。包含培訓期在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否則違法。
3.用人單位必須在用工後(包括全部或部分培訓期或者全部或部分試用期)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否則違法,應當支付從用工滿一個月(勞動者入職滿一個月)後的第二天起到補訂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期間的雙倍工資。應該在培訓開始一個月內簽訂。4個月後簽訂的話應當支付你3個月的雙倍工資。
4.試用期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約定,違反法律規定超出約定的,實際已履行的每超一個月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一個月的試用期滿月工資作為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准,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肆』 上崗前培訓費用應當誰出
1、在培訓之前,要跟員工簽定培訓協議。具體寫明接受本培訓,員工需要在公司服務多長時間,否則要扣多少的培訓費用。
2、培訓費用的計算應該是每個員工來平均分攤的,應該按照市場的平均價格來計算的。不能按照你企業所花費的費用來計算的,因為這樣的有失公平的。
3、協議很重要,你仔細研究一下協議怎麼寫吧 ,再去搜一下,這方面的資料很多,我就不羅嗦了。
『伍』 崗前培訓收費觸犯什麼法律
根據2008年新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任何公司或個人在招聘員工時不得向員工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培訓費\服裝費\保險費\壓金)一經發先工商部門將處以1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出發,情節嚴重者吊銷營業執照。
而且根據《勞動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另外,《職業教育法》第二十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有計劃地對本單位的職工和准備錄用的人員實施職業教育。」第二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承擔對本單位的職工和准備錄用的人員進行職業教育的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規定。」
由此可見,用人單位為勞動者進行崗前培訓等一般培訓,是用人單位應盡的法定義務,同時也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此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費用,培訓的費用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擔心勞動者因此而不受約束,用人單位可參考《勞動法》中第二十二條,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陸』 崗前培訓方案
1、入職培抄訓:
(1)企業發展襲史
(2)企業遠景規劃及現狀
(3)員工職業規劃
(4)薪酬福利制度
(5)企業價值觀、經營理念
培訓目標:幫助所有應聘人員初步了解企業現狀及招聘標准與要求,進而通過培訓過程的細節觀察結果及對企業經營理念與價值觀的認同度,給予更認同企業經營理念的人員以展示自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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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崗前心態培訓:
(1)專業心態調整培訓
(2)企業戰略規劃培訓
(3)企業管理制度培訓
培訓目標:
(1)使員工把心態端平放穩
(2)使員工把心裡話說出來
(3)使員工把歸屬感養起來
(4)使員工把職業心樹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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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崗前專業培訓:
(1)企業部門職能、崗位職責及相互協作關系培訓;
(2)企業崗位特殊專業技能培訓;培訓目標:幫助員工盡快掌握所從事崗位所必須具備專業知識與技能,及與其它部門間相互協作的流程、方法等,以確保盡快投入實際工作中。
『柒』 員工入職培訓該交培訓費嗎
不該交。公司給員工安排入職培訓,屬於公司的一種投資行為,公司不能以任何借口收取這方面的費用。同時作為一項投資,公司職員有義務配合公司的工作,這是肯定的。
『捌』 單位領導對新員工的崗前培訓算是專項培訓費用嗎可以利用它向提前解除合同的員工索要賠償金嗎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培訓費用,是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對照此規定,可以說你遇到的「崗前培訓」,不應當屬於「專業技術培訓「的范圍,所以提前離職時是不用支付「違約金」的。就是勞動合同中有此約定,也因其不適法且違法而為無效條款。建議你不必理睬該約定。
『玖』 為什麼很多企業在入職培訓期間軍訓感覺很費時費力呀
我參加過,我有發言權,之前公司在上海樹修組團搞過一次。存在即合理,我覺得企業之所以這樣做的話,有以下原因:1、讓新員工之間迅速熟悉彼此,以便於保證後續的團隊協作能力;2、讓新員工感受到企業對他們的歡迎與關懷,也算是種儀式感吧;3、培養員工自身素養。謝謝您能採納我的回答,有不明白的隨時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