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技能補貼該如何進行申請
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應附符合減免政策的個人身份證明、被鑒定人員名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減免收費票據(減收或免收均需當事人簽字)及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
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於30日內將資金直接劃入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1)職業技能培訓報賬審核方案擴展閱讀:
技能補貼的對象及標准
就業援助對象、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通過初次技能鑒定(限國家規定實行就業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種),可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對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的標准,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各地的標准也不同。如有些省規定,就業援助對象生活確有困難的免收鑒定費,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減半收取。財政部門按勞動保障部門實際減免的職業技能鑒定費予以補貼。
需要說明的是,查詢核對工作是由經辦機構進行的,不過在申請之前,大家也可以自己提前登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任意輸入證件號碼、證書編號、准考證號、姓名中的兩項內容,即可查詢自己所獲得證書的信息。
B. 如何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登記證明或求職登記證明等證件的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相關就業證明、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將資金直接發給申請者本人。
經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職業培訓後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符合國發[2005]36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可向培訓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每位符合國發[2005]36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申請。
一般職業(工種)的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准為1000元,中級(四級)的補貼標准為1500元,高級(三級)的補貼標准為2000元。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補貼標准應為2000元。

補貼條件:
一、學員未享受過政府補貼培訓。
1、參加本省有關培訓教育機構、行業組織或企業組織的職業培訓或自學獲得本省頒發的資格證書;
2、證書核發日起一年內可申請技能晉升培訓補貼。
二、學員已享受政府補貼培訓。
1、持有更高等級的證書(可跨工種);
2、一年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晉升培訓補貼。
三、本省戶籍貧困家庭學員參加職業培訓;
實現技能晉升並獲得資格證書的,給予生活費補貼。