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徽省紅十字會的實施辦法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日期】 19980410
【實施日期】 19980701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已經1998年4月10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章名】 全文
第一條 為了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以下簡稱《紅十字會法》)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紅十字會是以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促進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依照《紅十字會法》和本辦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紅十字會給予支持和資助,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並對其活動進行監督;紅十字會協助本級人民政府開展與其職責有關的活動。
全社會都應當關心和支持紅十字事業。
第四條 本省縣級以上按行政區域建立各級紅十字會地方組織,設立辦事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鄉鎮、街道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建立紅十字會基層組織。
第五條 上級紅十字會指導下級紅十字會工作。全國性行業紅十字會在本省建立的紅十字會組織同時接受省紅十字會的指導。
第六條 本省公民和社會組織承認《中國紅十字會章程》,自願參加紅十字會並繳納會費的,可以成為紅十字會的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
各級紅十字會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
紅十字會地方組織設名譽會長和名譽副會長,名譽會長和名譽副會長由理事會聘請。
第七條 紅十字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紅十字會法》及有關法律、法規;
(二)開展救災准備工作,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的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
(三)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對容易發生意外傷害的行業的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救護培訓,組織群眾參加現場救護;
(四)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
(五)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六)按照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的部署,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七)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八)依照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完成人民政府委託的事宜。
第八條 省紅十字會依法開展同其他地區和國外紅十字會、紅新月會的交流合作。
第九條 紅十字會使用白底紅十字標志。紅十字標志的使用范圍和辦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志使用辦法》的規定執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濫用紅十字標志。
第十條 紅十字會經費主要來源:
(一)紅十字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捐贈的款物;
(三)紅十字會的動產、不動產以及興辦社會福利事業和經濟實體的收入;
(四)基層紅十字會和行業紅十字會所在單位和部門的資助;
(五)人民政府的撥款。
第十一條 紅十字會為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可在公共場所設置募捐箱,也可進行其他形式的社會募捐活動。紅十字會的社會募捐活動,由省紅十字會依法統一組織、管理。
第十二條 紅十字會接受用於救助和公益事業的捐贈物資,以及用捐贈款購置用於救助和公益事業物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稅費的優惠待遇。
第十三條 省紅十字會依法設立紅十字基金會,所籌資金全部用於發展紅十字事業。
第十四條 紅十字會興辦與其宗旨相符的社會福利事業和開展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等工作,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給予支持。
第十五條 紅十字會地方組織配備的設有固定裝置及專門標志的賑災救護、指揮車輛,經省紅十字會報省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核批,免繳公路養路費。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執行救助任務並標有紅十字標志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有優先通行的權利,車輛免繳路、橋、輪渡通行費。執行緊急救助任務的人員有優先使用交通工具和公用通訊工具的權利。
第十六條 海關、商檢、檢疫等有關部門對紅十字會接受的救災物資,應優先辦理有關手續;交通運輸部門對紅十字會分發的救災物資,應優先承運;受援地的人民政府應承擔救災物資到本區域後的轉運費用。
第十七條 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單位對紅十字會開展的公益和救助活動,應做好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 紅十字會有權處分其接收的捐贈款物;在處分捐贈款物時,應當尊重捐贈者的意願,並接受捐贈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 紅十字會應建立經費收支、財產管理、社會福利事業財務活動及捐贈款物專項帳目的審查監督制度,每年向理事會報告執行情況,並接受同級人民政府的檢查監督。
第二十條 紅十字會的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挪用。對侵佔、挪用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歸還,對直接責任者由所在單位或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紅十字會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對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索賄受賄、貪污挪用救災款物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對在人道主義救助服務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省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Ⅱ 紅十字會的急救員證怎麼報名培訓

第一,報名參加當地紅十字會急救培訓。
二,紅十字會開始組織系統培訓時專,另一方自願通屬知申請人,允許申請人參加系統培訓。
三,參加培訓的人員,經過培訓,經過培訓後考核合格,發給應急救援證書。
四,一般紅十字會在培訓時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當你發送文件時,你需要收集費用。不同地方採用的標準是不同的。請以當地紅十字會為標准。
Ⅲ 紅十字會的急救證怎麼考
一,到當地的紅十字會急救員報名培訓。
二,當紅十字會開始組織系統的培訓時,對方會主動給報名者打電話,讓報名者參加系統的培訓。
三,參加培訓的報名者,各項急救措施掌握好,並通過培訓師的考核後,發給發急救員證。
每位學員只有做到全部急救技能100%達標,才能拿到急救員證。""紅十字會給每個人建立檔案,當急救員證件到期後,相關人員還要再次接受嚴格的復訓,否則證件將作廢。

(3)紅十字會救護員培訓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一是有些工廠要通過一些認證(如ICTI)的話,要保證每個班次都有持急救員資格證的人,如果你有這個證書,就業上就有優勢。
二是很多地方招募志願者,比如奧運會,都是有急救員證書的優先。還有導游如果沒有急救員證書,帶團出國的目的地是受限制的。
三是如果要應聘急救員還得重新培訓,內容要比紅十字會急救員要深。有些城市將把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納入社區急救員、家政服務員、養老護理員、窗口服務員、文明引導員和國家公務員六大行業的崗位任職資格培訓體系。
Ⅳ 中國紅十字會救護員培訓教學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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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護(緊急救治)的意思,是指當有任何意外或急病發生時,施救者在醫護人員到達前,按醫學護理的原則,利用現場適用物資臨時及適當地為傷病者進行的初步救援及護理,然後從速送院。

Ⅳ 紅十字會的急救證怎麼辦。。。
一,到當地的紅十字會急救員報名培訓。
二,當紅十字會開始組織系統的培訓專時,對方會主動給報名屬者打電話,讓報名者參加系統的培訓。
三,參加培訓的報名者,各項急救措施掌握好,並通過培訓師的考核後,發給發急救員證。
每位學員只有做到全部急救技能100%達標,才能拿到急救員證。""紅十字會給每個人建立檔案,當急救員證件到期後,相關人員還要再次接受嚴格的復訓,否則證件將作廢。

(5)紅十字會救護員培訓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一是有些工廠要通過一些認證(如ICTI)的話,要保證每個班次都有持急救員資格證的人,如果你有這個證書,就業上就有優勢。
二是很多地方招募志願者,比如奧運會,都是有急救員證書的優先。還有導游如果沒有急救員證書,帶團出國的目的地是受限制的。
三是如果要應聘急救員還得重新培訓,內容要比紅十字會急救員要深。有些城市將把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納入社區急救員、家政服務員、養老護理員、窗口服務員、文明引導員和國家公務員六大行業的崗位任職資格培訓體系。
Ⅵ 紅十字會急救員證怎麼獲得
一、報名方式:
需要參加紅十字救護員培訓的單位或者個人請事先電話聯系紅十字會辦公室,確定人數和時間,紅十字會根據實際情況統一辦班。
二、培訓費用:
初訓160元/人;復訓80元/人。
三、培訓時間
培訓時間為一天。
四、培訓要求
參加培訓時受訓人員需攜帶一寸彩照三張、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培訓結束經筆試和現場操作考核合格後頒發紅十字救護員證書,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相關規定:
1、中國紅十字總會、交通部、公安部在2006年8月聯合下發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各級公安、交通部門要積極組織公安民警和機動車駕駛人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參加救護培訓。」但中國紅十字總會救護處有關負責人否認了它的強制性。
2、中國紅十字總會救護處有關負責人:有這樣的一個指導意見,然後地方可能會推進得更近一步,因為從全國來講可能不平衡,不可能有一個全國性的那麼一個統一的要求。我們只能說跟他們有一個指導性意見,這個是很重要很需要的,地方呢,地方紅會和地方有關主管部門有一個更具體的這樣一個規定。
3、紅十字總會並不強求,地方政府上綱上線,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持有者在百萬左右,每人每兩年復訓一次,初考90,復訓75,自2008年推行以來,這筆錢恐怕已經數以億計,它的必要和用途,駕駛員們恐怕需要更細致的說法。
Ⅶ 紅十字救護員證怎麼考
紅十字救護員證考取可以通過向所在地的紅十字會報名參加培訓並通過考核之後獲得。
比如北京為例:
一、報名方式:在當地紅十字會官網進行報名。
1、網路搜索北京紅十字會,點擊進入首頁。

(7)紅十字會救護員培訓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1、頸肩肘膝踝受傷或孕期不能參加培訓,請穿運動服裝和運動鞋參加培訓,女士請勿穿著裙裝參加培訓。
2、課程費用及其他:
參加在培訓中心舉辦的培訓學員每位280元(包含教材、呼吸面膜、創傷包紮教具)。
若在培訓中心以外的地方授課/考試,費用為每位學員280元(原價),同時機構要負責免費停車位以及導師餐食。若在北京以外地區授課/考試,費用為每位學員280元(原價),同時機構要承擔每位導師的住宿和餐食費用,交通費用按照實際公里數收取。
3、課程內容:
1.急救的原則及危急時刻採取的措施
2.人體的構造及機能
3.成人心肺復甦與AED配合使用
4.成人及嬰兒氣道異物梗阻排除方法
5.綳帶及三角巾的包紮方法
6.出血包紮及骨折固定的方法
Ⅷ 遵義市紅十字會初級急救員培訓相關的要求和信息
建議您還是直接前往遵義市紅十字會了解具體情況。其官網頁面並沒有提供明確專信息,僅有其為社區、屬學校等處提供救護培訓的新聞報道。不過通常來說紅十字會的初級急救員就是主要培訓關於徒手心肺復甦以及創傷急救的相關內容,並不會花費過多的時間,對受訓者也沒有特殊要求。只是發證的培訓需要收費,具體收費情況需要詢問紅會的負責培訓的人員。
Ⅸ 紅十字會的急救證怎麼考
如何辦理紅十字救護員證
一、報名方式:
需要參加紅十字救護員培訓的單位或者個人請事先電話聯系紅十字會辦公室,確定人數和時間,紅十字會根據實際情況統一辦班。
二、培訓費用:
初訓160元/人;復訓80元/人。
三、培訓時間
培訓時間為一天。
四、培訓要求
參加培訓時受訓人員需攜帶一寸彩照三張、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培訓結束經筆試和現場操作考核合格後頒發紅十字救護員證書,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9)紅十字會救護員培訓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救護證,全稱是「紅十字救護證」,是要求具備現場救護資格證書,是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年審時的必備,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所有駕駛員都要持有一本「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相當於開車上路營運的「上崗證」,給「上崗證」年檢時卻必須先辦一個「紅十字救護證」。
救護證,是指司機應該具備現場救護的基本知識,通過培訓考核獲得的一種技能證書,2006年8月中國紅十字總會、交通部、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交通部門要積極組織公安民警和機動車駕駛人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參加救護培訓,但沒有強制規定必須考取救護證書。
相關規定:
1、中國紅十字總會、交通部、公安部在2006年8月聯合下發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各級公安、交通部門要積極組織公安民警和機動車駕駛人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參加救護培訓。」但中國紅十字總會救護處有關負責人否認了它的強制性。
2、中國紅十字總會救護處有關負責人:有這樣的一個指導意見,然後地方可能會推進得更近一步,因為從全國來講可能不平衡,不可能有一個全國性的那麼一個統一的要求。我們只能說跟他們有一個指導性意見,這個是很重要很需要的,地方呢,地方紅會和地方有關主管部門有一個更具體的這樣一個規定。
3、紅十字總會並不強求,地方政府上綱上線,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持有者在百萬左右,每人每兩年復訓一次,初考90,復訓75,自2008年推行以來,這筆錢恐怕已經數以億計,它的必要和用途,駕駛員們恐怕需要更細致的說法。
主席團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有一位主席和一位副主席。主席主要負責該組織的對外關系,在國際社會中代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並與指導委員會總幹事密切合作,負責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人道外交事務。在該組織內部,他負責加強組織凝聚力,保證運作順利並促進發展。
員工團
1914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僅有12名雇員,而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則有1900名雇員並有1800名志願者作為補充。在兩次大戰,而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則有1900名雇員並有1800名志願者作為補充。20世紀80年代一線員工平均人數達到500人,90年代則達到1000多人。
20世紀70年代起,每年有15%的員工流失,75%的員工工作不滿3年 即離職。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員工來自多個國家,2004年平均約有50%的非瑞士籍員工。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法律職責
此項職責具有兩個淵源:
《日內瓦公約》,它使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承擔以下任務:探視被關押者;組織救援行動;幫助離散家庭重新團聚以及在武裝沖突期間進行類似的人道活動。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它鼓勵該組織在《日內瓦公約》不適用的國內暴力事件中承擔類似的工作。
《日內瓦公約》是有拘束力的國際法條約,它在世界范圍內都具有適用力。《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是在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上通過的。該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都參加會議,因此,它賦予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一種准法律或「軟法律」的地位。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宗旨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一個公正、中立和獨立的組織,其特有的人道使命是保護武裝沖突和其他暴力局勢受難者的生命與尊嚴,並向他們提供援助。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還通過推廣和加強人道法與普遍人道原則,盡力防止苦難發生。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創建於1863年,它是《日內瓦公約》和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發起者。該組織負責指導和協調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在武裝沖突和其他暴力局勢中開展的國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