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煤礦全員培訓制度
煤礦全員培訓制度1、停工和復產前,全礦所有職工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2、培訓由內礦長安排,由安監站具體容負責培訓。3、培訓時間至少七天。4、具體安排:5、具體內容:①黨的方針、政策、本礦的法規、制度。②安全生產理論知識。③分析事故案例。④當前安全形式。⑤安全知識問答。⑥三大規程學習。⑦典型經驗教育。⑧舉行安全知識教育。6、培訓期滿組織全員考試,並且入檔登記,保存。7、對特殊情況不按規定,隨便曠工的職工要進行訓後教育、復訓、或者進行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