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起重機械安拆施工方案該誰編制
建築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專業承包單位組織編制。
⑵ 編制起重吊裝專項施工方案的人員具備什麼職稱
1.施工組織總設計應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承包單位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及自審工作,再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A2,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2.項目監理機構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後,由總監理工程師應在約定時間內,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後,由總監理工程師審定批准。需要承包單位修改時,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書面的意見,退回承包單位修改後再報審。
3.已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監理機構報送建設單位進行確認後備案。
4.承包單位應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組織施工。如需對其內容做較大變更,應在實施前將變更內容書面報送項目監理機構重新審定。
5.對規模大、結構復雜或屬新結構、特種結構的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應在初步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後,報送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查,其審查意見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必要時與建設單位協商,組織有關專家對其進行會審。
⑶ 起重吊作業專項施工方案編制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吊物重量;吊裝所用的設備,是單吊或是抬吊,捆綁方式、鋼絲繩直徑,卸扣規格;驗算鋼絲繩安全系數,吊裝作業危險因素辨識。
⑷ 起重吊裝工程在什麼情況下應單獨編制專項方案
1、採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2、採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3、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
以上應單獨編制專項方案
其中
1、採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
其專項方案還需專家論證
⑸ 哪些吊裝工程要編制專項方案,需專家論證的
1、起重吊裝作業前,必須編制吊裝作業專項施工方案。
2、採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中規定: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
不需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經施工單位審核合格後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5)起重設備安裝方案編制培訓擴展閱讀
吊裝要求
(1)土法施工用的滾動法裝卸移動設備,滾杠的粗細要一致,年度應比托排寬度長50cm,嚴禁帶手套填滾杠。裝卸車時滾邊的坡度不得大於20°,滾道的搭設要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時要用溜繩。
(2)在安裝過程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處理後再繼續起吊。
(3)用扒桿吊裝大型塔類設備時,多台卷揚機聯合操作,必須要求各卷揚機的卷揚速度大致相同,要保證塔體上各吊點受力大致趨於均勻,避免塔體受力不勻而變形。
(4)採用回轉法或扳倒法吊裝塔罐時,塔體底部安裝的鉸腕必須具有抵抗起吊過程中所產生水平推力的能力,起吊過程中塔體的左右溜繩必須牢靠,塔體回轉就位高度時,使其慢慢落入基礎,避免發生意外和變形。
(5)在架體上或建築物上安裝設備時,其強度和穩定性要達到安裝條件的要求。在設備安裝定位後要按圖紙的要求連接緊固或焊接,滿足了設計要求的強度和具有穩固性後,才能脫鉤,否則要進行臨時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