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煤礦安全培訓監督檢查辦法的通知內容
煤礦安全培訓監督檢查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責任,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監督檢查制度,依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董事長、總經理、礦長)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 煤礦企業必須按規定組織實施對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及時選送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參加培訓。
第四條 煤礦礦長必須參加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礦長資格證頒發的部門組織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取得礦長資格證。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培訓,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
煤礦礦長依法取得礦長安全資格證、礦長資格證後方可任職,未取得上述兩證的不得任職。
第五條 煤礦瓦斯檢查工、井下爆破工、安全檢查工、主提升機操作工、井下電鉗工、採煤機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作業培訓,經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煤礦企業應當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井下作業人員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井下作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井下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應當使從業人員掌握下列知識和技能: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二)礦井概況、工作環境及井下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造成的職業健康傷害和傷亡事故,該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三)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和撤離現場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四)應急救援預案和發生瓦斯爆炸、水害、火災、頂板等災害的自救、互救方法與避災路線;
(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裝備和設施的使用與維護;
(七)入井需知、通風安全系統、報警系統和安全指示標志;
(八)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性質、危害及瓦斯積聚的預防;
(九)其它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第七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全國的煤礦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一、二級煤礦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的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
第八條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全國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的監督檢查。
負責制定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考核標准,評選、推薦煤礦安全教育和培訓教材,制發相關證件;負責組織實施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的總公司、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與發證工作。
第九條 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轄區內三、四級煤礦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的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煤礦企業(含轄區內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的培訓、考核與發證工作。未設立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第十條 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煤礦礦長資格證頒發的部門負責對煤礦礦長資格的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負責頒發煤礦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和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培訓大綱、考核標准和推薦教材、考核具體操作程序或者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具備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承訓范圍,制定並至少每半年向社會公布一次考核計劃;在規定時限內,對考核合格的人員頒發相關的證件,對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告知本人或者用人單位。
第十二條 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制定並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詳細、准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對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由煤礦企業自行組織。不具備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條件的煤礦企業,應當與臨近具備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或者大中型煤礦企業簽訂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協議,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三條 煤礦井下作業人員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考試合格後,必須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工作滿4個月後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十四條 安全培訓機構從事煤礦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教師應當接受專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執教。煤礦安全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統一大綱組織教學活動,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一次培訓計劃。
第十五條 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檢查制度,每半年進行一次自查自糾活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責任落實到人。年終進行總結,表彰先進,改進提高。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對井下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計劃的制定、落實情況;教育和培訓活動的記錄、檔案;煤礦職工安全手冊發放等。
上述監督檢查應當作為對煤礦安全實施日常性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可採取抽查和定期檢查的方式。
第十七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對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證件的合法性(頒證機關、印章、項目內容是否過期等);人員、證件是否相符;在崗人員是否做到持證上崗等。
監督檢查應當作為對煤礦安全實施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每年開展一次對重點地區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專項監察。
第十八條 負責頒發煤礦礦長資格證、礦長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部門,發現煤礦企業聘用未取得礦長資格證、礦長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人員擔任礦長從事生產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九條 煤礦企業未依法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第二十條 負責頒發煤礦礦長資格證、礦長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未按規定處理或者實施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② 如何搞好煤礦安全培訓工作
摘要:煤礦企業要搞好安全生產,必須要做好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現就此談些淺見。
煤礦企業要搞好安全生產,必須要做好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災害防範意識,最大限度的減少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1、安全培訓的意義
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人類生存發展過程中永恆的主題。安全生產最根本的目的是保護企業員工的生命和健康,為員工帶來幸福,為社區社會穩定、為企業經濟效益提高和企業的長足發展做出貢獻。眾所周知煤礦是高危行業之一,也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領域。近年來,隨著我國煤炭產量逐年攀升,煤礦的安全生產形勢也更加嚴峻,各類煤礦安全事故不斷發生,分析原因,幾乎每一起事故都存在著員工的安全意識不高的問題。那麼要搞好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必須樹立「以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安全培訓,扎實做好各級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實現煤礦企業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安全是人類生存、生產、生活和發展過程中永恆的主題,是人民生命健康和國家財產的基本保障。安全生產是為了使生產過程在符合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的,防止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險、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損壞,環境免遭破壞的總稱。企業安全生產最根本的目的是保護企業員工的生命和健康,為員工帶來幸福、社區社會穩定、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的長遠發展。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社會經濟安全發展,要求企業。必須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這也是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
安全培訓是改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有效途徑,煤礦作為高危行業之一,也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領域。煤礦企業要搞好安全生產,首先必須要做好各級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增強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最大程度減少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也就是說安全培訓是改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有效途徑。
煤礦事故的根源是安全培訓不足。近年來,我國煤炭產量逐年攀升,與此同時,煤礦的安全生產形勢也更加嚴峻,各類煤礦安全事故不斷發生,有許多鮮活的生命瞬間隕落,有無數幸福被淚水淹沒。痛定思痛,礦難事故頻發固然有其客觀的因素,如煤礦開采要面臨的水、火、瓦斯、煤塵、頂板,運輸以及隨著開采深度增加而帶來的地熱等。但認真剖析原因,不難發現,幾乎每一起事故都是煤礦職工的行為不規范所致,根源不外乎兩個:一個是思想麻痹,存在僥幸心理,安全意識不強,法制觀念差;另一個是對安全技術不懂,違章蠻干,最終都存在著安全培訓不足的問題。對於思想麻痹、安全意識不強或不懂技術的違章蠻干,發生事故那是必然結果,不發生事故才是幸運。然而對於有些事故似乎是客觀原因造成,但事實上如果安全培訓到位,依然可以減少或避免。加強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
煤礦企業要搞好安全培訓,就要對企業從業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並且將其做好抓實,保證培訓質量及效果,全方位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切實提高企業的現場生產作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及煤礦企業生產經營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能水平及更強的分析判斷緊急情況的處理能力,保證煤礦企業安全生產。
2、煤炭企業安全培訓相對滯後顯現的問題
(1)煤炭企業未能真正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意識樹立得並不牢固。上級文件精神及具體規定不能嚴肅認真落實。國家行業重大安全政策就連煤礦安全第一責任者都不盡清楚,這是對國家法令的藐視和責任的喪失。
(2)安全防範措施得不到進一步落實,其管理、技術、安全層面上的監督、監察不到位,豈不是安全管理工作上的悲哀!
(3)職工整體安全素質得不到有效提升,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本質不具備安全資質,潛在的個中安全危機,又有誰能說得清楚。
(4)煤炭行業各級領導真正能把安全管理放在首位,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查處各類重大事故隱患,那麼,重大的事故也可能得到有效地遏制。
(5)全員、全方位、全過程搞好礦井安全生產,不一定在每個單位都能湊效,其中管理存在的不足又不能不說與培訓工作跟不上去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3、改善這些問題的措施
第一,要提高安全培訓認識,加大安全培訓投人,企業應該從領導方面清醒地認識到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加大安全培訓力度,改善培訓師資不強、培訓裝備不足現狀,給予培訓工作在人力、財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第二,安全培訓要有針對性,適應性和前瞻性,安全培訓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服務於企業戰略,應該與企業的發展戰略相協調,相統一、相接軌,應該統一部署規劃,安全培訓內容應該結合企業實際,能滿足企業目前和將來安全生產發展的需要,體現培訓的針對性、適應性和前瞻性。我礦就目前的情況實施安全培訓相當到位。「人人都是通風員」每天都做到一人一答。人人滿分,人人過關。
第三,加強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實現安全生產。煤礦企業從業人員是指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尤其是特種作業人員,他們既是需要掌握生產安全技能的骨幹,其行為也是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並可能對職工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設備的安全造成危害的「隱患」。其操作的正確與否對安全生產的影響十分重要。據統計,在各類礦山事故中,因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約占事故總數的70%.所以要求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必須受到領導的重視,不要一味強調人員緊或任務重,不能按時、按量將學員送去參加培訓,或者走形式,選送老弱病殘等「學習專業戶」去參加培訓,達不到其應有的效果。在我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幾乎達到人人有證。
煤礦其他從業人員也是生產經營活動的最直接的勞動者,安全培訓也不容忽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企業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煤礦的具體貫徹執行者,是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規程的具體制定和落實者,對他們的安全知識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的安全培訓對於加強其現場安全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障安全生產也不可或缺;煤礦企業生產經營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對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安全培訓,是最基本的,也是對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
原文來源於:http://www.safewaychina.com/Article/meikuanganquanpeixun.html,謝謝!
③ 煤礦反三違自查自糾階段具體方案
評論員文章:反「三違」治隱患實現本質安全——三論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抓好安全環保工作吉林石化雙苯廠爆炸事故,教訓深刻。近年來,集團公司對安全生產和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安全投入和隱患治理的力度也不斷加大,安全生產形勢總體有所好轉。但這次事故反映出我們在這方面的工作還存在著較大的差距。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認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當前,集團公司各企事業單位要以對人民極端負責的精神,切實把加強安全生產和環保工作放在更加優先的位置來抓,全面檢查和總結近幾年來重大安全環保事故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健全安全環保工作長效機制,努力實現本質安全。各企事業單位要進一步查找工作中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進一步汲取各類重大事故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安全環保工作制度和措施,在全面真正落實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上狠下功夫,在全面徹底整改、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上狠下功夫,在全面建立健全突發事故應對、次生事故防範措施上狠下功夫。各單位要繼續以反「三違」為重點,切實解決有章不循、執行不力等突出問題。大量事實證明,90%以上的安全事故都是由於「三違」行為造成的。根除事故隱患,必須首先根除「三違」。要樹立「違章就是事故」的理念,引導員工深刻認識「三違」的嚴重危害,克服僥幸心理,自覺查找身邊的習慣性「三違」現象,增強自我防範意識,努力做到個人無違章、崗位無隱患。要繼續清理和修訂安全操作標准和規程,督促員工認真學習掌握,自覺落實和執行。要嚴格進行生產操作全過程的控制和監督,推行操作確認制,做到只有「規定動作」,杜絕「自選動作」,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過程管理、規范管理和精細管理。要把隱患治理作為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落實責任,對事故隱患整改項目進行科學評估論證,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實行掛牌督察,限期整改。要下決心關停淘汰那些裝置規模小、危險性高、環保隱患大、與主營業務聯系不緊密的裝置。要進一步加大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投入,對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重大隱患,要優先列入整改計劃,對新上項目和改擴建項目,要嚴格執行「三同時」原則,防止留下新的隱患,並要嚴格防止設備超期服役和報廢在用,提高安全技術與裝備保障能力。要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基層建設綱要》,大力強化「三基」工作。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建設。要進一步夯實基礎工作,健全完善各項制度和規程,明確各層次、各崗位的權責和標准,並切實抓好落實;積極開展崗位練兵活動和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強安全行為能力,為確保操作安全奠定堅實的思想和技術基礎。沉痛的教訓,要永遠銘記。加強安全生產和環保工作的各項措施要真正落到實處,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形勢才會明顯好轉,也就為實現本質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來源:中國石油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