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有效合理的降低社會融資成本
打破剛性兌付,是降低社會融資成本的關鍵一環。目前而言,社會存量債務規模巨大,如果不對僵屍債務進行清理,本息兌付對資金的需求壓力將難以改變,資金利率下行將不可實現。此外,剛性兌付打破也有利於市場主體行為和投資者投資行為正常化。
當前,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已成為高層和市場參與主體關注的焦點問題。然而,利率市場化的推進以及經濟結構轉型的需要,使得短期內實現該目標變得尤為困難。筆者認為,降息不是短期應有之策,而規范約束融資主體行為、打破剛性兌付以及加快推進直接融資市場發展才是長遠之計。
根據央行公布的數據,6月份非金融企業及其他部門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6.96%,雖然比2013年12月份下降了25bp左右,但依舊處於高位且下行幅度極為有限。造成社會融資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社會旺盛的融資需求與金融機構監管約束的矛盾;二是融資主體財務軟約束、利率不敏感以及資金資本化的特點明顯。
近年來,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增速維持在20%以上,新增投資資金達7-8萬億元;地方政府受制於財權與事權的不匹配,2008年4萬億配套項目尚未完成,已經存在較大的融資缺口,與此同時,地方政府的負債規模或已超過20萬億。由於存量債務導致本息兌付壓力和新增投資資金缺口較大,社會融資需求保持旺盛。另一方面,我國目前以間接融資為主體,商業銀行受存貸比約束和信貸規模控制,通過表內無法完全滿足市場的融資需求。因此,融資主體不得不借道信託、券商資管等通道進行表外融資,這無形提高了企業的融資成本。而且,近兩年利率市場化加快推進,互聯網金融沖擊以及外匯占款下降,也提高了商業銀行的資金成本。
另外,在我國中小企業的信貸可得性較為有限,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是主要的投資主體也是信貸獲取能力最高的部門。這兩個部門中,前者具有財務軟約束以及利率不敏感的特點,由於債務規模大、且事權多,融資需求旺盛;大中國有企業往往資金充裕,從金融機構獲取資金後並不進行實業投資,而是投資金融機構的高收益產品,使得資金出現空轉的現象。近年來房地產市場的飛速發展也使得資金向該部門聚集,相應擠壓了其他部門的資金可得性。
面對以上的問題,今年以來,央行創新性地使用了再貸款、PSL和定向降准等結構性工具為市場輸血,但收效並不明顯,7月數據顯示經濟企穩基礎較弱,因此市場呼籲啟動降息以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但筆者認為,降息並非解決當前困境的良方,主要的判斷依據依舊是上述兩大主因。如果降息,依舊是資金可得性高的部門能獲取資金,中小企業的信貸歧視難以解決。何況,低利率對房地產市場和地方融資平台的融資沖動可能更為明顯,這與經濟結構轉型的思路相悖。
要降低社會融資成本,還需從約束融資主體行為、打破剛性兌付以及發展直接融資等途徑入手。
需要約束的融資主體主要是信貸可得性較高且利率不敏感部門,主要是地方融資平台、大中型國有企業和房地產企業。對地方政府,需加快市政債的發行,區分公益性和效益型項目,並加強預算考核,改變地方政府的投資行為;對大中型國有企業要加強現金監管,防止出現資金空轉套利行為;對房地產企業,要管理房價快速上漲預期,限制資金過度流入。
打破剛性兌付,是降低社會融資成本的關鍵一環。目前而言,社會存量債務規模巨大,如果不對僵屍債務進行清理,本息兌付對資金的需求壓力將難以改變,資金利率下行將不可實現。此外,剛性兌付打破也有利於市場主體行為和投資者投資行為正常化。
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市場是解決社會融資需求旺盛與銀行監管約束矛盾的根本途徑,也有利於解決融資鏈條過長、不透明的缺陷。通過大力發展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創新資產證券化產品,可以盤活存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進而降低融資成本。
當然,隨著外匯占款的下降,基礎貨幣缺口擴大也需要央行加快轉變貨幣操作思路,同時加快基準利率建設,以有效傳導貨幣政策思路,有序引導市場預期。
B. 如何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意見或建議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一、注重積累控制負債。
一個企業要保持旺盛的發展活力和強大的市場競爭力,不能靠高負債築起自己的金字塔,要靠不斷的自我積累使企業由小變大,由弱變強。
二、根據需求選擇融資方式。
目前企業融資的方式有發行股票、債券、向銀行借貸、票據融資、貿易融資等多種形式,以上幾種融資形式有著不同的特點,企業可以根據不同需求選擇不同的融資方式。不同的融資形式有著不同的融資成本,這種成本有的表現在利率上,有的表現在費用上,企業可以量體裁衣,在滿足融資的同時,盡量選擇合適自己的方式,進行低成本融資。
三、合理貸款,節約成本。
把貸款時間適當拉開,分成短期、中期、長期幾個不同的時間段,把存款壓縮在基本保證生產經營資金的額度內,有錢及時歸還銀行貸款,就可以大大減少成本,如果企業生產經營波動性大,可以通過臨時調整貸款增減額的方式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
C. 如何降低融資成本
融資成本是資金所有權與資金使用權分離的產物,融資成本的實質是資金使用者支付給資金所有者的報酬。由於企業融資是一種市場交易行為有交易就會有交易費用,資金使用者為了能夠獲得資金使用權,就必須支付相關的費用。如委託金融機構代理發行股票、債券而支付的注冊費和代理費,向銀行借款支付的手續費等等。企業融資成本實際上包括兩部分:即融資費用和資金使用費。
降低融資成本:
首先,直接融資一般情況是需要中介機構(券商、銀行等),因此選擇一個經驗豐富,技術全面以及與企業有良好關系的券商或者銀行能夠有效的降低時間成本,同時也有可能減少融資費用。當然這部分成本在直接融資中佔比並不大。
其次,無論債券融資還是股權融資,成本的根本降低來自於企業基本面的變化,優質的企業的融資成本更低。比如AAA的企業發債利率比AA+的要低,基本面良好的企業在股權融資時也可以獲得更高的股價。因此降低債券融資成本的時候可以通過種種增信措施(怎麼增信可以網路)提升評級,股權融資時可以通過釋放利好等獲得更高的溢價。
第三,選好融資時機。無論是債券融資還是股權融資都有個時機問題,這個與經濟周期,以及不同時期的利率水平等有關系,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需要可以詳細討論。
D. 如何降低融資成本舉措有哪些
1、提升公司業績,提高利潤,提高資產總額,降低負債比率
2、合理選擇融資渠道,根據項目預算,合理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與期限
3、必要時採取提前還款、債務置換等方式優化債務結構
4、注意企業信譽及銀企關系的維護
E. 降低企業項目融資成本的方法有哪些
答:
一、注重積累控制負債。
一個企業要保持旺盛的發展力和強大的市場競爭力,不能靠高負債築起自己的金字塔,要靠不斷的自我積累使企業由小變大,由弱變強。
二、根據需求選擇項目融資方式。
目前企業項目融資的方式有發行股票、債券、向銀行借貸、票據融資、貿易融資等多種形式,以上幾種融資形式有著不同的特點,企業可以根據不同需求選擇不同的融資方式。不同的融資形式有著不同的融資成本,這種成本有的表現在利率上,有的表現在費用支出上,企業可以量體裁衣,在滿足融資的同時,盡量選擇合適自己的方式,進行低成本融資。
三、合理貸款,節約成本。
把貸款時間適當拉開,分成短、中、長幾個不同的時間段,把存款壓縮在基本保證生產經營資金的額度內,有錢及時歸還銀行貸款,就可以減少成本,如果企業生產經營波動性大,可以通過臨時調整貸款增減額的方式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
F. 請問如何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時間成本、人力成本和資金成本。
融資成本高的主要是創業公司,他們由於技術、資金、運營數據各方面還不完善,所以找融資的成本都會非常高,包括找融資的時間、篩選時間、游說時間、交通費、請客費用等,效果可能還不夠好,如果找中介的話大量的中介費用和手續費用又是一個大開銷。初創企業的話我推薦去微鏈上找融資,可以省去找投資人的時間和游說時間,大概率能拿到投資人的聯系方式和項目的改進意見,對創業者的幫助非常大。
G. 如何制定有利的國際債券發行方案以降低籌資成本
創業者在對資金籌集和投資方式進行選擇時,稅收是其中重要的一個考量因素,但為什麼有時還是會發生一定時間段內稅負減少但資本總收益卻沒有增加的事情呢?
在實踐中,很多企業在投資時都選擇分期投資方式。一方面是因為企業的資金來源障礙,另一方面這也是一個不錯的降低稅收成本的方法。現行稅法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稅前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創業者對未到位的資金應盡量通過向銀行或其他機構貸款的方式解決。
固定資產投資的選擇
在投資方式中,假如我們有多種選擇,比如說貨幣資金投資、存貨投資、設備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任選的話,應盡量選擇後兩種投資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固定資產投資選擇的方式不同,也會產生不同的稅收成本。首先來看機器設備作為注冊資本投入、房屋作為其他收入的情況。按規定,企業以設備作為注冊資本投入,參與合資企業利潤分配,共同承擔風險,不徵收相關稅金;但把房屋直接作價賣給另一企業的行為,作為新企業的負債,不共享利潤、共擔風險,視同房屋轉讓,投資方應交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及契稅(根據現行政策,企業以設備作投資,視同銷售,要徵收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其次再分析一下房屋作為注冊資本投入、機器設備作為其他收入情況下應該如何納稅。房屋、建築物作為注冊資本投資入股,參與利潤分配,承擔投資風險,按稅法規定,可以不征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但需征契稅(由受讓方交納),企業把自己使用過的機器設備直接作價給另一企業,視同轉讓固定資產,其售價一般達不到設備原價,可以不交增值稅。
例如:某投資人(企業)以設備100萬元(賬面價格120萬元)和房產100萬元作投入與另一家企業組成合夥企業。當採取第一種方式時,投資人(企業)負擔的稅款為:營業稅5(萬元)=100×5;城建稅、教育費附加5000元=5×(7%+3);契稅3(萬元)=100×3(由受讓方交納)。
當採取第二種方式時,只需交納契稅3(萬元)=100×3.
兩種方式相比,投資人僅僅是改變了幾個字的先後順序,稅收負擔卻降低了5.5萬元。
降低企業籌資利息的稅收成本
根據稅法規定,企業籌資的利息支出,凡在籌建期發生的,計入開辦費,自企業投產營業起,按照不少於5年的期限分期攤銷;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是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而計入財務費用可一次性全額抵減當期收益,計入開辦、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價值,則要分期攤銷,逐步沖減以後各期收益。其區別在於計入財務費用可以盡快扣除籌資利息,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為此,創業者應盡可能縮短籌建期和資產的購建周期。
負債融資的納稅優化稅法規定,負債籌資所支付的利息可以作為費用列支,允許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時予以扣除,而權益資本籌資所進行的股息的支付卻不能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企業稅後利潤中分配。相比之下,負債籌資能享受利息減稅的優惠,降低了企業的資金成本。在稅前收益不低於負債成本總額的前提下,負債比率越高,額度越大,其節稅效果就越顯著。但是,隨著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和融資風險相應增大,甚至發生債務危機。這里的關鍵是要盡可能找出一個合理的負債比。
租賃資產是個不錯的選擇租賃是一種特殊的籌資方式。從納稅優化的角度考慮,融資租賃也是企業用以減輕稅負的重要方法之一。對於一個創業者來說,租賃可以避免因長期擁有機器設備而承擔資金佔用和經營風險,又可通過提取折舊、支付租金等方式,減輕所得稅稅負。由於租賃所支付的租金由租賃雙方共同議定,承租人可從減輕稅負的角度出發,通過租金的平衡支付來減少企業的利潤水平,使企業獲得的利潤均衡於機器設備租賃的各個年度,從而達到控制稅負的目的。當然,出租人與承租人同屬一個企業集團時,租賃還可使其直接、公開地將資產從一個企業轉給另一個企業,達到轉移收入與利潤、減輕稅負的目的。租賃還可以使承租者及時開始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並獲得收益。
租用自有場地創辦企業租用自有場地創辦的企業,是採取收租方式還是以實物投資參與經營分紅的方式大有學問。採取對承租方收取租金的方式,由於企業支付的租金可作為費用計入經營成本,從而減少了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同時也影響到投資者年終分紅的數額,對個人所得稅也會產生影響,使企業稅負下降,個人所得稅稅額減少。但是,提供場地的投資者取得的租金收入,需要交納營業稅。採取以房屋作價投資參與經營的方式,提供房屋的投資者不用就此行為交納營業稅。但是按上面的分析,企業將因為不支付租金而增加企業所得稅稅額,投資者年終所取得的分紅也將全額計稅。因此,在與他人合夥經營時,以收取房租的方式比以房抵資要好一些。如果企業處在所得稅減免期,以房抵資方式可能更好。
在現實生活中,最優的稅收籌劃方案並不一定是稅負最低的方案,稅負減少並不一定等於資本總收益的增加,有時反而會導致企業總體收益的下降。
如某企業在創業初期需籌資1000萬元,當時有兩種籌資方法可供選擇,即發行公司股票或企業債券。當時債券利率為5%,設想的股息收益率為2.5%,均約定每年計息一次。企業不計債券利息的應納稅所得額為300萬元,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企業最終應選擇哪種方式進行籌資呢? 從稅負的角度分析,按規定,企業發行債券所支付的利息,在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范圍內,允許稅前扣除,股息則不能。假定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為4%,企業利用發行債券方式籌資可以少交企業所得稅13.2(萬元)=1000×4%×33%,企業為實現最小稅收負擔,應選擇發行債券方式籌資。從企業收益的角度看:
如果企業發行債券,其凈收益為:300-1000×5%-(300-1000×4%)×33%=300-50-85.8=164.2(萬元)
如果企業發行股票,其凈收益為:300-3000×33%-1000×2.5%=300-99-25=176(萬元)
從上述比較中不難看出,企業通過發行債券方式籌資,雖然可以少支付企業所得稅13.2萬元,但企業卻少得凈利11.8萬元(176-164.2),節稅與獲取企業總體利益最大化未能取得統一。因此,企業通過稅收籌劃雖多繳納企業所得稅13.2萬元,但可以使企業總體利益最大化。
從投資創業的納稅優化角度看,企業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拆借資金方式產生的效果最好,金融機構貸款次之,自我積累方法效果最差。通過企業的內部融資和企業之間拆借資金,這兩種融資行為因為涉及到的人員和機構較多,容易尋求降低融資成本、提高投資規模效益的途徑。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利息支出,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部分准予扣除。因此,如果企業間在資金拆借活動中人為抬高利率,對納稅而言是無效的或者說並不符合稅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