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宜昌市關於進一步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字實施辦法的介紹
為加快我市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字進程,提高市民語言文字素質,提升城市品位,促進我市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確保我市「三城聯創」工作順利達標和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順利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省語委、省教育廳關於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通知》(鄂語字(2002)5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昌市「三城聯創」重點責任目標分解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07)26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Ⅱ 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字的律依據主要有哪些什麼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第三條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第四條規定:「公民有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權利。國家為公民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供條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第五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應當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有利於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利於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第十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 第十一條規定:「漢語文出版物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 第十二條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第十三條規定:「提倡公共服務行業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第十四條規定:「廣播、電影、電視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第十八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 《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初等教育應當進行漢語拼音教學。」第十九條規定:「凡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崗位,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說普通話的能力。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和影視話劇演員、教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分別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准;對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的,分別情況進行培訓。」第二十條規定:「對外漢語教學應當教授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 ( 班級 ) 和其他教育機構,有條件的應當採用少數民族文字的課本,並用少數民族語言講課;根據情況從小學低年級或者高年級起開設漢語文課程,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第四十九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教育和鼓勵各民族的幹部互相學習語言文字。漢族幹部要學習當地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幹部在學習、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同時,也要學習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進行教學,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六條規定:「學校應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可以用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 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在教育教學和各種活動中,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師范院校的教育教學和各種活動應當使用普通話。」
《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掃除文盲教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幼兒園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幼兒園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民族鄉的中小學可以使用當地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同時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使用規范的語言文字。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Ⅲ 推廣普通話寫規範字計劃
開展第十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總結
今年的9月9日—15日是第十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我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若干規定》,本著求真務實的精神,從學校實際出發,認真籌劃,精心組織,使「推普周」活動落到實處,推動了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加強宣傳,營造活動氛圍。
9月10日升旗儀式上,少先隊總輔導員向全校師生發出「推普周」活動倡議,介紹推廣普通話和使用規範字的意義。讓全體師生認識推廣普通話的重要意義,知道普通話是我們共同的語言,向全體師生們倡議積極參加「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要求老師上課應說普通話,學生間對話盡量以普通話為主,自覺地在社會公共交際中使用普通話,培養良好的講普通話的素質,提高自己講普通話的水平。
二、精心組織,推進活動開展。
(一)開展普及普通話活動,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水平。
1.學校規定全體教師上課必須講普通話,提倡課間與他人交流也講普通話。教師為學生做出表率,帶動全校推普活動的開展。
2.開展校園內人人講普通話活動。要求學生從早晨進入校門開始,與老師、同學交談必須講普通話。提倡回家也講普通話,以帶動家庭、社區成員講普通話,養成講普通話的習慣。
3.在學生中開展普通話比賽。各班由班主任組織,每個班級都開展一項活動,如詩歌朗誦比賽、演講比賽或寫字比賽等,在全校范圍內掀起推普熱潮。
(二)開展綜合性學習活動,促進語言文字規范化。
1.學校要求教師的教學計劃、備課筆記等的撰寫都要將規范化用字作為一項重要指標,發現錯字、別字立即予以糾正。 教師上課必須使用規范化漢字,禁止寫繁體字、不規范簡化字等。
2.上好寫字課。規范學生的寫字姿勢和寫字質量,養成良好的寫字習慣,將學生的寫字質量與用字規范化有機聯系起來。
3.「推普周」期間,各班出一期宣傳語言文字工作的專題板報。
4.各班根據班級的實際開展活動。如一、二年級舉行了鉛筆字寫字比賽;三年級舉行詩歌朗誦比賽;四年級舉行演講比賽;五、六年級舉行了 「用規範字行動」,調查班級、學校的用字規范化情況,對本校校園用語用字環境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頓,以此規范師生用好普通話和寫好規範字。此外,各班語文老師還在學生寫作之前讓學生暢所欲言,先把要寫的內容說通順了再寫,進一步培養學生的說、寫能力。活動內容適合學生,並能寓教於樂,因此受到了廣大學生歡迎。
三、師生協作,活動初見成效。
通過推普周活動,學校的全體師生進一步明確推廣普通話和使用規範字的意義,學校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之間初步養成用普通話交流的習慣。教師的板書規范了,學生書寫的水平也在不斷地提高。
推普活動是一項持續、長期的工作,我校將以全體師生「說普通話,寫規範字,用文明語,做文明人」為目標,持之以恆地開展好這項工作,不斷提高學校的語言文字工作水平。
Ⅳ 宜昌市關於進一步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字實施辦法的內容
各縣市區委、縣市區人民政府,軍分區黨委,市委各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局,各人民團體,中省在宜企事業單位:
市委組織部等七部門《關於進一步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字實施辦法》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7年8月31日
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直機關工委市文明辦、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市人事局、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字實施辦法
一、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字必須貫徹「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的方針。黨政機關公務員要發揮帶頭作用,學校要發揮基礎作用,新聞媒體要發揮示範作用,公共服務行業要發揮窗口作用。
二、黨政機關公務員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說好普通話、用好規範字,增強說好普通話、用好規範字的自覺性。在接聽電話、接待來訪、辦公、各種會議、面向社會公眾講話等公務活動中自覺使用普通話,普通話應成為各種會議、公共場合、公務活動、機關內部用語。在公文、印章、個人名片、單位名稱牌、指示牌、告示欄等自覺使用規范漢字。
黨政機關要把說普通話、寫規範字列入公務員基本行為規范,列入機關作風建設、年度考核的內容,把普通話、規範字使用狀況作為錄用公務員、評選優秀公僕和公務員、年度考核的必備條件,逐步實行持證上崗。
三、學校要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把學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能力納入培養目標,把說普通話、用規範字列為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普通話應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語言、校園語言。
教育系統要把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和教育教學要求,把說普通話、寫規範字作為教師資格、教師職務評聘、教師錄用、學生素質評價、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的必備條件。
四、新聞媒體要以普通話作為播音、節目主持、采訪的基本工作用語,以漢語文出版的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等出版物和影視屏幕字幕及其他公示性用字應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
新聞媒體要把說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作為提高新聞和出版物質量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質量管理責任機制,播音員、節目主持人、編輯、記者、校對、中文字幕機操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五、商業、郵政、電信、鐵路、交通、民航、旅遊、文化、餐飲、娛樂、銀行、保險、醫療衛生及其他面向社會公眾的行業要以普通話作為基本服務用語。
公共服務行業要把說普通話、寫規範字納入行業基本行為規范,納入常規管理,納入行業技能培訓的內容,並在導游、廣播、解說等特定崗位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六、各部門、各單位在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的過程中,要有計劃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普通話培訓,使工作人員逐步達到《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規定的等級標准。
七、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構建長效機制,健全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加強層級管理,落實責任制,形成人人堅持使用、重在實效的氛圍。
八、組織、人事部門要將語言文字納入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素質提高培訓規劃,做好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培訓測試的組織工作和規范用字的管理工作。宣傳部門要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的語言文字方針政策,營造良好語言文字工作氛圍。市文明辦負責將語言文字工作情況納入文明單位、文明機關考評條件。市直機關工委負責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機關作風建設,積極開展宣傳競賽活動。教育部門要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推普宣傳活動,制定普通話培訓測試規劃,為全社會提供培訓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