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介紹
農村勞動力轉抄移培訓是指對需要轉移到非農產業就業的農村富餘勞動力開展培訓,以提高農民的素質和技能,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包括職業技能培訓和引導性培訓,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培訓以尊重農民意願和農民直接受益為前提,以市場運作為基礎,以轉移到非農產業就業為目標。

2. 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財政補助資金(以下簡稱「培訓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培訓補助資金是國家設立的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開展短期非農職業技能培訓和引導性培訓的專項資金。在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同時,輔助開展基本權益保護、法律知識、城市生活基本常識、尋找就業崗位等引導性培訓和宣傳。
第三條 培訓補助資金用於對受培訓農民的學費補助,或對培訓機構因降低收費標准而給予的補助。中央財政對全國性的引導性培訓和宣傳給予適當補助。
第四條 培訓補助資金由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共同承擔,以地方財政為主。中央財政根據全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辦公室確定的各省(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下同)示範性培訓任務,平均每期每人按不低於100元的標准給予補助,重點用於農村勞動力輸出大省、產糧大省、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各省具體的補助標准,由各省根據不同的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工種等自行確定。
第五條 培訓補助資金以農民直接受益為原則,以培訓券或現金等形式直接補貼給受培訓農民,也可以通過降低收費標準的方式補貼給培訓機構。
全國性的引導性培訓和宣傳資料須經全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辦公室認可,並由其統一免費向農民發放。
第六條 培訓機構須經公開招標確定或經當地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辦公室評審確認;收費標准須經公開招標確定或經當地財政、物價部門核定,並報當地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辦公室備案。
第七條 短期培訓時間一般為15~90天,具體培訓時間由培訓機構根據工種的不同確定,並報當地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 培訓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轉移到非農產業就業為目標,培訓機構應保證受培訓農民充分轉移就業。充分轉移就業應滿足如下條件:轉移就業率應達80%以上,用人單位與農民簽訂的勞務合同期限應不低於3個月。
第九條 培訓補助資金只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前的培訓給予補助,在崗培訓的補助不在本辦法之內。

3. 如何發揮職業學校 在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中的作用
當前,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已成為各行業,一定要輸送學歷+技術的技能人 級各類培訓機構和職業教育的重要職責和才,可以採取先學歷教育再培訓的方式進 戰略重點。盡快轉變辦學模式、辦學機制、行。目前,有將近1億農民作為勞動力已 辦學體制,以就業為導向,實施「訂單式」培經轉移了,但這些人普遍科技素質低,只 養,把農民科技培訓職能同勞動力轉移培有通過轉移後的職業培訓,才能實現從 訓相融合,確保培訓後農民實現轉移和穩「轉移到轉化」的飛躍,
4. 如何發揮社區教育在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中的作用
當前,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已成為各行業,一定要輸送學歷+技術的技能人 級各類培訓機構和職業教育的重要職責和才,可以採取先學歷教育再培訓的方式進 戰略重點。盡快轉變辦學模式、辦學機制、行。目前,有將近1億農民作為勞動力已 辦學體制,以就業為導向,實施「訂單式」培經轉移了,但這些人普遍科技素質低,只 養,把農民科技培訓職能同勞動力轉移培有通過轉移後的職業培訓,才能實現從 訓相融合,確保培訓後農民實現轉移和穩「轉移到轉化」的飛躍,實現農村勞動力的
5. 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嗎
一,是的,目前來說,只能享受一次培訓,增加二次培訓,目專前還停留在建議的階段;屬
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
1,是指對需要轉移到非農產業就業的農村富餘勞動力開展培訓,以提高農民的素質和技能,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2,培訓包括職業技能培訓和引導性培訓,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
3,培訓以尊重農民意願和農民直接受益為前提,以市場運作為基礎,以轉移到非農產業就業為目標。
6. 如何辦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
第一步:實現轉移就業的農村勞動力按照規定準備辦理轉移就業登記的有關材料。
第二步內: 農村實現轉移就容業人員將應提交的材料整理匯總後直接或通過村級就業服務組織報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
第三步: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對農村實現轉移就業人員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將轉移就業登記內容錄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管理子系統,並列印《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表(確認)》,本人確認並簽字後加蓋轉移就業登記專用章。
對未持有《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的農村勞動力,按照農村勞動力求職登記要求核發證件。
第四步:鄉鎮社保所將相關材料整理留存,將相關原件材料交還農村勞動力本人。

持有《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的,需提交:
1、本人填寫並簽字確認的《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表》;
2、被各類用人單位招用的提交勞動合同書或聘用協議書;
3、從事個體經營或自主、合夥經營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或其它法人證書副本、合夥經營證明等;
4、村級組織或其它聘用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
5、其它可證明實現轉移就業的書面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