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竣工後打算創魯班獎策劃書怎麼寫
現由於各種原因將工程量變為2600m2,該項目是應重新招標,還是應向合格投標人發變更通知變更後繼續呢? 答: 唐廣慶: 無需重新招標。如果通過資格預審,還未發售招標文件時,只要把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和相關的條款修改成新的數量即可,然後再發售招標文件。雖然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與招標公告的工程量不一致,一般都是以招標文件為准,編制投標文件。如果投標人有異議時,也可以通過質疑的書面方式提出,招標人應通過書面方式答疑和澄清。如果發售招標文件之後,只要是在開標前15天以前發出變更工程量與其有關的條款的書面通知,就可以繼續招標。如果開標前達不到15天,可以延後開標時間,以滿足上述要求即可。 如果招標人為保證招標進度,不想延後開標時間,又來不及發出變更工程量與其有關條款的書面通知時,可以不做任何變更,就按原工程數量招標,待簽訂合同時再修改。 源自:《招標采購管理》
⑵ 魯班獎 創立
1987年。
以下為其簡介:
1.魯班獎簡介
魯班獎的全稱為「建築工程魯班獎」建築工程魯班獎是1987年由中國建築業聯合會設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鼓勵建築施工企業加強管理,搞好工程質量,爭創一流工程,推動我國工程質量水平的普遍提高。該獎是行業性榮譽獎,屬於民間性質。當時每年數額20個,有嚴格的評選辦法和申報、評審程序,並有嚴格的評審紀律。評審由評審委員會負責,協會只負責受理申報、組織初審和工程復查,不得干預評工作。評委由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專家組成,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定。
1996年7月,根據建設部的決定,將1981年政府設立並組織實施的國家優質工程獎與建築工程魯班獎合並,獎名定為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 )。每年評選一次,獎勵數額為每年45個。
2.魯班獎是誰設立和頒發的?
魯班獎是於1987年由原中國建築業聯合會設立的一項優質工程獎。1993年隨聯合會的撤銷轉入中國建築業協會。1996年根據建設部關於「兩獎合一」的決定,將 國家優質工程獎和建築工程魯班獎合並,獎名定為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 工程)。該獎是我國建築行業工程質量方面的最高榮譽獎(國家級工程質量獎),由建設部、中國建築業協會頒發。
3.魯班獎獲獎單位會得到什麼獎勵?
建設部、中國建築業協會對榮獲「魯班獎」的單位,授予「魯班獎」金像和榮 譽證書,對主要參建單位頒發獎狀,並通報表彰。獲獎企業在獲獎工程上鑲嵌統一 榮譽標志。中國建築業協會還將編篆專輯,把其載入史冊。
⑶ 魯班獎工程的策劃是要做多做好多少個層次的質量預控措施
魯班獎工程的策劃是要做好三個不同層次的質量預控措施。,包括 總體質量控制措施 , 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控制措施, 作業層的質量控制措施 。
⑷ 如何策劃和實施創建「魯班獎」工程
建設工程魯班獎的評審工作,在初始階段就制定了嚴格的辦法。從1987年魯班獎誕生制定評選辦法,至今已先後於1994年、1997年、1999年和2000年修訂了4次。魯班獎的評選活動一直是嚴格依據《評選辦法》進行,魯班獎評選活動的歷史也是《評選辦法》逐步完善的過程。
魯班獎是我國建築行業工程質量的最高榮譽獎。魯班獎的評選對象為我國建築業企業在境內承包並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類新建工程,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內一流水平。獲獎單位分為主要承建單位和主要參建單位。魯班獎工程劃分為4類,分別是:公共建築工程,工業、交通、水利工程,住宅工程和市政、園林工程。
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
魯班獎的評選工作,始終堅持「高標准、嚴要求、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對申報工程規定了嚴格的評選條件。申報工程在達到規定規模的前提下,必須是列入各地區或部門建設計劃、嚴格履行了工程建設基本程序,已形成生產能力或使用功能,工程竣工後經過一年以上的使用檢驗,並按規定完成了全面驗收的新建工程。工程施工質量除了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准外,還必須達到全國同類工程的領先水平,是省、部范圍評出的質量最優工程。工程設計不僅要符合城市規劃、國家和部頒設計標准,還要達到省、部范圍內「先進、合理」的水平。
20年來,魯班獎的評選工作已形成一套比較成熟和完善的做法。評選過程分為申報、初審、復查和評審4個階段。在申報階段,各地方、部門協會對本地區、本系統符合條件的工程進行篩選,按照建議推薦名額擇優推薦,將申報資料提交中國建築業協會。在初審階段,中國建築業協會依據《評選辦法》中規定的評選條件對所有申報工程的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的列入復查計劃,不符合要求的則退出評選程序。在復查階段,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專家組成若干復查組,對列入復查計劃的申報工程的實體和技術資料逐一進行現場檢查,並徵求用戶意見,形成復查報告。在評審階段,聘請權威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觀看工程錄像,聽取復查組匯報,經綜合評議和質詢後,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評審結果,報建設部審核,向全國公示後確定獲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