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今年的退役士兵,我們這里出台了一項政策就是免費給退役士兵培訓,這里有以下幾個專業。
別信他們的計算機和那個計算機動畫,計算機這玩意。號稱畢業的滿街跑,但實際上,這玩意你不精深根本就不能給你帶來高收入,這玩意需要時間,你還要有那個底子。並且需要你有這個專研的興趣,現在可不是十幾年前。你自己想像地方上的所謂計算機培訓能給你帶來什麼好處,這就是個爛大街的東西。
如果你比較想要一份穩定的並且收入比一般工人好點的。推薦你電工、焊工、鉗工,雖然看似辛苦,但什麼時候都不會缺工作,,
車工這方面,比較有前景一點,畢竟現在經濟發展,車只會越來越來。。你研究專深了,可以自己創業。
、農副產品加工、農機維修。這兩方面都不太懂。
另外,咱門退伍兵,不要怕長怕累。這都是暫時的困難,勞動永遠最丟人
反正,千萬不要去學什麼坑爹的計算機培訓。。真的。
㈡ 201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是什麼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國發〔2005〕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長期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家有關政策,積極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取得很大成績。但隨著勞動人事、社會保障等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這項工作也遇到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安置難的問題越來越突出。
城鎮退役士兵有的長期得不到安置,有的安置後長期不能上崗,有的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和優惠政策不能兌現。為此,現就進一步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問題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就業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在現行法規政策框架內,強化政府調控職能,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努力挖掘安置潛力和就業崗位資源,在規定時限內安置城鎮退役士兵上崗就業。
(一)堅決執行現行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堅決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嚴肅性,所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義務。堅決糾正片面強調局部利益和困難,拒絕接收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錯誤做法。
任何部門、行業和單位嚴禁下發針對城鎮退役士兵的歧視性文件,嚴禁限制或禁止下屬單位接收城鎮退役士兵。凡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及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的部門或行業文件,一律不得執行。
(二)堅決將未安置的城鎮退役士兵盡快安排到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立即組織民政、人事、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對本地區歷年來未安置的城鎮退役士兵情況進行清理,在切實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按照國防義務均衡負擔的原則,及時擬訂、下達安置計劃,落實接收單位。
各地區務必於2005年8月底前開出所有安置介紹信,並督促有關單位盡快落實,確保城鎮退役士兵真正上崗就業。

(2)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財政、衛生、國稅、地稅、工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廳(局、委):
現就認真做好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關於適用范圍
本通知適用於安置在企業的轉業志願兵(士官)、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鎮復員士官、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殘疾軍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鄉老復員軍人(以下簡稱「部分軍隊退役人員」)。
二、 關於解決企業拖欠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工資的問題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依法督促各類企業切實履行解決拖欠工資問題責任主體的責任,維護軍隊退役人員的勞動報酬權益。對惡意拖欠軍隊退役人員工資的行為,勞動保障部門要責令企業限期發放拖欠的工資;對拒不整改的,依法進行處理。
對國有企業拖欠軍隊退役人員工資問題,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採取切實措施限期解決。
三、 關於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就業和再就業問題
各地要積極做好軍隊退役人員的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加強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落實就業再就業政策,採取多種措施促進軍隊退役人員就業再就業。軍隊退役人員下崗失業後,符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 (國發 [2005] 36號)規定條件的要發放《再就業優惠證》,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
㈢ 我是2009年的退役士兵,問問崗前培訓是什麼退伍軍人安置考試是什麼
說實話沒什麼用,最主要的還是看關系,考試成績佔40檔案成績佔60!
就是考些政治哲學法律和應用文寫作之類的東西!
㈣ 退伍安置里:培訓與計劃安置相結合和政府計劃安置 。這兩種安置有什麼不同
政府計劃安置,一般去如公安等單位,培訓就是你學電工、焊工、電腦、駕照有點補助,也有免費的
㈤ 退伍軍人培訓技能政策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對1954年11月1日以後入伍、年齡在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發給老年生活補助,標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10元,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圍是: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1、退伍軍人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財稅〔2005〕18號文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第一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93號)第三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84號)第二條、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個體經營是指僱工7人(含7人)以下的個體經營行為,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凡僱工8人(含8人)以上的,無論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註明為個體工商業戶,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均按照新開辦的企業。
2、其他: 國務院頒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12條規定:「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在年齡上可適當放寬,原學校應在他們退伍後的下一學期准予復學。如果原學校已經撤銷、合並或者由於其他原因在原學校復學確有困難,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學校申請縣、市以上教育部門另行安排他們到相應的學校學習。」《徵兵工作條例》第25條規定:「依法可以緩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後准其復學。」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也有相應規定,如《天津市徵兵工作若干規定》第13條規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經批准可以服現役。學生依照前款規定應征服現役的,原就讀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退出現役後復學的,學校可以酌情減免學費;本人申請調整專業的,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照顧,妥善解決。」
《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暫行辦法》第17條規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學業的,退役後可以回原學校復學。不要求復學的,按本辦法第14條的規定辦理。復學的退役士兵,視為自謀職業,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㈥ 退役士兵政府安置工作必須要去黨校培訓嗎
也不一定。 這個要看你在當地政府有沒有人,關系。沒有的話你就的去。
㈦ 國家對待退伍軍人免費培訓技能的相關政策是根據什麼法律
國家對退伍軍人實行免費培訓技能的相關政策是《退役士兵安置條例》,退役士兵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費是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預算內的。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退役士兵退役1年內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費列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應當免費為退役士兵提供檔案管理、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服務。
國家鼓勵其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費服務。

(7)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三條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從事微利項目的給予財政貼息。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二十四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用人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符合規定條件的,依法享受稅收等優惠。
第二十五條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復職復工,其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平均水平。
㈧ 退伍士兵參加免費職業技能培訓都有什麼要求和期限
參加免費培訓的人員由民政局退伍辦組織。其他沒有限制。具體為:
1、自願報名,免費培訓。從培訓制度建立起,凡按規定退出現役的市城鎮和農村退役士兵,都可自願參加政府組織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培訓經費由政府統一安排。
2、自主選擇,技能為主。符合參加培訓條件的退役士兵,均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發布的培訓招生計劃,自主選擇填報志願,申請參加以職業技能為主的培訓。
3、屬地管理,就近培訓。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實行屬地管理,由市人民政府負責,有關部門和承訓學校具體實施。退役士兵原則上在所在市及鹽城市范圍內的招生院校參加培訓,一般不跨地級市范圍報名培訓。
4、統籌安排,協調推進。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民政部門牽頭協調,勞動保障、教育、農林、財政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統籌安排全市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培訓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對於已取得大專以上文憑或職業資格證書的、回企事業單位復工復職的,以及已穩定就業的退役士兵,不動員參加培訓。
6、對下列因犯嚴重錯誤或精神病患者不予批准參加培訓:無正當理由,中途退役的;弄虛作假,仿造塗改檔案材料的;被部隊開除軍籍、除名、勞動教養或被判刑事犯罪的;退役後不按規定時限(三個月內)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報到的;被評定為1至6級傷殘等級的精神病患者。

㈨ 退伍軍人培訓方案
你好,針對退伍軍人,不缺志向,不缺精氣神,更不缺堅持,只是缺一門合適的技術。推薦你考慮一下學習一門技術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