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面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有沒有治療措施
2012年,沙烏地阿拉伯首次發生MERS-CoV感染人類病例。該病毒是一種致死率較高的新型冠狀病毒,也可引起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本次武漢市發現的病毒性肺炎,經相關病毒分型檢測,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命名為「 2019 新型冠狀病毒( 2019-nCoV )」。
B. 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報告時限是多久
2020年1月28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最新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三版版)》,該權方案對「病例報告」做了明確規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符合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輕症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時,應於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調查核實,於2小時內通過網路直報系統完成報告信息的三級確認審核。不具備網路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立即向當地縣(區)級疾控機構報告,並於2小時內將填寫完成的傳染病報告卡寄出;縣(區)級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進行網路直報,並做好後續信息的訂正。
各縣(區)確診首例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三版)》中聚集性疫情,轄區疾控中心應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在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事件級別可先選擇「未分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對事件定級後,可對事件級別進行相應調整。
C. 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採取哪些措施
《傳染病防治法》抄第四十條規襲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疫情或者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傳染病疫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調查情況提出劃定疫點、疫區的建議,對被污染的場所進行衛生處理,對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並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對疫點、疫區進行衛生處理,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並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採取措施;
(三)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傳染病疫情的處理。」
(全國普法辦編寫)
D. 重點單位如何加強防控工作,單位和個人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應如何報告
北京市規定如下:
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中小學校、學前教育機構等敏感人群單位,應當嚴格控制訪客;嚴格落實清洗、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做好老人、幼兒每日的體溫監測;發現體溫異常的,及時採取隔離措施,並送就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應當加強對職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為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督促其做好自我防護。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業、本系統的防控工作方案,嚴格履行責任,確保防控工作無死角。
提倡錯峰上下班等彈性工作制;鼓勵採用電話、網路等靈活辦公方式;召開會議優先採取視頻方式,現場會議要減少參會人數、縮短會議時間、加大座位間
隔、保證會場通風。
供水、供熱、供電等公用事業單位,市內公共交通經營管理單位和超市、便利店等生活必需品經營單位,應當保障正常服務,不得擅自停業歇業,滿足市民日常生活。
街道(鄉鎮)和社區(村)應當嚴格執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方案(試行)》,加強人員健康監測,摸排人員往來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防控措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輸入。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E. 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培訓內容是什麼
保持手衛生。咳嗽、飯前便後、接觸或處理動物排泄物後,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保持室內空氣的流通。避免到封閉、空氣不流通的公眾場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時請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噴嚏時使用紙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飛沫傳播。
醫院就診或陪護就醫時,一定要佩戴好合適的口罩。良好安全飲食習慣,處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開,做飯時徹底煮熟肉類和蛋類。

(5)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出院後隔離14天,因為兩次核酸檢測陰性,未必是真正的陰性。部分醫院為了確保出院前萬無一失,會在出院前進一步查新型冠狀病毒的抗體,明確到底是否真正痊癒。大部分患者出院以後,要繼續隔離14天,以防依然攜帶新型冠狀病毒。
注意適當的休息。隔離期間要注意個人的防護,因為大病初癒,抵抗力沒有完全恢復正常。
F.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期間去醫院就診怎麼減少交叉感染
衛生健康委 中醫葯局:
完善門診區域發熱患者隔離處置流程,確保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有效運行。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提供網上或電話問診咨詢服務,對於符合條件的慢性病、老年病患者,處方用量可以適當延長,減少患者來院就診次數。對於春節後預約住院的患者,可根據情況適當延後入院時間。非急診手術延後擇期進行,並向患者做好溝通解釋。
關於做好應對2020年春節假期後就診高峰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0〕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葯局:
近期,全國各地正在集中醫療資源全力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許多醫療機構承擔了繁重的醫療救治任務。2020年春節假期過後,各地醫療機構特別是大型醫療機構將迎來群眾日常就診高峰,工作任務將更加艱巨。為合理疏導就診群眾,防止疫情蔓延擴散,確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醫療救治工作和日常醫療服務有序開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醫療資源統籌調配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葯主管部門,下同)應當統籌調配轄區內醫療資源,依託醫聯體和縣域醫共體,加強分級診療,及時疏導就醫群眾,防止疫情擴散蔓延。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應當制定應對春節假期後群眾就診高峰的具體工作方案,完善預檢分診、門急診就診、住院治療等重點環節管理,加強醫務人員和醫用物資調配儲備,落實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要求,在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醫療救治工作的同時,有效滿足人民群眾日常醫療服務需求。
二、加強門急診管理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嚴格落實預檢分診制度,對全部來院人員進行體溫檢測,詳細詢問發熱患者流行病學史,完善門診區域發熱患者隔離處置流程,確保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有效運行。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可適當增加預約門診號源比例,嚴格控制診間加號,優先接診急危重症患者,引導患者錯峰就診、無緊急情況暫不就診,盡量減少患者聚集。嚴格管控門診候診區域,必要時可進行封閉管理,嚴格執行「一人一診一室」,避免患者二次聚集。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提供網上或電話問診咨詢服務,對於符合條件的慢性病、老年病患者,處方用量可以適當延長,減少患者來院就診次數。
三、加強住院和手術管理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預留充足隔離病房,必要時對其他病房進行改造。對於春節後預約住院的患者,可根據情況適當延後入院時間。加強醫療機構病房24小時門禁管理,患者住院期間原則上不得離開病房,確需陪護的只安排1名固定陪護人員,並做好個人信息登記和有效防護。合理控制手術數量,按照手術指征安排手術時間,非急診手術延後擇期進行,並向患者做好溝通解釋。
四、加強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與控制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見醫用防護用品使用范圍指引等有關要求,做好消毒防護、手衛生、門診管理、病房管理等醫院感染防控工作。對於疑似和確診病例,應當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最新版診療方案,在具備有效隔離條件和防護條件的定點醫院隔離治療,避免交叉感染;需要轉運至定點醫院治療的,應當向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按照有關程序規定由急救中心將病例轉運。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1月29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G. 威海文登交通運輸局全面部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2日上午,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侯志強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對全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會後,區交通運輸局印發《關於做好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制定《文登區交通運輸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的交通運輸系統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強化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領導。設立疫情防控辦公室,實施疫情防控每日專報制度。
及時宣傳引導
將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及時傳達各交通運輸企業特別是公交、客運、出租、貨運企業,要求各企業高度重視防控工作,針對疫情展開相應的前期防控准備工作。要求各企業加強對業戶疫情知識宣傳教育,讓每位從業人員都能掌握新型病毒感染肺炎的相關知識,便於防控。同時,要求公交、出租、客運車輛駕駛員做好乘客宣傳引導,引導發熱乘客主動報告。通知計程車LED屏等全區交通運輸宣傳媒介做好准備,如有需要,按照區里統一安排,及時播發宣傳標語。
加強防護力度
車輛防護方面,督促企業及時對公交、客車、出租等道路旅客運輸車輛進行全面的殺菌消毒並加強通風,並為駕駛員和汽車站一線工作人員配備一次性口罩等防護物品,做到勤洗手、戴口罩。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H. 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延遲復工,怎麼發工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明電[20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三、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0年1月24日
I. 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防疫機構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時應當及時採取哪些隔離防控措施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
施:
(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醫療機構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應當根據病情採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
醫療機構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置。
2020年1月28日,國家衛健委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 (第三版) 》要求,醫療機構應按照《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一版)》的要求,重視和加強隔離、消毒和防護工作,全面落實防止院內感染的各項措施,做好預檢分診工作,做好發熱門診、急診、及其他所有普通病(房)的院感控制管理。對肺炎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以及感染者中的輕症病例實行隔離治療,疑似病例應當進行單間隔離治療。如當地發生強度較大流行,醫療資源緊張時,輕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可採取居家治療和觀察。
J.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期間社區還能組織群體活動嗎
民政部 衛生健康委:
各城鄉社區組織嚴格對社區各類活動的管理,在疫情解除前不舉辦各類人員聚集性活動。依託社區微信群、社區公眾號等社區信息平台,用好標語、公示欄、LED電子屏、農村大喇叭等陣地,廣泛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及時發布和動態更新當地疫情防控動態、聯防聯控的政策措施。
民政部:各城鄉社區組織在疫情解除前不舉辦各類人員聚集性活動
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記者 孫少龍)記者30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聯合印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城鄉社區組織嚴格對社區各類活動的管理,在疫情解除前不舉辦各類人員聚集性活動。
通知要求,各城鄉社區組織要在疾控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下,會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來自疫情發生地區的人員、外地返回居住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管理,加強發熱和症狀監測,追蹤、督促其居家醫學觀察。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統一要求,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緊急情況隨時報告,絕不允許遲報、漏報、瞞報。
同時,各城鄉社區組織要依託社區微信群、社區公眾號等社區信息平台,用好標語、公示欄、LED電子屏、農村大喇叭等陣地,廣泛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及時發布和動態更新當地疫情防控動態、聯防聯控的政策措施。
通知要求,各城鄉社區組織要大力開展冬春季愛國衛生運動,嚴格對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注意加強對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日常消毒,疫情解除前暫停社區圖書室、文體活動室、老年活動室(日間照料中心)等人員聚集型場所服務活動,確有需要的可探索採取電話預約等一對一服務方式。
通知強調,各地要建立本地疫情應對工作領導小組和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領導下的社區防控工作機制,制定省、市層面總體方案和縣、鄉層面實施方案,落實社區防控工作專項經費和物資供給。要切實保障城鄉社區工作者和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權益,分級分類完善各項衛生防護措施和配齊必要消毒、防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